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夏至的临近,广西玉林狗肉节已被全国各地的舆论声讨推到了风口浪尖,新闻媒体、各路明星、社会大众,以及众多的动物保护组织的谴责已是一浪高过一浪。6月5日,由国际爱护动物基金会与卓达集团携手举办的“舌尖上的罪恶——抵制黑色狗肉交易媒体沟通会”在北京隆重召开,新华社、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经济日报、中国日报、环球时报、21世纪经济报道、公益时报、凤凰网、中青网、土豆视频等20余家主流新闻媒体共同出席了此次沟通会,一致呼吁珍爱人类最忠诚的朋友,坚决抵制广西玉林狗肉节,明令禁止狗肉经营,坚决铲除黑色狗肉交易,共建人与动物、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梦。
玉林,广西一个边陲小城,穷山恶水,不通高铁,没有机场,工业薄弱,经济萧条。许多人住着廉租房,领着一千几百元的工资,过着枯燥无味的日子。在物价飞涨的年代,只有在一年最热的日子夏至,趁着本地特产荔枝丰收贱卖的时候,呼上三五老友。斩些狗肉,喝些荔枝酒,猜上几码,热闹热闹,民间称狗肉荔枝节。算是一件爽心的事。却做梦也想不到祖祖辈辈吃了上千年的狗肉,一下子就成了舌尖上的罪恶。让玉林一夜成名。竟能得到如此众多大佬级媒体的青睐,真是逢壁生辉啊。
世间本无事,庸人自扰之。几个跳梁小丑为了出名,打着爱护动物的旗号,跑来玉林拜狗爱狗。一些所谓的名星,为了搏萌,在无聊时发些声讨玉林狗肉节的微搏。一些小报社做些无聊的报道。这本是一件很平常的小事。可就在这些无聊的的人们在无聊的时候为吃与不吃狗肉吵个不休时。上述重量级媒体的突然加入,让事件火上加油,急速升温。整个事件一边倒,就像两个都小孩在吵架,一方的大人突然加入。让人大跌眼镜。吃个狗肉竟搞得如此紧张,全国媒体都在声讨玉林狗肉,全国民众都在关注玉林,网上最火的贴是玉林狗肉节。可又有谁知道:玉林玉柴是全国动力之都,却少有媒体报导。玉林是广西唯一不通高铁的地市,没有人关注过。当年我们广西人玉林人北上抗日救国,死伤无数。史上却少有记载。这让名不经传的玉林人有点诚惶诚恐:有时候,人还不如一条狗啊,,,,,,
国事家事,事事关心,这是媒体的职责。吃狗肉这等小事都这样兴师动众。真是小题大做了。难为你们了,国家需要你们报导的事情多着呢。君不见,钓鱼岛还在日本人手里,何时收复?越南、菲律宾等东南亚小国的挑衅怎么应付?国内那些地方出现了强征土地、物价、房价何时下调?,,,,,,讲多总是泪,唉,遗民泪尽胡尘里,北望王师又一年。
玉林人搞不清楚,狗肉怎么会跟中国梦扯上关系。中国梦是要有基础的。什么是中国梦对玉林人来讲,就是玉、北、福加上容县、搏白、龙潭一体化,买下铁山港口,成立广南省,省府玉林。开通几条高铁、机场,没有强征土地,每亩补偿100万,大家抢着卖,有能力住上几万元一平米的房子,开着上百万的豪车去北京上海旅游,在北京庆丰某星级酒店吃饭,点完酒店里的鱼翅熊掌,在坐每桌送两碟,自己点一碗白粥吃完后扔几捆人民币给老板:不用找了。留下那北京老板和一帮食客在风中凌乱:这位爷是何方人氏啊?阿叔头也不回:老子是广南省府玉林人氏是也。北京老板突然大悟“快把玉林大爷坐过的桌子椅子珍藏起来,把大爷吃过的粥取名叫广南玉林套餐,888元一套,即时出售。哈哈,凡事皆有可能,这就是中国梦。
玉林人不明白,我们吃狗肉伤害了谁,侵犯了谁的利益。我们不吃狗肉,谁得好处,谁得利益。没有,都没有。美国拥有大量核武器,却说朝鲜伊朗等小国如研究核武器就是恐怖活动,这摆明是强权主义。有些明星穿着貂皮大衣,吃腻了燕窝熊掌。却说我们这些底层民众吃个狗肉就是罪恶。这摆明是流氓主义。这些明星和美国都一样无赖。如果我们不吃狗肉,日本人能送还钓鱼岛、菲趆等小国称臣、房价物价下跌、MH370能晚点降落北京机场,那我们不吃。可惜只是如果。
近日低调的玉林人把有狗肉的字都抺掉。可这有什么用呢,钓鱼岛还是在日本人手里,房价物价照样飞涨,MH370照样是无踪迹。二手车禁止流通后,雾霾一样存在着。超限禁了许多年,大桥一样有崩塌。实行了医保后,看病一样要钱。众多此般岂能一抺了之。我等屁民又如何奈之。能做的只有是狗肉照样吃,荔枝酒照饮,日子照样过。
房价物价年年压年年涨,中油石油年年上调年年亏,贪官年年打年年有,玉林狗肉年年禁年年吃。
关于吃狗的事,很多人的观点好像是这样,就是专门饲养的肉狗可以吃,而人家户养的看门狗或宠物狗则不可以,对此我想谈谈我的看法。
关于肉狗,我曾看过本杂志说根本就没有专门饲养肉狗的地方,就算是有也并不规范,而这样的原因是肉狗的饲养花费过大,很可能会得不偿失。所以市面的的大部分狗肉,都是非法从某处得来的(这方面的情况我不大清楚,可能不是这样)。那么如果是这样,又该如何呢?我们在吃所谓的“肉狗”的时候,还会和以前一样心安理得吗?
