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伦春族风俗
鄂伦春族主要分布于内蒙古自治区的呼伦贝尔盟鄂伦春自治旗、布特哈旗和黑龙江省呼玛、逊克、爱辉、嘉阴等县。“鄂伦春”一词有两种含义:“使用驯鹿的人”和“山岭上的人”。
鄂伦春民族有自已的语言,一般通用汉语文。信奉萨满教,崇拜自然物。
新中国成立前,鄂伦春族还处于原始社会,社会内部尚未形成社会分工,只有男女老少之间的自然分工。社会生产以集体狩猎为主,采集和捕鱼为辅。五十年代后,在政府的扶持下,鄂伦春人开始走出森林从事农耕和工业。
习俗
鄂伦春族很注重礼仪,尊老爱幼是传统。无论在什么场合,都必须让老者坐在正位,饮酒要由老人开杯,吃肉吃饭要等老人举刀动筷后,其他人才能动。
鄂伦春族好客,宾友光临,除好酒好肉接待外,客人临别之际,还要馈赠自家的土特产。鄂伦春族待客纯朴、诚恳,猎人驮肉归来,不管相识与否,只要你说想要一点肉,主人立即把猎刀交给你,从何部位割,割多少,都由客人自己动手,主人十分慷慨大方。
服饰
鄂伦春人爱穿用毛皮缝制的各种服装。他们不仅冬天穿皮装,就是夏天也有许多人穿,而上山狩猎那就更是少不了要穿它了。因为毛皮服装,既能御寒又能防雨,而且还耐磨,非常适合狩猎时穿用。
鄂伦春人的皮装主要是用狍皮制作的,也有用犴皮和鹿皮的。夏季狍皮为沙毛,可以用来缝制春秋的皮袍,也可以翻穿为毛朝外的狩猎伪装。冬季狍皮为绒毛,可以用来缝制冬袍。缝制毛皮服装时一般都用兽筋,如狍筋、犴筋等。
另外,鄂伦春族妇女还非常喜欢戴绣有各种图案的狍皮手套。这种手套的缝绣工艺相当精湛,在手套背上都绣有鸟兽等动物图案,每个图案都是一个美好的希望。
居住
沿河流而移动,逐野兽而迁徙,是鄂伦春人的居住特点。他们在山林中四处游猎,每到一处就选择地势高,水源充足,避风而阳光好的地方,将他们的家——仙人柱搭设起来。
“仙人柱”,也称撮罗子,是一种可以随时搭起来或拆解的简易房屋。一般是用几十根 9米长左右的桦木或柳木杆和一些桦树皮、兽皮之类的东西搭设而成的。在搭设仙人柱时,每根木杆都要埋到土里二寸多深,上端向中心倾斜,互相交叉固定,形状如同半张开的伞架。仙人柱的大小根据家庭人口的多少来决定。夏天,仙人柱搭设在比较高的地方,这样,有利于通风散热。外面盖的是桦树皮、芦苇或白布。冬天搭设的比较矮小,外面盖的是各种兽皮。
仙人柱的门一般都是向南或向东开。门上挂一张狍皮或桦树皮,用来档风。正对着门的地方叫“玛路”,这是最尊贵的席位,专供长者或男宾坐卧,禁止有月经的妇女坐卧。因为在这里挂着保佑全家人畜平安的神像。猎手们的枪或弹药放在“玛路”的两侧。门的两侧是“奥路”,它与“玛路”用扁木板就地隔开,里面铺一些干草和兽皮,用来坐卧。在左边的“奥路”为大,是主人的席位;右边的为小,是晚辈坐卧的地方。仙人柱的中央,是一堆日夜燃烧着的火,人们利用它煮食、取暖、照明。在仙人柱的顶端留一空隙,用来排烟。
仙人柱的搭设和拆解都很方便。把几根带叉的树杆支起来后,再把其余的几十根树杆围着立起来,就形成了一个圆椎形的架子,然后把桦树皮或兽皮围上就可以了。从拆解到搭设,只用几十分钟。
食俗
过去一直以各种兽肉为主食,一般日食一、两餐,用餐时间也不固定。近年来,鄂伦春族的日常饮食多了许多米面品种,面包饺子也很常见。
鄂伦春族食肉面很广,除森林里各种野兽外,还捕食飞禽和河里的鱼类。食用最多见的是狍肉,其次是犴肉,把犴鼻视为美味佳馔。
鄂伦春族的成年男子都好饮酒,所饮用的酒有两种,一种是马奶酒,用马奶、小米和稷子米放在一起,发酵一星期,然后用蒸酒器蒸,家家都能自酿;另一种是白酒,大都是由外地输入。
