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晚上,我在CCTV6台观看了**《爱玛》,这部**是根据英国女作家简·奥斯汀的同名小说改编的。
**的画面唯美,风景秀丽,人物妆扮精致。一望无际的绿色田园风光,可爱的牛羊,精致豪华的欧式家装,满是帅男美女的浪漫舞会,优美的音乐,女士精细装饰的荷叶边裙装,还有那烫成小卷的美丽长发,雅致的妆容,令人一饱眼福。
**的女主角爱玛是一位出身于富裕家庭、美丽、聪明、有点骄纵、霸道的二十一岁女孩。她喜欢给人做媒,撮合婚姻,但自己不愿走进婚姻。但是,在生活的磨砺中,她懂得了反省自己,改变自己,最后迎来了美满的爱情婚姻。
爱玛身边有一位出身低贱的善良、美丽的姑娘哈丽利,她俩是一对闺蜜,形影不离。但是,由于出身的地位悬殊,令哈丽特在爱玛面前总是处于服从的地位。
哈丽特本来喜欢农夫马丁,马丁也向哈丽特求婚,可是,爱玛示意哈丽特拒绝了农夫马丁。她一心想给哈丽特牵线上层有地位的人士。她撮合牧师与哈丽特,谁知牧师看不起哈丽特,而想追求爱玛,遭到爱玛的拒绝。
爱玛开始对出身名门、风流倜傥的弗兰克产生了好奇,想博得他的好感。弗兰克对爱玛也暗送秋波,邀请爱玛做他的舞伴。在舞会上,爱玛和弗兰克快乐地共舞,而此时,爱玛的闺蜜哈丽特却一个人坐冷板凳,难过落泪。
正在此时,比爱玛年长十几岁的奈特利先生主动去邀请哈丽特跳舞,化解了尴尬。哈丽特激动地破涕为笑。从此,在心里喜欢上了奈特利。
爱玛发现了这一幕,对奈特利的绅士风度有了好感。
在下一场的舞会上,爱玛和奈特利是一对舞伴,在牵手、旋转、眼波流转间,两个人燃起了爱情之火。
在一次聚会中,爱玛出言不逊,言语中对家境一般的独身女人贝茨**露出鄙夷与不屑,奈特利看到后非常生气,严肃地向爱玛指出了她目中无人、高傲刻薄的错误,爱玛经过反思自己,认识到了自己的缺点,然后拿着东西,主动到贝茨**家赔礼道歉,两个人和好如初。
正当爱玛和奈特利想继续发展时,闺蜜哈丽特向爱玛吐露了自己爱上奈特利的心声。两个闺蜜同时爱上一位男士,又令爱玛难过。
后来,在奈特利的建议下,爱玛主动找农夫马丁,让马丁重新去追求哈丽特。
这样,两双青年男女就喜结连理了,真是皆大欢喜。奈特利为了照顾爱玛父亲的生活,答应婚后住在爱玛家。
这部**总体来说很不错,画面唯美时尚,非常养眼。故事情节感人,风趣幽默,浪漫美妙,结局很完美。引导人们在闺蜜之间、男女之间、父女之间一心向善,相互理解,相互关照,和谐相处。
爱玛吞下砒霜,弥留之际,她想,一切都要结束了,“爱情的不忠,品行的不端,搅得灵魂永无宁日的贪婪,都就要结束了。 ”
据说,当年福楼拜正在写《包法利夫人》的时候,有朋友去拜访他,他正坐在门前的台阶上大哭。友人讶异,问他为何如此悲痛,他回答说,爱玛死了。友人于是打趣,“那你可以让她不死啊。”福楼拜摇头,“她必须死。”
爱玛的丈夫是医生,与她成婚后对她宠爱有加,他们还有一个可爱的女儿。这样一个还算富足的家庭,一对看起来本应该幸福的夫妻,爱玛却选择了痛苦地死去,她到底经历了什么?到底是怎样的绝望,让她最终选择,将自己毁灭?
包法利夫人不姓包法利,包法利是她的夫姓,她的名字叫爱玛。
爱玛出生在一个富足的农场主家庭,她的父亲鲁奥老爹一度将她送去修道院读书。在修道院,爱玛读了许多浪漫主义的小说,对美好的爱情充满了憧憬,而一位常来修道院做义工的落魄**,则向她描述了一些上流社会的生活,这些,在爱玛心中塑造了一个片面的上流社会形象,也让她对上流社会的生活充满了一些不切实际的幻想。
后来母亲去世,父亲将她接回了家。成年的爱玛相貌甜美,身材窈窕,而且受过贵族教育,自然是自视甚高,在心底认为自己应该拥有美好的爱情,过上衣香鬓影的上流社会生活。
这会儿是十九世纪六十年代,工业革命已经开始,资本主义已经萌芽,但是教会对社会仍有很大的影响力,女性的主要角色也是相夫教子。爱玛没有工作,也没有一技之长,她跟着父亲挤牛奶,住在乡下的农场,根本没有机会接触到上流社会的生活。
她虽然心中满满的都是对爱情的幻想,但是在现实情况下,最终也只能是在父亲的安排下,接受了为父亲治病的包法利医生的求婚。
包法利医生全心全意爱着爱玛,从始至终,两人最开始成婚的时候,爱玛对丈夫是保佑一定幻想的,她渴望从这个男人身上找到浪漫的爱情,可是现实很快就让她失望了。
包法利医生是个平庸的普通人,他出身贫寒,曾有过一段不幸的婚姻。他医术稀疏平常,在为鲁奥老爹治疗断腿的时候都需要临时抱佛脚查看医书。他的长相也不符合爱玛的审美,显得愚笨且粗俗。
与这样一个人在一起生活了一段时间后,爱玛就觉得自己的生活索然无味,对丈夫更是失望透顶。这不是她梦想中爱人的模样,即便包法利医生对她百依百顺,这不是她梦想中的生活,即便她在这个家可以随心所欲的生活。
而这些不满,在去参加了沃比萨尔侯爵家的晚宴后达到了顶峰。她在侯爵府上终于见识到了真实的上流社会的生活,而在舞会上与她共舞的子爵,风流倜傥,更是让她如痴如醉,觉得如此这般的男子,才是她该有的归宿。
从侯爵府回来后,爱玛就像是从梦境中醒来的公主,肉身已经醒了,但灵魂却还留在那场奢华的舞会上。她不甘,却无可奈何,她愤愤不平,却也无能为力,于是,她开始闷闷不乐,对眼前的生活也失去了之前残留的热情。
她那颗平静的心,在见识到一直梦寐以求的生活后,彻底失去了平静,迷失在了欲望的洪流之中。
包法利医生是真的非常爱自己的妻子,他眼见妻子精神一日不如一日,担心不已,于是决定搬家,举家搬到了永镇。一个街道只有一颗子弹射程长,但是挨着大路的小镇。
他真的是很爱爱玛,这次搬家耗费了不少家资,他却也无怨无悔。他以为只要为爱玛竭尽所能提供最好的生活,就是在不遗余力地爱她。他没有去认真思考过爱玛内心真正的需要是什么,也没有意识到爱玛对浪漫的渴望,两个人一直都不在一个频道,男人踏实却无趣,女人可爱却虚荣。
爱玛也试着去爱丈夫,最终却发现跟这个人无话可谈,怎么看怎么不耐烦。两人之间存在着没有沟通过的不了解,渐行渐远。
来到永镇后,爱玛已经有了三个多月的身孕。在这里,她碰到了事务所的书记员莱昂,这是一个略微苍白瘦弱的小伙子,在爱玛眼中,莱昂读过不少书,知道不少巴黎的事情,两个人在几次聊天中,详谈甚欢。
而莱昂在这个沉闷的小镇待得时间也够久了,周遭人的粗俗早就让他心生厌烦,而爱玛这个美丽夫人的出现,像是他沉闷生活中的一道阳光。
两个人都对对方心生好感。
这个时候的爱玛,虽然对爱情抱有幻想,虽然对浪漫十分渴望,但行为还是十分节制的,在意识到自己被莱昂吸引、莱昂也对自己倾心时,她害怕了,于是选择了冷处理这段关系。
莱昂没有勇气再向前一步,于是选择离开,回去鲁昂市,继续他为完成的学业。爱玛在莱昂走后,就开始后悔了。她为自己错失一段浪漫的爱情而烦闷焦躁,甚至将脾气发到了女儿身上。
就在这个时候,永镇附近一个农场的主人罗多尔夫出现了。
这个男人相貌堂堂,身家丰厚,却是个流连欢场的情场老手,他各种情话信手拈来,对于如何撩拨一个清白的女人了如指掌。他在去包法利医生家看病时,看上了爱玛,并下定决心,一定要将爱玛弄到手。
爱玛是在无知无觉的状态下,心里向往着美好的爱情而一步步走进罗多尔夫设下的天罗地网中的。
罗多尔夫玩弄浪漫很有一套,他很快就俘获了爱玛的芳心,两个人开始偷情。爱玛开始小心翼翼,但很快就沉迷于此,无法自拔,她开始疯狂地迷恋上了这段关系。
在爱玛的心中,爱情就是生活,生活应该全部都是爱情,她终于拥有了渴望已久的浪漫,又开始希望这样的炽烈的爱情可以全部属于自己。她是贪婪的,但是在感情中,谁不希望得到对方的全心全意?
