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拉和颜如玉同是上海某名牌大学历史专业的毕业生,两人在爱情与事业上双双受挫。面对双重压力,两个好朋友互相鼓励,发誓要在上海闯出一番天地,于是两人同时来到了一家旅行社工作。 一次偶然的机会,苏拉结识了事业有成的年轻CEO邱石。邱石被苏拉的清醇气质深深吸引,并倾情于她,从而开始了花样百出的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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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名牌大学毕业的苏拉(林心如 饰)与颜如玉(曾黎 饰)是一对共患难的好朋友。刚毕业的她们工作还没有着落便要面临经济困扰,苏拉还在爱情上受挫,两人身心疲惫。她们俩发誓要立足上海,接着在好友芳芳的帮助下终于有了落脚的地方,更幸运地进了同一所旅行社工作。
虽然说现在的娱乐圈不断有新人出现,但是一些“老人”的地位依然是不能够被动摇的,就比如像歌坛四大天王,又或者是“哥哥”张国荣。“哥哥”不管是在荧幕前还是在生活中都给人一种温润如玉,翩翩公子的感觉,因此他收获了大批的粉丝,就连娱乐圈里的明星也都将他视作自己的偶像,可以说他在娱乐圈中的地位是非常高的了,因此,他是最难以超越的经典人物。
张国荣和唐鹤德的爱情张国荣的一生堪称是传奇,而且张国荣的很多的作品都是非常的经典的,不仅仅是唱歌非常的好听,张国荣的演技也是达到了顶峰的阶段。
而且张国荣的很多的经典镜头都是非常的值得回味的,在人品方面哥哥也是没的说,真的是非常的完美的一个人,同样在感情经历上张国荣的经历依旧是非常的独特的
2003年4月1日这天,因为哥哥张国荣的一个大胆而又勇敢的举动,让之后每一年的情人节都有了不同的意义,在粉丝的心上留下了一块伤疤,也让他的爱人唐鹤德和千万爱他的人心中悲痛。
张国荣和毛舜筠的相恋事实上,张国荣曾经唯一公开求婚了一位女演员,她就是毛舜筠,那一年他们也有过辉煌的爱情,但不幸的是他们最终没有走到一起。
毛舜筠和张国荣相识在1977年,那时毛舜筠才17岁,有一点胖胖的,而且正在努力追求自己的事业。张国荣在走廊里碰到了这个活泼好动的女孩儿,立刻对她产生了好感。
两个人在同一家公司工作,所以自然有很多的相处时间,而且,毛舜筠性格十分外向,还很喜欢和不同的人交朋友。当时因为两个人是公司的重点培养对象,也常常被安排在一起工作。
有一次拍宣传照的时候,工作人员让他们牵手。张国荣就笑着问毛舜筠,可不可以做他的女朋友,没想到毛舜筠居然毫不犹豫的答应了。
于是两人就这样阴差阳错的在一起了。毛舜筠是张国荣在娱乐圈里的第一位女朋友,所以张国荣对待两人的恋爱态度十分认真。只是那个时候毛舜筠年纪还很小,对她来说,和张国荣在一起很快乐,但是和好朋友也没有什么区别。
毛舜筠拒绝张国荣的求婚但是这个时候两个人的年龄也是非常的年轻,正因为年轻导致的不成熟才会在后来错失了一段良缘。为了逗毛毛开心,张国荣在两个人交往的时候,不仅仅是对女朋友体贴入微,同时还经常去到毛毛家陪她爸爸,无论是粤剧还是小调都是张口就来,逗的毛毛爸合不拢嘴。
而这个时候张国荣选择就着热恋期向她求婚,17岁的毛舜筠正处在叛逆期,她不能接受自己的一生,可能就这样定格在了这里,所以毛毛心慌意乱的想要摆脱两人的这种关系。
在多年之后的采访中,张国荣问毛毛:我当时吓到了你吗?毛毛没有正面回答他,则是回问他一句:你是故意把我吓跑的吗?
毛舜筠的现状那时有人说毛舜筠其实很多情,不止哥哥一个!在众多网友心中,她也成了渣女,对感情不专一!过了好长时间,毛舜筠就坦率地说,后悔没有珍惜哥哥!毛舜筠在离开哥哥后,感情生活也不是很好,经历了两次失败的婚姻后,终于遇见了真命天子!
现在毛舜筠和三婚丈夫区丁平的生活还算美满,两人志趣相投,还生了个女儿,生活得很幸福!然而作为张国荣的初恋,毛舜筠的经历却让人唏嘘!