节庆
每年腊月二十三和春节的早晨,鄂伦春族家庭都要拜火神,向篝火烧香,并扔进一块肉和洒下一杯酒,当客人来拜年时,也要先拜火,然后往火里扔一块肉和一杯酒(多由客人自带)。
敬老传统
鄂伦春族有敬老爱幼的传统美德。老人受到尊重,在任何场合都被让至正位落座。老人进了“仙人柱”,青年要站立起来迎接,说:“特和勒”(请坐)。晚辈对长辈和老人,说话语气温和,很注意礼仪。凡遇有重要事情,总是先征求老人意见,然后再作处理。对父、祖辈外出超过三日归来,晚辈对他们要行屈膝请安礼,并问候说:“艾亚”(平安)。青年在路上骑马遇见老人,必须下马,立于道旁,并向老人说:“阿巴嘎儿”(您好)。等待老人交错过去后,自己再上马行走。在隆重的场合,如祭神敬祖、操办婚丧大事和春节拜年时,青年对老人行叩首参拜礼。
鄂伦春人在长期艰苦的游猎生活中形成了扶老济贫、助人为乐的传统道德观念。
在“乌力楞”内部,总是把猎手们打到的野物,挑好的部位肉和皮张多分一些给鳏寡病残人家。狩猎归来,当别人开口向猎人要点肉时,无论认识与否,他都会把猎刀交给来人,听凭别人在任何部位割肉,拿多拿少均可,不必偿还,只需事后对物主打个招呼。遇到某家生活困难,或操办婚丧大事,鄂伦春人也会自愿前往,给予帮助,并且不求报偿。会木工、铁匠手艺的人,乐意在狩猎之余,义务为别人干活。
婚恋习俗
鄂伦春人已形成氏族外一夫一妻制的婚姻习俗,但由于四处游猎,青年男女见面机会很少,婚姻是由父母包办。订婚后,要向部落头人、佐领禀报,获得认可,才由已经达到结婚年龄的男女双方的长辈,提前通知部落内外亲友,在预先选定的暮春或盛夏季节的吉日良辰,为一对新人完婚。
鄂伦春人结婚,要经过求婚、认亲、送礼、迎亲四个步骤。求婚,是由男方父母请媒人到女方父母家求婚。认亲,是未婚夫携带酒肉,在母亲或婶母、媒人、亲友的陪伴下,到女方家认亲。女方家摆认亲宴。在姑娘的婶、嫂照料下,一对新人面对面坐在“仙人柱”左侧铺位上,两人共用一双筷子,一个碗吃“老考太”(粘粥)。共用餐具,表示成夫妻后恩爱互助、同甘共苦。同吃粘粥,象征白头偕老、感情永固。送礼,是女婿在父母、媒人和近亲陪伴下,将马匹、野猪、烧酒等彩礼送到女方家。
鄂伦春人迎亲,比逢年过节还热闹。当新郎新娘两家的亲朋好友接到邀请参加婚礼的通知后,各“乌力楞”的男女老幼,就骑着马,唤着狗,驮着祝贺新婚的野味、皮张,提前赶往力、喜事的人家预先选好的三面环山、一面临河,有着平坦草坡的婚礼场地,各家各户自由结合为邻,搭盖“仙人柱”。吉期正典到来之日,新郎家组成迎亲马队,请一位德高望重的长辈领队,带着酒肉,由本“乌力楞”的兄弟姐妹簇拥着新郎,扬鞭催马,向新娘家驰去。打扮得花枝招展的送嫁姑娘们,早已在新娘家门前列队,以歌声笑语相迎。但迎亲马队并不停止前进,而是在领队长辈的指挥下,一遍又一遍地环绕着新娘家的“仙人柱”缓缓奔跑,由领队老人唱喜歌,马队的小伙子伴唱。在欢乐的喜歌声中,新娘的母亲上前拉住领队长者的马头,献上用桦皮杯盛着的,用杜柿果酿制的美酒。当新郎跳下马来拜见岳父、岳母的时候,迎亲的人们则兴高采烈地争抢着、捧着桦皮杯喝酒。
第一次把头发盘在头上,满头鲜花的新娘来了,在姐妹们的哄笑声中,一对新人拜别父母,翻身上马,疾驰而去。一马当先的新郎,有意要考考新娘的骑术和胆量,似乎专拣难行的高山、狭谷、河汉、泥潭行走。当追随着新郎、新娘的马队猎狗驰入婚礼场地时,婚礼进入最高潮:一堆堆篝火点燃了,“阿曼赫”(大叔)、“阿妮黑”(大婶)唱起来了,姑娘们拨响了口弦琴,小伙子们跳起了力士舞。迎亲领队长辈端起桦皮杯,用食指蘸酒向火中连弹三次,祝愿各路神灵保佑小夫妻和美。新婚大妇随即叩拜天空、大地,结婚仪式结束。
