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时间永远分叉,通向无数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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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永远分叉,通向无数的未来

1那时候我喜欢的是黄昏,荒郊和忧伤,而如今则向往清晨,市区和宁静。——博尔赫斯《布宜诺斯艾利斯激情》。

2时间永远分叉,通向无数的未来。——博尔赫斯。

3命运之神没有怜悯之心,上帝的长夜没有尽期。你的肉体只是时光,不停流逝的时光。你只不过是每一个,孤独的瞬息。——博尔赫斯。

4生活是苦难的,我又划着我的断桨出发了。——博尔赫斯。

5我用什么才能留住你,我给你瘦落的街道、绝望的黄昏、荒郊的月亮。我给你一个久久地望着孤月的人的悲哀。我给你一个从未有过信仰的人的忠诚。——博尔赫斯。

6黑夜里的你,拥有看不见的世界,和清晰的自己。——博尔赫斯。

7我从不谈论什么背叛和原谅,遗忘是唯一的背叛和原谅。——博尔赫斯。

8人死了,就像水消失在水中。——博尔赫斯《另一次死士》。

9你是上帝展示在我失明的眼睛前的音乐、天驾、宫殿、江河、天使、深沉的玫瑰,隐秘而没有穷期。——博尔赫斯。

10所有的人都从生活中得到了一切,但是大多数人自己却不知道。——博尔赫斯《翁德尔》。

11我们生命中的每位过客都是独一无二的,他们会留下自己的一些印记,也会带走我们的部分气息。有人会带走很多,也有人什么也不留下。这怜好证明,两个灵魂不会偶然相遇。——博尔赫斯。

