与网管吵架后,男子偷电脑泄愤,他会为此行为付出什么代价呢?

与网管吵架后,男子偷电脑泄愤,他会为此行为付出什么代价呢?,第1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4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需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在这次的事件中可以看出电脑价值应当在3000元以上,因此这名男子也会为自己的行为付出极为惨重的代价。

现在的时代是一个高速发展的时代,同时也是一个法治时代,每个人在生活中都应该了解我国相关法律并积极遵守,如果遇到不公平的事件,也应当通过正当合理的手段来解决问题,而不是通过小偷小摸的形式来报复对方。

与网管吵架后,男子偷电脑泄愤。

2022年9月17日,在重庆发生了一件令人意想不到的事,刘先生的网吧一台价值3000元左右的电脑被他人盗窃,原来犯罪嫌疑人在上网的过程中与网吧工作人员产生口角,于是选择通过这种方式进行报复,在偷到电脑之后并没有进行售卖,而是将其随意丢弃在附近的垃圾箱内,目前这名男子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的审理之中。

他会为此行为付出什么代价呢?在这次的事件中,犯罪嫌疑人已经充分认识到自己所盗窃的是他人占有的财物,因此已成立盗窃罪,根据我国相关法律,需要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相信经过这件事情之后,这名男子也会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在以后的生活中一定会改过自新,同时对于普通人来说,在生活中也应该学会妥善的解决身边存在的问题,出现问题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不懂得法律的约束。

想要避免这种现象的产生,在生活中,当地有关部门也应当及时的进行教育,宣导增强人们的法律意识,才能更好的避免出现以身试法,以身犯法的行为。

男子砍伤小偷被起诉索赔134万,当街跪地求公道

2012年12月人满为患的市场门口,一名自称“乞丐”的男子跪在地上,身侧赫然摆放着两个纸箱。从围观人群的谈话中,事情的经过也悄然浮出水面。该男子(胡克锋)在一次见义勇为时,不慎失手将小偷砍伤。重伤后的小偷失去了自理能力,为此见义勇为的英雄需要对其进行赔偿。正因如此,中的男子被迫举办了这场投票,希望为自己讨个说法。

为此,故事中“小偷”的家属却有着和胡克锋不一样的说法。事件的来龙去脉究竟为何?见义勇为的胡克锋是否应该受到法律制裁?故事的主人公名叫胡克锋,是湖南省娄底市江龙村的村民。40岁的胡克锋和妻子育有两个儿子,夫妻俩在自家楼下经营着一家便利商店,不过这里的风气似乎并不是很好。

胡克锋家里的商店旁边,是一处正在施工的建筑工地,而这次案发的地点也正是在这处工地中。据周边村民介绍,他们这里算是一个城乡结合部,因此人员相对比较混杂。这里也时常会发生盗贼,为此村民们也是人心惶惶,提起小偷来,那更是让人恨得咬牙切齿。

村民们讲,小偷不仅偷摩托车、电瓶车,就连自己家里养的鸡、鸭都不放过,而且附近的小偷也很是猖獗,即便是被警察捕获数次,这里的盗窃事件也是频频发生,丝毫没有什么影响。也正是因为如此,村民胡克锋成为了附近村民眼里见义勇为的“大英雄”!要说起胡克锋,村民们也都是赞不绝口。而且这起案件事发又刚好是半夜,这也足以见得胡克锋的热心肠。

那么既然是见义勇为胡克锋又为何会砍伤小偷呢?2012年3月7日,这天屋外刚好下着大雨。大约是在凌晨四点半左右,正在睡梦中的胡克锋被一阵阵“抓小偷”的求救声给惊醒。听到这动静,胡克锋完全坐不住了,内心见义勇为的热血瞬间被点燃。

听被吵醒的父亲说,有几个小偷在胡克锋家旁边的工地偷钢管。胡克锋虽然很是热心肠,但也担心对方人多势众,于是出门的时候,胡克锋顺手从厨房拿了把菜刀,冒着大雨就追了出去。刚走出家门口,胡克锋就看见一名小偷手里抱着几根钢管,踉踉跄跄地从他面前跑过。当时也没有多想,胡克锋就提起菜刀追了出去。或许是手里抱着钢管,胡克锋没有追出去多远,小偷便力竭停了下来。

眼见小偷体力不支,胡克锋便一个箭步冲了上去。小偷此刻似乎也反应了过来,拎起手里的钢管就朝胡克锋砸去。出于对自己的保护,胡克锋便顺势挥起了手里的菜刀。也许是那天雨下得比较大,胡克锋也没有把握好手里的分寸,挥舞之际,胡克锋手里的菜刀,竟直接命中小偷的后脑勺。经受这一“暴击”之后,小偷已是身受重伤。

经过刚刚的搏斗之后,胡克锋又追出小偷数十米。终于在一辆面包车旁,小偷倒在了地上。胡克锋当时以为小偷是因为跑累了体力不支,于是急忙追上去想要将小偷“就地伏法”。可真正看清楚小偷的样貌之后,胡克锋也是吓了一跳。胡克锋追的这名小偷,刚好是名女子,而她的身上,也不断有鲜血流出。这是胡克锋才反应过来,可能自己刚刚失手砍伤了这名女子,这才导致她流血过多倒在地上。

看着倒在血泊中的女子,胡克锋也显得有些慌乱,于是赶忙拨通报警电话。本来一切或许到这里就该结束了,小偷偷了东西被赶来的警察捕获,胡克锋就算不拿荣誉奖也要被表扬几句。可没想到,第二天一早,胡克锋等来的并不是荣誉锦旗,而是一副手铐。为什么胡克锋会得到这样的审判呢?

