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性和女性在婚姻生活中的责任和义务各是什么?

男性和女性在婚姻生活中的责任和义务各是什么?,第1张

正所谓妇女也能顶半边天,随着社会不断的进步,当女性也能够接受文化教育之后,现在在婚姻里边儿,女性能够承担的家庭责任有一些了又多,不再是以前的洗衣,做饭,养儿育女。但与此同时,也产生了很多的社会问题,那就是如何在家庭和工作之间做一个平衡,今天我们就来探讨一下,女性在家庭当中的社会责任,以及跟自己工作之间产生了一些冲突。

第一,女性在家里边儿要承担哪些家庭责任?

其实现在女性在家庭当中需要付出的精力已经比较少了,因为现在大多数的家庭都已经可以依靠一些电器来减少他之前的工作量,比如洗衣服可以通过洗衣机做饭,可以有微波炉和烤箱。可以通过他们制作一些简单快捷的美食,当然现在很多家庭做饭的主人公,都是由丈夫来担当的。

第二,家庭和工作应该如何做到平衡?

如果你细心的话就会发现,之所以现在生育率降低,主要就是因为男人和女人都是需要外出工作的,在外劳苦一天回到家里边之后,什么想法都没有。其实从这一点就可以看出,在工作上,大家对于女性的要求,其实跟男性并没有太大的差距,甚至在工作当中,女性还劣势一点。这主要是因为社会长期发展所导致的一种畸形观念,所以在工作当中,女性其实并不占据着优势地位。

第三,如何看待女性和男性在家庭责任当中的划分?

在上面我说了妇女也能顶半边天,那么另外半,明天是不是应该由男人来进行顶替?在这样的情况下,我感觉男人也要进行一些家务训练。在我的婚姻生活当中,我的丈夫基本上承担了家里边的拖地,扫地,做饭以及大件衣物的晾晒工作。而我则负责剩余的一些简单和轻松的工作。

结婚不是责任,更加不是义务

结婚更多的是个人的选择,结婚是个人自由,可以选择要,可以选择不要,人生不是只有结婚的,结婚也不是每个人的人生目的。

关于为什么要结婚,每个人有属于自己的理由,

或者浪漫,或者理性,或者真实得接近于生活,或者干瘪得近乎苍白。

有人说,爱到了,就结婚吧;

有人说,累了,所以想结婚了。

有人说,怕一直恋爱,两人消耗太大,所以就赶紧结婚了;

有人说,想找个人过过柴米油盐的小日子了。

就像是钱钟书老先生所说的那座围城,外面的人想进去,里面的人要出来。

想不想结婚,看到朋友们都已经结婚生子,看到小孩子,忽然就想结婚了。

再问自己想不想结婚,再想想也就不那么着急渴望了。

因为,要结婚,你首先要遇到对的人。

什么是对的人,就是合适的,喜欢的,有共同兴趣爱好的,爱不应该成为负担,两个人在一起,各有个的生活,不会被相互打扰,但想要在一起的时候,那个人就在身边。

以朋友的身份相处,可以互相开开玩笑,做作恶趣味,而不是在他面前说话思前想后,办事战战兢兢,不用害怕即使玩笑开过了头就要分手。在我看来,这就是最适合的情侣关系。

但是,很多时候,一直孤单一人,无非就是喜欢的人未出现,出现的人不喜欢。

即使过年回家要面临爸妈的质问,但你头脑依旧清醒,你知道,结婚不是去菜市场买菜,随便挑挑拣拣就可以结婚。

所以,你依旧是孤孤单单一个人。

关于结婚,一方面是感情的依赖和需求,一方面就是性的需要。

而后者,据弗洛伊德而言,那是最自然的本能,和肚子饿了要吃饭是一个道理。

其实,就结婚而言,后者的需求更小,更多的时候需要的是一份感情的依赖。

而在这大大的世界中找寻那一份让自己感到温暖和快乐的感情就要困难的多了。

更多的时候,你发现,自己一个人生活,还十分不错。

有很多的朋友,过快乐的生活,

生活的乐趣并没有因为你是一个人而少了更多。

所以,你也就落得一个身心自在,以阿Q的口吻安慰自己:

我梦寐以求,是真爱和自由。真爱没找到之前,我自由的很嗨。

但是如果你环顾周围的世界,你会发现,其实很多人也就一个人过着自己的生活。

在我国传统观念里女方确实有繁衍子嗣的义务和责任。

我国《婚烟法》第十六条,夫妻双方都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这种义务不仅规定了不能超生多生,也涵盖了男女双方有生孩子的义务。

