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志摩和金庸是什么样的关系

徐志摩和金庸是什么样的关系,第1张

徐志摩——金庸的表哥(金庸母亲徐禄是徐志摩的堂姑妈)。

金庸母亲徐禄是徐志摩的堂姑妈,金庸即是徐志摩表弟。金庸在接受采访时曾说,小时候跟母亲回徐家,见过这位才华横溢的表哥。

扩展资料:

金庸曾回忆说:“我读过他的新诗,看过他的散文,都是很优美的,对我教益很深。”在《书剑恩仇录》中儒雅的陈家洛身上,隐约可以找到徐志摩的影子。

金庸对记者说,“海宁地方小,大家都是亲戚,我叫徐志摩、蒋复璁做表哥。陈从周是我的亲戚,我比他高一辈,他叫徐志摩做表叔。王国维的弟弟王哲安先生做过我的老师”。

离乡50年,金庸对表兄徐志摩难以忘怀。80年代,他获悉家乡父老为徐志摩修建新墓,十分高兴,多次致信表达感激之情。

1991年,他又致信浙江嘉兴市领导,表明心愿:“吾当返乡会友,拜谒徐志摩之墓地,凭吊表兄,以表多年之思念。”

果然,1992年12月3日, 金庸一回到家乡海宁,便来硖石西山麓徐志摩墓前,与夫人林乐怡双双向诗人默哀,献上鲜花,然后深深地弯腰鞠躬。

参考资料:

人民网-金庸和徐志摩是亲戚关系

徐志摩在家乡因父母之言,娶了张幼仪。

后张幼仪随徐志摩来到英国。徐志摩在英国康桥巧遇了林徽因。

相恋后,林徽因与其父不离而别。回国,林徽因与梁思成结婚。

而徐志摩因某些原因认识了已结婚的陆小曼。

他们相爱了,陆小曼与徐志摩不顾亲人阻拦,双双离婚,组成了一个新的家庭。

陆小曼还因其流产,终生不可生育。但他们有一次吵架(感情不和),徐志摩登机去找林徽因,却未料到机毁人亡。

所以,情人可以说有三个:张幼仪、林徽因、徐志摩。

但根据徐志摩的表弟与侄女等述,徐志摩天生风流,应该不止。。。

徐志摩出生于浙江海宁一个富裕家庭,他的父亲徐申如,人称“硖石钜子”,又是硖石商会会长,拥有一座发电厂、一间梅酱厂、一间丝绸庄,在上海还有一家小钱庄。

1897年1月15日,徐志摩出生。

1900年起,入家塾读书。

1907年,入硖石开智学堂就读,从师张树森,从而打下了古文根底。

1910年毕业,入杭州府中学(1913年改名为杭州一中,历经沿革为今日之杭州高级中学),与郁达夫、厉麟似同班。

他爱好文学,并在校刊《友声》第一期上发表论文《论小说与社会之关系》,认为小说裨益于社会,“宜竭力提倡之”,这是他人生的第一篇作品。同时,他对文学也有兴味,并发表了《雷锭与地球之历史》等文。

1915年夏,18岁时于杭州一中毕业后,考入上海沪江大学(该校1950年代转移到香港为崇基学院-也即现今的香港中文大学的一部分,校址则转移给今上海理工大学)。

扩展资料:

徐志摩新诗主要描写个人的感情,想象丰富,比喻生动,重视意境的创造,讲究语言的音乐美,浓艳华美而妩媚,具有一种温柔清新的风格。他受西方世纪末唯美主义、印象主义思潮较多浸染,因而有些诗写得晦涩、神秘,情绪感伤,语言过于雕琢,诗作呈现比较复杂的面貌。

他的新诗受英美诗歌影响,着重格律的建设,西方诗人中,学习雪莱和哈代;出色作品有《再别康桥》、《偶然》、《沙扬娜拉一首》等。

徐志摩做的散文:徐志摩散文想象灵奇,富有诗意,善于言情,坦率任真,词采绚烂,喜绘自然,多用反复、排比的修辞手法,多受欧美文艺影响,有时则渲染太过,结尾往往较为平淡。

-徐志摩

《徐志摩:一首未完的诗》是一本由孙琳著作,中国言实出版社出版的图书,本书定价:2015-10-5,页数:,文章吧我精心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徐志摩:一首未完的诗》读后感(一):一个风华绝代的时代

《徐志摩——一首未完的诗》。

书名很喜欢,这个书名很讨巧。首先,徐志摩是个诗人,这个周所周知,浪漫、纯粹、才情非凡。其次,他英年早逝,古人说“过慧易折”,三十多岁正值大好年华,一场空难带走了这颗诗魂。无论从哪方面讲,这个书名都很有它的寓意。

我想作者对徐志摩一定是有极深的理解的,不然,不会把这样一个让很多人烂熟于胸的人写得还这么有意味,有新意。

作者的笔触是诗意的,对江南水乡的描写,诗意盎然;对徐志摩爱情的描写,浪漫又多情;对同时期文人的描写,豁朗而儒雅。总之,民国那段文人的黄金时期,在作者的笔下,是丰富的、立体的、多样的。于是,我们看到的不仅仅是一个风华绝代的人,而是一个风华绝代的时代。

《徐志摩:一首未完的诗》读后感(二):这个男人在诗画人生

有人说徐志摩不给力,往往心血来潮的情多,却命短了。

但我一直觉得,徐志摩是一个值得推崇的人物。他有才情,爱多情,会煽情,也无情。他的人生浸透着诗的心声,“谈话是诗,举动是诗,毕生行径都是诗。”

的确,徐志摩,一个惊世才子,才华横溢,浪漫多情,有“现代诗仙”之美誉!其诗感情充溢,形式优美,韵致妩媚,辞藻华丽,想象丰富,具有艺术魅力,他的诗作传世至今,一直风靡。

徐志摩率真,诚挚,良善却不乏孟浪的个性,恋爱自由,毫不畏惧一切羁绊,坚定去追求他的幸福,与张幼仪,与林徽因,与陆小曼……在爱情洪河中,激浪不已。当然,这般饶有趣味的情事是文学史上一大的佳话,定令无数人津津乐道啦!

