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男子与人吵架后猝死,对方是否需要为此事负责?

上海男子与人吵架后猝死,对方是否需要为此事负责?,第1张

都说气大伤身,你听过吵架真的能够把一个人气死这样的事情吗,可能会觉得不太可能,但是在上海真的就发生了这样的事情,最终的结果是猝死,就那么短短的时间之内,一个人就不在了。事情的缘由是这样的,一位上海男子因为将车停在了一小区门口,这时一住户看到之后就提醒对方将车停在一边,这位男子也不乐意,于是两个人就吵起来了,期间还有邻居过来拉架。等大家都回到家的时候,这位男子忽然口吐白沫,很快就没了。

一:不需要负责。

从法律的角度来讲,虽然说是因为两个人吵架而引发心脏病猝死的,但是这种吵架合情合理,而且两个人也仅仅只是吵架,并没有发生肢体接触,所以说对方并不需要为男子的四负责任。

二:最终自食恶果。

只能说这位男子也是自食恶果了,本来这件事情就是这位上海男子的不对,将车停在人家小区的门口,在住户提醒之后,态度好一点,尽快的将车移开也就没有什么事情了,但是他已经没有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并且自己还非常的生气,最终气的自己引发心脏病猝死,也算是自己自食恶果,可能这就是我们经常说的报应吧。

三:真的是不能生气。

从这件事情中我们也知道了人真的是不能生气,不管是遇到什么事情,心态都要好一点,不然真的很容易被气出病来,严重的话直接给气死都有可能的。我们和别人生气,气的是自己,伤害的也是自己的身体,何必呢。

人生在世,有些事情可以不用斤斤计较,格局大一点,做人大度一点,这样自己的人生会幸福很多,如果经常都是计较,算计的话,这样是非常累的。

法院驳回的理由是,这位老阿伯的死因是情绪激动诱发基础病,导致的脑猝死,这位阿伯原来就有高血压。家属索赔77万,法院驳回,认为主要责任人在于这位老阿伯,次要责任人在于其他的三位阿婆和阿伯,判处他们承担民事赔偿和律师诉讼费用4万多元。

因为晨练引起的突发事情,这个悲剧实在是不应该发生

这个事件发生在上海,是在体育场里,因为很多老年人喜欢到体育场去做锻炼,做健身。因为事发当天下雨,王阿伯老伴张阿姨就发现她带的衣物被别人的雨披滴水弄脏了,于是就表现得特别不开心,就去找雨披主人袁阿伯理论。由于双方没有谈拢,所以就发生了矛盾,王阿伯就过来帮忙,结果吵得越来越厉害,姚阿伯和屠阿姨也过来帮忙劝说,哪知道这个矛盾越弄越大,双方都很激动。后来,矛盾平息了,没想到的悲剧就发生了,这个王阿伯就躺在地上了,一动不动了,还喷血了。送医后不治死亡。

事发后,当事人王阿伯的老伴张阿姨就把袁阿伯,姚阿伯,屠阿姨以及体育场告上了法庭

这件事情本身是不应该发生的事,无非就是相互道歉的问题,袁阿伯的雨披滴水弄脏了人家的衣物,赔礼道歉就完事了,实在不行就给出点钱清洗一下也就完事了,何必吵架呢?还要说姚阿伯和屠阿姨,这本来是劝架的,怎么也加入了吵架的行列?唉,真不嫌事情乱,年纪那么大怎么还要这么激动?张阿姨本来知道王阿伯有高血压,还不劝着点,造成了王阿伯情绪激动,最后引发高血压,脑出血,只能说是一个本不该发生的悲剧。

现在,王阿伯已经走了,就剩下了张阿姨一个人,笔者觉得其余三个当事人的心情也不会好受的。还是希望大家都引以为戒,退一步海阔天空,忍一时风平浪静啊。

吵架猝死的根本原因并不是因为争吵,而是死者本身患有心脏病

首先我们来回顾一下这件事情:这位上海男子在家附近停车,停车的位置是消防用水口,同时也堵住了邻居的出行通道。于是邻居A上前予以阻止,因此两人发生口角。此后邻居A又一次遇到这位上海男子,两人再次因为停车事宜引发争执,好在被周围相熟的其他邻居隔离开,但是该上海男子随即倒地不起。经抢救无效后,医生宣告其因心脏病导致缺氧猝死。

