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年龄古代用语如下:
1、不满周岁:襁褓。
2、2~3岁:孩提。
3、女孩7岁:髫年。
4、幼年泛称:总角。
5、10岁以下:黄口。
6、13~15岁:舞勺之年。
7、15~20岁:舞象之年。
8、12岁(女):金钗之年。
9、13岁(女):豆蔻年华。
10、15岁(女):及笄之年。
11、16岁(女):破瓜年华、碧玉年华。
12、20岁(女):桃李年华。
13、24岁(女):花信年华。
14、至出嫁:梅之年。
15、至30岁(女):半老徐娘。
古代女子15岁才成年,多在十三四岁就嫁人的原因,起初大多是为了补充人口,后来逐渐演化为一种婚姻习惯。
我国现行的婚姻法对于男女结婚有年龄限制,女性不得低于20周岁,并且实行计划生育政策,其实在古代,女子结婚的年龄要比这小的多,一般是在十三四岁。
追溯这个的原因,最初我认为是为了补充人口用的。而造成人口衰减的原因包括:连年爆发的战争、人的寿命普遍不长、天灾人祸等。
比如在春秋战国时期,秦国和赵国长平一战中,白起指挥的秦国军队打败了赵国,之后就坑杀赵军四十万。这些可谓不是个小数目,并且都是男丁。还有就是唐代诗人笔下的“暮投石壕村,有吏夜捉人”,更是将繁重的徭役社会背景描述的淋漓尽致,很鲜活的呈现在人的面前。
战争对于人口的消耗是显著的,特别是混战的时候,这些对于女子婚龄较低起到了巨大的需求,尽早的结婚,可以更好的怀上子嗣。
而另一点造成人口衰减的原因,还包括初生儿的死亡率。而初生儿的死亡率除了跟医疗条件有关外,还跟母亲的身体条件有关,健康的适龄的女子更容易怀孕,这是造成女子婚龄较低的另一个原因。
当然女子十三四岁结婚的最后一个原因,我认为还跟古代男子的神秘息息相关,在古代,普遍认为十三四岁是“豆蔻年华”,此时的女子如刚绽放的花骨朵,正是让人喜欢的时候。
我国古代其实是一个 “早婚国家”,按照《礼记》所规定的男女成年标准来理解,古代嫁娶年龄一般是男20岁、女15岁。但各朝代略有不同,比如唐代,男15岁、女13岁以上;明代,男16岁、女14岁以上。据《梁书・张缅传》和《周书・城冀传》记载,梁高祖的四女儿富阳公主和北周高祖女儿平原公主都是在11岁就出嫁了;汉昭帝8岁继位,娶了刚满6岁的上官安女为皇后。
媒人牵线 派对相亲在古代,男女结婚大多是遵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说文》称,“媒,谋也,谋合二姓者也。”元代王实甫的《西厢记》中,崔莺莺和张生在普救寺里的偶然相遇,一见钟情,私订终身,中间有一个红娘,这红娘就是媒人。
过去男女结婚,没有媒人是不成的,即便真是私下定情,也得请个形式上的媒人来说亲,叫“采媒”。早在先秦时期就是这样,如《诗经・南山》的《氓》中有一句:“匪我愆期,子无良媒”,说的就是当时非媒人不可嫁的现实。
<!-- 广告位:文章通发页 画中画 -->但实际上,古代男女之间的交往并不像我们想象的那样封闭。先秦时,官府每年为单身男女提供一次交往机会。春秋时期的“仲春会”就是一个典型的男女交友的大派对,其主题是“奔”,意思是与所爱的人一起出走。《周礼》中的《地官・媒民》说,“中春之月,令会男女,于是时也,奔者不禁,若无故而不用令者,罚之。”从周代这一规定来看,这项活动是由官方推动的,强制执行,如果到时有人不“奔”,不参加聚会,还会受到处罚。
仲春会为适婚男女、有生育能力男女的相处提供了一个特殊的交往平台,大大提高男女婚配成功率。仲春会一般设在每年阴历的“三月三”,后来的清明节男女“踏春”风俗,便受到了仲春会的影响。
除了这一天,古代正月十五、七月七,也都是单身男女觅偶的良机。七月七又叫“七夕节”,被现代男女戏称为“中国古代的情人节”。可以说,古代人为单身男女的婚配也想了不少法子,这对解决“剩男剩女”问题是有效的。
