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子是不是国家保护动物

燕子是不是国家保护动物,第1张

燕子是不是国家保护动物

燕子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常成群生活,群体大小多为30-50只,有时亦见数百只的大群。不远离水域、常成群在水面或沼泽地上空飞翔,有时亦见与家燕、金腰燕混群飞翔于空中。

燕子简介

燕(Swallow)是雀形目燕科74种鸟类的统称。形小,翅尖窄,凹尾短喙,足弱小,羽毛不算太多。羽衣单色,或有带金属光泽的蓝或绿色;大多数种类两性都很相似。燕子消耗大量时间在空中捕捉害虫,是最灵活的雀形类之一,主要以蚊、蝇等昆虫为主食,是众所周知的益鸟。在树洞或缝中营巢,或在沙岸上钻穴,或在城乡把泥黏在楼道、房顶、屋檐等的墙上或突出部上为巢。每产3~7卵。

分布模式

冬季,燕在温带地区的食物供应大为减少,因而许多种类进行迁徙。但与其他大部分雀形目候鸟不同的是,燕在昼间迁徙,而且为低空飞行。此外,它们还经常在迁徙途中觅食,因此脂肪储备量较同等大小的其他候鸟低。在非洲繁殖的种类常随降雨模式而进行迁徙,但具体情况鲜为人知。而其他一些种类如灰腰燕,则似乎到处“流浪”,并没有固定的迁徙路线。

近年来,许多燕科种类的分布得到了扩展,原因是随着它们越来越多地使用建筑物作为巢址,这些鸟被不断引入到了以前它们不被人知的地区。如红额燕的分布范围向南扩大到了肯尼亚和坦桑尼亚,穴崖燕则从墨西哥进入了美国南部。而环境的变化同样会引起分布模式的变迁。如家燕的英国种群在南非过冬,如今它们在那里的范围已向西扩张,原因是西部降雨量增加。

男婚女嫁 宿世因缘

俗语谓:「男大当婚,女大当嫁。」从男女的相亲、相爱,进而结为夫妻,成立家庭,负起了生儿育女、抚养教导之责,这是大部分人对生活的共同选择。有些夫妻十分幸运,彼此一见钟情,终身相爱,建立了美满幸福而温馨的家庭,不过亦有不少的夫妻,婚后才发觉彼此性格不合,时常争执,矛盾重重,以致一生为情所困,为爱所苦,甚至以离婚为结局,吃尽了婚姻的苦果。由此可见,婚姻是一种缘分的结合与延续。

大藏经通偈云:「欲知前世因,今生受者是;欲知后世果,今生作者是。」人与人的关系是十分微妙和不可思议的,但缘分是从何而来?婚姻既是缘分,就应该知道此缘分有可能是善缘(或叫报恩),亦可能是逆缘(或言讨债)。

善缘会促使婚姻更加美满幸福,彼此相敬如宾,同甘共苦,终身相爱。逆缘将会导致婚姻破裂,因爱成恨,反目成仇,苦不堪言。神仙眷属往往都是少数,许多夫妻都是冤家聚头,彼此相责,破口相骂,甚至对簿公堂,上诉法院,最后婚姻破裂,造成多少家庭悲剧,后悔莫及。

另外更有一些人,有缘无分或有分无缘。在生活中,有不少人情有独钟,觉得自己所爱无怨无恨,可是因家庭环境或社会习俗,甚至是事业的因素,彼此之间只有见面的缘,却没有终身相伴之分,仅能在默默祝福心中的情人,却永远不能成为现实生活中的夫妻;甚至有一些情侣将要结婚时,对方突然因病死亡或临时变卦,而使另一方顿失依怙,悲痛欲绝。又有些情人既有缘亦有分,可惜婚姻如过眼烟云,刹那即逝,只有留下过去的记忆,却不能终身相爱,永远相随。

由此可见,缘分其中所包含的,也就是业力的牵引,因此婚姻的本质,并不是永恒的、不变的,反而是无常的、不实的,所以佛教教世人不要被婚姻所迷惑,而是要认清楚婚姻的真正面目。

异体同心 宿命同福

男女的婚嫁、结合,是正常的。家庭、夫妻是维系社会安定、人类发展的基本要素。没有子孙,人类不可能延续;没有家庭,社会不可能成为社会。一个没有父母的孩子,不可能成为有教养的孩子,通过夫妻的恩爱,对家庭的责任,社会才能成为社会,才能向美好的、幸福的方向发展。家庭、夫妻是社会的基本要素,这是正常的,符合道德、伦理的,非常美好的事情。没有家庭,就不可能有子孙,没有子孙,就没有出家人,就没有人可以修道了。所以在这个层次上讲,佛教肯定夫妻的关系、男女的爱情,这是可以成立的,是社会成立的必然基础。

佛陀并不是劝世间所有的人都出家断爱,而教导善生、玉耶女等在家弟子恪尽人道。经中有故事说长者女善无毒要求出家,佛陀不许,令她嫁给信奉外道的牛授童子,感化夫家多人令入正道。大乘经典一方面说「有妇不得佛道」,教诫菩萨「见妻子当如见冤家,意莫随贪爱」,一方面又说菩萨若具四种因缘,也可娶妻结婚:一者「宿命同福」,享受前世共同创造的福报;二者「毕罪」,酬偿宿债;三者「应当共生男女」,有共同生子女的业报;四者「黠人娶妇疾得道」,有智者的婚姻是快速得道的助缘。