于是,爱玛与罗多尔夫约好了私奔。在最后时刻,罗多尔夫退缩了,他只是玩玩而已,从来没想过一辈子和爱玛在一起。爱玛想得是愿得一人心,白首不分离,罗多尔夫想得却是,今朝有酒今朝醉,人生得意须尽欢。
罗多尔夫的背叛,让还在热恋中的爱玛一脚踏空,从天堂跌落至地狱,她吐血了,整个人,都被这样的打击伤害了。她第一次爱,就爱上了这样一个浪荡子弟,就爱上了这样一个不值得托付真心的人,她被深深地伤害了。
包法利医生这个老实巴交的老好人,一直都没有怀疑过自己的妻子。关于爱玛的风言风语,他一概不放在心上,眼见妻子又消沉下来,病体越发严重,他决定带着妻子去鲁昂散心,看一场歌剧。
这样的决定,对于包法利医生来说,真的可以算得上是一件创举了。
只是他永远也想不到,自己的这个安排,却让爱玛会与书记员莱昂重逢。
三年的时间,爱玛和莱昂都经历了很多。爱玛有过了一段疯狂的情史,莱昂也不再是当年那个单纯的男孩儿,他身边也有了不少莺莺燕燕,情史也不单薄。两个人都不在是一张白纸,不再是谈论文学就可以满足的情窦初开,爱玛更加艳光四射,而莱昂更加游刃有余。
他们开始约会。
爱玛这个人,有一种偏执的全心全意,她要爱一个人,就会把全部心思花在这个人身上。与罗多尔夫在一起时,她就喜欢些热烈的情书,喜欢送罗多尔夫精致的礼物,哪怕是赊账也不在乎。与莱昂在一起后,也是如此。
两个人不在一个地方,为了方便偷情,爱玛对丈夫撒谎说自己要去鲁昂学琴,每周都会去一次鲁昂。她在鲁昂租了舒适的旅店与莱昂幽会,心中的火苗再次燃烧起来。
但她很快就发现,她在莱昂身上已经找不到了昔日的激情,找不到对爱情的憧憬,她在放荡的同时,却觉察出了内心的空虚。
她不明白,想要找到一份十全十美的爱情,怎么就那么难。
虽然对这份迟到的爱情不是很满意,但爱玛还是没有放手。她神经质地一次次要确认莱昂对自己的心意,让莱昂也开始觉得心生厌烦。而莱昂与爱玛的关系被他母亲直到了,他所供职的事务所老板与他谈话,希望他以事业为重。
莱昂被说服了。
爱玛,再次被现实打败了。
如果失去一段面目可憎的爱情是一件幸事,那爱玛应该还有悬崖勒马的机会。可在这两份狂热的、不知节制的感情中,她投入的不光是感情,还有金钱。
她的爱情是需要以舒适奢华的物质为基础的,她从高利贷商人那里赊欠许多货款,后来甚至到了签发记名期票的地步。为了偿还欠款,她拆东墙补西墙,债台高筑,身陷高利贷的泥潭不可自拔。
在莱昂与她的感情走下坡路的时候,高利贷商人给了她致命的一击:他要求艾玛在二十四小时内偿还八千法郎的欠款,否则,就将拍卖她的所有财产。
爱玛在丈夫得知这个噩耗之前,四处奔走借钱,但没有人愿意借给她。昔日的两个情人,罗多尔夫向她哭穷,莱昂用上了缓兵之计,没有人愿意伸出援手。
报应来得太快,就像龙卷风,爱玛的生活被摧毁了,她对美好的期盼也被摧毁了。
最终,她选择吞下剧毒的砒霜。
《一个叫欧维的男人决定去死》中,欧维在自杀时总是能遇到各种各样需要他去处理的事情,从而打断他自杀的节奏,最终重新燃烧起了对生活的希望,勇敢地生活下去。但包法利夫人爱玛去没有这么幸运,她没有遇到这样一些能够让她重新燃起生活希望的人和事,或者说,她是自己放弃了自己,不想被救赎。她在痛苦中死去,临死前曾渴望得到上帝的救赎,但只是听到了一个疯子暗含讽刺的歌声。
包法利夫人最后恨的人,应该只有自己。
正如她腹痛如绞时想的那样,终于要结束了,这些面目可憎的生活,终于,要结束了。
表面看起来,包法利夫人死于虚荣,死于不忠,但这些虚荣,这些不忠,归根到底,是来自内心对某种不切实际的生活的渴望,来自于对现实的不满,来自于对美好的贪婪。
但是,向往美好有错吗?
没有错,但是这个美好,应该是自己有能力承受,有能力支付成本的美好。没有人不向往更好的生活,更好的自己,我们想要更大的房子,想要去更远的地方,想要升职加薪衣锦还乡,想要一言不合就放飞自我。
我们每个人的心中,都住着一个包法利夫人,暗搓搓地鼓励或者说怂恿我们。
有些向往,经过努力是可以实现的,而有些向往,却是要命的。
很久以前,大学班主任曾跟我们说过这样一句话:在给自己制定目标时,不要好高骛远,那个目标,应该是你奋力一跃,就触手可及的。目标定得太低,没有成就感,目标定得太高无法实现,则会打击自己。
包法利夫人爱玛追求的是自己幻想出的爱情,这样的爱情是不存在的,是无法到达的彼岸,即便她倾尽所有,仍旧是竹篮打水一场空,反误了卿卿性命。
读完《包法利夫人》,一定有许多人会说:“幸好我不是包法利夫人,我也不会像她一样。”
但不是的,每个人心中都有潜藏的欲望。我们需要做的,不是害怕自己成为包法利夫人,而是应该意识到,自己是有可能成为包法利夫人的。爱玛已经用生命告诉我们,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错的,我们需要做的,就是避免她踩过的坑,无论是爱情上,生活上,亲情上的,还是事业上的。
错不可怕,可怕的是知错不改。
最后说点不算题外话的题外话,我读得是周克希先生的译本,语言流畅,可读性很强,李健吾先生的译本我没有读过,无法评论。原文书我又读不懂,但从译本中还是能体会到福楼拜语言的精妙,尤其是通过景物描写来烘托人物心情,通过细节来展现人物内心,绝妙之极。
在此摘抄一段描写包法利医生对爱玛爱意的段落,缅怀这位可悲人物,一窥爱情的模样:“他心满意足,无忧无虑。相对而坐用餐,傍晚去大路散步,望着她用手拢一下头发,瞥见她的草帽挂在长窗插销上,诸如此类的许多事情,夏尔过去根本想不到其中会有什么乐趣,如今却都使他感到幸福无所不在。”
《包法利夫人》这本书,是一本值得反复诵读的文学经典,更是一本对人生有重大启发的必读经典。
从达尔文的生物进化论来看,认为人类是生物进化的产物,现代人和现代类人猿有着共同的祖先。根据已发现的古猿和古人类化石材料,最早的人类可能在距今300万年或400万年之前出现。
人类起源过程分为三大阶段,古猿阶段,能制造工具的人的阶段,后阶段包括猿人和智人两大时期;它们又分为早期和晚期两个阶段。1859年,英国生物学家CR达尔文出版《物种起源》一书,阐明了生物从低级到高级、从简单到复杂的发展规律。1871年,他又出版《人类的起源与性的选择》一书,列举许多证据说明人类是由已经灭绝的古猿演化而来的。但他没有认识到人和动物的本质区别,也未能正确解释古猿如何演变成人。F恩格斯提出了劳动创造人类的科学理论,1876年他写了《劳动在从猿到人转变过程中的作用》一文,指出人类从动物状态中脱离出来的根本原因是劳动,人和动物的本质区别也是劳动。文章论述了从猿到人的转变过程:古代的类人猿最初成群地生活在热带和亚热带森林中,后来一部分古猿为寻找食物下到地面活动,逐渐学会用两脚直立行走,前肢则解放出来,并能使用石块或木棒等工具,最后终于发展到用手制造工具。与此同时,在体质上,包括大脑都得到相应的发展,出现了人类的各种特征。恩格斯把生活在树上的古猿称为“攀树的猿群”,把从猿到人过渡期间的生物称作“正在形成中的人”,而把能够制造工具的人称作“完全形成的人”。随着化石材料的不断发现,测定年代方法的不断改进,人们对人类起源的认识也不断深化。尽管存在的问题还很多,但已经可以大致勾划出人类起源和发展的线索。
生物进化论简介:
宇宙中最原始的存在,并不是具有精神的事物、灵或神,而是具有生能的物质。这生能以进化方式,演进成生元,即细胞;这细胞便是万物中一切生命的开始。在西方思想史上,力持进化论观点的是英国生物学家达尔文(1809—1882)。经过多年的探索,达尔文逐渐形成了一个系统的进化思想:生物界本来就存在着个体差异,在生存竞争的压力下,适者生存,不适者被淘汰;物种所保留的有利性状在世代传递过程中逐渐变异,经过性状分异和中间类型消失便形成新种。达尔文主张,生物界物种的进化及变异,系以天择的进化为其基本假设:此外,并以性别选择和生禀特质的遗传思想来作辅助。1859年,达尔文的《物种起源》的出版,震动了整个学术界和宗教界,强烈地冲击了《圣经》的创世论。达尔文的《物种起源》提出生物进化论学说,对宗教“神造论”和林奈与居维叶的“物种不变论”发起一场革命,震动当世。由于进化论违反《圣经》里的创世论,所以自问世以来,一直是宗教争论的焦点。
人类起源地:
1、非洲:
非洲是人类的摇篮首先是由达尔文提出来的。他在1871年出版的《人类起源与性的选择》一书中作了大胆的推测。另一位进化论者海格尔则在1863年发表的《自然创造史》一书中主张人类起源于南亚。此外,还有中亚说、北亚说以及欧洲说。由于人类的摇篮随人类化石的不断出土,而摇摆于各洲。
2、欧洲:
欧洲,特别是西欧,曾一度被认为是人类的发源地。从1823年到1925年就有116个个体,其中包括猿人阶段的海德堡人。而新石器时代的人骨发现得更多,有236起。因此,人们打开地图一看,欧洲布满了古人类的遗址。而当时除了爪哇猿人外,在亚洲其他地区和非洲还没有找到过古人类遗址。还有,最早发现的古猿化石也出土于欧洲,即1856年在法国发现的林猿化石。加上20世纪20年代“辟尔当人”的骗局喧嚣一时(辟尔当人被有些学者看作是最早的人,甚至称他为“曙人”。最后被揭露,所谓“曙人”,原来是来将一个新石器时代的人头骨和一个现代猿类的下颌骨凑合起来的假品),所以当时许多人认为人类起源的中心是在西欧。但随着亚非两地更多人类化石的发现,人类摇篮欧洲说才逐渐退出了舞台。
3、北京人:
“北京人”的发现不仅拯救了爪哇直立猿人,也使中亚起源说更加风靡一时。 1887年,荷兰解剖学家杜布哇,抱着寻找早期人类化石遗骸的热望,来到印尼的爪哇岛,居然找到了原始人的化石。1890年,在一个名叫垂尼尔的地方,先是找到下颌残片,次年又发现一具头盖骨,这就是著名的“爪哇人”第一号头盖骨。1892年,又在不远处找到一根大腿骨。杜布哇研究了这些材料后,认为它们属于同一个体,而且正是人们要寻找的人与猿之间的“缺环”。爪哇直立猿人的发现使南亚说为之一振。然而杜布哇的发现却遭到许多人的反对,最强烈的反对来自教会。教会坚持说,人类的祖先应是亚当,怎么可能是猿人呢?
