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风十里不如你》秋水真正爱的是小红。
秋水在剧中和三个女人有感情纠葛,一开始对小红和赵英男都有好感的,尤其是对小红表现格外明显。而从他的总总表现可以看出,秋水的内心真正爱的是小红,只是觉得赵英男性格文静,懂事,得体,方式和行为更具有女人味,与其做男友朋友更有面子,才最后选择了赵英男。
尽管如此,秋水还是没有回避和小红之间的暧昧关系。就这样秋水和赵英男交往了7年,时不时的给小红一点反应,在赵英男和秋水谈恋爱的七年之间,小红一直等待着秋水。
随后与赵英男分手后,秋水在工作中又喜欢上了妇科主任柳青,柳青不同于赵英男和小红,她成熟感性,风情万种让秋水抵挡不住,也教会了秋水什么是真正的爱情,但是最后还是因为各种原因分手。
总结秋水的感情,可以用一句话概括,那就是秋水爱的是小红,只是他把心交给了小红,却把身体交给了其他人,他始终在应该喜欢和喜欢中徘徊。
《春风十里不如你》秋水、肖红、赵英男的结局:
赵英男于2000年10月产下一子,2004年她与哈佛大学同学詹姆斯博士结婚,先后生下两个女儿,现任华盛顿大学西雅图分校的教授。肖红2003年在墨尔本大学博士后毕业,加入了国际红十字会在非洲的人道主义救援工作,于2010年毕业十周年纪念日后失联至今。
秋水在儿子降生后,从仁和医院辞职,弃医经商迅速致富,与此同时他还坚持自己的文学梦想,在33岁生日之时,出版了自己的第一部长篇小说《小红》。每年九月,秋水都会准时出现在西雅图,参加儿子的开学典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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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春风十里不如你》
二十世纪九十年代,秋水(张一山 饰)遵从了父亲的意愿,进入北京某医科大学医学专业学习,但秋水一直喜欢文学创作。在军训期间,秋水认识了同班的肖红(周冬雨 饰)、小白(陈奕龙 饰)、赵英男(尤靖茹 饰)等人,并与赵英男相恋。小白因为向肖红表白的事情被学校开除。
四年以后,小白以留学生的身份回到学校,秋水成为了实习妇科医生。秋水的父亲、赵英男都希望秋水能成为一名优秀的医生,赵英男试图干扰秋水的文学创作,这让秋水陷入挣扎之中。最后,赵英男选择与秋水分手。只有肖红,懂得秋水的文学理想。几经波折,肖红和秋水走到一起,但恋情被肖红的母亲破坏。多年以后,秋水成了商人和作家,依然孑然一身。肖红重新进入到秋水的生活当中。最后,秋水和肖红走到了一起。
2、《可惜不是你》
该剧主要讲述叶子(宋妍霏 饰)和初恋男友向泽羿(范世錡 饰)之间一段年少校园爱恋牵出一生的情缘。青涩的大学生叶子,情窦初开的她和初恋甜蜜无比,而初恋的不辞而别让她倍受打击,十分痛苦。多年后,叶子成了知名的漫画家,向泽羿归来向“叶子”坦诚当年的事希望能够重新开始,叶子将如何选择……
3、《相爱穿梭千年》
志在维护正统的西汉士大夫公明(井柏然 饰),偶然间发现自己可以自由穿梭于千年时光之中,并在一次次的时光穿梭中,与不得志的现代女演员林湘湘(郑爽 饰)展开了一场跨越千年的“甜蜜虐恋”故事。
《春风十里不如你》中顾明为了爱不顾一切正如大家给他起的外号小白一样,小白从第一眼看见肖红就喜欢上这个调皮的女孩,在小白受到的教育理念中女孩是应该被呵护的,所以无论肖红做什么在小白眼里都是对的。小白作为美籍华裔特地回到祖国读书,春风十里不如你顾明被开除原因是什么小白因为肖红不得已离开学校,多年以后小白为爱回归仍得不到她。
