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许三观卖血》有感
初看余华作品,是《活着》。震撼于作者用那样一种的淡漠去叙述我无法接受的浓黑的悲凉,让我知道活着是艰难的,生存是充满苦难的,而这一系列的苦难、甚至是永无休止的苦难就象无穷无尽的风一样会刮得人透不过气来,就在浓得让人窒息的悲凉中,人还是要这样活着,人还是要去忍受。不为什么,活着就是活着。我有点迷恋这种朴实中的震撼,于是又找来了余华的另一部作品——《许三观卖血》。
它讲述了一个中国底层农民迫生计,以卖血度过了生活一个又一个的难关,以透支生命来维持生存,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许三观卖血》和《活着》一样,都是一部中国人民的苦难史,所不同的是《许》的立意比《活》更深远,叙述方式更平静,更朴素,它举重若轻,从从容容地就跨越了人生长河所有的忧伤。
人生沧桑莫如斯
许三观仅仅是城里丝厂的送茧工,是生活在社会底层的下里巴人。偶然的一次机会,他加入了卖血的队伍。并且用卖血的钱娶到了老婆。此后,儿子打破了别人的头,他去卖血;为了报答老情人,他卖血;为了孩子们吃顿好饭,他卖血;为了……卖血甚至成了一种惊喜,潜伏在许三观的体内,让他觉得只要还有血可卖,生存就充满了希望。一次次卖血,一次次卖血后到饭馆里喊一声“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许三观的声音从结巴变成了老练,从年轻变成了苍老,然而卖血也使他全家躲过了一次次的灾祸和劫难,在厄运和困境中求得生存,喜中有悲,悲中有喜。大悲大喜间就是卖血。许三观卖血的一次壮举是为了救他儿子的命,从他居住的小城到上海的路上十天就卖了四次血。甚至于昏倒在医院里……醒来后他还想继续卖血救儿子。多年过去,当许三观的头发白了,牙齿掉了七颗,他家已经不再为一盘炒猪肝和二两黄酒发愁的时候,他又恍然发觉岁月已夺去了他的健壮,“卖血救急”的好时光一去不返,对未来灾祸的忧虑,使他像失掉了魂一样,忧忧郁郁泪流满面。人生沧桑莫过于斯……
这儿没有一处对主人公的肖像和心理活动进行了描写,但许三观的形象却跃然纸上,有血有肉,栩栩如生,他的语言毫不做作,如同行云流水,酣畅淋漓,这是一种丰满的,富有生命力的语言,对话描写是《许三观卖血》一书的闪光点,它占了全问的一半以上,我读过的小说里,却再也找不出第二本小说的对话描写能和它一样与小说本身完美的结合,能和它一样生动贴切地表现出人物的性格特征,叙述上的留意,使得余华的小说在对人物的描写上达到了一种反扑归真的逼真性,无所用心而无处不在。
从第一部小说《在细雨中呐喊》到第三部小说《许三观卖血》,余华抛弃了华丽的写作风格,作品结构由繁入简,这就是一个内心契合的过程,是他对成熟表达的需要,并具备了成为世界文学的可能性。余华曾提到鲁尔弗的作品让他吃惊“描写得极其单纯,”却使他“在阅读时在心里产生极其丰富的事实。”由此,他深受启发,“从叙述上看,单纯得笔触常常是最有魅力的,他不仅有效地集中叙述者的注意力,也使阅读者不会因描绘太多而迷失方向。”在分析威廉福克纳的作品时,余华也显露了对自己创作道路的思考:“就像我们见到的那些手艺高超的木匠,他们干活的神态是一样的漫不经心,只有那些学徒才会将自己的兢兢业业流露在冒汗的额头就紧张的手上,福克纳叙述上的训练已经不再是写作的技巧,他绝对不会被那些突然来到的漂亮句式和艳丽的词语所迷惑。”余华就是这样成长起来的,他说,现在“很多青年作家的小说都在于及切地表达他们散文或者诗歌的才华,可能是一种时尚,今天的小说逐渐地变得花哨和空洞起来,写作者越来越迷恋语言不实际得漂亮,忘记了准确得文字才是最美的语言,如果说没有了语言就没有了小说,这样的说法没有错,可是,游离于作品的语言就是将一身衣服挂在了衣架上,而不是穿在一个活生生的人体上。”总之,余华不像那些煽情小说家,他是真真正正用笔在写些东西,而不是在堆砌词藻。
人性的温情
不少人觉得余华的作品过于黑暗,让我们无法在其中看到美好的曙光。但是这本《许三观卖血》却一次又一次得让我感到温情。
小说中的一乐是许三观的老婆许玉兰与何小勇生下的孩子,对于许三观来说,无疑是一种巨大的屈辱。然而,当何小勇被大卡车撞倒后,命悬一线时,当地有一个习俗就是让亲儿子上屋顶、坐在烟囱上喊魂,连着喊上半个时辰,那灵魂就会回来,垂危的人就会生还。但是,这个一乐已是许三观的儿子了,幸灾乐祸之后的许三观,却没有袖手旁观、见死不救,他认了一个理:做人要有良心。他对一乐说:“只要是人的命都要去救,再说他也是你的亲爹……”
王安忆在评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时,说到许三观是个“英雄”时,我不禁一震。给予许三观“英雄”称号的王安忆,有自己的尺度与理由。她认为,许三观卖血抚养的,是他老婆与别人的儿子。这就是现实中的英雄。我没有觉得他是个英雄,但是我从他的身上看到了人性闪光的一面,看到了那种美好。
有一次,当一乐负气出走,许三观把又饿又困的孩子找回来,背着他回家时,有这样一段描写:
一乐看到了胜利饭店明亮的灯光,他小心翼翼地问许三观:
“爹,你是不是要带我去吃面条?”