当然假设确实有肉狗饲养地,端上餐桌的也确实是肉狗,那么肉狗又何其无辜,难道它就该被吃?当然有人会说养下来就是为吃的,好吧,如果是这样,那么是谁规定了肉狗和宠物狗的区别?当一只狗出生后它的命运便被某种机构判定了,想想真是可笑,事实每当我看到这种论述的时候,往往想到了人,人与狗,何其相似。
狗的出生决定了是来享福还是来被吃,人的出生决定了是当穷人还是做富人,有的狗流浪街头只能到垃圾桶捡垃圾,有的狗养尊处优还有铲屎官,有的狗价值不菲值好几十万,有的狗被人偷走送上餐桌。一条肉狗说我不想被吃,凭什么那些狗就可以好吃好喝舒舒服服的?它的话没人听见,弱小者是没有资格讲道理的。于是我忽然想到,也许真的有宠物狗对着肉狗解释说,你被吃掉是因为不努力,不聪明。
是人把各种人类社会的形态加在了狗身上,而狗一如人阶级之间泾渭分明。为什么有的狗可以被吃,有的狗不可以被吃,难道就不能要么都可以吃,要么都不可以吃?这样偏爱的区别对待,如何能服狗?要是有这样的情况,一个狗主人,他表示我养的狗可以吃,我也认可吃肉狗,或者是我养的狗不可以吃,我也不认可吃肉狗,这才是对狗公平的方式,但想想,谁又会对狗讲公平。
我又想,那些四处游走无家的野狗,像不像难民、乞丐,人们对他们的观点也出奇的一致,眼不见为净,见到了,就躲得远远的,然后一份义正言辞说,这些狗很脏,可能会传染疾病,也说不定突然咬人,为了“人”的安全起见,需要把他们清理掉……
我想很多不赞成吃狗的人,对于这一类“狗”,他们是不在意的,收容这些野狗,需要不断资金的投入,而一遇到资金问题,我们总是选最省钱省力的一种方式,不然谁又来出钱呢?而关于人道的问题,就交给只有嘴的键盘侠了。
人,有时候,不如狗。
当对所有狗一视同仁了之后,现在回到问题的最初,狗肉该不该吃,以及“我”有没有权利阻止别人吃狗肉。
关于狗肉该不该吃,便首先想清楚为什么有人觉得不能吃狗肉,我想大概有这两种观点。
一,吃狗肉是不文明的体现,你看国外就不吃狗肉。
对于这一类人,我不想多说,只有一个大写加粗的“滚”。
二 ,狗是人类的好朋友,我们不可以吃它。
这一类人就显得有些图样图森破,我们觉得狗是人的好朋友,只是我们的主观认识,而非客观情况。我们之所以有这样的感觉,是因为狗和我们很亲近,吃狗我们觉得残忍,然而所有摆在餐桌上的东西,都是那么残忍所来的,你觉得吃狗残忍,是见牛未见羊的体现。
我们所在乎的,只是眼前的那条狗,看起来可以让我们逗趣的狗,虽然善心不足,但也是人之常情,一个大嚼狗肉的人也会对自己养了多年的狗死了而伤心,你不能说他的感情是虚伪的,毕竟人是重感情的,但你不能以此说吃狗的不正确。
就好像我前面说的,在吃狗肉上宠物狗不应该作为特殊的存在,在吃肉上狗也不该作为特殊的存在,如果吃狗有错,那么吃鸡鸭鱼也是一样的,反之亦然。
那么该不该吃狗的问题也就成了该不该吃肉的问题。
关于这个,人是杂食类动物,吃肉可以,吃素也饿不死,但就我而言,几天不吃肉就不舒服,虽然如此,我想人类发展几千年,总该有些进步,在内心深处是希望能够不吃动物的,这么说或许有些虚伪,但事实如此,人总是这么矛盾的,一方面趋于理想,一方面服从欲望,不过要是有人以后能发明一种素食品完全能够代替肉的口感,我想我是不会拒绝的。
那么“我”有权利阻止别人吃吗?