12自由意志是一种幻觉,但却是一种必须的幻觉。——博尔赫斯。

13失眠是知道别人独睡自已不该独醒,是渴望进入梦境而又不能成眠,是对活着和还将继续活下去的恐惧,是懵懵懂懂熬到天明。——博尔赫斯。

14失眠是知道别人独睡自已不该独醒,是渴望进入梦境而又不能成眠,是对活着和还将继续活下去的恐惧,是懵懵懂懂熬到天明。——博尔赫斯。

15在那做梦的人的梦中,被梦见的人醒了。——博尔赫斯。

16我应该相信还有别的,其实都不可信,只有你实实在在。你是我的不幸,和我的大幸,纯真而无穷无尽。——博尔赫斯《夜晚的故事》。

17愿你所有的日子,都比不上明天的光辉。——博尔赫斯。

没有结婚。

钟立风把音乐看作是他生活的全部,把所有的时间都投入到音乐中,没有时间谈恋爱,所以钟立风没有结婚。

钟立风,中国内地男歌手。校园经典名曲《再见了,最爱的人》原作者,新民谣代表人物,中国最具文艺气质的民谣歌手,博尔赫斯乐队主唱,写作者。

博尔赫斯笔下极致凉薄的浪漫

没有比思考更复杂的享受了因此我们乐此不倦

今晚的宇宙具有遗忘的浩渺和狂热的精确,我徒劳地期待,入梦之前的象征和分崩离析,酒渣色的云使天空显得粗俗,为我紧闭的眼帘带来黎明。―-《失眠》

我给你一个从未有过信仰的人的忠诚。―-《我用什么才能留住你》

命运之神没有怜悯之心,上帝的长夜没有尽期,你的肉体只是时光,不停流逝的时光,你不过是每一个孤独的瞬息。――《你不是别人》

过度的希望,自然而然地产生了极度的失望。--《巴别图书馆》

我给你关于你生命的诠释,关于你自己的理论,你的真实而惊人的存在。我给你我的寂寞、我的黑暗、我心的饥渴;我试图用困惑、危险、失败来打动你。-《我用什么才能留住你》

我给你,早在你出生前多年的一个傍晚看到的一朵黄玫瑰的记忆。―-《我用什么才能留住你》

世界会变,但是我始终如一,我带着悲哀的自负想道。--《阿莱夫》

多年来我弄懂了一个道理,那就是世界上任何事物都可能成为地狱的萌芽;一张脸、一句话、一个罗盘、一幅香烟广告,如果不能忘掉,就可能使人发狂。-《德意志安魂曲》

拂晓时我仿佛听见一阵喧嚣,那是离去的人群;他们曾经爱我,又忘了我;空间、时间和博尔赫斯已把我抛弃。-《界限》

没有比思考更复杂的享受了,因此我们乐此不倦。--《永生》

日落总是令人不安,无论它是绚丽抑或是贫乏,但尚且更令人不安的,是最后那绝望的闪耀。它使原野生锈,此刻地平线上再也留不下,斜阳的喧嚣与自负。-《余晖》

在那做梦人的梦中,被梦见的人醒了。――《虚构集》

我们生命中的每位过客都是独一无二的。他们会留下自己的一些印记,也会带走我们的部分气息。有人会带走很多,也有人什么也不留下。这恰好证明,

两个灵魂不会偶然相遇。―-《朋友之树》

7、豪尔赫·路易斯·博尔赫斯

        终于要写到博尔赫斯了,说实话,我有些害怕写博尔赫斯,害怕的原因是有些东西我自己还没想清楚。博尔赫斯现在名气太大,但凡稍有点文学常识的人,就没有不知道博尔赫斯的,尽管我相信他们博尔赫斯的作品不会读的太多,读了也不甚了了。但那是博尔赫斯啊,别说普罗大众,连那些得过诺贝尔文学奖的作家们,都对博尔赫斯推崇备至,从聂鲁达到帕斯,从马尔克斯到略萨,拉丁美洲的作家们无一不对博尔赫斯赞赏有加。略萨在纪念博尔赫斯的讲话中说:

        “我们这些用西班牙语从事写作的人们欠博尔赫斯的债是巨大的”。

        马尔克斯在回忆中说:“博尔赫斯是在西班牙语方面取得的艺术成就最高的作家,他们不能把他排除在每年预测的候选人名单之外。不幸的是,最后的结果并不取决于候选人本身的权利,也不取决于上帝的裁决,而是取决于瑞典科学院院士们的不可探知的意志。”

        博尔赫斯成为了文学的政治正确。一个更被世界文坛广泛接受的说法是,博尔赫斯是作家们的作家。

        如今,阿根廷首都布宜诺斯艾利斯,博尔赫斯小时候成长的那条街道已被命名为博尔赫斯大街,世界各地的很多游客到布宜诺斯艾利斯,都会慕名去博尔赫斯曾长期担任馆长的阿根廷国家图书馆去看看,这个老年双目失明的大师,坐拥在书城里的形象太醒目。:"命运赐予我80万册书,由我掌管,同时却又给了我黑暗。"

        有人说博尔赫斯的小说几乎没有情节没有故事,也没有人物,我认为不对,博尔赫斯小说的主角永远只有一个,那就是思想,或说哲理,他小说中的人物也好,故事也好,情节也好,都是为塑造这“主角”设置的,在创作方法上,博尔赫斯是观念先行,或者说主角先行,先酝酿一个思想(主角),然后再去给“他”寻找合适的时空和故事,安排人物和情节,所以在博尔赫斯的小说里,主题的哲理性是饱满的,但人物是单薄的,几乎没有感情和个性,故事是简单的,而情节又往往是有戏剧性的,不如此他就没有办法让他的“主角”在最后的一霎登场。哲学家在阐述自己的思想时,用的是明晰的、不容易产生歧义的语言,引用的论据和定义是合乎逻辑的、普遍被认可的观点,以让自己的推论更有说服力。到了博尔赫斯这里,思想不是他要表达清晰的东西,而是他要塑造的角色,他用文学的语言,不断重复的词和句,海浪一样,一层层地往前涌动,所用的材料是混沌的、似是而非的、甚至互相矛盾的,在象征的后面隐藏着象征,隐喻的背后有更多的隐喻,这样把他的小说构筑成一个时空交错的巨大的迷宫。一个纸牌屋,塔罗牌搭建的纸牌屋。读他的小说,既是文字上的享受也是智力上的考验,博尔赫斯的魅力就在于此,一个永远无法看清和读透的作家。

