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丽丝梦游仙境》 观影笔记

《爱丽丝梦游仙境》 观影笔记,第1张

一、影片回顾

七岁女孩,常常梦到同一梦境。父亲安慰:你总会有办法起来。

二十岁,父亲离她而去。母亲做了当下认为最佳的选择,将生意卖给未来亲家,并将女儿许配他们。在亲家求婚礼上,面对众人的期待,爱丽丝并不愿意。此时兔子寻她,爱丽丝出逃,她需要一些时间。

跟随兔子,她来到地下世界,寻找自我、收获勇气,并平静地下世界。

回到地上,爱丽丝拒绝了求婚,明确了对方不是自己中意之人。与原订亲家继续恰谈她父亲的商业计划,拓展自己设想——成为第一家与中国贸易的公司,并踏上远洋之旅。

二、感悟片段

1、我的梦境,我做主

爱丽丝仍不相信仙境,但她善良的心,驱使她去救疯帽子,而非三兔子原订的与白皇后碰面的路线。

正是她的从我心——救疯帽子,恰好得知宝剑藏于红皇后的城堡。而这也是她除魔兽鸟的必备武器。

书玉:依我心,所经之路,不曾白费。

2、你不要在意他人的期待,因为面对魔兽鸟,只有你一人。

红白皇后准备对决,两方各派一勇士。爱丽丝是众人传说的执剑人。但爱丽丝当下并未唤醒儿时梦境的记忆。这是白皇后的提醒语。爱丽丝如前面面对男孩求婚时的反应——出逃。她需要一些时间。

书玉:不必在意他人期待而选择违反我心的选项。可以腾空,认真想想。想清楚再去做。如果一致,你的内在动力更足;如果不一致,你有尊重自我,并仍有寻找更好方法的能力。

3、你连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是谁,我又怎么可以帮到你呢?

在勇士自荐时出逃,爱丽丝遇见即将离开的权威虫(权威虫称之为税变)。她对无所不知的权威虫求救。

众人期待爱丽丝去拯救他们,但我不是那个爱丽丝。

你怎么知道?

因为你说我不是。

我只是说你不像。

你是否可以帮我?

如上述。

我是爱丽丝,住在伦敦。我妈妈、姐姐、父亲……。爱丽丝为权威虫认真地做了自我介绍。

你原来也是这么说的。

记忆回来了。原来那些不是儿时的梦境,而是儿时的记忆。

想起自己与三疯子等地下世界朋友的友谊,爱丽丝为保护他们,担下勇士一职。

我是他们的朋友,我愿意尽我所力帮助他们。

书玉:给自己的行动以充分理由——内在动力,而非单纯的他人期待。

4、每天早晨我都会让自己相信6件不可能发生的事。

剧中出现两次。第一次是对疯帽子说,对方回复 “这是很好的习惯”。(可惜当下我没看懂。)

第二次爱丽丝独自面对魔兽鸟时,边战斗边自言。(一开始以为是为了分心自己的害怕。)

六件不可能的事,一一数来,爱丽丝。

(1)有种药水能让你变小;

(2)有种糕点吃了让你成大;

(3)动物会说话;

(当说到此事时,我才晓得,新的遇见,会持续打破你的认知)

(4)爱丽丝,猫能隐身;

(5)有个地方叫仙境;

(6) 我能杀死魔兽鸟。

(此时,才发现这是爱丽丝对自己积极的心理暗示。为了让执剑的爱丽丝更加信服,采用心理位移,另一爱丽丝告诫执剑的自己,前面已有5件不可能发生的事情已真实发生了。而第六件事情,也会即将发生)

5、你恐惧、焦虑、迷茫,出色的人都会这样。

剧中出现两次。一是开头,七岁爱丽丝恶梦,父亲安慰女孩的话。二是疯帽子补红皇后囚禁做帽子时,忘了“打倒红魔头”的心愿,对做起老本行而产生幸福的错觉。此时疯帽子自称:我是不是疯了?这是爱丽丝安慰他的话。

