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的贵族姓氏有赵、李、陈、王、刘、周、吴、郑、朱、马、张、谢、许。请注意,这只是一部分姓氏的例子,并不代表宋朝所有贵族姓氏。姓氏的贵族地位不仅仅取决于朝代,还与家族的历史、功绩、社会地位等因素有关。此外,随着时间的推移,姓氏的使用和地位可能会发生变化。宋朝(960年-1279年)是中国历史上的一个朝代,有许多姓氏在这个时期被认可为贵族姓氏。
从新中国成立后,1950年,《婚姻法》颁布之后,从法律上讲女子嫁人后不用改夫姓。
同时根据婚姻法:
第十三条 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
第十四条 夫妻双方都有各用自己姓名的权利。
第十五条 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一方不得对他方加以限制或干涉。
第十六条 夫妻双方都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
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第二十条 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第二十二条 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
第二十三条 父母有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在未成年子女对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时,父母有承担民事责任的义务。
扩展资料:
女子夫姓:
1、女子长大后也要离开母家而许嫁,未许嫁的叫“未字”,亦可叫“待字”。十五岁许嫁时,举行笄礼,也要取字,供朋友呼唤。古人女子出嫁后不能用原来的姓氏,必须冠以夫君的姓氏,自己原本的姓氏只能称作”某某氏”。
2、古代女子嫁人后随夫姓,男的向自己心爱的女子求婚时候说“以我之姓冠你之名”意思就是我想要娶你为妻。
参考资料:
结婚是很多人一生中的大事。虽然现在不想结婚的人很多,但是也挡不住家人的催促。毕竟长辈的想法总是和年轻人不一样。但是,即使想结婚,现代人想结婚也是很难的,在结婚的路上经常可以看到各种各样的路障。但是,古人结婚不一定那么简单,尤其是在宋代。为什么?他们有和我们一样的问题吗?
1同姓不婚,甚至上升到法律层面。
同姓男女不能结婚,这是中国的传统禁忌。从周朝到秦汉,从魏晋到唐宋,中国一直有不得同姓通婚的习俗,甚至把这种习俗上升到了法律层面。比如宋朝的法律规定:“凡同姓之人结婚,各两年。”如果一男一女同姓结婚,被政府发现,要判两年监禁。
当然,法律和现实往往是脱节的,纸面上的规定在现实中也不一定都能执行。
查:“君有爱妾,钱塘妓女,知书,君人品,等等。”相传南宋大将张浚娶了杭州妓女章农为妻,而章农学识渊博,受过良好的教育。张浚的日常公文和信件由章农处理。
张军姓张,姓张。他和她同姓,但他已经结婚了。
你可能觉得同姓结婚仅限于娶妻,不仅限于嫔妃。张君娶同姓小妾并不违反传统习俗。但被儒家视为传统习俗的《圣经》《三朝北盟会编》明确规定:“娶妻不同姓,不知其姓,可买妾。”不能娶同姓的老婆,不能娶同姓的小妾。如果你在战乱风化之时娶了一个妃子,而你又无法知道她姓什么,那你就要请神仙帮忙,好好占卜一下。如果占卜结果显示虞姬与你同姓,那她还是不能结婚。
宋代的文官武将多如牛毛,违反不娶同姓习俗的更是凤毛麟角。到目前为止,只发现了一例张军。但是,在普通人中,有很多已婚同姓的人。宋哲宗在位时,礼部官员魏说:“同姓通婚是法律所禁止的,但闽中愚民不知礼仪,同姓通婚者甚多。”虽然政府禁止同姓结婚,但在福建违反禁令的人很多。
