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社会对于结婚的规定已经到了二十岁以上,其实对于不同的社会结构来说,保证结婚年龄的适度,的确是必须进行的措施,而且在对应的年龄阶层,才能够保证婚姻的持续性和夫妻感情能够达到应有的效果,现在二十多岁的年轻人正是青壮年,思想价值观都比较成熟,完全可以应对感情当中的种种问题。
不过古人十三四岁就已经结婚生子的情况,却至今让人比较难以理解,他们难道成熟的就那么早?说起来,即便男性能够在这时候稍显成熟,但对于女性来说,十几岁的年纪正是花枝招展的年纪,很多时候还在家庭的保护下,忽然就出嫁到了另外一个家庭,真的能够适应吗?
其实古代社会这种行为也是不得已的情况下必然的选择,当时也有国家的明文规定,认为男子应该二十左右成婚,这一习俗从周朝开始就已经形成,其实和现代并没有什么差异,那么为什么到了实施的过程,却成了十几岁就急于成婚并且生子成家呢?这其实是因为,这个二十岁,不是下限要求,而是上限要求,也就是说二十岁时结婚的最晚年龄,而不是最早年龄!这一差距,才是造成认知差异的主要原因。古代女子,原来是二十岁之前必须出嫁,而男子则是三十岁之前必须成婚,这就使得早婚早育成为了封建时代的最大主题,同样是一生的大事,但是比起今天到二十多岁才开始涉及这一话题,古人可是相当有提前意识,十几岁就开始操心这一终身大事了。
甚至还有很多例子下,女子甚至十岁以内就结婚了,如果到了岁数还没出嫁的女性,会由官府强行出嫁。
但是这不只是观念上的问题,对社会上来说,更是因为人口出生率的因素,很多古代社会都因为缺少劳动力而需要提升人口出生率,并且当时生育并不是一件有保障的事情,很多家庭都是因为母子难产双双离世,这种意外的高发生率,让古代社会更是注重早婚早育,保证人口,毕竟古代社会,人口数量是衡量国力的最主要的标准数据。
而这也反映出了对于古代社会,女性的悲剧地位仍旧存在,她们更多的是作为一个生育工具而不是独立的个人而存在。并且生男生女本身,还会造成女性地位能否高贵的主要差别,所以十三四岁成婚,并不是自我的选择,而是社会的必然。
古代婚配年龄是多少岁
我们阅尽铅华,只为呈现不一样的历史。
谈到古代婚姻,相信不少读者会想到“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还会想到许多女子面对提亲者时的自我介绍:“小女子年方二八……”需要指出的是,“年方二八”一词出自唐代诗人李白的《江夏行》,并非是指女子28岁,而是指女子已满16岁。在15岁及笄之后,女孩子们便正式成年,就必须谈婚论嫁了。
▲汉代新婚场景剧照
话虽如此,不过纵观历朝历代,古代男子们总是喜欢迎娶十三四岁的姑娘。很多读者可能会觉得他们是垂涎于年轻姑娘的美色,不过子渊需要强调的是,古代男子之所以这么早娶妻,并非全都是出于喜欢,而是在那样的时代背景之下,他们不得不这样做,因此许多女子还未到成年便已成为人妇。那么具体原因到底是什么呢?结合相关史料记载,子渊认为主要有以下四点原因。
▲汉代女性剧照
首先,古代人的寿命普遍不长。俗话说“人生七十古来稀”,由于经济、和养生方面的落后,古代人的平均年龄一般很少超过五十岁。况且在动荡之时,灾害、战乱等不可抗力因素也会带走大批青壮年的生命。然而古人恰恰有非常注重后代繁衍,所谓“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如此一来,古人过早娶妻也是为能尽早繁衍子嗣,以避免因日后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而导致绝嗣。