书玉:任何人都有恐惧、焦虑、迷茫、失落、生气等等负面情绪的时候,认可他们的存在,人人皆如此。但是不同人的对待方式是不同的。

6、当初父亲的商业计划方向是对的,但我觉得还是有些保守,为什么不继续往前走,一直到中国。中国地大物博,我们可以成为第一家与中国贸易的公司。

书玉:梦想可以更大,只要在做着让你欢喜期待的事。

三、二宝观影建议

小学中年级,以看故事为主

小学高年级,写观影笔记

大学入学,写观影新感悟

四、我的行动计划

1、每天至少记录一件 刷新认知的事。

2、负面情绪当下,坚持以“负面情绪清单”自由书写方式,自我察觉与自我启发,最后落实于行动计划,善待当下的负面情绪。

3、0121印象笔记的年计划训练营。

4、持续观看观影清单的影片,持续写下观影笔记。

关于爱丽丝梦游仙境1观后感(1)

 这是一部关于女生的**,但我之前已经看过三次了,不过都没有这次和大家一起看的要觉得精彩,平常那几次只让我对**情节记得更加深刻,而这次我知道了里面的含义。

 爱丽丝从小就在做一个奇怪的梦,长达后也没有停止,这天爱丽丝要结婚了,,她是一个不同的女生,比如,她不喜欢穿紧身衣,喜欢奇思妙想,她可以在一个早上连续想出六件不可能的事。在婚宴上她看见了因为爱情而至今未嫁的疯姑妈,再追那只穿着礼服兔子的路途中看见了有婚外情的姐夫吗,这些让她很纠结,她不知道自己准备好了没。

 那只兔子把爱丽思引到了地下的仙境里,这里有许多会其妙的生物,他们会说话,地下世界的伙伴们都在猜测这个到底是不是真的爱丽丝,爱丽丝自己也很奇怪这到底是哪里他自己就是爱丽丝啊,什么真的假的之后,那两个小胖子把他带到了一只蓝色毛毛虫那,他们在那看了神谕,上面显示着是爱丽丝杀死了炸脖龙,炸脖龙是红皇后的手上的一张王牌,她抢夺了王位,有一个超级大的脑袋,她对待臣民的态度是恐惧永远比善待要管用。

 爱丽丝看到神谕后很疑惑,他觉得这个不是她自己,这个仙境也只是她的梦境而已,此时的爱丽丝其实很害怕,她不想去面对现在的情况,她说这是她的梦境只是想逃避罢了,爱丽丝几次想把自己掐醒,可睁开眼还是这个地方,其他的人也很奇怪,后来红皇后派出的士兵把神谕抢去了,爱丽丝差点就被红皇后的班纳毛怪抓住了,不过幸好有只小老鼠救了她,把班纳毛怪的一只眼睛戳了下来。

 红心骑士把神谕带到了红女王那儿,女王看过神谕后命令红心其实全力搜捕爱丽丝,这时爱丽丝被一只可以化为空气的蓝色波斯猫带到了疯帽子那,疯帽子一眼就认出了她是爱丽丝,后来红心骑士搜捕到了这里,他利用的那只狗那只狗本来发现了爱丽丝,可是它隐瞒了这件事,因为它是白皇后的手下,白皇后是红皇后的妹妹,她立下誓言从不杀生,同一个妈生的,怎么姐妹俩差别这么大咧!

 爱丽丝听了疯帽子讲的一段历史后觉得自己不能退缩了,仙境里这些伙伴们连她是不是真的爱丽丝都不知道都会救她,那两个胖男孩被抓走了,小老鼠也救过她,疯帽子为了掩护她也被红心士兵抓捕了,她得负起责任来了。

 后来爱丽丝肯定是杀死了炸脖龙,当她快要上战场的那一刻,她回忆起小时候梦境里的场面,这些场面让她成为了一个与别人不同的女孩子,后来爱丽丝回来了,她拒绝了婚礼,他回来后发现自己身边的人和梦境里的人有着相同的特点,并想要去成就一番事业。

