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为该男子的做法非常的不成熟,而且很没有素质。
结婚生子,本来是人生一大喜事。而举办婚礼为的就是得到众人的祝福,以及见证新人幸福的美好时刻。婚礼过后,就代表着两个人步入了婚姻,就开启了人生新的生活。也就代表两人共同努力把以后的日子过好,怎么样想都是一件非常幸福美满的事情,但是在贵州新郎身上发生的这个事情就显得格格不入。
一、新郎怒砸婚礼现场。
在贵州,新郎在婚礼上面,因为喝了点酒,可能借着酒劲就一直说着对新娘家人的不满。在婚前,新娘要求男方要给3万元彩礼钱,男方也给了,但是男子还是感到非常气愤,觉得女方这是在卖女儿。所以在婚礼上借着酒劲发起酒疯不仅大骂新娘一家人,还把婚礼现场直接砸了,而且男子还不经劝留下新娘,自己一个人走了,说不把三万元彩礼钱还回来,他就不娶了。
二、男子的行为非常不成熟,而且很没有素质。
家家有本难念的经,别人的生活我们不知道来龙去脉,所以不能够去评判他这样的做法,到底是谁犯错引起的。但是就婚礼现场这个过程来看,男子的做法是很不成熟的表现,任何一个成熟男人都不可能在自己的婚礼现场,让自己的妻子和家人难堪。其次,砸坏东西,这样的行为是非常没有素质的,一看就是没有受过良好道德素质教育。
三、个人的看法。
从某种程度上来讲,能够结为夫妻,然后共同举办婚礼,是双方的意愿。如果不同意女方的彩礼要求可以向女方协商,不应该在婚礼现场大闹一场,这样的做法,只会让别人看低,而且让自己的家人蒙羞,在乡里抬不起头。这样的男人其实是不值得托付终身的,所以女孩子在挑选嫁人的时候,一定要擦亮自己的眼睛。
贵州一男子接亲双手被绑跳泥塘,究竟是办喜事还是恶搞?
临近过年,又有很多新人选择在这个时间段操办自己的婚事,希望很多宾客都可以前来参加,分享他们的喜悦,见证他们的幸福时刻。人一多,各种恶搞又随之而来。婚礼本身应该是喜庆的,随着时代的进步,很多婚闹的恶习也真的该改一改了。近日,就有贵州一新郎官被恶搞的视频穿上网络,很多网友都纷纷表示,这种婚闹太不文明了!
视频中,可以看到一男子双手捆绑在树干上,双脚也被捆着,头上还套着汽车轮胎,全身上下从头到脚都一片雪白。可以说看到这个视频的时候,我脑海中只想到两个词汇来形容:难看,过分。婚礼对于新人来说是一辈子的回忆,应该是美好的快乐的,甚至可以说是风光的,新娘家希望自己的女儿风风光光的出嫁,新郎一家更是希望自己的儿子可以风风光光成婚。可是视频中的一幕,新郎脸上看不到笑容,只听到周边围观的各种大笑,还让新郎官跳进泥塘里,甚至还有人不停地用树枝,棍子抽打新郎。怎么看都是一种以示众人的感觉。我想,对于视频中的新郎官来说,结婚这一天可能是他这辈子比较难看,比较屈辱,比较没有尊严的事情了。
我记得大学毕业的时候,去参加朋友的婚礼,当时在南方当地就有很多闹婚的习俗。当时我和我的小伙伴们都是头一次见到,觉得很过分,还幼稚的想要上前去制止,没想到新郎官的朋友们说:他们那个地方都是这个样子的,新郎官参加别人的婚礼也是这样闹的,所以别人才会这么闹他。现在想来,照这个说法的话,也难怪很多网友评论贵州这个新郎官,说他以前没少在人家婚礼上闹,才会被如此对待。
以前看过另一段视频,也是一个新郎官到女方家里接亲,结果进了女方家大院的门,映入眼帘的是很多张凳子,每张凳子上面都摆了满满的一杯白酒,根据当地习俗,新郎官只有喝光所有的白酒才能够顺利接走新娘。而这个新郎官一怒之下,扔掉自己手里的捧花,直接说了句,这婚不接了,便气愤的离开了。好在最后被亲朋好友劝说,两人的婚礼还是顺利进行了。
任何事情都应该有个度,婚闹也应如此,不文明的婚礼习俗也应该改改了。