丧俗
鄂伦春族的丧俗,也很有特色,一般实行风葬。成年男子死后,“乌力楞”的人们用冰雪或河水为死者沐浴,把他装殓在用桦树皮缝制的特殊棺材里,选择一棵枝叶繁茂的大红松,将桦皮棺材吊在半空中厝存。第二年,放下棺材,用他生前的“三宝”--猎马、猎犬、猎刀殉葬。一后来,改用弓箭、刀具殉葬。女性死者的殉葬物品,是她生前用过的熟皮工具和针线盒。这种殉葬风俗,是为死者走向“彼世”,提供途中生活用品和交通工具的传统观念的体现。鄂伦春人的棺柩,还有用柳条编的和用松板制做的。对因恶病死亡的青年和孕妇,实行火葬。下山定居后,多数是土葬。出殡前,举行祭悼仪式,由萨满祷告。
狩猎禁忌
在出猎前不许说一定要打到几个什么野兽,如果这样说了,就会什么也打不到;打到大野兽扒五脏时,心脏和舌头要连着,煮的时候也要这样,只有到了吃的时候才能割断,否则就打不着野兽了;吃完犴肉后,骨头不能随便乱扔,必须将犴骨拣起来,扔到河里,如果被狗或野兽吃了,对狩猎也很不利;出猎时不打雁,否则对夫妻感情不利,因为雁雌雄总在一起,如打死一只,另一只就变成孤雁了;对猛兽不能直称其名,对熊称“老爷子”,而对老虎则称其为“兽王”。
生活禁忌
姑娘出嫁时,娘家不能陪送剪子、镜、茶壶之类的东西,否则新娘的兄弟要遭到麻烦;出嫁的姑娘回家后不能刷锅,否则会把财运刷跑了;孕妇不能铺熊皮,也不能进产房,否则会流产;青年人不能叫长辈的名字,不让孩子骂人,否则要遭到麻烦;戴孝期间不剪头,不参加任何娱乐活动,不允许和别人吵嘴斗欧,过年时既不给别人拜年,也不接受别人的拜年。
鄂伦春族主要分布于内蒙古自治区的呼伦贝尔盟鄂伦春自治旗、布特哈旗和黑龙江省呼玛、逊克、爱辉、嘉阴等县。“鄂伦春”一词有两种含义:“使用驯鹿的人”和“山岭上的人”。
鄂伦春民族有自已的语言,一般通用汉语文。信奉萨满教,崇拜自然物。
新中国成立前,鄂伦春族还处于原始社会,社会内部尚未形成社会分工,只有男女老少之间的自然分工。社会生产以集体狩猎为主,采集和捕鱼为辅。五十年代后,在政府的扶持下,鄂伦春人开始走出森林从事农耕和工业。
习俗
鄂伦春族很注重礼仪,尊老爱幼是传统。无论在什么场合,都必须让老者坐在正位,饮酒要由老人开杯,吃肉吃饭要等老人举刀动筷后,其他人才能动。
鄂伦春族好客,宾友光临,除好酒好肉接待外,客人临别之际,还要馈赠自家的土特产。鄂伦春族待客纯朴、诚恳,猎人驮肉归来,不管相识与否,只要你说想要一点肉,主人立即把猎刀交给你,从何部位割,割多少,都由客人自己动手,主人十分慷慨大方。
服饰
鄂伦春人爱穿用毛皮缝制的各种服装。他们不仅冬天穿皮装,就是夏天也有许多人穿,而上山狩猎那就更是少不了要穿它了。因为毛皮服装,既能御寒又能防雨,而且还耐磨,非常适合狩猎时穿用。
鄂伦春人的皮装主要是用狍皮制作的,也有用犴皮和鹿皮的。夏季狍皮为沙毛,可以用来缝制春秋的皮袍,也可以翻穿为毛朝外的狩猎伪装。冬季狍皮为绒毛,可以用来缝制冬袍。缝制毛皮服装时一般都用兽筋,如狍筋、犴筋等。
另外,鄂伦春族妇女还非常喜欢戴绣有各种图案的狍皮手套。这种手套的缝绣工艺相当精湛,在手套背上都绣有鸟兽等动物图案,每个图案都是一个美好的希望。
居住
沿河流而移动,逐野兽而迁徙,是鄂伦春人的居住特点。他们在山林中四处游猎,每到一处就选择地势高,水源充足,避风而阳光好的地方,将他们的家——仙人柱搭设起来。