 关于爱丽丝梦游仙境1观后感(2)

 今天我们看了一部名为《爱丽丝梦游仙境》的**,故事发生在爱丽丝上次梦游仙境的十三年后,已经20岁的爱丽丝去一个庄园参加一个聚会,到了那里她才发现自己会当着众宾客被人求婚。爱丽丝选择了逃跑,她跟着一只白兔钻进了一个洞,来到了“仙境”,虽然7岁那年她曾来过这里,但此时已毫无印象。有一大帮爱丽丝的朋友欢迎她的归来,他们期待着爱丽丝能帮助他们推翻“红桃皇后”的统治。

 影片讲述了已经20岁的爱丽丝和母亲参加一个宴会,却发现自己将在众多傲慢自大的人面前被求婚。于是她跟随一只白色的兔子逃到一个洞里,进入仙境。13年前,爱丽丝曾来过此地,但她现在却一点也不记得了。在这里,爱丽丝与那些可爱的老朋友们重逢了:虚张声势的睡鼠,美丽的白皇后和她可憎的姐姐红桃皇后,还有双胞胎兄弟,毛毛虫,白兔,疯帽子等等。在奇妙的仙境历险中,爱丽丝了解到自己身负的重大使命,那就是带领地下世界的居民们结束红桃皇后的邪恶统治,恢复昔日仙境。

 从“仙境”回到现实世界的爱丽丝·金斯利,对自己曾经有过的奇幻遭遇早就忘了个一干二净,即使如此,已经长成20岁的漂亮女人的她,仍然认为生活本身就是一场充满着意想不到的转折和惊奇的梦幻冒险。爱丽丝在参加父母在维多利亚花园专门为自己举办的派对上,惊讶地发现原来自己竟然也有了仰慕者,而且还向她发出了结婚的请求--对方是哈米什·爱斯科特,他是爱斯科特先生和太太的儿子,虽然家财万贯,却有着富家子惯有的在过于养尊处优的环境下养成的愚笨和木讷。被哈米什吓了一跳的爱丽丝,还来不及对他的求婚做出反应,就迅速地逃离了正在进行中的宴会现场……随后,她惊讶地看到了一只穿着马夹、带着表袋的兔子正在前方迅速地奔跑。

 当然,最精彩的还是最终的大决战。当爱丽丝选择自己成为那名勇士的时候。我们看到整个战场的全景,犹如一副棋盘。两方都已经作好了战斗的准备,大战一处即发。最后,爱丽丝砍下那只怪兽的头,那只头沿着阶梯螺旋下落,一点点滚了下来。红皇后被打败了。皇冠再一次回到了白皇后的头上,当然是会消失的猫干的!

 当爱丽丝喝下了那只怪兽的血,爬出那个洞口的时候。我们知道这次奇异的旅程行将结束。但这次旅程却改变了爱丽丝。她敢于说出自己的想法,坚持自己的想法。我想这也是导演想通过影片传达的理念。不要屈服你所处的环境,如果你能够坚持,你就是勇士,也英雄。

 关于爱丽丝梦游仙境1观后感(3)

 老师说《爱丽丝梦游仙境》是给我们班女生看的,老师说想让我们班的女生也一样勇敢,一样坚强!

 听老师说这里面的画面很唯美,我就很期待,到底是怎么的一种唯美

 故事开始了:爱丽丝从小就做着同一个梦:一只穿着背心衣服的兔子,还有一只老鼠,一只蓝色的毛毛虫……一直不变,她的父亲说掐自己一下,感到痛能就会醒!看到自己我就感到奇怪了,一个人会从小一直做同一个梦吗

 我感觉马上有什么事情要发生!

