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者区别在于方式不同、目标不同。
1、外交磋商强调的是双方之间的交流和协商,目的是增进相互的了解和信任,寻求共同的立场和解决方案。谈判则更侧重于商量具体的利益和权力分配,达成具体的协议。
2、外交磋商通常是在一个更加宽松和友好的氛围下进行,谈判则可能更紧张和具有竞争性。外交磋商可能会涉及较长时间的互动和沟通,而谈判则通常更快速和结果导向。
3、外交磋商通常涉及的议题更加广泛,可以包括政治、经济、文化等多个领域。谈判则通常更加专注于具体的议题和问题。
1、折冲口舌之间
读音 zhé chōng kǒu shé zhī jiān
解释 折冲:引申为进行外交谈判;口舌:争吵。在辩论、争吵中进行外交谈判
2、各执一词
发音 gè zhí yī cí
释义 执:坚持。各人坚持各人的说法。形容意见不一致。
3、软硬不吃
注音 ruǎn yìng bù chī
释义 指与对方谈判或处理问题时态度很强硬,什么方法均不能使其改变态度。
出处 王朔《千万别把我当人》:“不行呵,软硬不吃呵,我就知道这岳穆的骨头硬。
4、讨价还价
发音 tǎo jià huán jià
释义 讨:索取。买卖东西,卖主要价高,买主给价低,双方要反复争议。也比喻在进行谈判时反复争议,或接受任务时讲条件。
出处 明·冯梦龙《古今小说》卷一:“三巧儿问了他讨价还价,便道:‘真个亏你儿。’”
5、折冲樽俎
发音 zhé chōng zūn zǔ
释义 指不用武力而在酒宴谈判中制敌取胜。
出处 语本《战国策·齐策五》:“此臣之所谓比之堂上,禽将户内,拔城於尊俎之间,折冲席上者也。”晋·张协《杂诗》之七:“何必操干戈,堂上有奇兵,折冲樽俎间,制胜在两楹。”
软硬不吃:指与对方谈判或处理问题时态度很强硬,什么方法均不能使其改变态度。
讨价还价:讨:索取。买卖东西,卖主要价高,买主给价低,双方要反复争议。也比喻在进行谈判时反复争议,或接受任务时讲条件。
言语道断:原为佛家语,指意义深奥微妙,无法用言辞表达。后指不能通过交谈、谈判的方法解决问题。
言语路绝:犹言言语道断。指不能通过交谈、谈判的方法解决问题。
要价还价:买卖东西,卖主要价高,买主给价低,双方要反复争议。也比喻在进行谈判时反复争议,或接受任务时讲条件。
折冲口舌之间:折冲:引申为进行外交谈判;口舌:争吵。在辩论、争吵中进行外交谈判。
折冲尊俎:折冲:打退敌人的战车,指抵御敌人;尊俎:古代盛酒肉的器皿。原指诸侯国会盟的宴席上制胜对方。后泛指进行外交谈判。
折冲樽俎:指不用武力而在酒宴谈判中制敌取胜。
俎樽折冲:指在会盟的席上或外交谈判中制胜对方。
尊俎折冲:比喻在宴席谈判中制胜对方。
樽俎折冲:指不以武力而在宴席交谈中制胜敌人。后泛指外交谈判活动。折冲,使敌人战车后撤,指击退敌军。
人类HUMANKIND外交是游戏中的主要玩法之一,如何跟AI对手进行外交谈判?下面给大家分享一个人类HUMANKIND外交攻略
在这游戏中立土地交战是不算宣战的
文化、宗教冲突或是人口跑到另一国都会造成受影响方的不满
从而产生危机,但有时间限制,如果没决定就会失效
危机可以付钱消除,也可以透过你的危机与对方危机互相底相
或是强索求土地
被拒绝就会累积战争支持,进而使对方加大入侵的可能性
战争支持是影响正式战争的谈判筹码
一场战争的结束是透过战争支持来决定
战争支持优先归0则会强迫上谈判桌
而胜利方剩下的战争支持度则会成为谈判的筹码(城市夺取、附庸)
花不掉的战争支持度自动转成赔款
战争支持度在打输、撤退都会降低
透过建筑、国策或是其他因素可以提高基础
但开战后基本上就是要赢才会损失慢
除了冲突上的外交外
也可以与对方谈判 开放边界 交易商品
注意的是游戏的交易商品是自动的谈价的
只要你与对方签约,对方随时可以买,不过不用担心你失去商品的加成
这点跟文明帝国不一样
其他的谈判都可以跟对方做反向谈判
可以要求额外的钱来达成协议
当然这价格也是自动,并且对方也可以选择拒绝
游戏中的中立区都属于非正式宣战
中立区除了无人宣称的地方,也包含前哨站(附属城市则必须宣战)_
所以AI的前哨站盖在你想要的地上
都可以派人去烧,再盖你的前哨站
另外游戏中贸易路线是存在的(限于跟外国贸易)
如果两个势力贸易间没有文明跟势力的领土
会出现这种标志,你也可以掠夺获得大笔资金
中立区的冲突所造成的损伤在外交上属于“危机”
你跟对方都可以依据损失的单位向对方进行赔偿行为
商务谈判是指不同的经济实体各方为了自身的经济利益和满足对方的需要,通过沟通、协商、妥协、合作、策略等各种方式,把可能的商机确定下来的活动过程。