      《交叉小径的花园》道路纵横,每一个交叉点是终点又是起点,你看不到来时的道路也看不清未来的方向,德国间谍俞琛在这里陷入了历史的也是现实的困境,他迷失在阿尔贝向他展示的巨大的迷宫里,时间和空间以自己的冷酷无情横亘在俞琛面前,强大而不可战胜,俞琛在昏头转向几乎快丧失判断时向阿尔贝扣动扳机,完成了任务,随后被追逐而来的英国间谍马登逮捕,并被绞死。俞琛用自己的生命做代价,只为了换来报纸上的一句话:博学的中国通史蒂芬阿尔贝被一个来历不明的叫俞琛的人所暗杀。德国人看到报纸知道了俞琛的用意,他们派飞机轰炸了一个叫阿尔贝的地方,阿尔贝教授构筑的语言迷宫和交叉小径的花园都是虚无的,俞琛所要的是阿尔贝这个名字本身的象征意义。博尔赫斯在这里完成了一次卡夫卡式的游历,或者说,他用卡夫卡的方式完成了一次《阿来夫》的叙说,那个无所不包又一无所有的阿来夫。

        如果把博尔赫斯和西班牙诗人洛尔加放在一起,他们所呈现的正好是两个极端,洛尔加的诗句清澈透明,充满天真烂漫的欢乐和悲伤。博尔赫斯的诗每一句都密不透风,这种厚重的语言所带来的沉缓的节奏,有缩命般的死亡气息和惴惴不安,布宜诺斯艾利斯图书馆的一角,厚重的门关上以后,那里一定是阴冷的。

        博尔赫斯曾经十几次被提名诺贝尔文学奖,一直没获,现在比较认可的原因是1976年,博尔赫斯去智利,亲自从大独裁者皮诺切特手里,接受了贝尔纳多奥希金斯大十字勋章。他的遗孀马丽亚儿玉回忆,他们临行之前,接到了来自斯德哥尔摩的电话,一位瑞典文学院的代表在电话里提议博尔赫斯不要去,博尔赫斯告诉对方:“嗯,先生,谢谢您的好意,但是您刚刚让我知道了,去智利是我的责任。有两件事,人是不该做的:行贿和受贿。非常感谢您,日安。”

        在博尔赫斯接受皮诺切特的勋章后,瑞典文学院院士阿瑟·伦德克维斯特发表公开声明:这一大十字勋章让博尔赫斯永远失去了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机会。

        现在有人认为,瑞典文学院在处理这一事情时太过草率,一个作家,应该把他的作品和他的政治倾向分开,我同意这个观点,我可以忽略周作人、胡兰成和庞德的政治倾向,只欣赏他们的作品,也可以忽略瓦格纳后面的政治意味,而只享受他的音乐。但我认为,诺贝尔文学奖作为一个世界性的大奖,面对那些剥夺了人们创作自由和阅读自由权利的独裁政府,无论是东方的还是西方的,它都应该说不,都应该维护文学的尊严。

        博尔赫斯为什么会接受一个独裁者的褒奖,和他的小说一样,至今都是个谜。

8、格雷厄姆·格林

        第一次读格林的小说,是好多年前,那时买了一套书,我记得里面有纳博科夫的《洛丽塔》和格林的《布来顿硬糖》,《洛丽塔》读了几页就读不下去,《布来顿硬糖》却津津有味,一口气读完。和美国《教父》式直接生猛的黑帮不同,格林笔下的英国黑帮,有点阴郁有点装逼还有点丧,一如英国那著名的天气,再加上格林有些装逼的文笔,和小说中的人物相得益彰。让人读着,有种病态的眷恋。然后就四处搜寻他的书,找到了六七种,我记得《人性因子》还是在《译林》杂志上的,《寻找一个角色》则是在一套三联书店早年很有名气的文化生活译丛里,薄薄的一本,散文,一如既往地装逼,写在刚果和西非,到处有人请他吃饭,有记者采访,有一堆人接机,还有人向他介绍,怎么去找那些黑人妇女,和她们的丈夫谈好钱,然后把她们带走,我现在还记得他曾特别强调,黑人女性比白人女性更注意自己身体的清洁,也更讲贞洁。哈哈,毁三观啊,我笑了一个晚上。那时我正年少气盛啊,阅读有洁癖,对当时流行的琼瑶席慕蓉嗤之以鼻,却被另一个畅销作家的作品搞得七荤八素。

        格林的小说围绕着黑帮、间谍、政治、婚外情等等唬人的内容,故事紧凑、情节曲折跌宕,符合畅销小说的基本要素,难得的是他的人设相当丰满,对人性的探究颇有毛姆那一套,和一般畅销小说最大的区别是,它的文学性很强,属于那种好看又耐看的东西。还是轻松的好看,不是那种让你锁紧眉头去读的。能做到这点的,恐怕只有菲茨杰拉德和金庸可以媲美,这些都是天生的作家,文学性和娱乐性在他们的笔下,浑然一体。