教育部颁布新的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今年9月1日起施行,学生的权利与义务首次写入规定。
教育部29日颁布了修订后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适用于普通高等学校、承担研究生教育的科学研究机构对1400万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研究生、本科和专科(高职)学生的管理。
新规定将于2005年9月1日起施行,由原国家教委1990年发布实施的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与此同时,1989年发布的《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试行)》也由原来的15条修订为现在的8条,取消了大量关于“按时熄灯就寝,不在禁烟区吸烟”等具体规定,从如何处理好与国家、社会、学校、个人四个层面的关系上,对大学生提出政治、思想、学习、道德、健康等八个方面的原则性要求。
新规·婚恋
婚恋·内容
取消结婚限制但不提倡
从今年9月新学年开始,我国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在校期间结婚不再需要获得学校同意,只要达到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即可登记。但学校不干预和不禁止,不等于教育部门就提倡在校学生结婚,教育部学生司司长林蕙青昨天上午在颁发新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时特别强调,希望广大学生以学习为重,妥善处理好学习和婚姻、家庭的关系。
教育部领导表示,新规定的根本出发点是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但作为教育者,有劝导学生的责任。林蕙青说,实际上,自2001年高考报名取消年龄25周岁的限制和2003年新婚姻法颁布结婚登记不需要单位证明以后,许多高校已取消了对学生结婚的限制,“但对70多所高校的调查,这些高校中登记结婚的学生只有万分之一。”
必须达到法律规定条件
焦点1:这个规定出来以后,在校学生如果符合《婚姻法》规定,有没有告知学校的义务?
孙霄兵(教育部法制办公室主任):关于这次在修订学生管理规定当中,关于学生婚姻的问题,我认为要有进一步完整的理解。首先,学生在涉及婚姻的时候,必须要达到《婚姻法》及《婚姻登记条例》所规定的年龄和条件。不是说是个大学生,就可以结婚。第二,我们说没有涉及结婚的问题,是因为《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的成年人的一种权利和自由。没有规定,并不等于我们提倡。
学校不解决婚后住房
焦点2:不提倡也不禁止,就会带来一些问题,结婚很明显要享受结婚以后的权利,比如夫妻生活在一起。但是现在规定,学生要进行集中管理,会不会产生矛盾?
孙霄兵:这里没有矛盾,我们没有禁止,但是学校是学习的场所,我们学校没有义务给他提供完成他婚姻以及实现家庭的一些设施,这样一些设施完全是民事范围的权利,只能在自己民事权利范围之内实现。那么,学校作为一个公共的教育机构,现在还不具有为学生提供结婚或者组织家庭的设施的条件,法律也没有这样的规定。
在校生怀孕可休学
焦点3:关于大学生在校结婚限制的问题,关于大学生在校生育的问题,在新规定中是如何规定的,尤其针对一些研究生和博士生是怎么规定的?