其实其具体心脏病猝死原因是: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 。因为家中祖母是长期心脏病患者,所以尝试从经验但不专业的角度为各位解释一下这个疾病。这个病有一个广大网友熟知的名字叫——冠心病。发病人群集中在中老年,同时也可能是高血压糖尿病的并发症,长期吸烟人群也容易激化此病的发病。发病时通常出现心绞痛、心肌缺血等等症状。在保养得当的情况下该病并不会造成什么巨大的不良反应,因此病人一定要保持心态稳定、情绪愉悦、不可大喜大悲,也要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杜绝饥一顿饱一顿、烟酒不离手的生活方式。

新闻中称这位逝者本身就具有心脏病,在争吵过程中情绪激动将病情激发导致猝死。根据新闻的这一披露,印证上一段所说的一定要保证情绪稳定。在此答主也为这位男子的逝世感到惋惜,因为原本可以避免这种不幸的结局。

事实上很多疾病的产生和情绪均有或多或少的关系,去医院看病时也经常被医生叮嘱生活规律、保持身心愉快。希望广大网友在高压生活中适当锻炼身体、陶冶情操、与邻居退一步海阔天空。

祝大家幸福安康!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经常性的会遇到两个人吵架的情况。如果两个人针对一个事情出现了意见不合或者是言论无法统一的情况就很容易由于这个话题而引起双方争执不下从而引发吵架。所以在这个时候,一旦遇到吵架的情况就应该让双方都冷静下来平复一下自己的心情,不要让自己经常处于一个比较消极的情绪当中。而且在争执的过程当中也会让人的情绪变得越来越激动,一旦本身就存在身体疾病,那么这些情绪上的激动就很有可能会导致身体受到损伤。

针对此次新闻,我非常的同意法院的这一次判决结果,而且我也认为事故的另一方是没有任何责任的。在吵架的过程当中,两个人的情绪肯定都会变得非常激动,如果在吵架的时候一方知道另一方身体上面存在缺陷,那很有可能就会停止与对方的争执,这样子就能够在很大程度上避免两个人因为争执而引发身体疾病。所以一方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导致对方死亡是不能够追究其责任的。但是一方在明明知道对方有身体疾病的情况之下还选择与他人争执,那么在这个时候法院一定会让这一方来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两个人在相处的过程当中肯定会因为一些小事而发生一些争执,如果说两个人都能以一个非常平和的心态去面对,那么后面也不会发生这样的悲剧。作为吵架当中的一方当事人,我觉得他的内心也是受到了惊吓,如果法院在这个时候对其判处刑事处罚,对于他来说也是非常不公平的一件事情。所以我觉得经过了此次事件之后,他在面对任何人的时候都会相对来说比较温和,而且也不会经常性和他人发生争执。

希望在此次事件结束之后,亡者的家属能够得到相关政府机构的安抚,而且这位参与吵架的人也能够把自己的心态及时调整过来,不要长时间的陷入到悲伤当中,否则自己的情绪也很有可能会受到非常严重的影响从而引发身体疾病。

视具体情况而定,一般不是犯罪

除非被告事先知道对方有心脏病,而且故意或者过失用言语或挑衅行为使对方承受巨大心理刺激,此举为故意或过失杀人。如果事先不知道对方有心脏病,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依法给予死者家属赔偿。因为该行为属于民事侵权行为。

过失致人死亡罪是指过失致人死亡的行为,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致人死亡和过于自信的过失致人死亡。疏忽大意的过失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造成他人的死亡结果,由于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造成他人死亡。过于自信的过失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已经预见到其行为可能会造成他人死亡的结果,但由于轻信能够避免以致造成他人死亡。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过失致人死亡罪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过失致人死亡的赔偿标准。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因过失致使他人死亡的行为。构成本罪,客观方面必须同时具备三个要索;1、客观上必须发生致他人死亡的实际后果。这是本罪成立的前提。2、行为人必须实施过失致人死亡的行为。在这里,行为人的行为可能是有意识的,或者说是故意的,但对致使他人死亡结果发生是没有预见的,是过失。本罪属结果犯,行为的故意并不影响其对结果的过失。这点同有意识地实施故意剥夺他人生命行为的故意杀人罪不同。过失致人死亡行为可以分为作为的过失致人亡行为和不作为的过失致人死亡行为两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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