小白在军训第一天看见肖红穿着特大号的军装和教官说话,看着肖红明媚的笑脸,小白一下子就沦陷了,小白开始了漫长的单相思之路。肖红不喜欢小白只把他当做好兄弟可小白毫不气馁,就算肖红眼里只看的见秋水,他还在以自己的方式对肖红好。
肖红想和秋水一起参加军事知识竞赛可是名额有限,小白为了让肖红如愿以偿,就拿英语书诱惑辛夷,只要辛夷把名额让给肖红他就可以把这本书送给妖刀,辛夷把机会让给了肖红,结果肖红把知识竞赛搞砸了。
就在大家为了这件事发愁时,小白跳上舞台穿着带有肖红名字的T恤唱歌向肖红表白,被教官关了禁闭。小白并没因此沮丧,反而笑的很开心,他能当众向肖红表明心意就很好了。肖红之前就拒绝过小白,但小白并不死心,他相信自己总会打动肖红。
小白因为这件是被学校开除,临走前小白没有得到自己想要的答案,肖红仍只是把他当做好兄弟。多年以后小白心里还放不下肖红,留学归来继续追求肖红,可是这么多年过去,肖红心里还是只有秋水。
现代作家萧红的代表作有生死场 呼兰河传 小学课本中有她的作品是什么
《祖父的园子》貌似没在教科书上出现过,但是它和《火烧云》(习作部分有)都是出自《呼兰河传》的。
萧红的呼兰河传作文出北方人民愚昧不幸的生活,在琐碎小事中描绘出了沉默的民国灵魂。全书一共有七个章节加一个尾声。其中,最令我难忘的是第二章——主要写《呼兰河传》精神上的“盛举”,反映出了生活在呼兰河传这小城里人们的精神风貌内容大多以介绍东北小城为主。或许,也只有这么多琐碎的小事才能在我们的脑海中呼兰河的风貌——泥泞的道路、积水的坑,真不知闷死了多少家畜;疯了的王寡妇被看为不幸者,而在呼兰河这小城中的所有不幸者都被看做是叫花子;染缸房、豆腐坊和纸坊里死去的一条条生命,这些新闻似乎也被呼兰河的死气沉沉渐渐“埋没”;扎彩铺里最漂亮的阴宅和人们面对生死时冷漠、麻木的态度。这些内容,我记忆犹新,就像自己亲身经历过的一样。尾声是我最不想看到的,如此凄惨的结局,相信大家看了也一定会泪如雨下的。就像第四章从各方面描写“我”家的荒凉,第五章是小团圆媳妇之死,都是会令人感到悲伤地。从前的一座热闹的小城,如今变成了一座阴冷的“死城”,谁会想到最后的结局会是这样的呢
萧红的小说《呼兰河传》是部什么题材的作品《呼兰河传》是著名作家萧红创作的一部自传体小说,1940年写于香港,1941年由桂林河山出版社出版。小说共分7章,前有序后有尾声,著名文学巨匠茅盾作序。本书描绘了东北边陲小镇呼兰河的风土人情,展示了女作家独特的艺术个性与特色。
内容梗概
那是一个既僻远又热闹的小城,在城中的交通要道上坐落着一个“大泥坑”,它常常淹死一些动物和小孩,可居民都在看热闹,没有人出来加以整治。有的说应该拆墙,有的说应该种树,但没有一个人说要填平的,尽管填坑并不难,可却没一个愿意。
又到了小城举行盛举的日子,人们有跳大神的、唱秧歌的、放河灯的、看野台子戏的、看庙会的,异常热闹。
我的祖父已年近七十,他是一个慈祥、温和的老人,家里面只有祖父最关心我,所以,一天到晚,门里门外,我寸步不离他,他常教我读诗,带我到后花园游玩,我走不动的时候,祖父就抱着我,我走的动了,祖父就拉着我,祖孙俩相依相伴,有着无穷的快乐。
我们有几家邻居,西边的一间破草房租给一家喂猪的;还有一间草房租给一家开粉坊的,他们常常一边晒粉、一边唱歌,过著很快乐的生活;厢房里还住着个拉磨的;粉坊旁的小偏房里还住着个赶大车的胡家。胡家养了个小童养媳——小团圆媳妇。她是个十二岁的小姑娘,成天乐呵呵的,可胡家想给她个下马威,总是无端打她,左邻右舍也支援胡家的行为,都说应该打。胡家就越打越凶,时间也越打越长,小团圆媳妇被折磨得生了病。老胡家听了跳大神的人的话,决定给小团圆媳妇用开水洗澡。洗澡时,很多人来看热闹,只见她被滚烫的水烫了三次,几天后终于死去了。
