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不能够。只有乡村村民(乡下户口人员)在符合下列要求之一的前提下,才能够申请宅基地使用权:(一)娃儿达到法定年纪结婚确需分户,而宅基地不够准则的;(二)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人员(村民),无宅基地的;(三)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需要乔迁的;(四)符合法律限定的其他情形。乡村村民原有宅基地面积超出限定准则或将原有宅基地上房屋出卖、出租、赠与他人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得准许。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法律分析:农村宅基地只是一种使用权,所有权归村集体。农户对宅基地上的附着物享有所有权,有买卖和租赁的权利,不受他人侵犯。房屋出卖或出租后,宅基地的使用权随之转给受让人或承租人,但宅基地所有权始终为集体所有。出卖、出租房屋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农户建造房屋及小庭院使用土地,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九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十条 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法律分析:农村结婚以后对于符合条件的是可以申请宅基地的。对于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或者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但是没有宅基地的,以及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搬迁的,法律规定是可以申请宅基地的。
法律依据:《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宅基地:(一)因国家或集体建设、移民、灾毁等需要迁建、重建的;(二)实施城市、村庄和集镇规划或旧村改造,需要调整拆迁的;(三)现有宅基地面积尚未达到本办法规定限额标准需重建、扩建的;(四)已具备分户条件且原有宅基地面积尚未达到本办法规定限额标准需重建、扩建的;(五)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引进或招聘的专业技术人员,确需在农村安家落户的;(六)离休、退休、退职的职工,复员军人和华侨、侨眷、港澳台同胞持合法证明回原籍定居的;(七)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
一因为要结婚证确认你是否是未婚还是已婚,已婚人士优先审核,所以要有结婚证才能盖房。二其实建房和结婚没什么关系,如果需要建房,得去建设部门和土地使用部门申请,批评批准以后方可建房,还有就是在旧房子基础上翻修,直接可以盖房就行了,什么手续也不用履行,现在农村盖房的宅基地比较紧张,如果不够盖房的资格,上级主管部门也不会批准。农村建房需农户申请村按建房条件审核报乡镇审批,无需结婚证。
法律分析
1、可以。在实践中,宅基地申请法律依据是土地管理法、国土资源部的行政法规、以及各省的宅基地管理办法,主要是依据各省的宅基地管理条例来进行申请的。具体申请标准要根据各省自己的规定来办理,能申请宅基地的情形有:2、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3、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4、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搬迁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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