娶个土耳其媳妇,有啥感觉?

娶个土耳其媳妇,有啥感觉?,第1张

土耳其美女挺多的,去土耳其 旅游 也很方便,有不少中国人去了土耳其,在那里找到了漂亮的媳妇,土耳其人口8300多万,也是个人口大国,这里漂亮美女太多了,简直就是美女汇聚的国家。

娶个土耳其媳妇,有啥感觉呢?那感觉很棒,每天都会很开心,土耳其媳妇不仅会做家务,会洗衣做饭,还会跳舞,跳舞起来,还特别好看,简直就是行走的舞王。

土耳其有啥著名的城市,这里有伊斯坦布尔,还有安塔利亚,阿达纳,这里还有爱琴海,离地中海特别近,也可以去黑海,是一个横跨欧亚大陆的国家,和希腊,伊朗相邻。土耳其是个女多男少的国家,所以很多男的可以轻松找到一个漂亮的媳妇,而女的想脱单就难了,就是不要车房彩礼,也是脱单难,毕竟女的更多,男的更少,也就是有的女的注定要剩下,所以不少中国小伙来到土耳其,在那里务工,在那里工作生活,有的就在当地娶了土耳其媳妇。

土耳其挺美的,有很多薰衣草庄园,还有很多热气球,坐热气球真是浪漫啊,土耳其美女五官精致,而且很多都是素颜美女,皮肤也特别白,还有热情开朗,比较活泼好动,不过也比较传统,在家里尊重男的,不会对男的颐指气使,而且不用男的上交工资,而且在家里男的掌管钱,女的主要做家务,照顾孩子,可以不出去工作。

所以娶个土耳其媳妇,媳妇还是比较乖的,她会把家里收拾好,你回来了,她饭也做好了,也不会动不动就提离婚,土耳其离婚率还是比较低的,毕竟土耳其女孩大多比较传统,不会经常把离婚挂嘴上的,而是会珍惜婚姻,男的也比较宠媳妇,而且土耳其大多人都是过得普通的生活,也没有多少土耳其女的结婚了,然后离婚,找个更有钱,条件更好的,就是这种情况。

土耳其是个美丽的地方, 除了可以坐热气球,还可以去薰衣草庄园游玩,也可以去爱琴海边逛一逛,走走爱情海浪漫的沙滩,在那里游泳,在那里晒太阳,在那里来个日光浴,还是挺棒的,也可以在那里和媳妇一起拍婚纱照,那里拍婚纱照,真是太美了,美的冒泡那种,这里还有特洛伊,很多人听说过特洛伊,比如特洛伊木马屠城的故事,就是在特洛伊,可见特洛伊那里是多么的雄伟壮观,不过特洛伊毁灭的比较早,公元前十三世纪就已经毁灭了,那都是3000多年前了, 历史 很久远啊,所以土耳其也是一个 历史 悠久的国家,那里有很多古遗迹,那里还有棉花堡,还有以弗所。

土耳其在 历史 上,有古罗马时期,拜占庭时期,还有奥斯曼时期,所以有很多教堂,还有庙宇,去了伊斯坦布尔,看着那些古建筑,你仿佛置身于一千零一夜中的场景,这里还有圣索菲亚大教堂,而这里是公元500多年,在拜占庭时期修建的,可见这建筑都有1500年 历史 了,这里还有蓝色清真寺,而且土耳其著名的还有香水,这里的土耳其软糖也不错,这里还有很多郁金香,毕竟荷兰的郁金香, 历史 上就是从土耳其移栽过去的,土耳其的蜂蜜,坚果,葡萄,鱼子酱,都是挺好吃的。而且土耳其的以弗所,那里有很多古罗马遗址,有很多残垣断壁,看了有几千年 历史 了,所以去伊斯坦布尔,你会看到很多古建筑,有罗马时期的,拜占庭时期的,还有奥斯曼时期的,如果你娶了土耳其媳妇,那么她会带你把土耳其好玩的景点都逛一遍的。

这里还有波斯布鲁斯海峡,从这里可以从地中海到黑海,所以这里很重要,俄罗斯的商船,还有乌克兰的商船想去地中海,想去非洲,都要经过这条海峡的,还有费特希耶也特别不错,那里是个小镇,靠近地中海,真是太美了,在那里入住,一推开窗,就是面朝地中海,春暖花开,太美了,当然去了土耳其,一定要去死海逛一逛,据说那里的水,人很难沉下去,死海特别蓝,沙滩特别美,在那里游泳,在那里晒太阳真是太棒了。还有伊兹密尔也特别棒,这里就在爱琴海边,可以钓鱼,当然还可以去番红花城,那里是一座山城,也特别美丽,娶了土耳其媳妇,那就让她带你去浪漫的土耳其好好逛逛吧,坐一坐热气球,看一看古罗马的遗址,在爱琴海边晒太阳,真是太美了。