2表亲通婚可以提升宗族利益。
中国古代反对同姓通婚,但不反对堂兄妹通婚。在这里,你可能会认为贾宝玉娶了他的表妹薛宝钗,陆游娶了他的表妹唐婉。事实上,虽然在古代表亲之间通婚非常普遍,但陆游和唐婉根本不是表亲。
很多朋友认为陆游的母亲姓唐,唐婉也姓唐,所以唐婉应该是陆游的叔叔和表哥。陆游母亲姓唐,但唐婉与陆游母亲娘家没有血缘关系。陆游的母亲是北宋大臣唐杰的孙女。他是一个懂政治的官员,相当于国务院副总理,籍贯湖北江陵。唐婉是唐红的女儿。这个唐红决不是陆游的叔叔。他是浙江绍兴人,陆游老乡,北宋末年一个小京官的儿子。他和唐杰的家庭没有任何关系。
许多历史学家误认为唐婉与陆游关系肤浅。其实这是误读史料的结果。唐婉与陆游离婚后,改嫁给了一个叫赵士程的男人。是皇族的儿子,的第六代孙子,的第十个女儿秦公主的侄子,
中国古代不反对表亲通婚,反对同姓通婚,与优生优育无关,只与宗族利益有关。
表亲联姻可以增进宗族利益。使得这个家族和那个家族的联系更加紧密,扩大了宗族规模,稳定了宗族网络。
结婚同姓怎么办?是在部落内部进行的,不能从外部关系上对部落作出贡献,所以古人支持表亲通婚,反对同姓通婚。春秋时期,人们认为“同姓通婚不是好生活”,说同姓通婚会导致庄稼歉收,牲畜死亡。这是一种迷信的观点,是通过鬼神禁忌来限制同姓通婚,从而促进部落间通婚。
3姑娘难嫁,苏辙“破家娶女”
俗话说,没有嫁不出去的姑娘。不管女儿是鱼是鹅是蛤蟆眼,只要到了适婚年龄,就会有成群结队的媒人来提亲。男生可苦了。在广大的农村,任何一个文化程度低、技术差、外出打工挣不了大钱、父母不是商人也不是村干部的年轻人,都难免要为自己的婚姻发愁。
即使是那些有文化有技术的农村小伙子,娶个媳妇也没那么容易,因为这几年彩礼越来越重。比如我老家,订婚的时候不出30多万红包,女方和父母肯定不同意。女方进门的时候带一张大床,一台电视,一辆电动车,一个红漆的马桶,一个梳妆台,花不了多少钱。所有嫁妆捆绑在一起,上限两万。
然而到了宋代,情况完全相反。那时候娶个媳妇不需要多少彩礼,娶个姑娘却要一大笔嫁妆。
在宋徽宗的最初几年,苏辙的女儿要出嫁了。为了给女儿准备嫁妆,苏哲特意把自己在开封郊区购买的一块地卖了,卖了9400元,全部让女儿带进婆家。此时已是北宋后期,通货膨胀,货币贬值,但一致购买力仍相当于现在的300元。9400元相当于现在多少钱?三百万!苏辙在日记里说自己是“破家娶女”。也就是说,为了给女儿拿嫁妆,他差点破产。
南宋人袁彩说,一个平民家庭,如果不是特别有钱,必须在女儿很小的时候就为女儿的嫁妆做打算。也就是说,你要趁早攒钱,不能等到女儿出嫁了,才发现积蓄不足,拿不到像样的嫁妆,只好把房子卖了。但是袁彩并没有说在他还很小的时候就给儿子准备彩礼,这说明相对于女孩的婚姻,男孩的婚姻并不会给父母带来很大的经济负担。
宋朝很多平民家庭都出不起嫁妆,只好把女儿留在家里待嫁。例如,南宋初年,四川花城县的柯发现,在他的统治下有数百名未婚的老姑娘。这些老姑娘之所以嫁不出去,不是因为长得丑,而是因为“娶了女人就要对自己的财富负责,穷女人老了才能嫁”。男方父母一定要让女方出厚厚的彩礼,穷人不行,所以他们的女儿嫁不出去。
为什么宋代会有浓浓的婚姻之风?因为宋代女性有一定的财产权。
按照大宋的法律和社会习俗,女人有财产权,但只有嫁妆。也就是说,对于婚姻期间的财产,妻子不能和丈夫平分,只能支配自己的嫁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使用衣服、珠宝、家具、房契、地契、女仆和女佣、她的姻亲、她的丈夫和她的家人。如果她和丈夫合法离婚,可以把这些新娘都抢走,这对公婆来说自然是个不小的损失。为了财产,聪明的公婆绝对不会虐待儿媳妇ea
宋朝的女孩子陪嫁那么多,结婚那天甚至给迎亲队伍发红包。宋剧本《华阴侯老师墓志铭》描绘了迎亲队伍讨要红包的场景:
迎亲队伍到了门口,男傧相先念了一首诗:“玉钩挂在高滚珠帘上,香车宝马到门口。李鸿城赏多,富贵荣华过百秋。”红利市场是一个红包。伴娘、媒人和轿子的份额是每个人的。谁会寄给他们?新娘那边。
