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法利夫人》简析|介绍|赏析|鉴赏

《包法利夫人》简析|介绍|赏析|鉴赏,第1张

《包法利夫人》外国文学作品简析

作者:[法]福楼拜

类型: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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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楼拜

本书成书于1857年。作者居斯塔夫·福楼拜(1821—1880)是19世纪法国著名小说家,《包法利夫人》是其第一部长篇小说。作者用了将近5年的时间推敲每一个字句,写成了这部被人认为是完美无缺的小说。小说原稿不分章,直到付印前夕,为了便于阅读,作者才作了分章安排。小说发表后,立即轰动了法国文坛。但是这部作品很快受到了当局的指控,罪名是败坏道德,诽谤宗教。公诉状要求减轻发行人和印刷者的处分,但却要求对“主犯”福楼拜进行“从严惩办”。幸赖律师塞赖的声望和辩护,福楼拜才免于处分。在今天,《包法利夫人》划时代的地位已经十分确定。

由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李健吾翻译的《包法利夫人》是较好的译本。

内容精要

1837年的一个夜晚,富裕的田庄主人卢欧老爹摔伤了腿,查理·包法利医生到乡间去急诊,卢欧老爹的女儿爱玛长得十分秀丽,包法利医生不由心生爱慕,此后便不时去看她。包法利的妻子对包法利管束甚严,知道此事以后醋性大发,但不久便去世了。包法利随即向爱玛求婚。这时的卢欧老爹已濒于破产,只得把女儿嫁给不要嫁妆的包法利医生。

婚后的爱玛对婚姻生活大失所望。她原是在修道院里接受的教育,因不满修道院枯燥、阴暗的生活,偷读了不少描写浪漫爱情的作品,并时常憧憬富于 性的爱情生活。谈吐平板、见解庸俗、毫无雄心的包法利打破了爱玛的爱情幻想,使她处于极度的苦闷之中。9月末的一天,附近有个侯爵邀请包法利夫妇参加舞会。舞会的奢华和放纵让她着迷,她一直跳到凌晨才恋恋不舍地回到家里。舞会上的情形在爱玛心中久久挥之不去,她时常以回忆这次舞会作为消遣,但也就更加不能容忍百无聊赖的生活了。她的脾气日益乖戾任性,抱怨当地气候不好,一个劲地催促丈夫搬家。

包法利终于从道特搬到了永镇。爱玛遇到了一个叫赖昂的青年实习生,两人一见如故,谈了不少有共同兴趣的话题。此后,他们经常见面,逐渐熟识起来。赖昂对爱玛表露了好感,但因为年轻而行动不免畏缩。爱玛也不敢有越轨行为。为解除心中恼闷,爱玛开始关心家务,并按时上教堂忏悔,但反应迟钝的神甫令她的心情更加烦躁。而赖昂为了摆脱痛苦,便离开永镇到巴黎求学去了。

时光荏苒,生活愈加沉闷。一天,附近庄园的一个地主罗道耳弗来包法利家看病,觉得爱玛长得标致,又发现包法利很蠢,便想勾引爱玛。恰好永镇举办农展会,罗道耳弗便带着爱玛去参加。两人在会上谈情说爱,罗道尔弗用一番花言巧语很快俘获了爱玛的心。深谙风月之道的罗道耳弗过了6个星期以后又才露面。果然,爱玛顺从地成了他的情妇。两人频频幽会,爱玛的感情已经狂热,要罗道耳弗带她私奔。然而,罗道耳弗不过是一个逢场作戏的人,他已厌倦了爱玛的身体,决定去卢昂另找一个情妇,他给爱玛留下了一封信后便不辞而别。爱玛遭此打击大病了一场,病好后,她想痛改前非,开始重新生活。

《包法利夫人》**剧照

包法利为了让爱玛散心,带她到卢昂去看戏,凑巧在剧场遇上赖昂。分别了3年的赖昂已经十分老练,他决心不放过这次良机,两人终圆旧梦。回到永镇后,为了同赖昂相会,爱玛以学钢琴为名,每星期都去卢昂一次,沉湎于*乐之中。为此,她从服装商人勒内那里赊购了大量服饰,债务越积越多。狡猾的勒内有一天发现了爱玛的秘密,上门逼债,要她用房产清偿,爱玛不得已只好同意。但卖房子的钱也很快就用光了,她不断借债,不断典卖,把家产挥霍一空。勒内上门逼债未果,就告到法院,把包法利家的东西全部扣留起来。

陷入困境的爱玛向赖昂求助,但赖昂却用谎言稳住她,然后躲得无影无踪。她想到了罗道耳弗,以为他念及旧情可能会帮她一把。二人见面重叙旧情,但当爱玛提出要借3000法郎的时候,跪拜在她膝下的罗道尔弗却冷冷地站了起来,很镇静地告诉她说没有钱。从罗道耳弗家出来的爱玛,觉得天旋地转,万念俱灰。她一路跑到药剂师的家里,打开储藏室,抓了一把砒霜便吞了下去。