1911年,古生物学家马修在《气候和演化》一书中,列举种种理由鼓吹中亚高原是人类的摇篮。其理由,一是中亚因喜马拉雅山的崛起,致使自然环境变得不适宜生存,但对动物演化来说,受刺激产生的反应最有益处,所以这些外界刺激可以促进人类的形成;二是哺乳动物的迁徙规律常常是最不进步的类型被排斥到散布中心之外,而最强盛的类型则留在发源地附近继续发展,因此在离老家比较远的地区反而能发现最原始的人类。当时发现的早期人类化石如海德堡人和爪哇直立猿人,与这一假说正好吻合。1927年,中国发现“北京人”化石,之后相继发现了“北京人”制作和使用的工具以及用火遗迹。1930年,美国古生物学家刘易斯在印巴交界处的西瓦立克山到一块上颌碎块,该标本从形态上看有些接近人的特点,他便借用印度一个神的名字“拉玛”把它命名为“拉玛猿”。但由于当时他人微言轻,这一看法未被首肯。到了60年代,古生物学家皮尔宾姆和西蒙斯对林猿类26个属50多个种作综合研究时,注意到拉玛猿形态上的似人特点,认为它可能是人类这一支系的祖先类型,并将它从猿科中转到人科中,人类起源南亚说再度兴起。然而随着非洲早期人类化石和文化遗物的大量涌现,使人类起源非洲说重新崭露头角。
4、东非地区:
正当人们左右徘徊时,东非的化石发现为解决这些问题提供了新的契机。从1931年起,英国考古学家路易斯·利基就在东非大裂谷一个名叫奥尔杜威峡谷的分支部分进行发掘,找到了不少非常原始的石器。它们是用河卵石或砾石简单打制成的,年代是更新世早期。谁是这些工具的主人呢?利基夫妇在这里搜索了20多年,终于在1959年7月的一天发现了一具南猿头骨。它比南非粗壮南猿还要粗壮,学名为“鲍氏南猿”,一般称其为“东非人”。通过种种理化测年法测得他的生存年代为距今170万年。料而言,人类的发祥地很可能在非洲,特别是东非地区据目前所拥有的化石材料。
“东非人”及“能人”的发现,不仅揭开了东非地区一系列重要发现的序幕,而且将作为“缺环”代表的南猿,由“最接近人的猿”,一下跃升为“最接近猿的人”或“人类的先驱者。”以利基夫妇为代表的一批学者据此认为人类起源于非洲。进入70年代,世界范围内古人类学的重要发现和研究获得了长足的进展。首先是在巴基斯坦波特瓦高原,之后又在匈牙利、土耳其、希腊、肯尼亚和我国发现了大量的古猿化石。虽然它们名称不一,但基本可分为大小两种类型,大的属西瓦猿型,小的为拉玛猿型,而且往往两者并存。经过各方专家的比较研究,发现它们并非不同的种属,而是雌雄个体而已。既然拉玛猿并不是一个独立的种属,焉有人类祖先之说?人类的直系祖先曾一度因“拉玛猿”而明朗过,现在又迷茫了。
但日新月异的科技发展为人们了解自身起源的奥秘打开了一条新的途径。分子生物学,特别是分子人类学的发展,不仅从微观分子水平上展示了人与其他灵长动物,特别与大猿类密切的血缘关系,而且依据遗传物质的变异度,可以推算出它们分化的大致时间跨度。原先认为人和猿分离的时间大约为距今2000—2500万年间,而通过分子生物学方法的推算,只在距今400—500万年间!鉴于此,新的人类演化概念产生了,由此也决定了探索人类的发祥地不能再依据旧说行事。由于非洲大量涌现的南猿和早期人属化石,人类早期阶段的复杂图景终于开始清晰地展现在人们面前。
人类的起源学说理论:
1、达尔文理论:
在达尔文推测人类起源于非洲时,当时少见化石证据。这种情况在20世纪20年代发生了改变。在南非盛产金钢石的小城金伯利附近,有一个名叫塔恩的地方,那里有许多采石场,在采石时经常发现哺乳动物化石。
1924年曾发现一具幼年猿类头骨,后经解剖学教授达特的研究,认为它人形态介于人和猿之间,遂将其命名为“非洲南猿”。
1936年,在德兰士瓦地区斯特克方丹采石场发现一个成年个体的南猿化石,次年又在一名叫克罗姆特莱伊采石场找到完整的南猿下颌骨和头骨碎片,南猿逐渐引起学术界的认同和重视。但就它是“最接近猿的人”还是“最接近人的猿”,学术界仍有争议。解决争议的关键是南猿能否制造工具。虽然人们曾在发现南猿化石的洞穴和裂隙中找到了石器,但同时还有进步类型的人化石伴生,因此南猿是否是工具的制造者很难取得一致意见。此外,由于南猿化石出土层位不清,故南猿确切的生存年代还一时无法搞清。自1924年找到首个幼年南猿头骨以来的70余年,在非洲有不下20个地点发现了最早阶段的人类化石。
1974年,由美国古人类学家约翰逊领导的多国考察队,在埃塞俄比亚的阿法地区发现了一具保存40%遗骸的被称为“露西少女”南猿骨架,其生存年代超过300万年,以后被订名为“阿法南猿”。在阿法地区还曾发现一处埋有13个阿法南猿个体的骨骸,为此有人将之称为人类的“第一家庭”。90年代,非洲的古人类化石重要发现接连不断。
1992年,在埃塞俄比亚的阿拉米斯发现距今440万年的南猿化石,最初被命名为“始祖南猿”,经过进一步发掘与研究,更名为“始祖地栖猿”。
1996年,来自13个国家40多位科学家组成的考察队在阿法盆地的中阿瓦什地区,找到了距今250万年的南猿化石。由于它在形态上混杂着接近人和许多不同类型南猿的特点,被认为是连接阿法南猿和早期人属之间的一个新种代表,被订名为“惊奇南猿”。在肯尼亚图尔卡纳湖东岸的库比福拉地点,则相继发现了阿法南猿、鲍氏南猿,“能人”,以及曾被叫做“1470号人”的头骨化石。后者最后被订名为“卢道尔夫人”,距今年代为190万年,并被认为是人属中的最早成员;在湖西岸,1985年曾发现有一具距今250万年的头骨,被命名为“埃塞俄比亚南猿”,他是粗壮型南猿的祖先。
1995年在西岸的卡那坡地点发现的距今410万年的原始类型南猿化石,被命名为“湖滨南猿”。令人瞩目的是,它们的下肢骨显示出直立行走的特点,而上肢骨却仍保留着上攀援的特点。这表明分子生物学所推测的距今500万年人与猿分道扬镳可能是对的。据目前所拥有的化石材料而言,人类的发祥地很可能在非洲,特别是东非地区。大概在距今200万年至180万年左右,非洲的“能人”甚至“匠人”走出非洲进入亚洲和欧洲。早在1907年发现的海德堡人,曾一度被视作欧洲的猿人或是向尼安德特人过渡的类型。
1994-1996年,在西班牙北部阿塔普卡地区,发现了80多件人类化石,古地磁年代测定为距今78万年以上,被认为是海德堡人的祖先。而在之前的1991年9月,在格鲁吉亚东南边境一个名叫德玛尼西的地方,发现了一具保存完整齿列的下颌骨,形态呈直立人型。以后又发现比较完整的头盖骨化石。据古地磁年代测定为距今180万年,故德玛尼西人被认为是非洲以外已发现的年代最古老的直立人化石之一,也是迄今欧洲最早的人化石。以色列出土的尼人类型的古人类化石也很著名,最近又以早期石制品引人注目。在以色列境内有一条约旦河谷,是东非大裂谷的北延部分。
1959年在这里发现乌贝蒂亚旧石器时代遗址。从该地上新世至早更新世地层中出土了大量哺乳动物化石和石制器,据古地磁法测得距今年代约在150万至100万年间。有些学者认为这个遗址是非洲之外最早的直立人文化遗址之一,它的主人可能是刚从“能人”演化而来的早期直立人。我国在近半个世纪也发现了大量有关人类演化的化石材料。自50年代在云南开远发现古猿以来,70年代和80年代在云南禄丰和元谋又相继发现古猿化石,可分大小两种类型。有些学者认为大型者可谓西瓦猿型,小型者属拉玛猿型。拉玛猿作为人类远祖的论点其时在我国正风行一时,所以有的学者认为人类远祖已在中国找到,便将小型古猿命名为“中国古猿”,以表达人类起源于中国的美好愿望。然而随着科学界对拉玛猿属性认识的变更,国内有些学者将云南不同地区的古猿归属到一个新属,即禄丰猿属之内。不过也有学者认为,它们只是云南西瓦猿中不同的亚种。60年代,陕西蓝田公王岭和云南元谋大那乌发现了直立人类型的蓝田人和元谋人,他们距今年代超出100万年,后者甚至达到170万年,成为目前已知中国境内最早的人化石。但遗憾的是,元谋人化石目前仅限于2枚上内侧门齿,以及年代稍晚的一段胫骨,而在非洲发现的年代大致相同的却有完整的骨架。虽然曾经有人将湖北建始地区发现的几颗化石牙齿看作是与南猿类型接近的材料,但因材料太少未获得学术界的承认。
