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国家,为了将稳定就业居住的新市民逐步纳入保障范围,切实支持保障对象通过市场租赁住房解决居住困难,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可以申请领取公租房补贴。那么公租房申请补贴怎么申请呢下面,大家就跟着小编一起来看一下。一、公租房是什么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社会各种主体通过新建或者其他方式筹集房源、专门面向中低收入群体出租居住的保障性住房,是一个国家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二、公租房申请补贴怎么申请公租房补贴申请书1、申请人姓名:2、申请人所在单位:3、申请原因:(1)个人基本情况简介:,女,1985年10月生,硕士研究生,南津镇人,2014年6月定居合肥,2014年招录为安徽省特岗教师,2014年9月被分配到长丰县担任七(1)政治任课教师。(2)申请的具体事由:1)我是一名来自四川的特岗教师,在长丰县义井乡无任何住房,也无任何亲戚,现靠租住农家的住房解决我的住房问题,时常居无定所。2)尽管在中学附近能找到一些房源,但由于我是一名外地人,与当地人在语言、生活习惯、性格等方面存在很大不同,时常发生一些矛盾,很难与他们和谐相处,吵架、生闷气时有发生。3)由于农村房源有限,租房一般只能和房东合住,这不仅导致我们的出入时间受限制,毫无自由可言;与农家合住,做饭、洗澡也极为不便;而且即使找到了合适的房屋,也时常面临被驱赶的可能,毫无稳定可言。4)由于车王中学附近没有好的配套设施,吃、穿、住、行极为不便,尤其是买菜、肉、日常生活等用品极为不便,这给我们的正常生活带来了诸多不便。鉴于此,我特向领导申请教师公租房一套。4、申请户型:40平方米的房型一套,原因:目前我已结婚,且已生女,女儿现已两周半,而老公又在合肥的一个政府部门工作,因此,抚养教育女儿的义务就落在我的身上。目前,小孩已达上幼儿园年龄,车王中学附近没有合适的幼儿园,因而只有将小孩送到义井上学;同时,由于我老公爱妻心切,爱女心切,因此,他每周会时常来看我和女儿。鉴于此,希望领导能给我安排一套单身公寓给我,小女子将不甚感激。5、申请楼层:二、三楼申请人:20xx年xx月xx日但大家需要注意的是,买卖公租房是有相关的条件,并不是所有城市的公租房都能够买卖,具体要看当地对公租房的相关政策。
市场租房补贴申请条件,具体如下:
1、申请当月前12个月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2400元;
2、除承租的公租房外,无其它住房;
3、3人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57万元及以下,4人及以上家庭总资产净值76万元及以下;
4、所承租的公租房通过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公开配租方式获得。
租房补贴申请流程:
1、申请人要提供自己的身份证明的东西以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已按要求填报好的补贴申请审批表,然后审核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这些资料上交了还是不可以的,也要按流程慢慢走完,这样才能有住房补贴的条件;
2、申请人要凭公安部门出具的家庭人口、户籍及年龄状况证明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申请办理家庭住房状况证明以下简称《住房状况证明》。住房证明是很重要的,证明了自己的条件以及能力,才能获取住房补贴;
3、申请人仅凭公安部门出具的家庭人口、户籍及年龄状况证明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出具的《住房状况证明》还是不能够申请的,也是要向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申请办理住房保障家庭收入证明,经社区调查评议、街道审核、区民政部门审批,符合住房保障家庭收入条件的,由区民政部门出具《住房保障家庭收入证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要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
国家和社会保障残废军人的生活,抚恤烈士家属,优待军人家属。
国家和社会帮助安排盲、聋、哑和其他有残疾的公民的劳动、生活和教育。
一、长春公租房住房管理
1、报名程序上,长春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在申报时需要经过社区或街道、区级住房保障部门、市级住房保障部门三级审核,在区市两级进行公示,资格合格后可进入摇号配租程序。
2、配租程序上,摇号配租工作在相关部门、媒体、申报家庭代表、公证机关等监督下公开进行,整个摇号配租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正原则开展。统一摇号后,经过住房保障部门清退和保障家庭自然退出等因素空置出的房源,按照轮候号顺序依次递补。
3、日常管理上,保障家庭入住后,住房保障部门每年都要进行资格复核,对房产、收入、工商注册信息等情况进行信息比对,一旦发现资格不符合,会对违规家庭进行清退。同时要求委托的运营单位定期进行上门查访,防止出现转租、转借等违规使用情况。同时,会采取不定期抽查的方式检查公租房使用情况,并根据举报线索进行有针对性的查访,对转租转借的家庭进行清退。
