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四大才女:蔡文姬、李清照、卓文君、上官婉儿(班昭)
蜀中四大才女:卓文君、薛涛、花蕊夫人、黄娥
中国现代文学“四大才女”
[编辑本段]蔡文姬 蔡文姬名琰,既字文姬,又字明姬,她的父亲便是大名鼎鼎的大儒蔡邕。
蔡邕就是蔡伯喈,有一出《琵琶记》的唱词,说的是蔡怕偕中状元后,不认发妻赵五娘,别娶丞相之女,可说是厚诬古人。东汉时根本没有状元,也没有别娶丞相之女这回事。对此南宋陆游曾感叹系之他说:“身后是非谁管得,隔村听唱蔡中郎。”
蔡邕不可能中状元,但他的才学在当时得到举世公认却是事实。汉灵帝时、他校书东观,以经籍多有谬误,于是为之订正并书写镌刻在石碑上,立在大学门外,当时的后生学子都就此石经校正经书,每日观览摩写的不绝于途。这些石碑在动乱中,在洛阳大火中受到损坏,经过一千八百多年,洛阳郊区的农民在犁田时掘得几块上有字迹的石块,经人鉴定就是当年蔡邕的手书,称为“熹平石经”,现在珍藏在历史博物馆中。
蔡邕是大文学家,也是大书法家,梁武帝称他:“蔡邕书,骨气洞达,爽爽如有神力。”当代史学家范文澜讲:“两汉写字艺术,到蔡邕写石经达到最高境界。”他的字整饬而不刻板,静穆而有生气。除《嘉平石经》外,据传《曹娥碑》也是他写的,章法自然,笔力劲健,结字跌宕有致,无求妍美之意,而具古朴天真之趣。
此外,蔡邕还精于天文数理,妙解音律,在洛阳俨然是文坛的领袖,像杨赐、玉灿、马月碑以及后来文武兼资,终成一代雄霸之主的曹操都经常出入蔡府,向蔡邕请教。
蔡文姬生在这样的家庭,自小耳濡目染,既博学能文,又善诗赋,兼长辩才与音律就是十分自然的了,可以说蔡文姬有一个幸福的童年,可惜时局的变化,打断了这种幸福。
蔡文姬16岁时嫁给卫仲道,卫家当时是河东世族,卫仲道更是出色的大学子,夫妇两人恩爱非常,可惜好景不长,不到一年,卫仲道便因咯血而。蔡文姬不曾生下一儿半女,卫家的人又嫌她克了丈夫,当时才高气傲的蔡文姬不顾父亲的反对,毅然回到娘家。后父亲于狱中,文姬被匈奴掠去,这年她才二十三岁,被左贤王纳为王妃,居南匈奴12年,并育有二子,此间她还学会了吹奏“胡笳”及一些异族的语言。
建安十三年(208年)曹操感念好友蔡邕之交情,得知文姬流落南匈奴,立即派周近做使者,携带黄金千两,白璧一双,把她赎了回来。这年她三十五岁,在曹操的安排下,嫁给田校尉董祀,就在这年爆发了著名的“赤壁之战。”
东汉末曹魏初,是一个充满血与泪的时代,是一个充满悲愤和痛苦的时代,诗人们把这血和泪、悲愤和痛苦坚忍地收藏起来酿造了一曲憎恨悲凉的时代悲歌。曹操、曹丕、王粲……都是这个时代里产生的优秀男歌唱家,就在这雄浑、高亢、悲凉的时代合唱队伍里,一个激情澎湃的女高音格外地引人注目,她便是一生饱尝战乱别离之苦的女文学家——蔡文姬。
蔡文姬嫁给董祀,起初的夫妻生活并不十分和谐。蔡文姬饱经离乱忧伤,时常神思恍惚;而董祀正值鼎盛年华,生得一表人才,通书史,谙音律,自视甚高,对于蔡文姬自然有些不足之感,然而迫于丞相的授意,只好接纳了她,在婚后第二年,董祀犯罪当,她顾不得嫌隙,蓬首跣足地来到曹操的丞相府求情。曹操念及昔日与蔡邕的交情,又想到蔡文姬悲惨的身世,倘若处董祀,文姬势难自存,于是宽宥了董祀。
从此以后,董祀感念妻子之恩德,对蔡文姬重新评估,夫妻双双也看透了世事,溯洛水而上,居在风景秀丽,林木繁茂的山麓。若干年以后,曹操狩猎经过这里,还曾经前去探视。蔡文姬和董祀生有一儿一女,女儿嫁给了司马懿的儿子司马师为妻。
文姬一生三嫁,命运坎坷,丁廙在《蔡伯喈女赋》描述了她的婚姻:
伊大宗之令女,禀神惠之自然;
在华年之二八,披邓林之矅鲜。
明六列之尚致,服女史之语言;
参过庭之明训,才朗悟而通云。
当三春之嘉月,时将归于所天;
曳丹罗之轻裳,戴金翠之华钿。
羡荣跟之所茂,哀寒霜之已繁;
岂偕老之可期,庶尽欢于余年。
文姬博学多才,音乐天赋自小过人,她6岁时听父亲在大厅中弹琴,隔着墙壁就听出了父亲把第一根弦弹断的声音。其父惊讶之余,又故意将第四根弦弄断,居然又被她指出。长大后她更是琴艺超人。她在胡地日夜思念故土,回汉后参考胡人声调,结合自己的悲惨经历,创作了哀怨惆怅,令人断肠的琴曲《胡笳十八拍》;嫁董祀后,感伤乱离,作《悲愤诗》,是中国诗史上第一首自传体的五言长篇叙事诗(当然也有人认为是伪作)。
相传,当蔡文姬为董祀求情时,曹操看到蔡文姬在严冬季节,蓬首跣足,心中大为不忍,命人取过头巾鞋袜为她换上,让她在董祀未归来之前,留居在自己家中。在一次闲谈中,曹操表示出很羡慕蔡文姬家中原来的藏书。蔡文姬告诉他原来家中所藏的四千卷书,几经战乱,已全部遗失时,曹操流露出深深的失望,当听到蔡文姬还能背出四百篇时,又大喜过望,于是蔡文姬凭记忆默写出四百篇文章,文无遗误,可见蔡文姬才情之高。 孤芳续汉史,血泪写春秋。蔡文姬传世的作品除了《胡笳十八拍》外,还有《悲愤诗》,被称为我国诗史上文人创作的第一首自传体的五言长篇叙事诗。“真情穷切,自然成文”,激昂酸楚,在建安诗歌中别构一体。
[编辑本段]李清照 李清照
李清照(1084-1155) 号易安居士,南宋杰出女文学家,章丘明水(今属济南)人。以词著名,兼工诗文,并著有词论,在中国文学史上享有崇高声誉。清照文词绝妙,鬼斧神工,前无古人,后无来者,被尊为婉约宗主,是中华精神文明史上的一座丰碑。
李清照是最有才华的女人,生于名宦之家,幼时过目不忘,出语惊人,博览群书。齐鲁壮丽的山川涵育了清照的创作灵性,少女时代即名噪一时,崭露峥嵘。
婚后,清照与丈夫赵明诚情投意合,如胶似漆,“夫如擅朋友之胜”。然而好景不长,朝中新旧党争愈演愈烈,一对鸳鸯被活活拆散,赵李隔河相望,饱尝相思之苦。
后来金朝大军铁蹄南下,南宋王朝腐败无能,自毁长城。赵明诚空怀满爱热血,可惜出师未捷身先。目睹国破家亡,清照“虽处忧患穷困而志不屈”,在“寻寻觅觅,冷冷清清,凄凄惨惨凄凄”的晚年,她殚精竭虑,编撰《金石录》,完成丈夫未竟之功。
[编辑本段]上官婉儿 上官婉儿(664~710年),唐朝女诗人。陕州陕县(今属河南)人。上官仪孙女。巾帼首相第一人,继承了祖父的全部才华,擅长诗文,天分极高。上官仪获罪后被没入宫中,上官婉儿与母亲郑氏同被配没掖廷。母亲郑氏是太常少卿郑休远之姊,在郑氏培养下,上官婉儿熟读诗书,明达吏事。仪凤二年(677年),以聪慧得幸于武则天,颇能诗,武后称帝时,诏敕多出其手者,时称“内舍人”。
她十四岁的时候,出落得妖冶艳丽,秀美轻盈,一颦一笑,自成风度,加上天生聪秀,过目成诵,文采过人,下笔千言。仪凤二年上官婉儿曾被武则天召见宫中,当场命题,让其依题著文。上官婉儿文不加点,须臾而成,珠圆玉润,调叶声和,尤其她的书法秀媚,格仿簪花。武则天看后大悦,当即下令免其奴婢身份,让其掌管宫中诏命。此后,武则天所下制诰,多出上官婉儿的手笔。 女皇连连惊呼:“此女绝非凡!”
神龙元年(705年),唐中宗复位后,仍得中宗、韦后宠信,专掌起草诏令。与太平公主亦多往来,与武三思私通。曾建议中宗扩大书馆,增设学士,代朝廷品评天下诗文。又与韦后、安乐公主等人操纵政治,树立私党,广纳贿赂。景龙四年(710年),中宗崩,韦后欲效武后而称帝,临淄王李隆基发动政变,诛韦后、安乐公主,拥立其父唐睿宗。上官婉儿执烛率宫人迎接,并把她与太平公主所拟遗诏拿给刘幽求观看,刘幽求拿着遗诏求李隆基开恩,但李隆基执意杀上官婉儿,年仅46岁。开元初年,唐玄宗广征上官婉儿的作品,编成文集20卷,张说作序。《全唐诗》收其遗诗三十二首。
婉儿在风雨飘摇的时代左冲右突,成为盛唐时期的“无冕女皇”。智慧、肉体、灵气、才华……婉儿凭借这些法宝,穿梭于朝中重臣之间,谱写了一篇美丽、凄婉的人生华章。
[编辑本段]卓文君 西汉临邛人,汉代才女,她貌美有才气,善鼓琴,家中富贵。
卓文君天生丽质,容貌姣好,自幼聪明信任,博闻雅识,诗歌词赋,无一不精,更兼擅长音律,琴技无双。
她是卓王孙之女,丧夫后家居。许多名流向她求婚,她却看中了穷书生司马相如。司马相如能弹琴作诗,卓文君从中领会到他的才华和情感,一心相爱。天下。司马相如家里一无所有,卓文君随他私奔后,就开了个酒铺,亲自当掌柜,文君当垆卖酒,相如则作打杂,不怕人讥笑。后卓王孙碍于面子,接济二人,从此二人生活富足。后来司马相如终于成名天下。而文君夜奔相如的故事,则流行民间,并为后世小说、戏曲所取材。
司马相如的文采,卓文君之美艳,当垆卖酒,白头兴怨,长门灵赋;封禅遗书传为千古佳话。流传于世的还有那首著名的《凤求凰》:“凤兮凤兮归故乡,游遨四海求其凰,有一艳女在此堂,室迩人遐毒我肠,何由交接为鸳鸯。”以及卓文君所作哀怒的《白头吟》:“今日斗酒会,明旦沟水头,蹀躞御沟止,沟水东西流。凄凄重凄凄,嫁娶不须啼,愿得一心人,白首不相离。杆何袅袅,鱼儿何徙徙,男儿重义气,何用钱刀为?”,和凄怨的《诀别书》:“春华竞芳,五色凌素,琴尚在御,而新声代故!锦水有鸳,汉宫有水,彼物而新,嗟世之人兮,瞀于*而不悟!朱弦断,明镜缺,朝露晞,芳时歇,白头吟,伤离别,努力加餐勿念妾,锦水汤汤,与君长诀!”