在《徐志摩,一首未完成的诗》中,就有这些很精彩的故事讲述。说实话,如今,“徐志摩热”,市面上志摩“元素”的作品不少,且不乏杰作,但能像《徐志摩,一首未完成的诗》这么诗意的美文却不多。所以我很喜欢读这本书。

一有诗意。

第一眼的感觉:徐志摩,一首未完成的诗,简约几字,读起来亲切,记忆来美妙。

书名,既是眼睛,又是心灵,且多朦胧美感。

定位精准,徐志摩——一个至真、至性、至情的诗人。

比喻形象,诗人的艺术魅力“零距离”展现给喜欢他的人们。

笔法诗意,可见作者是一个有诗意的人,写作此文的实力。

读诗意的文章,如欣赏画意的风景,陶冶情操,可获得美的享受。

二有真情。

爱情是美好的,是真心实意的,容不得任何虚假、欺辱。徐志摩热烈地追求纯真的爱情、个人的自由和至上的美,这一切都是发自内心的,也是他的“个人信仰”。茅盾解析过,“志摩的许多披着恋爱外衣的诗不能够把它当作单纯的情诗看,透过那恋爱的外衣,有他的那个对于人生的单纯信仰”。“爱”、“自由”、“美”,这就是徐志摩毕生追寻的“单纯信仰”。在这单纯信仰面前,“我将在茫茫人海中寻访我唯一之灵魂伴侣。得之,我幸;不得,我命。”

写情诗可是徐志摩的拿手活儿。《志摩的诗》、《翡冷翠的一夜》《云游》……哪一篇佳作不是他真情的流露!朱自清说过:“他的情诗,为爱情而咏爱情,不一定是现实生活的表现,只是想象着自己保举自己做情人,如西方诗家一样……”

此外,文有真情所在,这是《徐志摩,一首未完成的诗》成功的必要条件。也说明了作者对徐志摩的热爱、理解。那么品读本书,当怀真情,才可以与作者共鸣,与大师同行。

三有意境。

令人唏嘘不已,徐志摩英年早逝,诗魂不再。他与世离别,注定了“一首未完成的诗”。这是多么唯美的意境啊!

是啊,徐志摩35年短暂的生命历程,是那么潇洒自如、轰轰烈烈,在其“行云流水”的诗文中,尽是“人生如诗,诗如人生”的精彩,亦是“亦真亦幻、充满神秘”的画意。

很想说,这个男人在诗画人生,我在他的人生里懵懵懂懂。

《徐志摩:一首未完的诗》读后感(三):说我想和你一起起床而不是一起睡的是徐志摩

《徐志摩:一首未完的诗》的读书札记。

徐志摩说, 年少时,我们因谁因爱或是只因寂寞而同场起舞;沧桑后,我们何因何故寂寞如初却宁愿形同陌路;相爱时,我们明明两个人,却为何感觉只是独自一人? 沈从文说“我行过许多地方的桥,看过许多次数的云,却只爱过一个正当最好年龄的人。” ——遇到是多么的不容易,所以不管爱与被爱,都要珍惜。特别是真佩服金岳霖先生,爱林徽因却甘心只做邻居守候至终老,而徐志摩只能望尘莫及。

网友说,说话的时候顺序很重要!我想和你一起睡,是流氓;我想和你一起起床,是徐志摩。我记得徐志摩曾经说过这么一段话:一生至少该有一次,为了某个人而忘了自己,不求有结果,不求同行,不求曾经拥有,甚至不求你爱我,只求在我最美的年华里,遇到你…… 为什么我觉得徐志摩说出这句话时会 丝范儿十足?可见,徐志摩对人们的影响很深刻。

徐志摩说过,一个人要写他最心爱的对象,不论是人是地,是多么使他为难的一个工作?你怕,你怕描坏了它,你怕说过分了恼了它,你怕说太谨慎了辜负了它。同样地,对于寻找和爱一个人,徐志摩曾说:“我将在茫茫人海中寻访我唯一之灵魂伴侣。得之,我幸;不得,我命。” 寻求灵魂伴侣”这样一个想望,引领徐志摩在匆匆的三十六载人生里历经了三段感情,交错于三个不同典型女子的生命之间,他们共同创造了诗人徐志摩,也同样因他而改变了各自的命运。

张幼仪1915年10月在浙江硖石与徐志摩结婚。早在1920年,徐志摩与林徽因邂逅于伦敦,徐一见钟情。与林徽因相见之时,徐志摩已是一个两岁孩子的父亲了。而林徽因却只是个刚过了豆蔻年华的十六岁少女。1922年11月8日,在《新浙江 新朋友》报刊上赫然刊出一则离婚通告,据考这也是中国历史上,依据《民法》裁决的第一桩离婚案。离婚案的男主角徐志摩写了一首诗,名为《笑解烦恼结》送给被强求离婚的女方张幼仪。可见,徐与张幼仪离婚,是林徽因背后捣鬼。当张幼仪知道徐志摩所爱何人时,曾说“徐志摩的女朋友是另一位思想更复杂、长相更漂亮、双脚完全自由的女士”。