1989年在湖北郧县找到2具原始人头骨化石,一开始又将其归于南猿之列,修理后发现乃属直立人型。
1980年在安徽和县及1993年在江苏南京也发现了直立人型头骨化石。虽然对于它们的年代说法很多,但均未超出50万年。自1985年起,在四川巫山县龙骨坡出土了一批早更新世哺乳动物化石,其中包含像人的1枚门齿和一段下颌残块,同时还宣称出土了有人工痕迹的石制品。一开始它们被部分学者鉴定为直立人型,后来国外学者介入,认为与直立人形态差异大,而与非洲的“能人”和“匠人”相近,并进一步测定了其年代为距今180万年以上,甚至超过200万年。进入90年代,非洲出土大量早期人化石,并且这些化石构成了一个相当完整的演化体系,而亚洲地区出土的化石很难与它相提并论。相较而言,非洲似更有条件作为人类的发祥地。
古人类学的研究还表明:能人/卢道尔夫人具有较大的躯体和较重的脑量,故具有较强的体能和较高的智能,不仅已能制造工具,很可能还有较紧密的群体关系。加上新世时期古气候的变化,引起生态环境的变化和哺乳动物的迁移,由此带动了古人类群的迁徙。这些研究成果在90年代后期汇成“走出非洲”的假说。
部分学者提出:大概在距今200万年至180万年左右,非洲的“能人”,甚至“匠人”,走出非洲进入亚洲和欧洲。以色列的乌贝蒂亚、格鲁吉亚的德玛尼西、巴基斯坦的伯比山以及我国的“巫山人”诸遗址,均被看作是早期人类迁徙途中的遗迹。以后,非洲的能人/卢道尔夫人演化为匠人,而在亚洲则演化直立人。也有人构想出另一种过程,即非洲早期人类首先迁徙到亚洲,演化为直立人后,又返回到非洲,并迁徙到欧洲。不过“走出非洲”尚有另层意思,即现代类型的智人也是由非洲的智人迁移到各洲去的,时间大约在距今10多万年前,即所谓“夏娃说”。发现早于200万年前的人类化石固然重要,但要使我国距今150—200万年的古人类能站稳脚跟,更是当务之急。
20世纪80年代,我国有些学者在发掘和研究元谋西猿时,认为在元谋盆地小河地区豹子洞篝发现的古猿伴有石器。能制作石器,岂不是人?故将之订名为“东方人”,并将其生存年代定在距今250万年前。而在同一地区的蝴蝶梁子发现的一具幼年头骨,鉴定为拉玛猿型,认为是人类的祖先,后来宣称在地层中也找到了“石器”,将之更名为“蝴蝶人”,其生存年代定为距今400多万年前,并进而构筑了“开远拉玛猿”-“禄丰拉玛猿”-“蝴蝶拉玛猿”(或“蝴蝶人”)-“东方人”-元谋猿人-昭通人(智人的早期代表)-西畴人、丽江人(智人的晚期代表)等相当完整的系列。鉴于此,有人提出滇中高原及其邻区是人类起源的关键地区。但遗憾的是,早在70年代后期,学术界已抛弃拉玛猿是人类远祖的观点。后经研究,所谓“蝴蝶人”的“石器”原来是天然石块;而“东方人”的石器,后来被证明是地表上拣来的,而且时代甚晚。1997年,我国启动了寻找200万年和更早时期人类的“攀登项目”,投入了不小力量,但迄今收获甚微。后来在安徽繁昌发现了距今200—240万年的石制品和骨器,发现物出自早更新世裂隙堆积中。但那到底是不是人工制品在学术界曾引起很大争议。此外,光有石器还远远不够,它只是间接证据,关键是找到人化石。1999年在河北蔚县上新世地层中找到了一件距今300万年的石器,这远远超过了非洲发现的不超出260万年的界限,并认为这是对人类非洲起源论的一次挑战。但该标本发现于1990年,事隔9年后才公布于世令人费解。
2、非洲起源论:
中国学者要挑战非洲起源论,就必须找出更多的早期人类化石。就连目前所认定的我国最早的元谋人化石,国内外有些学者认为其距今只有60万年!我们必须找到更早时期的人类化石,而且这些化石能建立一个比较完整的体系,使得非洲材料从属于这个体系才行。我国的古环境条件不算太差,既然已发现了丰富的中新世和上新世的古猿化石,这样的生存环境同样适合早期人类生存。我们并不完全排除人类起源亚洲的潜在可能性,但仅有设想和冲刺的良好愿望是远远不够的。具有说服力的化石材料才最具科学性。
达尔文的简介:
查尔斯·罗伯特·达尔文(1809年2月12日-1882年4月19日) 英国生物学家,进化论的奠基人。曾经乘坐贝格尔号舰作了历时5年的环球航行,对动植物和地质结构等进行了大量的观察和采集。出版《物种起源》,提出了生物进化论学说,从而摧毁了各种唯心的神造论以及物种不变论。除了生物学外,他的理论对人类学、心理学、哲学的发展都有不容忽视的影响。恩格斯将“进化论”列为19世纪自然科学的三大发现之一(其他两个是细胞学说、能量守恒转化定律),对人类有杰出的贡献。
查尔斯·罗伯特·达尔文于1809年2月12日出生在英国。达尔文的祖父曾预示过进化论,但碍于声誉,始终未能公开其信念。他的祖父和父亲都是当地的医生,家里希望他将来继承祖业。
1825年16岁时便被父亲送到爱丁堡大学学医。因为达尔文无意学医,进到农学院后,他仍然经常到野外采集动植物标本并对自然历史产生了浓厚的兴趣。父亲认为他“游手好闲”、“不务正业”,一怒之下,于 1828年又送他到剑桥大学,改学神学,希望他将来成为一个“尊贵的牧师”,这样,他可以继续他对博物学的爱好而又不至于使家族蒙羞,但是达尔文对自然历史的兴趣变得越加浓厚,完全放弃了对神学的学习。在剑桥期间,达尔文结识了当时著名的植物学家J亨斯洛和著名地质学家席基威克,并接受了植物学和地质学研究的科学训练。
对于婚姻大事,达尔文也有着科学家的谨慎。他拿了一张纸,中间划条线,线的一边写结婚的好处,另一边写单身的好处。达尔文感叹不结婚太孤单,然后连写三个“结婚”-证明完毕,必须结婚。达尔文显然是个性格温和的人,喜欢和女人闲聊,他就是要找传统的贤妻良母。他并不是没有别的选择。朋友家的三位女儿,个个博学聪明,能跟他辩论哲学和科学,更能容纳他的。他找上了从小认识的表姐爱玛·韦奇伍德。爱玛比达尔文大一岁,她的父亲是达尔文母亲的弟弟。爱玛一口答应达尔文的求婚——这个爱听女人唠叨的男人,女孩子似乎都当他理想丈夫材料。虽然爱玛担心死后会和丈夫永远分手,她将上天堂,不拜上帝的丈夫则不知去何方,她也只是要求达尔文对信仰保持开放心态。两个半月后,他们就结婚了。
女儿安妮的去世未能摧毁达尔文的婚姻。在爱玛的时代,女儿安妮的病故很容易被认作是对自己“不道德”行为的惩罚,比如说,嫁了一个不信上帝的男人。但爱玛从未如此认为。两人都深爱安妮。眼见安妮停止呼吸,达尔文自己也病倒在床。他对爱玛说:我们更要互相珍重。爱玛答道:你要记住,你永远是我最珍贵的宝藏。每到周日,他陪着爱玛和孩子走到教堂。妻子带孩子进去做礼拜,达尔文却孤身在镇中散步。
爱玛未必同意《物种起源》中自然选择的观点(而不是上帝创造),或许她都未必感兴趣。但也正因为如此,爱玛可以代表当时的未受过科学教育的信教大众,对《物种起源》手稿作出第一反应。爱玛仔细阅读了手稿,改正拼写,改正标点,并建议达尔文将一些容易刺激信徒和教会的段落写得语气温和一些,论据更清楚一些。如果当初不结婚的那一栏里理由再多一些,如果达尔文保持单身,继续生活在伦敦的知识分子中间,如果不是和爱玛结婚,他很可能写出一本较为激烈的书。由于爱玛的参与,对书中观点的争论,多少能摆脱感情的羁绊,而集中于事实和逻辑。