爱玛在痛苦的挣扎中离开了世界。包法利非常伤心,为清偿债务,他变卖了全部家产。在经历过多的打击之后,这个可怜的老实人也去世了。

知名篇章

以下选自上卷第9章。爱玛参加舞会回来以后,对巴黎浪漫生活充满向往和幻想。这是理解爱玛性格的关键片断。

她买了一张巴黎地图,手指指指点点,游览纸上的京城。她走到大街,逗留在每个角落、街与街之间、表示房屋的白方块前面。最后,她看累了,闭住眼睛,又见煤气灯在黑地随风摇曳,马车的车凳哗啦一声,在剧场廊前放下。

她订了一份妇女刊物《花篮》,又订了一份《沙龙仙女》。她一字不遗,读完赛马、晚会和初次公演的全部报道,关怀一个女歌唱家的初次献唱、一家店铺开张。她知道时装新样式、上等裁缝的地址、树林和歌剧院的日程。她研究欧仁·苏的小说关于家具的描绘;她读巴尔扎克和乔治·桑的小说,寻找想像的愉快,满足本人的渴望。甚至于用饭,她也带了书看,同时查理一边吃饭,一边同她谈话。她一读书;总要想到子爵。她虚构了一些他和小说人物的关系。但是以他为中心的圆圈逐渐扩大,他有的这种圆光也离开他的脸,到更远的地方,照亮别的梦想。

所以在爱玛看来,巴黎比大洋还大,一片绯红氛围,光芒四射。芸芸众生,动乱无常,不过物以类聚,景因情异,还是可以区别开的。爱玛在这方面,仅仅看到两三种,便以为代表人类全部活动,其实尽有不同,只是都让这两三种形象遮住罢了。一种是外交家社会:客厅四面全是镜子,椭圆桌面蒙一条金丝天鹅绒桌毯,人在周围,穿了后摆长长的袍子,踩着闪亮的花地板,这里有重大的秘密,有用微笑来掩饰的忧灼。其次是公爵夫人社会,面色苍白,四点钟起床:妇女们、可怜的天使!裙子的下摆镶一道英吉利花边;男子们,外表平平,有才而不为人知,追寻欢乐,马跑死了也不在乎,夏天到巴登避暑,临了,四十岁左右,娶一位女继承人拉倒。最后是饭馆房间:一群文人和女演员,五颜六色,过了半夜来用饭,烛光辉映,纵声狂笑……

(选自《包法利夫人》,李健吾译,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

妙语佳句

她睁大一双绝望的眼睛,观看她的生活的寂寞,她像沉了船的水手一样,在雾蒙蒙的天边,遥遥寻找白帆的踪影。

人类语言就像一只破锅,我们敲敲打打,希望音响铿锵,感动星宿,实际只有狗熊闻声起舞而已。

她的脸色仿佛天空,一阵风刮走了乌云。黑压压的忧郁思想,似乎走出她的蓝眼睛,整个脸熠熠闪光。

阅读指导

《包法利夫人》的副题是“外省风俗”,暗示出作品广泛的概括意义。小说描写了爱玛悲剧性的一生,并以独特的现实主义手法揭示了爱玛的悲剧是由社会造成的。修道院违背常情的宗教生活和浪漫主义文学作品戕害了爱玛稚弱的心灵,使她对爱情生活充满虚妄的遐想,这正是她后来堕落的种子和温床。待她走出社会以后,单调沉闷的外省环境和缺乏精神生活的家庭不能满足她的感情要求,而 享乐的社会风气进一步腐蚀了她的心灵,并终于在罗道耳弗的引诱下走上了堕落的道路。爱玛是被无法偿还的巨大债务和一次次的爱情幻灭引向灭亡的,小说通过爱玛的悲剧控诉了资本主义社会金钱关系的罪恶,又有力地揭露了资本主义社会精神生活的空虚,因而爱玛的悲剧带有极大的普遍性。

在艺术上,《包法利夫人》是福楼拜独特艺术风格的充分表现。小说成功地塑造了几个典型,但与巴尔扎克注重性格特点的刻画所不同的是,福楼拜更注重精神气质的描绘。爱玛的耽于幻想,包法利的浑浑噩噩,郝麦的讲求实际,都是从人物的精神状态和特点去表现的。这种精神气质是环境的产物。因此,福楼拜刻画的仍然是典型环境中的典型人物,但这种人物和巴尔扎克的人物已经不同。在描写环境方面,福楼拜也不像巴尔扎克那样独立成章,大段描写,而是将环境描写融合到情节的叙述中,与人物塑造有机地结合起来。福楼拜的这种手法较之前人无疑更为高明。在遣词造句上,福楼拜是一个大师,小说中的名句不胜枚举。另外,在叙述角度和小说结构上,福楼拜都有很大的创新成就。这种种特点使福楼拜成为一个近乎完美的小说家,并使他成为现代小说的先驱。

阅读建议

反复阅读小说中关于农展会的那部分描写,学习福楼拜在几个层面上来回切换的叙述手法。包法利夫人服毒自杀的描写是世界文学史上的名篇,据说福楼拜在写作这一部分时自己竟也有中毒的感觉,读者可以注意欣赏。

