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后,可以先休探亲假,再休婚假吗?

结婚后,可以先休探亲假,再休婚假吗?,第1张

工休不止探亲假吧。探亲假只能工作地跟家庭所在地不是一个地方的休,工休是所有职工都能休的。

探亲假:职工工作满一年以上,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假一次,假期为30天。职工与父母都不住在一起的,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未婚职工探望父母,每年给假期一次20天;已婚职工探望父母,每四年给假一次20天,探亲假不含路程时间。

工休一般指带薪年休假: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一、享受探亲假的条件

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享受探亲假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主体条件,只有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职工才可以享受探亲假待遇。

(2)时间条件。工作满一年。

(3)事由条件。一是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二是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是指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在家居住一夜和休息半个白天。职工与父亲或与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需要指出的是,探亲假不包括探望岳父母、公婆和兄弟姐妹。新婚后与配偶分居两地的从第二年开始享受探亲假。此外,学徒、见习生、实习生在学习、见习、实习期间不能享受探亲假。

二、探亲假的期限

《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第4条规定探亲假期分为以下几种:

(1)探望配偶,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30天。

(2)未婚员工探望父母,每年给假一次,20天,也可根据实际情况,2年给假一次,45天。

(3)已婚员工探望父母,每4年给假一次,20天。探亲假期是指职工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另外,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

(4)凡实行休假制度的职工(例如学校的教职工),应该在休假期间探亲;如果休假期较短,可由本单位适当安排,补足其探亲假的天数。

三、探亲假的待遇

《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第5条规定,职工在规定的探亲假期和路程假期内,按照本人的标准工资发给工资。

第6条规定,职工探望配偶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月标准工资30%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由所在单位负担。

需要指出的是,对非国有企事业单位的职工是否有探亲假,国家无规定。因此,这类用人单位的探亲假可由地方规定,无规定的可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参考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有关探亲假的规章制度。

探亲假待遇

(1)凡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的正式职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但是,职工与父亲或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学徒、见习生、实习生在学习、见习、实习期间不能享受探亲待遇。

其中:"父母"包括抚养人,即自幼抚养职工长大,现在由职工供养的亲属,但不包括岳父母、公婆。

"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是指职工不能够利用公休假日在家居住一夜和休息半个白天。

(2)如果职工参加工作满一年,又与父母配偶都不住在一起,也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按照《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每年探望一次配偶,每四年探望一次父母。但是,职工的父母和职工的配偶同居在一地的,职工在探望配偶时,即可同时探望其父亲或母亲,因此,不能再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

(3)夫妇双方都是职工,分居两地,又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团聚的,其中有一方享受了探亲待遇,另一方就不能再享受探亲待遇。

(4)夫妇双方有一方不实行探亲制度,而符合探望配偶条件的职工,因工作需要,当年不能探望配偶时,其不实行探亲制度的配偶可以到符合探望配偶条件的职工工作地点探亲。往返路费由职工所在单位按规定报销。职工本人当年则不应再享受探亲待遇。

(5)女职工到配偶工作地点生育,在生育休假期间,超规定产假后,与配偶团聚30天以上的,不再享受当年探亲待遇。

(6)享受探亲假待遇的未婚职工,利用探亲假期,前往未婚夫(妻)或他(她)们的父母所在地结婚时,可以享受探亲待遇,并按其原来探望父母时所需的车船费给予报销,超过部分本人自理。不再另给婚假。

(7)职工当年已经享受了探亲假,如遇有特殊原因,不能提前享受第二年的探亲假。

(8)职工的父母和配偶均已死亡,目前尚未结婚,家中留有16岁以下未成年子女,需要职工抚养而又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由单位行政领导根据具体情况作为个别问题批准其享受探亲假待遇。

(9)符合国家规定的探亲条件的归侨、侨眷职工如果由于种种原因不能出国探亲,可以将其探亲假期用于在国内会见从国外回来会亲的配偶、父母或同胞兄弟姐妹;或改探国内的抚养人、配偶的父母。