人们都管拉磨的那个邻居叫“冯歪嘴子”,他不但会拉磨,还会做年糕。有一次,我去磨坊买年糕,看到里面炕上躺着一个女人和一个小孩,原来冯歪嘴子成家了,那女人就是同院老王家的大姑娘王大姐。然而,冯歪嘴子的幸福生活遭到了邻人们的羡慕和嫉妒,大家都说王大姐坏,谣言层出不穷,冯歪嘴子受尽了人们的冷嘲热讽。过了两三年,王大姐在生下第二个孩子后因难产死去,冯歪嘴子常常含着眼泪,但他看到大儿子已会拉驴饮水,小儿子也会拍手笑了,他就不再绝望。在儿子身上,他看到了活着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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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兰河传、萧红的简介谁有?[编辑本段]作品概述
《呼兰河传》是著名作家萧红创作的一部长篇小说,1940年写于香港,1941年由桂林河山出版社出版。
小说共分7章,前有序后有尾声,著名文学巨匠茅盾作序。创作此小说时,正是抗日战争最艰苦的阶段,这使远在香港的萧红更加怀念自己的故乡和童年,于是,她以自己的家乡与童年生活为原型,创作了这部小说。它在艺术形式上是一部比较独特的:它虽然写了人物,但没有主角;虽也叙述故事,却没有主轴;全书七章虽可各自独立却又俨然是一整体。作家以她娴熟的回忆技巧、抒情诗的散文风格、浑重而又轻盈的文笔, 造就了她 “回忆式”的巅峰之作。茅盾曾这样评价它的艺术成就:“它是一篇叙事诗,一片多彩的风土画,一串凄婉的歌谣。”
[编辑本段]作家简介
萧红(1911年6月2日—1942年1月22日),中国现代著名女作家。黑龙江省呼兰县人,原名张乃莹,笔名悄吟、玲玲、田娣。
被誉为“30年代的文学洛神”的萧红,是民国四大才女中命运最为悲苦的女性,也是一位传奇性人物,她有着与女词人李清照那样的生活经历,并一直处在极端苦难与坎坷之中,可谓是不幸中的更不幸者。然而她却以柔弱多病的身躯面对整个世俗,在民族的灾难中,经历了反叛、觉醒和抗争的经历和一次次与命运的搏击。她的作品虽没有直接描述她的经历,却使她在女性觉悟的基础上加上一层对人性和社会的深刻理解。她把“人类的愚昧”和“改造国民的灵魂”作为自己的艺术追求,她是在“对传统意识和文化心态的无情解剖中,向着民主精神与个性意识发出深情的呼唤”。萧红的一生是不向命运低头,在苦难中挣扎、抗争的一生,应该说直接影响其命运并引发她开始文学创作的是萧军的出现,并走进了她的生活。作者在写完《呼兰河传》两年后去世,具体地点不详。
[编辑本段]故事梗概
二十世纪二十年代,中国东北呼兰河畔一个小县城里的故事。
宗法社会,生活像河水一样平静地流淌。平静地流淌著愚昧和艰苦,也平静地流淌著恬静的自得其乐,在这里生活着的是《呼兰河传》的人们。但宗法社会本质是残忍的,这样,老胡家的小团圆媳妇被愚昧的人们折磨死了。当然还不止小团圆媳妇,还有王大姐,也在愚昧的冷眼中难免一死。这大约又是宗法社会的波澜。
但它到底还是要复归平静,平静为一种坚韧的生活。这都是小说中磨倌冯歪嘴子给读者的生活提示。
《呼兰河传》,女作家萧红寂寞童年的一曲挽歌,呼兰河畔的一束风俗画。
那是一个既僻远又热闹的小城,在城中的交通要道上坐落着一个“大泥坑”,它常常淹死一些骡马和禽畜,可居民都在看热闹,没有人出来加以整治。有的说应该拆墙,有的说应该种树,但没有一个人说要填平的,尽管填坑并不难。
又到了小城举行盛举的日子,人们有跳大神的、唱秧歌的、放河灯的、看野台子戏的、看庙会的,热闹异常。