法国街头雕塑

科学家达尔文的小故事篇一

“范妮,正如全世界都知道的,是什罗普郡以及伯明翰最漂亮、最丰满和迷人的人物……”1828年12月24日,19岁的达尔文在给表哥福克斯的信中,如此介绍他的初恋对象。范妮是达尔文的姐姐们的闺蜜,伍德豪斯乡绅欧文的二女儿。大女儿萨拉同样吸引人,“伍德豪斯的欧文,我爱慕的偶像”,在给福克斯的另一封信中,达尔文写道。但萨拉大达尔文5岁,而范妮只大达尔文1岁,而且热情奔放,两人无疑更能找到共同语言。

 达尔文是在1827年的秋天认识欧文姐妹的。当时他从爱丁堡医学院退学,预备第二年年初去剑桥大学上学,中间有几个月的空闲,正好以他钟爱的狩猎活动来打发。欧文拥有一大片充满猎物的林地,吸引着达尔文频繁拜访。范妮也是达尔文的猎物,或者达尔文反过来才是范妮的猎物,我们很难确定究竟是谁在猎捕谁。两人经常一起骑马到森林中打猎,由达尔文手把手教范妮开枪。在简・奥斯汀的时代,如此开放的年轻女子难得一见,激发出了达尔文一生中的激情。

 在达尔文离家上学时,两人也互寄情书。达尔文写给范妮的信已一封不存,很可能在范妮嫁人时销毁了。范妮给达尔文的信还有16封存世,其中有几封要求达尔文阅后烧毁,但达尔文却一直把它们珍藏着。在信中,达尔文被称为“御夫”,范妮则自称“女仆”。在1828年和1829年的暑假,达尔文又多次拜访欧文家。在剑桥,受表哥的影响,达尔文迷上了采集甲虫标本。达尔文和范妮的林中幽会便多了一项活动:两人并排趴在地上,寻找甲虫。

 但是到1829年秋季,激情开始消失。好几个月的时间,达尔文都没有收到范妮的来信。那年的圣诞节,达尔文留在剑桥采集甲虫,没有去拜访范妮。1830年1月,范妮终于来了一封长信,抱怨达尔文对甲虫的兴趣超过了一切,只有等她抓到奇异的甲虫才会吸引达尔文的到访,并暗示有其他更合适的人在向她求婚。达尔文对此的反应是全身心地投入了甲虫采集――那是他的科学初恋,比男女之情更为牢靠。

 1830年秋天,达尔文回家时,收到范妮一封短信,她的父亲希望能和他谈谈。达尔文忐忑不安地去了,原来欧文乡绅是要当面通知他,范妮即将与一名牧师订婚。就在达尔文待在剑桥抓甲虫的时候,这名牧师开始追求范妮。

 这个婚约并没有持续多久,1831年9月牧师解除了婚约。此时达尔文已经从剑桥毕业,正准备随贝格尔号环球考察。范妮重新燃起了激情,送给达尔文一个荷包作为“黑森林女仆的纪念”,接连给达尔文写了4封信。“我亲爱的查尔斯,我无法想象我们将长达3年无法见面……”她写道,“从我们作为‘女仆’和‘御夫’在一起的时候起,我们共度了许多快乐时光,它们不会被遗忘――它们也不会结束!”

 带着希望,达尔文在1831年12月27日乘贝格尔号扬帆起航。第二年4月5日,贝格尔号抵达里约热内卢,收到了第一批英国来信。达尔文的姐姐在信中告诉达尔文,范妮在年初与一名富裕的政客毕度尔普订婚,并在3月份结婚。达尔文的心碎了,哭喊着“我最亲爱的范妮”。“如果范妮此时不是毕度尔普太太,”达尔文在给姐姐的回信中说,“我会说着可怜的亲爱的范妮直到睡着。”达尔文的姐姐后来写信告诉他,范妮的婚姻生活非常悲惨,她的丈夫是一个极其自私的怪人,范妮曾经轻佻地向她们打听达尔文的情况,并说“我根本忘不了我们过去御夫和女仆的日子”。

 但是一切已经太迟。此后达尔文的激情只属于科学研究。1836年10月2日达尔文回到英国时,已功成名就。1838年春天,年近而立的达尔文开始认真地考虑是否结婚。他在一张纸上列出了结婚的好处和坏处,好处是有孩子,有人一直做伴,“胜过一条狗”,有人管家;坏处是失去了旅行的自由,浪费时间,被逼迫访问亲戚等等。最终他认定结婚的好处胜于坏处。他想要的是一个不爱社交、不会干扰他的工作并有嫁妆的温柔妻子。在他的社交圈中,只有一个人符合这些条件而且还是单身――他从小熟悉的表姐爱玛。

 11月11日,达尔文前往韦奇伍德家向爱玛求婚。这完全出乎爱玛的意料――她本以为他们会一直保持已持续多年的友谊关系,但爱玛接受达尔文的求婚却是顺理成章的。韦奇伍德家族和达尔文家族都对这个联姻极其高兴,很快达成协议:爱玛将有5000英镑的嫁妆,岳父另外每年给400英镑的零花钱,而达尔文父亲则给他们1万英镑用于投资。如果他们收到的15万英镑能合理地投资,每年能有10%的回报,那么他们每年就能有大约2000英镑的收入。这在当时是非常高的收入,当时一名医生或律师的年收入也不过1500英镑左右。达尔文从此不必上班,可以整天待在家中安心做研究。爱玛则证明了她的确是达尔文设想的贤妻良母。