男大当婚 女大当嫁古代人认为“男有室女有家”后,人们才能安居乐业,社会才能稳定和谐。在周代,已到适婚年龄的男女的终身大事还被列入了官方议程,专门设置了管理男婚女嫁的 官员。而在晋代,如果女子到了一定年龄还没有嫁人,官府就要强行给她找对象。《晋书・武帝纪》记载,司马炎在泰始九年冬十月诏令,“制女年十七父母不嫁者,使长吏配之。”意思是说,女子到17岁,如果父母不将闺女嫁出去,地方官府就要找个“剩男”逼其出嫁。
我国古代民间有“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嫁个扁担抱着走”的说法,且“好女不嫁二夫”,讲究从一而终。在这种陋俗的影响下,让寡妇再嫁在古代还是有难度的。为了使适婚男女比例平衡,在男多女少的地方,不论是民间,还是官府,对寡妇再嫁都持积极的支持态度,而不是强调三纲五常、从一而终。
当某种非正常婚姻行为被更多人接受后,就会慢慢演变成一种社会婚俗。在古代北方少数民族中,便不以娶寡为耻,特别是在家族内部,弟娶嫂,嫂嫁叔等并不被认为有悖于常规伦理。
上有规定 下有处罚古代对于适龄男女婚嫁问题,亦制定了相关法令:越王勾践规定男子20岁而娶,女子15岁而嫁;宋仁宗时期规定男子15岁而娶,女子13岁而嫁;明太祖规定男子16岁而娶,女子14岁而嫁。到了法定年龄不嫁人的女子,是要被处罚的。譬如南北朝时,如果女孩适龄仍未出嫁即为犯法,家里人都是要跟着坐牢,这也就是《宋书・周朗传》中说的“女子十五不嫁,家人坐之”。而汉朝孝惠皇帝时,谁家要是有女儿15岁至30岁还没有嫁人,就要罚款600钱。唐朝对于男子20岁以上,女子15岁以上还没有结婚的也要处罚。这种强迫女子出嫁的初衷,虽然可能首先是出于增加社会人口的考虑,但在客观上确实解决了不少光棍娶不到老婆的问题。(《看历史》2013年第2期)
责任编辑:郭娓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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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古代人一般多少岁结婚
从古代墓志等资料总结,古代女子在15-19岁结婚为多。
古代平均寿命短,夭折率高(需要生育六七个孩子才能防止人口减少),要珍惜生育时间,所以提倡早婚。另外,中国历代的法定婚龄的统计是这样的:战国齐桓公令:男三十,女十五。
战国越王勾践令:男二十,女十七。汉惠帝令:女十五。
晋武帝令:女十七。北周武帝令:男十五,女十三。
唐太宗贞观令:男二十,女十五。唐玄宗开元令:男十五,女十三。
宋仁宗天圣令:男十五,女十三。宋宁宗嘉定令:男十六,女十四。
宋司马光《书仪》:男十六,女十四。宋朱熹《家礼》:男十六,女十四。
明太祖洪武令:男十六,女十四。清《大清通礼》:男十六,女十四。
2 古代结婚年龄是怎么规定的
古代年龄称谓小集 襁褓:不满周岁。
孩提:两至三岁。 始龀、髫年:女孩七岁。
始龀、龆年:男孩八岁。说明:根据生理状况,男孩八岁、女孩七岁换牙,脱去乳齿,长出恒牙,这时叫“龀”,“龆年”或“髫年”。
总角:幼年泛称。 垂髻之年:指儿童。
(古代小孩头发下垂,引申以指未成年的人。) 黄口:十岁以下。
幼学:十岁。(《礼记?曲礼上》:“人生十年曰幼,学。”
因为古代文字无标点,人们就截取“幼学”二字作为十岁代称。) 金钗之年:女孩十二岁。
豆蔻年华:女子十三岁。 志学:十五岁。
(《论语》:子曰:“吾十有五而志于学……”) 及笄:女子十五岁。(《礼记?内则》:“女子十有五年而笄。”
) 碧玉年华、破瓜之年:女子十六岁。(旧时文人拆“瓜”字为二八纪年,谓十六岁,多用于女子。)
弱冠:二十岁。(《礼记?曲礼上》:“二十曰弱冠。”
) 桃李年华:女子二十岁,也有的说双十年华。 花信年华:女子二十四岁。