徐志摩对林徽因的影响也很大。多年以后,林徽因也曾对自己的儿女说:“徐志摩当初爱的并不是真正的我,而是他用诗人的浪漫情绪想象出来的林徽因,而事实上我并不是那样的人。”1924年泰戈尔访华期间,徐志摩和林徽因共同担任翻译,之后徐志摩陪同泰戈尔去了日本,林徽因和梁思成到了宾夕法尼亚大学。而当徐志摩与林徽因再次见面的时候,已是四年之后。这期间,林徽因已嫁给梁思成。1955年4月1日6时20分,林徽因病逝于同仁医院,享年51岁。

再说张幼仪,她出身名门世家,祖父是高官,父亲是名医,二哥张嘉森(字君劢)是哲学家和政治活动家,民社党创立者,四哥张嘉璈(字公权)是中国银行总裁。由于家底殷实,离婚后,她奋发图强,在银行里做到副总裁的位置,事业上已经算是很成功。张幼仪由于是徐志摩的元配妻子,常被后人提及。张幼仪在柏林求学期间,曾有适龄男子追求她,她的回答很简单:“我还不想结婚。”1953年,五十三岁的张幼仪在香港再嫁,与邻居中医苏纪之结婚。她在1988年病死于纽约,是与诗人徐志摩有过情感生活的人当中,活得最长的人。

张幼仪至死都无法原谅徐志摩的放纵风流,她评论说:“文人就是这个德性!”她也不承认林徽因和陆小曼对徐志摩的感情达到了爱的程度。“如果她林徽因爱徐志摩,为什么在他离婚后,还任他晃来晃去?那叫 吗?”“人们说陆小曼爱他,可我看了她在他死后的作为(拒绝认领遗体)后,我不认为那叫爱,爱代表善尽责任,履行义务。”结论自然而然就出来了:“在他一辈子遇到的几个女人里面,说不定我最爱他。”

那么,他们为什么离婚呢?虽然徐志摩后来的老婆陆小曼本人从未公开发表过意见,但她私下言论却被记在陈巨来的《安持人物琐忆》中,虽属一家之言,且颇多误忆、诋毁,史料价值甚低不妨兼听。 陆小曼说法惊悚:“(徐志摩)回国后发觉张氏与其父有苟且不端行为,故与之离婚了。”并注解道:后张幼仪即居徐父处,认为义父,申如(徐志摩的父亲名徐申如)且出资开上海女子银行,张为经理也。事实是,徐志摩与张幼仪是在国外生活两年后,签字离婚于柏林。记载者曾听陆小曼说,这是徐志摩亲口告诉她的。可见陆小曼这个女人还是个长舌妇。

后来徐志摩经人介绍认识了已嫁做人妇的陆小曼很快两人就相恋了,陆小曼为了徐也跟丈夫王赓离婚了。一个军校高材生王庚娶了一个才貌双全的妻子以后,他的同学隔三岔五就来他家里蹭饭,一来二去把他的妻子都给蹭走了。这个蹭饭的男子叫徐志摩,而这个才貌双全的妻子是陆小曼。他们的爱情轰动却难容于世人。徐对陆用情专一,可是徐死后,陆却与翁瑞午同居。1953年,翁瑞午的发妻逝世,陆小曼遂正式成为他的续弦。就这样,在徐志摩故世后,陆小曼与翁瑞午一起“生活”了二十多年,有一些感情,但也有烦恼。因为翁瑞午没有抛弃发妻,就得两头照顾。陆小曼1965年4月3日于上海华东医院逝世,享年63岁。

还有一则广为流传的轶事:1925年徐志摩与陆小曼结婚,请梁启超出席证婚,梁反对他们“第三者”的恋情,但碍于胡适情面最终出席。婚礼上梁说:“徐志摩你性情浮躁,在学问方面没有成就,用情不专以致离婚再娶,你俩都是过来人,以后痛自悔悟重新做人!愿你们这是最后一次结婚!”满堂宾客瞠目结舌。徐志摩是梁启超的学生,在老师面前,除了克制自己外,还能做什么呢?虽然如此,他们一起组织新月社活动,一起演戏,愉快地合作,常有书信来往。林徽因在北京西山养病期间,徐志摩经常去西山看望她,并帮助她发表了一些诗作。

她并非传统意义上的贤妻良母,更多时候她被唾为红颜祸水,但正因为她的敢爱敢恨的真性情使她成为了诗人徐志摩心中爱,美,自由的结合体,繁华北京城中不得不看的风景。陆小曼,一个被历史误解了的一代名媛。那么,徐志摩为什么爱上她呢?这本书为你揭示其中原委。

《徐志摩:一首未完的诗》读后感(四):人生如诗,诗如人生

其实,一直有些看不上徐志摩,原因就在于他这个大才子虽而立之年就因事故而逝,却在追求爱情的路上太过不羁。张幼仪、林徽因、陆小曼……三个如此才情的女子,却均被徐志摩伤害过。就如徐志摩和陆小曼婚礼时,梁启超所说:徐志摩性情浮躁,用情不专。因此对于徐志摩所说的追求完美的爱情之说,甚是不喜。当然,所不喜的只是他的为人、为情,不是才气。

不得不说他是一个才子,他的诗情在他短暂的生涯中璀璨而多彩。那首脍炙人口的《再别康桥》:轻轻的我走了,正如我轻轻的来;我轻轻的招手,作别西天的云彩……被多少人追捧。

看到这本书是写徐志摩的时候,其实是不打算翻看的,但是“一首未完的诗”这句话,却让我逐渐抛弃了自己对他为人、为情的不喜。这句话,让我只打算关注他的才气。翻开书,文字很出彩,读来仿佛置身诗中,就如蔡元培先生在徐志摩离世后写给他的挽联:“谈话是诗,举动是诗,毕生行径都是诗。”徐志摩的才情,全在他的诗中,诗一般的思维,诗一般的人生。