“仙人柱”,也称撮罗子,是一种可以随时搭起来或拆解的简易房屋。一般是用几十根 9米长左右的桦木或柳木杆和一些桦树皮、兽皮之类的东西搭设而成的。在搭设仙人柱时,每根木杆都要埋到土里二寸多深,上端向中心倾斜,互相交叉固定,形状如同半张开的伞架。仙人柱的大小根据家庭人口的多少来决定。夏天,仙人柱搭设在比较高的地方,这样,有利于通风散热。外面盖的是桦树皮、芦苇或白布。冬天搭设的比较矮小,外面盖的是各种兽皮。
仙人柱的门一般都是向南或向东开。门上挂一张狍皮或桦树皮,用来档风。正对着门的地方叫“玛路”,这是最尊贵的席位,专供长者或男宾坐卧,禁止有月经的妇女坐卧。因为在这里挂着保佑全家人畜平安的神像。猎手们的枪或弹药放在“玛路”的两侧。门的两侧是“奥路”,它与“玛路”用扁木板就地隔开,里面铺一些干草和兽皮,用来坐卧。在左边的“奥路”为大,是主人的席位;右边的为小,是晚辈坐卧的地方。仙人柱的中央,是一堆日夜燃烧着的火,人们利用它煮食、取暖、照明。在仙人柱的顶端留一空隙,用来排烟。
仙人柱的搭设和拆解都很方便。把几根带叉的树杆支起来后,再把其余的几十根树杆围着立起来,就形成了一个圆椎形的架子,然后把桦树皮或兽皮围上就可以了。从拆解到搭设,只用几十分钟。
食俗
过去一直以各种兽肉为主食,一般日食一、两餐,用餐时间也不固定。近年来,鄂伦春族的日常饮食多了许多米面品种,面包饺子也很常见。
鄂伦春族食肉面很广,除森林里各种野兽外,还捕食飞禽和河里的鱼类。食用最多见的是狍肉,其次是犴肉,把犴鼻视为美味佳馔。
鄂伦春族的成年男子都好饮酒,所饮用的酒有两种,一种是马奶酒,用马奶、小米和稷子米放在一起,发酵一星期,然后用蒸酒器蒸,家家都能自酿;另一种是白酒,大都是由外地输入。
节庆
每年腊月二十三和春节的早晨,鄂伦春族家庭都要拜火神,向篝火烧香,并扔进一块肉和洒下一杯酒,当客人来拜年时,也要先拜火,然后往火里扔一块肉和一杯酒(多由客人自带)。
敬老传统
鄂伦春族有敬老爱幼的传统美德。老人受到尊重,在任何场合都被让至正位落座。老人进了“仙人柱”,青年要站立起来迎接,说:“特和勒”(请坐)。晚辈对长辈和老人,说话语气温和,很注意礼仪。凡遇有重要事情,总是先征求老人意见,然后再作处理。对父、祖辈外出超过三日归来,晚辈对他们要行屈膝请安礼,并问候说:“艾亚”(平安)。青年在路上骑马遇见老人,必须下马,立于道旁,并向老人说:“阿巴嘎儿”(您好)。等待老人交错过去后,自己再上马行走。在隆重的场合,如祭神敬祖、操办婚丧大事和春节拜年时,青年对老人行叩首参拜礼。
鄂伦春人在长期艰苦的游猎生活中形成了扶老济贫、助人为乐的传统道德观念。
在“乌力楞”内部,总是把猎手们打到的野物,挑好的部位肉和皮张多分一些给鳏寡病残人家。狩猎归来,当别人开口向猎人要点肉时,无论认识与否,他都会把猎刀交给来人,听凭别人在任何部位割肉,拿多拿少均可,不必偿还,只需事后对物主打个招呼。遇到某家生活困难,或操办婚丧大事,鄂伦春人也会自愿前往,给予帮助,并且不求报偿。会木工、铁匠手艺的人,乐意在狩猎之余,义务为别人干活。
婚恋习俗
鄂伦春人已形成氏族外一夫一妻制的婚姻习俗,但由于四处游猎,青年男女见面机会很少,婚姻是由父母包办。订婚后,要向部落头人、佐领禀报,获得认可,才由已经达到结婚年龄的男女双方的长辈,提前通知部落内外亲友,在预先选定的暮春或盛夏季节的吉日良辰,为一对新人完婚。