我的祖父已年近七十,他是一个慈祥、温和的老人,家里面只有祖父最关心我,所以,一天到晚,门里门外,我寸步不离他,他常教我读诗,带我到后花园游玩,我走不动的时候,祖父就抱着我,我走动了,祖父就拉着我,祖孙俩相依相伴,有着无穷的快乐。
我们有几家邻居,西边的一间破草房租给一家喂猪的;还有一间草房租给一家开粉坊的,他们常常一边晒粉、一边唱歌,过著很快乐的生活;厢房里还住着个拉磨的;粉坊旁的小偏房里还住着个赶大车的胡家。胡家养了个小童养媳——小团圆媳妇。她是个十二岁的小姑娘,成天乐呵呵的,可胡家想给她个下马威,总是无端打她,左邻右舍也支援胡家的行为,都说应该打。胡家就越打越凶,时间也越打越长,小团圆媳妇被折磨得生了病。老胡家听了跳大神的人的话,决定给小团圆媳妇用开水洗澡。洗澡时,很多人来看热闹,只见她被滚烫的水烫了三次,几天后终于死去了。
我有一个亲戚有二伯,他是个老光棍,性情非常古怪,同人不大爱打腔,却喜欢同石头、麻雀、黄狗谈天。听祖父讲,有二伯三十年前就到了我家,日俄战征时,多亏有二叔在,才守住了家,他最怕人骂他“绝后”,只要听到有人这样骂他,就会伤心的大哭起来。
人们都管拉磨的那个邻居叫“磨官冯歪嘴子”,他不但会拉磨,还会做粘糕。有一次,我去磨坊买粘糕,看到里面炕上躺着一个女人和一个小孩,原来冯歪嘴子成家了,那女人就是同院老王家的大姑娘王大姐。然而,冯歪嘴子的幸福生活遭到了邻人们的羡慕和嫉妒,大家都说王大姐坏,谣言层出不穷,冯歪嘴子受尽了人们的冷嘲热讽。过了两三年,王大姐在生下第二个孩子后因难产死去,冯歪嘴子常常含着眼泪,但他看到大儿子已会拉驴饮水,小儿子也会拍手笑了,他就不再绝望。在儿子身上,他看到了活着的希望。
[编辑本段]艺术特色
美和追求美是人类固有的天性,人们欣赏自然的美,创造生活的美而作家艺术家们开垦出人类美的艺苑,以自己的才华和心血培植出一株株千姿百态的艺术之花,为人类生活增添无比绚丽的色彩。
在中国三十年代文坛上,年轻的女作家萧红以她清新自然的笔融描绘了东北边陲小镇呼兰河的风土人情,展示了女作家独特的艺术个性,为世界文苑开出一朵美而不艳的奇葩。
首先,《呼兰河传》在结构上与其它小说完全不同以一般小说的概念去衡量它,它不具备贯穿全书的线索,没有完整的故事情节和中心人物。有人说它是自传,因为它描写了作家的家庭及幼年的生活,但“作品是既不讲家史,也不说家庭,就连自己的出生年月日也不谈这是不符合‘传记’的写法和要求的。”(《萧红文学之路》208页)。
茅盾先生曾指出:“要点不在《呼兰河传》不象是一部严格意义的小说,而在于它“不象”之外,还有些别的东西—一些比象一部小说更为诱人的东西:它是一篇叙事诗,一幅多彩的风土画、一串凄婉的歌谣。”((呼兰河传·序言)《呼兰河传》前四章,作者以画家的笔墨描绘出呼兰河的风俗人情画面,可谓多姿多彩,生动自然,又创造出一种散文诗的意境,纯朴清新,一种别样的美小说的后三章又可做为三个短篇,各自独立,但作者又因为一个统一的主题将它们联结一体。仿佛在面前叙述一些遥远而又真实的故事,牵动着读者的心弦,为它和起美丽抑或优郁的调子。
呼兰河的冬天:“天空是灰色的,……而且整天飞著清雪。人们走起路来是快的,嘴里边的呼吸,一遇着严寒好象冒着烟似的,七匹马拉着辆大车,在旷野上成串的一辆挨着一辆地跑,打着灯笼,甩著大鞭子,……这批人马在冰天雪地里边竟热气腾腾的了。”
这是怎样的一幅东北农村小镇的晨景,何其生机盎然,乡土气息扑鼻而来。“得得”的马蹄声,清脆的甩鞭声,打破了静寂的清晨;而那跳跃的灯笼,升腾的热气更使画面充满著浓郁的地方色彩。
至于那卖馒头的老者,脚踏有圆滚滚的鸡蛋大冻掌子的鞋子,背著箱子颤颤惊惊地往前走,眼睛晴挂著霜,胡子的冰溜沉甸甸的……
