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双方有一方在白银的话,就可以在白银领结婚证。
《婚姻登记条例》第二章第四条规定: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办理时需要带上规定的证件资料如下:
《婚姻登记条例》第二章第五条规定: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除非另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在景泰县,才可以到景泰县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王守仁并没有结婚,他是一位著名的哲学家和文学家。
王守仁(1472年10月31日-1529年1月9日),本名王云,字伯安,号阳明,又号乐山居士,浙江余姚人,生于浙江余姚北城(今浙江省宁波市余姚市阳明街道),明朝杰出的思想家、文学家、军事家、教育家。王守仁是南京吏部尚书王华之子,明孝宗弘治十二年(1499年)进士,仕于孝宗、武宗、世宗三朝,自刑部主事历任贵州龙场驿丞、庐陵知县、右佥都御史、南赣巡抚、两广总督等职,接连平定南赣、两广盗乱及宸濠之乱,因功获封新建伯,成为明代因军功封爵的三位文臣之一(另外两位是靖远伯王骥和威宁伯王越)。晚年官拜南京兵部尚书、左都御史。嘉靖七年十一月(1529年1月)逝世,享年五十七岁。明穆宗时追赠新建侯爵,谥号“文成”。万历十二年(1584年)从祀于孔庙。
总之,王守仁并没有和任何一个人结婚。
孩子的户口不能异地申报:新生儿应该在父母任一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申报户口,具体手续及证件、资料,可以参照如下办理:
1,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由婴儿监护人或者户主凭《出生医学证明》、婴儿父母双方结婚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
2,向婴儿父亲或者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
3,当事人可以事先咨询户口申报地的派出所工作人员,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
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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