许三观不再骂一乐了,他突然温和地说道:
“是的。”
看到这里我觉得心中温软的角落想试一下被击中,有种湿湿的软软的酸酸的感觉。泪水一下就滴了出来。本来一路上骂着孩子的许三观,突然温和地说……我真的有一种心的悸动。那个“突然温和”的声音,让我们感到了一种无比温暖的父爱、一种广阔无边的父爱。那是一个英雄般包容一切的宽广的胸怀。
当一乐(何小勇的儿子,许三观养了十几年视如己出的儿子)患了肝炎,许三观没有办法四处借钱时,找到了何小勇的妻子,说出了自己的情况。何小勇的妻子二话没说,“将手伸到自己的胸前的衣服里面,摸出了钱”。钱是用方帕包的,有一张五元,一张两元,其余的都是硬币。她的两个女儿也拿出了她们全部的财产。“其余都是硬币”,可见这钱是她辛辛苦苦一点点攒下来的,可是就这样坚定的那给了许三观,跟曾经的泼妇形象天壤之别,真得让我看到了人性闪光的一面,人与人温情的一面。
还有许三观四处奔波卖血,在林浦的时候,周围的人看到他那样喝冰冷的河水,后听说了他悲惨的处境,专门给他弄了茶水,送来了盐。他们说:“盐吃不了你就带上,你下次卖血的时候还要用。茶水你现在就喝了,你趁热喝下去。”这就是素不相识的人的温情。
还有文革时期许玉兰被批斗,许三观偷偷地去送饭,在锅底米饭的下面,藏着他专门做给妻子的红烧肉。而且几次地说话,都是轻声说。既是因为文革时期的特殊背景,也是因为一个丈夫的温情。“看到许玉兰这个样子,许三观眼泪都快出来了。”真的是很简单的一句话,可是看得我眼都快出来了。想象他们平时的样子,许玉兰动不动就做到门槛上撒泼,许三观可能动不动就骂许玉兰,可是在这样的情况下,看着妻子伸手捶腿,说了句简单的腿都麻了,许三观的眼泪就快要出来了。那种夫妻间的温情,让人不由得心动。
看了这些温情,你会觉得最感人的东西就在你的身边,就是这种人性中温情的地方,让人性闪光,让我们彼此相爱。
荒诞背后的真实
初看《许三观卖血》这个题目,以为是比《活着》还要令人哀痛的,但是看的时候发现其间充满了荒诞与幽默。我看着看着书,都会爆发出一阵阵的大笑,以为其中的语言或者情节是如此的荒诞,但是大笑过后,回想一下,却又是浓黑的更加深沉的悲凉。
小说的伊始就具有强烈的荒诞色彩。农民依赖土地为生,然而土地却不再给农民以丰衣足食的心理和现实的保证,从而使能否“卖血”成为衡量体魄甚至娶妻生子的标准--“卖一次血能挣三十五块钱呢,在地里干半年活也就挣那么多。”--农民的劳动被贬值到如此地步,以至于他们用出卖“生命”的方式来延续“生命”,这是多么荒诞的一个怪圈。
许三观娶妻之举也并非在理念计划之中,而是在拿到钱后的突发奇想,并采取了怪异的求婚方式--请素不相识的许玉兰吃饭,饭后计算出给许玉兰花用的钱数“总共是八角三分钱”,紧接着就理所当然地提出“你什么时候嫁给我”。而玉兰父亲的允婚则基于两点原因:一,许三观的钱比何小虎(玉兰的恋人)多:二,双方都姓许,女方的香火亦可以延续。许父完全无视自己女儿的主观意愿,然而这一非理性方式又恰恰是中国传统的成规惯例,没有人会对这一情节的真实性表示怀疑。“无视婚姻主要角色”这一最不合理性的事实的确曾经作为一种“伦理道德规范”而为人们所接受并且在中国一些农村依然默默地进行着,这无疑证明余华对“非理性世界本质”洞察的可靠性和敏锐性。
围绕长子一乐发生的事件更加充满了可悲却又荒诞的色彩。一乐因为众人的流言而被认为是何小虎的儿子,许玉兰也对这一点加以了认证。何小虎只有两个女儿而无子嗣,然而当一乐上何门认亲的时候,何小虎却对亲生儿子嗤之以鼻,这显然违反了中国父系社会以男嗣传宗接代、“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传统观念。造成何如此冷酷无情的很大一个原因是“三年困难”导致的全社会饥饿,在强大的经济窘境制约下,文化传统被生硬地打破。