        这种类型的作家一般都不苦大仇深,背后会有比较传奇的生活背景。格林出生名门世家,牛津大学历史系毕业,干过记者,又曾在英国军情六处和外交部工作,二战时被军情六处派往非洲的塞拉利昂潜伏,代号59200。身为天主教徒,抱守传统的婚姻家庭观念,却又情妇不断,还喜欢四处张扬,其中有一段长达16年的婚外情,他把这段偷情经历写成代表作《恋情的终结》,大卖。格林还有几个多,一是他可能是作品被翻拍成影视作品最多的作家之一。还有一个很了不起,他的粉丝中,可能有最多的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公开宣称受他影响的就有福克纳(1949年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马尔克斯(1982年)、威廉•戈尔丁(1983年)、VS奈保尔(2001年)、JM库切(2003年)、马里奥•略萨(2010年)。

      “虽然把诺贝尔奖授给了我,但也是间接授给了格林,倘若我不曾读过格林,我不可能写出任何东西。”马尔克斯的这段话,都快说到肉麻的地步了,好基友,一辈子啊。

        格雷厄姆·格林还有一项至今未被人打破的记录,那就是从1950年到1991年去世,他21次被提名诺贝尔文学奖,但一无所获。未得奖的原因众说纷纭,来自瑞典文学院的说法也是相当矛盾:

        评委朗科维斯特说:“格林太受大众欢迎了,再说,他也不缺钱。”

        评委拉斯•福塞尔则直言:“未授予格林文学奖是诺贝尔奖历史上的一个重大错误。”

        甚至有八卦狂魔一本正经地说,格林未得诺奖,是因为他睡了评委的老婆,呵呵。

        好吧,一般公认的说法还是格林的小说太畅销了,而瑞典文学院认为自己逼格很高,不可能去眷顾一个流行作家。这就像我们的中国作协每年全国小说评奖,以前不会去留意《故事会》,现在不会去留意《晋江文学网》,虽然有些得奖的作品,还真比不上《故事会》的。

        这个说法,我还是有些怀疑,毕竟1932年,诺奖曾经颁给了英国作家高尔斯华绥,高在他的年代,其作品畅销的程度,一点不亚于格林。格林未能得奖的秘密,大概要等到诺奖50年的保密期过后,才能真正知晓了。

9、弗拉基米尔·纳博科夫

        纳博科夫最有名的小说是《洛丽塔》,港台在翻译这部小说改编的**时,取了一个神名:《一树梨花压海棠》,天才而恶趣。前面说过,这本书我最初只读了几页,过段时间,断断续续把它读完,说实话还是不喜欢,情绪拧巴,文笔拖沓又卖弄,盛名之下其实难副。从那之后,对纳博科夫没什么好感。

        再发现他是读到他的另一本小说《黑暗中的笑声》,薄薄的一册,在他的长篇小说里,应该是篇幅最短的一本,却足以奠定他大师的地位。

        “从前,在德国柏林,有一个名叫欧比纳斯的男子。他阔绰,受人尊敬,过得挺幸福。有一天,他抛弃自己的妻子,找了一个年轻的情妇。他爱那女郎,女郎却不爱他。于是,他的一生就这样给毁掉了。”

        小说一开始,纳博科夫就颇有些自负地把故事告诉读者,这也是他的一贯风格,他的每部小说,作者都像一个技艺精湛的工匠那样在小说中穿梭,一边卖弄一边炫技,仿佛领着你说,看看,快看,看我这样写着多棒!有时可真让人讨厌,但又没办法,谁让他确实技艺高超呢。到了晚年的《阿达》,自信心几乎和他那张著名的“臭嘴”一样爆棚,自说自话,睥睨一切,几乎就要上天,哈哈。