卓文君,一个美丽聪明,精诗文,善弹琴的女子。可叹的是十七岁年纪轻轻,便在娘家守寡。某日席间,只因司马相如一曲《凤求凰》,多情而又大胆的表白,让久慕司马相如之才的卓文君,一听倾心,一见钟情。可是他们之间的爱恋受到了父亲的强烈阻挠。卓文君凭着自己对爱情的憧憬,对追求幸福的坚定,以及非凡的勇气,毅然在漆黑之夜,逃出卓府,与深爱的人私奔。当垆卖酒为生。生活艰难,但两人感情日深。这也是一直流传至今的爱情故事里最浪漫的夜奔之佳话。
自古至今,大多数男人总是令人失望。司马相如自然也不例外。当他在事业上略显锋芒,终于被举荐做官后,久居京城,赏尽风尘美女,加上官场得意,竟然产生了弃妻纳妾之意。曾经患难与共,情深意笃的日子此刻早已忘却。哪里还记得千里之外还有一位日夜倍思丈夫的妻子。文君独守空房,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过着寂寞的生活。一首《白头呤》,“……闻君有二意,故来相决绝。愿得一人心,终老不相负。……”表达了她对爱情的执着和向往以及一个女子独特的坚定和坚韧。也为她们的故事增添了几分美丽的哀伤。
终于某日,司马相如给妻子送出了一封十三字的信: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百千万。聪明的卓文君读后,泪流满面。一行数字中唯独少了一个“亿”,无亿岂不是表示夫君对自己“无意”的暗示?她,心凉如水。怀着十分悲痛的心情,回了一封《怨郎诗》。
其诗曰:一别之后,二地相悬。虽说是三四月,谁又知五六年。七弦琴无心弹,八行书无可传,九连环从中折断,十里长亭望眼欲穿。百思想,千系念,万般无奈把郎怨。万语千言道不完,百无聊赖十凭栏。重九登高看孤雁,八月仲秋月圆人不圆。七月半,秉烛烧香问苍天,六月伏天人人摇扇我心寒。五月石榴似火,偏遇阵阵冷雨浇花端。四月枇杷未黄,我欲对镜心意乱。急匆匆,三月桃花随水转,飘零零,二月风筝线儿断。噫,郎呀郎,巴不得下一世,你为女来我做男。
司马相如看完妻子的信,不禁惊叹妻子之才华横溢。遥想昔日夫妻恩爱之情,羞愧万分,从此不再提遗妻纳妾之事。这首诗也便成了卓文君一生的代表作数字诗。细细品读,其爱恨交织之情跃然纸上。
卓文君是聪明的。她用自己的智慧挽回了丈夫的背弃。她用心经营着自己的爱情和婚姻,终于苦尽甘来。他们之间最终没有背弃最初的爱恋和最后的坚守。这也使得他们的故事千转百回,成为世俗之上的爱情佳话。
卓文君,一个有思想,有勇气,敢爱敢恨的才女。她的一生,应该是值得的。比如充满浪漫色彩的夜奔,比如可遇而不可求的一见钟情,比如与爱的人携手终老等等。女人一生如此,夫复何求?后来人们根据这个事还有一首诗:《望江亭》
当炉卓女艳如花,不记琴心未有涯。
负却今宵花底约,卿须怜我尚无家。
句首四字连起来为:“当不负卿”。
[编辑本段]班昭 其实,关于四大才女的界定众说纷纭,还有一位常被提及的才女,她就是班昭。
班昭(约49—约120),一名姬,字惠班,扶风安陵人(今陕西咸阳)。班彪之女,班固、班超之妹,曹世叔(名寿)妻,早寡。(后汉书·列女传》有她的记载。因为《汉书》,其八《表》及《天文志》未竟,汉和帝诏就东观续成之。数召入宫,令皇后贵人师事,号曰曹大家(gū)。有《女诫》七篇,集三卷。
班昭字惠班,又名姬,家学渊源,尤擅文采。她的父亲班彪是当代的大文豪,班昭本人常被召入皇宫,教授皇后及诸贵人诵读经史,宫中尊之为师。
清代女作家赵傅“东观续史,赋颂并娴”。
班昭十四岁嫁给同郡曹世叔为妻,所以人们又把班昭叫做“曹大家”。
以个性而论,曹世叔活泼外向,班昭则温柔细腻,夫妻两人颇能相互迁就,生活得十分美满。
班昭的文采首先就表现在帮她的哥哥班固修《汉书》,这部书是我国的第一部纪传体断代史,是正史中写的较好的一部,人们称赞它言赅事备,与《史记》齐名,全书分纪、传、表、志几类。还在班昭的父亲班彪的时候,就开始了这部书的写作工作,她的父亲后,她的哥哥班固继续完成这一工作。班固,字孟坚,九岁能作文,稍大一点,博览众书,九流百家之言无不穷究,不料就在他快要完成《汉书》时,却因窦宪一案的牵连,在狱中,班昭痛定思痛,接过亡兄的工作继续前进。
[编辑本段]中国现代文学“四大才女” 20世纪“五四”时期及三、四十年代,中国文坛上出现了一大批女性文学作家及作品。她们以其独具特色的创作风格及审美倾向而独树一帜,令当时的男性作家耳目一新。尤其是她们将自身大胆的人生情爱追求和不懈探索精神,渗透融合与文学作品之中,达到了更鲜活更新奇的效果,成为当时文学中的一股强劲的新鲜血液。庐隐、石评梅、萧红和张爱玲就是那个时代女性文学的四位代表作家,被称之为中国现代文学的“四大才女”。四位中除张爱玲外,由于各自的病因,庐隐的全部创作生涯只有十二、三年;石评梅还不到六、七年时间;萧红的创作也才有七、八个春秋。虽然她们创作的时间很短,但却取得了相当高的成就,思想也达到了相当的高度。
庐隐
庐隐是一位思辩才识相当健全的女性,她提出了妇女走上社会获得其做人价值的必要,也提出了文学对历史进步应起推动作用及革命之于文学的重要性等看法。她性格极其热烈,据她自传说,少时既失父母之爱,长大后又常受命运的播弄,一个热情人处于这样冷酷环境,好像一株玫瑰花种在冰天雪窖,叫它怎样可以蓓蕾?她创痛的心灵要求爱情的慰藉,正等于花之需要阳光的温煦呢。在庐隐的作品中,尤其是《象牙戒指》,我们可以看出她矛盾的性格。她的散文作品有一大类明显地是自我感受的渲泄与陈述。她用“灰色眼睛看人生”,作品不粉饰、不掩盖,即使弥散着“悲哀”也绝对的真诚。庐隐的苦闷,现代人不曾感觉到,但在别人看来讳莫如深,唯恐人知,庐隐却很坦白地暴露出来,又能从世俗非笑中毅然决然找寻她苦闷的路。这就是她的天真可爱和伟大之处。
石评梅石评梅的作品不仅有缠绕不清的哲学臆病和清冷的悲哀色彩,而且在感情的层面上更为脆弱更为哀苦,通篇充满了“冷月、孤坟、落花、哀鸣、残叶”等冷艳的词汇,她的作品仿佛是一串串泪珠汇成,可谓满纸辛酸泪。然而她的善感与抑郁的气质并不妨碍她对女性命运和人生的思考,而是从悲观主义的角度循着情感的悲哀逻辑进行思辩与觉悟,表现一种极热烈又悲哀至极的呐喊。庐隐曾评价她说,石评梅注定了她是悲剧中的主角。她经历了幻想到现实痛苦与虚幻、失望、渴望到仇恨、破坏、反抗的全部悲剧起落的连续过程、情感苦旅和这中间巨大的思考时空,她的散文就是她心迹的真实记录。
萧红
被誉为“30年代的文学洛神”的萧红,是四大才女中命运最为悲苦的女性,也是一位传奇性人物,她有着与女词人李清照那样的生活经历,并一直处在极端苦难与坎坷之中,可谓是不幸中的更不幸者。然而她却以柔弱多病的身躯面对整个世俗,在民族的灾难中,经历了反叛、觉醒和抗争的经历和一次次与命运的搏击。她的作品虽没有直接描述她的经历,却使她在女性觉悟的基础上加上一层对人性和社会的深刻理解。她把“人类的愚昧”和“改造国民的灵魂”作为自己的艺术追求,她是在“对传统意识和文化心态的无情解剖中,向着民主精神与个性意识发出深情的呼唤”。萧红的一生是不向命运低头,在苦难中挣扎、抗争的一生,应该说直接影响其命运并引发她开始文学创作的是萧军的出现,并走进了她的生活。
张爱玲
张爱玲也是一位带有传奇色彩的女作家。她出生在上海一个门弟显赫的家庭。她的外曾祖父是著名人物李鸿章,家庭对她来说影响是巨大的,她受到了本土文化和外来文化的双重影响。她的作品是通过理性的思考,去找寻和把握都市市民在历史进程中真实的精神状态,体现了都市平民化倾向和浓郁的市民情趣。她谈的都是自己的所历、所见、所悟和所感,既是对世俗生活的认同,又不拒绝享受现世人生,却也不愿意苟同,这也是张爱玲“俗”却不俗的所在。张爱玲的第一任丈夫胡兰成先生曾评价说,张爱玲的散文与小说,如果拿颜色来比方,则其明亮的一面是银紫色的,其阴暗的一面是月下的青灰色。读她的作品,如同在一架钢琴上行走,每一步都发出音乐。但她创造了生之和谐,而仍然不能满足于这和谐。她的心喜悦而烦恼,仿佛是一只鸽子时时要冲破这美丽的山川,飞到无际的天空,那辽远的、辽远的去处,或者坠落到海水的极深去处,而在那里诉说她的秘密。她所寻觅的是,在世界上有一点顶红顶红的红色,或者是一点顶黑顶黑的黑色,作为她的皈依。
飘:作者:(美)玛格丽特·米切尔。类型:战争/爱情。本文作者:愿咸与恒。
这本书应该是美国文学史上最有名的作品了吧。改编的**也绝对是好莱坞历史上最优秀的作品之一(有时候我觉得可以把这个之一去掉)。
第一部:
主人公是斯佳丽·奥哈拉,她是庄园主杰拉尔德女儿,自幼备受宠爱,生活在美国的南方。那时候,内战即将爆发,但是当时似乎谁都不以为意。
斯佳丽尽管长得不美(不美吗?),但是有着一双绿色的眼睛,父亲是爱尔兰人的后裔,来到美国白手起家。母亲比父亲小二十八岁,是个名门闺秀。之所以嫁给斯佳丽的父亲,却是因为她的心上人永远的离开了这个世界,而她的心也永远的死了(问世间情为何物……)。
斯佳丽性格倔强任性,尽管一直被按照淑女的方式培养,但是始终内心桀骜不羁。她知道了自己的心上人阿希礼·韦尔克斯要娶玫兰妮·汉密顿,备受打击。但是斯佳丽没有那么容易放弃,她要向阿希礼表白,必要时两个人一起私奔(好勇敢的姑娘!),这就是一个十六岁少女的计划。
聚会的时候,很多人都在议论战争的事情,大家都认为南方很多就会胜利,但是有一个人,冷静地指出那是不可能的,南方终究要失败(厉害啊)。他就是男主角瑞特·巴特勒,当时已经三十四岁了(比斯佳丽大好多啊),靠走私生意发财,为人放荡不羁,名声很坏,不会为了名声而别人的议论而去改变自己,斯佳丽对他有了一丝钦佩。
斯佳丽终于表白了,但是得到的只是回复居然是:阿希礼爱斯佳丽,但是还是要娶玫兰妮,因为他和斯佳丽是两种人,在一起不会幸福(这理由冠冕堂皇到让人讨厌……)。斯佳丽悲愤交加,打了阿希礼,接着又摔了一个花瓶,结果摔出了瑞特……(好看好看)。
瑞特一直躲在旁边偷听,是不是成心的不知道,反正好好的嘲弄了斯佳丽一番。斯佳丽感到自己受到了极大的委屈,只要她愿意,任何男人都可以拜倒在她的脚下,然后而她却得不到自己心爱的阿希礼。一气之下她勾引了玫兰妮的哥哥查理,因为这样,她才能够伤害所有的人(我无语)。
战争爆发了。斯佳丽以闪电的速度结了婚,然后又以火箭的速度当了寡妇(这都什么速度),最后又当了母亲。一切仿佛像是一场梦,唯一不同的是,斯佳丽的身边再也没有追求者围着她转了,守寡的生活如此单调,单调到可怕,斯佳丽对自己的孩子也没有什么感情。她开始后悔自己的冲动,但是发生的事情是不会改变的,阿希礼也去了前线打仗,斯佳丽百无聊赖。于是接受玫兰妮的邀请,来到了新兴城市亚特兰大。
第二部:
亚特兰大是个年轻的城市,与塔拉庄园完全不同。斯佳丽虽然不喜欢玫兰妮和那些封建的姑婆,不喜欢这种没有任何能出风头的生活,每天还要去医院当护工,不过总体说来她对这里的生活还是很满意的。
瑞特也在这里,穿越封锁线给大家带来物资。他和斯佳丽有点儿像死对头,在一起总是互相嘲弄,不过每次总是斯佳丽败下阵来。
一次募捐舞会上,斯佳丽非常非常想去跳舞,她才只有十七岁,却要封闭在这种暗无天日的生活里。瑞特为了帮助她,出钱让她跳舞,两个人跳啊跳啊……事情的结果是,这件事情弄得满城风雨,因为寡妇这样出风头确实很不像话,甚至惊动了斯佳丽的母亲要斯佳丽回去,斯佳丽很害怕,杰拉尔德接斯佳丽回来,误入瑞特设下的圈套中,结果……不了了之了。
斯佳丽有时候觉得自己好像爱上了瑞特,但是瑞特居然跟她说他不结婚,弄得斯佳丽好尴尬(落花有意,流水无情),不过瑞特对斯佳丽的确特别好,用各种方法讨斯佳丽的欢心。可是斯佳丽知道了瑞特和妓女有往来,一生气不理他了。
瑞特对所有的人对是一种玩世不恭外加讽刺嘲笑的态度,但是对玫兰妮对视特别尊敬,发自真心的尊敬。玫兰妮感觉就是斯佳丽的反面,像个小孩子一样,性格懦弱,动不动就脸红害羞,天真单纯,不相信世界上有邪恶的事情。瑞特说玫兰妮是个真正高贵的人。
战争在继续,阿希礼也逐渐看出了这场战争的本质和结局。但是阿希礼缺没有勇气向推特那样承认,而是宁愿自欺欺人,消极抵抗。他回来了一次,斯佳丽很高兴,但是他的临别赠言是让斯佳丽好好照顾玫兰妮,因为阿希礼很可能一去不回……
南军节节败退,很多斯佳丽小时候的玩伴都永远不可能再回来了,很多家庭家破人亡,战争什么时候才能结束呢?玫兰妮怀孕了,斯佳丽相当相当之生气,此时传来了另一个消息:阿希礼失踪了……
大家都害怕得要命,幸好神通广大的瑞特打听来了消息:阿希礼被俘了,但是依旧生死未卜。
第三部:
战争到了最后一年,南军节节败退,南方已尽到了弹尽粮绝的地步,所有能上战场的男子都去前线了,不管是老人还是年轻的少年。
亚特兰大逼近陷落的边缘,祸不单行,塔拉庄园那边斯佳丽的妹妹和母亲又得了伤寒。斯佳丽只能陪着待产的玫兰妮。
有一次,瑞特和斯佳丽在一起调情的时候(两个人的对手戏总是那么好看),斯佳丽以为瑞特会向她求婚呢,结果瑞特说希望斯佳丽做他的“相好”(哈哈)。
就在亚特兰大陷落的那一天,玫兰妮终于要生产了。那一天南军伤亡遍地,找不到接生的大夫,只能斯佳丽硬着头皮上阵。虽然因为阿希礼的缘故,斯佳丽心底多多少少有一些希望玫兰妮死去的心理,不过她还是尽力了,精疲力竭,玫兰妮和孩子总算母子平安。
但是斯佳丽来不及喘一口气,因为“北佬”就要来了,据说他们无恶不作,尤其是对于妇女……斯佳丽非常无助,不过还好有瑞特。瑞特的的马车已经没有了,为了把她们送走,瑞特冒着生命危险去偷了一匹马,虽然这匹马已经奄奄一息。
斯佳丽知道她的家可能已经被北佬占领,但是她还是要执意回家,斯佳丽的太需要一个温暖的怀抱了。一路上他们看到伤亡,恐惧,还有城池的毁灭。这时候瑞特的爱国之心苏醒了,他明知道南军终究要战败,突然决定去参军,结果斯佳丽只能一个人面对重重险阻回到塔拉……斯佳丽很生气,“啪!”。
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瑞特很有勇气,他可以舒舒服服的生活,但是他却去了……
幸好斯佳丽和玫兰妮都挺过来了,塔拉庄园没有被北佬烧掉。但是回到家中,斯佳丽却要面对一个更为残酷的局面:黑奴只剩下了三个(原来有一百个),两个妹妹卧病在床,所有的粮食都被北佬抢走了,杰拉尔德精神失常,因为,斯佳丽的母亲死了,临死前,还在呼唤着初恋情人的名字……
噩梦才刚刚开始,所有的人都只能依靠斯佳丽。斯佳丽不管觉得身上的担子多重,都不能够卸下来,她爱这片土地,她不会离开,不管要付出多大的代价,不管要经历什么,斯佳丽都会走下去,绝不回首(赞一百!!!)!
家里的事情非常琐碎,原本娇生惯养的大**不得不向黑奴一样下地干活,那个少女已经死了,活着的是一个脾气暴戾,焦头烂额的女主人(不要怪她,斯佳丽的压力太大了)。还有很多事情等着斯佳丽去面对……
也许别的都可以忍受,但是一大家子人必须要吃饭,粮食就成了关键,她们辛辛苦苦的奋斗,杰拉尔德和两个妹妹都帮不上忙,只有玫兰妮温柔和顺,但是她的身体很差。
北佬已经来过了(简直就是鬼子进村扫荡嘛),这一天,又来了一个北军,准备对塔拉庄园进行扫荡,好不容易积攒起来的一点粮食又要付诸东流,愤怒至极的斯佳丽果断的开枪打死了他(干得好!),玫兰妮帮助她毁尸灭迹(好搭档)。
好不容易,生活的境况有了一点好转,结果,鬼子居然又来了……斯佳丽让家人躲起来,自己一个人面对那些北佬(佩服!),他们没伤害斯佳丽,当然把所有值钱的东西和粮食都拿走了……临走的时候还放了一把火,要烧掉塔拉庄园。
斯佳丽一个人根本扑不灭那场火,她觉得真的完了,但是这时候玫兰妮冲了进来,两个人奋斗了好久,火终于被扑灭了,塔拉庄园免遭灭顶之灾,斯佳丽终于对玫兰妮有了一点公正的看法,不管怎么说,是玫兰妮一直在帮助她。
塔拉庄园收留了很多无家可归的军人,威尔就是其中之一(天下掉下来的……),他的到来帮助斯佳丽承担了一部分的担子,而战争也终于结束了。斯佳丽已经不在乎谁胜谁败,只要没有鬼子再来扫荡就好了。不要再忍饥挨饿就好了。
阿希礼,也终于活着回来了。
第四部:
战争虽然结束,但是不管是斯佳丽,还是整个南方,都永远无法再回到过去。北方政府对南方的统治绝对专制,敢于反抗的人们都被逮捕起来了,而从前塔拉庄园的仇家却得势,威胁着要把斯佳丽一家赶出去,斯佳丽需要很多钱,但是她却没有别的办法。她可以失去一切,甚至阿希礼,但是要失去这片土地,绝不可能!
斯佳丽想到了瑞特,瑞特发了大财,但是被逮捕起来,罪名是杀人。斯佳丽没有别的办法,如果可以嫁给瑞特(虽然她因为瑞特抛下她不管恨他),那么就可以衣食无忧,不用再忍饥挨饿了。为了活下去,为了家族的尊严,斯佳丽可以牺牲一切,甚至可以去当瑞特的情人。
可是当时斯佳丽因为整日劳累,没有当年那么光彩照人了,连一件像样的衣服也没有,但是她看到了母亲留下来的绿色窗帘,于是做了一件裙子(那一定是一件非常非常美丽的裙子)。
总算见到了瑞特,开始的时候斯佳丽的勾引手段还是很成功的,瑞特差一点儿就表白了,可是瑞特到最后还是识破了,狠狠的嘲弄了她一番(他也受伤了吧),斯佳丽没有能够弄到钱,想把瑞特杀了……晕倒了……
回去的路上,斯佳丽意外地碰到了妹妹的恋人弗兰克·肯尼迪,弗兰克开始做生意,手里有一些钱,斯佳丽想到,如果妹妹嫁给他,妹妹不会帮助塔拉庄园的,于是她决定不择手段的去抢妹妹的恋人,编造了妹妹已经与他人订婚的谎言。尽管弗兰克的年龄足可以当斯佳丽的父亲,而且又老又丑,但是他有钱,这就够了。
斯佳丽想得到的一定要得到,弗兰克很快便与她结婚,塔拉庄园的危机随即解除。结婚后的斯佳丽一心要把弗兰克的生意掌握在自己手中,这在当时绝对是为世俗所不容(好封建的地方),斯佳丽精明强干,觉得弗兰克心肠太软,不能当好老板。
瑞特又出现了,然后说:你怎么不等我呀……
虽然斯佳丽的经济状况还可以,但是整个社会的状况却是那么糟糕。无数解放的黑奴成为社会的不安定因素,到处犯罪,侮辱白种女人。然后这些女人的亲人又去报复,政府再把他们逮捕起来处死……3K党就是专门为白种女人报仇的。没有法律的保护,每一个人都生活的提心吊胆,这种折磨何时才会结束?
杰拉尔德在一次意外当中从马上摔断了脖子死了,威尔和苏埃伦结婚了,卡丽恩进了修道院。塔拉庄园仿佛已经不属于斯佳丽一样。她生了第二个孩子,是个女孩。
一天晚上,斯佳丽险些遭到了侮辱。这件事情的直接后果就是3K党去为斯佳丽报仇,而弗兰克、阿希礼这些人都是3K党。政府却已经得到了消息要围捕3K党。最终,瑞特帮助他们巧妙地演出了一出戏,从而拯救了所有的人(此段精彩)。但是弗兰克却在火拼当中牺牲了,斯佳丽再一次成为了寡妇。
瑞特终于向斯佳丽求婚了,他怕斯佳丽又嫁给别人,所以赶快。斯佳丽的确喜欢他,虽然她心里爱的还是阿希礼(阿希礼到底那儿好?),两人结婚,众人非议。
第五部:
婚后的生活斯佳丽很快活,瑞特也非常宠着她,满足她的一切虚荣,只是有时候,瑞特看到斯佳丽心里想着阿希礼的时候会非常非常的愤怒。斯佳丽觉得瑞特和他之前的两个丈夫都不一样,瑞特就和阿希礼一样神秘莫测,两个人生活在一起也总是戏谑和互相嘲弄。
斯佳丽生了一个女儿,小名叫美蓝。瑞特对她非常疼爱,从此之后,他为了美蓝能够不被他人排斥,开始改变自己在人们心中的形象,“扮演”(其实不是演戏)一个好父亲的形象。
有一次,斯佳丽和阿希礼情不自禁地开始回忆往事,结果被人撞见抱在一起。面对千夫所指,玫兰妮却依旧相信斯佳丽和阿希礼什么事情都没有。还是瑞特和玫兰妮出面保护了斯佳丽,当然这件事也彻底伤透了瑞特的心。
斯佳丽怀了瑞特的孩子,可是等到瑞特回来。瑞特却讽刺她说这是阿希礼的孩子,结果斯佳丽失足摔倒流产(此段被后来的很多故事用烂了……)。
两个人的关系从此变得无比疏远,瑞特把心思都放在美蓝身上,不再关注斯佳丽。而斯佳丽的内心也觉得无比失落和伤心。
美蓝四岁的时候,非要学骑马,她非要骑马跳过栏杆,前尘似梦,斯佳丽仿佛看见了多年以前杰拉尔德骑马跳过栏杆的样子……一瞬间,她感到了恐惧,但是太晚了,美蓝和他的外公一样,从马上摔下而死。
瑞特和斯佳丽两个人开始互相指责,觉得都是对方害死了美蓝。瑞特几乎已经精神失常,苦苦不让美蓝下葬(虐心的情节……)。最后还是玫兰妮出面,玫兰妮始终像一个天使一样,可以抚慰任何人的心灵。
斯佳丽到外面去旅行,结果收到电报,玫兰妮病危了……
原来玫兰妮一直想要个孩子,但是小产了。临终之时,她只是希望斯佳丽好好照顾她的孩子和阿希礼,要好好对待瑞特,瑞特那么爱斯佳丽。玫兰妮至死心怀感恩(这段我都哭了)。
多少年来,斯佳丽一直视玫兰妮为情敌,但是她现在终于离开了,斯佳丽却是那么伤心和失落。玫兰妮走了,多少年来一直帮助她的女朋友就那么走了,斯佳丽终于明白了两个残酷的事实:她一直都爱着玫兰妮,她从来都没有爱过阿希礼。
玫兰妮的最后一句话刺痛了斯佳丽,和玫兰妮一样,多少年来,斯佳丽不是也一直无视瑞特对她的爱吗?瑞特为她做了那么多,而她却始终迷恋自己塑造的阿希礼的幻影。
斯佳丽决心向瑞特表白,告诉他她爱他。
然而……
瑞特对她的心已经死了,哀莫大于心死。本来还有美蓝,但是美蓝死了,什么都带走了。瑞特已经心灰意冷,也许以前有误会,瑞特害怕被拒绝而不愿承认自己的爱,但是现在瑞特已经什么都不在乎了,他要回到故乡去了。
瑞特走了,斯佳丽身边的人一个一个都离开她了,但是没关系,斯佳丽没有绝望,她要回到塔拉庄园疗伤,不管她想得到什么,都会得到的。明天又是新的一天,也许,真正的考验,现在才开始呢!