至于涉及到各种政治运动,这种荒诞和非理性更是比比皆是:五八年大炼钢铁,丝厂建立小高炉,毫无用处的钢渣被做为“战果”加以炫耀;个人的炊具米粮均被收没,人头汹涌挤吃公共食堂,戏台被充作厨房,和尚改做大师傅;饥饿的一家人用嘴炒菜进行精神会餐,孩子们吃了甜的却想不起来这是糖的滋味……
文革这一中国历史上最大的群体性癫狂给余华提供了一个自由表现自己对世界荒诞认知的巨大空间。从小说的第二十五章开始,余华精细地,甚至是得意洋洋地描绘了许氏在文革中的个体感受。
文革伊始,许三观就做为一个旁观者将运动的实质一语道破:“什么叫文化革命?其实就是一个报私仇的时候。”余华借许三观之口,告诉大家文革中人们的癫狂只不过是“借酒装疯”,一切被暴露出的令人发指的的阴毒事实上早已隐藏在人们心中。文革的疯狂事实上是整个社会“非理性本质”的真实爆发。
许家做为社会的一个小小单位,不可避免地颠簸在这场大劫之中。第一件祸事就落在主妇许玉兰头上。泼辣的许玉兰因被嫉恨者贴了一张诽谤无据的大字报而在万人批斗大会上充数做“妓女”陪斗。然后这一“结论”被做为事实而为人们接受--先有“果”而后“因”被坐实,惯常的逻辑推理被完全打乱,而许三观为妻子送饭的合理行为反倒被视为反常。丈夫和儿子一本正经地给妻子或母亲开家庭批斗会,只因为接受了一个“摸不准来历”的路人随口的一句指示。这一切,不由不令感到世界疯了。
于上山下乡,这部小说里有一个被很多人津津乐道的细节:这一天,毛主席坐在书房的沙发上说:身边只留一个。于是,三乐留在了父母身边,三乐十八岁时,中学毕业进了城里的机械厂。
一个轻松幽默的段落,巧妙地带过了一段漫长而艰辛的历史,在小说,这可以说是一种类似卡尔维诺说过的那种轻逸的品格,在现实,却是一种精妙的逃避。作家的智慧就在这里,既呈现了一部精致的、拥有经过巧妙修饰过而貌似平实的高超文本,又轻松地避开的审查制度的刁难。这种智慧,我们可以看到,同样出现在许三观的身上。
不可否认,《许三观卖血》中的各种“荒诞”是建立在我们熟知的生活真实之上的。如小说中的主人公许三观具有典型的中国式男人的特点:平时骂妻打子,但在危急时刻总是充当家庭的顶梁柱,而且不时表现出父亲、丈夫的温情。同样,许玉兰也是一个随处可见的家庭主妇:没有多少知识,惯于撒泼骂街,但又勤朴持家,用自己的精打细算使一家人得以度过三年灾害的困境。使得这本书在荒诞背后,总是有真实存在,看似荒诞,想想又益发觉得真实亲切。
一个奇妙的结尾
许三观对自己的老婆许玉兰说:“屌毛出得比眉毛晚,长得倒是比眉毛长。”
文章就是这样,用这句很粗俗但是又富含哲理的话结了尾。没有多余的东西,没有去做什么深化主题,设置悬念。但是这句话的结尾却比所有的悬念结尾更让人回味。它很好的回应了整篇文章的寓言意味。作为一种寓言,《许三观卖血记》拥有相当轻盈的步伐,作家就这样轻而易举地熨平时代的褶皱。时代的印痕在文章中很明显,但是却是用轻灵幽默的笔法叙述那些艰辛的岁月。这大概也是这本书最吸引人的特点吧。
参考资料:
英国
在英国的约克市,小伙子如果要求找某个姑娘作为自己的伴侣,是比较容易的。因为该市的女子,到了结婚年龄,便采用一种“交通灯”的方式,特地穿上不同颜色的紧身衣服,向男子示意。如果是穿绿色,就表示:“来吧,通行无阻”、如果穿**,则表示:“可能,机会是一半”;如果是红色,那表明:“停止,不要碰我!”
