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女子到了十五岁嫁人就等于晚婚了,为何会有这样的说法?你怎么看?在古代,由于频繁的战争和医疗水平的崩溃,人口增长缓慢。由于士兵和税收的需要,统治者允许公民早婚。如果一名妇女超过未婚年龄,她也将受到惩罚。15。16岁的已婚人士都很普通,甚至更早,这大大损害了女性的身心健康,这完全是封建专制的需要。现在文明社会好多了。有法定结婚年龄。晚婚是人身自由,早婚是非法的。
我不知道哪些历史记录反映了这种情况?根据古代小说,古代妇女的婚姻被描述为:28人可以结婚。也就是说,当一个女人16岁的时候,她已经成熟到可以结婚了。事实证明,妇女在18岁之前结婚是大有裨益的。它对后代的健康是有保障的。
她的后代也不叛逆,因为女人是受精的身体,任何男人都可以吸收。在古代,我们知道女性的生理特征。我们结婚越晚,伤害就越大。在古代,结婚年龄也相对较小。此外,平均预期寿命并不长。14或15岁结婚是正常的。古代有很多战争,需要大量的士兵去前线,所以男人和女人很早就结婚了。这很正常。为了发动战争,日本召集了士兵。它不是也把结婚年龄定在15岁左右吗?只要你能有孩子,你就可以结婚。在古代,男人比女人更重要。当女孩们15或16岁时,她们不愿意再抚养她们。因此,他们被允许结婚。
他们娶一个小儿媳来填补房子。这表明当时女孩的命运要么掌握在父母手中,要么由婆婆家庭控制。这是那个时代女性的悲哀。社会动荡,生产力水平低下,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短。为了保证人口的稳定增长,补充足够的劳动力,政府要求早婚早育。大多数老年人都结婚了。从清朝到民国初年,除了公开婚姻的合法性外,所有的婚姻都有娶妾、三室四室的政策。这样的少数妻妾受到法律的保护,即封建社会遗留下来的妇女地位低下,导致了孙中山的反封建、反旧制度革命。
按我的来说,应该合适,为什么呢等我分析一下,如果分析不对的请你原谅,首先他人缘很好
对朋友非常好
对你是就不用说了,这说明了他心里善良,老实,忠厚的表现,对他来说无论是朋友还是爱人或是亲人都是可贵的,失去哪一个都不行,然后,比你大了15岁,而且是离过婚带了一个7岁的女儿,他为什么要和前妻离婚这我不知道,但是他还带了一个7岁的女儿,说明了他对爱情的忠一,有责任心,自己做的事就应该自己负责,能相信他对你的好吗?我想他会的,因为经历了一次婚姻的失败,到了第二次,他会更加的珍惜不想再次遭受到同样的打击由于年龄的差异10年,他应该会比他以前更家成熟,更加的懂得如何处理家庭事务,所以不仅他对你好,你也要对他好,这样的家庭才能永远的维持下去谢谢!
我国古代其实是一个 “早婚国家”,按照《礼记》所规定的男女成年标准来理解,古代嫁娶年龄一般是男20岁、女15岁。但各朝代略有不同,比如唐代,男15岁、女13岁以上;明代,男16岁、女14岁以上。据《梁书・张缅传》和《周书・城冀传》记载,梁高祖的四女儿富阳公主和北周高祖女儿平原公主都是在11岁就出嫁了;汉昭帝8岁继位,娶了刚满6岁的上官安女为皇后。
媒人牵线 派对相亲 在古代,男女结婚大多是遵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说文》称,“媒,谋也,谋合二姓者也。”元代王实甫的《西厢记》中,崔莺莺和张生在普救寺里的偶然相遇,一见钟情,私订终身,中间有一个红娘,这红娘就是媒人。 过去男女结婚,没有媒人是不成的,即便真是私下定情,也得请个形式上的媒人来说亲,叫“采媒”。早在先秦时期就是这样,如《诗经・南山》的《氓》中有一句:“匪我愆期,子无良媒”,说的就是当时非媒人不可嫁的现实。
安居乐业,社会才能稳定和谐。在周代,已到适婚年龄的男女的终身大事还被列入了官方议程,专门设置了管理男婚女嫁的 官员。而在晋代,如果女子到了一定年龄还没有嫁人,官府就要强行给她找对象。《晋书・武帝纪》记载,司马炎在泰始九年冬十月诏令,“制女年十七父母不嫁者,使长吏配之。”意思是说,女子到17岁,如果父母不将闺女嫁出去,地方官府就要找个“剩男”逼其出嫁。 我国古代民间有“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嫁个扁担抱着走”的说法,且“好女不嫁二夫”,讲究从一而终。在这种陋俗的影响下,让寡妇再嫁在古代还是有难度的。为了使适婚男女比例平衡,在男多女少的地方,不论是民间,还是官府,对寡妇再嫁都持积极的支持态度,而不是强调三纲五常、从一而终。 当某种非正常婚姻行为被更多人接受后,就会慢慢演变成一种社会婚俗。在古代北方少数民族中,便不以娶寡为耻,特别是在家族内部,弟娶嫂,嫂嫁叔等并不被认为有悖于常规伦理。
上有规定 下有处罚 古代对于适龄男女婚嫁问题,亦制定了相关法令:越王勾践规定男子20岁而娶,女子15岁而嫁;宋仁宗时期规定男子15岁而娶,女子13岁而嫁;明太祖规定男子16岁而娶,女子14岁而嫁。到了法定年龄不嫁人的女子,是要被处罚的。譬如南北朝时,如果女孩适龄仍未出嫁即为犯法,家里人都是要跟着坐牢,这也就是《宋书・周朗传》中说的“女子十五不嫁,家人坐之”。而汉朝孝惠皇帝时,谁家要是有女儿15岁至30岁还没有嫁人,就要罚款600钱。唐朝对于男子20岁以上,女子15岁以上还没有结婚的也要处罚。这种强迫女子出嫁的初衷,虽然可能首先是出于增加社会人口的考虑,但在客观上确实解决了不少光棍娶不到老婆的问题。(《看历史》2013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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