好在新郎躲不清闲。当轿子抬到新郎家时,司仪、乐队和端茶送酒的执事会在大门口拦住轿子,不让新娘进来。他们必须等到男方给他们红包后才放行。年:“迎客到男家门口,时候到了。乐官、妓女、茶、酒等。会互相念诗,拦门逐利。”新郎见此,便叫人念《窦娥冤》:“君子从来不差钱,此意更深。欲亲广谈,不厌其烦介绍半天。”我们一边读诗,一边发红包,在门外撒小米、豆子、糖果、铜钱,供围观的人争抢。
新娘上门,新郎撒豆谷,可见宋代高成编《答拦门诗》。据说婚礼当天,门口会有三个恶魔拦住新娘。哪三个恶灵?乌鸡、青羊、青牛,三种动物成神。鸡吃五谷,牛羊吃草,汉唐古人结婚,播种五谷和草料。粮食尚可,草料太寒酸,宋人改撒豆谷、糖果、铜钱,就像现在的喜糖一样。
新娘的轿子抬进门,伴娘念诗,执事放鞭炮,号手吹曲子,媒人扶新娘下轿子。按照北宋中原的习俗,新娘的脚不能着地,所以要踩着蓝地毯进新房,坐在床上等待结婚仪式。大嫂、孩子、上了年纪的邻居都挤进新房,观看、评论新娘的坐姿。但是他们看不到新娘的脸,因为新娘的头上已经蒙上了一层红色的面纱,只有拜天地之后新郎才会揭开。
拜天地没什么可说的,只是新郎新娘一身红衣,手拿同心结,在男女傧相的带领下,第一次拜家庙,第二次拜高堂,夫妻参拜,送进洞房。在祭拜家庙时,为了表示对祖先的尊重,伴娘们会用秤杆轻轻挑起新娘的面纱,让死去已久的祖先看到新媳妇的脸。
拜完天地,新娘在新房等候,新郎要出来答谢客人,参加婚宴,向长辈、亲友、女客敬酒。欧阳修《事林广记》提到一个很有意思的习俗:“新婚之夜,两把椅子背对背,放一个马鞍,丈夫奉命坐在上面,妻子发三张请柬才下去。是结婚典礼,意味着高座。”婚宴上新郎的座位很特别。它是两把背靠背的椅子,上面有一个马鞍,这样新郎就可以跨坐在马鞍上,喝三杯酒。之后,女方客人三次邀请,他才能下来。
马鞍平放在椅背上,寓意“平安”;新郎跨坐在椅背上,表示“升官”。事实上,道德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有趣和刺激。当大家都捉弄新郎的时候,婚礼的气氛就会变得非常热闹喜庆。这和现代婚礼完全一样,主持人拿着一根细线,在线的末端系上一个苹果,让新娘和新郎一起咬。
不是的,只是女子很少起正式的名字,都是小名(比如王二妹,李丫头)。别人也说不出口,特别是婚后一般其他人就礼貌性称呼她们叫张氏,李氏,王氏一类姓氏。只有有文化的家庭或者有文化的女人才取比较好的名字让人家叫。
因为在古代,女子处于从属地位,出嫁前只有乳名和闺名,出嫁后在自己姓氏前加上丈夫姓氏,这种情况相当普遍。一旦男女结婚,女方就脱离了自己的宗族,而成为男方宗族的正式成员,是要改随男方的姓氏。
妻冠夫姓大致在汉魏之际构成雏形,到南朝末期蔚成风气,特别是到了东晋南朝时期,以庄园为范围的同宗聚居已经是战乱年代中求得家族生存和发展的主要形式,作为增进家族共同体内一切成员之凝聚力的办法之一,把妻冠夫氏作为一种称谓原则确定下来,显然是必要的。
其实这个传统在新中国成立以前,还保留着。现在的婚姻法规定,夫妻双方各有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
随着家族制度的彻底解体,其余的目前仅存在于台湾、香港、澳门地区和一部分海外侨胞中。
扩展资料
西方国家对于双方婚后姓氏有不同的习俗。
例如在美国,以往需要妻从夫姓或者保留原有姓氏,现在通用的习俗是夫妻双方同时在本人姓氏前加上对方的姓氏;夫从妻姓也成为了一种常见的时尚。
在英国,因其王室与贵族阶层未被推翻,较美国保留了更多封建时代的旧习俗,如冠夫姓等,但也可以选择不冠夫姓,这是个人的自由,并且当女性是家族的继承人时,常常保留原有姓氏,她所生的子女,作为她的继承人,也使用母亲的姓氏。不少女性主义者反对女性必须在婚后改从夫姓。