《物种起源》初版于1859年。十二年后,达尔文又出版了《人类的由来》一书。不管人猿同源如何有争议,《人类的由来》一书,显然对达尔文夫妻的感情毫无影响。这本书出版后不久,他们存活下来的最大的女孩子埃蒂嫁人了。达尔文告诉她:我有一个幸福的人生,这要完全归功于你的母亲-你应以母亲为榜样,你的丈夫将会爱你有如我爱你的母亲。
达尔文早于爱玛十四年去世。有一个传说,说他在去世前皈依了信仰。或许,是为了安慰爱玛的天堂不得相见的悲伤?没有这回事。在爱玛的日记里,未曾发现此类记录。达尔文至死是一个坚持自己立场的科学家。
1831年毕业于剑桥大学后,他的老师亨斯洛推荐他以“博物学家”的身份参加同年12月27日英国海军“小猎犬号”舰环绕世界的科学考察航行。先在南美洲东海岸的巴西、阿根廷等地和西海岸及相邻的岛屿上考察,然后跨太平洋至大洋洲,继而越过印度洋到达南非,再绕好望角经大西洋回到巴西,最后于1836年10月2日返抵英国。他在随“小猎犬号”环球旅行时,随身带了几只鸟,为了喂养这些鸟,又在船舱中种了一种叫草芦的草。船舱很暗,只有窗户透射进阳光,达尔文注意到,草的幼苗向窗户的方向弯曲、生长。但后来几十年间,达尔文忙着创建进化论,直到其晚年,才着手进行一系列实验研究向光性的问题,在1880年出版的《植物的运动力》一书中总结了这些实验结果。达尔文是用草的种子做这些实验的。草的种子发芽时,胚芽外面套着一层胚芽鞘,胚芽鞘首先破土而出,保护胚芽在出土时不受损伤。达尔文发现胚芽鞘是向光性的关键。如果把种子种在黑暗中,它们的胚芽鞘将垂直向上生长。如果让阳光从一侧照射秧苗,胚芽鞘则向阳光的方向弯曲。如果把胚芽鞘尖端切掉,或用不透明的东西盖住,虽然光还能照射胚芽鞘,胚芽鞘也不再向光弯曲。如果是用透明的东西遮盖胚芽鞘,则胚芽鞘向光弯曲,而且,即使用不透光的黑色沙土掩埋胚芽鞘而只留出尖端,被掩埋的胚芽鞘仍然向光弯曲。达尔文推测,在胚芽鞘的尖端分泌一种信号物质,向下输送到会弯曲的部分,是这种信号物质导致了胚芽鞘向光弯曲。
这次航海改变了达尔文的生活。回到英格兰后,他一直忙于研究,立志成为一个促进进化论的严肃的科学家。1838年,他偶然读了T马尔萨斯的《人口论》,从中得到启发,更加确定他自己正在发展的一个很重要的想法:世界并非在一周内创造出来的,地球的年纪远比《圣经》所讲的老得多,所有的动植物也都改变过,而且还在继续变化之中,至于人类,可能是由某种原始的动物转变而成的,也就是说,亚当和夏娃故事根本就是神话。达尔文领悟到生存斗争在生物生活中意义,并意识到自然条件就是生物进化中所必须有的“选择者”,具体的自然条件不同,选择者就不同,选择的结果也就不相同。
然而,他对发表研究结果抱着极其谨慎的态度。1842年,他开始撰写一份大纲,后将它扩展至数篇文章。1858年,出于年轻的博物学家R华莱士的创造性顿悟的压力,加之好友的鼓动,达尔文决定把华莱士的文章和他自己的一部分论稿呈交专业委员会。1859年,《物种起源》一书问世,初版1250册当天即告售罄。以后达尔文费了二十年的时间搜集资料,以充实他的物种通过自然选择进化的学说,并阐述其后果和意义。
作为一个不求功名但具创造性的人,达尔文回避了对其理论的争议。当宗教狂热者攻击进化论与《圣经》的创世说相违背时,达尔文为科学家和心理学家写了另外几本书。《人类的由来及性选择》一书报告了人类自较低的生命形式进化而来的证据,报告了动物和人类心理过程相似性的证据,还报告了进化过程中自然选择的证据。
1882年4月19日,这位伟大的科学家因病逝世,人们把他的遗体安葬在牛顿的墓旁,以表达对这位科学家的敬仰。
1 简·奥斯汀《爱玛》名著简介,最好精简到110
热心的爱玛关心哈丽埃特的婚姻,她认为这姑娘是大户人家出身,因此要她拒绝农夫马丁的求婚,并一味鼓励她去爱牧师埃尔顿。
爱玛姐夫的哥哥奈特利比爱玛大十六岁,他始终爱着爱玛,可是又经常批评她的缺点,包括她如此主观地干预别人的恋爱和婚姻。在埃尔顿同霍金斯**结婚后,爱玛又要哈丽埃特去爱弗兰克·邱吉尔,但哈丽埃特却爱上了奈特利,这时候爱玛才大吃一惊,发觉自己心里一直爱着奈特利。
最后,他们两人、弗兰克·邱吉尔和简·菲尔费克斯,以及马丁和哈丽埃特三对有情人终成眷属。
2 简·奥斯丁《爱玛》的内容简介小说的女主人公爱玛·伍德豪斯年轻、漂亮、聪明,并且有钱,但她特别喜欢为别人做媒,且经常随心所欲,而不是按照情理。
哈里特是个私生女,但年轻漂亮,深为爱玛所喜欢。爱玛认为哈里特虽不太聪明,但如果与既无财产又无地位的罗伯特·马丁成双配对未免太过可惜,她一直坚持哈里特应该找一个有地位的绅士为伴的信念。
于是,爱玛把哈里特先后介绍给牧师埃尔顿先生和年轻而富有的弗兰克·邱吉尔,结果均出现僵局。埃尔顿先生在追求爱玛无望之余,因明白爱玛的初衷而颇为气恼,他根本看不起哈里特,很快,他娶了富有的商人的女儿;而弗兰克也早已与漂亮高雅但没有财产的简·费尔法克斯私定终身。
这乱点鸳鸯谱闹出的笑话,令爱玛着实吃了不少苦头。不过,虽然爱玛在给别人做媒方面没有任何收获,自己却喜获丰收,与十分出色的乔治·奈特利先生结为连理,这虽与她一开始就宣布的终身不婚的誓言有悖,但坠入情网的她,此时已顾不了那么多了。
小说最后以有情人终成眷属的大团圆情形而结束。
3 傲慢与偏见6个好句,中文的,,速度,立刻给好评,,谢谢1 将感情埋藏得太深有时是件坏事。如果一个女人掩饰了对自己所爱的男子的感情,她也许就失去了得到他的机会。
《傲慢与偏见》
2 骄傲多半不外乎我们对我们自己的估价,虚荣却牵涉到我们希望别人对我们的看法。
——简·奥斯汀《傲慢与偏见》
3 根据我的书本知识,我坚信傲慢是一种流弊,人性在这一方面极为脆弱,因为我们很少有人不因为自己的某种品质或者其它什么而沾沾自喜、洋洋自得,不管这种品质是存在于真实中,还是仅仅存在于想象中。虚荣和傲慢尽管常被用作同义词,实际上却是两回事。一个人可能傲慢但不虚荣,傲慢是我们对自己的评价,虚荣则是我们希望别人如何评价我们自己。”
——简奥斯汀《傲慢与偏见》
4 虚荣和骄傲是大不相同的两码事——尽管这两个词总是被混为一谈。一个人可以骄傲但不可以虚荣。骄傲多数情况下,无非是我们对自己的看法,但虚荣却指的是我们过于看重其他人对我们的评价。
——简·奥斯丁《傲慢与偏见》5 假装谦虚是最虚伪的表现,因为这可能是信口雌黄的开始,又或者是拐弯抹角的自我夸奖。
——简 奥斯汀《傲慢与偏见》
6 偏见让我无法去爱别人,傲慢让别人无法来爱我。
《傲慢与偏见》
4 简英国女作家简·奥斯汀较有影响的长篇小说《爱玛》创作于1815年,是奥斯汀作品中艺术上思想上最成熟的一部。小说主人公爱玛是个美丽聪明的地主**,喜欢与人作媒。她在无聊之中把邻近的一个孤女哈丽埃特置于自己的保护之下,主观臆想地安排她的恋爱。哈丽埃特很随和地一次又一次“爱”上了爱玛给她选择的“求婚者”。最后在爱玛的不负责的怂恿下,竟自以为“爱”上了本地最大的地主兼地方官奈特利先生,这时爱玛才猛然发现原来自己是爱奈特利先生的,最后两人都找到了与自己相匹配的伴侣。作者在小说中,已把爱情、婚姻与财产、社会地位联系起来。书中还穿插了美丽优雅的简费尔法克斯和爱玛家庭女教师泰勒**的继子,富家子弟弗兰克丘吉尔的婚恋故事。小说现实主义成分增多,戏剧成分减少,结构精微巧妙,喜剧气氛弥漫全书,趣味横生。
或许没有那部小说在喜剧效果方面,能使奥斯汀的《爱玛》相形见绌。这是一部匠心西独具的天才之作。作品风格毫不矫揉造作,然而却在叙述事件的同时,不是恰到好处地搔及读者心头的痒处。作者以她女性细致而敏感的睿智、毫不妥协的态度、自信的道德意识、无所顾忌的胆略,在作品中以浪漫的手法歌颂真、善、美,鞭勒假、恶,这无疑触动了同时代那些与作品人物不无类似之处的人们。
