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女子不结婚竟然是犯罪,都有哪些严惩条例?

古代女子不结婚竟然是犯罪,都有哪些严惩条例?,第1张

古代经济发展,战争什么的都需要很多的人口,而最为严重的就是,如果15岁没有嫁人,全家人都要跟着坐牢。古代女子想要不结婚生子都是很难的。

婚姻是一个人一生中的大事,不管是在古代还是在现代都是非常重要的。现在很大岁数还没有结婚的人已经是很常见了,这对我们现在来说是很常见的现象,但是在古代那就是犯罪。

在古代经济的发展全靠人口,战争也是需要很大的人口的,所以国家才会逼迫人结婚。但是在古代是没有法定结婚的年龄的,他们是有适婚的年龄,古代的女子在15到17岁之间就可以结婚。,男子也是差不多。

在宋朝的时候,如果女子到了15岁还不嫁人,那么家人也要跟着受到惩罚的,家人也要跟着坐牢,可见当时不结婚多么可怕。

而在西晋的时候,女子到了17岁,父母还没有把她嫁出去,那么,那些地方官员,就会帮她们找一个对象,逼着她们嫁人。而在唐朝的时候,当地剩女数量是作为官吏考核的一个重要标准,如果官员想要升官,就必须要解决当地的剩女问题。

在汉惠帝的时候,为了鼓励人们生育,政府颁布了一项条例,如果女子15岁以上到30岁都没有嫁人的话,要交600钱。按当时的价格换成粮食,那就是一个成年人吃一年的量,所以说,想要当剩女,还是要付出很大的代价的。

在古代如果女子到了17岁不嫁人,国家确实是会分配丈夫,其实与其说分配丈夫,还不如说强制这些女子嫁给其他的男人。最早的时候在南北朝时期就已经有了这种做法,之所以会这样做,主要就是因为当时人丁比较稀少,而社会动荡的又比较厉害,几乎天天要打仗,在冷兵器时代打仗就是拼人多,所以朝廷就会要求老百姓到了分配年龄以后必须要去结婚生子,这样才能保证一个国家有源源不断的兵源。

当然了,在古代17岁这个年龄已经算是高龄了,你比如说在汉代的时候,大部分的男子在15岁就已经开始去当兵了。所以在南北朝时期的时候,女子17岁如果还不嫁人也确实是比较罕见的,这个时候朝廷就会强制性的让你去嫁人,如果不嫁人那就是犯罪。另外如果你已经嫁了人,但是你的丈夫死在了战场上或者是投降的敌国,那么这个时候你也必须要重新嫁给其他的男人。

从这些制度我们可以看出来,在封建社会女子其实并没有太多的人权,对于这些统治者来说,根本就没有把女子当人看,说白了就是拿他们当奴隶,看当成生育的工具来看待的。就像我们现在人圈养的一些猪鸭一样,到了婚配的年龄就强制他们进行婚配。

其实这种现象持续了很长时间,就算是到了唐朝的时候,这种现象依旧是存在的,因为唐朝同样也是颁布了限期结婚的法令。后来一直到了宋明时期,这种现象才慢慢的有所好转,到了宋朝的时候,女性的地位要比之前提高很多了,当然了,说白了也就是因为宋明时期国家的生产力跟上了,人口也是慢慢的越来越多,所以才没有要求女性限期结婚。

早在我国春秋战国时期,如果一个女子到了17岁还没有嫁人的话,那已经是剩女了,古代人们结婚的年龄都比较小,因为古代战争很多,只要开始来生理期的话就离结婚找对象就不远了。在古代战争不断,人口增长缓慢,国家都需要很多人口,所以结婚时间就很短。所以在古代女子17岁还没有嫁人的话,就不仅是自己有罪,就连父母也要受罚。而在秦朝,除了对女性结婚的年龄进行规定以外,对身高也有规定,女子长到了一米四三就可以结婚了,如果这个时候还不嫁人,国家就会给安排对象相亲做主。

而在现在女子的结婚年龄到了20岁,在很多的大城市,那些成功的女性他们都不会想很早结婚,20岁很多都还在学习呢,结婚大城市很多女性结婚年龄在接近三十岁的越来越多,并且还有很多不婚主义的女性也很多,现在很多人都不再相信爱情,宁愿单身也不愿意相信还有爱。从古代到现在女性的地位还有思想已经有了很大的改变,从古至今女性从来就不愁嫁不出去,只要是一个女的就不愁嫁。而男生就不一样,现在中国的男女比例严重失调,很多男生都娶不到老婆。

男生娶不到老婆,国家也不会像古代那样帮助发展对象,现在早就已经实行了恋爱自由,婚姻也不由父母做主。其实在古代包办婚姻有利也有弊,古人害羞,脸皮薄,对于结婚更是害羞特别是女性。恰好这也是现代很多人缺少的,结了婚大家都踏踏实实的,过得简单安稳,和现代就是完全的不同。其实对比我们就会发现改革开放之后我国现代发展思想,还有做法上都有极大的差别。

