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仪式只是一种象征美满、幸福的祝愿以及亲朋好友的见证。女孩子内心里都会向往城市,这也正常,你可以从这些方面来说:
在城里,大家邻居之间比较冷漠(毕竟也不认识),我们的新房也在四楼,地方也不够宽敞,结婚那么亲朋好友来回上下也不方便,再说,我们的终身大事,在这么冰冷的弹丸之地举行,也不能显出老婆大人你的高贵!
在老家就大不一样了,首先,这是我们出生的地方,它见证了我成长的足迹;还有我的亲朋好友都在这里,这里不仅宽敞,所有的父老乡亲也会为我们送上祝福,乡亲们和蔼可亲,总比城市里的冷冷清清好吧!
最好哄哄她,每个女孩子一生只有一次,她当然希望你能够宠她,听取她的意见,切不可暴燥而为;当然,爱她,对她好更是必须的!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
如果法院愿意受理,正常情况下,外嫁女都能赢。一般情况下,法院不愿受理的。 你说的问题,全国都有,是否能得到法律的支持,关键在于你的集体组织成员资格的认定,一般认为如果户籍还在原村,应当给予补偿,否则没有。外嫁女即使与城镇居民结婚,如果户籍未曾迁移,那作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并未丧失,要求获得土地补偿费的诉请,一般能得到法院支持。 一、农村外嫁女: 1.嫁外村或城镇且户口已经迁出的妇女; 2.嫁外村或城镇但不迁出户口的妇女; 3.迁回原籍的离婚、丧偶妇女; 4.未迁回原籍的离婚、丧偶妇女。 二、土地补偿费 《土地管理法》第47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三、外嫁女权益被忽视的原因 1、缺乏统一的土地补偿费分配标准和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标准。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明确规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 也就是说,外嫁女土地补偿费分配权问题的实质是农村集体成员权的权利主体问题。根据这一规定,有的地方规定以地为标准分配征地补偿款,即有承包地就享有分配权,无承包地则不享有分配权,是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外嫁女”极力要争取的是一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或者说,自己的“村民资格”。只要具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资格,就享有平等取得土地补偿费的权利,当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适当多分的除外。 但是对于什么样的人才具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没有规定,其他的法律法规也没有规定。《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只规定土地补偿费分配的权利在村民会议,也就是说,国家法律把全部的权利交给了村民自治。目前各地在实践中的通常做法主要有三种:一是单一标准,即以是否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常住农业户籍为依据。二是复合标准,即以户籍为基础,辅之以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长期生产、生活,并履行本村集体的村民义务等条件来判断:三是根据权利义务关系形成的事实作为依据,必须与本集体组织形成事实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及管理关系。 正是由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标准的复杂性,在外嫁女出嫁后户口未迁出的情况下,如果其夫家所在集体经济组织实行第一种单一标准,外嫁女因户籍不在夫家而不具有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但其原籍所在集体经济组织又实行第二种复合标准,该外嫁女因不在原籍生产、生活导致不具有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这样便造成外嫁女征地补偿款分配权两边落空的现象。 2、部分村规民约违法,监管存在盲点: 由于土地补偿费的总额是确定的,而分配人数和比例是不确定的,在自身利益的驱动下,就很容易做出侵犯少数外嫁女利益的决议。这是典型的“多数人暴政’。 三、目前,真的没有什么好法。 1.侵权发生后调解难 许多土地权益受侵害的外嫁女找村干部,村干部因为村规民约的规定和村民代表的反对而无能为力;找镇街道,镇街道认为土地是村里的,村民思想做不通,如强制执行,则势必会引起其他矛盾;找到区妇联,区妇联缺乏相应的执法权限,心有余而力不足,也只能结合受害妇女所在的镇街道妇联做一些宣传教育工作,或是协调有关部门解决,但解决起来难度很大,收效甚微。 2.诉讼难 走诉讼的途径。但是外嫁女争取土地补偿费分配权的法律依据仅仅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该解释的适用虽然具有普遍性,但是毕竟不是我国正式的法律渊源。很多地方法院在受理、判决此类案件时弹性很大。 《物权法》第六十二条虽然规定,“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或者其负责人作出的决定侵害集体成员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集体成员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但是由于没有程序法的保证,类似的案件法院几乎不予受理。 3.执行难 即使外嫁女胜诉,土地补偿费总额固定且已根据方案分配完毕,如要分配给外嫁女,势必要减少其他成员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这是其他成员所不愿意的,因此根本不可能自觉履行。
结婚以后还在娘家住,村里人会怎样说?
结婚以后还在娘家住,这样是不太合适的,但是有一些少数民族的地方就有这种风俗,除非是在这样的地方是没有人说什么的,因为当地的生活习惯和风俗就是这样的。
但是正常来说,结了婚以后就应该相夫教子,这才是一种非常正常的,也是非常应该做的一种义务,所以说结婚以后就应该和老公生活在一起。
如果经常待在娘家,虽然说别人说什么都是无所谓的,但是这样也是不太好的,别人虽然一般来说并不会说三道四,但是自己应该明白自己应该怎样去做啊。
所以说一定要为自己的家庭着想,为自己的夫妻之间的感情着想,所以说回娘家是应该也是可以的,但是还是要有时间有规律的。
因为住在农村普遍都是没有工作的小青年啊,当然会早结婚。
因为住在农村的肯定是没有上过大学的青年啊,当然会早结婚。
因为住在农村,生活压力小啊,闲来无事啊,当然会早结婚。
因为住在农村,闲人多啊,肯定会背后指指点点的说啊,迫于压力,当然也会早结婚啊。
总之会有很多个理由,农村人都比城市人结婚早一些。
城市,现在生活压力大,工作节奏快,交际圈子窄。白天忙工作,晚上加班,你根本没时间去谈个恋爱,甚至你结交新朋友的机会都很少,总不能来场办公室恋情吧。
在城市,即使你恋爱的,可是不一定结婚。因为结婚要涉及双方家庭,要涉及你有没有房子。现在城市里的房价太高了,你买的起还好,买不起的大概一多半的爱情也都是无疾而终了吧。
而在农村不一样的啊,我不用买房子,家里有。有好几间大瓦房,结婚时翻修翻修跟新的一样,还外带小院子的,跟城市里的别墅一样的。在农村,只要你是适龄的男孩女孩,那么会有很多的红娘、媒婆来跟你牵线搭桥的,这样认识人,接触人,有的甚至看的过眼,差不多就结婚了。不像城里人一直都是要感觉、要感情、要求的越多反而不一定找到合适自己的。
住在农村,你无业也好、创业也罢、或者附近打工也好,总之村里人都对你熟悉的,只要你稍微晚一点没结婚,那么会有无数个大爷大妈问你,就迫于这个压力,估计自己也会焦急。
不像在城市,反正也没几个人认识我,这样一比较起来,在农村自己就主动性更强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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