当然这种义务是非强制性的,任何一方都可以根据自己主观意愿去执行。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传宗接代本来就是人类廷续的一种行为。不传宗接代的话,在不久的将来将会没有人类了。只要你记住这不是你唯一要做的。去想一想一些更有意义的事情等着要做。寂寞的时候可以随时找一个知心朋友聊天。就是说你可以随心所欲,但你想没想,当父母病重或老去的时候,你一个人能否独自料理,当你自己不能料理生活的时候,会不会感到孤独。

女人可以不结婚别找男人,女人生孩子是生理的原因。这并不是特异功能,也不是值得请功领赏的资本。男人种女人生,这是本能。不想生就别找男人鼓捣。自己干干净净的活着,不更好吗!我虽然没亲眼目赌这样的场景,但它应该是生活真实的反应。信奉上帝的外国人,在婚姻上也会尊重女人的意愿。中国自不必说,《婚姻法》有明确表述,适龄男女无遗传性疾病,可自愿结为夫妻。

个体将对家庭的关心和职业的关注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发展一个核心的自我,将关于关系、直觉以及道德良心的发展有意识的结合在一起。在自己与他人之间建立真正的亲密关系。一个家庭没有女人就不算是完整的家,女人在家的地位至高无上,女人在家的作用担挑千斤不可乎失,在家女人是一个母亲是一个妻子,生儿育女这是女人最大的责任和义务只能接受不能推卸。

许多家长也是担心姑娘以后自己一个人照顾不了自己,所以呀姑娘们也要努力工作,好好挣钱,坚持锻炼身体,等老了也可以做一个人人羡慕的老奶奶。有些人到一定年龄,自己就会想组建一个家庭,相夫教子,这是大多数人的想法。不管怎样,尊重每个人的想法,看自己的内心是怎么想的,不管做什么样的决定,自己问心无愧,不后悔就好。

      结婚对于大多数人而言是美好的,让自己的人生开启新的篇章。如果结婚后女方不履行妻子义务,自己是可以去法院起诉离婚,这个时候一般都是会同意离婚。

一、婚姻需要双方经营

       两个人选择步入婚姻应该知晓婚姻与恋爱的不同, 就应该对此好好的经营,不能让婚姻产生不好的漏洞。如果在婚后女方不履行自己的妻子义务,靠男方一人经营,这样的婚姻几乎是名存实亡,法律可以视为感情破碎,可以离婚。

二、婚姻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既然选择了结婚就应该知道结婚的意义,就应该承担自己的责任,不能自私的只顾着自己。结婚之后两个人是共同体,双方需要承担属于自己的责任 ,不然是会影响两个人的感情。很多时候婚姻的衰败就是由一方不履行责任开始,这只能说明对方的心思不在自己身上,对于这段婚姻没有感情,这样的婚姻还拿来干什么?不如趁早结束,至少不会让自己成天的添堵。

三、失去婚姻意义

        女人在婚后应该承担属于自己的义务,不然会让男方觉得不够爱自己,对于家庭不重视。对于一个家庭而言,只有双方都为彼此努力才会创造美好的家园。如果一段婚姻带给一方是不幸的,对方也不承担自己的义务,及时结束是最好的选择。

      女方应该不是无缘无故的不履行自己的义务,这个时候作为对方的丈夫应该认真的去询问,看是否是有其他的异常。如果对方一直都不履行自己的义务,我认为这是对婚姻的不尊重,这个时候选择离婚是最好的选择,毕竟每天面对一个这样的人也会折磨双方。

我认为这是你的权利 不是你的义务 但是孩子生出来后 你有抚养他的义务

在我国传统观念里女方确实有繁衍子嗣的义务和责任。

我国《婚烟法》第十六条,夫妻双方都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这种义务不仅规定了不能超生多生,也涵盖了男女双方有生孩子的义务。

当然这种义务是非强制性的,任何一方都可以根据自己主观意愿去执行。

1、女人在结婚前应该要了解自已的男友,不要盲目的结婚。2、在结婚前要考虑好自己的男友是不是适合自己。3、在结婚前应该要考虑好自己的男友是不是有责任心,是不是能够对自己负责。4、在结婚前应该要考虑好自己的男友是不是能够给自己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5、女人应该要考虑好自己的男友是否有一定的经济基础。[1]女人应该要考虑好自己的男友是否能够包容自己。7、女人应该要考虑好自己的男友是不是有足够的能力让自己的家人生活得更好。8、女人应该要考虑好自己的男友是不是会在婚后对自己好。[2]女人应该要考虑好自己的男友是否能够在婚后对孩子好,对自己的父母好。10女人应该要考虑好自己的男友是否会在婚后对自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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