最后谈谈我对书中人物的看法吧,关于四大主角。
不知为何,一直很讨厌阿希礼。当断不断,如果不是他,斯佳丽不会错失自己的最爱。可是没有他,斯佳丽也未必能够支撑下来。斯佳丽喜欢的不过是一个自己喜欢的幻影,她把阿希礼当成神明,殊不知谁也成不了谁的神。阿希礼也不过是个普通人,一个懦弱的人。
书中我最喜欢的还是玫兰妮,那么温柔那么善良,仿佛就像天使一样抚慰每个人的心。虽然外表柔弱,但是内心比斯佳丽还要刚强。可她最后还是死了,就好像瑞特说的那样,她是伟大的,她也许是斯佳丽的反面,又或者,只是境遇不同的斯佳丽?
瑞特无疑是非常讨人喜欢的男主角,男人不坏女人不爱,呵呵。瑞特自私无赖,但是不虚伪,这些都和斯佳丽一样,只是他比斯佳丽高明的地方,是他看透了自己的心,从而不会像斯佳丽那样追悔莫及。但是他毕竟比斯佳丽大了那么多岁,成熟也是自然的。冒险家年纪大了以后,也渴望得到别人的认可了,难道叛逆终究要屈服于世俗?
当我是个萝莉的时候,看过这本书的缩写本,当时并不喜欢斯佳丽,觉得她太过不择手段,太过自私了。但是现在长大了,看过完本之后不仅很钦佩斯佳丽。不错,她自私,不择手段,虚荣,但是这些缺点难道每个人都没有吗?我们大多数人,都只愿做一个规规矩矩的“正经人”,把内心的种种邪恶甚至肮脏的想法压制下去。斯佳丽至少有一个优点,就是她不虚伪,她真实不掩盖,我觉得这才是一个真实的人。我相信会有很多人羡慕斯佳丽的,我们都是有贼心没贼胆啊……
尽管在斯佳丽的身上道德观似乎很淡薄,可是她受过那么大的打击,试问如果自己设身处地的承受那些,又会变成怎样?除了坚强,没有别的选择吧。每个人变成什么样子,根本不是自己能够选择的,成为怎样的人,不过是看生活是否把你逼迫到了一定程度(感同身受)。痛苦的蜕变,有谁想过背后有多少无奈呢?
斯佳丽尽管事业上很成功,但是感情上却一直受挫折,她始终不了解自己所爱的人,才失去了爱人。十二年的时间,斯佳丽似乎在感情的迷宫中一直无法走出,当她彻悟的时候,我相信一个新的人生会像她开启的!
这本书最大的价值不仅仅是关于爱情的思考,还有对美国内战的剖析。我们接触到的很多材料都是说北方如何如何正义,林肯如何如何伟大。但是这本书却让我们看到了另一个方面,站在南方人的立场上,难道这一切不都是真实的吗?他们经历的种种苦难,仅仅因为一个战败就可以轻易地抹去?我相信他们都是真实的,因为这是一个复杂的世界。
和布兰妮一样曾经美好
文/戴帽子的鱼
爱一个人,爱她悲伤的过往,爱她混沌的现在,爱她无法确定的将来。
1998年小甜甜
1998年,我是个初中生,明媚美好的模样,总是笑着,看到路边一夜间突然绽放的花朵,就会诚心诚意地感谢这世界。
那时我就知道从我们所在的东经120度,向东偏转170度,越过太平洋,就抵达美国纽约。在那里,有一个笑容甜美的17岁少女第一次发行专辑,她穿着校服白衬衫,天真灵动的模样,却把衬衫下摆打结,露出一截蜜色的小腹,与老师对视,拽兮兮地等下课铃响,撅着嘴青春无敌地唱《Baby one more time》:“我必须坦白,一离开你我就迷失方向,不如你给一个提示,或者干脆拥抱我。”她太甜,人们不叫她的名字布兰妮,人们都叫她小甜甜。
我在家低着头吃早餐的时候就一直很紧张,爸爸问我怎么了,我慌乱地说没什么,脸却不争气地红了一大片。逃也似地离开家后,我偷偷笑起来,把校服白衬衫最下面的三颗扣子解掉,将衬衫下摆打结,露出白如栀子花的小腹。黑色小皮鞋轻快地跳舞,我一路哼着:“Hit me baby one more time!”
见到我的人不是撞到电线杆就是张大了嘴半天合不拢,可我一直笑,像小甜甜那样眨巴着大眼睛甜美到融化的笑容,他们都不好意思地扭过头。
坐在教室里没半个小时我就被老师抓出去,她让我整理着装,我别过头说就不,然后她就不知道该把我扔到哪去,如果我站在走廊,会有男学生吹口哨,女同学好奇偷看。那个时候,隔壁班的老师揪着一个女孩子的耳朵走出来,她长发飘动,大眼滴溜溜地转着,和我一样,她衬衫打结,露出小腹。我们看着对方,一起笑起来。
那天我们被关在教室办公室里,年轻的男老师会默默地红了脸,老点的男老师会不住地咳嗽。我们本来被老师分开很远,可我们一直偷偷沿着墙壁做相向运动,靠得很近的时候,我们都轻声哼起来:“Hit me baby one more time!”
我问她叫什么名字,她撅着嘴眨眼睛说:“我叫布兰妮•斯皮尔斯。你呢?”我吼回去:“我才叫布兰妮•斯皮尔斯。”然后我就不高兴地转过身。她着急地给我扇风,希望把我的怒火扇灭,委屈无比地说:“好嘛。我叫张简宁。”我回过头,笑一笑说:“我叫刘夏天。”
我们决定要一起喜欢布兰妮。
她的《爱的初告白》创造了前所未有的奇迹,在Billboard榜单上停留了103周,全球销量2500万张。我和张简宁拥抱着欢呼,好像那个震撼了全世界的青春少女就是我们自己。
2000年贾斯汀
张简宁让我看一个男生的照片,我瞄一眼,短短的栗子色头发,眼睛很长很干净,笑起来像水晶,却有一种痞痞的小坏。为了对我钟爱的汤姆克鲁斯忠诚,我高傲地别过脸,瘪着嘴说:“一般般。”
张简宁扑向我,掐了我好多个深深红印,无比鄙视地骂我:“刘夏天,这是布兰妮的男朋友!”
我马上扑过去,像猫一样磨蹭着他的照片,尖叫着说:“好帅好帅!”喜爱的心情排山倒海。
彼时布兰妮如日中天,贾斯汀只是青春偶像组合“超级男孩”的主音歌手,可他们青梅竹马,12岁就在“米老鼠俱乐部”认识。恋爱后的小甜甜更甜,说:“我只爱贾斯汀一人,我俩从小就在一起玩,彼此很了解。我们无所不谈,没有人能阻止我对他的爱”。
布兰妮爱得好骄傲,害得张简宁上课给我递纸条,上面白纸黑字地写着:“夏天。我们是不是也该恋爱了?”
我在纸上重重地写:“是!”
张简宁红着脸又传来一个纸条,写着:“放学后我带你见我的贾斯汀。”
我承认我有点小生气,布兰妮偷偷恋爱了,在这之前她一直跟媒体说她喜欢性感男星布拉德•彼特,在冰箱上贴他的海报,每天早晨醒来第一件事就是去亲他,还有英国威廉王子喜欢她,王子的卧房贴满了布兰妮的海报,还发出邀请函要和她约会,可她说:“我不喜欢城堡内的生活”。现在张简宁却跟她一样,一声不吭偷偷爱了。
所以张简宁一走开去买雪糕,我就重重地踩了坐在同一条长椅子上的周克白一脚。他抬起头无辜地望着我,他不像贾斯汀,他是个安静乖巧的好学生,一眼就能看穿他干净透明的灵魂,他穿着很平整的白衬衫,黑色柔软的发在空气中散发着青草味道的洗发水香,眼睛漆黑,像面平静的湖。
“就是要踩你。怎么样?”我恶狠狠瞪他一眼,可是他傻气地笑起来,如果他推我一下或者打我一耳光,我还有理由冲锋陷阵打得他妈都认不得他,可是他一笑,我就没辄了,只好转过身,气呼呼地背对着他。
他在我身后说:“刘夏天,你真可爱。”
这害我红了脸,脸上盛开了红蔷薇。
其实张简宁有点一厢情愿,贾斯汀毕竟对布兰妮说了“因为我们很相似,所以我们就该在一起。”张简宁不敢表白,周克白也就不知道她喜欢他,而他也没表露过他喜不喜欢她。周克白只是从那天开始,加入了我和张简宁的二人派对。我被迫和他形影不离。
我讨厌他,讨厌他笑起来白得过分的牙齿,讨厌他聪明的脑袋,讨厌他总是微笑着看待我的无理取闹。
但有一点我很欣赏他。
他在我和张简宁的强迫下听布兰妮的歌,第二张专辑《爱的再告白》,他听了一整晚,第二天像个国宝大熊猫那样找到我,把碟还我后,他问我:“夏天,你是不是很寂寞?”
他叫我夏天,我第一次没有生气地瞪眼睛回嘴:“你有什么资格这么叫我?”我低着头,眼睛眨巴着忍住泪,问:“你为什么这么觉得?”
他摸摸我的头,像主人疼爱宠物那般怜惜。“这张专辑,你在《Lucky》这首歌下面画了红线。我想你一定很喜欢。这首歌很寂寞,那么你也一定很寂寞。”
布兰妮年少成名,可是名利令她好寂寞,她还是个小女孩,却要应付狗仔队和镁光灯。这首歌是一个名叫Lucky的女孩的故事:“太阳刚刚升起,门外就传来刺耳的敲门声,她只好带着困意起床,马上画好妆,准备好笑脸,去面对那些丑恶的嘴脸。他们蜂涌而至,注视着她,纷纷叹道,她真美丽,这个好莱坞女孩。是的,她是那么的幸运,她是万众瞩目的明星。但谁能知道,她是多么的孤单,每天夜里,她不停地,哭啊,哭啊,哭……想一想,如果她的心灵上没有失去什么,那为什么夜里泪水滚滚袭来?”
我有个张简宁都不知道的秘密,可是周克白一句话一个抚摸就把我的秘密勾引出来。
我,刘夏天,爸爸是县委书记,妈妈是小学六年级生的年级主任,大家喜欢我长得乖巧,读书也努力,每次别人家吵架,妻子骂丈夫:“你能不能像人家刘县长一样有能力?”丈夫说妻子:“你能不能像人家刘夫人一样有气质?”父母一起骂小孩:“你能不能像人家刘夏天一样懂事乖巧?”大家都认为我家是模范家庭,可是只有我知道,每次有陌生人提着烟酒来,爸妈就把我赶回房,我听见他们在外面假情假意地笑,有次我好奇地翻开那些烟酒,他们经常送,可我爸不抽烟不喝酒啊,怎么还一直送?我一打开,吓得魂都飞了,精致包装的盒子里,是一叠一叠的钱。我那个时候就知道,我们家在贪污,而贪污是件严重得可以把牢底坐穿的事。所以别人羡慕我的时候,我都会很悲伤地想,羡慕我干什么,我宁愿干干净净地当个小摊贩的女儿。
听了我的秘密,周克白吓得抱住我,脸白得像朵风吹雨打后的梨花。他一再对我强调:“你一定不能再告诉别人。”他一直替我抹泪,晚上送我回家,确定我上了楼,房间的灯亮起来,他才敢离去。
2002年没有贾斯汀
周克白知道我秘密后,我就后悔得不得了,可是我不能坐时光机回去,于是我只能尽我所能地对周克白好,好得他不能背叛我。
周克白的生日我找爸妈要了一大笔钱,给他买了一双限量版NIKE鞋。我送到他面前,他幽幽地看着我说:“夏天。你不用对我这么好。你对我不好我也还是喜欢你,你对我很好我只会忍不住加倍喜欢你。无论怎样,我都是喜欢你。”
我呆在那里,仔细地分析着“喜欢”的中文含义,发现用中文理解的话我会倒大霉,中文的喜欢是浅浅的爱,于是我转用英文理解,喜欢是“LIKE”,英文的喜欢可以是“I like that dog(我喜欢那条小狗)”,当下我下定决心,我就是一条小哈巴狗也好,他只是喜欢一条小狗那样地喜欢我。毕竟,借我一千个胆子我都不敢抢走张简宁的贾斯汀。
看我愣在那里像根木头,周克白把我抱住,他温暖的怀抱像猫的肚皮,温度好舒服。我傻傻地汲取他的温暖的时候,越过人群,我看到张简宁哭丧着脸,转头就跑。
在河边我找到张简宁,着白裙如天使的她伤心地抹眼泪,哭泣的声音像迷路的小兽。周克白跟着我找过来,我吐他一口口水,吼:“别过来。”我小心翼翼地独自坐到张简宁身边,手伸出来,想抱住她,可又不敢,于是就形成那种寂寞的姿势。周克白在身后忧郁地望着若离即离的我们,他的眼睛满载湖光。
张简宁的美丽失去了所有颜色,她轻轻说:“夏天。我们跳进河里。看他救谁好不好?”