        回到《黑暗中的笑声》。小说的前半部分很平淡,他用浅白的笔调,讲了一个廉价的三角故事,阔绰的艺术评论家欧比纳斯,厌倦了平淡的家庭生活,爱上一位**院引座员玛戈,玛戈有一个**明星梦,她利用欧比纳斯的金钱和地位演上了女二号,在庆祝的轰趴上偶遇以前的恋人、贫困潦倒的画家雷克斯。不得不佩服纳博科夫的神笔,他总能如一位线描大师,寥寥数笔,就把少女最性感的部分勾勒出来,仿佛闻得到她的肉香,这个有点*荡有点邪恶的少女就是又一个洛丽塔。为了玛戈,欧比纳斯终于抛妻弃女,小说从欧比纳斯的女儿去世开始加快了节奏,紧迫得让人有些透不过气,在家里和三人的旅行途中,玛戈和雷克斯不断地偷情和捉弄欧比纳斯,图谋他的钱财,最后骗局被发现,欧比纳斯提枪想打死玛戈,在她的花言巧语下又软下心来,选择相信她。他们扔下雷克斯驾车上路,结果出了车祸,欧比纳斯双目失明,小说最高潮也最邪恶的部分来了,玛戈骗欧比纳斯雷克斯已回美国,她找了一个山间别墅照料欧比纳斯。其实雷克斯就和他们在一起,俩人在欧比纳斯面前搂搂抱抱,雷克斯故意光着身子在欧比纳斯眼皮底下晃荡,并不时装成玛戈撩拨和挑逗他,而欧比纳斯,却睁着一双盲眼,一脸幸福地笑着,人性之恶到了极点。

        在小说中,纳博科夫大量地使用**旁白、画外音和推拉镜头的手法,形成了“间离”和反讽的效果。黑暗和笑声都是隐喻,这甚至也可以算是一部成长小说,黑暗在小说里一点点成长,欧比纳斯看上玛戈,玛戈明明是个曾经为金钱不断出卖自己肉体的少女,但在他眼里,却是纯洁无比,他的眼睛选择性失明,黑暗降临。自己七岁的女儿患肺炎去世,因为玛戈的反对,他甚至没有去参加她的葬礼,他的良心瞎了,黑暗降临。出了车祸,黑暗像一堵高墙纹丝不动地矗立在他的眼前,黑暗降临。最后在搏斗中,他死在玛戈的枪下,黑暗降临。黑暗就这样一点点增长,直抵永恒的死亡,人在黑暗中沉沦的时候,魔鬼就发出了笑声。

        纳博科夫自视甚高,他说:“我从未受特别的什么人影响,无论是活着的还是死去的……我是大西洋上空的羽毛,我的天空湛蓝明亮,远离狭窄的鸽子洞和那些土鸽子。”斜眼看,你们一堆土鳖,哼哼。

        他在访谈中嘲笑过康拉德、海明威、艾略特、福克纳、庞德、托马斯曼、帕斯捷尔纳克等众多作家。他说海明威是不可救药的幼稚,福克纳是玉米棒编年史,最最恶毒的是他曾经说过“至少新闻记者们所说的伟大著作,在我看来是荒唐的东西,如同一个被施了催眠术的人和椅子做爱。”这种臭嘴,打死都不冤枉吧?

        诺贝尔文学奖没有考虑颁给纳博科夫,是因为他们有个什么都能往里装的“创作出具有理想倾向的最佳作品”,看谁不顺眼,就拿它一试。

        对纳博科夫来说,人性永远都是丑恶的,如同《微暗的火》,迟早都有熄灭的一天。

一直以来都对有才情、有气质的女子有种特殊的情怀,可能是她们满足了我对自己所有的幻想,她们大抵就是我心目中最渴望的模样。所以,我喜欢林徽因,喜欢她在任何时候展现出来的优雅。喜欢张爱玲,喜欢她在多么艰难的情况下赋予生活的强大。她们的气质就是她们灵魂的模样。

时常会听到这样一句话“ 你如今的气质里,藏着你走过的路,读过的书,和爱过的人” 。是的,气质不同于美貌,在我看来二者最本质的区别就是美貌是与生俱来的,而气质却是后天培养的,美貌是老天的馈赠,气质是你用你内在的涵养和睿智,在岁月的沉淀下逐渐打磨的外貌,这样看来气质更显珍贵。

         若有诗书藏于心,岁月从不败美人

在这个容貌说改变就能改变的时代,美丽的女子并不少见,但美丽而有气质的人却不常见。在我心中,董卿应该算是一个有才情,有气质的女子,从她身上既能看见林徽因的优雅,又能看见张爱玲的强大,我想这大概就是一个女子最好的模样。