待年---女子成年待嫁。古代女子到了十五岁,会把头发梳起,插上簪子,表示已到出嫁年岁,又称“待字”或“待字闺中”也称及笄。
语出《后汉书·曹皇后记》:“小者待年于国。”。
3 古代结婚的年龄
西周礼制规定,男子二十岁“冠而列丈夫”(将头发全部挽至头顶结为发髻,戴上保护发髻的小帽子“冠”),表示成年。女子则十五岁为“及笄”(也是将头发梳理为垂于脑后的发髻),是为成年(《春秋谷梁传·文公十二年》。男女未达到成年年龄不得成婚。
《周礼》记载:男子三十而娶,女子二十而嫁。女子因故晚嫁的,最多不超过二十三岁。有的史籍说女子十五而嫁。说法不一。但是,后来的结婚年龄显然是大大提前了。《韩非子》:男子二十而室,女子十五而嫁。据杨树达《汉代婚丧礼俗考》记载,汉代结婚年龄是男子十五六岁,女子十三四岁,其后的情况也基本如此。历代法律也大都是提倡早婚的。
4 古代多数人的结婚年龄
一般是16岁左右结婚,女的可以小一点。战争时期,由于士兵较多,所以结婚会略完。战争刚结束的时候,一般会推出一些强制性法律,提倡早婚,以使得人口恢复。
唐朝贞观时期,12岁就可以结婚,18岁不结婚就会受到处罚。以后就没有明文规定。大概还是16岁左右。
三国时期,由于个人情况不同,结婚的年龄也不同。比如刘备、曹操,很早就结了婚。比如许靖,50多岁还是单身。因为这个人满处跑,几乎走了大半个中国,所以没人知道他还有跑到哪去,自然没人和他结婚。鲁肃这个人既有才,又有钱。不过三国志说他死的时候,遗腹子继承。他死的时候已经45岁,看来结婚也不会太早。
5 古人的婚龄都有何规定
古代官方规定,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 见于《周礼》《礼记》等书。
据《孔子家语》, 鲁哀公曾问孔子,这样的婚龄规定“岂不晚 哉”?孔子回答说:“夫《礼》,言其极也, 不是过也。”意思是说,官方的这个规定, 指的是结婚的最大年龄,超过这个年龄就是 “失时”,在此之前结婚是可以的。
实际上,由于人口问题直接影响着国家 的经济力量和军事力量,历代封建王朝都提 倡早婚。西汉曾规定,“女子年十五以上至 三十不嫁,五算”,即罚交五倍于常人的人 头税。
宋代规定“凡男年十五,女年十三以上, 并听婚嫁。”。
6 古人一般多大年龄娶老婆
西周时期,通行的是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的婚龄。
古人认为:男三十筋骨坚强,可以做父亲,女二十发育成熟,可以做母亲。 此后,历代王朝关于婚龄的规定逐渐降低。
春秋时期,齐桓公规定:男子三十成家,女子十五出嫁。越王勾践规定:男子二十不婚,女子十六不嫁,罪及父母。
这是诸侯间为了争夺霸权,而采取加快人口增殖、增加劳动力和兵源的早婚政策。 汉代曾规定:女子十五以上不出嫁者交五倍的赋税,强迫人民早婚,以至许多父母不懂得怎样抚养教育儿女,造成婴儿死亡率增高。
西晋规定:女子年十七,父母不为其出嫁,由地方官吏择配。北齐时甚至把杂户中子女年二十以下、十四以上未婚嫁者全部征集服役。
北周时男十五、女十三以上都要婚嫁。 唐初为缓和社会矛盾采取休养生息政策,对婚龄有所放宽,规定:男二十娶,女十五嫁。
唐中叶时降低为男十五以上、女十三以上皆听婚嫁。否则官府干预。
此后,由宋至清,法定的婚龄都在男十六、女十四左右。 进入近代后,法定婚龄逐步提高。
民国民法规定男未满十八岁,女未满十六岁,不得结婚。解放初期,我国婚姻法规定男二十岁,女十八岁,始得结婚。
现在新婚姻法规定: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岁。
7 古代女人多大结婚
古代成婚的年龄,各朝代并不相同。
春秋时期,男子20加冠,女子16及笄,即可结婚;又谓“男30而娶,女20而嫁”,是为不失时。《汉书·惠帝纪》中就明文记载:“女子年十五以上至三十不嫁,五算。”