 1839年1月29日,达尔文和爱玛举行婚礼。这个婚姻完全是理性选择的结果,非常功利,毫无浪漫、激情可言。但是它却是一个持续一生的美满婚姻,而没有这样的婚姻,达尔文不太可能做出那么丰硕的学术成果。我们得庆幸达尔文的初恋没有结果。如果换了性格与爱玛截然相反的范妮做达尔文的妻子,世界也许就大不一样了。

 科学家达尔文的小故事篇二

1862年的一天,在伦敦市郊,一个叫威廉的年轻人沮丧地走在一条小路上。他的目的地是肯特郡当村。他的父亲――大名鼎鼎的生物学家达尔文就住在那里。他是达尔文的长子。在最无助的时候,他想听听父亲的建议。

 威廉刚刚大学毕业,在一家银行做普通职员。他干练好学,业务做得顺风顺水,但复杂的人际关系让他十分苦恼。公司里的那帮家伙,为了奖金,为了升职,甚至为一个眼神,一句无心的话语,都要钩心斗角,相互攻击。当面亲切友好,背后疯狂厮咬,成了公司最真实的写照。

 威廉是个单纯的孩子,不想参与争斗。然而,身处其中,想要独善其身,是不可能的。渐渐地,他受到的诋毁与打击越来越多。他越来越不能忍受,简直要崩溃了。

 威廉无助地看着父亲:“我到底哪里做错了,该怎么办”

 达尔文温和地笑了,拍拍威廉的肩:“孩子,这两天我研究生物时,发现了一个奇怪的现象。你知道一只寄生在椿树身上的大青虫有多少天敌吗”

 “应该有很多吧。”威廉心不在焉地回答。

 “是的,孩子,它的天敌可多了,至少有四百多种鸟类,两百多种昆虫。大青虫每天都要小心翼翼地躲避各种各样的伤害,任何一个天敌都会轻易要了它的命。”达尔文顿了顿,说,“你知道一只兔子有多少天敌吗兔子主要有37种天敌,包括鹰、猎狗、狼等食肉动物。你知道豹子有多少天敌吗”

 威廉抬起头来气呼呼地说:“爸爸,我对你的研究真的不感兴趣。”

 达尔文笑了:“豹子几乎没有天敌。就算是狮子、老虎这样的大型食肉动物,也不会轻易去招惹豹子。至于老虎,就更加没有天敌了,谁会愚蠢到去招惹一只老虎呢孩子,我只想借此告诉你,越是弱小的生物,天敌越多,受到的伤害也就越多。你在公司里受到种种打击,不是你什么地方做得不对,而是因为你的弱小。有些伤害是躲不过的,摆脱它的方法,就是让自己强大起来,做一只丛林里的豹子。”

 威廉心中一动,豁然开朗。从此,他更加勤奋地工作。16年后,他成了总裁,成了远近闻名的银行家。职场中的倾轧与中伤,终于远远地离他而去。他成了一只名副其实的豹子。

 科学家达尔文的小故事篇三

“天哪,想到一个人的一生就像一只中性的蜜蜂不停地工作、工作却一无所获,就令人无法容忍。不,不,不该这样。设想一辈子就孤独地生活在伦敦烟熏肮脏的房子里。只要想象你自己有一个美好温柔的妻子,坐在温暖的火炉旁的沙发上,有书,也许还有音乐……结婚――结婚――结婚。证毕。”

 1838年,29岁的达尔文像解一道数学题一样,比较了结婚的好处和坏处之后,决定结婚。但是找谁结婚呢他的初恋情人范妮・欧文已在6年前嫁人。他的姐妹们曾经想撮合他和另一个范妮,大他3岁的表姐范妮・韦奇伍德。她性格温和、有洁癖、勤劳刻苦,适于当乡村牧师(达尔文的原定职业)的妻子。我们不知道达尔文对这个安排有何意见,他从未在信中提到这位表姐。但是不管达尔文本人是否看得上这位身材矮小、相貌平平的表姐,此时已无关紧要――范妮・韦奇伍德已在6年前病死。

 合适的人选只剩下韦奇伍德家的小女儿、大达尔文9个月的爱玛。爱玛与她的姐姐大不一样,她漂亮、优雅、聪明、开朗、善解人意、多才多艺,喜欢射箭、骑马、跳舞、溜冰,受过良好的家庭教育,懂法语、意大利语和德语,有音乐天赋,曾经到巴黎向肖邦学钢琴。这样的女子自然有众多的追求者,但她拒绝了多次求婚,把自己变成了大龄女青年,原因是要照顾中风卧床的母亲和有残疾的大姐伊丽莎白。如果达尔文不来求婚,她很可能一直保持单身。女儿为照顾父母错过姻缘终身不嫁在当时并非罕见,达尔文的二姐苏珊、达尔文的四女儿伊丽莎白都是如此。