日本明治维新时期高度西化,也照搬了这种习俗。至今,日本《民法典》里仍规定“夫妻双方必须同姓”,现实中绝大部分日本家庭都是妻随夫姓。近些年来,日本社会亦有要求修法改变这种习俗的声音,但至今未果。
中国新闻网--“子随父姓”观念遭挑战 李杨、张梁等新造姓受捧
--妇随夫姓
因为宋朝的婚姻制度有很多方面的限制,所以结婚相对来说比较困难,在宋朝的婚姻制度当中,首先限制的就是同姓之间的人是不可以结婚的,而且在宋朝的时候已经上升到了法律上,如果说被官府发现有这种情况发生的话,会判处两年的监禁生活,在送暖的时候,不光光是取妻子限制姓氏,而且纳妾也是同样的规则,如果说买卖努力的时候不知道姓氏需要占卜,如果说占卜的时候也是同姓,那么也是不能够在一起的。
在宋朝的时候嫁女需要准备非常丰厚的嫁妆,有的人为了嫁女会让家里钱财散尽,因为当时宋朝说女性朋友们也有财产使用权,但是能够支配的只是结婚时候的嫁妆,可以说很多平民百姓没有钱财,准备丰厚的嫁妆,只能够把女儿留在家里,不让女儿出嫁,这种现象也就让宋朝人结婚相对来说困难了很多,在宋朝的时候,男儿娶妻比女方嫁女省很多钱,,可能这种制度只是在宋朝宋朝才有。
女方在嫁女儿的时候,不光要准备非常丰厚的嫁妆,而且在出嫁的当天还要给迎亲的人们准备红包之类的东西,比如说喜糖等等,对于平民百姓来说,这些都是额外的负担,可能宋朝制定这样的制度是想让女性朋友们婚后生活能够幸福一些,自己能够有钱财去维持以后的生活,但是没有考虑自己娘家的经济情况,如果家里特别有钱的话,这一点是没有问题的,但是还是大多数人都是平民百姓。
就是因为这几种原因,让宋朝时代的人们想要结婚是比较困难的,宋朝的婚姻制度,我们是不敢苟同的,好在现在我们的婚姻都是自由婚姻,这方面没有明确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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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随夫姓,这就是因为社会从母系社会变成了父系社会,这两种形式都是跟劳动生产有关心的 在原始社会里出现过母系社会,当时的人民虽然也是聚居,但是靠的是打猎与采集生存,这样依靠地方资源的生活方式,所以人口是流动的,而在流动中会提高死亡与失踪率,而且混居,所以当时的很多的孩子生下后父亲有的失踪或者死亡所以以母亲为直系。 后来人类学会了种植与畜牧,群居的人民就慢慢的不以流动的形式存在了,渐渐的形成部落,稳定了,这样降低了死亡率。后来社会就发现了在种植跟畜牧经济下,人们发现了男性在先天体力上占有优势,慢慢的社会的主要生产力都是男性了。这样孩子跟着父亲比跟着母亲比较不会饿死,渐渐的父系社会就形成了。而女性在先天体力跟生理因素不能过多的从事重体力劳动,多数女性就选择在家里做一些轻体力生产,比如织网,做陶罐,做原始饰品,等等。因为做这些事解决不了生存的,就只能靠男性养活着。这样慢慢的男尊女卑就形成。 再后来部落发展成封建社会,而封建社会更是以农业经济为主的社会,更一部深化了男尊女卑的思想。随着社会文化的发展,出现了很多学者,提出了种种理论更是进一步深化男尊女卑,比如孔子等等学者都提过。在封建社会里,很多女子是没有名字的,包括我们伟人毛主席的母亲也没有名字。并且女子出嫁后有的一辈子也没有再回过娘家了,并且多数女子嫁后会被夫家重新取一个名字,有名字的女子也会多被改名。改为夫姓。 这就是你问的为什么会有妇随夫姓,不仅我国古代,西方也是这样,在女子结婚后姓名的前面加上夫姓。中国南方地区目前还是部分这样。香港闽南也都传承了这个习俗,只不过平时并不会以夫姓,但是在去世后墓碑跟排位上都会在本姓氏前加上夫姓。 都是纯手工打的字,手酸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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