(10)归侨职工的父母的国外去逝后,(系指居住在国外已经去逝的父母,或原是华侨,以后移居到港澳已经去逝的父母,但不包括不是华侨而居住在港澳的已经去逝的父母)可以出国探望亲兄弟姐妹(亲兄弟姐妹不包括原是华侨,但现在已移居在港澳的亲兄弟姐妹,不下)或者在国内会见从国外回来的亲兄弟姐妹。

(11)公派出国大学生、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在国外留学规定期限在三年以上的,满二年后,可以享受公费回国探亲一次。时间根据所有国学校假期长短确定。其在国内的配偶可以申请自费出国探亲,但应按规定向所在单位申请探亲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的规定办理手续。

其配偶是国内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班的学生或在学研究生,一般不批准请假出国探亲。

自费出国留学的人员及其在国内的配偶均不能享受探亲待遇。

(12)公派出国进修人员、访问学者因在国外时间较短,按规定不享受回国的探亲假待遇。其在国内的配偶,属在职职工的,一般不给予出国探亲假。 也不能参照《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每年享受一次探望父母的待遇,或借用四年一次探望父母的待遇去探望未成年的子女。

(13)职工受行政处分后,仍留本单位工作的,符合探亲条件的,可以享受探亲假;

职工的探亲对象被劳动教养、被劳动改造、系在押人犯的,只要劳动改造部门同意探亲,职工可以享受探亲假。

刑满留场(厂)就业人员是正式职工的,并符合《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的,可以享受探亲假;不是正式职工的不能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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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亲假待遇

一、工作满一年的固定职工与配偶、父母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

1、探望配偶的 每年给假一次,一次三十天,车船费报销。

2、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年给假一次,一次二十天,如两年全休可给四十五天 ,车船费报销。

3、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四年给假一次,一次二十天,车船费在本人标准工资30%以内的自理,超过部分报销。

二、配偶是军官的休探亲假的规定:

1、军官本身已休过探亲假,有特殊情况需要探亲,可给一次探亲假,车船费自理。

2、军官本人当年不能休探亲假,可给一次探亲假,车船费报销。

3、工人、职员已享受探亲假,军官又休探亲假,工人、职员已报销的车船费原则上退回

注:

1、上述假期指与亲人团聚时间,另根据实际需要给路程假。假期均包括公休 假日和法定节假日。

2、"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是指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在家居住一夜和休息半个白天。

3、探亲假不包括探望岳父母、公婆和兄弟姐妹。新婚后与配偶分居两地的从第二年开始享受探亲假。

4、学徒、见习生、实习生在学习、见习、实习期间不能享受探亲假。退休、退职人员不享受探亲待遇。受刑事处分和被劳动教养及被判处有期徒刑缓期执行的人,在服刑期间和被劳教与缓期执行期间,不能享受探亲待遇。(〔81〕劳总险字67号)

5、探亲假期和路程期内工资照发。

6、探亲假工资及探亲路费计算基数:机关实行职级工资制的人员,为本人职务、级别、基础与工龄工资;机关技术工人,为本人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与按国家规定计算的奖金;机关普通工人,为本人岗位工资与按国家规定计算的奖金;事业单位职工,为本人职务(技术等级)工资与按国家规定计算的津贴(其中,体育运动员,为本人体育基础津贴)。

现在的家庭,因为工作的原因,两地分居的情况很常见,对于这种情况,国家也有相应的探亲假规定。探亲假,是指与父母或配偶分居两地的职工,每年享有的与父母或配偶团聚的假期。探亲假规定的目的是适当解决职工同亲属长期远居两地的探亲问题。高级士官(上士为高级士官)每年享受一次休假五级士官假期20天六级士官假期30天明确士官享受假期的种类为两项即探亲假(探望父母和配偶)和休假。其中休假只限高级士官享受。士官探亲休假的基本假期按照服役年限和婚姻状态确定未婚士官一级的任期内享受两次探望父母假每次假期20天二级以上的每年享受一次探望父母假假期30天五级士官每年休假20天六级士官每年休假30天已婚士官与配偶不在一地生活的每年享受一次探望配偶假假期40天与父母不在一地生活的每两年享受一次探望父母假假期20天。士官探亲假的时间不含路途往返时间异地休假时间含路途往返时间。士官探亲休假假期不含国家法定节日的放假时间。有特殊情况可以合理安排休假。