至于那东二道街的大泥坑,五六尺深,不下雨那泥浆好象粥一样,一下起雨来,则白亮亮的涨得溜溜地满,涨到两边人家的墙根上去了,把人家的墙根给淹没了。
呼兰河的火烧云也特别的夺目耀眼,照得小孩子的脸是红的,把大白狗变成红色的了。红公鸡变成金色的了,黑母鸡变得紫植色的了。小白猪变成小金猪了。红堂堂、金洞桐、半紫半黄,半灰半白合色、蔺萄灰、大黄梨、紫茄子……真是色彩缤纷,绚烂至极。
从地面到天空,女作家那支神来之笔仿佛将你带入呼兰河的小镇。不仅那晨景图,火烧云,不仅那园子的蝴蝶,小白菜,狗尾草……使你历历在目。还有那黄昏之后尚未人睡的孩子的嚷叫:“乌鸦乌鸦你打场,给你二斗粮”;那粉房里鲜明荒凉的歌声“人家的丈夫团圆聚、孟姜女的丈夫去修长城”也声声传入你的耳鼓。在你的心间荡起一种纯朴的美感,那么实在、那么自然!使你不觉沉醉其中,置身于小镇的清晨与黄昏,感受着浓郁的小镇的气息。
这也得力于它那不似小说的小说结构。假如我们将它刻意构思,套入固有的模式:开端、发展、 和结局,打起伏笔、制起波澜,则必失这自然纯朴之美难以使人产生“天然去雕饰”的美感。
作者在第一章里开首就写“严冬一封了大地的时候,则大地满地裂著口,从南到北,从东到西……”读者便从东北小镇的严寒的大地着眼,领略了呼兰河的自然、社会、人情风貌。到第二章,我们又顺著作者的笔触进入呼兰河人们的精神世界那全身无处不哆嗦的大神,跳到半夜时分,那鼓打得分外地响;拥拥挤挤变得荒凉孤寂的河灯还在黑色的河水中流下去;野台子的戏牵动着小镇所有的人们,酿造许多或许欢乐或许不幸的故事;四月十八的娘娘庙会,没有儿子的妇女们正在给送子娘娘戴一副眼镜;人们围拥著争着看不倒翁的表演……。到第四章,我们又看到了童年的作者在其祖父的庇护、娇惯、溺爱中那种悠然意的任性的成长。
我们只感到这是作者的信笔写去,自然而洒脱,毫不娇柔,毫不矫饰,决没有因为它不像小说,感到斋要一个完整的情节和中心的人物当我们看到后几章的漏粉的一群的生活,贫苦却还苦中作乐,直感到一种凄凉和悲哀。及至小团圆媳妇被折磨死,周围邻居的评头品足,又使你既为他们的愚昧狠毒而痛恨,也为他们被毒害不觉悟而痛心。直至最后作者写到王大姑娘同磨官冯歪嘴子的爱情,他们居然冲破封建樊篱,在穷苦、诽谤、中伤中生活得恩爱、兴旺,才透出一口气。不禁为他们的勇敢,为他们顽强的生命力而赞叹。
整篇小说朴素流畅,宛如你与作者在一个美丽的繁星当空的夜晚,听她娓娓讲述著呼兰河—她美丽的家乡尽管凄婉,尽管优郁,却仍然美丽得动人。恰如茅盾所言,比象一部小说更为诱人。
其次,《呼兰河传》在语言运用上也别具一格读着它,会感受到一条悠悠的小河,缓缓地从容地流淌著,时而溅起几朵机智的幽默的浪花。就像作者那聪颖的双眸闪耀的智慧光芒。
在作者童年的后园里:花开了,就象花睡醒了似的。鸟飞了,就象飞上天了似的虫子叫了,就象虫子在说话似的。一切都活了,都有无限的本领,要做什么,就做什么,要怎么样,就怎么样,都是自由的。搂瓜愿意爬上架就爬上架,愿意爬上房就爬上房,黄瓜愿意开一个谎花就开一个谎花,愿意结一个黄瓜就结一个黄瓜。就是一个黄瓜也不结,一朵花也不开也没有人问它。……
天空蓝悠悠的,又高又远……真如在青天一方碧绿的草地上,我们微闭双眼,聆听着身旁一湾清澈的小溪,轻轻地默默地流过。作者童年心目中的后园多么的动人和可爱!不禁使人产生一种审美的超越,心灵的净化,竟至于没有什么形容词,更不要谈华丽了。而语言是如此的平缓,就像一个纯朴的女孩儿正向她的小朋友讲叙她所迷恋的地方,真切率直,却令人神往。