“五算”就是罚她缴纳五倍的赋税。 其实,中国古代早婚的现象也很严重,宋代曾有“凡男年15,女年13,并听婚嫁”的规定。
《后汉书·班昭传》中就记载:班昭“年十有四,执箕帚于曹氏”。《汉书·上官皇后传》中甚至有“月余遂立为皇后,年甫六岁”的记载。
但一般都是在20岁前后。 其实关于婚龄古代是呈现一种转变的趋势,但是大致都回归到了20岁左右,而关于成婚年龄的利弊古书上有一段讲述得很好,引用如下: “人之男女不可于幼小之时便议婚姻。
大抵女欲得托,男欲得偶,若论目前,悔必在发穿篡费诂渡磋杀单辑后。盖富贵盛衰,更迭不常,男女之贤否须年长乃可见。
若早议婚姻,事无变易固为甚善。或昔富而今贫,或昔贵而今贱,或所议之婿荡浪不肖,或所议之女狼戾不检。
从其前约则难保家,背其前约则为薄义。而争讼由之而兴,可不戒哉?”。
阅读古籍时,常看到某人娶妻,女子“年方二八”“二八妙龄女”等等之类的说法,说明古代女子的出嫁年龄一般在十六岁。以现在提倡晚婚晚育的科学观点来看,古代女子的结婚年龄确实早了一点。就笔者所见到的历史资料来看,较多的情况下,古代女子的结婚年龄通常在15岁至17岁之间。现举出几例以资佐证。
春秋战国时期,女子大多在15岁开始出嫁。《韩非子外储说右上》曾有记载:桓公微服而行于民间,有鹿门稷者,行年七十而无妻,桓公问管仲曰:“有民老而无妻乎?”管仲对曰:“有鹿门稷者,行年七十矣而无妻。”桓公曰:“何以令之有妻?”管仲曰:“臣闻之,上有积财则民臣必匮乏于下,宫有怨女则有老而无妻者。”桓公曰:“善!”令于宫中女子未尝御出嫁之,乃令男子年二十而室,女年十五而嫁。则内无怨女,外无旷夫。”这里,管仲以巧妙的进谏规劝齐桓公将宫中没被国王召幸的女子嫁到宫外,这些女子的年龄大多在十五岁左右。
《国语越语上》也记载:越王句践为了让国家人口众多,采取奖励国人多生育的政策,不管生男生女都给予奖励。“女子十七不嫁,其父母有罪;丈夫二十不娶,其父母有罪。”这里,勾践将本国女子最迟的结婚年龄定为十七岁。女孩子到了十七岁还未出嫁,其父母要被治罪。可以猜想,为了不被国王治罪,那时的女孩子一般在十七岁以前就都出嫁了。
《后汉书任延传》记载:东汉时期,任延被光武帝刘秀任命为九真太守。九真地处荒蛮,当地人以射猎为生,不知道牛耕和农业生产。任延就教给他们如何制作农田工具,如何种田等等。任延又发出文告给所属各县,让年龄在20至五十之间的男人,分别找十五至四十岁的女子自由搭配结婚,贫穷拿不起聘礼的,由官员们以薪俸资助他们,短短的时间内,有两千多人结为伉俪。
《后汉书》卷114还记载:南阳郡有个人叫阴瑜,他娶了颍川郡荀爽的女儿荀采为妻。荀采“聪敏有才艺。年十七,适阴氏。十九产一女,而瑜卒。”这里,明确说明荀采是十七岁出嫁的,十九岁时生育一个女儿后丈夫死了,而后成了寡妇。
清代著名文学家方苞的《高节妇传》记载:“宛平(今北京丰台区)高位妻,姓段,早嫁娶,高位死,妻年十七,有二子矣。”高位的妻子年纪轻轻守寡,十七岁就生下了两个孩子。俗话说:“十月怀胎”。二子即便不是足月分娩,也该在一年半左右,再加上围褥期间隔的时间,高位的妻子很有可能在十四岁左右就已出嫁,恐怕还在幼女年龄。这有力地证明了古代女子在十五岁左右开始出嫁。
大量资料证明,古代的女子大多在十五岁至十七岁时出嫁。“二八女郎”,二八,十六岁,正值出嫁的芳龄。当然,也有个别例外,并非所有女子全是这样。清代时有一个刘姓女子,小时候被父母许配给一家人家做“娃娃亲”,而后两家分散,杳无音讯。而后儿子、姑娘长大后,姑娘家只剩下姑娘一人,但她牢记父亲给她许的那家男孩子的名字,守身如玉,四处寻访,非此人不嫁,最终打探到未婚夫在一家富豪家里当佣人,于是就历尽千辛万苦寻找到他,二人结为夫妻。此时,该女子已经三十岁了,就以现在的观点来看,也属于剩女和超龄的老姑娘了。
及笄 jí jī
笄,发簪。古代女子年满十五岁而束发加笄,表示成年。後世遂称女子适婚年龄为“及笄”。