5 为什么艾玛是简奥斯丁最成熟的作品《爱玛》没有惊险骇人的情节,也没有耸人听闻的描述,但是从它娓娓道来、令人陶醉的叙述中,在他谜一般的情节中,在他对人物性格和心理的细致入微的刻画中,读者面前仿佛展开一幅优美而略带夸张的生动画卷。我们好像能看到故事中人物的形象和行为,能听到他们在各种背景下进行的交谈,能感觉到人物的喜悦和忧愁,当时英国社会的林林总总仿佛由读者亲身所经历。
或许没有哪部小说在喜剧效果方面,能使奥斯汀的《爱玛》相形见绌。这是一部匠心独具的天才之作。作品风格毫不矫揉造作,然而却在叙述事件的同时,不时恰到好处地搔及读者心头的痒处。作者以她女性细致而敏感的睿智、毫不妥协的态度、自信的道德意识、无所顾忌的胆略,在作品中以浪漫的手法歌颂真、善、美,鞭挞假、恶、丑,这无疑触动了同时代那些与作品人物不无类似之处的人们。
6 简《理智与情感》又名《理性与感性》(Sense and Sensibility, 1811)
《曼斯菲尔德庄园》(Mansfield Park, 1814)
《爱玛》(Emma, 1815)
《诺桑觉寺》(Northanger Abbey, 1818, 死后出版)
《劝导》(Persuasion, 1818, 死后出版) [/color][/b]
简·奥斯丁(jane austen 1775--1817)是一个我国读者非常熟悉的名字。她的小说《傲慢与偏见》以及据此拍摄的**恐怕早已为大家所熟悉了。据英国广播公司最近调查统计,《傲慢与偏见》在英国人最喜爱的小说中,名列第二。《爱玛》(EMMA)是这位女作家的第四部作品,一般都认为是她最为成熟的一部作品。
简·奥斯丁是我从学生时代起就喜欢的一位女作家。最初读的是《傲慢与偏见》,后来又陆续入手了《曼斯菲尔德庄园》和《爱玛》。其中我最喜欢的是《傲慢与偏见》,但是《爱玛》是让我读起来感觉最放松自我的一部小说。
可能是生长环境的原因,简·奥斯丁在英国南部地区,一个没有被工业大革命和拿破仑的四处征战严重影响的地方长大,她的父亲为人儒雅又博学多才,是当地教区的牧师,这在当时的社会是神圣又富裕的职位,母亲家境殷实受过良好的教育,且有较好的文学素养,这使得从未上过正式学校读书的简·奥斯丁在从小到大的耳濡目染中,埋下了文学艺术的种子。简·奥斯丁的一生中,除了那一段被迫分离的初恋,没有什么大起大落,这也就使得她的文字没有什么惊涛骇浪的冲击,却在波澜不惊中深刻的表达了作者的内心理想。这也是简·奥斯丁的小说相对于其他世界名著,让我们读起来轻松的原因。
伍德豪斯家是海伯里地区的大户,爱玛作为这样一个家庭的小女儿,有着天然的骄傲和优越感。更何况她自身条件也十分出色。爱玛年轻、美丽、聪颖,她擅长几乎所有上层社会淑女应会的才能,作为一个大户**,社交圈的宠儿来讲,爱玛也是善良且热心的。尽管她的热心有点自以为是,带有为自己平淡的生活寻找乐趣的目的,但不可否认,她有这样的资本,并且初衷也是善意的。
故事从爱玛的家庭女教师——泰勒**的成家展开。爱玛从小失去了母亲,父亲认为爱玛是无人可以超越的天之骄女,但是父爱毕竟不能代替母亲的缺失。自从长姐出嫁到伦敦生活以来,泰勒**就成为了爱玛的唯一伴侣、知音,甚至扮演了部分母亲的角色,从早到晚陪伴着爱玛,分享她的每一个小秘密。失去了这样一位重要的朋友,爱玛感到非常空虚,但此时她还要安慰另一位同样伤心的人——伍德豪斯先生,一位不能看到分离和不愿生命中有任何变化的老绅士。
爱玛由于生活中发生了这一重大变化,她结交了一位新朋友作为闺蜜,哈丽特。这是一个在寄宿学校生活的女孩儿,是个私生女,不知道自己的父亲是谁。哈丽特比爱玛小,长得甜美可爱,天真无知。她身世不明,没有受过系统的教育,从来没有结交过像爱玛这样高贵的朋友。因此,哈丽特非常的尊重和信赖爱玛。此时,没有比哈丽特更适合作爱玛小伙伴的人了。在爱玛的影响下,哈丽特险些错过了和佃户马丁的幸福婚姻。爱玛开始想当然地撮合牧师埃尔顿和哈丽特,她自己想象着他们两人是多么般配。正当她沉浸其中时,却赫然发现,自己才是埃尔顿追求的人,因为爱玛能给这个青年乡绅带来更多的财富,更崇高的地位。
而这一切,奈特利先生早就提醒了爱玛,不要自作聪明地对别人的生活指手画脚。奈特利先生是爱玛姐夫的弟弟,甚至在爱玛三个月大的时候还亲手抱过她。也正是这个原因,使得两个早就情根深种的人,一直没有发现爱情已经在彼此的日常交往中开花结果。奈特利先生是爱玛的生命中唯一一位能看到她的不足且直言不讳指出来的人,而爱玛也是在奈特利先生的影响下,看到了自己的自命不凡带来了多么可笑的后果。
爱玛看不起勤劳高尚的佃户马丁,认为他配不上可爱的哈丽特,就积极撮合埃尔顿与她的小闺蜜。殊不知埃尔顿是一个势力又浅薄的人。多亏了奈特利先生的鼓励和帮助,哈丽特才不至于更为难堪,并且最终找到了自己归宿,和马丁幸福的生活在一起。
泰勒**的丈夫和过世的妻子有一个儿子——弗兰克,一个英俊又善于交际的年轻男子。弗兰克的来访,给海伯里的社交圈注入了新流,他向爱玛频繁的展现殷勤,海伯里的人们都以为爱玛的好事近了。殊不知,弗兰克的真实目的,是为了另外一位刚刚来到海伯里的年轻女性——简·费尔法克斯。简是一位才貌都不逊于爱玛的优秀女子,甚至在音乐造诣上有着更高的天赋,这也让奈特利先生对她欣赏不已,当然,也只是欣赏简的才华和品性。简的家庭条件不好,是个孤儿,但她独立自强,自尊自爱,为了和弗兰克之间的爱情,一直隐忍压抑着自己。奈特利先生也向爱玛指出,爱玛之所以不喜欢简·费尔法克斯,完全是因为简的优秀,而爱玛却把这归结于简冷清如雕像一般的性格。爱玛在对弗兰克有短暂好感之后,再一次急于想推荐自己的好姐妹哈丽特,丝毫没有察觉弗兰克和简之间的微妙关系,对奈特莉先生的提醒不以为然,甚至还私下和弗兰克经常调笑简。
时移事易,弗兰克在没有继承顾虑之后终于公开了和简早就秘密订婚了的消息。爱玛又一次受到了打击,倒不是因为自己受到了感情伤害,而是担心自己又一次将哈丽特推向了可笑的位置。然而,哈丽特的真心吐露才真正地让爱玛认识到了自己有多么可笑和自命不凡。哈丽特告诉爱玛,自己爱上了奈特利先生,并且相信奈特利先生也对她的爱有所回应。爱玛不能想象哈丽特和奈特利先生在一起的样子,因为她终于看到了自己的内心——她,爱玛·伍德豪斯深深地爱着乔治·奈特利。
当奈特利先生终于像爱玛倾诉真心时,强烈地幸福冲击着爱玛,可是,想到可怜的哈丽特和自己的父亲,爱玛又深感忧虑。还好,终有拨云散雾时。奈特利决定和爱玛住在海伯里一直陪伴伍德豪斯先生,而守旧的父亲也因为最近经常出没的盗匪,欣然接受了家里住进一位年轻绅士的改变。而哈丽特也因为马丁的第二次求婚,感受到了他的深情和自己的真心。
简·奥斯丁所写的小说结局总是美好的。她的作品始终围绕着中产阶级男女之间的爱情和婚姻,带有着少女的美好向往,却不失女性在交往中的自尊自爱,平等自由。在她的小说中,我们找不到简·爱的奋力抗争,看不到郝思嘉的惊艳绝伦,也没有安娜·卡列尼娜的不顾一切,却能在田园风光和交际谈笑中感受到平静生活中的真正幸福。与此同时,在对人物幽默反讽地刻画中,也可以让我们自审自纠,因为简·奥斯丁的小说人物更贴近我们的生活,更能看到我们自己。毕竟,世界上能有几个郝思嘉,但却能看到不少爱玛·伍德豪斯和伊丽莎白·班奈特。
古人云,一日三省吾身。《爱玛》这本小说,让我能在书中获得轻松平静,并且还能照得到自己,反思生活中的点滴,寻找生活中的幸福!