 “他是我见过的最开放透明的人,他说的每个单词都表达了他的真实想法。他充满深情,对他的父亲和姐妹都非常好,十分和蔼,并拥有一些能让人备感愉快的小优点,例如对人不挑剔和善待动物。”爱玛在给姨妈的信中如此描述她从小熟悉的表弟。达尔文的求婚虽然让她感到意外,但还是立即接受。两个多月后,1839年1月,两人闪电结婚,开始了持续40多年的幸福和谐的姻缘。

 在达尔文列出的结婚好处中,排在第一位的是“孩子”。婚后的16年间,爱玛不间断地处于怀孕、生产、哺乳、断奶、怀孕……的循环中,生下了10个孩子。达尔文想要的不是一个事业助手,而是生活伴侣,能照看家庭,聊天,分享音乐,“教会我有比沉默孤独地构建理论和积累事实更大的快乐”。在这方面爱玛非常称职,她全身心地照顾丈夫和子女。达尔文并不觉得有让爱玛参与或深入了解其科学研究的必要,爱玛也不觉得达尔文的研究有多大的意思,但是必要时她帮他做实验和校对。她看重达尔文的科学研究,不是因为认为其有趣或能带来名望,而是因为她知道这对达尔文来说有多么的重要。

 的问题是宗教信仰。和当时普通女子一样,爱玛是个虔诚的基督徒,而达尔文自从环球航行归来,就对基督教信仰产生了怀疑。达尔文的父亲也不信教,但是他忠告达尔文,要像他一样向妻子隐瞒自己对宗教的看法,否则会影响家庭幸福。但是“透明人”达尔文在结婚前就向爱玛坦白了自己不信教,并透露了自己在秘密研究进化论。这成了爱玛一生的烦恼,她担忧的是他们死后不能一起上天堂永远在一起。按照基督教的教义,像达尔文这种不信基督教的人只能下地狱,除非能在死前皈依基督教。

 在婚后不久,爱玛发现自己怀孕后,促使她更现实地思考死亡的问题:在当时,这并非多虑,达尔文的表哥福克斯的妻子和达尔文儿子费朗西斯的第一任妻子都是因为生小孩死的。爱玛给达尔文写了一封信,虽然他们生活在一起,但是她显然觉得这个问题重大到需要用文字来表述。她表示尊重达尔文对基督教的怀疑,但是也相信达尔文的看法还未定型。她希望达尔文在科学研究中养成的除非已被证明否则就不相信的习惯,不要影响到他对无法用相似的方法证明、超出人们的理解能力的其他事情的判断。这对她来说很重要,“任何关系到你的事情同样关系到我,如果我想到我们不能永远相互拥有,对我来说将会是最不幸的事。”

 达尔文此时对基督教的看法的确还未定型,他只是无法相信基督教《圣经》叙述的是真实的历史,无法接受《圣经》中那位暴虐、凶残的上帝,无法相信基督的神迹会是真实的……事实上,他直到大女儿安妮夭折才彻底地否定了基督教。“怀疑以一种很慢的速率在我的心中滋长着,但最后还是完成了。”达尔文晚年在自传中回顾自己的心路历程时写道:“速率是那样地慢,以至于我没有感到有什么苦恼,而且此后我连一秒钟也没有怀疑过我的结论是正确的。真的,我很难明白人们怎么能够希望基督教是真实的,因为果真如此的话,其经文以明明白白的语言表示了,凡是不信仰基督的人,其中包括我的父亲、兄弟以及几乎一切我的的朋友,都要永世受到惩罚。这真是一种可咒诅的教义。”

 20多年后,当达尔文病重时,爱玛又给他写了一封类似的信。但是一切已晚。在科学理性和亲人感情之间,达尔文选择了前者。他知道这样的选择对爱玛来说意味着什么。基督教“可咒诅的教义”在他们之间划下了一片“痛苦的空间”(爱玛语),达尔文只能默默承受。他珍藏着这两封他没有答复的“美丽的信”和他的手稿放在一起。晚年的某一天,达尔文翻出了第一封信,想到了爱玛无法摆脱的苦恼,想到了她永远不变的爱,在信的下方加了一句:“当我死时,你要知道,有许多次,我亲吻它并为之哭泣。”

 读完一本书以后,你心中有什么感想呢?让我们好好写份读后感,把你的收获和感想记录下来吧。到底应如何写读后感呢?以下是我整理的《爱玛》读后感,欢迎阅读与收藏。

《爱玛》读后感1

 《爱玛》没有惊险骇人的情节,也没有耸人听闻的描述,但是从它娓娓道来、令人陶醉的叙述中,在他谜一般的情节中,在他对人物性格和心理的细致入微的刻画中,读者面前仿佛展开一幅优美而略带夸张的生动画卷。我们好像能看到故事中人物的形象和行为,能听到他们在各种背景下进行的交谈,能感觉到人物的喜悦和忧愁,当时英国社会的林林总总仿佛由读者亲身所经历。

 我们可以从小说中人物对话中看到作者的一些长处和短处。那些长处决定于描述的全部力量,进行得熟练而精确,运用平静而带喜剧性的对话,在对话中展开交谈者的性格,正像在戏剧中一样。至于缺点,正好相反,是产生于作者着意安排的过分详细琐碎的描写。