张文(教育部法制办副主任):这个问题和结婚的问题是相关联的,同样在新的规定里面,没有对这个问题作出具体的规定。这就是说,这是两个法律范畴的规定,结婚以后如果怀孕需要生育的话,按照规定当中跟其他的情况一样,如果你不适合了,你该休学就休学,这里有一个余地。
婚恋·观点
律师 修改体现部门规章与法律的统一性
教育部颁布了修改后新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删除了原《规定》中“在校期间擅自结婚而未办理退学手续的学生,做退学处理”的规定。就此问题,记者采访了重庆一律师事务所的主任律师孔祥兵,他表示,此次修改,体现了部门规章与法律的统一性,是进步的表现,是大势所趋。同时,虽然赞成修改,但他也觉得不应该鼓励在校大学生结婚。
多年从事法律工作的孔祥兵律师告诉记者,他此前多次接触过这个话题,也与相关人士探讨过,但在实际工作中,来寻求法律咨询和要求办理这方面案件的并不多。他说,教育部的规定属于部门规章,《婚姻法》作为国家法律具有更高的法律效力。应该说,教育部原来的禁令有违法之嫌,因为结婚是法律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这些禁令侵犯了公民的这些权利,是与法律相抵触的。此次修改,体现了部门规章与法律的统一性,是进步的表现。
专家 结婚生子需“水到渠成”
“结婚生子应是水到渠成的事情,结不结婚不取决于职业、地位、时间,关键是看他或她是否已成熟,是否有成熟的心理承受能力”重庆一心理咨询公司高级心理咨询师荣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荣知说,教育部此次所作的修改,从法律的角度来讲,是顺应形势,大势所趋;但从学校的管理以及大学生的心理健康来讲,它还是会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
荣知认为,对于那些有一定社会阅历后再进大学校园的人,由于已有了基本的判断力,这一修改对他们不会产生大的影响;而对于一直在校的大学生,由于结婚能一定程度满足他们的愿望,这容易让这部分人过早地涉及婚姻问题,因为他们往往会被感情的渴望所主导,而不加考虑或是考虑不深,在不成熟的情况下盲目进入婚姻阶段,这会使得他们的心情、感情受到伤害。记者林克勇
婚恋·调查
学校保持沉默家长难理解
记者随机采访了十几位在校大学生,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低年级学生大多认为不应该禁止在校生结婚,而高年级学生大多认为应该禁止或持无所谓的态度。
记者联系上重庆市内一工科院校宣传部负责人,他表示,这个问题过于敏感,不仅涉及到学校今后的管理工作,还涉及到学生的思想稳定,因此现在暂不发表意见。
“如果在校大学生结婚成风,那将颠覆许多传统的观念,带给大家满脑子的问号!”一位家长听说解禁后表达了这样的忧虑。“结了婚的大学生,到底该住男生楼还是女生楼?学校又该怎么管?他们要是生了孩子怎么办?大学校园还是个清静的学习之地吗?……”这位家长不假思索说出了许多让他无法理解的问题。
婚恋·心态
“我害怕不能毕业被迫秘密结婚”
沙坪坝区某大学中文系2000级毕业生郭敏(化名)告诉记者,在大四最后一学期里,她和相爱多年的男朋友有了小孩,为了让彼此的爱情有个见证,在没有毕业以前他们就决定登记结婚。本来应该是一件让所有亲朋好友都知道,都来祝福自己的喜事,但郭敏却不敢透露半点风声,只能偷偷摸摸地领证结婚。
郭敏有些遗憾地说,如果教育部早一年删除《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在校期间擅自结婚而未办理退学手续的学生,做退学处理”的规定,她肯定会让自己的同学和老师知道这件事,并且分享她结婚的喜悦。但当时临近毕业,她担心学校老师和领导知道她违规结婚,并因此拿不到大学毕业证和学位证,所以只能被迫和男朋友秘密结婚,就连自己家里的一些亲戚都不敢让他们知道。
婚恋·案例
重庆邮电学院学生怀孕被开除
2002年,重庆邮电学院两名学生外出旅游时发生性关系,导致女方怀孕。校方知情后,以“品行恶劣、道德败坏”为由将两人开除。这对情侣遂将学校告上法庭。2003年,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驳回二人要求学校撤销处分决定的起诉。