总得来说,娶个土耳其媳妇,真是特别美好,不仅可以过幸福的生活,还可以让她带你去土耳其好好 旅游 一番,把土耳其的美景都逛一遍,你会喜欢上这里的。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办理登记结婚的几项规定》。按照这个规定,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包括常驻我国和临时来华的外国人、外籍华人、定居我国的外侨)在中国境内结婚的,男女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中国公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申请登记时,当事人须持有下列证件:

  中国公民:1、本人的户籍证明; 2、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企业单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状况 ( 未婚、离婚、丧偶;下同) ;职业、工作性质、申请与何人结婚的证明。

  外国人:1、本人护照或其他身份、国籍证件; 2、我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或外事部门颁发的身份证件,或临时来华的入境、居留证件; 3、经本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关)和我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由本国公证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或该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外国侨民: 1、本人护照或代替护照的身份、国籍证件(无国籍者免交); 2、我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 3、本人户口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企业单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婚姻状况、职业、申请与何人结婚的证明。

  此外,申请结婚的男女双方,还须提交婚姻登记机关指定医院出具的婚前健康检查证明和男女双方的照片。

  对上述证件齐全的结婚申请,经婚姻登记机关的审查了解,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的结婚条件和中国公民不属该规定中禁止与外国人结婚的人员,准予结婚,一个月内办理登记手续,发给结婚证。

不靠谱。

两个不同国家的人,在语言、宗教、生活习惯上都不尽相同,婚后容易产生矛盾。所以,中国人和土耳其人结婚不靠谱。

根据我国法律,我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的法律。

四个老婆。

土耳其自古就以多妻之国著称。按照教规,允许一个土耳其男人可以分别娶四房妻子。凯末尔革命后制定的第一部非宗教性的法典,重新调整了结婚、离婚、继承私有财产等各种关系,不仅废除了一夫多妻制,而且使妇女在所有上述法律问题上,和男人处于平等地位。

凯末尔党人对新的立法曾抱很大希望,然而,在实际上,它在许多方面却成了一纸空文。一夫多妻、男尊女卑现象在社会上继续存在。现在土耳其的婚姻制度是一夫多妻与一夫一妻并存,不过,正式的婚姻登记却只允许男人同他四个妻子中的其中一个去进行登记,这样,一夫多妻的家庭在形式上只是一夫一妻的家庭。他们对正式的、非宗教的结婚仪式不太重视,而由教长主持的穆斯林仪式的婚礼则是相当的隆重。

在土耳其的农村和小城镇,买卖婚姻仍然存在。抢来的婚姻也是屡见不鲜,往往是男青年把自己的意中人抢走后藏起来,被抢的姑娘会被人们看作不洁的女人。土耳其的法律在处理这种抢亲案件时有很大的灵活性:如果姑娘事先未曾同意,抢亲者就可能要受到责罚甚至坐牢。如果是经过姑娘同意,法院就会关乎民意,成人之美,准予二人登记结婚。

不过,却很少有姑娘会承认自己是被迫抢走的,因为这样做会有损她的名誉,让她很难再嫁出去,她的家人也会对她白眼相待,未婚女性在婚前需要检查贞操,所以被抢走的女性只能嫁给抢人者,等到姑娘的父亲成为外公时,两家的关系也就和解了,也可以用我们中国的俗语来说,就是“生米煮成熟饭”了。

这个问题涉及到个人喜好和跨文化差异,不能一概而论。然而,我可以提供一些可能的因素:

1 魅力认知:土耳其人认为中国女人具有独特的魅力,包括健康、高贵和漂亮的外貌,以及她们的野心、精力、沉稳和正直的性格。

2 文化吸引力:土耳其男子可能对中国文化感兴趣,包括历史、文学、艺术和美食等。娶一个中国女人可能代表着一种跨文化的交流和融合,这对于一些土耳其男子来说是很有吸引力的。

3 个人关系:有时候,土耳其男子可能会在中国找到他们喜欢的人,或者通过朋友或商业关系建立了深厚的联系。在这种情况下,娶一个中国女人可能是一个自然的结果。

需要注意的是,这些因素可能并不适用于所有土耳其男子,每个人的情况都是不同的。此外,婚姻是两个人的私人事务,涉及到许多复杂的因素,包括文化、社会和个人因素。因此,我们应该尊重每个人的选择和决定。

  结婚

  第十六条 (结婚登记申请)

  当事人要求在本市结婚的,应当双方亲自到市民政局办理申请登记手续,填写《结婚登记申请书》。

  当事人不得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

  第十七条 (申请时应持证件)

  当事人申请结婚登记,必须分别按照《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办理婚姻登记的几项规定》、《华侨同国内公民、港澳同胞同内地公民之间办理婚姻登记的几项规定》或者台湾地区的居民同内地居民之间办理婚姻登记的有关规定,提供证件和证明。

  申请结婚登记的外国人(不含外国侨民)提供的婚姻状况证明,应当由该国公证机关出具,并经该国外交部(或者外交部授权机关)和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在华连续居留六个月以上的,可由该国驻华使、领馆出具婚姻状况证明,并可不经认证。