 果然,这一天爱丽丝的母亲把她带到一个订婚宴上,而她却毫不知情。并且爱丽丝还不喜欢穿紧身衣,母亲为此感到有些气恼!然后又看到疯了的姨妈和姐姐的老公出轨后,爱丽丝觉得爱情一点也不可信!但是后来当哈米什向爱丽丝求婚时,爱丽丝看到了梦中的那只穿着背心衣服的兔子。跟着这只兔子,掉进了一个深不见底的大洞里。

 后来又掉进了一个房间里面,他们把爱丽丝带到了毛毛虫这里,毛毛虫给她看了卷轴,里面画着只有爱丽丝才能杀死炸脖龙的画面。毛毛虫又说她既是爱丽丝又不是爱丽丝。

 后来这个卷轴被红心骑士捡到了,她告诉了红皇后,红皇后很愤怒,她下令红心骑士把爱丽丝抓来,她不允许别人伤害她的炸脖龙!

 爱丽丝一群人因为毛怪的到来而被冲散,爱丽丝也因为这件事而被毛怪划伤了手臂。她中途碰到了会漂浮的猫,猫想帮她治疗,可爱丽丝却拒绝了。她觉得这是她自己的梦,她在这里面是感觉不到痛的。

 后来她还遇到了疯帽子,疯帽子一族都是为皇室做帽子的,因为红皇后的妒忌,疯帽子失去了做帽子的机会。疯帽子帮她躲过了红心骑士的追躲。并且带她去找白皇后。

 可后来疯帽子被红心骑士捉去了,红皇后心肠很坏,动不动就砍人的脑袋,而且她不允许红心骑士背叛她,因为她喜欢红心骑士。她的头型都是红心型的,

 我在想:是什么让她这么喜欢红心的啊!连军队都是红桃K!

 疯帽子和兔子,老鼠,双胞胎兄弟还有狗的一家都被救出来后,决战之日到了!

 爱丽丝一开始看到炸脖龙时,是真的呆了,因为炸脖龙的身高和体型是爱丽丝的好多倍,此时的爱丽丝在炸脖龙眼里完全是微不足道,就如同一只轻易踩死的蝼蚁!

 开始的战斗爱丽丝有些力不从心,有些退群。但是她在嘴里说着六件不可能的事:1让人缩水的饮料。2让人长高的蛋糕。3会说话的动物。4会隐形的猫。5一个叫作仙境的地方。6我能杀死炸脖龙!终于,这六个不可能的事都变成了可能的事!爱丽丝成功的杀死了炸脖龙!

 后来爱丽丝喝了炸脖龙的血后,回到了现实世界,然而爱丽丝出来后,拒绝了哈米什的求婚,她在那个世界里变得勇敢了,变得成熟了!而后她又随着哈米什的父亲去外地了,这时,有只蓝色的蝴蝶飞到了她的肩上,她想,这就是毛毛虫破蛹成蝶后的样子吧!

 在现实世界爱丽丝碰到了困难的事就会逃避,退缩,当在那个奇妙的世界一战后,她变得勇敢,坚强了!也变得更美了!心灵更成熟了!

 我从中获得了启示:遇到困难不退缩,遇到难题不思考,遇到自己觉得做不到的事,就想:哎,这次做不到就算了,下次再说吧!人生有多少个下次在等着你,没有,每个人都只有一个人生,一个青春!如若你不珍惜现在,将来就没有后悔药给你吃。所以珍惜现在,把自己变得坚强一点,变得勇敢一点,变得敢于探险一点,这一点一点的积累起来,就会变成成功!

如果要问一个人你最喜欢的画家是谁,相信一半都会回答一个名字……

莫奈

当然,也有达芬奇、毕加索和梵高之流,但是你无法忽略这位法国画家在中国人心目中的地位。或许很多人连他的全名,他所属的时代背景都不甚了解,但这并不影响他的《日出·印象》和《睡莲》在美术课上给大家留下的深刻印象。

克劳德·莫奈,这位上个世纪的印象派画家,大概没想到自己逝世90年后还能在异国他乡火成这个样子。

中国人似乎很喜欢“印象”这两个字,张艺谋导演带起的“印象”之风,也顺利的刮到了画展上。《印象莫奈》画展有多火?日本韩国的火爆,再到北上广深等等巡回展览,都足以窥见莫奈的号召力。

而且票价还不便宜,当然这个由汽车公司主办艺术展,除了部分真迹之外,还有超大投影屏幕,VR展示厅和仿真风景区。

莫奈本人,画这些画的目的,真的是想让观众, 像拿着放大镜一样研究他每一笔的色彩吗?