常有人以这样的观点说事,吃肉的人不会强迫吃素的人吃肉,吃素的人却想让吃肉的改吃素,这其实是种胡搅蛮缠的辩论方式,吃肉的和吃素的,都只是人而已,没有谁高过另一方。实际上权利这种东西很难描述,但“我”的善念若是扩大到众生,一切的生命非正常死亡,总是让人觉得不忍,而自己也不过芸芸众生。
“我”可以劝别人不吃狗肉,但他非还要吃,那也没办法,“我”不能强迫他人,在道德上也没有比别人站的更高。
虽然如此,但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当人稍稍抵抗一点口腹之欲,吃狗的人少了,那些偷狗的人无钱可赚,自然也就少了,一些狗或许也可以被温柔对待。
大概就学学齐王,见到那头牛,自己有能力搭救,就救下那头牛吧,至于后面会拿羊来代替牛,已非我力所能及了。
主要争议
狗被游牧渔猎民族视为伙伴,在其文化中,狗不仅是生活中的助手,而且是家庭中的一员。对饮食习俗不同的地区如传统农耕文明地区的吃狗肉情况,很多不吃狗肉者不能理解。自由主义者认为如果有人反对吃狗肉则自己不吃狗肉即可,通过立法或政府规定禁止全社会吃狗肉是侵犯了他人食用狗肉的权利。
在中国大陆,仍有不少人认同食用狗肉,杨利伟曾出书就爆料太空人吃罐头狗肉 。中国大陆民间关于动物福利立法和拒吃猫狗肉的呼声日渐高涨,也出现了一些以卫生防疫、财产侵害、市容市貌等为理由的官方管制情况。中国大陆民众舆论部分认为中国政府应该颁布一部关于宠物权利的法律,这部法律应该视吃狗肉为违法行为,虽然这部法律的草案已经提交,但至今中国政府也没有立法。
在台湾,1998年台湾立法院三读通过《动物保护法》,其第三条明订犬、猫为宠物,而非经济动物;2001年1月2日台湾又修正动物保护法部分条文,第22条第2项增订“宠物不得因肉用、皮毛等经济用途而宰杀”,宣示禁杀宠物,次年,又于该法第十二条内明白规定宠物不得宰杀或被贩卖其屠体。立法之立意,乃免去妨碍饮食自由权之嫌疑,而已贩制犬、猫等宠物之源头为执法目标。为规避法律查缉,台湾非法狗肉业者常以“鱼目混珠”的手法将狗肉伪装成羊肉,或者将狗肉与其他肉类掺杂在一起以躲避警方查缉。迄今,台湾中南部地区或多或少仍有人通过非法途径购食狗肉。
佛教不提倡吃狗肉,也不提倡养狗,狗是肉食的,需要其他动物肉为食,养这些动物是间接杀生。再者养狗生情易犯杂染业,
伊斯兰教不提倡吃狗肉,也不提倡养狗。经曰:穆圣下令灭犬,但牧畜犬和猎犬例外。
基督教不反对吃狗肉,<创世纪>9:3 凡活着的动物、都可以作你们的食物、这一切我都赐给你们如同菜蔬一样。
狗肉有一定的养生功效,但是一些食用禁忌也是我们必须知道的。下面是我帮大家整理的关于吃狗肉有哪些禁忌的内容,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禁忌之一:有些疾病患者不宜吃狗肉
许多人在秋凉以后,喜食狗肉,但脑血管病患者不宜食用。因脑血管病患者多有动脉硬化、高血压等病症,而狗肉热性大,食后会使血压升高,甚至使脑血管破裂出血。故脑血管病、心脏病、高血压病和中风后遗症患者,均应忌食狗肉。此外,甲状腺功能亢进、胃炎、痢疾、溃疡病、肺结核、支气管扩张等病患者不宜食用狗肉。
禁忌之二:不能吃未经检疫的狗肉
必须吃新鲜健康的狗肉,千万不能吃狂犬肉,否则会感染狂犬病。有三种情况最容易感染狂犬病:一是吃的`是没有经过检疫的、带有病毒的野狗;二是狗肉半生不熟;三是食客的胃或口腔黏膜有伤口,比如溃疡,这样就容易感染狂犬病毒。
禁忌之三:吃狗肉后不要喝茶
这是因为茶叶中的鞣酸与狗肉中的蛋白质结合,会生成一种叫鞣酸蛋白质的物质。这种物质具有一定的收敛作用,可使肠蠕动减弱,大便里的水分减少。因此,大便中的有毒物质和致癌物质,就会因在肠内停留时间过长而极易被人体吸收。所以,吃完狗肉不宜立即喝茶。