意大利
在意大利的西西里岛,男女,主动权往往操纵在女子手里。如果女子在一个男子面前把头发打了一个尖结,那就表明:“你被我猎取了。”
特洛布里安群岛
在太平洋的特洛布里安群岛上,青年人的方式也很特别,如果有一个姑娘用牙猛咬了一个小伙子,那就表示姑娘爱上了他。刚果的小伙子向姑娘求婚时,常常是把一只烤熟的鸟送给姑娘,并说:“这鸟是我亲手打来的。”如果姑娘爱他,也回赠给他一个玉米棒子,并说:“这是我亲手种出来的。”
墨西哥
墨西哥的男青年,如果爱上了一个姑娘,他就聘请乐队到姑娘的窗下奏小夜曲,表示求婚,有时可以从半夜唱到天亮。
坦桑尼亚
坦桑尼亚的马萨伊族中,小伙子要想找到一个称心如意的姑娘,他必须首先杀死一头诸如狮子之类的猛兽,表示自己的勇敢,才能娶得好姑娘。
在坦桑尼亚的帕雷族中,如果男青年看中某个女青年,男方就选择日子,带着一个宽瓷罐到女方家。女方如果同意,便把瓷罐留下,否则就退回男方。
南美洲
南美洲北部苏里南的印第安人,把雪茄作求婚的媒介物。如果小伙子爱上了一位姑娘,便告诉自己的父母,选定一个吉日良辰,亲自到女家,并把精心制作的雪茄赠送给女家,表示男方求婚的诚意。如果女方的父亲欣然接受,这门亲事就算成功了。
在南美洲的马怀安族中,多是姑娘向小伙子求婚。姑娘平时注意观察自己受慕的小伙子的去向。当发现小伙子在田里劳动,便不声不响地下田,靠近小伙子的身边,帮助他耕作,若是小伙子不离开她,那就意味着,他们情投意合了。
喜欢日系校园剧的话 首推自然是《野猪大改造》看了会被那样的友情感动 其次《龙樱》看了之后会产生努力学习的热血呢
喜欢成熟些的话 自然就是《欺诈猎人》了 顺便说一下 即将上映的**版很令人期待啊 这里对演技要求更高吧
另外轻松的 当属《求婚大作战》了 面对爱情 请勇敢
哦 还有还有就是《白虎队》 虽然就2集 但是是日本的历史剧 怎么说呢 这类型的不容易接触到 不妨一看
呵呵 推荐完毕 结合个人喜好选择吧 祝开心
1野猪大改造
2求婚大作战
3欺诈猎人
4龙樱
这四部非常的推荐
不看会后悔的
特别是3
3的原班人马 已经拍成**的了 日本3月中旬上映
非常帅气哦
要注意了呀
o(∩_∩)o哈哈
1许三观卖血记好词
人活一辈子,谁会没病没灾。
谁没个三长两短?遇到那些倒霉的事,有准备总被没准备好。聪明人做事都给自己留一条退路。
事情都是被逼出来的,人只有被逼上绝路了,才会有办法,没上绝路以前,不是没想到办法,就是想到了也不知道该不该去做。爱不是我多有钱,有多么大的智慧和成就,而是我把一切给你。
关键时刻,替你挡风遮雨。就算是你不是我的儿子,就算再骂你,你饿了还是要给你买面吃。
在时代和个人的种种不幸中,我却看到了生活的种种幸福。酸甜苦辣是食物的味道,喜怒哀乐是生活的味道。
人的生命只有一次,但是在写作和回忆里,不仅可以无限次重复生命,还可以选择生存的方式。因此,阅读和回忆无异于重活一次,可以填补生命的遗憾。
这就叫屌毛出得比眉毛晚,长得倒比眉毛长。
2许三观卖血记中的环境描写 人物描写 情节的句子事情都是被逼出来的,人只有被逼上绝路了,才会有办法,没上绝路以前,不是没想到办法,就是想到了也不知道该不该去做 ——余华《许三观卖血记》 爱不是我多有钱,有多么大的智慧和成就,而是我把一切给你。
关键时刻,替你挡风遮雨。 在时代和个人的种种不幸中,我却看到了生活的种种幸福。
酸甜苦辣是食物的味道,喜怒哀乐是生活的味道。 ——余华《许三观卖血记》 ”这就叫屌毛出得比眉毛晚,长得倒比眉毛长。
“ ——余华《许三观卖血记》 生活中的各种事情带来的味道总是相伴而至,有时这个味道重点,有时那个味道重点,这样才真实。质朴之人,秉持真性情之人,不是一定什么都看得开,不是一定什么都做得对,不是一定什么问题都能解决,但是生活在他们眼里,就像他们的性情一样真,他们的生活中有所守护,有所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他们的生活即使无奈,但总是有一种可以用来面对无奈的幽默,生活的种种不幸中总会弥漫人性的暖意。
——余华《许三观卖血记》 人活一辈子,谁会没病没灾。谁没个三长两短?遇到那些倒霉的事,有准备总被没准备好。
聪明人做事都给自己留一条退路。 ——余华《许三观卖血记》 就算是你不是我的儿子,就算再骂你,你饿了还是要给你买面吃 ——余华《许三观卖血记》 人的生命只有一次,但是在写作和回忆里,不仅可以无限次重复生命,还可以选择生存的方式。
因此,阅读和回忆无异于重活一次,可以填补生命的遗憾。 ——余华《许三观卖血记》 “其实你们妈不是他们要批斗的,你们妈是去陪着那些走资派、那些右派、反革命、地主,你们妈站在那里也就是装装样子,你们妈是陪斗,什么叫陪斗?陪斗就是味精,什么菜都能放,什么菜放了味精以后都吃起来可口。”
