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拿刀砍我,我把刀夺过来把他砍伤,算正当防卫吗?

有人拿刀砍我,我把刀夺过来把他砍伤,算正当防卫吗?,第1张

不属于正当防卫,应属于防卫过当,双方均应承担相应责任。  

别人砍你你可以报警,录像取证,如果他不停止对你的追砍,你以制止他对你的追砍而采取措施,才是防卫。这个措施不一定是砍伤对方,可以是其他足以制止的行为。  

正当防卫,指对正在进行不法侵害行为的人,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它应该符合四个条件:  

一正当防卫所针对的,必须是不法侵害;  

二必须是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的时候;  

三正当防卫所针对的、必须是不法侵害人;  

四正当防卫不能超越一定限度。  

《刑法》第二十条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扩展资料:

  

相似案例  

近日,被害人于某(腿部残疾)因自家房盖漏雨,找来本村居民被告人张某等人帮忙修理房盖,18时许于某请张某等人到饭店吃饭,在喝酒过程中于某谩骂同桌张某等人,张某见状张罗回家,让于某找车接人时又被其谩骂。

张某用手将于某推倒在地。于某起身后拿起一把尖刀奔张某走过去,张某躲闪并跑开,于某在后面追撵张某至饭店西南角时,张某捡起地上的木板照于某抡打一下未中,于某端着刀继续向张某逼近,张某倒着往前走。

当两人之间的距离只有1米时,张某又向于某头部抡打一下,后于某倒地死亡。经法医鉴定:于某系生前因头部受到木质板类打击,致重度闭合性颅脑损伤而死亡。  

具体分析,于某的行为属于不法侵害,不法侵害正在进行,张某具有防卫意识并且针对的是不法侵害人于某,因此张某具备正当防卫的前提条件。

因为,正当行为只要为制止不法侵害所必需,防卫行为的性质、手段、强度及造成的损害又不是明显超过不法侵害的性质、手段、强度或造成的损害明显超过不法侵害,且实际造成的损害并不算重大的,均属于正当防卫的范围。  

本案中,张某采取的手段和强度是必要的,他也应该认识到他的手段的强度应该导致什么结果发生,恰恰对被害人抡了棒子会产生什么样的后果没认识到位。

但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了于某的重大损害,才使防卫由正当变为过当,合法变为非法,致于某死亡,应认定为防卫过当,承担相应刑事责任。  

泰来县法院网-正当防卫需谨慎 维护权益要有度

中国法院网-本案能否认定为正当防卫

老婆拿刀砍我正常吗?

老婆拿刀砍你不正常。你做什么事了,老婆拿刀砍你。无论你做什么事,老婆都不能拿刀砍你,因为老婆拿刀砍你。他是会受到犯法的,他会受到法律的制裁的,所以无论你们之间夫妻之间有什么过意不去的事情,都要用武力解决,尤其是拿刀砍人,拿刀砍人是极其犯法的。作为一个女人,你要这个男人,你的丈夫他不适合你了,他不能好好的跟你过日子了。你也不爱他了,无论他做出什么事情,你怎么恨他。那么你都要理智的考虑想这些事情用正确的办法去解决这个事情,不要用这极端的手段。拿刀砍你的丈夫。一旦你失手了,把丈夫卡坏了,甚至于砍死了,那么你将是终身在。法律的尊严下,你会蹲法院的,甚至你会蹲一辈子。法院监狱的

混混也是为了求生存,这是他们的根本目的,他们吃这口饭。当然也有很多业余混混是看了古惑仔求刺激。所有人都怕砍。当然逼到生死决路,就不怕了。这个问题是分很多情况来分析的。做人留一线,日后好相见。

老婆砍了老公两刀没造成实际伤害不会坐牢,这种问题如果老公没有报警,就属于家庭纠纷,必须要给老公道歉。

如果老公已报警,警察会根据情况做出相关处理,只要你和老公道歉获得原谅,念在初犯一般不会判刑,可能会训斥或者警告你。

四川女子遭丈夫持刀砍伤,结婚十二年矛盾不断,婚姻给女人带来的主要是痛苦和劳累。其实看着网上这么多人的婚姻,我觉得我对于婚姻是恐惧的,我是很害怕自己的后半辈子和一个男人的一家子一起过的,我觉得现在的人的心里面都是有一点偏激的,所以我是不怎么想结婚的,而且我自己是清楚自己受到了小说的荼毒,所以我就想要和那种长得帅、身材好,身高180的男生在一起,但是我知道这是不太容易实现的。所以我还不如自己一个人生活呢,因为自己一个人生活想怎么过就怎么过,而且我觉得结了婚以后就隔不了多久就要生孩子,然后自己就感觉被孩子锁住了,剩下的生活就是围绕着柴米油盐,我是非常不喜欢这样的生活的。

而且,如果你选择的对象是一个不怎么样的男生,那么他可能不会怎么做家务,家里面的脏活累活就会成为你的,然后你就可能会变成一个黄脸婆,我是不喜欢自己变成这样的,我觉得这样的人生很悲哀,而且当你有了孩子以后,当他们去读书的时候,你就必须早早的起来给他们做早饭,送他们上下学,我觉得偶尔这样还不错,如果经常这样的话,我自己也是会厌倦的。

还有就是这名四川女子为什么会被她的老公砍呢?是因为她的老公怀疑她出轨了,因为在他的家里有一个修水管的男人,所以这个男人就在不了解事情的情况下,拿刀砍伤了他的妻子,我真的觉得很恐怖,结婚了12年,竟然都不相信对方,这样的婚姻有必要维持吗?

还有就是,现在的社会上有很多丈夫伤害妻子的新闻,所以我是真的不敢结婚的,太可怕了!当然这个世界上还是有真爱的,但是我现在还没有遇到我的真爱,希望大家能够遇见对的对方吧!

要看具体的防卫时机和程度。有人进你家绑架你,只要他还没开始进行绑架,没有杀抢JY等恶行,你作为户主,你的防卫程度就不能危及凶徒的生命,否则就不属于正当防卫。一旦防卫的时机和程度不对,反而是你户主难脱故意伤害等罪名。

还有一个,你说的拿刀砍对方,刀是什么刀,是不是管制刀具,这个要注意。如果你这个自卫者随身携带并使用自卫器械,视情况会认为你主观上有伤害对方恶意。

我们国家司法机关对于正当防卫非常非常严格,你尽量不要以身试法,遇到危险威胁,及时报警求助,防卫自身千万要注意时机和程度,不要超过了必要。

西方海洋法系国家地区多有“城堡原则”,也就是说房屋居住者有权使用致命武器保护在住所中居住的人。因使用致命武器导致入侵者死亡不需承担法律责任。我国古代也有“夜无故入人家,主家登时杀死者,勿论”的条款。但在我国当代,虽有刑法第20条第3款的“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qj、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自卫时杀伤免责的“特殊防卫权”,但如果凶徒为了杀人、抢劫、qj、绑架侵入住宅,户主却不能对他有所杀伤,否则也难脱“故意伤害”以至“故意杀人”的罪名。因为在我们的司法实践中,对于为入室qj、抢劫等而侵入他人住宅的行为,“侵入私宅”只算暴力犯罪预备而非实践,所以户主就只可以针对其非法侵入住宅的实行行为进行正当防卫,不能对不法侵害人的qj、抢劫等预备行为实施防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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