我马上点头说好,义无返顾地跳进河里。那一天的河水冰冷刺骨,我淹没在水里手脚像被水草绑住那般迅速失去挣扎的力气,眼见张简宁也飘在水里像朵洁白的水莲花,周克白已经一头扎进水里,我冲他喊:“救宁宁。”然后呛一口水,彻彻底底失去知觉。
醒来的时候我在医院,周克白说打我家的电话一直没人接,他陪了我一整晚,眼睛红红的,他说他看着我脉搏微弱像不久于人世,他没出息地承认他害怕失去我害怕得放声大哭。
“宁宁呢?”我勉强撑起身子,四处张望着没见她,不由担心,“你没救她吗?”
周克白递给我一封信,抱歉地看着我。
我颤抖地拆开信,第一个词就让我进入大雨滂沱的雨季。称呼是“刘夏天”,张简宁本来一直叫我“夏天”或者“小甜甜”。
信上写:刘夏天。我本来打算恨你的。因为我爱了周克白两年。可是你真笨,你不会游泳,而我会游,你在水里一直吼他救我,你自己都快淹死了你知道不?所以,我不恨你,但是我也从此不认识你。
我挣扎着跳下床,我要去找张简宁。周克白拗不过我,只好陪我去。我看到医院外面的小书摊,每本八卦杂志的封面都是一颗破碎的心,一半住着小甜甜布兰妮,一半住着贾斯汀。我害怕地让周克白给我买一本,阳光下我读着这本书觉得那么冷,像置身南极,我不像企鹅那么肥,我只有瘦弱孤单的身体,所以我瑟瑟发抖,失声痛哭。
可恨的狗仔告诉我,布兰妮和贾斯汀分手了,布兰妮以为自己怀孕了,希望和贾斯汀结婚,贾斯汀说自己还太年轻,担不起男人的责任,布兰妮很失望,虽然后来证实她没怀孕,可是,曾经的甜蜜就此远去,终于,今日各行各路分手收场。
那一天我悲伤得忘记找张简宁,周克白把身心饱受打击的我送回家,站在家门前我又愣了,三姑六婆热情而卑鄙地告诉我门上封条的缘由,昨天晚上我在医院,爸爸和妈妈被一群从天而降的警察带走,指控他们贪污。
周克白说:“想哭就哭吧。”
我跳起来扇他一个巴掌,哭着吼我宁愿在河里被淹死,或者我宁愿我昨天晚上没有去他的生日会,和爸爸妈妈一起被抓走。“我恨你!”我用尽全身的力气一次次地咒骂周克白,他眼睛里钻石般的光芒在碎裂,可他无怨无悔地抱住我,任我踢任我打任我筋疲力尽凋谢在他怀里。
2004年杰森•亚历山大和凯文•费德林
2004年别人在努力准备高考的时候,我和我的男朋友在房间里努力地做运动,我疯狂地逃课,疯狂地交男朋友,有些时候醒来的时候我要认真地想一想,昨天我在哪个酒吧喝醉了酒,又是跟哪个少年回了家,每每想到这些我都头痛欲裂,于是我不愿再想,这是一种堕落式的随遇而安。
偶尔我会去看看爸妈,爸爸二十年,妈妈十年。他们在铁窗里边流泪,我在铁窗外面眼睛干涸。他们看我昨天**今天酒红色明天说不定冰蓝色的头发,劝我:“夏天。你为什么不好好在舅舅家呆着?不要一个人搬出去好不好?”
我一个字都不说。
我怎么可以告诉我亲爱的爸爸妈妈,你们得势时只认钱不认亲情,舅舅家的儿子找不到工作希望你们帮忙,你们慈祥地笑着然后给了一个价码,他们递过钱时在心里骂了你们一千遍一万遍。那时多么脆弱多么希望一个伟岸的肩膀可以借来依靠的我,一踏进舅舅家的门就被骂:“这只小母狗来了。”听着他们的笑声,我惊恐地逃到街头,哭了一整晚,一个臃肿的男人看着我委琐地笑,问我:“饿吗?想睡觉吗?”我点了头,那时就算魔鬼来邀请我我都会答应,因为我觉得世界上不会有更令我绝望的事。
第二天我到学校,周克白发疯地对我吼:“你一晚上没回去是去了哪?”
我那时仍很恨他,可是我更恨那个带我走的男人,原来我太单纯,世界上没有最绝望,只有更绝望。我手脚冰冷而颤抖,像考拉抱着树那样依偎着他,我最后一次向他求救:“周克白,我很脏,我很痛,你能不能带我去哪里让我把自己洗得干干净净?”
周克白带我回了他的家,我上楼梯的时候他叫了出来,原来我的后面全是血,鲜艳而刺眼的血。他愤怒地摇着我,我以为是一场狂风暴雨要把我折断。“你昨晚到底干什么去了?”
“周克白你不要问!”我尖叫着打断他,我不想回忆。
可是他太愤怒,一直问,抓着我不放。
我甩开他,我恨透了自己为什么会依靠他,我掐自己的手令自己清醒,挺直背走出他的世界。他坐在楼梯口,无力地抱住自己,泪水大滴而惶恐地落下。他哀伤得忘了我在渐渐离开他。
那天走出去后,我就再也没回来。无论后来多少次他在酒吧里为了我和别人大打出手,无论多少次他跪下来求我说他错了他应该什么都不问应该直接把我小心珍藏尽心呵护,无论多少次他悲伤地望着我一再重复:“夏天,你不喜欢我没关系,但你让我照顾你好不好?”我在夜里的霓虹里烟视媚行,说:“我不愿意。”
我从出租屋里走出来,阳光很温暖,我闭着眼,很久没有迎着阳光像少女时期那样傻傻地笑着。
我睁开眼,就看到了张简宁。
她穿着校服白衬衫,下摆打结,露出白皙的小腹。她唱着“Hit me baby one more time”朝我走来,令我恍惚地以为我们还是1998年的甜美少女。
她给我翻开厚厚一叠报纸,全部都是关于小甜甜布兰妮的,她暴肥,她混迹夜店,她穿着暴露,她酒醉乱性,原来离开贾斯汀她好难过,难过得只有一个人沉沦。为什么世界那么坏,嫉妒一个少女的甜美,就把她染黑?但最大的新闻是她一时冲动和好友杰森•亚历山大一夜激情,闪电结婚,55个小时后她又后悔,闪电离婚。两个月后她又决定与已有怀孕女友的凯文•费德林结婚,这个默默无闻的男人迅速抛爱弃子,榨干了她的美丽,她为他生了两个小孩,可是他只找她要钱,他爱她,因为她是一棵美丽的摇钱树。
“离开贾斯汀,她像失去了爱的能力,所以她对自己那么放肆,她疯狂爱,只想获得爱。那你呢?”张简宁收起报纸,冷冷盯着我,我看见她眼里还残留心疼。她明明很固执,说一是一,她说过不再认识我,可是她还是回了头。我真不后悔和她当过朋友。
“我想,我只是想把自己忘记。”我看着清新甜美的张简宁,想起曾经的我也是如此这般,是的,我只有变坏变得面目全飞,我才不会记得1998年的小甜甜。
之后,张简宁带我去她家,她播放了一张布兰妮的新专辑《妮裳神话》,里面有一首《Everytime》(每一次),MV里她和一个酷似贾斯汀的男人恋爱,他们太年轻,一直争吵,她受了伤,躲进浴室里洗澡,虚弱得淹没在水里,他跑进来,惶恐得救她起来,两人合好如初,可她钻出水面,原来是一场梦……
“让我成为你的目光焦点,握住我的手,为何我们矜持得像陌生人,虽然我们的爱如此强烈,为什么你拒绝我加入你的生命?”
她已经属于别人,可她依然执着地怀念贾斯汀。
张简宁站到我面前,突然,她泪如雨下。我也哭得惨烈,抱住她一起哭,我脸上的妆容全部花掉,可是我眼里的疲惫洗不掉。
“亲爱的布兰妮•斯皮尔斯,你回来好吗?亲爱的刘夏天,你回来好吗?”她在我的肩头,啜泣着祷告。
我摇着头拒绝:“我们都知道这首歌是唱给贾斯汀的。可我们都知道,贾斯汀现在有了新的女朋友卡梅隆•迪亚兹。布兰妮回不去,而我也回不去。”我握着她的手,好几次我想不顾一切说好,可是一想到这些年我做了多少错事,我不相信自己回得去,回得去那白裙飘扬,笑容美好的日子。
“宁宁,你是1988年的布兰妮穿着白衬衫校服,眨着大眼睛青春甜美,而我,是2004年以后的布兰妮。这样我们就永远不会吵架了。”
我笑起来,笑得俏皮天真。雾气氤氲的眼睛仿佛看到我们初次见面时,两个人都说自己是布兰妮•斯皮尔斯,谁也不让谁,差点吵起架的美好时光。
放她一人在沙发上哭泣,我关了门走出来,深深吐一口气。坐着公交车,我穿越大半个城市,泪如雨下,一次次在心中喊:“我爱你,张简宁,我爱你,周克白,我爱你,曾经的刘夏天。”只有我一个人听得到,其余人都听不到。
再之后,高考结束,放榜后,我送走了张简宁,却送不走周克白。张简宁考上了我们初中时都很向往的复旦大学,我们的县城很小,只有一个昨年是专科今年才升本科的破学校,而周克白却偏偏在志愿表只填了这一所。
可笑的是,他是这一年的理科状元。记者诚惶诚恐地来采访他,问他北大清华都想要他,为什么他不肯去?他微微一笑,不是回答问题,而是对全县所有的男人宣布:“我周克白爱刘夏天!你们不爱她,就放过她。”
翌日的头条是他的爱情宣言,照片是我在酒吧里醉得一塌糊涂,媚笑着跟陌生男人索吻的侧脸,疲惫得看不到我18岁该有的青春甜美。
翌日和我有关系的男人全部都简短地飞来短信和我断绝关系。
远在上海的张简宁也看到了这条报道,飞来短信说:“既然有人爱你至此,你为什么不勇敢一次?”
我畏惧而可怜地问:“宁宁。你喜欢周克白不是吗?”
“笨蛋。都已经2年过去了。我爱了他两年,也可以用两年去遗忘啊。”
晚上她又发短信来问:“去找周克白了吗?”
我感激地说:“找了。”周克白现在正欣喜地为我买珍珠奶茶,我喝了好几年的酒,快忘记奶茶的味道。
2007年又遇贾斯汀
整整三年,周克白陪着我,努力让我戒酒。那些酒精毁了我的十几岁,如今还渗透入我的骨髓,我有酒精依赖症,没有酒会发狂。他不让我喝的时候我会砸电视,砸桌椅,把他的家砸得乱七八糟,把他的爸爸妈妈气得眼睛都要瞪出来,他们开始还忍受周克白考烂大学爱烂女人,可是温柔的他们终于吼出来:“周克白,你收养流浪狗要收养到什么时候?”