这就不得不说起莫奈所处的那个世界了,在印象派兴起之前,西方世界流行的是具象画,也就是俗称的“人眼照相机”,在16世纪初,意大利的巅峰,是米开朗琪罗、达芬奇和拉斐尔。这三人简直是艺术史中闪耀的明星,相信不了解美术史的人,都能说出一两个名作出来。

到了17世纪,荷兰独立后,画家们不仅仅为权贵画画了,还开始为普通市民们画像。这其中就诞生了哈尔斯、维美尔和伦勃朗三位巨匠,这三人在光影细节的表现力上,都到了通神的领域,虽然晚年都穷迫潦倒。

18世纪后,法国成了欧洲的艺术中心,开始流行婉约的洛可可风。意大利人不爱画风景,但是法国贵族喜欢,所以法国人开始画风景画。风景画画久了也腻了,于是又开始流行新古典主义,大卫的《马拉之死》,其肌肉的线条、张力都真实得可怕。在师傅的基础上,安格尔把新古典主义推上了法国的官方主流。

与之对比的就是巴比松画派和现实主义画派追求的质朴风景画,这属于在野党风格。

莫奈诞生于1840年,父亲只是杂货铺老板,他的姑姑却是个艺术爱好者。十一岁上艺术学校,属于规规矩矩的学生。但是到了1857年,莫奈认识了改变他命运的人——殴仁·布丹,一个在诺曼底画海景和天空的画家。他是个不走寻常路的人,笔触粗糙,讲究的就是“印象”这种套路,跟中国的写意画有异曲同工之妙。

莫奈跟着他,学会了野外写生、观察光线和描绘动态事物的方法,养成了在现场完成所见即所得的习惯。于是莫奈开始不再满足于循规蹈矩的完成画作,他要组野外写生小队,去巴黎求学!

1865年,莫奈以海景画成名,一年后他描绘了当时的模特卡米尔的肖像画,后来成为了他的妻子,被评论家评价为“自然主义画家”,而当时的莫奈,只有26岁。

到了1872年,结婚后的莫奈终于画出来自己的成名作《日出·印象》,这是他的故乡。

他的笔触开始狂起来,不再拘泥于细节,模糊不清,近看甚至能看到粗粗的线条,这颠覆了原来主流的审美。当时的人们嘲笑他,称他是“印象派”。没错,这个词最初的意思并不唯美。但莫奈不管,这就是他眼睛当时看到的色彩,就好像他看了一眼当时的景象,闭上眼睛提笔靠着脑海里的印象,刷刷几笔就画完了一样。

不仅是现在的人无法理解,当时的人们也无法理解,他们还沉浸在新古典主义的细腻之中,不明白画的氛围和色彩退后几步才看得懂。而且他还很喜欢画烟雾,比如《圣拉扎尔火车站》和《伦敦国会大厦》。

时间到了1879年,卡米尔去世,穷困的莫奈已经买不起更昂贵的暖色颜料了。他开始四处“流浪”,带着儿子在诺曼底旅行。1886年,多亏了画商吕厄,莫奈的画终于在美国卖出去了,他才开始定居下来。

年老后的莫奈跑不动了,于是在吉维尼建了座日式花园,种满了睡莲。1914年的他,眼睛开始慢慢老化,这对一个画家来说是致命的。于是他开始筹划一幅巨作,从1915年,一直画到1922年,完成了这幅传世巨作《睡莲》,他的原意是 “让人们产生在睡眠无边无际的幻觉,像个开满鲜花的水族馆。” 他也成功做到了,那波光粼粼的水面就像真的一样,每一笔都是流动的。哪怕他已经分辨不出色彩,只能凭借颜料管的名称来作画,他依旧坚持着,从1897年到1926年,总共画了181幅《睡莲》。