当我们谈到祖父蹲在地上拔草,童年的作者偷偷地在他的草帽上插上红彤彤二三十朵玫瑰花,祖父嘴里念著:今年春天雨水大,咱们这棵玫瑰开得这么香,二里路怕也闻得到的然后祖父就戴着满头红彤彤的花朵进入家门,祖母大笑,父母亲笑,祖父则笑了十多分钟,我在炕上打滚笑祖父刚有点忘了,我就在旁边提着说:“爷爷,今年的雨水真大呀。”和著作者童年的“搅乱整个后园”的震耳的笑声,我们也忍俊不禁。仿佛那红花正在耀眼,花香正在袭人,家人的笑语正萦绕在你的耳畔……正是作者那幽默的笔调,产生了强烈的艺术感染力,才使你丑身其中,得到精神的愉悦,产生美好的情感。
还有那卖馒头的人跌倒后挣扎着爬起来,连馒头带冰雪拣到箱子里去,一数,不对数,他明白后,就对那吃馒头的人说:“冷的天,地皮冰裂了,吃了我的馒头了。”听着的行人都笑了。读者也禁不住哑然失笑。为书中人物的幽默,为著作者的幽默。
《呼兰河传》的作者在描写劳动人民的生活,揭示他们的贫苦、无望、愚昧、麻木的时候,讽刺幽致则使人感到悲凉、凄苦。
养猪的那家租住的碾磨房,房顶的草上长著青苔。一到下雨,那房子里的人就提着筐子上房采蘑菇,采蘑菇的骄傲得不得了,而全院子的人则没有不羡慕的,都恨自己为什么不住那草房里。于是感叹啼嘘,相叹不已。房上采蘑菇的故意选几个大的抛下来,藉以炫耀,哪知道忘记了房顶已经露了洞,一不小心就把脚掉下去了,把脚往外一拔,脚上的鞋子不见了,鞋子就从房顶落到翻开的滚水里,滚著翻著……
读者绝不会因为这情景的有趣而欢笑,即使有笑也是沉重的,凄凉的,含着眼泪的。既同情他们的不幸,又原凉他们的麻木。这也是作者的讽刺幽默所产生的优郁的美感效应。
女作家萧红不仅以独特的结构布丑《呼兰河传》的篇章,以从容平实的笔触叙述呼兰河畔人们的乡土生活,风情习惯,同时又为我们创造出诗一般的意境,童话般的情调:
我家有一个大花园,这花园里蜂子、翔嵘、蜻址样样都有栩嵘有白翔碟、黄蝴裸。
这种蝴裸执少,不太好看。好看的是大红蝴蝶,满身带着金粉。
蜻蜓是金的,蚂蚁是绿的蜂子则嗡嗡的飞著,满身绒毛,落到一朵花上,胖国圆的就和一个小毛球似的不动了。
花园里边明芜芜的,红的红,绿的绿,断鲜漂亮据说这花园,从前是一个果园,祖母喜欢吃果子就种果子园。祖母喜欢养羊,羊就把果树给嘴了。果树于是都死了。
小的时候,只觉得园子里边就有一探大精树。这偷树,在园子的西北角上,来了风,这检树先喻,来了雨,大精树就先胃烟了太阳一出来,大拾树的叶子就发光了,它们闪烁得和沙滩止的拜壳一样了。
这是一个童话的王国,虽然语言仍不失其质朴,却著了重浓的色彩,色调斑斓,生机跃动,彩蝶飞舞,金光闪耀。而你也正漫步其间,接受灵魂的陶冶。正是这美丽的花园,组成了作者童年的快乐,自由的生活、造就了作者的热情奔放,而又坚强刚毅的性格。
[编辑本段]相关评论
这部作品是萧红后期代表作,通过追忆家乡的各种人物和生活画面,表达出作者对于旧中国的扭曲人性损害人格的社会现实的否定。不少研究者提出的作品所流露的那种“孤寂与苦闷”的情怀,其实也可以从这一角度予以理解。
当然,最值得重视的是这部作品的独特的艺术个性。茅盾对此有一个整体的把握,堪称精当。
“但是我却觉得正因其不完全像自传,所以更好,更有意义。而且我们不也可以说:要点不在《呼兰河传》不像是一部严格意义的小说,而在它于这‘不像’之外,还有些别的东西——一些比像一部小说更为‘诱人’些的东西:它是一篇叙事诗,一幅多彩的风土画,一串凄婉的歌谣。有讽刺,也有幽默。开始读时有轻松之感,然而愈越下去心头就会一点一点沉重起来。可是,仍然有美,即使这美有点病态,也仍然不能不使你炫惑。”(《论萧红的〈呼兰河传〉》)
[编辑本段]文章节选
那是一个既僻远又热闹的小城,在城中的交通要道上坐落着一个“大泥坑”,它常常淹死一些骡马和小孩,可居民都在看热闹,没有人出来加以整治。有的说应该拆墙,有的说应该种树,但没有一个人说要填平的,尽管填坑并不难。
又到了小城举行盛举的日子,人们有跳大神的、唱秧歌的、放河灯的、看野台子戏的、看庙会的,热闹异常。
