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牧马
蒙古人自幼就在马背上成长,马就是蒙古人的摇篮。蒙古人认为,马是世界上最完美、最善解人意的牲畜。蒙古马性子烈、慓悍,对主人却十分忠诚。蒙古人视马为牧人的朋友,马以头为尊贵,蒙古人严禁打马头,不准辱骂马,不准两个人骑一匹马,秋天长膘期不准骑马狂奔使马出汗。
马倌、骑手要随身携带刮马汗板、马刷子,随时为骑乘的马刷洗身子、刮除马汗,为马舒筋活血、放松肌肉、消除疲劳,同时,这也是主人与马亲近、增强感情的途径。
2、祝寿
祝寿是蒙古族人民为老人举行的一个礼仪庆典。蒙古民族的祝寿礼和过本历年都是在年纪大时才举行的。一般在六十、七十、八十、九十时才祝寿。不过父母亲在世时,儿孙辈即使到了七八十岁也不许做寿。
过本历年的二十五、三十七、三十、四十九也不是很热闹,但是过了六十一岁,七十三岁、八十五岁就另当别论了。过本年的一般不祝寿。巴林蒙古族老年人过本95岁就不计年龄,也不做百岁。
祝寿和过本历年的日期一般在正月。只要有给老人祝寿的人家,主人家的儿女们的从年底开始就准备设宴。初一就开始来迎接陆续到来祝寿的客人了。也有的人家选定一个吉日,再通知众乡亲、朋友、亲戚等。
祝寿仪式比较简单,席间,来宾们都为老人敬酒、献哈达和礼品。敬酒四、六、八碗的蒙古语称“朱来”。然后叩拜主人,表示感谢主家招待。
祝寿的礼品通常有:马、牛、绵羊或羊乌查、皮长袍、棉长袍、夹长袍、靴子、烟、荷包、钱等。礼品品类一般占“三”数。祝寿完毕,祝寿客人不能空手回,主人家要回赠烟、荷包、毛巾等。如果是孩子,就给月饼或一二元零用钱等。
3、生儿育女习俗
蒙古族人民对于生儿育女极其重视,所生婴儿无论男女,均在婴儿落地后即在家门外树立标志。如生婴儿为男的,即用榆树枝条削一付一尺五寸至二尺的弓矢,挂在门外。
如所生婴儿为女的,就在门外挂一个红布条。婴儿出生后第三天举行洗礼仪式,备办酒席招待亲朋,以示报喜。洗完后用羊皮襁褓把婴儿包起来,并以传统习俗用黄油等奶食涂抹婴儿额头,祝福他健康成长。这是一种古来习俗,现今已无人这么做了:“草原的宝贝包在羊皮襁褓中”。
婴儿满月时,再次屠牛宰羊,张设酒宴大飨亲友,以示庆祝。亲友所赠礼品中,唯婴儿外祖父母的最重,如是冬季,赠送各种讲究的裘皮,夏季多为绸缎、布匹,如果婴儿的外祖父母家生活富裕,还要送牛羊或骏马。
4、葬礼习俗
喇嘛教传入蒙古族地区后出现的一种葬式。为王公贵族、大喇嘛、官吏等人所采用。普通人死后,多数不实行火葬,只有患传染病或产妇死后,才进行火葬。火葬法是:人死后,脱去旧衣,换上新装,或用白绸缎裹其身,将尸体盘坐装入3尺方形木制小轿里,封好轿盖。
出殡时,先请喇嘛指定焚尸地点和方位。后将装尸小轿用车拉到旷野,亲友跟随送葬。焚尸时,在装尸小轿周围堆上木柴,加油点燃,并将死者生前所用或所爱之物,一并投入焚烧。
同时,喇嘛为死者念经、祈祷,愿死者的灵魂尽快“升天”,早日进入“极乐世界”。火葬次日,由死者家人拣拾骨灰,有的把骨灰撒于山川、江河,有的装入坛罐中埋葬,以示永远悼念。
5、老式婚俗
蒙古族有抢婚和聘婚两种婚姻制度。抢婚是奴隶制社会的一种婚姻形式。公元十三世纪以前,蒙古族社会多半为抢婚制。
如成吉思汗的父亲也速该把阿秃儿与诃额仑夫人的成亲,就是抢婚形式。聘婚是封建社会的一种婚姻形式。公元十三世纪以后,蒙古族进入封建社会,即普遍实行聘婚制。但仍有抢婚制的残余。在部落间的战争中,抢婚或掠夺婚仍屡见不鲜。
-蒙古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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