抛却那些对他的不喜,我想,也许我能在此书中读出徐志摩的诗生:人生如诗,诗如人生。

《徐志摩:一首未完的诗》读后感(五):毕生行径都是诗——《徐志摩:一首未完的诗》

轻轻的我走了,

正如我轻轻的来;

我轻轻的招手,

作别西天的云彩。

……

悄悄的我走了,

正如我悄悄的来;

我挥一挥衣袖,

不带走一片云彩。

徐志摩——民国四大才子之首,不仅在历史的长河上洒下粼粼波光,更让文学的天空星光璀璨。吸引人的不止是他的翩翩风度和飞扬文采,更有他一生“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的坎坷情路。

想当年课本上一首《再别康桥》,先是被那透着纸张都显出风度偏偏的照片吸引了视线,而后更被诗中“我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的潇洒超脱迷住,至今记忆尤新。之后找了更多他的诗欣赏,实在不得不为那些飘扬芬芳的文字沉醉。

终于有幸深入了解这位传奇诗人的一生,还是读了《徐志摩——一首未完的诗》一书,读罢不禁感慨,正如题中所写,这位诗坛才子的一生,正如他写的诗一般的的浪漫多情偏又透出些许忧伤,只可惜他的人生之诗却又在最是跌宕的地方戛然而止,令人扼腕。

他的人生似乎每一段都有着缺憾,求学之路上,他赴美学习政治经济学,却因哲学和文学的魅力离美赴英;情感之路上,因父母之命结下却并不美满的婚姻,康桥一遇便追寻多年的绝恋,京城相恋而惊天动地的纠葛,情路坎坷,每一篇章都甜蜜又苦涩;文学之路上,他从当初政治经济学家的梦想中走到文学的大道上,“以一骑红尘,创造了诗坛奇迹,把一首新月的诗,写得倾国倾城”,新月社却也逃不脱最终解体的命运。他仅36年的短暂人生,充满了传奇,在纷扰的世俗中,徐志摩用起伏跌宕演绎了自己不平凡的一生!

短暂的一生,徐志摩燃烧了他的热情和才华,穷其一生,追求爱、自由和美,蔡元培先生说他“谈论是诗,举动是诗,毕生行径都是诗”,诚然如此。他用才情与生命谱写下的这首诗,虽然是“一首未完的诗”,却不妨碍我们一遍一遍研读、一句一句品味,看他执着地追寻理想、追寻爱情,即使被现实的烈火灼伤也不曾停步。他徘徊过,挣扎过,却不曾放弃,用他浪漫而梦幻的诗心、自由而破碎的灵魂,写下一首又一首逐梦的诗,也将他自己诗一般的人生,永远的印在历史的书页上……

今又拿起这本《徐志摩——一首未完的诗》,把这未写完的千古绝唱,再一次细细品味,正因为是徐志摩,你这“毕生行径都是诗”的一生,读你,值得。

《徐志摩:一首未完的诗》读后感(六):有些槽,不吐不快——评《徐志摩:一首未完的诗》

这么话唠,真是抱歉……

初次知道徐志摩这么个人,跟绝大多部分人一样,是在高学课本上。记得当时我们博(八)学(卦)的语文老师花了大半节课来讲述徐志摩同学的感情历史,具体的我已经不记得了,毕竟我只是一界学渣,但是记得他英年早逝的原因,居然是因为在妻子京城名媛陆小曼和女神民国才女林徽因之间两头奔波,最终在飞去见女神的路上飞机失事扑街了。当然这并不是语文老师的原话,但是意思也差不多了。当时只觉呵呵,果然人作死,就会死……

但是诗还是好诗,徐志摩的诗是让我能够承认“现代诗”这种文体的重要原因之一,确实能让人感受到美。毕竟这个世界上是有《对白云的赞美》这种玩意儿存在的……

你们随意感受下:

天上的白云真白啊

真的,很白很白

非常白

非常非常十分白

极其白

贼白

简直白死了

啊——

咳、有点跑偏了,机缘巧合看了《徐志摩:一首未完的诗》,不得不说确实加深了对徐志摩的了解,对他的认识也有所改观。撇开私生活不谈,他结交认识的那些大咖们就把我吓得虎躯一怔。不说国内这些著名文豪胡适、冰心、陈源、章士钊、梁启超、徐悲鸿、沈从文什么的,国际上有头有脸的人物也跟他颇有交集,说出来我简直会怕!著名文学家威尔斯,狄更生!!政治学家拉斯基!!哲学家罗素!!!文豪泰戈尔!!!而且真的不只是认识,是能去别人家喝茶聊天、别人办party会邀请他的那种!!!不得不承认他确实是牛逼的……

再看他和三个女人纠缠不清的情史。大家都知道这三个女人是张幼仪、林徽因和陆小曼。虽然之前只觉得徐志摩是个滥情的渣男,但是真正了解这背后的故事觉得这样的评价确实有失偏颇。

说他滥情,可能确实不太准确,因为他对自己选择的感情,真的,十分特别以及极其地投入。真可以说是“飞蛾扑火”、“奋不顾生”。要说他与张幼仪离婚是因为“无爱的婚姻不会幸福”,是冲破“包办婚姻”,去追求真爱,我也觉得可以接受了,毕竟张幼仪也选择了自愿离婚(她真是个很有远见又很有修养的人)。他对林徽因一见钟情,一路深情表白穷追猛打,情之深、意之切,简直我都有点被感动了,只觉得他只是太过浪漫的性情中人(可惜林徽因在他离婚以后,男未婚女未嫁,也并没有选他,也是有点惨)。但是最后一段情路,他撬朋友的老婆,生生把陆小曼劝离婚了再跟他结婚,总归是有些不太厚道。然而婚后生活还是不幸福,也是可怜可叹,而且在这次婚姻里他好歹还是努力养家赚钱,负起了身为人夫的责任。无奈京城名媛挥金如土,大手大脚惯了,不是凭他一届知识分子的薪水就能满足的。这么说来可能意外失事也是种解脱吧……

总之对一个人的评价是各种各样的,但是也要经历完整的了解这个人的经历,才知道他当时的选择是心血来潮还是迫不得已。书里还有许多结合徐志摩当时的人生经历,对他的诗作的分析,结合情景品读,确实更有感触。总的来说还是值得一看!