鄂伦春人结婚,要经过求婚、认亲、送礼、迎亲四个步骤。求婚,是由男方父母请媒人到女方父母家求婚。认亲,是未婚夫携带酒肉,在母亲或婶母、媒人、亲友的陪伴下,到女方家认亲。女方家摆认亲宴。在姑娘的婶、嫂照料下,一对新人面对面坐在“仙人柱”左侧铺位上,两人共用一双筷子,一个碗吃“老考太”(粘粥)。共用餐具,表示成夫妻后恩爱互助、同甘共苦。同吃粘粥,象征白头偕老、感情永固。送礼,是女婿在父母、媒人和近亲陪伴下,将马匹、野猪、烧酒等彩礼送到女方家。
鄂伦春人迎亲,比逢年过节还热闹。当新郎新娘两家的亲朋好友接到邀请参加婚礼的通知后,各“乌力楞”的男女老幼,就骑着马,唤着狗,驮着祝贺新婚的野味、皮张,提前赶往力、喜事的人家预先选好的三面环山、一面临河,有着平坦草坡的婚礼场地,各家各户自由结合为邻,搭盖“仙人柱”。吉期正典到来之日,新郎家组成迎亲马队,请一位德高望重的长辈领队,带着酒肉,由本“乌力楞”的兄弟姐妹簇拥着新郎,扬鞭催马,向新娘家驰去。打扮得花枝招展的送嫁姑娘们,早已在新娘家门前列队,以歌声笑语相迎。但迎亲马队并不停止前进,而是在领队长辈的指挥下,一遍又一遍地环绕着新娘家的“仙人柱”缓缓奔跑,由领队老人唱喜歌,马队的小伙子伴唱。在欢乐的喜歌声中,新娘的母亲上前拉住领队长者的马头,献上用桦皮杯盛着的,用杜柿果酿制的美酒。当新郎跳下马来拜见岳父、岳母的时候,迎亲的人们则兴高采烈地争抢着、捧着桦皮杯喝酒。
第一次把头发盘在头上,满头鲜花的新娘来了,在姐妹们的哄笑声中,一对新人拜别父母,翻身上马,疾驰而去。一马当先的新郎,有意要考考新娘的骑术和胆量,似乎专拣难行的高山、狭谷、河汉、泥潭行走。当追随着新郎、新娘的马队猎狗驰入婚礼场地时,婚礼进入最高潮:一堆堆篝火点燃了,“阿曼赫”(大叔)、“阿妮黑”(大婶)唱起来了,姑娘们拨响了口弦琴,小伙子们跳起了力士舞。迎亲领队长辈端起桦皮杯,用食指蘸酒向火中连弹三次,祝愿各路神灵保佑小夫妻和美。新婚大妇随即叩拜天空、大地,结婚仪式结束。
丧俗
鄂伦春族的丧俗,也很有特色,一般实行风葬。成年男子死后,“乌力楞”的人们用冰雪或河水为死者沐浴,把他装殓在用桦树皮缝制的特殊棺材里,选择一棵枝叶繁茂的大红松,将桦皮棺材吊在半空中厝存。第二年,放下棺材,用他生前的“三宝”--猎马、猎犬、猎刀殉葬。一后来,改用弓箭、刀具殉葬。女性死者的殉葬物品,是她生前用过的熟皮工具和针线盒。这种殉葬风俗,是为死者走向“彼世”,提供途中生活用品和交通工具的传统观念的体现。鄂伦春人的棺柩,还有用柳条编的和用松板制做的。对因恶病死亡的青年和孕妇,实行火葬。下山定居后,多数是土葬。出殡前,举行祭悼仪式,由萨满祷告。
狩猎禁忌
在出猎前不许说一定要打到几个什么野兽,如果这样说了,就会什么也打不到;打到大野兽扒五脏时,心脏和舌头要连着,煮的时候也要这样,只有到了吃的时候才能割断,否则就打不着野兽了;吃完犴肉后,骨头不能随便乱扔,必须将犴骨拣起来,扔到河里,如果被狗或野兽吃了,对狩猎也很不利;出猎时不打雁,否则对夫妻感情不利,因为雁雌雄总在一起,如打死一只,另一只就变成孤雁了;对猛兽不能直称其名,对熊称“老爷子”,而对老虎则称其为“兽王”。
生活禁忌
姑娘出嫁时,娘家不能陪送剪子、镜、茶壶之类的东西,否则新娘的兄弟要遭到麻烦;出嫁的姑娘回家后不能刷锅,否则会把财运刷跑了;孕妇不能铺熊皮,也不能进产房,否则会流产;青年人不能叫长辈的名字,不让孩子骂人,否则要遭到麻烦;戴孝期间不剪头,不参加任何娱乐活动,不允许和别人吵嘴斗欧,过年时既不给别人拜年,也不接受别人的拜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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