我的祖父已年近七十,他是一个慈祥、温和的老人,家里面只有祖父最关心我,所以,一天到晚,门里门外,我寸步不离他,他常教我读诗,带我到后花园游玩,我走不动的时候,祖父就抱着我,我走动了,祖父就拉着我,祖孙俩相依相伴,有着无穷的快乐。
我们有几家邻居,西边的一间破草房租给一家喂猪的;还有一间草房租给一家开粉坊的,他们常常一边晒粉、一边唱歌,过著很快乐的生活;厢房里还住着个拉磨的;粉坊旁的小偏房里还住着个赶大车的胡家。胡家养了个小童养媳——小团圆媳妇。她是个十二岁的小姑娘,成天乐呵呵的,可胡家想给她个下马威,总是无端打她,左邻右舍也支援胡家的行为,都说应该打。胡家就越打越凶,时间也越打越长,小团圆媳妇被折磨得生了病。老胡家听了跳大神的人的话,决定给小团圆媳妇用开水洗澡。洗澡时,很多人来看热闹,只见她被滚烫的水烫了三次,几天后终于死去了。
我有一个亲戚有二伯,他是个老光棍,性情非常古怪,同人不大爱打腔,却喜欢同石头、麻雀、黄狗谈天。听祖父讲,有二伯三十年前就到了我家,日俄战征时,多亏有二叔在,才守住了家,他最怕人骂他“绝后”,只要听到有人这样骂他,就会伤心的大哭起来。
人们都管拉磨的那个邻居叫“磨官冯歪嘴子”,他不但会拉磨,还会做年糕。有一次,我去磨坊买年糕,看到里面炕上躺着一个女人和一个小孩,原来冯歪嘴子成家了,那女人就是同院老王家的大姑娘王大姐。然而,冯歪嘴子的幸福生活遭到了邻人们的羡慕和嫉妒,大家都说王大姐坏,谣言层出不穷,冯歪嘴子受尽了人们的冷嘲热讽。过了两三年,王大姐在生下第二个孩子后因难产死去,冯歪嘴子常常含着眼泪,但他看到大儿子已会拉驴饮水,小儿子也会拍手笑了,他就不再绝望。在儿子身上,他看到了活着的希望。
萧红的作品《呼兰河传》的意义是什么啊?帮帮忙啦!它虽然写了人物,但没有主角;虽也叙述故事,却没有主轴;全书七章虽可各自独立却又俨然是一整体。作家以她娴熟的回忆技巧、抒情诗的散文风格、浑重而又轻盈的文笔, 造就了她 “回忆式”的巅峰之作。茅盾曾这样评价它的艺术成就:“它是一篇叙事诗,一片多彩的风土画,一串凄婉的歌谣。”
萧红的 呼兰河传 语段赏析赏析:从“跌倒了是不很好的,把馒头箱子跌翻了,馒头从箱底一个一个的滚了出来。旁边若有人看见,趁著这机会,趁著老头子倒下一时还爬不起来的时候,就拾了几个一边吃著就走了。”这一段文字可以看出大家都喜欢占小便宜,从”他向着那走不太远的吃他馒头的人说: “好冷的天,地皮冻裂了,吞了我的馒头了。” 这一段文字可以看出老人的伤心,好冷的天 可以看出天很冷 但也写出了老人的心更冷。
萧红的《呼兰河传》读后感作者在文章中一直写到“我家的院子是很荒凉的”,这就为里面人物的悲剧埋下了伏笔。文章中的团圆媳妇是一个美丽可爱的小姑娘,她才十二岁,本该是一个无忧无虑、天真烂漫的年龄,而她却被过早地卖给了一户人家做童养媳,刚来时是那样的健康、活泼,一个人孤单地生活在一个陌生的环境里,尽心尽力地做事,可动不动就会遭受到婆婆的打骂,在人们眼里,婆婆打她是为了让她更听话、更懂事。没多久她就匆匆地离开了人世,让她的家人辛酸的不是她的死,而是自己为了她用了那么多的钱,使了那么大的劲,这是一个赔本的买卖。与其说团圆媳妇的死是被吓的,还不如说她的死是被封建社会害的。我不知道在这个村庄里,在这座城市里,在旧中国这片土地上,还有多少像团圆媳妇这样受到迫害的人,一个团圆媳妇死去了,还有更多的像团圆媳妇这样的女人在受着迫害!王大姑娘的死,胡家媳妇的死……在那个年代里,她们的遭遇在人们看来是司空见惯的,是自作自受的,是没有人可以挽救的。这不由得让我想到了我们的新社会,人们在知识中变得更加的睿智,用自己的双手去创造自己美好的生活,没有男女的不平等。