对于在工作中发现的通过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欺骗方式承租或存在转租、转借等违规使用公共租赁住房行为的,立即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房屋或取消轮候资格,同时记入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档案,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4、在管理手段上,今年房管局启动了住房保障家庭房产锁定和住房保障家庭成员购买房产行为的限制工作。住房保障家庭主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名下有房产的,房产被锁定,将不能进行更名过户或房产抵押;目前暂无房产的主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在购房前,必须先主动退出住房保障,否则将无法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含二手房买卖)。在每一轮递补过程中也将对轮候人员的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如果发现轮候人员条件发生变化并不再符合保障资格,将不予进行递补。,长春市安居办出台了《长春市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专项清查工作实施方案》,涉及的相关工作始终在开展,目的就是实现公租房管理工作的精细化、严格化。
二、长春公租房申请条件
长春公租房供应范围暂定为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在本市新就业的中专以上学历职工和在本市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等三个类别。
1、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本市城镇户口;
(2)在本市没有住房;
(3)家庭人均收入符合规定的收入标准。
2、在本市新就业的中专以上学历职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中专以上学历,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2)在本市没有住房;
(3)家庭人均收入符合规定的收入标准。
3、在本市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在本市缴纳养老保险累计2年以上(含2年);
(2)在本市没有住房;
(3)家庭人均收入符合规定的收入标准。
4、各级政府引进的特殊专业人才、市级以上劳模、全国英模、残疾军人、烈士遗属(烈士的父母或抚养人、配偶、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遗属、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无房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不受收入标准限制。
5、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的残疾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遗属,城市见义勇为人员家庭,优先承租公共租赁住房。
三、长春公租房申请所需材料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由主申请人向市住房保障部门设立的公共租赁住房受理点提出申请,同时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1、《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2、主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收入情况证明材料(有稳定单位的,由工作单位出具收入证明;本市户籍的无业、个体工商户或者离退休人员,由所在街道办事处调查后出具收入证明);
3、家庭住房状况的证明材料(租赁合同等证明材料);
4、户籍所有成员的身份证、户口簿;
5、主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婚姻状况证明(婚姻登记部门出具的单身证明、结婚证、离婚证等);
6、《申请住房保障家庭收入财产及有关信息核查委托书》;
7、依据有关规定不受收入限制及优先保障的家庭,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除前款材料外,在本市新就业的中专以上学历职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还应当提供大中专院校毕业证书和劳动合同;在本市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还应当提供劳动合同和养老保险缴存证明材料(由工作单位出具)。
受理单位根据工作需要,要求申请人提供其他有关材料的,申请人应当予以提供。
提醒: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所提交材料涉及各类证件的,主申请人应当提供原件核对,并提交经本人签字确认的复印件。主申请人需承诺对申报情况的真实性负责。
四、长春公租房申请流程
在提交以上申请资料后,相关部门和机构收到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后按以下程序进行审查:
1、公共租赁住房受理点受理申请,对申请材料的原件进行核实。
2、公共租赁住房受理点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将申请材料报送申请家庭所在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本市户籍家庭依据户口所在行政区域上报,非本市户籍家庭依据主申请人工作单位所在行政区域上报。