3许三观卖血记 读书笔记200字《许三观卖血记》读书笔记1作者简介:余华,浙江海盐人,1960年出生于浙江杭州,后来随父母迁居海盐县。
中学毕业后,因父母为医生关系,余华曾当过牙医,五年后弃医从文,进入县文化馆和嘉兴文联,从此与创作结下不解之缘。余华曾在北京鲁迅文学院与北师大中文系合办的研究生班深造。
余华在1984年开始发表小说,是中国大陆先锋派小说的代表人物,并与叶兆言和苏童等人齐名。着有短篇小说集《十八岁出门远行》、《世事如烟》,和长篇小说《活着》、《在细雨中呼喊》及《战栗》。
余华自其处女作《十八岁出门远行》发表后,便接二连三的以实验性极强的作品,在文坛和读者之间引起颇多的震撼和关注,他亦因此成为中国先锋派小说的代表人物。事实上,余华并不算是一名多产作家。
他的作品,包括短篇、中篇和长篇加在一起亦不超过80万字。他是以精致见长,作品大多写得真实和艰苦,纯净细密的叙述,打破日常的语言秩序,组织着一个自足的话语系统,并且以此为基点,建构起一个又一个奇异、怪诞、隐密和残忍的独立于外部世界和真实的文本世界及文本真实。
余华曾自言:“我觉得我所有的创作,都是在努力更加接近真实。我的这个真实,不是生活里的那种真实。
我觉得生活实际上是不真实的,生活是一种真假参半、鱼目混珠的事物。”2主人公及关系:许三观:男主角,自始至终贯穿整个故事,从故事的一开始便和同乡学到了卖血这一发财之道,在其以后的生活中,每当家中发生变故时,他便会“重操旧业”——通过卖血来使亲人和自己度过艰难,这条途径几乎成为了他克服一切困难的必胜法宝。
作为在这篇小说中作者要重点刻画的人物,他具有典型的中国式男人的特点:平时骂妻打子,但在危急时刻总是充当家庭的顶梁柱,而且不时表现出父亲、丈夫的温情。他人性中的纯真始终淹埋在愚昧的悲剧意识里。
其实他不是一个人,从他那朴实的不正常的名字上就可以看出:他代表着很多那个年代的中国人。许玉兰:许三观之妻,年轻时被人称为“油条西施”,是一个那个年代随处可见的家庭主妇:没有多少知识,惯于撒泼骂街,但又勤朴持家,用自己的精打细算使一家人得以度过三年灾害的困境。
许一乐:许三观的大儿子,也是三个儿子中许三观所最喜爱的。却因为长相与许不像,而被所有的人都指为是何小勇的儿子。
因此,这个孩子从被流言蜚语集中的那一刻起,就注定生活将不会平坦。何小勇:许玉兰的第一个男朋友,在她结婚后,曾经与其发生了一次关系,而这也成为世人指认一乐为何小勇的儿子的佐证,和许何两家不和的本源。
3情节:这篇小说主要以许三观的十次卖血为线索,贯穿了整个故事。第一次:出于好奇,与同村的根龙和阿方一起卖血,买后用这第一笔“卖血金”取了亲成了家;第二次:以了用石头打破方铁匠儿子的头颅,铁匠率众将许三观家“洗劫一空”,为了赎回自己多年得经营和物品,买血;第三次:为了“报答”同厂女工林芬芳对自己的好,卖血换钱买补品去给她养病;第四次:这时正是大跃进时代,人们过着动荡饥饿的日子,他们一家喝了五十七天的玉米粥,为了全家能够吃上一顿好饭,他决定再去卖一次血,并通过这一次的卖血钱让包括一乐在内的全家人吃到了可口的面条;第五次:为了能让在乡下插队的二乐能够早日回城享福,只能卖血请客。
这次卖血,他看到根龙的死,他体味到自己内心的悲凉与恐惧。可是他还是要卖血的。
血是他的生命,可生命中注定还有比生命更真贵的东西:爱。他爱他的每个儿子,这恰是他光辉灿烂的地方。
第六至十次:这五次是整篇小说中的最高潮部分,许三观为了给在上海治病的一乐凑起医疗费,一边前行一边卖血,途中他经历了人生第一次因为卖血而差点丧命。4艺术特色:作者在文中以一种原有的冷静来关注普通百姓的日常生活,关注普通人生活的艰难、苦难,从冷静中透露出极强烈的悲悯之情,给读者内心最深处以强烈的撞击。
另外,作者的独语不常出现,取而代之的是大量的对白,人物重获主体性,自由地在文本中表现,完全不受制于叙述者,叙述者从文本淡出,成为一名旁观者。其实给我印象最深的,是这篇小说的的非理性。
小说的开头就具有强烈的非理性色彩。农民依赖土地为生,然而土地却不再给农民以丰衣足食的心理和现实的保证,从而使能否“卖血”成为衡量体魄甚至娶妻生子的标准。
许三观娶妻之举也并非在理念计划之中,而是在拿到钱后的突发奇想,并采取了怪异的求婚方式--请素不相识的许玉兰吃饭,饭后计算出给许玉兰花用的钱数“总共是八角三分钱”,紧接着就理所当然地提出“你什么时候嫁给我”。而玉兰父亲的允婚则基于两点原因:一,许三观的钱比何小勇多:二,双方都姓许,女方的香火亦可以延续。