查尔斯·罗伯特·达尔文(Charles Robert Darwin,1809年2月12日—1882年4月19日)[1],英国生物学家,进化论的奠基人。曾经乘坐贝格尔号舰作了历时5年的环球航行,对动植物和地质结构等进行了大量的观察和采集。出版《物种起源》,提出了生物进化论学说,从而摧毁了各种唯心的神造论以及物种不变论。除了生物学外,他的理论对人类学、心理学、哲学的发展都有不容忽视的影响。恩格斯将“进化论”列为19世纪自然科学的三大发现之一(其他两个是细胞学说、能量守恒转化定律),对人类有杰出的贡献。
1882年4月19日,达尔文在达温宅逝世,享年73岁,[1]葬于威斯敏斯特大教堂。
中文名
查尔斯·罗伯特·达尔文
外文名
Charles Robert Darwin
国籍
英国
出生地
普雷斯顿
出生日期
1809年(己巳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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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化观成就信仰家庭科学影响主要著作及信件
大事年表
1809年2月12日,查尔斯·罗伯特·达尔文出生在英国小城什罗普郡郡治Shrewsbury。
1817年他的母亲去世。
达尔文
1817年~1825年在施鲁斯伯里私立中学就读。
1825年~1827年在苏格兰爱丁堡大学攻读医学。
1828年~1831年在英国剑桥大学攻读神学。
1831年~1836年随贝格尔号军舰环球考察。
1837年开始写作第一本物种演变笔记。
1838年阅读托马斯·马尔萨斯的著作《人口论》。
1839年1月,与爱玛·韦奇伍德结婚,12月,儿子威廉出生,严重疾病的第一阶段,1839年~1843年编纂五卷本巨著《贝格尔号航行期内的动物志》。
1842年移居到伦敦郊外的达温宅。
1842~1846年撰写三卷本著作《贝格尔号航行期内的地质学》。
1844年撰写未发表的阐述进化论的论文。
1846年~1855年就藤壶问题进行研究写作。
1848年父亲去世,健康状况不佳并持续很长时间。
1851年女儿安妮去世。
1855年开始撰写关于进化论的主要著作。
1858年伦敦林纳学会宣读达尔文和华莱士的各自关于进化论的论文,小儿子夭折。
1859年发表《物种起源》。
1860年英国科学促进会年会在牛津大学关于进化问题的大辩论。
1863年~1865年病情延续。
1868年发表《家养动物和培育植物的变异》。
19世纪70年代发表五部关于植物的著作。
1871年发表《人类起源和性选择》。
1872年发表《人类和动物情感的表达》。
1880年出版的《植物的运动力》一书中总结了植物的向光性的实验。
1881年发表关于蚯蚓的著作。
1882年4月19日,达尔文在达温宅逝世,厚葬于威斯敏斯特大教堂。
天才降生
查尔斯·罗伯特·达尔文 于1809年2月12日出生在英国。达尔文的祖父曾预示过进化论,但碍于声誉,始终未能公开其信念。他的祖父和父亲都是当地的医生,家里希望他将来继承祖业。[1]
求学之路
1825年16岁时便被父亲送到爱丁堡大学学医。
达尔文
因为达尔文无意学医,进到农学院后,他仍然经常到野外采集动植物标本并对自然历史产生了浓厚的兴趣。父亲认为他“游手好闲”、“不务正业”,一怒之下,于 1828年又送他到剑桥大学,改学神学,希望他将来成为一个“尊贵的牧师”,这样,他可以继续他对博物学的爱好而又不至于使家族蒙羞,但是达尔文对自然历史的兴趣变得越加浓厚,完全放弃了对神学的学习。在剑桥期间,达尔文结识了当时著名的植物学家J亨斯洛和著名地质学家席基威克,并接受了植物学和地质学研究的科学训练。[2]
婚姻
对于婚姻大事,达尔文也有着科学家的谨慎。他拿了一张纸,中间划条线,线的一边写结婚的好处,另一边写单身的好处。达尔文感叹不结婚太孤单,然后连写三个“结婚”——证明完毕,必须结婚。
达尔文和他的孩子
达尔文显然是个性格温和的人,喜欢和女人闲聊,他就是要找传统的贤妻良母。他并不是没有别的选择。朋友家的三位女儿,个个博学聪明,能跟他辩论哲学和科学,更能容纳他的。他找上了从小认识的表姐爱玛·韦奇伍德。爱玛比达尔文大一岁,她的父亲是达尔文母亲的弟弟。爱玛一口答应达尔文的求婚——这个爱听女人唠叨的男人,女孩子似乎都当他理想丈夫材料。虽然爱玛担心死后会和丈夫永远分手,她将上天堂,不拜上帝的丈夫则不知去何方,她也只是要求达尔文对信仰保持开放心态。两个半月后,他们就结婚了。
女儿安妮的去世未能摧毁达尔文的婚姻。在爱玛的时代,女儿安妮的病故很容易被认作是对自己“不道德”行为的惩罚,比如说,嫁了一个不信上帝的男人。但爱玛从未如此认为。两人都深爱安妮。眼见安妮停止呼吸,达尔文自己也病倒在床。他对爱玛说:我们更要互相珍重。爱玛答道:你要记住,你永远是我最珍贵的宝藏。每到周日,他陪着爱玛和孩子走到教堂。妻子带孩子进去做礼拜,达尔文却孤身在镇中散步。
爱玛未必同意《物种起源》中自然选择的观点(而不是上帝创造),或许她都未必感兴趣。但也正因为如此,爱玛可以代表当时的未受过科学教育的信教大众,对《物种起源》手稿作出第一反应。爱玛仔细阅读了手稿,改正拼写,改正标点,并建议达尔文将一些容易刺激信徒和教会的段落写得语气温和一些,论据更清楚一些。
达尔文
如果当初不结婚的那一栏里理由再多一些,如果达尔文保持单身,继续生活在伦敦的知识分子中间,如果不是和爱玛结婚,他很可能写出一本较为激烈的书。由于爱玛的参与,对书中观点的争论,多少能摆脱感情的羁绊,而集中于事实和逻辑。
《物种起源》初版于1859年。十二年后,达尔文又出版了《人类的由来》一书。不管人猿同源如何有争议,《人类的由来》一书,显然对达尔文夫妻的感情毫无影响。这本书出版后不久,他们存活下来的最大的女孩子埃蒂嫁人了。达尔文告诉她:我有一个幸福的人生,这要完全归功于你的母亲——你应以母亲为榜样,你的丈夫将会爱你有如我爱你的母亲。
达尔文
达尔文早于爱玛十四年去世。有一个传说,说他在去世前皈依了信仰。或许,是为了安慰爱玛的天堂不得相见的悲伤?没有这回事。在爱玛的日记里,未曾发现此类记录。达尔文至死是一个坚持自己立场的科学家。
创立进化论
1831年毕业于剑桥大学后,他的老师亨斯洛推荐他以“博物学家”的身份参加同年12月27日英国海军“小猎犬号”舰环绕世界的科学考察航行。先在南美洲东海岸的巴西、阿根廷等地和西海岸及相邻的岛屿上考察,然后跨太平洋至大洋洲,继而越过印度洋到达南非,再绕好望角经大西洋回到巴西,最后于1836年10月2日返抵英国。他在随“小猎犬号”( theBeagle)环球旅行时,随身带了几只鸟,为了喂养这些鸟,又在船舱中种了一种叫草芦的草。船舱很暗,只有窗户透射进阳光,达尔文注意到,草的幼苗向窗户的方向弯曲、生长。但后来几十年间,达尔文忙着创建进化论,直到其晚年,才着手进行一系列实验研究向光性的问题,在1880年出版的《植物的运动力》一书中总结了这些实验结果。达尔文是用草的种子做这些实验的。草的种子发芽时,胚芽外面套着一层胚芽鞘,胚芽鞘首先破土而出,保护胚芽在出土时不受损伤。达尔文发现胚芽鞘是向光性的关键。如果把种子种在黑暗中,它们的胚芽鞘将垂直向上生长。如果让阳光从一侧照射秧苗,胚芽鞘则向阳光的方向弯曲。如果把胚芽鞘尖端切掉,或用不透明的东西盖住,虽然光还能照射胚芽鞘,胚芽鞘也不再向光弯曲。如果是用透明的东西遮盖胚芽鞘,则胚芽鞘向光弯曲,而且,即使用不透光的黑色沙土掩埋胚芽鞘而只留出尖端,被掩埋的胚芽鞘仍然向光弯曲。达尔文推测,在胚芽鞘的尖端分泌一种信号物质,向下输送到会弯曲的部分,是这种信号物质导致了胚芽鞘向光弯曲。[1]
达尔文
这次航海改变了达尔文的生活。回到英格兰后,他一直忙于研究,立志成为一个促进进化论的严肃的科学家。1838年,他偶然读了T马尔萨斯的《人口论》,从中得到启发,更加确定他自己正在发展的一个很重要的想法:世界并非在一周内创造出来的,地球的年纪远比《圣经》所讲的老得多,所有的动植物也都改变过,而且还在继续变化之中,至于人类,可能是由某种原始的动物转变而成的,也就是说,亚当和夏娃故事根本就是神话。达尔文领悟到生存斗争在生物生活中意义,并意识到自然条件就是生物进化中所必须有的“选择者”,具体的自然条件不同,选择者就不同,选择的结果也就不相同。
达尔文
然而,他对发表研究结果抱着极其谨慎的态度。1842年,他开始撰写一份大纲,后将它扩展至数篇文章。1858年,出于年轻的博物学家R华莱士的创造性顿悟的压力,加之好友的鼓动,达尔文决定把华莱士的文章和他自己的一部分论稿呈交专业委员会。1859年,《物种起源》一书问世,初版1250册当天即告售罄。以后达尔文费了二十年的时间搜集资料,以充实他的物种通过自然选择进化的学说,并阐述其后果和意义。[3]
爱玛·韦奇伍德和她的孩子
作为一个不求功名但具创造性的人,达尔文回避了对其理论的争议。当宗教狂热者攻击进化论与《圣经》的创世说相违背时,达尔文为科学家和心理学家写了另外几本书。《人类的由来及性选择》一书报告了人类自较低的生命形式进化而来的证据,报告了动物和人类心理过程相似性的证据,还报告了进化过程中自然选择的证据。
1882年4月19日,这位伟大的科学家因病逝世,人们把他的遗体安葬在牛顿的墓旁,以表达对这位科学家的敬仰。[4]
进化观
达尔文生物思想的发展