▲古代农民耕种场景复原
其次,朝廷对于劳动力数量的需求与日俱增。从秦朝开始,历代王朝对于劳动力的需求量基本是不断递增的。一方面,随着的扩张和强大,对于各种物质方面的需求也在增加。如此一来,就需要更多的人口来满足建设和上层的种种需求。比如为防御匈奴,蒙恬奉命修建工程量浩大的长城;隋炀帝则下令开凿大运河以贯通南北,这些是层面的需求。至于上层的需求,无论是营建宫殿还是陵寝,都需要庞大的劳工队伍,而这是建立在巨大的人口基数之上的,这就助推了各阶层对于生育后代的重视程度。
▲秦朝战争场景复原
另一方面,古代频繁爆发的战争也需要大量青壮士兵和农民。众所周知,每逢乱世之时,各大军阀争夺的主要就包括人口。毕竟古代长时期处于冷兵器时代,双方士卒都是短兵相接,搏杀。这样一来,谁能掌握更多的人口,谁就能更多的粮草供应和兵员补充,在战争之中胜率更大。三国时期刘备“携民渡江”,就是个很好的例子。在这种情况下,古代的者便鼓励百姓多生早生,以此来获取大量的人口。
▲晋武帝司马炎画像
在这些现实原因之下,官府随之制定相关的强制。据《晋书·武帝纪》记载,司马炎曾颁布诏令,要求“制女年十七父母不嫁者,使长吏配之。”意思是说,如果女子到17岁时还未婚配,那么地方长官就有权为她们决定婚配对象。而据《宋书·周朗传》记载:“女子十嫁,家人坐之。”即在南北朝之时,女子如果15岁未出嫁,家人都要连坐受刑。在开明之风盛行的唐代,也有“男十五、女十三以上,得嫁娶”的规定。
▲明代县衙旧址
到了明代,由于百废待兴,急需大量人口充实,所以“凡男年十六、女年十四以上,并听嫁娶。”不难看到,在官府的强制要求下,一般女子往往在十三四岁之时,家人便要寻一户人家将其嫁掉。以现代人的眼光来看,女子出嫁的日子未免也太早些,不过这种现象也恰好反映出女性在古代中的卑微地位和凄惨命运。
参考文献:
《中国婚姻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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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就是与古代婚配年龄是多少岁相关内容,是关于中国古代史的分享。看完古代男女结婚年龄后,希望这对大家有所帮助!
如今的法定结婚年龄相信大家都是知道的,但是对古代几岁结婚就不是很了解了。古代男子一般多少岁结婚?和如今相比差距如何呢?今天就详细的来给大家介绍一下,古代结婚年龄一般都是什么时候,赶快来了解一下吧。
古代几岁结婚
古代结婚年龄一般都比较早,但是不同的时代规定也不同。比如在周朝,规定了最晚结婚的年龄是男性30岁,女性20岁。而在汉昭帝时期,上官安女年仅6岁就已经被封为皇后了。整体上看,古代普遍女性结婚年龄是在14岁左右,而那男性结婚年龄是在20岁左右。
可见,在过去对人们最早结婚年龄其实是没有明确规定的,往往会限定一个最晚的结婚年龄。比如在司马炎时期,曾经就有过一个规定,如果女性到了17岁还没有出嫁,地方官吏会派人亲自帮忙搭配,强制出嫁。古籍春秋中也有提到,女子十七不嫁,其父母有罪;丈夫二十不娶,其父母有罪。