禁忌之四:菱角绿豆等不要与狗肉同吃
在吃狗肉时,不宜与菱角、绿豆等豆制品同食,以免引起腹胀等不良反应。
禁忌之五:大蒜不与狗肉同吃
从中医角度上讲,狗肉忌与大蒜同食。中医认为,大蒜性味辛温,有小毒,具有温中、下气、杀菌、消食的作用。在新鲜的大蒜中,有一种物质经大蒜酶分解而产生的大蒜辣素,具有杀菌作用,同时还能刺激胃肠黏膜,引起胃液增加,蠕动增强。狗肉性热,大蒜辛温有刺激性,狗肉温补,大蒜熏烈,同食助火,容易损人,火热阳盛素质者更忌同食。
补充信息:过食狗肝会中毒
有调查表明,人一次进食47克鲨鱼肝可引起中毒,而吃狗肝50多克时也会出现同等症状。患者表现为剧烈头痛、明显厌食、恶心、头昏无力,颜面皮肤呈鳞状脱屑,先从口角周围开始,而后波及整个面部。为防止维生素A中毒,劝君少吃或不吃狗肝。
温馨提示:看完本文之后,相信您对吃狗肉的禁忌已有所了解。狗肉虽然滋补,但是不是吃得越多越好,尽量避免吃狗肉的禁忌。另外狗肝过食会引起中毒,要尽量少吃或者不吃。
1我吃过狗肉,而且很早,大概5岁吧,大外婆家的狗,我帮她赶鸡回笼,她家狗咬了我一口,我晕了,醒来时,那条狗就变成面条的浇头了。味道,忘记了。
2我养过狗,不是乡下的看门狗,一条通人性的拉布拉多,它最爱的事情是,过马路时突然立正,饶有兴致地看着来往车辆,我必须半商量半拖拽,拉过马路,后来它老死了。
3 我不吃狗肉了。
4,我不反对吃狗肉,因为我吃过。我不吃狗肉,因为我养过狗了。
5,我实在不懂这个问题的题主哪来的脸提这个问题,人家吃不吃狗肉,关你一分钱事?
6,你上管天,下管地,中间管空气?吃你家狗了?所谓的自由,是在不妨碍别人的利益为前提的,因为你看不惯,人家就不能吃狗肉了?我还看不惯王思聪呢,那些网红就能跟我了?王思聪跟吃狗肉的关系就是这么简单,你看不看得惯,跟人家有任何关系?
很多人支持吃狗肉,因为狗肉符合营养健康的科学规律。科学吃狗,文明吃狗,理性吃狗,奥妙无穷。不光是在知乎,几乎所有的网络平台都有很多人支持吃狗肉。爱狗人士总是会用一个很低端的理由,假惺惺说什么狗很脏,吃了会得病。就是爱狗人士这种虚伪的表态最让人看不惯。假如爱狗人士真心觉得狗脏,真心为大众的健康卫生着想,那就从一开始就不养宠物狗。为什么感觉知乎的群众很多人都是兹词的?实在是一些狗粉的行为太招黑了,敌人的敌人就成了朋友。作为一个狗粉,我只能说这些极端的狗粉,他们不是真正的爱狗人士。还有就是,许多支持吃狗肉的群众自身并不吃狗肉或是喜食狗肉的。
肉食类的食物是我们生活中经常吃到的食物的类型,我们平常吃的肉食有很多的种类,有的人口味不同所以选择的不一样的。肉食可以补充蛋白质和脂肪,维持正常的生理需要,狗肉的肉质比较嫩,而且有营养,但是你是否知道它的相生相克呢
狗肉与茶相克
狗肉中富含蛋白质,而茶叶中鞣酸较多,如食狗肉后立即饮茶,会使茶叶中的鞣酸与狗肉中的蛋白质结合为鞣酸蛋白。这种物质有收敛作用,能减弱肠蠕动,产生便秘,这样产生的代谢的有毒的物质和致癌的物质会滞留在肠道内不容易被吸收和利用,这样是不利于健康的,所以吃了狗肉不要喝茶。
狗肉与大蒜相克
狗肉性热,大蒜辛温有刺激性,狗肉温补,大蒜熏烈,同食助火,容易损人,特别是对于火热阳盛素质的人更应当忌食。在吃狗肉的时候不要搭配大蒜哦,这样很容易使行货的,所以很容易让人出现内火旺盛的情况。
狗肉与西瓜、南瓜相克
因为狗肉味甘热,而西瓜性寒,属生冷之品,进食后不仅大大降低羊肉的温补作用,且有碍脾胃。而南瓜则相反,属于温热食物,如果放在一起食用,极易“上火”。所以在吃狗肉的时候一定不要觉得吃西瓜和南瓜是降火的,这样吃反而会让你上火哦,要注意这一点。
