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不好夫妻关系,经常吵架,我该怎么办?

处理不好夫妻关系,经常吵架,我该怎么办?,第1张

社会工作者介入夫妻离婚个案分析

 家庭社会工作,是为帮助解决家庭问题,增进家庭福利,更好的为实现家庭功能而进行的社会工作,特指以协助整个家庭为主旨的社会工作。那么,下文是由我整理了介入夫妻离婚个案分析,欢迎大家阅读浏览。

 一、案例问题以及背景

 1、基本资料:本案案主周女士和潘先生均为太和镇本地村民,现年38岁,初中文化,已婚,双方育有一儿一女,社工接案时,案主夫妇闹离婚,案主夫妇关系紧张。

 3、案例背景:太和镇家庭综合服务中心成立于2013年11月15日,由广州阳光社工事务中心承办,中心秉承阳光机构使命和愿景为社区长者、青少年、弱势群体家庭以及社区群众提供适切的服务。太和镇家庭综合服务中心的婚姻辅导项目,是一个和太和镇社会事务科合作的项目,是个二级服务模式的项目,每周两天社工驻点婚姻登记处,积极与妇联、婚姻登记专干紧密合作,开展婚姻关系宣传和个案咨询辅导服务。这个个案正是因为街道相关部门和家综的紧密合作才得以开展。

 4、案主呈现的问题:夫妻双方均受到了婚姻问题的困扰,夫妻之间经常吵架,关系紧张,甚至想用离婚的方式来解决问题。

 5、服务定位以及意义:

 家庭社会工作,是为帮助解决家庭问题,增进家庭福利,更好的为实现家庭功能而进行的社会工作,特指以协助整个家庭为主旨的社会工作。在本案例中,负责社工主要运用家庭治疗的专业方法来对个案提供咨询辅导服务。家庭治疗是一类以家庭为对象进行的治疗模式,治疗师通过与全部或者部分家庭成员的治疗性会谈以及其他专业技术来协助家庭成员改善家庭关系,建立良性的家庭互动模式,从而从根本上解决整个家庭以及其个别成员的问题,促进家庭的良性运转和家庭成员的身心健康。专门针对夫妻两个人婚姻中的问题进行的夫妻治疗是家庭治疗中的一个特殊形式,也叫婚姻治疗或者婚姻辅导,其目的是协调夫妇双方的关系,解决其婚姻生活中的不和谐或者冲突。在本案例中,社工运用家庭治疗法对案主夫妇提供婚姻辅导服务,在持续接触的过程中首先引导案主夫妇了解双方的沟通模式,然后再与案主夫妇分析他们受到困扰的婚姻问题,找出孕育家庭问题的内在的结构性因素是家庭成员的不良互动关系和沟通模式,促进案主夫妇建立良好的互动关系和沟通模式,最终达至缓解紧张情绪和改进夫妻关系的目的。

 二、社工介入过程

 1、介入目标:社工通过与案主夫妇进行面谈,掌握了案主夫妇的基本信息,案主夫妇的问题很明确,双方沟通不畅导致夫妻关系紧张,因此,负责社工在征求督导意见后,通过和案主夫妇沟通,将介入目标制定如下:

 1)舒缓夫妻双方的紧张情绪

 2)运用家庭治疗法改善夫妻关系

 介入过程和服务成效

 第一步:建立专业关系:在社工与案主夫妇的面谈中,社工主要运用了接纳和澄清的面谈技巧,通过分别倾听案主夫妇的倾诉,一方面社工对案主夫妇的背景和近况有了基本的了解,另一方面案主夫妇的紧张情绪也得到了缓解,对于夫妇双方的沟通起到了促进的作用,其次,澄清技巧协助社工引导案主夫妇找到双方目前最需要关注的重点,让案主夫妇看到夫妻双方的问题所在,当然也发现了自身需要改善的地方。借助了以上技巧,社工很快的通过二次的面谈就和案主夫妇建立了初步的关系,为下一步将双方的专业关系奠定了基础。在这个过程中,社工运用了中立原则,平等对待案主夫妇双方,让他们都感受到信任和支持。