 小说还描写了性情古怪的人或头脑简单的人,例如伍德豪斯老头和贝茨**,当他们首先出现是显得可笑。可是当他们在小说被摆在过分显著的地位,描述的过分冗长,他们的唠叨开始变得令人厌倦,就像在现实生活里一样令人厌倦。整个说来,这位作者的风格也使人想起感伤性质的小说或浪漫主义性质的小说,这种性质表现为田野,乡村房屋和草地——颜色斑驳的独家院宅的妥善经营的农产和壮丽的山峦景色的描写。

《爱玛》读后感2

 爱玛是海伯里村首富伍德豪斯先生的小女儿,聪明美丽,从小受到家庭教师泰勒**的良好教育。父亲的宠爱和无忧无虑的生活环境,使她养成了自命不凡的性格。

 爱玛二十岁那年,泰勒**嫁给了附近一位绅士韦斯顿,离开了伍德豪斯家,爱玛在寂寞中认识了当地女子学校的学生哈丽特,与她交上了朋友。哈丽特是个私生女,姿容俏丽,性格温顺,非常可爱。爱玛想方设法把她和青年绅士埃尔顿撮合在一起,叫她拒绝了佃户罗伯特·马丁的求婚。

 其实埃尔顿的意中人不是哈丽特,而是爱玛本人。埃尔顿本人非常势利,根本就不会看上身世不明的哈丽特。爱玛没有撮合成功,又一次要为哈丽特安排一门亲事,这次她为哈丽特选中的是韦斯顿前妻生的儿子弗兰克。

 然而弗兰克半年前认识了海伯里村家道中落的贝茨**的外甥女简·费尔法克斯,并且互相倾心,私定了婚约。但是两个人并没有公布婚约。

 爱玛对别人的婚姻干预,引起了她家的老朋友乔治·奈特利的不满。他告诫爱玛应该让恋爱双方自主地处理婚姻大事,别人干预只会把事情搞糟。

 当弗兰克与简·费尔法克斯公布恋情之后,爱玛难以置信。这也让爱玛开始反思自己的行为,并最终与简·费尔法克斯成为了知心好友。

 奈特利很器重罗伯特·马丁,也经常帮助哈丽特,这样使哈丽特对奈特利产生了崇敬和爱慕的感情。当爱玛发现哈丽特崇拜的对象是奈特利的时候,她大吃一惊,原来她自己一直悄悄地爱着奈特利;奈特利常常指出爱玛的缺点,其实心底里也有意于她。

 泰勒**生了一个女儿,这使爱玛开始向往家庭生活。经过一番周折,奈特利和爱玛终于互吐衷情;罗伯特·马丁在奈特利的帮助下,最后也得到了哈丽特的爱情。

《爱玛》读后感3

 令人高兴的是,爱玛最后和奈特利先生在一起了。不知道为什么,我在想起奈特利先生的时候,总是想起《傲慢与偏见》里的达西,《飘》里的白瑞德。

 所以,从故事的前面,我就衷心盼望着爱玛可以和奈特利先生这样的优秀男人在一起,当然,这里不排除作者刻意把我们的男主人公刻画得格外有魅力的原因。爱玛里,我看到了一个智慧,有主见,乐于助人,总是为他人考虑,却又有时候傲慢的富于幻想的女子。

 总体来说,我还是很喜欢爱玛的,这是一个自尊,有智慧,有思想的女人,读后感《爱玛读后感》。她说的一句话很打动我:女人只要有财富,到了晚年,即使仍旧独身,也没有人会瞧不起她,仍然可以生活得很快乐。女人如果不能得到理想的爱人的话,事业就变得很重要了。

 当然,家庭其实才是一个女人的归属和幸福,但是有些情况下,女人也是应该做好自己的事业的。

《爱玛》读后感4

 《爱玛》中的两个重要男女主人公是爱玛和奈特利先生。他们两人在许多场合都以自己的方式帮助别人。爱玛为女子做媒的方式十分可笑,甚至还有些荒诞,它竭力为地位低下的女子寻找社会地位比较高的配偶,常常是她自己蒙在鼓里,结果与她的愿望恰恰相反,闹出许多始料所不及的笑话。我们或许可以认为,作者这样处理,正是希望引导读者嘲笑当时英国社会上那种普遍的恶习。奈特利先生则一另外的方式帮助别人,譬如在一次舞会上,他看见社会地位低下的哈利特受到轻蔑的冷遇是,自己挺身而出,维护她的自尊心,协助她度过难堪局面,对馅上欺下的恶劣行径进行打击;他重视哈利特与其地位相称的马丁之间的真情相爱,并给与恰当的协助,使他们有机会按照自己的愿望喜结良缘。作者始终将奈特利先生这一角色置于比较让读者崇拜的地位,无疑希望通过这一人物体现自己一定的社会理想。

 《爱玛》没有惊险骇人的情节,也没有耸人听闻的描述,但是从它娓娓道来、令人陶醉的叙述中,在他谜一般的情节中,在他对人物性格和心理的细致入微的刻画中,读者面前仿佛展开一幅优美而略带夸张的生动画卷。我们好像能看到故事中人物的形象和行为,能听到他们在各种背景下进行的交谈,能感觉到人物的喜悦和忧愁,当时英国社会的林林总总仿佛由读者亲身所经历。