关于吃狗肉的三个禁忌的内容,大家都学会了吗,其实狗肉的营养价值还是比较高的,在不同的人群中有不同的人适合吃狗肉,其实狗肉是大补的一种食物,有补肾壮阳的功效哦,但是一定要注意上面的这些禁忌的内容哦。
篇一 : 到底该不该吃狗肉
现在想谈谈关于吃狗肉这件事的看法。
先表明立场:本人小时候似乎吃过一次狗肉。但出于个人感情原因,现在不吃狗肉了。同样由于个人感情原因,我还不吃鱼籽。免得有人说我是站在自己立场上说话。
我老家在胶东一个农村。我在农村里生活到16岁,然后在县城里生活了4年,之后就来北京,又生活了10年。
小时候,我家里养过狗。什么是狗呢?狗是六畜之一,与牛、马、羊、猪、鸡并列,主要作用是看家护院。反正当时我们的观念里,基本没有“宠物”这概念的,养家畜,都是为了有用。所以我家养的狗,都是为了看家护院。当然,养久了养出感情,当然就舍不得吃了,但这感情不是狗所专有,其他牲畜也有感情。
狗的繁殖速度还是比较快的,一年大概能繁殖2-3窝,每窝一般是5-6只,所以狗是不缺的,也有人把自己家养的狗杀了吃掉,我小时候吃的那次狗肉,似乎就是我大伯家的狗。我记得那时候常有人骑着自行车走村串乡,就是为了收狗,收了的狗自然是去宰杀吃掉。我家养过的两只狗,有一只送给舅舅家看果园,后来老死了。还有一只似乎就是卖掉了。收来的狗被绑在自行车侧面,狗嘴里吐着白沫,如果被现在的爱狗者看到,肯定要骂了。但是我们那里同样也有收鸡的,收到的鸡也是要吃掉,鸡绑在自行车后,一个个倒吊着,不时发出一点哀鸣,看上去比狗可怜多了。这些情景,爱狗者们肯定是看不到的。
我写这些,意思就是说,狗的数量不如鸡那么多,不是常规肉食,但人们养狗然后吃狗肉是一件很普通的事。相反,人们会买牛肉来吃,但几乎不会有人宰杀自家的牛来吃掉。我们对狗的观念这种情况。
后来就有人专门来养狗了,养的狗就是专门用来宰杀的肉狗。我听说过很多养狗发财的。养狗场不像养牛养羊那样多,因为养狗毕竟成本还是比较高的,从食物链上讲,狗比鸡羊更高一级,而且狗肉的性质决定了它不可能像猪肉那样成为日常肉食,需求量没那么大,所以总体来说,养狗业的规模没有那么大。
我是很喜欢狗的,只要以后家庭条件允许,我是愿意养一只狗的,也不愿意去吃狗肉。但是我依然认为吃狗肉并不比吃牛肉更野蛮。有人养狗是为了当宠物,有人养狗是为了吃肉,这都无可厚非。
这几天我被玉林狗肉节刷屏,有很多骂吃狗死全家的,我觉得这不是讲道理的态度。对于动物保护主义者,我是心存敬佩的,我甚至认同动物保护者的大多数主张。但是单把狗拎出来,说别的肉可以吃,只有狗肉不能吃,我是不能认同的。各种动物与人的关系都有特殊性,比如狗能导盲,牛就不行。但是反过来说,牛能耕田,狗也不行吧。凭什么我们可以吃牛肉,就不能吃狗呢,何况培养一只导盲犬成本那么高,谁舍得吃呢?所以吃狗肉和吃牛肉,没法说谁在道德上更高尚一些。
有人把狗定义成“伴侣动物”,将狗同其他的动物区别开来,让狗具有不被吃的权利。我想说,牛也可以定义成“役使动物”。中国的本土观念中,似乎只有猪和羊的本职是“被吃”。你能强调狗的特殊性,也就能够强调牛和驴的特殊性。大家都很特殊,就都别吃了吧。
上网随便搜一下“肉狗”,就可以知道养肉狗这个行业现在已经不是个小行业了,而且各省几乎都有,北京狗肉馆子多的是,吃狗肉并不是广西独有的传统。而且古代小说中,不乏吃狗肉的记载,所以好这一口的人并不是这几年才有的。有人说,玉林狗肉节上杀的狗,几乎都是被偷来的宠物狗,我不知道他们有没有调查,说的是不是真的。姑且算是真的吧,这也不是禁止吃狗肉的理由。凭什么有人偷狗,就要禁所有人吃狗肉?按他们的思路,是不是有狗咬人,就禁养狗呢?