古代男子一般多少岁结婚
从各个朝代的规定总体上看,古代男子一般是在15岁到20岁之间结婚。过去非常讲究多子多福,认为生子越多就越好。所以女性的结婚年龄,普遍比男性早,一般在13岁到17岁之间。这就是为了抓住女性的生育年龄,间接性导致了过去女性的平均寿命普遍偏低。
而男性,20岁才是弱冠之年,算是真正的成年了。在这个时间段结婚,整体上看还是比较合理的。不过,这类结婚年龄规定,一般对皇室没有限制作用。在古代也有8岁的皇帝,6岁的皇后,都是顺应封建社会礼仪设置的头衔,不能概括在真正的结婚年龄统计里。
古人在婚嫁年龄上是有法律条例规定的,自先秦到明清千年之间,男女普遍结婚的年龄有所区分,一般成年男子满二十周岁,女子满十五周岁便可嫁娶。
一、崇尚礼法的春秋时期春秋时期依旧遵循旧礼,认为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当时各个诸侯国出于战争的需求将男女法定的结婚年龄稍稍往上提了一些。春秋五霸之一的齐桓公就曾经下令要求齐国男女的婚嫁年龄要比周礼中规定的至少要年轻十岁。战国时期,诸子百家中的墨家、法家都曾提倡早婚,一来是因为在战乱时期的人们普遍寿命较短,同时也是为了向战场上输送大量的成年兵力,如此这般就可看出提倡早结婚的目的性了。
二、秦朝立法最早将婚嫁年龄做明确规定并写进法律中的是秦朝,在秦法中有明确的表示,男子身高六尺五寸后行弱冠礼,女子身高六尺二成年后方可嫁娶。这里的结婚与年龄道无直接关系,决定权在于身高。秦朝对于男女嫁娶是有立法的,官府需要受理男女二人方可登记结婚。
三、两汉后的早婚制度到了两汉之后,早婚现象就极为普遍了。首先是两汉的皇室早婚就很平常,国家立法要求女子年十五以上就可嫁人,若三十之前还未嫁,便要征收五倍的赋税。汉代的男子结婚年龄就要更早了。汉代的婚俗直接影响后面的历朝历代对于结婚的年龄规定。自汉代之后,普遍男子十五六,女子十三四便可结婚。
四、两宋晚婚新思潮宋朝时诸多朝代中对男女婚嫁年龄上较为开放的一个朝代。法定婚龄虽然延续了唐代的婚姻习俗,有法律条文规定男十五、女十三便可婚嫁。可宋朝中对此婚俗持反对意见的大臣极多,同时他们也身体力行地用晚婚来直接对这项制度进行抵制。历史数据统计,宋代男女的普遍结婚年龄在十七八岁,这在奉行早婚的封建社会中,实属是思想上的求新求变。
1 古代女子怎么结婚那么早
原因:
一、古代人的寿命不像现代人这样长,古代由于生活物质的匮乏和生活环境的恶劣,平均寿命不到50
二、根据古代 的相关规定,一般情况下十几岁就可以出嫁。如春秋时期16可出嫁,宋代有13岁就可以出嫁的。
三、古代女子结婚晚了不但会受到国家惩罚,在道德上也会受到谴责,因为古代重男轻女,女人是负担,不早点嫁出去就是拖累父母,是不孝。
古代成婚的年龄,各朝代并不相同。春秋时期,男子20加冠,女子16及笄, 即可结婚;又谓“男30而娶,女20而嫁”,是为不失时。《汉书·惠帝纪》中就明文记载:“女子年十五以上至三十不嫁,五算。”“五算”就是罚她缴纳五倍的赋税。其实,中国古代早婚的现象也很严重,宋代曾有“凡男年15,女年13,并听婚嫁”的规定。《后汉书·班昭传》中就记载:班昭“年十有四,执箕帚于曹氏”。《汉书·上官皇后传》中甚至有“月余遂立为皇后,年甫六岁”的记载。但一般都是在20岁前后。
2 为什么古代的人都很早就结婚啊