莫奈的晚年,更倾向于描绘一种感受,因为视觉越来越模糊,他几乎是凭借着依稀可见的“印象”来作画的。所以他本人并不期望你凑近了看,而是希望通过一幅画的氛围来传达他当时的所见。

一个整体,而不是任何局部。 就像水本身是没有色彩的,只有将所有的事物放进去,才是整体。就像评论家布劳内尔所说, “莫奈的艺术,已经成了自然本身。”

这样一个艺术家,是感性的,所有才会用整整14年,去描绘他生命中的白月光——卡米尔。

卡米尔原来是莫奈的模特,1865年两人初识,那一年卡米尔才18岁,莫奈25岁,两人很快便相爱,但此时的莫奈依然很穷困,跟家里的关系很僵。即使在特鲁维尔,两人的婚礼上,莫奈的父母都没有来参加。

莫奈的成名作《穿绿裙子的女人》就是卡米尔的肖像画,这幅只用了4天就完成的画卖出了800法郎。于是莫奈很快就画出了下一幅作品《花园里的女人》,可惜的是艺术沙龙的负责人拒绝了他,而此时的卡米尔还怀孕了。走投无路的莫奈回家寻求父亲的帮助,被拒绝后差点没投河自杀。

当然这事没有发生,莫奈也重新振作起来,带着家人去了法国的阿让特伊。在这里,莫奈和家人一起出游写生,在一个明媚的午后,诞生了《草坪上的卡米尔》。

然而命运没有优待这一家人,卡米尔很快得了重病,生下第二个儿子后,莫奈不得不省下钱给妻子买药,还四处写信借钱, 信中写道,“我们没有任何吃的,没有热量。”

然而这一切最终都是徒劳的,卡米尔日渐憔悴,而莫奈能做的,只是将妻子最后的样子画下来,以此来怀念她。在《临终前的卡米尔》的落款上,莫奈留下了一颗心,这是唯一的一幅落款有心的画作,也象征着这个艺术家的一生挚爱。

卡米尔是莫奈心中永远的白月光,当然这让他的第二任妻子爱丽丝难以接受,所以她把卡米尔的照片和纪念品都烧毁了,不过万幸的是,她没把莫奈的画作也烧了。

而他的第二任妻子也于1911年去世,紧接着1914年长子去世,亲人的不幸让莫奈视力恶化的越来越严重。 但是此时的他,才开始是个成功的画家,活着将自己的作品放进国家展馆,仅仅是这一点,都比很多知名画家要幸运。 哪怕是生命的最后时光,接近失明,他依然不放弃作画,一直到1926年12月5日与世长辞。

作为“印象派”创始人之一,莫奈是正儿八经的科班出身,却天生“反骨”,不喜欢主流思想里“刻板”的完美,他追求的是自然,是色彩本身,是所见即所得。为了留住此刻的美,追上光影的速度,而不惜牺牲了笔触和细节。

或许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莫奈的画才是“照相机”,是他脑海中的“照相机”,而他绝不希望你仔细考究这一笔一画用了什么颜色,画了什么东西,而是希望你看一眼他的画,然后闭上眼睛,就真的能感受到他画中模模糊糊的景象, 一抹真正意义上“印象”的色彩。

试问岭南应不好,却道:此心安处是吾乡。 ——题记

某个深夜听到《home》这首歌,莫名被旋律所感动。一番搜索之后,才知这是**《布鲁克林》宣传片的主题曲。当我知道这个**是讲述一位爱尔兰姑娘的时候,我的脑海里浮现出了很多关于爱尔兰的事物。不得不说爱尔兰是一个充满文艺的国都,不仅有爱尔兰画眉这样的世界名曲,还有叶芝,乔伊斯这样的著名诗人与作家,而当我联想到这些,这部**于我还有什么理由拒绝呢?