还有人拿国外的标准,说吃狗肉不文明。我只能说,世界之大,大家的菜单差别太大了,你要是以人家的习惯为标准,那不该吃的东西可就太多了。他们以前还不吃螃蟹呢,还不吃猪内脏呢,还不吃臭豆腐呢;印度人还不吃牛呢,穆斯林不吃猪肉呢,信犹太教的以色列人还不吃贝类和无鳞鱼呢。大家都有喜欢吃的东西和不喜欢吃的东西,凭什么你吃牛肉就文明,我吃狗肉就不文明?
我认为喜欢养小动物的人,是有权利养你喜欢的动物的。比如你养狗,只要不放狗咬人,你的权利就应该得到保障。就算你的狗出来咬人,只要你赔偿之后管好狗,你仍然有养狗的权利。同样,我也认为人有吃肉的权利,只要你不吃珍稀动物,不偷不抢,那么吃肉的时候就不应该被人骂死全家。
爱狗者应该理性一些,搞清楚“爱狗”是你自己的感情。人没有天生就必须“爱狗”的义务。爱狗者的一些口号我是很赞同的,比如“爱它就是照顾它一辈子”、“不遗弃、不抛弃”之类,但“吃狗肉者死全家”、“诅咒吃狗者下辈子当狗”之类的不在此列。养宠物,本是一件有爱心的事,但你要弄死别人全家,这就有些失心疯了吧。
假如爱狗者肯听劝,莫过于要求政府对狗肉市场加强一下管理,让狗肉市场像猪肉市场、牛肉市场那样规范,合法屠宰,完善检疫,杜绝那些偷来的狗流入市场。要求禁止吃狗肉,于理不通,而且一味谩骂,不但解决不了问题,反而会污了爱狗者的名声。所谓的“狗奴”称号,不就是那些脑残爱狗者们自己作出来的吗?
篇二 : 我们该不该吃狗肉
记得有一回和几个朋友自己开车去广东云浮,在高速公路上,遇见一辆满载着狗狗的货车。是那种一般的土狗,关在后厢的铁笼里躁动地吠叫着。联想到广东的饮食文化,我们知道这些狗狗显然不是送往笼物店的。于是我的朋友叶愤怒地对着货车上的人挥着手,结果对方以为我们是在打招唿,兴高采烈地也对我们挥着手。真是鸡同鸭讲,人跟人区别咋就那么大呢?