古代是一个早婚的时代,按照《礼记》所规定的男女婚嫁年龄标准,男子二十岁、女子十五岁便可成婚,但这标准也不是统一的,有些朝代就不一样,例如唐朝初年休养生息,还是按照《礼记》所定标准来执行的,而唐朝中期,降低标准,男十五以上、女十三以上皆听嫁娶。
明代明太祖朱元璋时规定男子十六岁、女子十四岁而嫁,清朝亦如此。这样看来,古代那么早就可以成婚,那应该不会有什么剩男剩女了吧?其实不然,可以结和必须结是两个概念,如果没有个朝代的软硬兼施的措施,相信中国人口也不会发展的如此迅速。
先来了解下,关于各朝代为促使人口发展而采取的强硬措施有哪些?举几个具有代表性的朝代。越王勾践为了卧薪尝胆,一雪前耻而推行了“十五生聚,十年教训”的政策,男子超过20岁未娶,女子超过十七未嫁,父母是要被治罪的;南北朝时期规定,若是女子达到适婚年龄而未及时出嫁的,不仅是个人,连同家里人都要一起坐牢的,《宋书周郎传》记载的“女子十五不嫁,家人坐之”就是如此了;汉代孝惠皇帝规定“女子年十五以上至三十未嫁,五算”所谓“五算”就是五倍的人头税,当时人头税120钱为一算,那就相当于600钱,且还不算其他赋税。
当时地方官员的月俸也就几百钱,这对于平民来说,是很大的负担了,真的是嫁了嫁了,怕了怕了,剩不起剩不起(捂脸状);西晋武帝时期,《晋书武帝纪》记载,司马炎在泰始九年冬十月诏令:“女年十七,父母不嫁者,使长吏配之”。就是说,女子到了结婚年龄了,父母还没办法将其嫁出去了,那就由地方长官代替其父母,为其婚配,这可以说很强制了,现在很多人都说,男朋友/女朋友国家有没有包分配,这搁在晋代是可以实现的,但想想,地方官除了平常职务还得管你婚配,任务量还大,也就只能抽签吧,有人说万一分配到国民老公,那多棒!我只能说:不存在的,这辈子都不可能的(姨妈笑脸),你要知道富二代还需要地方官来担心有没有婚配吗?(姨妈笑脸)没分配到伤残人士,已经是很棒棒的!当然,国家在处理婚配问题上,也有相当浪漫的一面,早在周朝时期,便有为了方便男女相遇相识而举办的“仲春会”,也就是我们现代所说的相亲大会了,这时候即使是一见钟情私奔(没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也是被允许的,因为圣人认为二月是春天能量最旺盛时期,应当遵循世间规律,正所谓“春天来了,又到了万物复苏到季节了。
”(捂脸状),咳咳,言归正传,其实我们传统到元宵佳节也可以说是国家精心安排的联谊会了,平日女子是不被允许出门自由活动的,可以说是“三步不出闺门'但是元宵节却是被允许出门与男子相会,未婚男女借着赏花灯物色心上人。据统计,在昏暗的环境下,人的颜值会有所提升,这大大就增强了彼此好感,从而牵手成功!有诗云:“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描述的就是这元宵。
另有名的相亲大会便是上巳节了,俗称“三月三”,相传三月三是黄帝的诞辰。先秦时,这日子已成为大规模的民俗活动节日。
白朴的杂剧《墙头马上》第一折写道:“今日乃三月初八日,上巳节令。洛阳王孙士女,倾城玩赏。”
言下之意,平时养在深闺美女都在上巳节这天出门了,可以尽情猎艳了!这一天,深居闺阁的俏佳人和年轻小伙子都会出门踏青,选一个有河流的地方,嬉戏游玩赏花。杜甫那句“三月三日天气新,长安水边多丽人”,更将其摇曳绮丽之风情烘至高处。