书的语言文艺气息十足,随手摘两句就能完成一次有水准的装逼,有兴趣的务必感受下~

 我为您整理《唐璜》读后感系列,欢迎阅读。

《唐璜》读后感(一)

 高中时,我们学历史文学史时,就学到,拜伦和雪莱是19世纪欧洲浪漫主义文学的代表。拜伦的《唐璜》和《恰尔德哈罗尔德游记》更是受到广泛的赞誉。不过,这本书,让人读起来会有一点吃力,毕竟,不是一般人可以欣赏的嘛!反正我是看的马马虎虎。

 《唐璜》是一首拟史诗性质的长篇叙事诗,叙述的是主人公唐璜的少年时代和冒险经历。简单的概括来说,唐璜,是出生在西班牙的一个贵族世家,他的父亲是一个十分轻浮的人,做事草率,为人放纵,经常和妻子吵架。而在这种环境中成长的唐璜,也变成了一个小无赖,到处闯祸。后来,他的父亲死了,母亲便对孩子的事亲力亲为,誓要把唐璜教成一个品学兼优、德才出众的好孩子。当然,唐璜也并没有让家人失望。但是堂皇却被母亲的好朋友朱丽亚拉下水,偷吃了禁果。闹得满城风雨后,母亲便安排他出门避避。后面,便写了唐璜的几次游历生活,也一共写了唐璜的四次艳遇,加上之前的一次,一共五次。分别是,在东方海岛上,与少女海黛的两情相悦;在土耳其苏丹王宫与苏丹王妃的奇遇;受沙俄女皇的宠幸;出使英国时,与英国贵妇的邂逅。这几次艳遇中,在我看来,只有一次是唐璜的真实情感。那便是与少女海黛的故事,两个人两情相悦,是在海黛的海盗父亲的残忍分离下,两个人才被迫分开的,而海黛也绝食死去。这一段缠绵哀婉的感情,就这样被扼杀了。

 其实,看过英国史的人都知道,18世纪末19世纪初的欧洲正值多事之秋,大革命,名族、民主解放运动蓬勃开展。而作为英国上议院议员的拜伦,也曾多次抨击政府,可惜的是,没有什么效果,所以,拜伦便将这种郁结,抒发到写作中,从唐璜的形象塑造上来说,不难看出,里面加入了作者太多的主观想法。太有深度的理解,我就不知道了,这只是我水平之内能了解的。其实《唐璜》还不愧是浪漫主义文学,里面的很多句子真的很浪漫。连与爱情为敌的无情的“时间”,想到要擘开这样温柔的两颗心,也不免忧伤与怀。他们的容颜不是为皱纹而生的,他们那蓬勃的心和纯洁的血液,不容凝滞,头上也不容白发为灾。上帝爱的人早死。

 不知什么原因,当他们凝视着晚霞的那一刻,仿佛在他们心间,随着欢笑,突然袭来一阵颤栗,好似冷风拂过了火焰或琴弦。

  《唐璜》读后感(二)

 《唐璜》是英国19世纪初期伟大的浪漫主义诗人拜伦的长篇诗体小说,通过主人公唐璜在西班牙、希腊、土耳其 、俄国和英国等不同国家的生活经历展现了19世纪初欧洲的现实生活,讽刺批判了“神圣同盟”和欧洲反动势力。

 唐璜无疑是一篇具有讽刺意味的诗体小说,他天生有一副好皮囊,这个人物的原型来自于西班牙传说中的人物,他多次成为文学作品的题材。传统的唐璜形象是一个喜欢玩弄女性,没有道德观念的花花公子,他只想着用自己的男性魅力来征服女人,和各种女人发生性关系。“一夜情“对他来说是家常便饭了。他享受那个过程,爱情对他来说是没有任何意义的。他只追求快感,征服的快感。

 但是,拜伦笔下的唐璜,在多数情况下是以被勾引的角色出现的。他的第一次被迫出走,或多或少的拜她她母亲好友所赐,成了这个贵族妇女的牺牲品。唐璜不同于拜伦其他作品中的男主人公,作者有意无意地将他的形象拔高,光辉化,成了“拜伦式”的英雄。比如,在海上遇到风浪,在大家都惊慌失措,几乎绝望时,唐璜用自己的冷静机智拯救了大家;但在面临饿死的危险时,他宁可跳进海中,也不愿意去为了自己的生存而吃人。他用行动告诉我们他的道德信条:热情,勇敢,拒绝虚伪。他也是敢爱敢恨的,他不顾世俗的眼光,和海盗的女儿海迪恋爱,而且这可能是唐璜最用心的一次的恋爱了。他和海迪两情相悦,无奈,上天不愿意眷顾这个青年,他们的恋爱受到了海迪的海盗父亲的强烈反对,并最终拆散了他们,将他在土耳其大城市君士坦丁堡出售,这对这个年轻人是个巨大的打击。后来,因为他那不可忽视的相貌,他被买走,经乔装打扮送进了苏丹皇宫,供一位王后享用。