世界上有两种爱狗的人,一种把狗当宠物,一种把狗当食物。他们之间的区别,就象火星人和地球人那么大。一直以来,宠狗派和吃狗派争吵个不休,基本上也是各说各话,形同鸡同鸭讲。爱狗人士说狗狗是人类的朋友,狗是有灵性的动物,吃狗肉是野蛮的行径;爱吃狗的人说狗和猫和猪牛羊没有什么区别,都是动物,单拿吃狗肉作文章是一种伪善。有时候,吃狗肉还会被上升上民族文化的高度。2002年韩日世界杯的时候,西方民间组织对韩国人吃狗肉的行为提出了强烈抗议,连国际足联也出面干涉,面对一片友邦惊诧声,很多韩国人愤怒地反驳说这是对他们传统饮食文化的干涉。但是为了办好世界杯,韩国人最终还是对吃狗肉做了很大的限制。中国人吃狗肉的历史也很长。史载樊哙发迹以前就是以屠狗为业的,那么中国人至少在汉朝之前就开始吃狗肉了,而且看来还是产业化规模化地吃。不知什么缘故,后来狗肉之风在中原地区并不盛行,倒是在两广一带发扬光大起来,不知是中原流俗,还是南粤土着遗风。
作为名义上的广东人,我是吃过狗肉的。狗肉吃起来有一股热乎乎的浓烈的味道,虽然心里有点发毛,但口味确实不错。《少林寺》里说:闻到狗肉香,神仙也跳墙。可是一个人的美味,往往是另一个人的毒药。对于爱狗人士,杀狗吃狗对他们来说,简直是如丧考妣——不,如丧儿子。但是,逻辑上,爱狗派是很难驳倒吃狗派的。毕竟,动物都是平等的,不能因为我们偏好某种动物,就认为吃某种动物是一种罪恶,吃其它动物就理所当然,这听起来确实很伪善。这样,除非是素食主义者才有资格指责吃狗肉的人。但素食主义者是不会指责吃狗的,因为他们反对的是一切的杀生。这是爱狗人士的软肋,因此他们在反对吃狗肉的时候,只能诉诸于感情,而说不出太多令人信服的理由。
然而,从另一方面来说,我们人类从来不是仅仅根据逻辑来决定我们的行为的——最讲逻辑认死理的,往往是那些极端主义分子和恐怖分子。孟子说过,君子远庖厨,但没有说君子不吃肉。因为君子固然不戒肉食,但对于杀生,总有不忍之心的。这一点不忍之心,正是善之端源。人的心理和行为,总是理性和感性交织在一起的,专门倾向于一方,难免失之于偏激。王阳明说:尔未看此花时,此花与尔心同归于寂。尔来看此花时,则此花颜色,一时明白起来。便知此花,不在尔的心外。也就是说,我们看待外界事物时,总归是要打上我们自身的烙印的。所谓的纯粹客观的眼光,是不存在的。从这个角度,我们就比较能够理解和同情爱狗之人的态度了。
狗在中国传统文化中一向地位不高,但随着宠物文化的发展,猫狗越来越被看成人类的朋友和伙伴,被看作是一种有灵性的动物。当我们赋予动物以某种意义,它们在我们眼中就不再仅仅是一种食材。焚琴煮鹤,大煞风景,是因为琴和鹤都是高雅之物。同理,一只天鹅在我们心目中的份量也比一只鸭子要重得多;一条银龙鱼和一条鲫鱼在我们心目中也不是一回事。因此那种所有动物都平等的逻辑前提,在人这里其实是不真实的。问题只是在于,对于同一样东西,譬如狗,人们的看法存在分岐,爱之者视若儿女,嗜食者视之美味。我曾经看到过某通讯社的一幅年度,是一只正在烧烤着的猴头,那种感觉是相当震撼的。如果我们对于狗肉,尚可以无动于衷,那么,对于跟人类更相近的猴子,甚至是猩猩,是不是也应该一视同仁?相信绝大部份人的答案是否定的。因此,我们对于动物的好恶,有一个程度的问题。在感情和食欲之间,应止于何处?很难有标准答案。对于猫狗一类的动物,我建议还是以不吃为宜。因为这些动物,跟我们的日常生活太过于亲近,对于它们的好感,已成为大多数人的一种通感,吃它们变为一种相当令人不愉快的事情。当这种不愉快的心理能从旁观者转向吃食者的时候,也许吃猫狗的人就会越来越少了。我希望戒食猫肉狗肉逐渐成为人们心理上的一种禁忌。
跟韩国人不一样,中国人除了吃狗肉以外,还好吃一切野生动物,如蛇、穿山甲、果子狸,蜥蜴、猫头鹰等等,天上飞的,地下爬的,四只脚的除了桌子椅子不吃,其他都吃;长翅膀的除了飞机不吃,其它都吃。反对的理由是显而易见的,不环保,不卫生。除了这些,还有什么值得反思的吗?人从生物学上来说是杂食动物,吃肉也算是一种本能。可是生物界的肉食动物,只求能填饱肚子,大概没有象人类这样上天入地,刻意挖空心思地搜求异味的吧。广东人在饮食上的异嗜,我极怀疑是百越土着的遗风。也许彼时的南方多山丘陵地区,农牧业尚未发展,没有合适的食品,只能以山中的蛇、穿山甲、果子狸等野物为食,所以形成了这种顽固的饮食文化。我们当然不是要提倡一种清教徒式的生活方式。今天我们所能获得的食物,已远比古人为丰富可靠,又加以种种繁复的烹饪之术。可是口腹的享受,终究应该有个限度,大抵食物,总应以方便,健康,卫生为宜。那种为了满足口腹之欲,穷极无聊,不顾卫生,不惜破坏环保的饕餮行为,不能算是一种健康和道德的生活方式。孔子说过,割不正不食,席不正不坐,我愿意在这里把它理解成一种端庄健康的生活方式。我们需要建立一种端庄健康的饮食文化
篇三 : 该不该吃狗肉?
