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之后孩子户口怎样可以上到女方户口?

结婚之后孩子户口怎样可以上到女方户口?,第1张

结婚之后孩子户口是可以跟随父母的任何一方的。孩子户口和抚养权没有任何关系, 没有规定在哪里办的结婚证就在哪上户口。即使孩子的户口登记在母亲的户口里,抚养权仍然属于二人。 离婚叶,男方仍然可以争取抚养权。

依据《公安机关便民措施三十条》第五条:新出生婴儿的常住户口登记,随父随母自愿选择。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扩展资料:

新生婴儿入户的材料:

新生孩子上户口要在小孩出生一个月内,到父母任何一方的当地派出所的户证部办理,

1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2父母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

3拟入户地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1份)

4政策内生育一孩的,提供母亲的计划生育服务证;政策内生育二孩的,提供二孩生育审批表(复印件1份,验原件)

5超过一个月申报,提交婴儿未随户口在外市县父或母一方入户的证明(原件1份)

参考资料:

人民网-公安部推出30条便民利民措施(附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法律分析:“孩子的户口是上在男方家,夫妻离婚后孩子的户口可以迁移到女方家。需要夫妻俩有离婚协议注明孩子归女方直接抚养。 女方可以凭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离婚协议和孩子出生医学证明,到女方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说明情况,申请办理孩子户籍迁入。在取得女方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同意孩子户籍迁入的准迁证之后,女方回到孩子户籍目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以上证件材料和准迁证说明情况,申请迁移孩子户籍。 取得孩子户籍资料之后,女方再回到女方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凭手续材料办理孩子的落户手续。”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1.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2.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3.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嫁出去的女儿生了孩子当然是可以在娘家上户口的,只需要带上双方子女的身份证户口本,以及人物关系以及血缘DNA鉴定报告到当地派出所进行办理,这样就可以将子女的户口上在娘家户口本。在加上你女儿嫁出去户口没迁,还能享受土地补偿款。如果你还不清楚的话我建议你到当地最近的派出所的警务人工服务窗口进行咨询,尽量选择工作日去询问,因为节假日派出所非紧急事务是不上班的。

土地补偿款政策如下:

1、土地补偿款是国家对土地进行征收后给予的经济补偿,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决定了农村集体土地征地补偿款是对全体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补偿,应归全体成员共同享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规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据此,国家保护每一位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获取土地补偿款的合法权利,任何人不得予以剥夺。  

2、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确认,一般以是否具有依法登记的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常住户口为基本原则,同时结合当事人是否在当地拥有承包地,是否在当地形成较为固定的生产、生活,是否依赖于农村集体土地作为生活保障等为认定条件。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妇女未婚、结婚、离婚、丧偶等为由,侵害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各项权益。” 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未改变户籍性质和退出承包地之前,一般不宜认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丧失,更不能以已经出嫁为由排除其平等获取集体收益的权利。

可以的。

以山西省为例,根据《山西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

第六十八条 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申请投靠迁移:

(一)父母投靠其成年子女的,不受年龄限制;

(二)未婚子女、离异子女投靠父母的;

(三)夫妻投靠的,不受婚龄限制。

第六十九条 公民申请投靠迁移,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投靠人和被投靠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二)被投靠人的房屋产权证或宅基地使用权证;

(三)家庭成员身份及相互关系证明;

(四)夫妻投靠的需提供结婚证,未婚子女投靠父母的需提供未婚证明,离异子女投靠父母的需提供离婚证或者法院判决书。

(五)农村地区的投靠迁移需提供乡级人民政府和村委会出具的同意接收证明。

因此,可提交以上材料,申请办理子女投靠父母迁移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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