许父完全无视自己女儿的主观意愿,然而这一非理性方式又恰恰是中国传统的成规惯例,没有人会对这一情节的真实性表示怀疑。至于涉及到各种政治运动,这种荒诞和非理性更是比比皆是:五八年大炼钢铁,丝厂建立小高炉,毫无用处的钢渣被做为“战果”加以炫耀;个人的炊具米粮均被收没,人头汹涌挤吃公共食堂,戏。
4急母亲是疲惫中的一杯龙井,当你软弱无力时,只消几口就是你神清气爽。
母亲是烦恼中的一曲古筝,当你义气消沉时,优雅的旋律一飘荡,眼前立即一片青翠。 母亲是黄集中的一朵鲜花,当你落寞惆怅时,看一眼满目青翠,闻一下香沁心脾,心里得到恬适不会孤单。
母亲是挫折中的阵阵清风,当你惊惶伤心时,为你拭去焦躁的汗水,梳理好零乱的思绪。 母亲是困难中的一根拐杖,当你脚步蹒跚时,帮助你找好重心,支撑起一片希望的原野。
我看见深邃的宇宙,蔚蓝的地球; 我看见神秘的希腊,浪漫的埃及; 我看见雄伟的长城,我美丽的家。 我看见深邃的宇宙,蔚蓝的地球; 我看见神秘的希腊,浪漫的埃及; 我看见雄伟的长城,我美丽的家。
排比句欣赏。 (1) 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 (2) 花开,蝉鸣,叶落,雪飘。
(3) 当手指跳跃,风儿便不再悲伤;当黑白流淌,思绪便将痛苦遗忘;当旋律激扬,天地便只在我的心泉徜徉…… 4)轻轻摇摆的柳絮像是你飘逸的长发;那闪闪的星星像是你明亮的眼睛;那天边的一抹红霞像是你温柔的唇;那霏霏的细雨像是女儿对妈妈您无尽的思念。 5)要燃放瞬时的烟花不难,难的是将这刹那的灿烂永恒定格在夜空;要鼓起一时的勇气不难,难的是将这不灭的斗志维持一生;要获得片刻的欢愉不难,难的是笑到最后 6)当三闾大夫抱着石头与江水相拥,当西楚霸王自刎时的鲜血染红了整片夕阳,当普罗米修斯裸着身体被巨鹰啄食,当拉奥孔扭曲着身体仍想保卫自己的儿子,历史的悲风中发出阵阵悲鸣,但他们生命的结尾却那么响亮有力,数千年来仍叩击着人们的心灵,播放出永不低沉的生命绝唱! 7)一个人不能贪图安逸,一个民族不能贪图安逸,一个国家不能贪图安逸。
贪图安逸的人注定是玩物丧志、无所作为的;贪图安逸的民族注定是没落的,没有活力和创造力的;贪图安逸的国家在国际竞争日趋激烈的形势下势必被淘汰被抛弃。 8)风,从水中掠过,留下粼粼波纹;阳光,从云中穿过,留下丝丝温暖;岁月,从树林中走过,留下圈圈年轮……那么朋友,我们从时代的大舞台上走过,又该留下点什么呢?我们应当留下青春的骄傲,寻梦的足迹;我们应当留下真我的风采与个性的张扬,我们应当留下无悔的演绎和星光的灿烂! 9)人们在同样的时间里奔跑,错过了桃花送走雪花春风唤醒田蛙的春,错过了浪花裂开心花荷盖展开青霞的夏,错过了稻禾沾满金露树木寄走一封封枯叶的秋,错过了山坡覆白雪水面凝银冰的冬。
人们应该在这样的季节这样的景色中踱步,让一个个脚印有翡翠的韵脚金银的注释。这才是我们的世界。
10)那是张骞“凿空”的驼铃阵阵,那是苏武牧羊的忠洁刚烈,那是昭君出塞的黄沙漫漫,是卫青迎向大漠的旌旗猎猎,是岳飞拔剑戟地,仰天长啸,壮怀激烈,是郑和下西洋的浪花飞舞,雄心勃勃。 心灵—— 心灵是一方广袤的天空,它包容着世间的一切;心灵是一片宁静的湖水,偶尔也会泛起阵阵涟漪;心灵是一块皑皑的雪原,它辉映出一个缤纷的世界。
痛苦—— 痛苦是黑暗中的摸索,前进的路途中满是坎坷;痛苦是无人理解的悲哀,无助的面对一切挫折;痛苦是心灵最深的折磨,无泪且无法直言;痛苦是天生没有的表情,是烦恼中的恶魔。 愚蠢—— 愚蠢是一种天生的无奈,是一种后天的懒惰,是一颗自己种下的恶果,是一条好果实中的蛀虫。
谎言—— 谎言是一只心灵的蛀虫,将人的心蛀得面目全非;谎言是一个深深的泥潭,让人深陷其中无法自拔;谎言是一个无尽的黑洞,让人坠入罪恶的深渊万劫不复。 阴险—— 阴险,是一条披着羊皮的狼,干着不见天日的勾当;阴险是善良的公敌,嫉妒的朋友;阴险是一座心灵的冰山,让人透过清澈感到的是阵阵的寒意。
自私—— 自私是一面镜子,镜子里永远只看得到自己;自私是一块布匹,蒙住了自己的眼睛,看不见别人的痛楚;自私是一层玻璃,看上去透明,却始终隔开了彼此的距离。
5余华 许三观卖血记是本很感人的小说,建议还是自己看看,总有触动的。
王安忆评《许三观卖血记》
余华的小说是塑造英雄的,他的英雄不是神,而是世人。但却不是通常的世人,而是违反那麽一点人之常情的世人。就是那麽一点不循常情,成了英雄。比如许三观,倒不是说他卖血怎麽样,卖血养儿育女是常情,可他卖血喂养的,是一个别人的儿子,还不是普通的别人的儿子,而是他老婆和别人的儿子,这就有些出格了。像他这样一个俗世中人,纲常伦理是他的安身立命之本,他却最终背离了这个常理。他又不是为利己,而是问善。这才算是英雄,否则也不算。许三观的英雄事迹且是一些碎事,吃面啦,喊魂什麽的,上不了神圣殿堂,这就是当代英雄了。他不是悲剧人物,而是喜剧式的。这就是我喜欢《许三观卖血记》的理由。