《爱玛》读后感5

 作者简奥斯丁生活在18世纪末19世纪初的英国。本书描述了小镇上的贵族阶层女子的择偶标准,对恋爱婚姻的现实考量。文字多用对话,虽然是家长里短的小事,但写的生动有趣,读来津津有味。一个小镇,几户人家,生活琐事,人情往来,这些最难表达,也最见才华。小说以小见大,人物形象丰满,故事富有喜剧色彩,叫人沉浸其间,一口气读完,不愧是世界名著。书中主人公,单身女子爱玛,对待婚姻爱情,有主见,有想法,不会为了生存而匆忙选择嫁人。

 不委屈自己,期待爱情,更期待强强联合。平时悠然享受单身生活,约会交友,闲着没事做做红娘,做做慈善,爱情来了,不回避,抓得住,对婚后琐事考虑周全。200多年前的英国单身贵族阶层女子,已经颇具现代女子的思维,风采,心计。说到底,这一切还是要有底气,这底气就是金钱。无论是父家的,还是夫家的。爱玛父家的财产保证她得到富养,看人看事不短视,不会误读爱情,不为利益牺牲自己。夫家地位相当,人品出众,才有后半生的幸福安稳富足。这样的人生无论今后顺境逆境,至少不憋屈。看这部小说时,脑子里不由自主老是跟中国同时代妇女对比,想想同时代我们的三从四德,女子无才便是德之类的糟粕,感叹制度不同,社会风俗不同。

《爱玛》读后感6

 这个暑假,我选择了在图书馆打发时间。有一天,我借回了一本名叫《爱玛》的书。

 这本书讲了一个少女爱玛因为自己家在当地很受人敬重,所以自己也有一点威望。因此,滋生出许多缺点,而她自己却不知道。于是爱玛就开展了一场艰苦而又漫长的认识自我的旅程,并经历了许多苦难,正是这些苦难让她清楚的知道了自己的缺点,将它们改正,并也因为改掉了缺点而嫁给了远近闻名的奈特利先生,获得了幸福。

 这本书里的`爱玛就和我们一样,有许多缺点需要改正,而自己却“被蒙在鼓里”。有缺点固然不好,而知道缺点不改正还拼命掩饰就更恶劣,就像一个童话寓言故事里的猫一样:这只猫什么也不会,捉不到老鼠反而说自己嫌老鼠瘦而将它放走,不吃,这只猫就这样继续掩盖它的错误;有一天它掉进泥潭里却不让同伴救,说它在游泳,终于被淹死了。这就是因为这只猫有缺点,自己虽然知道,但不肯承认,还拼命掩盖,最后搭上了自己的性命。但是有缺点其实并不可怕,只要自己能够清楚的意识到,并且能认真、努力的改正,不但不会落个坏下场,反而还会更上一层楼,成为让大家都羡慕的优秀者、学习的楷模。

 所以,缺点并不可怕,最重要的是能清楚的认识自我、认识缺点,最后将这些缺点统统“扔”掉,再向大家展现一个全新的自我。

《爱玛》读后感7

 《爱玛》讲述的是一个原本自傲自负,又爱幻想的富家女通过给自己的好朋友做媒而发生了一系列囧事。看起来又搞笑又气愤,一个人竟能单凭自己的感觉而乱点鸳鸯谱,差点连自己和好朋友的幸福都赔上了,幸好后来大家都找到了自己的真爱,连爱玛也不再理会自己从前许下的“不结婚”的誓言。

 奈特利先生,一个让爱玛又恨又爱的人,最终俘获了这位被称为完美**的爱玛,用爱玛的话说就是:因为你我才不会成为娇纵的人。的确,在很多方面,奈特利都和爱玛唱反调,实际上他是在告诉爱玛,不要感情用事,但爱玛只是在最后才了解,所以说奈特利先生在爱玛的成长过程中起了功不可没的作用,这是值得肯定的!

 弗兰克丘吉尔,一个有修养的公子。我最不喜欢他了,因为和未婚妻吵架而拼命和爱玛搭上关系,让自己的未婚妻生气,结果是简得了重病,要和他解除婚约;爱玛也不再把他当成以前那般完美的人了。他只好写信来道歉。虽然最终得到了完美的结局,但如果我是爱玛,我就绝不原谅他,这种极品的男人就应该受到惩罚,仅仅因为一封信就原谅他,未免太便宜他了,如果以后再做出这种事,难道还要容忍吗

 这本书真的很好看的!大家有空记得看一下。

《爱玛》读后感8

 爱玛是一个又聪明、又漂亮、又富有的二十出头的女子,也许是因为人生中令人羡慕的一切她都拥有了,所以她有些自负,总是以自己的主观臆想去“乱点鸳鸯谱”。

 当然事与愿违,生活中她并不是月老。有情人终成眷属。她却因为事情没有照她所想的那样发展而失落,并且对好言规劝她的姐夫的哥哥心怀不满。当然最终结果是她明白了自己的无知,并且和那个一直爱着她,又一直批评她的人结为夫妻。感觉上就是一本英国的青春小说,但在浪漫当中又不乏现实的意义,爱情还是需要门当户对。爱玛以为牧师爱上了某某**(一位来历不明的私生女),直到牧师快要结婚的时候爱玛问他为什么不娶她的时候,牧师说我怎么会看上她!牧师看上的是爱玛,但他每次向爱玛示好的时候偏偏都有某某**在场,结果导致了一连串误会。像有一次爱玛给那位姑娘画了一幅画,结果牧师大加赞赏,爱玛误以为是牧师对那位姑娘有意思,但事实是牧师在拍爱玛的马屁。