外交性谈判是指国与国之间就政治、军事、经济、科技、文化等方面的问题或交流而进行的谈判。 外交性谈判程序严谨、准备充分、效果明显、影响较大,谈判的结果对双方都有很大的制约性
传统国际法把解决国际争端的方法分为强制和非强制两大类。
(一)强制方法:强制方法是一国为使另一国同意按其意愿解决争端而采取的单方行为,诸如反报、报复、平时封锁和干涉。早期西方一些国际法学者把战争和非战争的武力方法也列为强制方法。
(二)非强制的方法:是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的方法。《联合国宪章》明确规定,禁止违反宪章使用武力或武力威胁等一切非和平方法,这不仅使传统国际法所认可的战争方法成为非法,而且否定了一切不合法的非和平方法的法律地位,从而为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的国际法制度确立了新的原则。
1、谈判与协商:谈判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国际法主体就其争执的问题进行交涉并达成协议以使争端得到解决的政治方法。在国际实践中,大量的国际争端是通过外交谈判而得到解决的。谈判这种方法最大的特点是冲突当事各方直接接触,各当事方的自主意愿得到充分尊重,而且能够自始至终把握谈判的全过程,这样就避免了他国介入所带来的不利影响,是解决国际争端的最正常和最基本的方法。协商是与谈判相近似的一种方式,但又有区别。
协商的特点在于:(1)可以扩大谈判的成员,使一些中立国参加,而不受谈判双方的限制;(2)会议的表决程序和决议形式及议事规则的确定,按协商一致的原则处理;(3)协商具有直接性、灵活性、气氛轻松、和谐友好,更能体现和解的精神。
2、斡旋与调停:斡旋与调停是由第三方来协助当事国解决争端的方法。一般是在当事国不愿意直接谈判或者虽经谈判而未能解决争端时所采用的政治解决方法。斡旋是指第三方应当事国的请求或主动采取的旨在促进双方直接谈判解决争端的活动。斡旋国可以提出建议或转达当事国的建议,但不参加当事双方的谈判。调停是指第三方应当事国的请求或经双方同意,以调停者的身份提出实质性建议作为谈判的基础,组织并直接参与当事国之间的谈判。 斡旋与调停的主要区别在于第三方是否参加谈判。斡旋的特点在于斡旋者只进行有助于促成争端当事方的直接谈判的活动,本身并不参加谈判也不就谈判内容提出建议;调停的特点在于调停者不只是辅助谈判,而且直接参加谈判,组织谈判,提出解决办法,甚至还要求使最后达成的解决方案得以遵守。斡旋与调停的共同之处在于:斡旋者或调停者提出的意见只具有建议或劝告的性质,不具有法律的强制性,各当事国对此保留完全的自由。斡旋或调停不论成功与失败,第三方的任务均告终止,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斡旋与调停可由国家、国家集团、国际组织以及个人进行。
3、调查与调解:调查,即国际调查。在国际争端中,由于基本事实不清而使得争端双方无法统一认识,通常上争端双方通过协议成立国际委员会就争执的事实进行调查并提出报告,交由当事国自行解决争端的方法。调查委员会分常设和特设两种,均由委员5人组成,除当事各方各有1人外,其余3人双方协议由第三国公民充任。调查委员会提出的报告书公限于查明事实,而无法律约束力,当事国对调查结果的效力自行决定。调解,是比调查更进一步的解决争端的方法。调解的方法是将争端交由一个国际委员会查明事实、提出调查报告并建议解决方法和制订调解方案,以促进争端解决。调解委员会可以对争端本身进行实质性的审议并提出建议,但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国没有必须接受的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二十二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第二十三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四条 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五条 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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