(笄:束发用的簪子。古时女子十五岁时许配的,当年就束发戴上簪子;未许配的,二十岁时束发戴上簪子)
古语年龄
总角:幼年的儿童,头发上绾成小髻髻。《礼记·内则》“拂髻,总角。”郑玄注:“总角,收发结之。”后来就称儿童的幼年时代为“总角”。陶潜《荣木》诗序:“总角闻道,白首无成。”这里的“白首”代称老年。
垂髫:也指儿童幼年。古时儿童未成年时,不戴帽子,头发下垂,所以“垂髫”代称儿童的幼年。陶潜《桃花源记》:“黄发垂髫,并怡然自乐。”这里的“黄发”也代称老年。
豆蔻:是指女孩的年龄段(十三四岁),文学作品中的豆蔻:诗文中常用以比喻少女。为十三四岁的少女,一如豆蔻的含苞待放,这个比喻十分确切生动。
及笄:古时称女子年在十五为“及笄”,也称“笄年”。笄是簪子,及笄,就是到了可以插簪子的年龄了,《仪礼·土昏礼》:“女子许嫁,笄而醴之,称字。”《礼记·内则》:“女子许嫁,……十有五年而笄。”则又指出嫁的年龄。《聊斋志异·胭脂》:“东昌卞氏,业牛医者,有女,小字胭脂,……以故及笄未字。”蔡东藩 《清史演义》第一回:“老者便对布库里雍顺道:‘小女伯哩年将及笄,如蒙不弃,愿附姻好。’”
束发:古代男孩成童时束发为髻,因用为指代成童:“余自束发读书轩中”(归有光《项脊轩志》)。束发一般15岁左右,这时应该学会各种技艺。《大戴礼记·保傅》:“束发而就大学,学大艺焉,履大节焉。”
弱冠:古代男子20岁行冠礼。所以主以“弱冠”代称20岁,弱是年少,冠是戴成年人的帽子,还要举行大礼。左思《咏友》诗:“弱冠弄柔翰,旧荦观群书。”
我们都知道,中国对结婚年龄有所规定: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而这,是基于多年研究做出的律法,主要目的是保护青少年的安全,令人们可以在一个比较成熟的年纪之时,自己决定婚姻大事。
然而,在中国古代的时候,却没有这样的规定,因此,很多女子不到十五岁就结婚了。十五岁是什么概念,还没有成年,甚至才在上中学,这样的一个小女孩却要出嫁,并担起照顾家庭的重担,令人嗟叹不已。
那么,为何中国古代的女子都结婚这么早呢?其实主要基于以下几个原因:
其一,古代的社会生产力比较低下,并且战争发生概率也比较频繁,同时,遇上昏庸的皇帝之时,还需要接受繁重的兵役和徭役。那么,如何来减轻家庭的重担呢?增添男丁便是一个好办法。而想要达到多子的目的的话,就需要提前结婚,并且多妻妾。同时,倘若一户人家生了女儿,为了减轻家庭的负担,她们会令女子早日出嫁。
其二,在中国古代的时候,由于医学水平的低下,使得人们的寿命远不如现在。也就是说,如果在现代,你可以活到八十几岁的话,那么在那种社会环境下,你很有可能活到50岁就被人们认为是高寿了。那么,也就意味着,一个人到了四十几岁的时候,便是老年了,因此便可以知道,人们为何要如此之早结婚的。倘若还和现在一样的话,等你老了,或许孩子还没长大,如何维持社会的发展。
其三,政府强制要求。很多朝代建朝初期,由于经历过了长时间的战乱,人口大幅度减少,经济萧条,在这种时候,为了增加人口,国家会采取一系列措施逼迫百姓早日结婚。就如刘邦,此人登基之初,便下了一条命令:倘若一个女子到了十五岁还没有结婚的话,便要向官府缴纳120钱的晚婚税。对于那个时候的人们,家中哪里有这么多的闲钱,自然是赶紧将家中的女儿嫁出去。因此,在这种规定下,很多女子进入了不幸的婚姻之中,并被蹉跎一生。
由此可见,每一个时代,都有这个时期的特征。或许在如今的我们的眼中,中国古代有很多东西令我们无法理解,但是倘若你结合当时的社会环境来看的话,便会发现,或许这种现象的出现,都是有一定的依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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