在作者的描述中她的童年生活是快乐的,但也是寂寞的,她的活动地就是后院的那个大花园。在这座大花园里,作者和祖父一起玩耍,一起干活,童年的生活充满了乐趣。这也不由得使我想到了自己的童年,那充满温馨的一段时光。在每个人的记忆里,童年像一幅画,像一首诗,像一曲歌。在童年里,我们可以自由地玩耍,没有烦恼,没有纷争。春天,我们可以在三月春风的吹拂下去放风筝;夏天,我们可以在游泳池里去享受水的清凉;秋天,丰收的季节来到了,我们可以品尝美味的水果;冬天,我们可以和雪人去亲近,享受那晶莹的世界。相比较,我们的童年更是幸福的,我们更是幸运的。这更让我感受到了萧红在离开家乡来到香港后,她更加怀念自己的故乡和童年,用自己那轻盈的文笔写下了这篇文章,没有什么幽美的故事,但处处是故事。
姑娘肖红当初和丈夫谈了3年多恋爱才决定要结婚的,在肖红看来,虽然丈夫长相一般,也没有什么突出的能力,但能吃苦,有上进心,关键对肖红是宠爱有加。两人在结婚的时候却发生了很不愉快的事,本来肖红丈夫的家境还算可以,但是一场飞来横祸夺去了肖红丈夫的父亲双腿,当时为了治病,不仅花去了所有积蓄,还借了不少外债。
在知道这些情况后,肖红并没有体恤丈夫一家,反而自私了起来,她为了能让自己婚后生活有所保障,也为了让父母脸上有光,态度坚决地朝丈夫要了25万彩礼。刚开始的时候,肖红没打算要这么多,但是在父母的怂恿和劝说下,肖红才下了这番决心。
期间,丈夫多次来找肖红商量,并且亮明了自己的所有积蓄,希望肖红能够改变主意,然而肖红并不为之所动。最后丈夫都跪下来求肖红,看着跪在自己面前的丈夫,肖红竟然觉得很恼火,她冲丈夫吼道:“就是25万彩礼,你要是拿不出来,咱们就一拍两散。再说了,我要的又不是天价,想想办法总能拿出来的。”
在肖红的强硬态度下,丈夫竟然凑够了这么彩礼,就这样两人的婚期也算定了下来,不过肖红觉得丈夫看自己的眼神有些不对,然而满怀喜悦的她并没有深思。没过多久,两人便举行了婚礼。
结婚以后,丈夫为了挣钱只得背井离乡出去打工,留下肖红和公婆在家生活。可是婚后的生活让肖红觉得很不如意,婆婆对她的态度非常冷淡,时不时还会讥讽两句,受委屈后的肖红经常给丈夫诉苦,刚开始丈夫还安慰两句,在后来丈夫连句安慰的话也没有了。
那次肖红又在婆婆那里受了气,她便给丈夫打电话,希望丈夫能够回来一趟,却不想丈夫大发雷霆之怒:“你以为我愿意背井离乡地打工吗?谁让你要那么多彩礼,这么多彩礼我不打工,拿什么去还。”
本来想从丈夫那里得到一些安慰,不料却被丈夫狠狠骂了一顿,肖红心里很难过。然而肖红心里不想离婚,可又不被善待,一时间她越发觉得委屈。
看完肖红的遭遇,强叔真的不知道该说什么好,正所谓“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如果当时,肖红能够心软一些,能够体恤一些丈夫,能够少要一点彩礼,也许丈夫会更加爱她,婆婆也会心怀感激,婚后的日子也就不会如此糟糕。或者说,在结婚的时候,肖红能够看透一点,果断选择不嫁了,也不会变成现在这种局面。然而世上并没有后悔药可以吃。
写到这里,强叔理性分析一下彩礼的事情,作为女方,对待彩礼的态度应该是希望看到男方的诚意,点到即止;作为男方,应该是愿意回应女方的合理要求。这才是正确对待彩礼的态度,显然文中的肖红并没有这样做。关于彩礼,强叔觉得看待它的态度远远比它的金额更加重要。
文章的最后,强叔还想劝肖红丈夫一句,不管怎么样,两人终究结了婚,就应该把日子往好的方向去走,所以希望肖红的丈夫能够妥善处理婆媳关系以及自己内心的怨愤,毕竟以后的日子还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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