周克白那时正抱着我,制止我的疯狂。他和他怀里的我同时一愣。我沉默地要离开,周克白随我走,对他父母鞠躬道歉:“对不起。爸妈,我放不下。2002年我懦弱地让她溜走,我后悔无数个日日夜夜,如今我不会再放手。”他牵着我的手,温柔地笑。
我们在路灯下喝一杯奶茶,我们的影子那么近,像镶嵌在一起,我们不知何去何从,可是好幸福。
他生涩地吻过来,吻着我的唇吻着我的泪水。
我第一次认真地接受少年的吻。
原来那么甜美,像四月绽放的樱花,像蛋糕上的樱桃,像当初让我红了脸心跳不已又不敢承认的“我喜欢你”。
我觉得他的吻盖过了我所有肮脏的伤口,令我重新诞生在1998年。
“我想娶你。”
“好啊。”我的脸皮已经很厚很厚,我可以很勇敢地答应他的求婚。
“我们都才21岁,你年龄够了,我还不够。夏天,一年后,我们在城市公园结婚好不好?”他摸到身边的草坪,采了狗尾巴草,折成指环,套在我的手指上。
我抬起头,纯净地笑着说:“好。”
幸福的我在报刊亭再看到布兰妮的报道的时候,我心疼地全部买下来,看她剃了光头,看她又离婚了,前夫找她要巨额赡养费,看她被送进了精神病院,看她不穿内裤被偷拍,看她的两个孩子被法院判给无耻的前夫。
我把这些全部都抱在怀里,很勇敢地对照片上看不出26岁容颜的她说:“布兰妮•斯皮尔斯,没关系,再站起来,我都可以,你也可以。”
果然,2007年11月她出了新专辑《晕眩风暴》,她重新拓展演艺事业,她必须勇敢站起来,只有这样,她才可以令法官相信她改过自新,把她心爱的孩子还给她。
我每天都可以回家,回到和周克白小小的但很温暖的家。
今天当我走进去,发现周克白惊慌地把笔记本合起来,我说怎么了?他脸色苍白地笑说没什么。他太不擅长撒谎,我一下子就抢过电脑,越看就越想就这样死去。
还记得我说过的那个2002年的男人吗?
他带我回家,给我吃的,脱光我衣服把我扑倒,我什么都不懂,他的手捂住我嘴巴,我连尖叫都无法释放,我默默吞咽了所有痛苦。可是那还不够,我像尸体一样枯萎在床上,他拿出相机,按一下,房间就骤然明亮一下。
他拍了我的照片。他真变态。
他看我成了网络上和现实中每个少女羡慕的少女,有一个男人为我倾情付出,他就更变态地把我的照片放上网。
我飞奔出门,房间里有周克白追出来,房间外有提着行李风尘仆仆归来的张简宁。
张简宁匆匆从包里翻出她的钱包,塞到我手里。我什么都不管,接过就跑。她在我背后拼命地喊:“夏天,我知道你需要一个人冷静,里面有钱,找个地方住。我知道你一定会回来。”她担心我又犯以前的错,孤单得任谁带我走我就走。
我在旅馆里缩成一团。电视在转播2007年的格莱美颁奖晚会。贾斯汀不再是个青涩的小男孩,一身白色西服,潇洒赢走大奖。而布兰妮站上台,她穿着比基尼表演,狗仔只关注她粗壮的大腿,听不见她美丽的歌声,而台下亦嘘声一片。
尽管贾斯汀承认过,如果当年不是太年少气盛,也许如今已经娶了小甜甜。可是贾斯汀与布兰妮再相见,如此沧海桑田。
这种遥远的距离伤得无法忽略。
我低着头摸着周克白送我的狗尾巴草戒指,正要摘下来,手机有短信,周克白发来:“对不起我看了那些照片,我并不觉得你卑微,我只觉得心疼,恨我当时不在你身边。”我摘戒指的动作停下来,可是我的眼神随即被我扔在床上展开的钱包吸引,然后我果断地把戒指扯下来,像还没出生在这个世界还呆在母亲子宫时那样蜷缩着拥抱住自己,泪雨倾盆。
张简宁。你说了谎,一个善良的谎言。
你说你花了2年的时间去遗忘周克白,显然你没有成功,你的钱包里放着周克白的照片。
我给张简宁发了短信:“宁宁。帮我爱周克白。”
今年今日,是我和周克白约定结婚的日子。
他22岁。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男子的法定结婚年龄。
他生日那天,我回到了故乡。我只打算呆一天,想呼吸一下有周克白和张简宁的城市的空气。
我还是忍不住去了城市公园。
躲在树丛里,我看着穿着西装的他固执地等着,从正午十二点的烈日到深夜十二点的弯月,影子移动的轨迹画了一个悲伤的圆。白石凳上放着一个播放器,布兰妮十年的天籁连续不断。
我就那样默默地着迷地看着他仿佛会永恒的背影,一步也迈不出去。
十二点整,公园里只有他和他看不见的我。他缓缓地跪下来,抱住自己,沉默而汹涌地哭泣。
我听见他的低喃:“夏天。我爱你。”他一直说,像一首永不结束的歌。
他每说一次,我就在心里着急地回应:“是的。我也是。”然后和他一样泪流满面。
我不知道我又能流浪到哪,回到车站,望着一张张流浪得疲惫的脸,我哑声想问售票员,这世界上,有哪一班车是开往过去,或者是开往幸福。
车站仍熙攘,尤其是以一个少女为中心汇聚的圆。别人打量的目光中,她一直维持美好清澈的笑容。她穿着校服白衬衫,下摆打结,露出白皙的小腹。她微笑的目光含着泪着陆于我,然后就唱着“Hit me baby one more time”朝我走来,令我恍惚地以为我们还是1998年的甜美少女。
“我知道你一定会在今天回来。”张简宁开心地笑着哭。
我忍不住跟着她一起笑起来,泪水像玫瑰花瓣上新鲜的露珠。
她脱下了身上的白衬衫,递给我。
“刘夏天。你知道吗?只有你才是小甜甜,和布兰妮一样曾经美好,曾经糊涂,如今清醒。我深刻地相信,只有小甜甜才值得贾斯汀,只有刘夏天才值得周克白。”
当我冲出火车站飞奔向城市公园的时候,路旁的景色一直在后退,我的时光也跟着一起倒退。我穿着布兰妮一样的白衬衫,下摆打结,露出小腹。
有一场婚礼会因为新郎不放弃等待而一直不到尾声。
当年文章出轨,马伊琍一句“且行且珍惜”就轻松原谅了他。作为吃瓜群众的我就有点纳闷了,以我对女性的了解不应该的呀,越是高情商高精神领域的女子对爱情的忠贞度要求更高,怎么可能“放虎归山”呢?
尽管他们的婚姻从一开始不被看好,但也经历了真正的婚姻蜜月期从2008年结婚,马伊琍和文章这对姐弟恋已经经过了11年的爱情长跑,从2005年两人首度合作《锦衣卫》相识,到《奋斗》成恋人,到2008年裸婚,他们相差8岁的姐弟恋婚姻曾一度不被看好,并且马伊琍当时要比文章要红的多,但文章为马伊琍纹身,为孩子起名文爱马,文章那时候是真心喜欢马伊俐,马伊俐当时也是在最好的年华选择了文章,别人都说她和文章不适合的时候,她坚决的选择了文章,其实两人的感情在前期也是非常稳定的。
而后,他们事业和爱情比翼双飞,马伊俐比文章大8岁,他出道比文章早,因此很多事情都是马伊俐做主,因此被称为马司令,2008年9月,马伊俐和文章生下女儿文君竹,小名叫文爱马,意为文章爱马伊俐,应该说婚姻初期的他们是比较幸福的,文章在家里疼爱并听从“马司令”,尤其在有了女儿爱马以后,他们的婚姻更加稳固。
临近7年之痒之时,文章的出轨造成婚姻危机,马伊俐选择原谅,使婚姻没有破裂,但留下了阴影在2014年,一直对外高调甜蜜秀恩爱的两人出现了婚姻危机,文章被曝和姚笛的出轨,当时正值马伊琍二胎怀孕期间,在经过各方权衡考虑后,她最终选择了原谅,一句“婚姻不易,且行且珍惜”力挽狂澜,挽救了家庭,赢得了赞誉,并使他们的婚姻平稳渡过“出轨风波”难关。之后二人曾出去走遍美国,一路上甜蜜恩爱,一家四口甜蜜出游,文章在马伊琍生日那天再度求婚表白,可以看出他们一直在努力修复由于出轨带来的创伤。2015年6月29日,文章在马伊琍生日当天补求婚,深情表白,两人眼泛泪光拥吻,疑似感情已经慢慢修复。
真正的原谅到底是什么?真正的原谅,不是宽恕他人的过错,不是无能懦弱,也不是无奈之举,更不是算了。真正的原谅:是选择接受已经发生的事实,在经历过被伤害、被背叛等等的创伤之后,依然能正视当下的状态,真正开始对自己负责。
原谅,意味着你可以从客观的角度思考,从更高的层次上看待整个事件。当我们真正开始要原谅时,我们会完全接受它的样子,而不再是简单地判断是非好坏。我们会承认和正视自己在关系里犯的错,而不是把所有的问题都归咎于对方。
原谅,是自己单方面从仇恨痛苦的情绪里走出来,不需要靠对方改变什么,自己内心就可以去成长。真正的原谅,更多的是自我救赎,而不是放过别人——原谅不是复合。我们选择原谅,是为了自己,而不是为了亲密关系,也不是两个人的恩怨。原谅是单方面原谅对方,让自己的内心得以自由成长。
原谅之后,这场出轨风波虽然没有渐渐平息但终究是两个人心目中的一块疙瘩。一直以来,文章的风评都不是很好,时隔多年之后,还是逃脱不了离婚这个结局,想必两个人之间应该也是思考良久。其实网友们纷纷在猜测,是不是文章又出轨了?其实也不一定,因为文章与马伊琍之间从文章姚笛事件之后,关系就已经有了裂痕,我们都说破镜重圆,但事实上,镜子一旦破了,就算再重新拼好,裂痕始终都在,只不过使我们外人看不出来而已!
文章亲自揭开马伊琍癖好无论是在娱乐圈还是在现实世界里,这种姐弟恋一般是不会长久的,当然也存在极个别的情况,不过大多数还是存在着这样的规律,即使两个人顶着无数的压力服务了婚姻的殿堂,即使马伊琍为了婚姻,为了两个人能够没有太大的差距,放弃了自己事业的发展期,回归到家庭,不过在他们家也属于女强男弱,可能后来也随着文章的事业慢慢的变好,所以也成了这件事情的一个重要因素。文章在一档访谈节目中也说过,他这一辈子最牛的就是他的女人是马伊琍。也说出了马伊琍一个缺点就是他什么都好,就是有点太理性了,还直接说了,马伊琍喜欢找比自己小的男生谈恋爱。
结语:很多男人看来,文章的行为没有什么大不了,他只是犯了全天下男人都会犯的错。可惜在女人们看来,他犯的错不可饶恕,需要用一辈子的时间去说服自己原谅。有人要问林凤娇和吴秀波老婆怎么就能原谅?因为她们一个婚后做了家庭主妇,一个虽说不是家庭主妇,也是仰仗自己老公做事的。
马伊琍和她们不一样!她忍辱负重走到今天,婚姻对她来说已经不是必需品,孩子也已经长大,能懂她当初的坚持和现在的放手,是什么意思。离婚对文章是好事。婚前婚后老婆都比他厉害,他的成长太慢了,跟不上女方的成长脚步,离婚对他来说可能是一种解脱。
《飘》不仅是它的那个时代的所处社会环境的真实写照,还折射出人类社会的很多规律性的东西。以下是“飘读后感作文”,希望能够帮助的到您!