 第二步:协助案主夫妇分析问题以及寻求问题的根源:在这一步,社工运用了家庭治疗的探索技巧,分别面谈,进一步了解到案主夫妇的特性,他们的互动关系,以及其冲突情况,在这个案例中,案主女方的表达是直接开放的,希望的到丈夫的更多关注,而案主男方的表达是间接内秀的,希望妻子理解自己,不要过多的关注自己,能够按照自己的意思去照顾孩子和家人,比如在处理孩子的事情上,丈夫交代了妻子要去办理,但是妻子会因为事务繁忙而经常忘记去做,丈夫会认为妻子没有责任心,不关心孩子,而妻子也会觉得很委屈,我每天忙着孩子的吃喝撒拉,我最关心孩子啦,也得不到丈夫的一句好,导致经常吵架而影响了夫妻之间的关系。通过社工的引导分析,案主夫妇意识到了问题的所在是夫妻关系紧张,也了解了问题的根源是由于沟通不畅,也引导案主夫妇相信只要双方有意愿改进沟通模式,付出努力就可以改善夫妻关系。在这个过程中,社工引导案主夫妇更多的`探索目前的家庭结构和功能状态并致力于现时的改变,因此社工与案主夫妇之间的信任关系进一步得到了稳固。

 第三步:协助案主夫妇制定长短期改善目标:在这一步,社工运用了家庭治疗的诊断技巧,社工引导案主夫妇从问题的根源入手,制定改善的长短期目标,长期目标是改善夫妻关系,短期目标是建立良好的沟通方式,促进良好的互动关系。在这个过程中,社工协助案主夫妇关注现时的改变,并协助做出合适的行动计划,社工还运用了积极赋意的原则,为案主夫妇做了未来取向规划,画出未来婚姻家庭生活的蓝图,增强案主夫妇做出努力改变的信心。

 第四步:协助案主夫妇制定改善计划:在一步,社工运用家庭治疗的介入改变策略,有针对性,有计划的引导和干预,社工和案主夫妇一起分析,在每次吵闹过程中表现出来沟通的障碍具体有哪些,逐项列出,然后针对每一项说出自己的想法,让双方互相了解对方的意思,社工加以引导案主夫妇确定双方可以接受的沟通方式,如丈夫说的每一件事,妻子很容易忘记未能及时去完成,丈夫认为妻子没有责任心,而妻子会认为自己每天有很多事情需要去做,不是故意忘记的而感到委屈,社工引导案主夫妇确定:丈夫用写纸条的方式去告知妻子要办理的事情,妻子利用纸条记录的方式帮助自己去完成需要做的事情。为了进一步帮助案主夫妇建立良好的沟通方式,社工建议案主夫妇现场进行了沟通方式的演练,演练后社工对案主夫妇做得好的地方给予了肯定,让案主夫妇增强信心,鼓励双方回去后继续运用在日常生活中巩固下来。在这个过程中,社工运用了循环提问的原则,做一些对比,让案主夫妇意识到差异产生的问题所在,促进了案主夫妇之间的相互沟通和了解。

 第五步:协助案主夫妇实施改善计划,促进案主夫妇完成家庭作业。在这一步,社工运用目标导向,围绕具体的目标(建立良好的沟通方式),在确定了双方可以接受的沟通方式后,社工和案主夫妇约定,鼓励案主夫妇回去尝试用新的沟通方式一周,看效果如何,一周后社工回访案主夫妇,案主夫妇回应,新的沟通方式很不错,双方一周内没有发生争吵,紧张的夫妻关系得到了一定的缓解,社工给予鼓励,给予案主夫妇肯定的回应。

 第六步:鼓励巩固维持成果:通过之前的尝试,案主夫妇对夫妻之间的沟通有了改进的动力,对于夫妻关系的改善也看到了希望,但这还不够,案主夫妇还需要更多的动力支持,社工联系了案主夫妇所在的妇联工作人员以及社会社务科的民政专员,给予他们鼓励和支持,定期给予关心。案主夫妇在多方的鼓励和促进下,夫妻相处有了很大的进步。在这个过程中,社工始终坚持一个社会工作者的原则,助人自助,社工在多次的联系个案夫妇后,发现双方的关注点均放在孩子身上,在案主夫妇以后的夫妻生活中,孩子也是一个很重要的关键因素,夫妻相处还是需要案主夫妇运用自身的能力去做,因此引导案主夫妇计划一下带孩子外出游玩,以增进和孩子之间的关系,同时促进夫妻关系好转。通过案主夫妇的努力以及多方的支持和关怀,案主夫妇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巩固,夫妻关系得到了改善,家人关系相处得更融洽了,个案跟进取得了比较理想的成果。

 三、案例反思和启示

 经过一段时间的跟进,潘先生和周女士夫妇家庭个案有了比较理想的成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跟进的过程中,负责社工有一些的经验和感受,希望可以和其他同行社工一起分享:

 婚姻家庭辅导个案,尤其是夫妻关系紧张的个案,一般比较棘手,跟进的时间也不确定,因为清官难断家务事,负责社工要做好充分的心理准备,同时也要坚持社会工作者的基本原则,让案主增强自我解决问题的能力 跟进婚姻家庭辅导个案,对社工有一定的考验,社工最好有一定的婚姻生活经验,也要掌握众多的有关家庭社会工作的理论灵活运用。因为在跟进的过程中,要取得个案的信任,和个案建立良好地专业关系至关重要,如果个案不信任社工,就很难开展婚姻辅导工作,如果社工能够体会婚姻生活的不易,给予案主更多的同理和支持,个案工作就有了一个好的开始,奠定了一个很好的基础。 在做婚姻辅导个案中,让个案夫妇认识到婚姻生活是需要用心经营非常重要。因为很多夫妻关系紧张大都是由于一些小事,家务事引起的,但由于夫妻之间不懂得如何妥善处理,也不知道求助其他人,而日积夜累到了无法调节的阶段闹至家庭破裂,对夫妻双方以及孩子家人造成伤害。这一次的夫妻个案很幸运,有了社工的介入后,夫妻双方意识到各自的沟通误差在日常生活小事上导致双方关系紧张而积极改进赢得了以后的和睦家庭生活,对孩子的影响也减低到最小。 注重多部门联动,善用资源。在跟进这个个案的过程中,民政和妇联都发挥了很大的作用,民政专员首先转介给社工,社工才有机会去跟进这个个案,在跟进的过程中,民政和妇联均发挥了鼓励和支持的作用,特别是在农村社会工作,个案离中心比较远,社工的精力有限,妇联就联系了村妇联给予日常的关心和支持,也发挥了很大的作用,当然案主的努力也是不可或缺的。社工的协助,案主的努力,加上民政和妇联的关心支持,案主夫妇的沟通顺利,夫妻关系改善,婚姻生活有了气色,这才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 作为本案的社工,虽然有着丰富残障服务的经验,但是对于婚姻辅导个案来说,是初次接触,在接案的时候心里还是七三八下的,很担心处理不好别人的家务事,自己也就一边学习有关的婚姻家庭理论知识,一边摸索着去做,在多方如督导、中心、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大力的支持下,通过本项服务,带给我很多的不同的知识和经验,这一次的辅导能够取得一些小成效,和大家的支持是分不开的。当社工告知案主夫妇个案即将结束服务时,对方说了一句很简单但是印象深刻的话:“谢谢你们,如果没有你们的协助,我们的家庭就破裂了”我想这就是对我们作为社工的一种最真实的肯定,案主在现实生活中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会处在各种各样的困境中,社工不是全能的,也无法解决所有的问题,但是我们可以陪伴案主从困境中走出来,案主从中也能获得成长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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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让家长意识到自己的吵架行为对孩子产生的不良影响,学会正确处理家庭矛盾。

形式:案例分析(讲授法)

        交流互动(谈话法)

教学过程:

一、以问题引出话题——夫妻经常吵架

出示课件:  请问你和爱人吵架吗?

                  经常吵架吗?

                  是在孩子面前吵吗?

                  你从孩子的情感角度想过对孩子产生的不良影响吗?

是的,也许有人说,吵架是家常便饭,没什么大不了,谁家不吵啊。但当我们真正看到夫妻不和睦对孩子成长产生的重要影响时,也许就该闭嘴反思了。如果你心存疑虑,那我就我分享一个真实的事例,大家一起看看孩子的表现。

二、案例现象出示课件:

我班的一个男孩,大部分时候上课不听课,极少记笔记,也很少做题。课下作业,几乎不写,成绩很差。问他为什么时,他也是沉默不语,眼睛里却有着“我不学碍你啥事”的不屑,表现出噘嘴、拉脸、厌烦,老师们都不喜欢他。他也没有朋友。

偶尔交随笔,几乎每篇都是有关游戏的内容,且喜欢在每句话的后面加括号。比如,(是不是很有趣?很爽?)(此处省略五百字,哈哈)(这很无聊吗?也许吧?)