这时候,男子们会分坐在上游河曲的两旁,放置酒杯,酒杯顺着河流而下,停在谁的面前,谁就得把这酒杯拿起来,若是女子有意,便喝了被杯酒,两人互相钟情,就该干嘛干嘛去呗(害羞状),这就是“曲水流觞”了。当然不是说俩人看对眼了,就直接牵手回家了,通常这时候,一般是让身边的朋友先上去帮忙介绍下自己,说这妹子看上你了!这时候选对僚机就是很重要了,若对方回应,也有相同意愿,那就互留住址,回家告诉妈妈,我相中谁谁谁了,然后父母就很开心了,终于不用被罚了,赶紧按照三书六礼,该娶的娶该嫁的嫁,happy ending!综上所述,以上这些软硬兼施的措施,确实在一定程度解决了单身问题,在古代冷兵器时代,农耕时代,人力就是一切,国家为人口稳定的增长率,也是操碎了心了。
3 古代女子怎么结婚那么早
中国历史源远流长。
朝代在改变,中国古代妇女的地位是否也随着各种社会制度的转变而不断发生变化呢?我们准备从各个朝代的婚嫁习俗的变化入手,根据各个朝代遗留下来的诗歌、文章等资料,分析、研究中国古代妇女社会地位在不同的时代呈现出的不同的发展历程及表现。 (一)先秦时代--妇女再婚现象普遍存在,同时在儒家思想中已出现禁止再婚的言论。
1夏商 中国商朝的妇女地位是很高的,夏朝在开国时还是母系氏族社会,其居住方式有两个特点:一是游牧性,二是从妻居。商代社会的婚姻是由多个父和多个母共娶,这也是典型的母系氏族社会。
2周朝 中国妇女地位的下降是随着周朝或者儒教的出现而形成的。按照周礼的规定,男性贵族可以娶妾多人,但正妻只能有一个。
《公羊传》上讲:"诸侯一娶九女,诸侯不再娶。"这个习俗在礼制上流传到后代。
周朝时期,已婚妇女地位卑下,婚姻关系能否维系取决于丈夫的好恶。丈夫愿意维系,她是丈夫的附庸;丈夫不愿维系,就要被丈夫扫地出门。
《诗经》中的一些诗,如以叙事为主的《邶风•谷风》、《卫风•氓》,以抒情为主的,《邶风•日月》、《王风•中谷有蓷》,均为当时弃妇的悲戚之声。 3春秋战国 春秋战国时代几百年间战争频仍、人口损失惨重,生产力的发展也需要更多的劳力,这使得婚姻所承担的繁衍人口任务更为重要。
于是,连青年男女的私奔在当时都不被绝对禁止,孀妇再嫁自然就不成问题了。甚至在诸侯国君中,这种事都屡见不鲜。
史载卫宣公和其继母私通,所生子长大后迎娶齐女,宣公见齐女貌美,竟劫夺来据为己有。《诗。
邶风。新台》就是卫人讽刺宣公之作。
宣公死后,其庶长子公子顽又迎娶宣姜,生子女多人,有二人后又继为国君。卫人又作《墙有茨》刺之。
其贵为国君,竟然迎娶再嫁、三嫁之女,而且其后代并未受到歧视,可见此风俗的普遍。从现存的关于先秦时代法律规定的残存记载中,也未见有对妇女再婚作出限制之处。
(二)秦汉时代--限制再婚理论的进一步系统化和再婚行为的依然普遍存在。 1秦朝 秦国自商鞅变法之后,贯彻法家思想,讲求国家利益至上,礼法道德传统相对受到忽视。
秦代家庭立法中,妇女在某些方面可以和丈夫拥有平齐地位,如妇女可杀死通奸丈夫,丈夫殴妻与妻殴夫同等处罚,等等。反映在妇女再嫁的问题上,也就非常地宽容。
从江陵张家山汉简中有关秦代法律的记载可以看出有"夫死而妻自嫁,取者勿罪"的规定。 2汉朝 西汉武帝之后,儒学思想逐渐成为中国官方的正统思想。
儒家所提倡的道德、礼法标准也就愈益发挥出自己的影响力,逐渐地成为社会主流的道德规范和行为规范。两汉时的儒者和官僚发挥了先秦典籍中关于男尊女卑思想的表述,对妇女再嫁问题给出了道德上进一步否定的评价。
