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主动要求房产证上加女方名字,这是男方追求女方的一种方式。在男权社会中,男人主导着社会上的一切。虽然说是男女平等,但女人在诸多事情上还是处于被动地位。做为男人爱一个人,就应该放开思想,为所爱的人创造更多的安全感。心诚则金石为开,房产证添加二人名字,即使是只添上女方自己的又有何仿。中国的传统婚姻,都是男主外,女主内。男人在外面挣钱,女人主持家务。男人挣的钱全数交给女人,又何必在乎房产证的名字。人生能轰轰烈烈的爱一场,今生又何必别有所求!
对于这个问题,我身边就有很多例子。男方家贷款买的房子,坚持不写女方的名字,但是又要求女方一起还贷款。首先,房子在中国人的思想中是一个归宿,是一种做为的安全感的存在。男方选择和这个女生结婚,就应该给对方这种安全感,房产证上坚持不写女生的名字,无非是给自己留一条后路,怕有朝一日过不下去了,女方会来分割自己的财产。其次,既然会结婚,那么结婚以后的财产就是共同财产,那么不论是男方自己还贷款还是两个人一起还都是用共同财产去还。我觉得十分不公平,既然男方选择不加女方的名字,那么女方就没有义务去帮男方还这个贷款。
很多男生在提起这个问题的时候都义愤填膺的说,你既然爱我选择嫁给我为什么不能帮我分担一些,可是话又说回来了,你既然如此爱那个女生,为什么连一个承诺都不敢给她?很多女生希望在房产证上加上自己的名字,就是寻求一种安全感,在心里会觉得这是属于我自己的家,而不是寄人篱下,不会在吵架的时候被轰出家门。
还有一些男生说,你不用帮我还贷款,我自己承担。可是我之前说过了,既然结婚了那么你婚后挣得钱就应该属于两个人,在某种方面讲你就是在无形之中让女生跟你一起承担了这个债务。女生结婚以后,要操持家务,生孩子带孩子,甚至还要出去工作挣钱,面对日益衰老的容颜和日益松弛的皮肤,还要担心丈夫会出轨,难道不比男生辛苦吗?这一切的一切都不足以让男生给女生一个一生的承诺吗?
属于婚前财产,归男方私人所有,根据我国民法典,新婚姻法和新继承法的相关条例规定,婚前财产,继承财产和受赠与财产,均为所得人的私人财产,不属于夫妻持续期间的共同财产范畴。关于办理产权证的前后问题,这里可视为付房款时收款凭证为最原始最早的直接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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