他很喜欢回答开放性的问题,仅仅这时,眼里才有了生气,脸上才有笑容。

——经过交谈,知道孩子的父母经常吵架,也不怎么管他。

三、问题本质:

我们通过现象看孩子内在的心理问题:

对学习不感兴趣——内心烦躁、没有目标

不能接受批评——消极逃避,承受力差

不愿与人交流——封闭孤僻,不信任人

喜欢打游戏、写随笔、回答开放性问题——长期压抑,寻求释放,渴望被关注

具体分析

1性格孤僻:

父母间的紧张关系,以及对他的忽视,让他缺乏安全感和爱的能力。无论是老师,还是同学,他都不愿真心交流,他更愿意活在游戏里。他不自觉地就会把自己封闭起来,拒绝和别人建立亲密的关系,从而致使自己活得越来越孤独。因为他从父母关系感到害怕,怕再受伤害。在孩子的眼中就会觉得再亲再爱的人都不会永远爱,并且不能永远依靠,所以导致孩子觉得你们不值得信任。在他以后的人生道路中可能就会导致不信任别人。

2对自己失去希望

父母吵架对孩子心理造成了伤害,他会因为父母吵架而难过并且胡思乱想,心理负担重就会导致注意力不集中和郁郁不乐,做什么事都不能静心,不能向上,不能克服困难,失去了父母的心灵关怀,对自己的未来感到迷茫,没有信心。

3延续错误的处理方式

遇见问题父母没有好好商量而是以吵架的方式,那么孩子会不自觉的延续吵架解决问题的方式,也不会理智的思考,严重的话会采用极端方式来解决问题。

4对婚姻恐惧

由于父母经常在孩子面前吵架,就会让孩子长大以后非常惧怕婚姻,甚至不想寻找人生伴侣,十分担心结婚,以后就会出现和父母一样的情况。

出示课件:父母之间经常处于冷漠、情感纠葛、吵嘴、打架,甚至离异,而无心思给予孩子躯体上的爱抚、生活上的照料和情感上的亲近,会致使孩子健康心理、人际交往关系能力的构建出现了问题和缺陷。

四方法智囊

夫妻发生矛盾是正常的,但如何用更好的不伤害孩子的方式去解决呢?我们不妨去试一试。

1尽量把事情跟孩子坦白,如果不是原则性的问题就不必斤斤计较。

2当着孩子的面和好。孩子是敏感的,高兴不高兴他一眼就能看出来。

3寻找正确的处理矛盾的方式,和谐家庭需要夫妻合力打造。

读书、写字、运动、做家务、逛街、聊天……

4学会示弱。

吵架气死人要负责吗

案例假设

一天,小丽与邻居70岁的张大妈发生争吵,吵架过程中,两人情绪都有点激动,言语也有点过激。70岁的张大妈有一点心脏问题,但是小丽不知道张大妈的身体情况。随后,其他邻居过来劝架,两人才各自回家。

刚回到家,张大妈就感觉身体很不舒服,之后便晕倒在地。张大妈家人赶紧将其送往医院抢救,结果,不幸的是,张大妈经抢救无效死亡,医院表示主要是因为情绪激动刺激心脏病发导致死亡。

张大妈家人认为张大妈的死亡跟小丽有很大关系,于是将小丽告上法庭,那么,小丽因与张大妈吵架将其“气死”,应该承担责任吗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法律分析

该法律条款适用的是过错责任原则,即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案例分析

小丽对张大妈的死亡是否承担责任,主要取决于以下因素:

1、主观上,小丽对于张大妈的死亡是否存在过错虽然小丽对张大妈的身体患有心脏疾病并不知情,但小丽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应当能够预见到吵架这一行为在一定程度上会引起吵架双方的情绪激动,进而有诱发其他疾病的客观可能性。

因此吵架双方都应尽到一般人的审慎注意义务,而小丽当时并没有注意到,所以小丽对张大妈吵架后死亡的结果存在疏忽大意的过失,在主观上存在一定的过错。

2、客观上,小丽与张大妈的吵架行为与张大妈的死亡之间是否具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据医院诊断,张大妈因吵架时情绪过于激动,进而诱发自身的心脏疾病发作,最终导致抢救无效死亡,说明小丽与张大妈的吵架行为与张大妈的死亡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因果关系。

3、结合其他因素综合考量。张大妈明知自己患有心脏疾病,平常生活中不能过于激动,但在那天却与小丽发生争执,激烈争吵,张大妈对自己遭受损害结果的发生也有过错,应该自担主要责任,并减轻小丽的过错责任。

温馨提醒

日常生活中,还是尽量要与人为善,和睦相处,避免发生言语冲突甚至肢体冲突。虽然“气死人不偿命”,但因此可能要承担相应责任,情节严重的还可能触犯刑法,如果因为“逞一时口快”背上责任那就得不偿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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