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认识过程
认识过程就是认识客观事物的特点、本质和规律的过程。认识过程可分为感觉、知觉、记忆、想象、思维等。感觉是对事物个别属性的认识;知觉则是对事物的整体属性的认识;记忆是在头脑中积累和保存经验的过程;想象是对头脑中已有的表象进行加工改造,形成新形象的过程;而思维是对事物的本质特点和内在联系的认识。感觉、知觉、记忆、想象思维都是认识过程的有机组成部分。
2、情感过程
人在认识客观事物时不会无动于表,总会产生某种态度和体验,这便是情绪和情感过程。如果客观事物能够满足自己的需要,个体会产生肯定和正性的情绪和情感体验,如愉快、满意、喜爱等;如果客观事物不能满足自己的主观需要,个体则会产生否定和负性的情绪和情感体验,如愤怒、厌恶,憎恨等。意志过程是指人们在社会实践中,为达到既定目的而采取的自觉行动,包括自觉地确定行动的目的、有意识地支配和调节其行动以实现予定目的的心理现象。意志受情感的影响,也是认识过程进一步发展的结果,对人们的社会实践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道德意志 人们在履行道德义务过程中克服困难、排除障碍、控制情感的精神和毅力。它来自对一定道德原则、道德规范的认识,是履行道德义务的内在精神力量,对人们道德品质的形成起着特殊重要的作用。道德意志坚强的人,在任何情况下都能严格要求自己,保持高尚的道德情操。道德意志对道德情感起控制作用;道德情感又是坚定道德意志的动力。
是指人们对客观事物采取什么态度的过程。人们在认识客观事物时,不是冷漠无情、无动于衷,而总是带有某种倾向性,表现出鲜明的态度体验,充满着感情的色彩。因此,情感过程是心理过程的一个重要内容,也就是人与动物相区别的一个重要标志。根据情感色彩的程度可将情感过程分为情绪、情感和情操三个层次。
简单的说就是,恋爱分手恋爱成家!
人的认识过程,情绪和情感过程,意志过程统称心理过程。
心理过程是指在客观事物的作用下,心理活动在一定时间内发生、发展的过程。通常包括认知过程、情绪情感过程和意志过程三个方面。
认知过程指人以感知、记忆、思维等形式反映客观事物的性质和联系的过程;情绪情感过程是人对客观事物的某种态度的体验;意志过程是人有意识地克服各种困难以达到一定目标的过程。三者有各自发生发展的过程,但并非完全独立,而是统一心理过程中的不同方面。
扩展资料:
基本分类
心理过程是指心理现象发生、发展和消失的过程。它具有时间上的延续性。
1、认知过程(知):人在认识客观世界的活动中所表现的各种心理现象。
简要介绍概念:感觉、知觉、记忆、思维、想象。
2、情感过程(情):人认识客观事物时产生的各种心理体验过程。
3、意志过程(意):人们为实现奋斗目标,努力克服困难,完成任务的过程。在意志过程中产生的行为就是意志行为(行)。
4、知、情、意、行的关系:认知是产生情、意的基础;行是在认知的基础上和情的推动下产生的,它能提高认识,增强情感,磨练意志;行为控制、调节情感,提高认知。
—心理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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