该不该吃狗肉?
前段时间,一辆装满狗的车辆在高速公路上被动物保护主义者拦下,双方僵持不下10多个小时,最后在警察的调停下,动物保护主义者出十多万元买下了车上的狗,事情算是有了1个结果,但远远没有结束。动物保护主义者在网上发布言论声讨虐待狗的做法,还公布了司机郝小毛的照片、手机号等一些个人的信息。一时间波澜又起,有人声讨吃狗肉是没有人性的行为,有人说这是饮食习惯,有人为郝小毛打抱不平等等。
狗肉到底该不该吃?到底能不能吃?
动物保护主义者义正言辞地声讨,说吃狗肉是1种没有人性的做法,“狗帮助了人类,是人类的朋友,你怎么能忍心吃自己朋友的肉?”这话看似有理,其实可笑。
我们平时吃猪肉,吃牛肉,吃鸡肉,可是没有谁说,猪是多么多么可怜,牛是多么多么可怜,鸡是多么多么可怜,可是为什么一吃狗肉,就会有很对人反对呢?我们是应该尊重除了人类之外的生命,但是这绝不意味不能吃肉。如果按照一些人的逻辑,尊重生命,就不能吃他们,猪、牛不能吃,鸡狗不能吃,那么人类是不是都要吃素?还有,即使吃素也还是不行,我们把麦粒和稻谷磨碎、蒸熟做成馒头米饭和各种饭食,我们是不是太残忍了?我们应该不吃他们,他们也是生命啊,因为据现代研究,树木被砍伐时,他们会发出愤怒和悲伤的信息(仪器可以测量)。那么我们能做的,就是封住自己的嘴巴,每天只喝一点清水度日就可以。还有,还不能穿衣服和鞋子,只能赤身裸体,因为衣服鞋子离不开其他的物种来做原料。最后,人类的结局只有死路一条,呵呵,多有趣。
要说人类的朋友,难道养育人类身体的猪不是朋友,既养育身体还勤勤恳恳为人类做活的牛就不是朋友?小麦不是朋友?水稻不是朋友?我们何以厚此薄彼?为何嘴里边嚼着牛肉边义愤填膺地说着要保护狗这种动物?
吃狗肉是中华传统饮食文化的1个组成部分,这就如同法国人吃鹅肝、西班牙人斗牛一样,是各自文化的1个元素。据记载,汉代养狗就像今天养猪一样普遍,说狗养育了中国人,有点夸张,但是狗肉绝对养育了中国人的身体。在中医看来,狗肉就是一味良药,对人的身体有滋补作用。
尊重身边的生命,这是不错的。但是,尊重生命的伦理,即使搬出它的创始者史怀哲来,恐怕也未必说得清楚,因为它本身就是个悖论。自从地球上有了生命,自从生命中有了智慧生物,自从智慧生物中人类脱颖而出,人类与其他的物种之间便存在着不平等的关系,那就是,人类是所有生命的中心,其他的物种必须为人类服务。这是造物主的安排,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人类所要做的就是让这种不平等的关系合理化,和谐化。
我们应该尊重其他的生命,这不仅仅是人类善心的体现,更重要的是人类和其他生命和谐相处,生存发展的需要。但是尊重不能机械理解为不杀生,不能将这种观念无限制的泛化。该做的是把握1个度。丹麦人在钓鱼时经常带着一把尺子,发现钓的鱼小,就把它放生。古人孟子也说过“数罟不入洿池,鱼鳖不可胜食也;斧斤以时如山林,则材木不可胜用也”,不是不吃,不是不用,而是要有个度。
萝卜青菜各有所爱,世界本来就是丰富多彩的。你特喜欢狗,你当然可以不吃狗肉。但是你没有理由要求别人也跟着你一起不吃狗肉。更没有理由对别人吃狗肉说三道四,说什么无人性、陋习之类。自以为站在道德的高地,对别人的行为妄加指责,这才是陋习。为了人类的生存,一些作为肉食的动物是要被杀的,但不能滥杀,更不应该虐杀。生命都是宝贵的,但是当需要牺牲一些生命来保障另外一些生命生存的时候,我们所要做的,是在那些奉献的生命消失之前,善待他们。
活泼可爱的宠物犬可以养,它们可以愉悦人的身心;同样,只要喜欢,狗肉当然也可吃,它是1种对人体很有益的肉食。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浪漫分享网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