武汉大学生公开举行婚礼
2003年,6月15日,武汉华中师范大学23岁的四年级男生陈某和一公司24岁的女职员张某举办婚宴,同学50多人前往祝贺。据了解,这是武汉市第一例大学生公开举行婚礼。
成都大学生拿到结婚证
2004年,成都某在校大四女生李玫(化名)牵手身为本校教师的男友张成(化名)双双走进金牛区民政局登记结婚,终于拿到渴盼已久的“红本本”,成为成都市首个在校结婚的女大学生。23岁的李玫是南充人,系成都某高校大四学生,男友张成是本校某系教师。按照有关规定,他们这种情况只要符合法定年龄及相关条件,即可登记结婚。2004年5月26日上午,两人相约来到张成户口所在地的金牛区民政局登记结婚。
新规·保护
学生的权利与义务首次写入规定
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设立专门章节,首次明确了普通高校学生的受教育权利和义务。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司长林蕙青指出,规定学生的权利和义务,为学校和学生增强法律意识明确了行为准则。
开除学籍须由校长会议研究决定
学校对学生作出开除学籍处分决定,须由校长会议研究决定。被开除学籍的学生“不发学历证明”改为“由学校发给学习证明”。
规定提出,学校对学生的处分,应当做到程序正当、证据充足、依据明确、定性准确、处分恰当。学校对学生作出的处分决定书应当包括处分和处分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学生可提出申诉及申诉的期限。
在校大学生受处分可申诉
按照规定,学校在对学生作出处分决定之前,应当听取学生或者其代理人的陈述和申辩;学校应当成立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受理学生对取消入学资格、退学处理或者违规、违纪处分的申诉;学生对处分决定有异议的,在接到学校处分决定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可以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对学生提出的申诉进行复查,并在接到书面申诉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复查结论并告知申诉人;学生对复查决定有异议的,在接到学校复查决定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可以向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诉;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在接到学生书面申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对申诉人的问题给予处理并答复。
你妹的,贵州虽穷,但人都是有尊严的,说富裕的生活能让人有安全感,别的地方比贵州富裕吧,你居然留不住你老婆,老婆是用来疼的,你对别人怎么样,别人也会对你怎么样,你老婆居然走了,说明你自己本身就是一混蛋。。。玩?你玩你妈去吧!!!
贵州地区存在十几岁结婚的现象,其原因是多方面的:
1 经济因素:贵州一些偏远乡村的家庭条件相对较差,很多家庭靠种地、务农为生。由于生活成本高,许多家庭希望尽早减轻经济负担,因此认为女儿早点嫁人可以减轻家庭的经济负担。
2 教育因素:贵州地区部分贫困家庭教育水平较低,很多孩子也会因为家庭经济原因而辍学。在较早离开学校后,他们可能会面临就业困难和缺乏教育机会等问题,这使得他们更倾向于选择结婚。
3 传统观念:在某些文化背景下,如中国的一些传统地区,早婚是一种被视为正常的社会现象。一些家长可能会遵循这种传统观念,让女儿尽早结婚。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存在早婚现象,但婚姻是个人的选择,应当遵循法律和道德的规范。此外,教育水平的提高和经济发展有助于改善这种早婚现象,家长和社会的观念也会逐渐转变。