 牧师确是一个很庸俗的人,典型的势利眼,最后娶了另一位庸俗的势利眼(真般配)。而某某**,最终还是嫁给了一位农夫,一位很爱她的农夫。语言上相当有趣味性,轻松活泼。与奥斯汀之前的作品一样,这本看似很偶像的书也讲了许多人生哲理。比如家世背景毕竟是现实的,某某**最终还是要嫁给一位农夫。而且也对爱玛随便干涉他人婚姻的行为进行了批评。

一是珍的爱情线索。开始的时候,伊丽莎白与达西的主线并不重要,姐姐珍的爱情矛盾一度占据了我们的视线,但是珍的线索的存在,只是促进伊丽莎白与达西爱情线索的一个导火线,珍的爱情故事并没有多少的复杂性,这里面有波澜,但却没有涉及到内心,从头至尾,珍与宾里的爱情,都是定性好的,不需要发展的,唯一变化的是外在的干扰。这种干扰,一度是因为达西造成的,当伊丽莎白听说是达西拆散了姐姐的爱情的时候,对达西的偏见便变本加厉了。这使伊丽莎白与达西的矛盾达到了最高峰。但是这种矛盾,也给伊丽莎白以质疑达西的机会,同时也让两人得以被外力推搡着继续进行沟通,至少伊丽莎白不是出于爱情的动力,而是出于挑战的缘故,再次以唇枪舌剑地与达西面对面。而男女之间的任何碰撞,都是激发爱情火花的起缘,因此,珍的爱情波折,对促进伊丽莎白与达西的爱情进程作用是明显的。

二是柯林斯求婚的反向证明。影片中的柯林斯是一个委琐的人物,溜须拍马,缺乏自尊,在公共场合,低三下四,不惜卑躬屈膝,与达西的傲气截然相反。**在外形上,也像一般势利眼的影片一样,把柯林斯界定成一个其貌不扬的令人生厌的男人,一下子与达西拉开了距离,有了柯林斯的可恶的嘴脸在前,伊丽莎白才更加明白达西身上有什么样的品格。这种反衬的角色存在,一方面加剧了伊丽莎白的爱情选择,另一方面,也激励着她去追求真正的爱情。

三是威卡的爱情风波。柯林斯是伊丽莎白从来没有正眼看过的人物,至少在外形上就被伊丽莎白淘汰出局了,而威卡却是伊丽莎白曾经迷恋过的风度翩翩的帅哥。在没有认识到威卡的灵魂之前,伊丽莎白的确被他的健壮、风趣、随和的外表所吸引,威卡是一个与达西的傲慢相对立的人物,可以说是伊丽莎白的理想的伴侣,但是,随着剧情的展开,威卡这个徒有其表的浪荡子,日益显示出灵魂的卑鄙,他忘恩负义,反咬一口达西一家当年对他的抚育之恩,他诱拐伊丽莎白的妹妹莉蒂雅(十九世纪英国小说中经常见到的一种类型,如《大卫科波菲尔》也是如是构思),大肆赌博落得身无分文等等。一个不傲慢的男人,伊丽莎白从他身上看到的却是肮脏的灵魂,这时候更加反衬出达西傲慢中的男人的自律与自尊,还有更重要的一点是,是达西为威卡与莉蒂雅的私奔结婚支付了高额费用,这时候,达西的伟岸形象,无论是在好坏对比上,还是在帮助伊丽莎白家度过难关上,都完整地树立起来了。伊丽莎白对达西的爱,已经万事俱备只欠东风了。

四是凯瑟琳姨妈的最后通牒的激化。上面的诸种因素,已经基本消释了伊丽莎白对达西的偏见了,但是,这还没有能够达到最后的爱情的爆发。必须有一个更强烈的刺激因素,让伊丽莎白与达西相互坦白爱情,这一外在因素就是达西的姨妈凯琵琳上门兴师问罪,警告伊丽莎白不要与达西结婚,其实,伊丽莎白与达西在这之前并没有到谈婚论嫁的地步,甚至连爱情的表白都没有,但是,外来的凭空刺激,却使爱情破土而出了。其实这世界上有很多爱情都是在干涉中萌生的。当事人并没有意识到的爱情,一旦有一个外力的阻碍,很快会水落石出,所以爱情一干涉反而枝繁叶茂,爱情本质上就是一种逆反心理,一去堵它,它越猖獗。于是,很快达西向伊丽莎白道歉姨妈的恶言相向,并且直露地表白对她的爱,至此,伊丽莎白与达西的爱情终于划上了圆满的句号。爱情所象征的傲慢与偏见,也在这里烟消云散了。**走向了大团圆的美好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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