篇一:飘读后感心中微微酸楚而头脑震撼的感觉你可曾尝试过?每每想起都激动不以,希望分享却解释不清的经历你可曾有过?心情的起伏、震荡你可曾清楚感到过?我不曾相信只因一个故事可以深深感受,直到走进了《飘》的世界。
偶然的一翻《飘》让我沉醉于思嘉的爱恨情仇。在红土地上长大的她,有着与别人一样的家庭、生活和少女的情怀,但不一样的是她的身上散发着不一样的气质,她看起来复杂、放肆还有点狡滑,但她的内心却是坚强、善良、自由与天真。也正因为这份天真,她追寻着自己相信的爱情,可到头来伤痕累累。不过还好,瑞德一直在她身边,小心谨慎的呵护她,瑞德的爱不显而易见,但却爱得深沉。瑞德说的对。思嘉与他很相似,他们都是在美国动荡的年代里优秀的人才,瑞德曾讽刺南方人只有傲慢,思嘉曾使红土地起死回生,他们都一样能干,可是在感情上却实在算不上精明,思嘉傻傻的爱着不值得爱的卫希里,瑞德傻傻的等着思嘉,终于思嘉幡然醒悟,瑞德却离开了。但是,我相信思嘉一定能追回自己的爱情,因为她天使般的美貌,心灵的坚强和执着,更因为她那自信的话语:“After all,tomorrow is another day。”
思嘉的形象并不完美,她有着人性的弱点,但也正是这些,让我感觉她更美好,因为这样她才是一个有血有肉的人。
虽不曾无数次的读过这本书,却无数次为思嘉的魅力所折服,无数次为瑞德的爱情所感慨。多么敬佩玛格丽特米切尔能写出这样一本绝世佳作,不愧是她一生的心血。
篇二:飘读后感伟大的剧作家莎士比亚曾提到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书使人明智被无数的历史事实千百遍的证实过。有的国家甚至为漠视这一法则付出过惨重的代价。而对这一法则极端重视的人或者国家往往从中受益无穷。
即使这一黄金法则看起来如此的牢不可破,很多人对此不以为然,读书无用论曾一度甚嚣尘上。尤其是在中国处于转型的特殊时期内,在目睹了这一时期的种种令人不快甚至令人愤慨的事之后,读书无用论者似乎为其论调找到了更为坚实的现实基础,于是他们宁愿把大把的时间花在与电视和电脑屏幕瞪眼上,舍不得一丝的时间品味经典文学作品,还乐此不疲的嘲笑读书者的学究气。以为把青春浪费在过时的所谓的经典上就像嚼蜡一样毫无趣味且没用处。
我丝毫没有责怪他们的意思,因为我知道当他们阅读并理解一部经典的名著时,他们不仅会对自己曾经说过的话嗤之以鼻,而且会成为一个坚定的读书者,并相信读书使人明智的正确性。而《飘》就是这样一部有如此力量的作品。
《飘》又名《乱世佳人》,是玛格丽特?米切尔夫人的心血的凝结。米切尔夫人一生只写过这一部作品,而正是这部作品成为了传世经典。我相信一个人用一生去书写的一部巨著是无论如何也是值得一个人花几天时间去品读的,更何况是如此一部震撼心灵的作品。读完此书,你在感叹其跌宕起伏的情节之余,定会有读书使人明智之感。
篇三:飘读后感这部小说以南北战争为背景,向人们展示了战乱给妇女生活带来的影响,女主人公是热爱生活,性格坚强,精明能干,对爱情执着,男主人公聪明机智,忠于爱情,忠于自我。
这部小说故事情节波澜起伏,扣人心弦。一个拥有上流社会血统的美丽少女思佳丽,接受着来自母亲的传统淑女式教育,可是她身上同时流淌着爱尔兰人的自由奔放的血液。她就像个小孩,有着无穷无尽的旺盛精力,有着不屈不饶的倔强。
她知道艾希礼结婚的消息后,马上采取吸引无数追求者,尽而表白的方式,以为这样就不会丢失尊严,可是恰好这一幕被瑞德这个人所看到并得到了别人的嘲笑,她出于对名誉的考虑,毫不犹豫的嫁给***,她不知道这意味这什么,只知道摆脱了现在的境况,她很精明,可是眼光不够长远,也不明白婚姻的实际意义。
艾希礼结婚了,可她却依然爱着他,她的爱情不会被婚姻等社会观点约束,她自由奔放。可是艾希礼不同,他很在意社会约束,他爱着思佳丽的美貌,爱着她的勇敢,可是他更在意生活,他是不折不扣旧思想的化身。接着是那场可怕的战争,思佳丽失去了他的第一任丈夫,得到了一个孩子,没有期盼的孩子来到这个社会终究是得不到宠爱的,有些孩子还没出生就有着万千的宠爱,而有些孩子一生注定只是一场悲剧。
失去丈夫使得她不能参加她喜爱而且自信的舞会,可是虽然以为人妇以为人妻可是她因没有嫁给他爱的人而同样有颗少女般的心,或许她天生就有这样的旺盛精力。这时有个人在后面默默地关心她爱护她,可是她的爱情至今还活在表面,还只知道调情、运用手段等的角逐。
篇四:飘读后感学校要求写名著读后感,无奈,也每天抱着本厚厚的书啃啊……
我最喜欢的《飘》。里面主要是围绕思嘉、艾希礼、瑞德的感情线索展开的,故事最后当思嘉发现她的真爱是瑞德时,一切都迟了。瑞德对她的爱已经被她的固执随时间慢慢消磨掉了。她固执的认为她爱的是从小青梅竹马的艾希礼,并紧紧抓住他不放。对爱她的那些人非常残忍,用他们的爱当作鞭子放在爱她的人的头上。所以,瑞德对她不能向其他人一样,不然,她会觉得他也软弱可欺,于是瑞德用他日常嘲讽的方式爱她。他爱她,也理解她,于是宠她纵她。可怜的思嘉无视它,认为他的爱是理所当然的。真爱来了,不知晓。真爱走了,没感到。故事的结局总让人感觉一团阴影,毕竟结局让人不快乐。它同样让人思索爱情的点点滴滴。
感情是复杂的,感情的路没有一帆风顺的。因为把两个本来毫不相干的人揉在一起本是件困难的事。我最近读了一篇文章叫《补过的爱情要不要?》,有这么个故事。瓷盆碎了,需要修补匠修补。当它再一次被不经意打碎时你会发现,修补过的那一块完整无缺。所以,当我们的感情出现问题时我们首先想到是共同修补再呵护,而不是出现问题就找借口说我俩不合适而抛弃它。当无法修补或修补不了时再想想是不是应该放弃。我想,至少我们对一份感情负责吧,也是对自己负责……感情丢了就丢了,没有谁,世界一样疯狂。毕竟,寻找感情的过程是一条寻寻觅觅的路。如果爱了,就认真一点。没有谁能把感情拿的起又丢的下,除非他没认真。
送大家一句话:珍惜+包容=长久!
篇五:飘读后感这不是我第一次写读后感了,却是我写的最为兴奋、最为激动的一次——我是第一次知道,原来在那种时代,叛逆也会来得如此强烈。
《THEWIND》,翻译成中文就是《飘》。曾经在很多其它文章里看到过这个书名字,以致使我产生无比强烈的好奇心——却不知为何,与同伴提起,却都没有听说过——在看过第一遍后,就浓烈地热爱上了。
说是因一场车祸而诞生的著作——美国女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在发生一场车祸后,开始尝试写作。在完成《飘》后,与世长辞,成为其发表过的'唯一小说。
这是一本以美国南北战争为背景的爱情小说。在我初看这本书时,觉得内容冗长而繁复,却又在不知不觉间变得引人入胜。而女主角斯嘉丽的个性也随着战争的发生及家庭的变故而愈兀显、迷人,别有一番魅力,以致两本厚厚的书在不知不觉间就翻到了最后。
斯嘉丽和瑞特马拉松式的恋情是故事发展的主线,在此不得不说一句,男主人公和女主人公在那样的时代里,个性也都是非同一般的。先是说斯嘉丽,她的爱一直都是对正统的叛逆,当然,后来的数次婚姻,都是为了在战争中生存下来,保护她的家人以及她视为生命的土地,用大白话说,就是都是出于功利的。而瑞特呢?他是一个复杂而有趣的人物——他行为不端、名声不好,却不乏绅士风度,却为了得到斯嘉丽的爱,一切都在所不惜。
篇六:飘读后感《飘》中记述了美国的南北战争,描写了19世纪中叶美国南方由奴隶制向资本主义进化的痛苦蜕变过程。但其主题并不是战争,作者无意做历史的论道者。其主题是爱,关于青春。
战争时期消磨了女主思嘉的青春,他曾是一个任性直爽,充满活力与幻想。像一个绿色精灵的女孩。但在这些美丽活泼的外表下,她也同样倔强而虚伪,以受人追逐为荣却不加珍惜,高傲的她错过了英俊倜傥她深爱着的艾希礼,并遭到了其拒绝以及后来瑞德的嘲笑。然后她带着自暴自弃的心理把自己嫁给了查尔斯,终结了其美好的少女时代。之后查尔斯不幸阵亡,她十七岁就成了寡妇。其接下来的生活都可谓是不幸的。最后她不得不以尖酸刻薄的形象来维护一个混乱破败的家庭。
其实她本来可以过得上幸福美满的生活,但是她的虚荣傲慢伤到了那些爱她的男人的心,就像文中他们所说的:“愿上帝保佑那个爱过你的人,你把他的心都揉碎了。”,“我从来不是那样的人,不能耐心地拾起一片片碎片,把它们合在一起,然后对自己说这个修补好了的东西跟新的完全一样。一件东西破碎了就是破碎了,我宁愿记住它最好的样子,而不是把它修补好,然后终生看着那些破碎了的地方。”,“我爱你,可我不想让你知道,你对那些爱你的人太残忍了,你抓住他们的爱,像鞭子一样在他们头上挥舞。”
事实上,作者是在思嘉身上寄喻了浓厚的对青春逝去的依恋和伤感,与其说这部小说是展现战争的残酷,不如说是告诫人们要珍惜青春,抓住眼前人。
篇七:飘读后感一直以来不喜欢看翻译的外国名著,还自嘲的感觉翻译的真烂,买《飘》是因为一朋友在我耳边经常唠叨她的经典,也就在当当网上买回来了,静静的躺在床头柜上好久了,一天是在无聊的很,我随手翻看了几页,谁知居然越看越有趣,看上册的时候我感叹的是美国的历史,看下册感概最多的是斯佳丽和瑞特的爱情。
关上书,脑子里都是书里的情节,斯佳丽,瑞特,玫兰妮,阿希礼,黑妈妈,埃拉,塔拉庄园,美国南北战争。有几点让我感触良深:
1、美国的南北战争,美国通过南北战争实现了国家的统一,社会的每一次进步都是建立在深深的阵痛之上的。
2、斯佳丽每一次遇到挫折总是想到埃拉(她的妈妈)和塔拉庄园(她的家乡)。回想起自己每当遇到困难时何尝不是这样,家和妈妈永远是自己的避风港。妈妈——每次下班回家,看着楼上的灯光,一股暖流涌上心头,小跑着跑上楼,妈妈总是开着门在迎接我。
3、玫兰妮,她不是人,她是神,一位伟大的女性。
4、黑妈妈,永远忠诚于自己的上司,如此之人,一生何求?