有关员工的探亲访友工资待遇是怎样要求的

1、凡在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集体所有制公司、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的固定不动员工,与另一半不住在一起,又无法在公休假期团聚的,可以享有本要求看望另一半的工资待遇;

与爸爸、妈妈不住在一起,又无法在公休假期团聚的,可以享有本要求看望爸爸妈妈的工资待遇。可是,员工与爸爸或妈妈一方可以在公休假期团聚的,不享有本要求看望爸爸妈妈的工资待遇。

2、职工探亲假期:

(1)员工看望另一半的,每一年给与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三十天。

(2)单身员工看望爸爸妈妈,正常情况下每一年给假一次,假期为二十天。假如由于工作必须,本部门当初不可以给与假日,或是员工自行2年探亲访友一次的,可以2年给假一次,假期为四十五天。

(3)已经结婚员工看望爸爸妈妈的,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为二十天。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

第二条

职工与父亲或与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新婚后与配偶分居两地的从第二年即可开始享受探亲假。

探亲假婚前和婚后不一样,探亲假,是指与父母或配偶分居两地的职工,每年享有的与父母或配偶团聚的假期。

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第3条规定探亲假期分为以下几种:

(1)探望配偶,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30天。

(2)未婚员工探望父母,每年给假一次,20天,也可根据实际情况,2年给假一次,45天。

(3)已婚员工探望父母,每4年给假一次,20天。探亲假期是指职工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另外,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

(4)凡实行休假制度的职工(例如学校的教职工),应该在休假期间探亲;如果休假期较短,可由本单位适当安排,补足其探亲假的天数。

扩展资料

地方规定

根据1997年粤劳薪[1997]115号《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死亡抚恤待遇暂行规定》第五条的规定,在一个单位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的职工,与配偶或父母不住在一地,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内回家居住一个白天和一个晚上的,应在年休假期间安排探亲。

其中,国有单位职工探亲时,年休假天数不足于原规定的探亲假天数部分可给予补齐。旅途车船费按财政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该条规定确定了探亲假与带薪年休假之间的关系和连接,且适用范围从国企扩大到一般企业,可与新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一起执行,不过仅适用于广东省地区。

——探亲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新规探亲假规定:1、按法定结婚年龄,也就是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2、晚婚年龄,也就是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不再享受晚婚假15天,仅有3天法定婚假;3、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4、在探亲假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

第五条

职工在规定的探亲假期和路程假期内,按照本人的标准工资发给工资。第六条

职工探望配偶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月标准工资30%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由所在单位负担。第二条

凡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的固定职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本规定探望配偶的待遇;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待遇。但是,职工与父亲或与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

直系亲属结婚没有假期。

婚假是劳动者结婚时给予的假期,并由用人单位如数支付工资,这是对劳动者的精神抚慰,体现了政府对劳动者的福利政策,也是对其权益的保护,对于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具有重要意义。

婚假规定具体如下:

1、按法定结婚年龄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的,不再享受晚婚假奖励,只有3天法定婚假;

3、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4、在探亲假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带薪假如下:

1、年假;

2、病假;

3、工伤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可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4、婚假,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婚假一般为3天;

5、产假,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6、丧假,国企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根据具体情况由单位酌情给予1至3天丧假;

7、探亲假;

8、法定节假日。

综上所述,在婚假和路程假期间,工资照发,也就是说,带薪休假。如果晚婚者是私营企业的雇员,老板也应当给他们婚假,假期时间和在国有企业一样。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一条

劳动者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一条

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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