班昭《女诫》中说:"男有再娶之意,女无再适之文。"以一个妇女的口吻对同性的自由作出严格限制,千百年来贻害深远。
两汉时的统治者也开始旌表守节孀妇,汉宣帝就曾于神爵四年(前58年)给颖川一带的"贞妇顺女"奖励布帛。东汉以后,这种举动变得非常频繁。
不过,两汉时正统儒者的言论尚未完全拘束人们的社会行为。当时的成文法律没有明确地限制妇女再嫁。
而实际生活中,妇女再婚的现象屡见不鲜。光武帝刘秀的姐姐湖阳公主守寡后,看上了有妇之夫宋弘,光武帝亲自替她作说客。
东汉末年的著名文学家,蔡邕之女蔡琰(蔡文姬),先嫁河东卫中道、被掳入匈奴后与左贤王成亲,并生有子女,归汉后又嫁与董祀,先后改嫁两次。这样的身世并没有成为她一生的污点,相反她由于传奇的经历和文学上的才华被南朝人范晔收入了《后汉书。
列女传》,这在一千多年之后简直是不可思议的事情。古诗《孔雀东南飞》叙述东汉建安年间的故事,刘兰芝不见容于婆母,其夫被迫出之,回到本家之后,马上就有众多提亲者找上门来,可见妇女再嫁、即使是被出妇女的再嫁,都不是羞耻之事。
《说文》云:"妻者,齐也"。这可以说是汉代人在夫妻关系上的一个格言。
那时庶民百姓之家如果丈夫出门在外,那么妻子在家就可以自立门户,包括迎接宾客、宴饮宾客、出送宾客等活动,妇女可以与男子一样,参加社会交往。《汉乐府陇西行》中说:"健妇持门户,亦胜一丈夫。
"就是当时人对妇女参加社会活动的一种评价。汉代的妇女观较之前代是进步的。
(三)魏晋南北朝时期--法律规范的因袭前朝和社会舆论的由宽渐严 三国时代,由于连年战乱,人口锐减。为了生息繁衍,统治者对婚姻的要件给予了宽松的规定对于妇女再婚的问题,同样沿袭了汉代法律的宽松规定。
《三国志》记载吴主孙权就曾纳丧偶妇女徐夫人为妃。魏文帝曹丕的皇后甄氏原为袁绍子袁熙之妻,袁绍被曹氏打败后,归于曹丕。
西晋统一全国后,礼教纲常曾在短时间内又有所抬头,晋武帝多次颁布诏令,禁止士庶为婚、严明嫡庶之别。对于孀妇改嫁问题,和东汉时的情形类似,官方意识形态中已经频繁赞扬守节的烈女,而民间改嫁的现象仍时有发生。
大体来讲,在东晋、南朝的宋、齐两朝,以及北方的十六国、北魏时期,由于玄学的兴起,儒学处在相对低潮。
4 古人体质到底如何,结婚那么早
从古代墓志等资料总结,古代女子在15-19岁结婚为多。古代平均寿命短,夭折率高(需要生育六七个孩子才能防止人口减少),要珍惜生育时间,早结婚的话,孩子长大成人就是帮手;要是像现在30岁才结婚,一方面完不成生育六七个孩子的任务,一方面很多人在孩子未成年就会死亡,孩子便成孤儿了。并且早育对晚育更有利于优生(使得大多数孩子都在母亲黄金生育年龄出生)。
在古代农业社会的生产力模式下,男子20岁、女子17岁已经接近人生中物质再生产能力的鼎盛时期,具备养家糊口的能力,而这个时候生殖能力也接近最佳,无论从物质再生产还是人口再生产角度,这个年龄结婚都是比较理想的。
由于古代夭折率高,瘟疫、战乱常使得人口剧减,早生、多生就显得极为重要。那么,女子十来岁出嫁便成家常便饭了。
众所周知,古代素来有多子多福的观念,因此,早婚早育对维持中华民族人口的数量非常重要(很多古代与中华民族势均力敌的民族都消失了)。
这一点,我们从历史资料和电视**剧本中可以看到。
举一些例子来说:孝庄嫁给皇太极的时候,孝庄13岁,皇太极34岁;康熙的母亲佟佳氏生康熙的时候13岁;唐太宗的长孙皇后嫁给唐太宗时13岁……