现在的大龄剩女剩男都是特别多的。如果放在古代的话,估计这些男男女女应该会受到朝廷的处罚吧。我们的社会在不断的向前发展,人们的思想也在不断的解放,但是我们的古代社会思想相当的封建。

按照习俗通常女孩子在13岁左右的时候就要出嫁了,她们的年龄如果放在我们当今社会就是一个小孩子,在学校的时候会被禁止早恋,但是在那个时候她们说不定已经是一个孩子的母亲了。

现在的医学知识让我们了解到,过早的成婚或者生孩子会对女孩子的身体有一定的伤害。古代虽然科学技术不是那么的发达,但是这个知识应该是知道的,弊端肯定是有的,那么为什么古代还要那么早的结婚呢?如果不那么早结婚的话,会受到朝廷的处罚。

我想原因非常的简单,就是那个时候缺乏劳动力,古代的社会以男性为尊,女性的地位稍微低下,几乎就被视为生育工具。那个时候的医疗条件不是很发达,一个小小的感冒有可能就会要了一个人的命,再加上穷苦人家养育孩子不会太上心,夭折率也是很高的,成活下来的数量会很少。

还有一个最重要的原因就是古代的战争很贫乏,死伤无数,所以军人的数量会越来越少。这个时候就会要求早结婚,多生孩子,才能够保证国家正常的运转。至于女孩子的身体健康问题,我想在那个时候应该不在他们的考虑范围之内。

幸好我们现在生活在新时代,男女是平等的。女人也有自己的权力,也有自己的事业,不再依靠男人,每个人都是独立而自由的。没有人能够左右一个人的婚姻大事,与古人相比,觉得现在真的是很幸福。

在当代这一单身狗猖狂的时代,大家都根据相亲约会,户外运动等多种方法寻找自身投缘的另一半,那麼在古代的单身男女又是怎样寻找自身的另一半呢?俗话说得好媒妁之言父母之命,古时候女子的婚姻生活全是被分配好的,难以自身挑选一个意中人,更没有一生一世一双人的概念。

古时候是一个较为早婚的时期,古时候的法律规定嫁龄是在男子20岁,女子15岁上下,各朝各代都是有不一样。在唐朝的嫁龄是男子15岁,女子13岁之上就可以了,明朝的情况下男子16,女子14岁之上。据记述,梁高祖的闺女和北周汉高祖的闺女在11岁就早已出嫁了,汉昭帝8岁走上帝位,满6岁就娶了王后。

在古代男女结婚多是媒婆出谋划策,女子则依照媒妁之言,但也是有超越这一步,两人情投意合,私定终身。为了更好地处理男女结婚的难题,在秦代的情况下,官府还会继续派出,举行一次男女相处的机遇。春秋战国时期也会出现男女交朋友的宴席,到周朝是这一主题活动聚会活动务必参与,不然还会继续遭受处罚。春秋战国时期有一个仲春会,为男女给予一个交往的机遇和服务平台,时间在每一年的三月三。之后拥有清明时节男女踏青的风俗习惯。除开三月三,在古代的正月十五,七月七,全是单身男女追寻良缘的好时机,古人为了更好地男女结婚的问题也想想许多的方法呢。

男大当婚,女大当嫁,在古代的情况下,女子到一定的年龄都还没嫁人,此刻官府就需要出去管了,在魏晋的情况下,碰到这类状况,官府会出去逼其完婚,找一个男子使他嫁了。如果到汉朝具体,到年龄还没有嫁人,你也就惨了,由于它是违犯法律法规,要被惩罚还需要全家人跟随入狱的。在汉代的孝惠帝情况下,15岁到30岁还没有出嫁,那麼就需要处罚,针对男子也是一样要作出惩罚,在那时候出自于这类找不到男朋友,娶不进去就需要作出惩罚的缘故可能是为了更好地提升人口数量,基本上各家都需要生很多小孩,女性在古代便是为了更好地生孕。

清朝,配有主流媒体,那时候有很多的男子被罚去边境,此刻就必须为她们找女子,那样就拥有主流媒体,由官府承担另一半的难题。古时候女子守活寡以后就不容易再婚,但有的地域是适用寡妇再嫁的,为了更好地配对适婚年龄男女,有地区官府就不容易去管那时候的伦理纲常,都拥有适用的心态。一些地区也有取母,便是亡故,取了爸爸的小老婆做媳妇儿。

古时候还限定有钱人小妾,在男子取女子多的时期,官府就逐渐干涉,由于许多适婚年龄的男子找不着适龄青年的女子,女子全是去给有钱人当小老婆,因此官府就限定有钱人不可以太多的小妾,操纵在一定的总数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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