 后宫*乱的生活无法让唐璜停留,他想方设法地逃离了那里,来到了俄国的部队。在部队,他也是矛盾的,他明知道交战双方都不是善类,但是,他为了荣誉依然很卖力的战斗,立下了大功,得到了沙俄统帅苏沃洛夫的重视。不过,这些荣誉并不能减轻他内心的矛盾,他虽凶狠的杀死了不少土耳其人,但又从凶残的沙俄士兵屠刀下救了一个10岁的土耳其女孩。

 看至此,我不经在思考一个问题,拜伦究竟想通过唐璜向我们展示一个什么样的19世纪唐璜受沙皇女王的要求,带着土耳其少女前往英国进行谈判。唐璜原本对英国十分仇恨,说英国“曾经把自由奉献给全人类,现在却要他们戴上镣铐,甚至禁锢人们的心灵”,并且侵略到北美、印度等处。英国同西班牙为了争夺海上霸权和西欧地区的统治权,曾经在三四年间多次进行大战,最后西班牙大败,失去了在南、北美洲的殖民地,成为小国。作为西班牙贵族的唐璜,自然仇恨英国。他决心到了英国后,把英国的反动真相告诉英国民众。但是,当他登上英国国土后,见到的情况却改变了他的看法。一切给他留下了很好的印象,他觉得这儿简直是自由乐土。

 正当他打心眼里赞叹英国社会时,突然一伙拦路抢劫的匪徒挡住了他,强迫他留下买路钱。他从衣袋里拔出手枪,打死了1个匪徒,另4个夹起尾巴逃走了。此后,他改变了看法,觉得在伦敦的街道上根本找不着一个老实人,最富丽堂皇的宾馆也只不过是外交界骗子的安乐窝。

  《唐璜》读后感(三)

 唐璜是一部以诗歌为载体的言情小说,其中句子字字精辟,押韵异常,有毁天灭地之嫌,鬼斧神工之实。加上拜伦丰富的历史知识,小说中出现了大量的历史内容用作比喻,简直是神来之笔。整部小说出现了巨量的比喻,是我生平见过最多,最好的,每一个比喻都恰到好处,却怎是一个恰好了得!

 这是一部诗句很押韵,比喻很精辟,故事却很烂的书。这就是《唐璜》。

  《唐璜》读后感(四)

 拜伦说他要写一百章《唐璜》,成为历史上最伟大的诗歌。然后,在写完第十七章时,他停下了,他越过英吉利海峡,来到欧洲大陆,来到雅典,最后战死在那里。和他曾经向往的亚里士多德们一起,永远留在这块神的土地。在英伦,细雨轻雾翻卷的窗帘中,那十七章的手稿,那些世上无双的隽丽文字,悄悄的留在了那里。就象很多年后,英伦之东一万公里,托尔斯泰从火中救出的那半本《死魂灵》。有一声叹息曾经在这里缠绵悱恻,悠转难去。那是上帝的叹息声。犹太人说人类一思索,上帝就发笑。但我想很多时候,连上帝都会叹息一声。

 我站在细雨落下的长街,想到这段传说。那时我正听到那段洋溢的华彩。来自于明尼苏达爱乐团演奏的,施特劳斯所做,《JUAN》,《唐璜》。大植英次指挥。很多年以前,也是这样一个下雨的日子。施特劳斯的灵柩,被十万维也纳人拥护着走在奥地利的都城之中。这座曾经迎来送往海顿,贝多芬,莫扎特,舒伯特的巨城,向这个人致以最后的敬意。虽然他的死是那么一种非常不光彩的形式:梅毒。

 很多年后我阅读了施特劳斯的很多话语。《唐璜》,长达48分钟。是他引以为傲的作品。他说,唐璜是一个风流倜傥的子弟。在他的眼前,唐璜就是拜伦,就是施特劳斯自己。他还说,他始终爱着他的妻子。施特劳斯家族在奥地利,是音乐的代名词。每一年元旦,金色大厅的演奏,已然成为了保留节目。这个比奥地利王室更尊贵,更典雅的家族,并未因为施特劳斯的微瑕而失去其神采。尤其是,他说:我始终爱着我的妻子。

 拜伦在英国,与巴尔扎克在法国一样,他们的写作,引来了无数的女子。我在阅读《唐璜》之时,更多的相信,这个人是个专情的人。虽然他笔下的这个欧洲公子的典型是如此的风流多情。我坐在家里听这张CD时,窗外还在下着雨。我想到拜伦去希腊时,也是下着这样的雨。我想到施特劳斯在终于闭上眼睛之前,他是否会想到他的妻子。两个旷世才子,已经把自己的生命与自己的主角,合为了一体。但是他们最终的灵魂,究竟是在哪里毛姆的一篇小说里写道,罗丹的第一个女人,是罗斯。然后他抛弃了她,拥有了无数女子。尤其是才华横溢的卡米尔。而在罗丹最终将死之时,他回到了罗斯身边,跟她结婚。婚礼9天后罗斯死去。两个月后,罗丹也一起逝世。我们现在谈论唐璜,依然伫立在施特劳斯48分钟的伟大音乐,和拜伦的残章中。但是我不知道历史上如果真的有这样一个人,那么他真正的爱情有多少人明白。就象施特劳斯的妻子,也许并不相信,他的丈夫,始终只爱她一个人。

 《唐璜》已经成为了历史,锁在抽屉里。施特劳斯的灵魂,每年元旦会在金色大厅盘旋。在我们无数的传奇中,真正细腻的爱情永远只是浮光掠影的过眼云烟,不曾被人真正重视。就象暗夜酒吧角落里的一台钢琴。弹出来的旋律,也许并没有人在那里真正聆听到爱情。