古代少说也有几千年时间,这段漫长的岁月之中,必然没有统一且明确的结婚年龄规定。每逢战乱时期以及天下大定初期,人们结婚的年龄就必然会提前,这样才能保证人口数量的稳定,13、14岁结婚便是正常现象。
01、春秋战国时期,越国规定17岁女子必须结婚春秋战国是属于标准的乱世,群雄之间忙着竞备争霸,必然会想尽一切办法提升人口数量,有了强大的人口数量基础,经济、军事、农业才能有实现腾飞的基本条件。
因此,越王勾践为了实施自己的宏图大业,就必须要软硬兼施的提升人口数量,他下了命令:男子年龄为20岁之前必须结婚,女子年龄为17岁之前必须嫁人,不然就要治他们父母的罪。
02、汉朝初期,规定女子15岁之前必须嫁人汉朝刚刚建立之时,人口凋零、百废待兴,于是朝廷就颁布了法令:
女子年十五以上至三十不嫁,五算。
翻译过来就是:15-30岁之间的单身未嫁女子,需要征收5倍的税。这就相当于“单身有罪”,不嫁人就要被高额罚款,强迫让姑娘们赶紧嫁人,嫁人之后自然是抓紧时间繁衍后代,把人口数量给提升上来。
因此,当自家女儿到了13、14岁的时候,就是到了该嫁人的年龄,父母要尽快把女儿嫁出去,不然留在家里就是“养了个赔钱货”。
等男子娶了媳妇之后,男方的家里就会以“不孝有三,无后为大”来催促夫妻尽快生孩子,如果女方生不下来孩子,可能就会被冷落或者歧视,或者被一纸休书扫地出门,沦为大家眼中的“失败者”。
03、生产力越先进,结婚生子的时间越晚单纯根据人体发育状况来看,女性在13-14岁时就拥有了生育能力,可以为人口数量的提升做贡献。在生产力相对落后的时代,也需要人们早早的进行结合和繁衍,以求创造出更大的价值。
但是随着生产力的提高,单纯的堆叠人口数量的意义并不大,人们需要提升教育程度,从强调数量转为重视质量。
因此,生产力相对较高的明清时期,一般规定女子14岁以上可以结婚,男子16岁以上可以结婚。
而生产力更为发达的21世纪,我国明确规定了男子22岁以上可以结婚,女子20岁以上可以结婚。
现代社会不仅仅需要男女双方拥有生育能力,还需要夫妻双方具备成年人应有的心理条件,能够承担起养儿育女的基本责任,这样才对家庭和整个社会有益处。
最后:结婚年龄是要根据时代背景进行调整,适合时代的婚龄才是最好的。
每个朝代规定女子出嫁的时间一般都在十二岁到十四岁之间,就算有晚一点的时间,也不会超过十八岁。古代的人之所以要这么早结婚,其实就是为了要给女子更多的时间生孩子。古代的时候虽然没有计划生育和避孕的措施,但是由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非常有限,因此很多的孩子刚生下来就死掉了。
当时古人为了让孩子的生育率提高一些,特别是君王要传宗接代,子嗣一定要旺盛,那么就需要女子不断的生孩子。早早的让女子成婚,就是最简单的让女子更多的生孩子的方法。并且古代的时候由于人口比较少,而且壮年男子一般都要去当兵,再加上疫情、干旱或者水灾,每年都会造成非常多的人死亡。
所以说增加出生率是非常重要的。古代的时候女人的地位比较低,而且寿命也比较短,有的女子在三十多岁就死了,所以说早一点结婚还可以给女子留着多一点的时间生孩子。而且古代的时候都喜欢年轻的女子,认为到了十八岁的女子年纪就算很大了。
另外古代的时候其实对于女子结婚的年纪是有要求的,如果家里面的女子不早早的结婚的话,那么是要受到严格的处罚的。在唐朝的时候女子如果到了适婚的年纪还没有出嫁的话,很可能要进行高额的税收,这对于寻常百姓家肯定是不堪重负的。