贞廉自守 夫妻相敬

《阿含经》中说到人类的起源来自贪爱。从佛法出世间法去看,爱情乃属于有染污的贪爱,是欲界贪爱中最基本、最强烈的执著。经中又说:「爱欲莫甚于色,色之为欲,其大无外。」此 ,即指性的欲望。人类的 ,主要由对方的美貌、姿态、言语等引起,称为六欲,不出色、声、香、味、触、法六尘的范围。佛典中一般将夫妻之间的爱归于贪爱,而贪爱,终以我爱为本。《楞严经》卷四谓「同想成爱」,即心意的一致产生爱,又说:「汝爱我心,我怜汝色,以是因缘,经百千劫,常在缠缚。」

可见男女之情,其根源于在于我执和贪爱,由此也产生了种种的过患如婚外恋等,不断冲击著正常的婚姻生活。因此,佛教对婚姻伦理道德首要的规范就是不邪婬,在这一基础上强调夫妻之间互相忠诚和尊敬。

不邪婬是佛教最基本的戒律五戒之一,是直接针对在家弟子制定的,是佛教徒的道德底线。对在家居士来说,在尊重个人意志,合乎国家法律或社会公共习俗的前提下结成夫妇关系,是人口生产、人类繁衍的基础,也是人类最重要的生活形式,因此,正当的夫妻生活是佛教所认可的。《增一阿含经》卷五十中,佛陀教人应「贞廉自守,一夫一妻,慈心不怒」,主张一夫一妻制。佛教反对婚外情、同性恋等。

夫妇共修 菩提眷属

佛教特别重视家庭的价值,强调维护家庭的稳定;提倡夫妻间的相互尊重,取长补短。对于已婚者,如果有嫖妓和通奸行为,必须严厉谴责。经中指出,妻子对丈夫要敬爱服侍,料理家务;丈夫对妻子要提供服饰饮食,忠诚爱护。

《善生经》中佛陀教导青年善生说,要尽到夫妻之间的伦理责任,为每天应礼拜的六方之一。丈夫应敬妻,怜念妻子,妻子应爱念夫主、重爱敬夫、恭敬於夫。

《玉耶女经》中佛陀教导 玉耶说,为 妇,应 夫如母爱子的「母妇」、如妹事兄的「妹妇」、如良朋益友的「知识妇」,或孝敬公婆、善于持家的「妇妇」,服侍夫婿如婢事主的「婢妇」,不做「怨家妇」、「夺命妇」。

莲宗十三祖印光大师对夫妻间的关系也有精辟的论述,他在《复周法利书二》中说,夫妻之间,当常以悦亲之心为念。夫妻互相恭敬,不可因小嫌隙,或致夫妻不睦,以伤父母之心。

情爱欲望 净化超越

如此的话,婚姻就会提升到第三层次,就是破和立同时存在。有些在家佛弟子,他们懂得了佛法后,明白到情爱与欲望的危害性,知道这是烦恼的根本,但他们不能离开现实社会中的家庭、夫妻、工作、人际等关系,所以他们以清净的心,用人生的智慧,从事人间的工作,履行人生的责任——在工作中把工作做好,在家庭中把家人照顾好,在朋友中与朋友相处好。在社会上不刻意追求金钱、地位,但亦不妨拥有地位、金钱,只要内心是清净的,用正确的思想,将两者好好地结合,好好地运用,即不失为好事。

夫妻生活仍然依旧,但不贪著──不以欲望为出发,不以执著心而行事,自己超越的同时,使对方慢慢地受影响,渐渐地也超越出来。这个转变与净化的过程,有些人比较快,有些人比较慢。

如果是出家人,则完全离欲清净,把所有的身心都投入到佛法的修行与弘法利生的事业中去,以自心的解脱无碍去摄受、度化一切有情。

如是独身的居士,则身居红尘,其行清净,身虽未出家,而心已出家,也就与出家无异了。

最后,通过修证,完全超越男女、超越世俗,通达了世俗,通达了众生生理的、心理的、社会的现象,对一切的存在都以道的智慧去体现。到这时候,他可以超越睡眠、饥渴、冷暖等生理的执著,这些境界他都可以超越。而在超越的同时,他又在这世上做一切事业,来接引众生,教化众生。这是第四阶段,也就道的阶段。

以上四个层次,既可以分开,亦可以融和,四个即是一个,这取决于个人的智能,最终这四层次都是要超越的。要在红尘滚滚的波浪中还能保持清醒与清净,这才是真正的智慧与觉悟。

祥和的气氛、幸福温暖的家庭,是需要以智慧来建立、以净化的爱心──慈悲来维持。如果是真心相爱的配偶,就会心甘情愿,在任何时间与空间,尽自己的所有能力,去做每一件让对方感到幸福与快乐的事,自然必定能从对方身上得到相应的回报。

乔布斯是佛教禅宗。

1972年秋季,乔布斯逐渐告别了迷幻药,并不是他有多么超人的意志力,而是因为他的心灵彻底被印度佛教征服。1974年8月南亚次大陆最炎热的时节,乔布斯“光着脚、穿着破烂衣服”来到印度朝圣,那是他第一次面对那么多的穷人。印度之行迫使他思考很多问题,他几乎变了一个人:“对人冷漠,沉默寡言,整天穿着**外袍,剃光头发”。他时常面壁参禅,最大的感悟是:“加利福尼亚嬉皮士的贫穷是一种自我选择,而印度的贫穷则是命运。”

1991年3月18日,乔布斯结婚,新娘是斯坦福大学的在读MBA劳伦娜(Laurene)。他们的佛教婚礼在约塞米蒂国家公园(Yosemite National Park)举行,乔布斯送给新娘的礼物是伍德塞德市(Woodside)一套17万平方英尺、包括11间卧室的大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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