3、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对申请家庭的收入、住房等情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初审意见。初审合格的在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张榜公示,公示期限为7日。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报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
4、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自收到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之日起30日内,对申请家庭的收入、财产、住房等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查意见。审查合格的在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网站上公示15日,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家庭确定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统一登记,参加轮候。实施保障的情况应当在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网站长期向社会公开。
5、经审查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自审查结束之日起3日内书面通知受理申请的受理点,由其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法律分析:对于住房补贴就是住房公积金,其住房补贴的提取是需要符合要求的员工携带填写好的《住房货币补贴支取申请表》及《取款通知书》,在经过用人单位核实后,到相应的银行进行办理提取业务。住房补贴是国家为解决职工住房问题而给予的补贴。是指将单位原用于建房、购房的资金转化为住房补贴,一次性发放给职工,再由职工到住房市场通过购买,或租赁等方式解决住房问题。不享受国家福利性住房分配政策的职工,地方政府规定的补助标准发放。1、基本标准
发放住房补贴后购房,职工个人承担住房支出的款额不能代于房改成本价买房。以职工20年分期付款购买一套普通住房的月支付房价不低于家庭工资收入的15%作为依据。住房补贴发放比例,主要根据房价收入比,即以当地的住房价格和职工的收入水平来控制。如大城市住房价格高,补贴就可能占房价的50%至70%等城市房价低一些,补贴可能占30%到50%,小城市和镇就不必发住房补贴了。
2、提租补贴(即租房补贴)具体标准
正部级240元/月,副部级210元/月,正司级130元/月,副司级115元/月,正处级100元/月,副处级(包括技术工人中的高级技师)90元/月,科级(包括技术工人中的高级工、技师和25年以上科员、办事员、初中级技术人员和普通工人)80元/月,科以下70元/月。
3、按月领取的购房补贴:
1999年至2004年的职工,按当月标准工资×月住房补贴系数(066)005年1月1日以后的实行定额发放:科级以下800元科级900元科级1000元处级1100元处级1200元司级1400元司级1600元关工勤人员,普通工人800元,技术工人中的高级技师可达1100元。另外,无房一次性补贴和住房未达标补贴,仅对1998年12月31日(含)前参加工作的老职工发放差补贴则指有房老职工在其现住房面积经达标、未达标、超标处理后,因职务、技术等级晋升,按晋升后的购房补贴面积标准与晋升前的差额一次性补贴。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
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第三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第四条 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
人才租房补贴申请条件具体如下:
1、家庭人均现住房使用面积在75含平方米以下;
2、具有市县非农业常住户口;
3、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或享受民政部门定期抚恤或定期定量补助的社会优抚对象;
4、家庭未承租廉租房、经济租赁房,含享受经济租赁房招租补贴,且未购买定向销售经济适用房、拆迁定向安置用房。
人才租房补贴申请全部流程:
1、注册及申请,申请人登陆“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系统”注册个人账户并提交申请。补贴系统将从各人才引进系统及社保系统提取个人信息并校验;
2、受理,市、区人力资源部门每季度的首个工作日汇总上一季度申请名单;
3、审核,市人力资源部门将申请人员名单送市公安、市住建部门核查户籍、租住公租房情况以及享受购房优惠政策情况等信息。市、区人力资源部门根据核查结果审核首发申请,符合条件者列入公示名单,申请未通过审核且仍在引进一年内的,可以再次提出申请;
4、公示,市、区人力资源部门将拟发放人员名单在部门政府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
5、发放,公示通过后,租房补贴拨付至申请人金融社保卡的银行账户。因个人信息不准确导致拨付不成功的,将纳入下一个发放周期。
综上所述,申请租房补贴时,申请人应当提交自己的身份证明的东西以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已按要求填报好的《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申请审批表》或《廉租住房申请审批表》然后审核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审核通过的,按照程序发放补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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