  《唐璜》读后感(五)

 首先,我觉得与我期待的“唐璜”有很大的出路。不过,还是通过阅读、思考并查阅资料,对唐璜有了更多的了解。此外对拜伦,及他与骚塞、华兹华斯和柯勒律治的关系也有了一定的认识。我认为《唐璜》中,对于唐璜奉凯瑟琳女皇的使命出使英国一部分占据了全诗的大部分篇幅。而且,诗人拜伦的议论也越渐增多,多得似乎令人厌倦。而全诗的对唐璜结局的处理也似乎很模糊。

 与其说诗人拜伦是在写唐璜,不如说他是借着西班牙历史上的这个传奇式的人物来完成诗人构思中的一个“穿线式的人物”。因为正是通过描写唐璜传奇式的经历——艳遇、冒险、参战、出使等等,来达到对当时整个欧洲社会环境的一次全面的出击。西班牙、希腊、土耳其、俄国以及英国。

 唐璜所游历过的国家:

 1)西班牙:唐璜是继堂吉诃德之后西班牙的又一位“名人”。

 可以联想到歌德《少年维特之烦恼》中的情节。

 2)希 腊:海盗的小岛似乎倒是纯真爱情的世外桃源。

 在唐璜在海上遇难一段的描写真是一场精彩的海难**,特别让人能够身临其境。此外,当最后只剩下唐璜一个活着的生命时并最终昏倒在孤岛的岸边时,又可以让我联想到笛福的《鲁宾逊漂流记》。可不同的是在这里唐璜峰回路转,被美女海黛所救。

 3)土耳其:一种独特东方风情的展示,这里对土耳其上层统治阶层豪奢画面大段不厌其烦的描绘,让我联想到王尔德笔下《道连·格雷的画像》中的同样不厌其烦的描写。我想这些除了是为诗人的批判服务外,还有一层似乎应该是当时欧洲人眼中的东方情结吧

 4)俄 国:在到俄国面见女皇之前,有一场战争,诗人用了大量的篇幅来勾勒战争的场面,不可谓不精彩。看时脑中不断出**中的欧洲战场的场面。之后到了俄国,相遇了凯瑟琳大帝,即世界史上著名的叶卡捷琳娜女皇。第一次知道这个名字还是在读茨威格的人物传记式小说《断头艳后》时,总是把她与冷肃勾勒在一起,这里又有了新的认识。

 5)英 国:我认为这是诗人着重要写的国度,因为拜伦是英国的积极浪漫主义的先锋人物。在他的诗篇里很容易看到他对消极浪漫主义的代表人物骚塞、华兹华斯和柯勒律治的谩骂(用谩骂我觉得一点也不过分)。似乎情况和我们现代作家中郭沫若创造派对徐志摩新月派的谩骂一样吧 对英国当时上流社会的刻画与鞭挞可谓已经达到了极致,不过我还是觉得这些都是通过诗人的议论与跳跃性联想的形式来展现的,而非通过主人公唐璜的经历与理解,是一大败笔,至少我是这么认为的。

 《唐璜》的缺点:

 1)大段的议论与跳跃性联想的诗句。

 2)语言比较平白。(当然这可能是与我看到版本的翻译有关。)

 3)对人物的塑造完全是采用一种外位式的视点,而没有深入到人物的内心。造成了人物的设置只是为了展开议论而存在的感觉。

  《唐璜》读后感(六)

 《唐璜》是英国 19 世纪初期伟大的浪漫主义诗人拜伦的长篇诗体小说,通 过主人公唐璜在西班牙、希腊、土耳其 、俄国和英国等不同国家的生活经历展 现了 19 世纪初欧洲的现实生活,讽刺批判了“神圣同盟”和欧洲反动势力。

 唐璜无疑是一篇具有讽刺意味的诗体小说,他天生有一副好皮囊,这个人物 的原型来自于西班牙传说中的人物,他多次成为文学作品的题材。传统的唐璜形 象是一个喜欢玩弄女性, 没有道德观念的花花公子,他只想着用自己的男性魅力 来征服女人,和各种女人发生性关系。“一夜情“对他来说是家常便饭了。他享 受那个过程,爱情对他来说是没有任何意义的。他只追求快感,征服的快感。

 但是,拜伦笔下的唐璜,在多数情况下是以被勾引的角色出现的。他的第一 次被迫出走,或多或少的拜她她母亲好友所赐,成了这个贵族妇女的牺牲品。唐 璜不同于拜伦其他作品中的男主人公, 作者有意无意地将他的形象拔高, 光辉化, 成了“拜伦式”的英雄。比如,在海上遇到风浪,在大家都惊慌失措,几乎绝望 时,唐璜用自己的冷静机智拯救了大家;但在面临饿死的危险时,他宁可跳进海 中, 也不愿意去为了自己的生存而吃人。他用行动告诉我们他的道德信条:

 热情, 勇敢,拒绝虚伪。

 他也是敢爱敢恨的,他不顾世俗的眼光,和海盗的女儿海迪恋爱,而且这可 能是唐璜最用心的一次的恋爱了。他和海迪两情相悦,无奈,上天不愿意眷顾这 个青年,他们的恋爱受到了海迪的海盗父亲的强烈反对,并最终拆散了他们,将 他在土耳其大城市君士坦丁堡出售,这对这个年轻人是个巨大的打击。后来,因为他那不可忽视的相貌,他被买走,经乔装打扮送进了苏丹皇宫, 供一位王后享用。后宫*乱的生活无法让唐璜停留,他想方设法地逃离了那里,来到了俄国的 部队。在部队,他也是矛盾的,他明知道交战双方都不是善类,但是,他为了荣誉 依然很卖力的战斗,立下了大功,得到了沙俄统帅苏沃洛夫的重视。不过,这些 荣誉并不能减轻他内心的矛盾,他虽凶狠的杀死了不少土耳其人,但又从凶残的 沙俄士兵屠刀下救了一个 10 岁的土耳其女孩。