  第十八条 (婚前健康检查)

  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必须分别到指定的本市医疗保健机构进行婚前健康检查,并向市民政局提交婚前健康检查证明。

  第十九条 (审查)

  市民政局自受理当事人的结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予以审查。对符合结婚条件的当事人,发出领取《结婚证》的通知。

  第二十条 (领证)

  申请结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应当自接到领证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亲自到市民政局领取《结婚证》,不得由一方或者委托他人代领。逾期未领证的当事人,应当重新办理结婚登记申请手续。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领证期限的,应当经市民政局同意,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三个月。

  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离婚后再婚当事人,在领取《结婚证》的同时,应当将《离婚证》交市民政局注销。

  第二十一条 (撤销申请)

  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在领取《结婚证》前要求撤销结婚登记申请的,应当由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市民政局办理撤销结婚登记申请的手续。

  第二十二条 (不予结婚登记的情形)

  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市民政局不予办理结婚登记,并以书面形式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一)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二)非自愿的;

  (三)已有配偶的;

  (四)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五)患有法律规定禁止结婚的疾病的;

  (六)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禁止结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三条 (暂缓结婚登记的情形)

  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市民政局暂缓办理结婚登记,并以书面形式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一)患有医学上认为应当暂缓结婚的疾病的;

  (二)办理撤销结婚登记申请手续不满六个月的。

  第二十四条 (复婚登记)

  离婚的当事人要求恢复夫妻关系的,按照结婚登记的程序办理复婚登记。

  市民政局对准予复婚登记的,发给《结婚证》,并注销双方的《离婚证》。

  第四章 离婚

  第二十五条 (离婚登记申请和离婚诉讼)

  当事人要求在本市离婚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国内公民同华侨之间,内地居民同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居民之间的婚姻,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协议的,应当双方亲自到市民政局办理申请登记手续,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和《自愿离婚协议书》;一方当事人要求离婚或者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但未达成协议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二)中国公民同外国人之间的婚姻,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或者一方当事人要求离婚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当事人不得弄虚作假,骗取《离婚证》。

  第二十六条 (申请时应持证件)

  当事人申请离婚登记,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件和《结婚证》正本。

  第二十七条 (审查)

  市民政局自受理当事人的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予以审查。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当事人发出领取《离婚证》的通知。

  第二十八条 (领证)

  申请离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应当自接到领证通知之日起一个月内亲自到市民政局领取《离婚证》,不得由一方或者委托他人代领。逾期未领证的,应当重新办理离婚登记申请手续。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领证期限的,应当经市民政局同意,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三个月。

  申请离婚登记的当事人取得《离婚证》,即解除夫妻关系。在领取《离婚证》的同时,当事人应当将《结婚证》交市民政局注销。

  第二十九条 (不予离婚登记的情形)

  申请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市民政局不予办理离婚登记,并以书面形式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一)一方要求离婚的;

  (二)双方要求离婚,但对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未达成协议的;

  (三)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的;

  (四)未办理结婚登记的。

  第五章 婚姻关系证明

  第三十条 (申请出证)

  当事人的《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部门申请出具婚姻关系证明。

  第三十一条 (审查出证程序)

  原婚姻登记管理部门应当对当事人要求出具婚姻关系证明的申请进行审查,并查阅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对符合出证条件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七天内出具《夫妻关系证明书》或者《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

  《夫妻关系证明书》与《结婚证》、《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与《离婚证》,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二条 (罚则)

  对违反本办法的个人和单位,由市民政局按下列规定处罚:

  (一)违反本办法第五条、第八条的,责令停止活动,没收非法所得。

  (二)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第二款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止活动。

  (三)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的,责令停止活动,没收非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并吊销许可证。

  (四)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的,责令限期接受复核;逾期仍不接受复核的,责令停止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五)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第二款或者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的,撤销婚姻登记,收回《结婚证》或者《离婚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三条 (执法程序)

  市民政局作出处罚决定,应当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收缴罚没款,应当出具市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罚没款收据。

  罚没款一律上交国库。

  第三十四条 (复议和诉讼)

  当事人对市民政局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依照《行政复议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当事人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市民政局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三十五条 (重婚检举)

  当事人重婚,其配偶不控告的,知情者应当向市民政局或者检察机关检举揭发。

  第三十六条 (行政处分)

  本市单位或者组织为申请涉外婚姻登记的当事人出具虚假证件或者虚假证明的,由市民政局予以没收,并可建议该单位或者组织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七条 (执法要求)

  婚姻登记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应当遵守法纪,秉公执法。对徇私舞弊、索贿受贿、枉法执行的工作人员,市民政局应当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婚姻登记管理部门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或者第二十九条的规定予以办理婚姻登记的,由市民政局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并对不符合婚姻登记条件的当事人撤销婚姻登记,收回《结婚证》或者《离婚证》。

  这里还有个简单点的

  结婚登记条例第四条规定: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个人的建议是 你还是把户口落到深圳 这样你们可以在深圳办理结婚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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