女主爱丽丝和姐姐罗斯以及年迈的母亲在爱尔兰过着贫穷的生活。由于生活窘迫,女主被迫在吝啬而势利的凯丽夫人的杂货店打工。深爱她的姐姐罗斯为了给妹妹一个光明的未来,通过自己的朋友弗勒德神父的帮助,给爱丽丝在纽约布鲁克林找到了一处住所还有一份差事。自此女主远隔重洋,踏上了通往异乡的路途。

女主内心是极度痛苦的。生活的困顿,对新环境的不适,以及对姐姐和母亲的思念都让她在布鲁克林生活的很艰难。艰难的生活中唯有从家乡寄来的几封书信让她心生安慰。压抑的生活像一条奔腾在心中的河流,只差毫厘便会使脆弱的堤坝崩溃。弗勒德神父恰恰在这崩溃的边缘挽救了这个害羞却善良的姑娘,为了不让爱丽丝感到生活空虚,弗勒德神父给南希安排了一个夜校,爱丽丝的心境渐渐随着在夜校的学习渐渐好转。一次舞会爱丽丝认识了意大利小伙托尼,面对爱情,南希显得很勇敢而主动,那是一种新生的力量,使她不必为自己并不算漂亮的脸蛋儿自卑。

在布鲁克林的生活渐入佳境时,不幸的消息却从爱尔兰传来。爱丽丝的姐姐因病猝然长逝,和母亲通过电话之后,她的心境再也不能平静。在返乡之前,爱丽丝答应了托尼的求婚,这也为后来的故事埋下了伏笔。

姐姐的葬礼后,爱丽丝遇见了很久未见的闺蜜南希。得知南希的婚礼即将举行,在南希以及母亲的挽留之下爱丽丝推迟了返回布鲁克林的日程。在这段时间里,爱丽丝感受到了吉姆法雷尔对自己的爱意,或许在某种程度上爱丽丝也喜欢上了吉姆法雷尔,但是已婚事实是摆在面前的枷锁,在她心里纽约布鲁克林早已成为另一个家,那是同爱尔兰一样不能割舍的。这时候姐姐以前的工厂因为没有会计陷入混乱,爱丽丝用在纽约学到的知识帮助他们解决了问题,在工厂老板的极力挽留之下,爱丽丝回纽约的日程再次推迟。随着时光流逝,爱丽丝与吉姆法雷尔情愫暗生,与此同时爱丽丝真正的爱人托尼对他的思念与日俱增。于是内心煎熬的托尼拜托自己的弟弟写了一封长情的信。正是这封信让已经走向边缘的爱丽丝陷入思想的挣扎,陷入对过往深刻的思考。在凯里夫人的一番寻衅之后,爱丽丝终于能够正视自己已婚的事实,其实这何尝不是一种爱丽丝心有所属的寓意。漂泊异乡,她在布鲁克林已经有了自己的家,或许曾经的故乡很多东西都不能完全放下,但是漂泊的爱丽丝已经在另一个世界生根发芽,这也是这部**的寓意吧。

在回美国的邮轮上,爱丽丝想起了第一次去美国时的情景。那时候她就像自己身边的小女孩一样无助、迷茫,作为前辈她教给了小姑娘很多道理,当小姑娘问道布鲁克林怎么样时,爱丽丝的回答是“正像家一样”,可见纽约布鲁克林已经真正的融入她的心中。

记忆最深刻的就是爱丽丝即将和托尼相见时的那段独白:

终有一天,太阳会升起。但你可能注意不到,因为它是那么微弱。之后,你会在意一些无关的人和事,在意一个只属于你的人。那时你会明白,此心安处是吾乡。

很多人都是漂泊在外,甚至永远离开故土。当你真正生活在你所在的城市,那是一种缘分,甚至最终会成为你不可割舍的一部分。故乡会留给我们回忆,但是我们现在的家能够给我们未来,人不只是回忆还有更美好的憧憬。愿世界上每一个远离家乡的人,在异乡有一个温暖的家,遮风避雨,记得此心安处是吾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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