读著许三观的故事,我们所受的苦就真的变成没有甚麽大不了,也不是观看别人的痛苦所带来的安慰感,而是终於能寻回失落了的人性。《许三观卖血记》看得最令人痛心的不是后半部主人公不断卖血救子的悲情,而是前半部人与人之间的互相折腾。也可以说,这种夫妻亲子之间的无谓折磨多少是来自贫穷与愚昧,但故事又告诉我们,许三观在更磨人的文革,一家人反而能在支离破碎的生活中重新整合起来,把家庭批斗会变成了团结大会,自此许家五口的爱固若金汤。
许三观发现许一乐不是自已的亲生骨肉,由疼爱变极恨,由极恨变最爱,当中有一个醒悟的过程。很难得才再把许一乐当成亲生子的许三观,愿意让许一乐在何小勇病危时再认一次何小勇做爹,叫许一乐为他的生父喊魂,是因为爱,也是小说最触动我的地方。恨,是痛苦的根源;无恨,才是终极幸福。
6许三观卖血记细节点评在余华的作品中,《许三观卖血记》是比较特别的一部。
余华自言,他的作品“都是源于和现实的那一层紧张关系”,因此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他一直“是一个愤怒和冷漠的作家”。这也是他之所以那么迷醉于描写暴力和死亡的原因所在。
在《活着》中,余华虽然有意缓解了与现实的紧张关系,描写人以达观的态度去承受苦难的能力,但接踵而至的死亡所凝聚的巨大暗影却表明他并没有完全摆脱过去的写作习惯。《许三观卖血记》则不同。
这部作品虽然也是写一个人充满艰辛和困苦的生命历史,从个人的命运遭际管窥社会和时代的浮沉变迁,但其基调却并不显得沉重抑郁,而是相当的轻快。暴力与死亡的阴影尽管仍然飘荡在作品中,但它们已不再是一种不可抗拒的力量,叙事也不再是奔向死亡而去的不可逆转的过程。
乐观、幽默和坚韧的生活作派帮助许三观度过了一次又一次的难关,虽然这是以失去象征着生命的“血”为代价的,但流失的“血”毕竟是战胜了一切困厄和死亡,它并没有白流。《许三观卖血记》的“轻逸”风格在叙事艺术上有淋漓尽致的表现。
小说第18章交代的是1958年的大跃进运动。倘若以正面强攻的姿态去叙述这一重大历史事件,恐怕得要靡费许多笔墨,且极可能会由于头绪纷繁,反而不得要领。
余华却是举重若轻,巧妙地通过许三观对许玉兰宣讲的一套“吃食堂经”,而把那个充满了闹剧色彩的荒诞年代活脱脱勾勒出来。从大炼钢铁到挨家挨户砸锅收米,从敞开肚皮吃大食堂到一个个食堂被迫关门熄火,一出历史悲喜剧就这么通过许三观轻描淡写的几番话,而尽显其癫狂迷乱的本质。
能在不动声色的家常闲话中展现历史风云的卷舒,谁能说“轻逸”就一定会流于浮滑呢?唯因其笔调之“轻”,这一段历史才愈益显出其不可承受之“重”。这一章在节奏上的把握也值得称道。
前五段都以“许三观对许玉兰说”开头,形成了一种叙事上的重复,然而重复中却蕴含着变化,五段话的长度越来越短,给人造成一种加速前进的感觉。最后却是奇峰突起,以“许玉兰说”一段嘎然收尾。
这样一种叙述方式就好比是一道水流从高处冲决而下,一路越过五道水闸,最终却撞在一道堤坝上,潆洄荡漾,天光云影俱在其中。如果说第18章是以虚带实的轻捷曼妙的一笔,那接着而来的第19章则因必须正面描绘“饥饿”,故而对作家构成了更大的挑战。
换成一个严谨而本分的作家,也许会满怀悲悯之情,去精细地刻画饥饿给人们造成的身体上的和精神上的创伤。但余华却别出机杼,他没有去正面描绘“饥饿”的肆虐,而是把它变成了对主人公的乐观精神和生活智慧的一曲颂歌。
这一章的前半部分写许玉兰如何在平时做饭时省下一把米,从而积攒下两小缸米,使全家得以度过最艰难的饥荒日子。这一部分也是许玉兰这个人物在整部作品中最为出彩的地方。
这位普通的市井妇女所具有的那种居安思危、精打细算的生活智慧,与其说是出自个人对于将来可能降临的灾难的未卜先知的敏锐直觉,倒不如说是来自于一代代人对于历史经验的惨痛总结。正是在这里,中国历史暴露了其循环往复、不断重演的可悲的一面。
所以,在这个细节里,其实寄寓了历史的沉痛。这一章的后半部分着重表现许三观在面对饥饿时的乐观和幽默。
为了尽量减少身体能量的消耗,许三观一家人除了早晚两次喝玉米稀粥之外,其余时间都躺在床上,不说话也不动。在许三观过生日的这一天,看到三个孩子竟饿到连甜的味道都不知道了,许三观不免感到心痛,于是想到用嘴巴给自己的家人每人做一道菜。
他绘声绘色地描摹了每一道菜的制作过程,这些菜虽然都只是极普通的家常菜,却引出了一片响亮的吞口水的声音。这场虚拟的“盛宴”既激起了许三观一家人的生存欲望,也直接导致了许三观的第三次卖血。