关于万物互相转化和演变的自然观可以追溯到人类文明的早期。例如,中国《易经》中的阴阳、八卦说,把自然界还原为天、地、雷、风、水、火、山、泽八种基本现象,并试图用“阴阳”、“八卦”来解释物质世界复杂变化的规律。古希腊阿那克西曼德(约公元前6世纪)认为生命最初由海中软泥产生,原始的水生生物经过蜕变(类似昆虫幼虫的蜕皮)而变为陆地生物。中世纪的西方,基督教圣经把世界万物描写成上帝的特殊创造物。这就是所谓特创论。与特创论相伴随的目的论则认为自然界的安排是有目的性的,“猫被创造出来是为了吃老鼠,老鼠被创造出来是为了给猫吃,而整个自然界创造出来是为了证明造物主的智慧”。从15世纪后半叶的文艺复兴到18世纪,是近代自然科学形成和发展的时期。这个时期在科学界占统治地位的观点是不变论。当时这种观点被I牛顿和Cv林奈表达为科学的规律:地球由于所谓第一推动力而运转起来,以后就永远不变地运动下去,生物种原来是这样。康德的天体论首先在不变论自然观上打开了第一个缺口;随后,转变论的自然观就在自然科学各领域中逐渐形成。这个时期的一些生物学家,往往在两种思想观点中入门徬徨。例如林奈晚年在其《自然系统》一书中删去了物种不变的词句;法国生物学家布丰虽然把转变论带进了生物学 ,但他一生都在转变论和不变论之间徘徊。拉马克在1809年出版的《动物哲学》一书中详细阐述了他的生物转变论观点,并且始终没有动摇。[5][6]
拉马克主义
18世纪末~19世纪后期,大多数动植物学家都没有认真地研究生物进化,而且偏离了古希腊唯物主义传统,坠入唯心主义。“活力论”虽然承认生物种可以转变,但把进化原因归于非物质的内在力量,认为是生物的“内部的力量”即活力驱动着生物的进化,使之越来越复杂完善。但活力论缺乏实际的证据,是一种唯心的臆测。最有名的活力论者就是法国生物学家拉马克。19世纪后期出现的终极目的论或直生论,认为生物进化有一个既定的路线和方向。
达尔文
后人把拉马克对生物进化的看法称为拉马克学说或拉马克主义,其主要观点是:①物种是可变的,物种是由变异的个体组成的群体。②在自然界的生物中存在着由简单到复杂的一系列等级(阶梯),生物本身存在着一种内在的“意志力量”驱动着生物由低的等级向较高的等级发展变化。③生物对环境有巨大的适应能力;环境的变化会引起生物的变化,生物会由此改进其适应;环境的多样化是生物多样化的根本原因。④环境的改变会引起动物习性的改变,习性的改变会使某些器官经常使用而得到发展,另一些器官不使用而退化;在环境影响下所发生的定向变异,即后天获得的性状,能够遗传。如果环境朝一定的方向改变,由于器官的用进废退和获得性遗传,微小的变异逐渐积累,终于使生物发生了进化。拉马克学说中的内在意志带有唯心论色彩;后天获得性则多属于表型变异,现代遗传学已证明它是不能遗传的。[7]
达尔文-华莱士学说
达尔文学说 1858年7月1日CR达尔文与AR华莱士在伦敦林奈学会上宣读了关于物种起源的论文。后人称他们的自然选择学说为达尔文-华莱士学说。达尔文在1859年出版的《物种起源》一书中系统地阐述了他的进化学说。其核心自然选择原理的大意如下:生物都有繁殖过剩的倾向,而生存空间和食物是有限的,所以生物必须“为生存而斗争”。在同一种群中的个体存在着变异,那些具有能适应环境的有利变异的个体将存活下来,并繁殖后代,不具有有利变异的个体就被淘汰。如果自然条件的变化是有方向的,则在历史过程中,经过长期的自然选择,微小的变异就得到积累而成为显著的变异。由此可能导致亚种和新种的形成。[8]
达尔文的进化理论,从生物与环境相互作用的观点出发,认为生物的变异、遗传和自然选择作用能导致生物的适应性改变。它由于有充分的科学事实作根据,所以能经受住时间的考验,百余年来在学术界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但达尔文的进化理论还存在着若干明显的弱点:①他的自然选择原理是建立在当时流行的“融合遗传”假说之上的。按照融合遗传的概念 ,父、母亲体的遗传物质可以像血液那样发生融合;这样任何新产生的变异经过若干世代的融合就会消失,变异又怎能积累、自然选择又怎能发挥作用呢②达尔文过分强调了生物进化的渐变性;他深信“自然界无跳跃”,用“中间类型绝灭”和“化石记录不全”来解释古生物资料所显示的跳跃性进化。他的这种观点受到间断平衡论者和新灾变论者的猛烈批评。[3]
进化论的发展
达尔文以后进化论的发展 1865年奥地利植物学家GJ孟德尔从豌豆的杂交实验中得出了颗粒遗传的正确结论。他证明遗传物质不融合,在繁殖传代的过程中,可以发生分离和重新组合。20世纪初遗传学建立,TH摩尔根等人进而建立了染色体遗传学说,全面揭示了遗传的基本规律。这本应弥补达尔文学说的缺陷,有助于进化论的发展;但当时大多数遗传学家(包括摩尔根在内),都反对达尔文的自然选择学说。人们对达尔文进化论的信仰,发生了严重的危机。
①新拉马克主义与新达尔文主义。在19世纪末到20世纪初这个时期出现过一些新的进化学说。荷兰植物学家H德·弗里斯在20世纪初根据月见草属的变异情况提出“物种通过突变而产生”的突变论,而反对渐变论。这个理论得到当时许多遗传学家的支持。某些拉马克学说的追随者们虽然抛弃了拉马克的内在意志概念,但仍强调后天获得性遗传,并认为这是进化的主要因素。50年代在苏联由TD李森科所标榜的米丘林学说,强调生物在环境的直接影响下能够定向变异、获得性能够遗传。所有这些观点被称为新拉马克主义。AFL魏斯曼在1883年用实验来证明获得性遗传的错误,强调自然选择是推动生物进化的动力,他的看法被后人称为新达尔文主义。[9]
现代综合进化学说
20世纪20~30年代首先由RA费希尔、S赖特和JBS霍尔丹等人将生物统计学与孟德尔的颗粒遗传理论相结合,重新解释了达尔文的自然选择学说,形成了群体遗传学。以后CC切特韦里科夫、T多布然斯基、J赫胥黎、E迈尔、FJ阿亚拉、GL斯特宾斯、GG辛普森和JW瓦伦丁等人又根据染色体遗传学说、群体遗传学、物种的概念以及古生物学和分子生物学的许多学科知识,发展了达尔文学说,建立了现代综合进化论。现代综合进化论彻底否定获得性状的遗传,强调进化的渐进性,认为进化是群体而不是个体的现象,并重新肯定了自然选择的压倒一切的重要性,继承和发展了达尔文进化学说。
③中性学说和间断平衡论。1968年,日本学者木村资生根据分子生物学的材料提出了分子进化中性学说(简称中性学说)。认为在分子水平上,大多数进化改变和物种内的大多数变异,不是由自然选择引起的,而是通过那些选择上中性或近乎中性的突变等位基因的随机漂变引起的,反对现代综合进化论的自然选择万能论观点(见分子进化的中性学说)。[10]
1972年N埃尔德雷奇和SJ古尔德共同提出“间断平衡”的进化模式来解释古生物进化中的明显的不连续性和跳跃性,认为基于自然选择作用的种以下的渐进进化模式,即线系渐变模式,不能解释种以上的分类单元的起源,反对现代达尔文主义的唯渐进进化观点。争论仍在继续中(见间断平衡论)。[11]
简·奥斯汀的六部作品是:
《理智与情感》、《傲慢与偏见》、《诺桑觉寺》、《曼斯菲尔德庄园》、《爱玛》、《劝导》。
写作经历:
简·奥斯汀出生在英国汉普郡斯蒂文顿镇的一个牧师家庭,过着祥和、小康的乡居生活。兄弟姐妹共八人,奥斯汀排行第六。她从未进过正规学校,九岁时曾被送往姐姐的学校伴读。姐姐卡桑德拉是她毕生最好的朋友,然而奥斯汀的启蒙教育却更多得之于她的父亲。奥斯汀酷爱读书写作,十一二岁时便已开始创作。成年后,奥斯汀随全家迁居多次。1817年,奥斯汀抱病在身,为方便就医,举家迁往曼彻斯特,在两个月后不治身亡。奥斯汀死后安葬在温彻斯特大教堂。简·奥斯汀终身未嫁,逝世时仅为四十一岁。
创作过程:
奥斯丁创作的小说,几乎都经过长时间的反复修订改写。她出版的第一部小说是《理智与情感》(1811)。《傲慢与偏见》(1813)是她的第二部作品。这两部作品,加上她去世后出版的《诺桑觉寺》(1818),都写于十八世纪的九十年代,为其早期创作的作品。而《曼斯菲尔德庄园》(1814)、《爱玛》(1816)与《劝导》(1818)则写于十九世纪,算是后期作品。这六部作品,总共不过一百五十万字(中文),数量不算多。作品初出版时,销量也不算很大。
1、达尔文是英国博物学家生物学家,小时候最喜欢收集矿物贝壳和各种昆虫经常到野外采集动物标本并对自然历史有浓厚的兴趣后来创立了进化论一本书惊动了全世界为,下一代人打下了基础。
2、一天贝尔的助手托马斯沃森,摆脱夹住了的芦苇,而贝尔却从导线上听到了邻居传来的波动,他记下了事实,经过一番实验并虚心请教,得到了一些著名专家的帮助,玩着玩着竟然发现了大名堂,并用自己探索的知识发明了第一台电话机。贝尔的发明为电话发展史翻开了崭新的一页。
3、荷兰人列文虎克喜欢玩镜片,利用看守大门工作的清闲磨镜片,做成放大镜,在玩放大镜时,突发奇想,把两片放大镜放一起有了惊人的发现,随后做成一架简单的显微镜,进而发现了一个全新的微生物世界
扩展资料:
玩包括“玩耍”和“游戏”两类。“玩耍”更自由,多在户外,社交性较强,有较多人际互动,玩的过程中能观察和调控别人的情绪;“游戏”则多有规则性,逻辑性强,通常社交性、人际互动性较弱。
现在孩子玩的电子类游戏,即使是体感类游戏,活动范围也超不过红外或蓝牙的工作距离。电子游戏的规则限制性强,一般都是由开发游戏的程序员事先设定好的;
人际互动性弱,电子游戏虽然可以通过语音或文字和其他玩家在线交流,但观察不到对方的神态、体姿,在沟通时缺少非语言信息,这会导致孩子的社会交往训练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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