 说到董卿,我们大多数人并不陌生,自从2005年的春晚她走进了人们的视线中,在十几年春晚的主持中,给我们的印象一直都是优雅大方,有着扎实的台词功底,在不快不慢的语速中,总能给人一种力量,面对主持中的突发情况,也总能泰然自若的处理。可以说,站在舞台上,她的一颦一笑,一举手一投足,像一联诗,像一副画,起承转合间,写进多年舞台上岁月的沉淀。从此,我便认识了这个女子。

 真正的被她的气质和才华所吸引,应该是今年的两个电视节目,《中国诗词大会》和《朗读者》,通过这两个节目,让我又一次的认识了这个女子,将优雅大方与气质才情完美的融合于一身的女子。现在还记得,在《中国诗词大会》第八场,百人团中有一位选手的父亲是盲人,但从小父亲就通过朗诵的方式教他读诗,直到现在父亲还一直通过盲文阅读。董卿有感而发,随口便念出了阿根廷著名作家博尔赫斯一首非常著名的诗:

 上天给了我浩瀚的书海

 和看不见的眼睛

 即便如此

 我依然暗暗设想

天堂应该是图书馆的模样。

当董卿念完这首诗的时候,整个舞台响起了阵阵掌声,我想这掌声里包含的不仅是对她才情的钦佩,更是对她饱读诗书的赞美。

诗词大会的选手王若兮这样评价她 “所谓美人者,以花为貌,以鸟为声,以月为神,以柳为态,以玉为骨,以冰雪为肤,以秋水为姿,以诗词为心,吾无间然也。”

太多时候,我们认为别人的信手拈来,文思泉涌,其实都不过是知识储备量的表现;我们看见别人在舞台上闪烁的光芒,却不知道是多少次在角落里默默的付出。

 《朗读者》也是我很喜欢的节目,无声的文字,有声的倾诉,用最平实的情感,读出文字背后的价值和力量。每一期都有一个主题词,作为节目的主持人,我们看见的不仅是主持人的能力,更是文化人的魅力。她的表达,她的睿智和涵养,也得到很多人的喜爱。这样的气质和才华,大概就是最好的诠释了“腹有诗书气自华”吧,喜欢董卿便是这样。

朗读者第一期的主题词是“遇见”,董卿的开场词更是给了“遇见”最全面的阐释,她说“古往今来,有太多的文字都在描写着各种各样的遇见。‘ 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这是撩动心弦的遇见;‘幸会,今晚你好吗?’这是罗马假日里安妮公主糊里糊涂的遇见;遇到你之前我没有想过结婚,遇见你之后,我结婚没有想过和别的人,这是钱钟书和杨绛之间决定一生的遇见” 。这是这样的开场白,给了我们心灵的震感和感动,也给了“遇见”最好的诠释。许多人都说朗读者的每场开场白都可以做为开场的典范,作文的范文来仔细研读,这足以看出董卿精湛的语言艺术,深厚的文化底蕴。都说“文化能影响人的心灵和气质”,但董卿恰恰相反,她是用心灵和气质影响着文化,将文化灿烂的光辉更好的传承下来。

 在董卿的许多访谈节目中,都可以看到她对读书的热爱,我想这么有才情的女子,一定也是个饱读诗书的人。她说“读书已经成为了她生活的一部分,每天一小时读书是她不变的生活规律”。

 我们总是羡慕别人的才华,却不愿付出同等的努力,我们总在抱怨没有时间读书,细想想我们真的忙吗?有时候就是太多的借口阻碍了我们前进的步伐。

“读书让人思索,让人沉静下来,享受灵魂深处的愉悦。 ”这是董卿说读书带给她的东西,我相信,众多的书籍塑造了更完美的她,也是读书发掘了她许多未知的美,经过多年的积累和沉淀,便是她在舞台上的才情和气质的展现,也可以说这就是她灵魂的模样。

三毛说过“ 读书多了,容颜自然改变,在气质里,在谈吐上”,在胸襟的无涯,当然也能显露在文字和生活中。 每当读到三毛的这段文字,便会想起董卿,也没有比她再合适这段文字的人了。

你的气质,一定会藏着你读过的书,走过的路,我不知道歌词里董**是什么样子的,但是董卿一定是一个有故事的女同学。

         因为你的气质就是你灵魂的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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