当胡克锋被警方告知,被自己误伤的女人还在医院接受治疗时,胡克锋也向曾红的家人赔付了五万块的医药费。但这五万块的医药费,也似乎不能换回一个健康的人。那名在工地偷盗钢筋的女子,名叫曾红,或许连她自己也没有想到,仅仅只是去工地偷了几根钢管,竟然会得到这样的惩罚。

曾红被救护车送往医院之后,便迅速被推进了手术室。经过几个小时的抢救,曾红脱离了生命危险。但也因为这场意外,曾红家里不仅支付十几万的医药费,同时也因为这场意外,曾红伤势也过于严重,就连日常生活也不能自理

事发之后,胡克锋因为涉嫌故意伤害,被当地公安局刑事拘留。直到3月13日,胡克锋才被送回家里,不过这并没有结束对胡克锋的“制裁”,而是将刑拘变成了强制监视居住。面对如此大的改变,胡克锋的妻子也是成日以泪洗面。有时也会责怪胡克锋,怪他不应该贸然出头。但是如果真的回到事发那一天,妻子真的能够阻止胡克锋出门抓小偷吗?很明显是不可能的!

据悉,从1999年开始直到2012年,胡克锋先后参与协助调查的次数就有近十起,抓获的盗窃犯和抢劫犯更是高达十多人。也正是因为胡克锋对社会所做出的贡献,胡克锋在邻里、乡亲们中间也是饱受好评

结局怎样了

被起诉之后,胡克锋也是经常奔波在外,想为自己的见义勇为讨个说法,甚至还在家里祭拜起了包公,希望可以得到一个公正、合理的审判结果。

对于胡克锋的做法,也有律师站在了较为客观的立场上来看待这个问题。胡克锋的见义勇为行为无疑是值得肯定并嘉奖的。但是胡克锋在追赶小偷的过程中重伤小偷,显然是已经构成了故意伤害。法院在判决时应当进行全面考量。然而这个案子目前一直没有结案,你咋看

我坐公交车自西向东,人越来越多,由于始发站开始坐的,车上有座位,因为路程较远,坐的靠前恐要让座,所以就坐在中部靠后的位置上,下午的阳光从窗户漫射进来,暖暖的打在眼皮上,像一双大手一样,轻轻摸着你的脸摸着你的发,缓缓的睡意就浸满了全身,但是又因为车辆的摇晃和周围嘈杂的声音会让你整个人处于一种要睡不睡的临界点。

我就是这个状态,说清醒不清醒,说昏睡但是还若有所感,这时候车辆又车站了,这一站上来超多的人,司机大声的嚷嚷,刷卡的嘀嘀声,人们推着挤着,我的身边一下挤满了人。

我再无睡意,看着这些拥挤的人群发呆。

就在这时,我看到一个留着略长头发的男人从后腰里抽出一根尺把长的镊子开始向前面一个小姑娘的手袋里伸去,我就这么眼睁睁的看他夹出个绣有中国风图案的钱包,我当时想都没想就站起来一下挤到那姑娘面前说,你的钱包让人偷了,然后我就指着后面的小伙说,就是他。

这贼有多嚣张,我跟你们说,他就在众目睽睽之下把钱包扔在了地上,非常淡定的说:“你的钱包掉了,你自己不知道吗,谁看到我偷了”

我和那个被偷钱包的姑娘惊呆了,我就特别愣的说:“我看到了,就是你偷的,你还有镊子”

那个男的就特别凶残的瞪了我一眼,旁边一位上了年纪的阿姨就拼命的扯我的衣服。

我们三个就这么对峙着,车辆到站了,后车门打开的瞬间,这个男的就跳下车,临下车的时候猛的拉了我一把,我差点被拉下去,我一把拉住立柱,看着他,他隔着窗子指了指我,这时候司机突然吼了一声:“都下去,不下去我就开到前面公安局去。”

他吼完,我有点懵逼,我想司机大哥是不是眼神不好,那货都下去了,正在我吐槽的时候,又有两个小伙子挤着下了车,我才明白,合着他们还有同伙,司机大哥估计是怕他们报复我,所以让他们都下了车。

这几个贼娃子下车之后,我准备回我的座位去,我一看,居然有人抢了我的座,特么的老子好赖也是见义勇为好不好,你们就这么对我!!!很有种,老子在前线救国,你们在后面睡我老婆的赶脚。

又到一站的时候,司机大哥喊我过去,说有话同我讲,司机告诉我,一会儿下车了找人接我,如果没人接我,就别下车了,他再把我拉回去,说他们都是十几二十个人团伙做案,不安全,我很感激他,但也完全没当回事儿,到站之后,我说有人接我,我就下去了,其实并没有人接我,我当时不信邪的,就这市中心马路上他们能把我咋滴,后来证明确实没把我咋滴,啥事儿没有。

不过我没敢告诉我妈就是了,要不然她能糊死我。

我特别爱丢东西,买个鞋包让别人偷了,买个香囊,手机让别人偷了,吃个饭,钱包让别人偷了,都是在人多的公共场合,我就不信没人看到?肯定有人看到了,但是选择了沉默,然后在我发现东西被偷之后惊慌失措的寻找的时候再过来安慰我!

有用吗!要是我们都能在看到小偷作案的时候能站出来说一声,还能有这么多小偷?

一句话:不要怂,就是干!邪不压正,怕他个吊毛,下次看到小偷我还会站出来,该死求朝上,不死万万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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