 看至此, 我不经在思考一个问题,拜伦究竟想通过唐璜向我们展示一个什么 样的 19 世纪 唐璜受沙皇女王的要求, 带着土耳其少女前往英国进行谈判。唐璜原本对英 国十分仇恨,说英国“曾经把自由奉献给全人类,现在却要他们戴上镣铐,甚至 禁锢人们的心灵”,并且侵略到北美、印度等处。英国同西班牙为了争夺海上霸 权和西欧地区的统治权,曾经在三四年间多次进行大战,最后西班牙大败,失去 了在南、北美洲的殖民地,成为小国。作为西班牙贵族的唐璜,自然仇恨英国。他决心到了英国后,把英国的反动真相告诉英国民众。但是,当他登上英国 国土后,见到的情况却改变了他的看法。一切给他留下了很好的印象,他觉得这 儿简直是自由乐土。正当他打心眼里赞叹英国社会时,突然一伙拦路抢劫的匪徒挡住了他,强迫 他留下买路钱。他从衣袋里拔出手枪,打死了 1 个匪徒,另 4 个夹起尾巴逃走 了。此后,他改变了看法,觉得在伦敦的街道上根本找不着一个老实人,最富丽 堂皇的宾馆也只不过是外交界骗子的安乐窝。 被引见英国国王后,他发现大臣们完全是“没有丝毫人气味的畜生”,议会是 一个专搞捐税的机构, 财阀们才是英国和欧洲各国的真正主子,而大不列颠王国 不过是“一所超等动物园”。唐璜被英国上流社会接纳,天天进出贵族、富豪居住的伦敦西区。他说这区 域是英国最罪恶的地方,这儿的人“把爱情一半当荣耀,一半当买卖”。他的行为 又恰恰同他的认识相违背,他在这儿同不少的贵族妇女勾勾搭搭,打得火热。

 看到这些,我想我找到答案了。

 所有的叙事都是为了拜伦讽刺英国和欧洲贵族社会、贵族政治而做铺垫的。诗歌中一个场景接着一个场景呈现在我眼前。情节虽发生在 18 世纪末,但是, 描绘的却是 18 世纪末至 19 世纪初欧洲社会的现实生活。拜伦是用过去的革命经 验和当时的现实相比,鞭挞了 “神圣同盟”和欧洲反动势力,号召人民争取自 由、打倒暴君。诗歌对英国贵族和资产阶级的拜金主义作了淋漓尽致的揭露和讽刺。英国统 治阶级夸耀“自由”和“权利” ,但是唐璜初次来到伦敦,就遭到了强盗的袭击。诗歌痛斥英国贵族卡斯尔累爵士为“恶棍”和“奴隶制造商” ,谴责当时备受统 治阶级称赞的惠灵顿为“第一流的刽子手” 。英国上流社会外表华丽,内部却糜 烂透顶,丑陋不堪。

 看完后, 我陷入了沉思, 拜伦为什么要如此大费周章的讽刺英国贵族进行讽 刺呢找到拜伦生活的背景后,我想我有点懂了。

 拜伦 1788 年 1 月 22 日出生于伦敦,父母皆出自没落贵族家庭。学生时代 即深受启蒙思想影响。1809-1811 年游历西班牙、希腊、土耳其等国,受各国人 民反侵略、反压迫斗争鼓舞。

 拜伦不仅是一位伟大的诗人,还是一个为理想战斗一生的勇士;他积极而勇 敢地投身革命, 参加了希腊民族解放运动, 并成为***之一。1811-1816 年, 拜伦一直在生活在不断的感情旋涡中。在他到处受欢迎的社交生活中,逢场作戏 的爱情俯拾即是, 一个年青的贵族诗人的风流韵事自然更为人津津乐道。拜伦在 1813 年向一位安娜· 密尔班克**求婚,于 1815 年 1 月和她结了婚。这是拜伦 一生中所铸的最大的错误。拜伦夫人是一个见解褊狭的、深为其阶级的伪善所囿 的人,完全不能理解拜伦的事业和观点。婚后一年,便带着初生一个多月的女儿 回到自己家中,拒绝与拜伦同居,从而使流言纷起。以此为契机,英国统治阶级 对它的叛逆者拜伦进行了最疯狂的报复, 以图毁灭这个胆敢在政治上与它为敌的 诗人。后来,拜伦在他的诗歌里塑造了一批“拜伦式英雄”,他们孤傲、狂热、浪漫, 却充满了反抗精神。他们内心充满了孤独与苦闷,却又蔑视群小。恰尔德· 哈罗 德是拜伦诗歌中第一个“拜伦式英雄”。拜伦诗中最具有代表性、战斗性,也是最 辉煌的作品是他的长诗《唐璜》 ,诗中描绘了西班牙贵族子弟唐璜的游历、恋爱 及冒险等浪漫故事,揭露了社会中黑暗、丑恶、虚伪的一面,奏响了为自由、幸 福和解放而斗争的战歌。

 或许,唐璜身上多少有点拜伦的影子,不管是他对女人的态度,还是对英国 贵族的讽刺, 拜伦通过唐璜及一系列他的拜伦式英雄,给 18 世纪末至19 世纪初的欧洲社会贯入一泓使世人认清事实的清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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