而且古代的时候女子的身分太低了,很多人家都希望把女子嫁到达官贵人家,这样才能让全家有出头之日,因此女子在年纪非常小的时候就会开始帮她们寻找娘家。也就是说女子就成为了一个工具,很多人家把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自己的女儿身上,所以说古代的女子结婚的年纪是比较早的。
在古代,无论是男子还是女子结婚的年纪都特别小,尤其是女子,差不多都是在十三、四岁就出嫁了,男子也大多数是在十四五岁的年纪就开始娶妻纳妾。
十三、四岁对于女孩子来说是花季少女的年龄,是身体最旺盛发育的关键阶段,这个时候身体各方面都还没有发育好。女孩子在在十三、十四岁就出嫁就出嫁、生孩子,会对女生的身体造成很大的伤害。
女子在十三、四岁就出嫁,这在我们现在人看来是很不可思议的一件事情,但是在古代却是完全正常的,而且如果年龄大了还没有嫁出去,还要被别人嘲笑的。
这到底是为什么呢?
古代女子必须要早嫁的原因,首先是因为要增加人口。
大家都知道古代的人口原本就比较少,而且在古代经常会有战争、天灾、人祸这些事情发生,因此人口死亡率特别高,再加上古代的生育率不高,所以造成了人口数量不仅无法增多,有可能还会大幅度的减少。
而促进人口增长最直接的办法就是生育,因此古代的女孩子都得早嫁,因为只有这个样子才能早点生孩子。大多数王朝明文规定女生要早嫁,最常见的规定是在14岁左右,但是也存在着不同的规定。
比如西周朝廷就规定:女子在15岁的时候就要许配人家,之后可以随意挑定时间办理婚事,有的朝规定女子必须要在20岁之前嫁出去。
汉朝关于女子出嫁年龄有很严格的规定。汉惠帝下令说:如果有哪家的女儿在过了15岁后,还是没有婚配出嫁的话,那这家人以后的赋税就要翻五倍!
在南北朝时期,关于女子出嫁年龄的规定就变成了12岁,在现在看来,12岁还是一个孩子,这个年纪在现在顶多就是刚上初中,可是在那时,女子就必须要结婚生孩子了。
其次,除在古代女性地位低下,女性没有独立的人格,而且女性受到的教育是要以丈夫为天。
对于穷人家来说,能把女儿嫁个好的人家,一方面是减轻了家庭经济负担,还不会被别人说三道四。
对于富贵人家来说,女儿的婚姻更多是为了联姻,这样有利于家族的发展。
古代人有古人的考量,但不管怎么说,女子早嫁在当时是普遍的事情。
此外,古代医疗水平十分落后,再加上生活条件艰苦,普遍寿命更是很低,能够长寿的人并不多,一般活到五十多岁就已经很不错了。
因此,古代女子要延续后代,就应该早婚,完成自己的人生使命。
但是,我们要说,古代女子十三、四岁早婚有很大的恶果:不仅在很大程度上伤害了女孩子的身体,而且也往往会造成女孩子在生孩子的时候出现难产。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思想的进步,越来越多女性变得自立自强。女性由于自身的独立,使得她们开始转变了结婚生子的传统观念,甚至还大胆晚婚,甚至做起了不婚一族和丁克一族。
现代人每个人都有每个人追逐幸福的权利,如果女子选择晚婚,理应受到社会每一个人的尊重和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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