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缴纳多久可以取出

公积金缴纳多久可以取出,第1张

公积金一般是连续按时足额缴存满一年就可以申请取出。只要满足一定条件即可提,有以下几种情形的,都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1、购买、自建、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员工离休、退休,职工完全丧失现有劳动能力或者与单位终止劳动合作关系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取住房公积金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全额不动产发票或契税完税凭证;

3、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的购房合同;

4、若无购房合同的,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

5、其配偶符合同时提取条件的,还应当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6、其家庭成员符合同时提取条件的,还应当提供户口簿或其他家庭关系证明。

法律主观:

对于 公积金 能取出来吗,下面给大家详解: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能按规定提供合法、有效证明的职工,可申请提取个人 住房公积金 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达到国家法定离 退休年龄 ,或已正式办理了离 退休 手续的; (三)完全 丧失劳动能力 ,并与所在单位终止 劳动关系 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买自住 住房贷款 本息的; (六)支付自住房屋房租超出家庭月 工资 收入15%以上部分的; (七)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八)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九)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连续失业两年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地区 最低工资 收入,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一)职工在职去世,有 继承人 或受遗赠人领取的; (十二)职工为农业户口或非本市户口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法律客观: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主观:

公积金提取额度原则1、租房提取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50%,每年度可以提取不超过12个月的月可提取额。2、用于其它住房消费提取额不超过申请提取前12个月内职工住房公积金应缴存总额的30%。3、购买具有所有权的住房或建造、翻建、大修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的住房,提取额不超过申请时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且不超过购房总价。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时账户内存储余额的60%,且不超过购房总价款。4、偿还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住房的贷款本息的,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仅有一套住房时,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职工上月实际还贷额。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60%。5、第三套住房不允许提取住房公积金。6、公积金提取是指缴存人按照公积金提取的要求,到公积金提取办理部门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将公积金账户的金额转到个人账户上。公积金提取分成约定提取、部分提取和销户提取三种类型。

法律客观: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收入、福利分房等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在此期间所得或者应得的住房公积金与住房补贴,也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取消福利实物分房后,为促进住房资金的积累、周转和政策性抵押贷款制度的建立,转换住房分配机制,提高职工解决自住房的能力等而在全国建立和推广的一种新制度。

由于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收入、福利分房等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在此期间所得或者应得的住房公积金与住房补贴,同样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也许有人会产生疑惑,若未购买、建造、修理房屋,公积金则无法支取,不能实际控制的公积金如何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于这个问题,不妨换一个角度考虑:若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动用公积金等住房资金购买了房屋,该住房无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住房货币化的资金,与工资等收入的职能相同,对婚姻家庭基本生活起着保障的功能。因此,储存在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的公积金虽然未实际取得,但无疑是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当取得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在离婚案件处理中,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的住房公积金与住房补贴,只能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和应得的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之外的,则属于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

法律依据:《婚姻法》解释(二)第十一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

公积的钱一般是一年提取一次,当事人可以自身合适的时间进行提取。关于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时效规定,可以分以下三种情况:

1、可随时提取。离休、退休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户口迁出本市及非本市户口职工调离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出国或者处境定居的,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提取)不受时间限制,这几种情况都是可以随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

2、两年后提取。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辞退、自动辞职,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没有找到新工作的,两年后也是可以提取的;

3、一年内提取。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还清个人住房贷款本息的,或房租占家庭工资收入百分之十五以上,要在这些事情发生的一年内进行办理,逾期不予受理的。

住房公积金首次提取需要的资料如下:

1、病患者有效身份证;

2、缴存人的户口簿,已婚还需提供结婚证;

3、家庭所有成员的收入证明原件;

4、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社保特定门诊批复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病患者没参医保不需提供);

6、医院相关治疗费用的凭证,如住院费用清单;

7、《职工因家庭突发事件或重大疾病造成生活严重困难提取住房公积金申报表》单位盖公章;

8、当缴存人与当事人为不同户口的直系亲属关系时,需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关系证明。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第二十七条

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法律主观:

提取养老金,只能提取个人帐户部分,拿着保险手册到社会保险机构办理退保手续就可以提取个人帐户部分。那么公积金如何提取,如果交费时间已够15年,可以领退休金,但计算退休金标准从停止交费年度开始计算(这样一来,就不如不领个人部分)。如果交费时间不够15年,领取了个人部分,将来就不能领取退休金。 如果退休前死亡(男60女50岁),亲属只能领取个人帐户部分,再不能领取养老金。退休后死亡,即使只有一个月,领了一个月的养老金,就再不能领取个人部分。

法律客观: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

(二)、

(三)、

(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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