因为新郎因涉嫌盗窃被警方逮捕,不得已之下,其妹妹才代替他拜堂成亲。
结婚是一个人一生当中的大事,对于普通人来说,结婚的每一个步骤都是必不可少的。但日前网暴贵州一场婚礼上,是由新郎的妹妹代替新郎和新娘拜堂成亲的,一时间引发网友热议。
新郎因涉嫌盗窃犯罪,在结婚前夕被警方带走。事情发生在贵州铜仁,一场本来十分普通的婚礼,因为两位主角都是女生而变得极为不普通。在这则流传网络的视频内容当中,有知情人士称新郎在结婚前夕被警方带走,新娘想继续完成婚礼,临时决定由新郎的妹妹来代替他哥哥完成拜堂成亲的流程。
视频在网络曝光后,有记者针对该事件进行调查,确认新郎黄某因涉嫌盗窃犯罪已经被刑拘。根据黄某老家镇政府的相关通报显示,因为双方感情比较好,女方期盼黄某改好,双方家庭决定如期完成婚礼,才有了我们所看到的一幕。
因为新郎因故不能出席,想继续婚礼,也只能由他人顶替。在这起事件当中,新郎的妹妹其实并不愿意扮演新郎这个角色,可是自己的哥哥因犯罪被带走,嫂子想要如期完成婚礼,双方家庭对此也没什么异议,她不得不选择代替哥哥拜堂成亲。新郎当然也不愿意自己被代替,可是自己犯的错误只能由自己承担。
事情被网友知道之后,很多人就此事发表了自己的意见。有人觉得这个场面十分荒唐,让人感觉不可思议,有人觉得新娘的想法真是让人难以接受,也有人觉得这场婚礼对双方来说可能都是一件好事。
可不论怎样,婚礼已经如期举办,黄某也在为自己的所作所为付出代价,最受委屈的可能就是新娘子了。她选择了如期举行婚礼,并愿意等待黄某改好后一起生活,两个人之间的感情确实还是有些让人羡慕。
在现实生活当中,或许每个男人都希望找到这样一个不离不弃的爱人吧。这场不完美的婚礼,可能就是他们人生路上最值得铭记的教训。
对于这起事件,我觉得我们没必要给予过多关注。事情已经发生,该承担的后果都会有当事人自己去承担。他们的行为既没有违反法律,也算不上违背道德底线,只不过是无奈下的一种选择而已。
遵义市凤山民族中学郑铸结婚。根据查询相关公开信息得知郑铸是凤冈县凤山民族中学语文组组长,凤冈县凤山民族中学,位于凤冈县城凤山路1号。于2005年经县教育局批准成立凤冈县凤山中学(招收初中生),2006年经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县教育局批准更名为凤冈县凤山民族中学,2009年经市教育局批准成为一所完全中学。
婚闹现象要想彻底消失,需要加强对婚闹弊端宣传,同时有人出面制止这类婚闹行为。当人们都觉得婚闹,是一个陋习时候,这样现象也就自然而然消失。
贵州一位新郎,在结婚当天,就被亲朋好友绑在路边刷绿漆。这样一个行为,亲朋好友和围观群众乐在其中,可新郎本人及家人,却是有苦不能言,有火不能发。
诸如此类婚闹事件,在全国各地还有很多。想要让婚闹彻底消失,还需要很长时间。同时还需要做好,下面这两个方面工作。
一、大力宣传婚闹陋习弊端婚闹是一种结婚陋习,这样一个观念,一定要深入人心,让所有人都知晓婚闹弊端。尤其是年轻人群体,因为他们是婚闹“主力军”。
当人们都了解到婚闹弊端后,内心里才会觉得这样行为不好,也能够在亲朋好友结婚时候,不做出有悖公序良俗事情。
婚闹不仅会让新郎出丑,也会因此带来恶劣影响。看似娱乐了他人,增添了结婚热闹喜庆氛围,实则有着很大伤害。有人因此受伤,有人因此结怨。如果没有婚闹,就不会有这样情况发生。
二、出现婚闹行为,有人管理制止想要让婚闹这种行为消失,就应该有人制止低俗恶趣味婚闹现象。有这类情况发生时候,应该由长辈,或者权威人士出面制止,并对起哄人群进行劝说。只要有人出来制止,婚闹行为也就会立即停止,慢慢这种现象,也就会消失不见。
新郎及家人不好意思制止,亲朋好友们更是跟着起哄,这样一来只会让婚闹愈演愈烈。如有必要可以对一些过分婚闹,进行批评教育,让当事人得到教训。
每个人都有结婚时候,我们在整蛊别人时候,有没有想过自己也会有被整那天呢?愿婚闹早日消失,接亲过程早日回归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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