5、斯佳丽和瑞特的爱——自虐似的马拉松似的爱情,很多时候,相爱的恋人在乎的东西是飘渺的?在斯佳丽病重时她心理明明想的是瑞特,为什么没有说出口?瑞特那么牵挂着斯佳丽,为什么都不进房间看看,两人都在乎对方,都渴望心灵的感应,也许了解的太多,也许了解的太少,这一对恋人过的有些自残。
篇八:飘读后感今天,我终于把《飘》这本书看完了。虽然大人们说这本书不适合小学生看,可我看完之后,仍深有感触。
《飘》以南北战争的南方社会为背景,以思嘉丽的三次婚姻为主线,谱写了一部壮美动人的爱情圣诗。
1861年,佐治亚州种植园主的社会圈子里的美女思嘉丽听说自己的意中人亚士利即将和美兰妮结婚,感觉倍受打击。一气之下就任性挑逗美兰妮的哥哥韩查理,并答应了查理的求婚,婚后一周,查理入伍,在军中病故。
1864年,思嘉丽为了筹到300美元的地产税款,不惜勾引亲妹妹的未婚夫甘扶澜,同他结了婚。后来,一个黑人抢劫了思嘉丽,甘扶澜同其他的三k党人聚在一起要为她报仇,北军派兵镇压,多亏白瑞德带他们转移才脱身,而甘扶澜却被打死。白瑞德来向她求婚。婚后两人虽过着奢侈豪华的生活,但思嘉丽仍然念念不忘亚士利。后来他才明白亚士利懦弱无能,根本不能适应时代天翻地覆的变化。倒是自称与她同类的白瑞德值得她去爱。但等她明白这个道理后,白瑞德以离她而去。思嘉丽决心无论如何也要把他找回来。因为此时她才28岁,依然年轻美丽。
倔强的思嘉丽是战后美国精神的象征。面对被战火毁掉的家园,她坚定不屈,毫不妥协;面对亲人的死亡,她擦干眼泪,努力振作。她爱土地,并向土地一样承受苦难,饱含激情……她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虽然这本书不太适合小学生看,可我还是大力推荐这本书,愿广大读者都喜欢这本书。
午夜2004-09-17 15:40 我知道自己有一天会离开当秋天来到的时候,这个季节所有的回忆都随着凋落的花朵,纷飞 幸福像伤口,越是浓,越是痛…… 一 那只是一个巧合 当我因为无聊,一个人跑到网吧上网当我无意点击梦幻的图标,当我无意选择了那个被推荐的区,当我想都没想就起了这个名字…这一切都无法改变了 清彻,一个带着与生俱来的忧郁,一个甘愿一生寂寞的精灵,诞生在这个世界里 千百年前,悟空问晶晶:你的头发为何是白色的 白晶晶回答:因为遇见了你…… 千百年后,你问我:你的头发为何是白色的 我回答:因为等待再次遇见你…… …… 二 境内的阳光明媚和煦,春天,美丽的季节,漫天飞舞的柳絮中,偶尔有些行人匆匆走过如果不是花香香,如果不是那个诱人的赏金任务,她不会冒着危险来这里寻找凶悍的山贼 十五级,唯一愿意跟随她的只有那只从沉船中被她驯服的毛虫 已经习惯了人群从她身边冷漠地离开,无论是谁,无论年龄样貌,游戏永远只是游戏,在看不到每个人的真实面目前,游戏中的级别永远是所有人唯一可以信赖的证据 那是地位的象征 或许她会永远隐没在那些手持带光武器,称谓上带长老字样的人背后光芒太刺眼了一个柔弱得连抓山贼都会被打得吐血的女子,只是春天里一丝暗淡的风,阳光一照就会散掉…… "清……清彻" 一个温柔的声音 金山寺的河边,她楞住,转身 也许她永远都会记得,那个柳絮漫天的日子一个身披金甲圣衣,头带紫金顶冠的青年,站在金山寺河边,对她微笑 也许她永远都会记得,一个如此英俊,气度不凡的仙族子弟,用这样温柔的声音,说出她的名字…… “你叫清彻” “是的……你……认识我吗” “也许吧……”他的眼神瞬间变得温柔许多:”你和我朋友的名字很相似” …… 他们都不再说话河水静静地流淌,温暖的风从身边抚过,春天原来是这样美好 当他的身影离开她的视线时,她对自己淡淡地笑其实她早就该明白,如果不是自己与他的朋友相似,高高在上的他是不会低头在平凡的她身上寻找什么的哪怕是一秒钟的停留 但她不后悔,因为她知道了他的名字:映天 那一日,清彻十五级,映天六十九级 …… 三 盘丝岭,清彻的家刻苦地修炼,不厌其烦地帮师傅做事,清彻是所有弟子中最不爱说话的一个她经常站在盘丝岭上发呆,看那些美丽诡异的植物,听师傅寂寞时的萧声 你叫清彻 你和我朋友的名字很相似…… 他的朋友是怎样的是个女子吗应该是天宫里美丽的仙子吧清彻低头看着小河中的水,满头白发的女子,一身怪异的着装她明白,她仅仅是天地轮回日月交错时所产生的一只精灵,而且,她只有二十级 “站在这里干什么发呆啊” 一个男人的声音一种熟悉的温柔 清彻的心都快跳出来了转回头,熟悉的金甲衣,紫金冠,还有让她魂牵梦绕的微笑 映天一脸坏坏的表情:”和我走吧,又见面了说明我们有缘” 有缘……她想都不敢想的字眼她楞在那里看着他他已经七十级了,这么久没见,依然的俊朗,依然的英气傲然,依然的眼神,满含柔情…… 清彻想都没想就呆呆地和他走了,让他牵着她的手 这一走,就是许多许多年 和我走吧,又见面说明我们有缘…… 我们有缘…… 如果那一面是上天赐与的幸福,那么,来世,我是否能会再次和你擦肩而过…… …… 四 清彻每天很辛苦地练级,希望能拉近她和映天之间级别的差距三十级那年,她加入了映天的帮派在那里认识了帮派的副帮主,秦笑 秦笑是一只老虎矮墩墩的身型和傻呼呼的表情成了清彻取笑的话题而秦笑总是不以为然,在清彻快笑翻的时候不冷不热地说:”你不也是一堆骨头吗出门小心点别碰上狗狗” 清彻险些背过气去 映天很少练宝宝,而秦笑却有很多宝宝,于是练宝宝促使他经常带帮里级低的小朋友练级,清彻自然不会放弃这么好的机会从三十级到五十级,几乎都是秦笑的功劳时间久了,每次组队去塔去地府,秦笑都要先问问清彻要不要来,给她留了位置而每次有清彻在的时候,他们总要斗得面红耳赤,队里其他人都笑得趴在地上即使不练级,他们在帮派频道里也有说不完的话,斗不完的嘴 其实清彻是从心里感激秦笑的,因为有了他的存在,清彻的生活才不再孤独,从一个冷漠的女子变得热情开朗人见人爱当帮里陆续有些男孩向清彻求婚的时候,秦笑也开玩笑似地要清彻嫁给他 清彻自然知道这只是个玩笑他,一个七十八级地府,有钱有势又有人缘,身边的妹妹像蜜蜂一样围绕着他清彻有自知之明,她明白他们之间永远是这样的关系,平淡的,带些美丽的甘甜 她婉言谢绝所有男孩的求婚,因为映天 她相信,即使有一天映天选择了别人,她还是会永远记得他的好,他的英俊和温柔 五 映天喜欢升级,他的级别已经达到八十的时候,清彻只有四十五级映天很耐心地告诉她什么宝宝是JP什么是垃圾,给了她一些不错的装备清彻最喜欢的是那只闪烁着幽幽墨绿色光芒的棒子,它有个迷幻般的名字:幽路引魂 最重要的,是上面刻着这么一行字:制造者,映天 …… 也许清彻和其她女孩子没什么两样,喜欢美丽浪漫的故事清彻羡慕盘丝的师姐妹们,和心爱的人去北俱赏雪,到凤巢看落日,在月宫数星星清彻曾经请求过映天,但是他一直没时间,不是升级就是运镖她就再没说什么她很懂事,只是经常在一边看着他,陪他一起运镖他和劫镖强盗撕杀,她只能坐在一旁看着,插不上手第一次觉得,她和映天的距离太遥远,无论怎样都无法赶上 也许她忘记了,她与映天的好友度,远远不如秦笑 秦笑在她四十五级那天,送了她一只很不错的瑞兽宝宝 小心点哦,狗狗喜欢骨头秦笑坏坏地说 清彻虽然表面装做生气,其实心里已经感动得一塌糊涂长安街上卖瑞兽的,资历稍好点的就要七八十万,这可是她的全部家当这也就是她到了这个级别,还没有一只好法宠的缘故 秦笑说他没事做很无聊,愿意陪个别无聊女青年到处走走于是他带着清彻去了所有清彻想去的地方,凤巢,方寸,月宫,水帘洞……在北俱薄冰覆盖的河面上,秦笑说,他要娶清彻 "别闹了,这个玩笑一点也不好笑" "我没有开玩笑,我是认真的……" 清彻静静地坐下来,她看着冰面下冰冷的水,映着自己的脆弱,和面前这个男人的期待 只是,这已不是柳絮飞舞的境内,茫茫白雪中,也不是那个英气十足的神天兵 可是映天,他怎么可能明白 …… 六 秦笑伤心地离开,临走的时候答应给清彻一些时间考虑 清儿,无论多久我都会等的…… 清彻孤零零地站在冰天雪地里,她最终做了决定,她要表白,她要把一切告诉映天,哪怕会遭到拒绝 映天已经下线清彻给他留言:明天,明天能带我去月宫吗 清彻觉得,只有对着那些灿烂美丽的星星,才能把一些隐藏许久的话说出口 她紧张极了,甚至没飞回长安就下线了她甚至觉得后悔,甚至因为害羞想过不再上线 也许,她真的不该再上线了…… “亲爱的朋友们,我和清澈结婚了,恭喜我们吧!” 清彻的头有些晕晕的,她确定自己没有看错,也不是在做梦上线的那个瞬间看到信息窗口一闪一闪,她以为会是映天同意带她去月宫,听她述说那些心酸漫长的等待…… 北俱又下雪了,安静,没有声音 只有这个时候,她才明白了很多事情那个与她名字相似的映天的朋友,叫清澈只有爱一个人,才会处处留意与这个人相似的一切事物,一切人…… 映天能在清彻面前停留,仅仅因为她像自己的爱人 映天认识清彻,是无意 清彻认识映天,是错误…… …… 你叫清彻 …… 跟我走吧,又见面说明我们有缘…… …… 清彻始终记得,那双手是多么有力,多么温暖曾牵着她穿过盘丝崎岖的道路,一起在长安街涌动的人潮中穿梭…… 也许那个名字已经刻在她的心上了,像那根幽路引魂只是刻得太深了,流了太多的血,太疼…… 七 “我终于找到你了” 秦笑站在清彻面前跪下来扶起倒在地上的她 清彻两天没有吃一点东西,躲在江洲一间民居里不说话,也不哭泣秦笑找遍了整个世界,终于在这间黑得不见天日的房子里寻到她 秦笑疼惜地抱紧她老虎坚实宽大的肩膀,一瞬间包围了清彻,让孤独的清彻彻底崩溃了,泪水浸湿了秦笑的衣服此时,再没有什么能阻挡她,阻挡他,他爱她,尽管她只是把他当作暂时的港湾 船儿累了,不愿再漂泊…… 整个世界似乎都知道秦笑要和清彻结婚了失去消息好久的映天也发来信息,恭喜她和他 清彻看着那个熟悉的头像,心头猛得一酸点了关闭,没有回复她只是想彻底把他从记忆中抹去她要嫁人了 秦笑开始疯狂地挣钱,每天忙着抓宠补他那间六铺面的宝宝店里的货,此外跑镖师门,挖宝卖宝,一切能赚钱的方法都用上了他要让清彻住上最豪华的房子,练JP的法宠,穿最好的装备,拿最棒的武器…… 清彻觉得自己是这样幸福的女子盘丝岭上的姐妹从被她羡慕到现在无不羡慕她清彻有点飘飘的感觉,但是这感觉让她不踏实,她觉得这些都不是她想要的,她需要的生活,仅仅是三餐粗茶淡饭,两个相爱的人牵手就算走到天涯海角 当秦笑要清彻叫他老公的时候,她觉得心虚声音很小,但秦笑没在意,虎头虎脑的他每天都沉浸在幸福快乐中,不知疲倦地挣钱,却没有留心清彻眼中的忧郁 终于有一天,看到映天发来的消息 “你真的爱那只老虎吗” 清彻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也许……他对我很好” “你那天说要我带你去月宫,是有话对我说吗” “不……我只是……想去散散心……” 清彻再也忍不住,眼泪刷地落下来她以为她已经很淡了,可是,那刻在心上的名字,那埋在深处的温柔,又怎能不出卖她 清彻下线了,她真怕再说下去就会被他洞穿一切她想起师傅白晶晶的故事,一夜的清冷,一夜的疼痛,清彻只希望再回到游戏的时候她可以快乐地做她的新娘所有的一切都让它们随季节的变换,散落,消失…… 而清澈再上线时,看到的却是出乎意料的东西 “我知道你有话要对我说,而我也有话要对你说……” 映天和清澈是从十级就在一起练级的朋友他们二十级那天,答应彼此谁都不离开谁这份承诺,一直坚守到他们八十级 “我要离开这个游戏了,清儿,因为我发现我背叛了我的妻子,背叛了我和她坚守那么多年的誓言……” 如果那次映天不是在盘丝岭再度遇见清彻,也许一切结果都会是美好的 “清儿,你知道吗你的忧郁和淡雅,是所有天宫仙子所没有的气质那些女子高贵的出身,让她们无论走到哪里都高人一头而你不同,你的出现像一朵百合,芬芳却并不夺目淡淡的,围绕在我的脑海总也驱赶不走……” “可是我不能够爱你我要对得起她对我的情感” “我以为结婚了,就可以把你当妹妹而事实上痛苦每天都在折磨着我” “当那天我听说你要结婚,面对着我老婆再也说不出一句话的时候,我知道自己该做什么了” “清儿,我走了,我是个背信弃义的人,我负了她,也对不起你如果你曾经爱过我,那么请你忘记我,和他过幸福的生活吧我祝福你们真心的但我永远都会记得,那天温暖的阳光下,你站在境内,在漫天飞舞柳絮下,静静看着我的样子……” 清彻疯狂地给他发信息,没有半点回应,他的名字始终是暗着的她在世界里大声喊他的名字,在帮派里,在长安街头,在傲来北俱…… …… 八 那一年,金山河畔,温暖的阳光,有风轻轻略过 你叫清彻 是的……你认识我吗 …… 境内的花落了清彻又来这里的时候,才发现她错过了怎样一个花开的季节可是那些弯曲的小路上,似乎还留着他们曾经走过的印迹,擦不掉,抹不去如手中的幽路引魂,永远都会刻上那个疼痛的名字,永远的伤痕…… 清彻永远会记得,多年前那个柳絮漫天飞舞的日子一个身披金甲圣衣,头带紫金顶冠的青年,站在金山寺河边,对她微笑 如果那一面是上天赐与的幸福,那么,来世,我是否能再次和你擦肩而过…… 仅仅,擦肩而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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