在这个精彩的片段里,同样出现了叙事的重复。一乐、二乐和三乐都只想吃“红烧肉”,许三观便把做“红烧肉”的过程重复描绘了三次。
在这里,重复拖慢了叙述的速度,却使许三观们的“想象”因而具有了沉甸甸的分量,从而加倍地反衬出“现实”有多么的艰难。《许三观卖血记》“轻逸”的叙述风格不仅体现在对速度和节奏的精准把握上,也体现为诙谐、幽默的语言风格。
在整部小说的最后,因为年轻的血头不准他卖血,许三观愤愤不平地对许玉兰说:“这就叫屌毛出得比眉毛晚,长得倒比眉毛长”。这句话颇能代表整部小说的语言风格:在粗俗中见优雅,在油滑中见凝练,字里行间都洋溢着市井的欢乐与狡黠。
在如此轻快的语言的映照下,历史与现实的“沉重”便不免露出了蠢笨之相。这就是“轻逸”的胜利,在它嘲讽的笑声里,荒诞的历史变成了一根漂浮在时间河流中的羽毛。
7介绍一下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从没有读过这样的小说,真实而又平淡。
小说几乎没有什么的明显的高潮,但是又有一波接一波的感觉。人物性格似乎简单,但是又如此的矛盾,有些情节可以说是很可笑,但是又觉得也许那是属于那个时代的人性和劣根性。
许三观和徐玉兰的糊涂婚姻仅仅是因为可笑的八角三分钱,但仅仅因为如此何小勇就曝露了自身的无情与自私;当许三观知道徐玉兰的不贞时气急败坏,一反常态,不再唯妻子命是从,看着方铁匠搬自己家东西帮忙不说还更卖力气,对于养了九年的一乐,心情十分复杂,爱也不是,恨也不是,始终走不出他是别人儿子的阴影。而徐玉兰的心情呢?到底他已成为这一家的女主人,她可以在不为妇之前,痛快的花掉八角三分钱,但是在嫁给许三观后,她比谁都会过日子,大声的对菜贩砍价还肆无忌惮的挑选每一颗菜,未雨绸缪平日攒米,以备不时之需,很大程度上是一个很贤惠的女人,但是也许她的遗憾就是她经常说的那句话,不知她到底造了什么孽,让她承受如此之多,她犯了女人的禁忌,也许当初她有把握嫁给何小勇的,并不知道会有一个许三观出现,于是她接受了来自何小勇的引诱,不贞成为她生命中挥之不去的烙印,愧疚,罪名,批斗,一乐的怨恨,她承受了太多,接受了太多的惩戒。
但她却保守了一个秘密,一辈子都没有说出真相,她一口咬定是在婚后出轨,甚至都已经承认一乐不是许三观的儿子,去不肯交代自己的第一次送给了何小勇,也许考虑到许三观,自己的丈夫最大的承受力就是此种程度吧! 说说他们的儿子吧!我是最喜欢一乐的,是长子的原因吧,他特别的懂事,对于二乐三乐,他很有当哥哥的担当,三乐被打,找二乐帮忙,后来又拉来了一乐,一乐赢得很睿智。一乐是许三观的得力助手,许三观对一乐说:如果你是我的亲生儿子,我最喜欢的就是你。
看了让人心酸的一句话,一乐从九岁就开始承受着这种本不应由他承受的压力,当许三观说他不是亲生儿子时,当一家人都去胜利饭店吃面条,而一乐只能吃一个没有手掌大的地瓜时,他的心有多疼。当找何小勇做亲爹时,何小勇打他,骂他,他只能一路向西,他伤心难过,没有人是他亲爹,最终他回到了许三观的身边,许三观对于一个养育了十几年的孩子,还是动了恻隐之心,也许真正的亲情并不来源于血缘关系,而是熟悉,习惯而已,一乐很孝顺,除了许三观的话谁的话都不会听,许三观不计前嫌让一乐为惨遭横祸的何小勇叫魂,那一幕,一乐和许三观一个屋上,一个屋下,他们的对话感染了我,那才是父子之情。
再说二乐,个人认为二乐是很八卦的,呵呵。哪里有事儿他哪里到,也许是那种年龄,他专门打听一些没用的事儿,无意间又跟别人说,消息多半是很可靠的。
三乐呢,有点儿傻,但是是最幸福的一个吧,小时候是狗都闲的年龄是,大家都对他说:三乐走开。长大一点还没有脱离傻气,总是傻傻的笑,没有什么主见。
最后我还是要说许三观的,许三观一次次的卖血,每次都可以赚35元钱。有两三次我是很感动的。
第一次是为了一乐还方铁匠钱,第二次是为了请二乐的生产队队长吃饭,还有就是为了给一乐治病,连续买下卖血的情节。最后一次卖血是很有深意,很有余韵的,还透着一种悲哀。
沈血头嘲笑许三观的血只能卖给木匠当油漆,许三观久久不能释怀,他顿时认为自己已经太无用了,他用卖血的钱熬过了一次又一次的灾荒,而此时已没人要他的血,如果再有饥荒他要怎么办呢?最后的镜头是这样的徐玉兰带许三观来到了胜利饭店,吃了三次同样的黄酒和炒猪肝儿,两人相濡以沫,夫妻情深,没有了年轻时的吵吵闹闹,也许他们并没有存在过什么爱情,但是此情更珍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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