豆瓣评分83《步步惊心》:从三个角度浅析十四的爱情悲剧
文/情鱼
说起《步步惊心》,无论是小说版还是电视剧版,都非常良心, 作者文笔非常具有文学底蕴,细腻的文风使得每个人物性格饱满圆润、深刻逼真。
如冷静内敛、隐忍复杂却真实深情的四阿哥;温润如玉、浪漫痴情但两手空空的八阿哥;天真鲁莽、简单直率后成熟稳重的十阿哥;才情脱俗、风流倜傥如清风明月的十三阿哥;心思细密、不重名利愿默默守护的十四阿哥。
现代新女性张晓,独立自主,心思谨慎,敏锐细腻,摔了一跤,从二十一世纪穿越回清朝,变成了若曦,在紫禁城匆匆度过十几载时光,在那段本来不属于她的时光里,和阿哥们经历了风风雨雨,也邂逅了几段刻骨铭心的情感经历。
其中若曦和四阿哥、八阿哥、十阿哥的感情都被彼此承认过,十三阿哥和若曦一起探讨过没有喜欢彼此的原因, 唯独十四阿哥是全剧最爱若曦的人,却从来没有得到过她的爱 。
作为千古一帝康熙最得意的儿子、威震西北名扬四海的大将军王、四阿哥胤禛争夺王位时最强有力的对手,他从来不把这些名利放在心上,心甘情愿做一个,为了那个永不会为他回头的女子去深情付出的男子。
他有着最初的心动,却后知后觉,用着感动自己、不适合对方的方式去演绎自己的爱情,从懵懂纯情到无悔付出,步步错过,最终成为了大家的十四。 任凭观众心里有千千万万的意难平,奈何十四从一开始就在爱情这条路上跑错了方向、用错了力。
接下来我将从若曦和十四的 生长轨迹 、 相处模式 以及 真实的历史走向 这三方面来分析他们没有在一起的原因。
一、成长轨迹不同:若曦来自二十一世纪的现代,十四阿哥生长于清朝,他们是两个不同时空的人
美好爱情的开始应当是“与君初相识,犹如故人归”, 在合适的时间、合适的地点与最合适的人相遇。 这看起来十分美好,实际上是多方面因素综合起来的结果。
认识和了解一个人,是在时间的基础上,从生长环境、经历、性格、处事方式、价值观、诉求等方面进行探索,缺少这些过程,很难在日后的相处中去做到了解对方。
比如一个人晚上睡觉习惯开着灯、害怕打雷声、经常不开心、看着窗外发呆,又或者是很容易满足、乐意在人群中当带动气氛的人、总是很乐观向上、喜欢拍天空……
这些坏的、好的行为,一开始只是你看到的,如果你没有参与过对方的成长,说白了你根本不会去想这些行为背后的的意义,更不会知道是为什么。
世上本没有完全适合的两个人,只不过是在一起相处久了,既看到了对方的优点,也包容了对方的缺点,相互妥协和付出,最终成为了最需要彼此的人。
《步步惊心》里面若曦从楼上摔下,真正的她在第一集就死了,恰好现代的张晓与男友争吵过程中发生车祸,灵魂穿回清朝附在了她身上。于是拥有现代意识的清代若曦诞生了。
而十四是个土生土长的清朝皇子,拥有着这个时代最正宗的一切。 若是他和若曦在一起磨合,中间相差的不只是时间,更是两个完全不同空间,无法逾越也无法弥补。
1成长环境导致两个人的性格、取舍、恋爱行动力各有不同
我们都知道,一个人所生活的环境对其成长起着非常关键的作用。从古代“孟母三迁”的故事我们就可以得出这样的启发: 良好的环境非常有益于孩子精神品质的形成。人能创造环境,反过来环境也创造人。 环境对于人的影响,正如鸡蛋与温度。适宜的温度能让鸡蛋变成小鸡。
十四出身高贵、养尊处优,自小深受皇上器重,又是由生母德妃养大,要什么有什么。在爱和温暖的环境中,他的性格洒脱自在,真挚纯良,不重权力和钱财,其他皇子筹谋皇位时,他过着闲云野鹤的日子。
同时在众位皇子中,十四是最重兄弟情义的,当他知道自己最敬重的八哥喜欢若曦,选择了主动退出,借着八哥的名义去关心爱护她。 在这场有理由却没有身份的默默守护中,他放不下,对方也不知道。
自小在深宫中见多了尔虞我诈,导致十四处事谨慎,又比较被动,他的行动取决于若曦的回复。若曦为十三求情, 雨中罚跪,他 在雨中反复确认若曦心里是否有他的位置,得到满意的答复后才决定为她争皇位,可那个时候的若曦已经心有所属。
若曦来自现代,充满时代感,对很多事物敏锐细腻,具有长远眼界。当她被选为康熙身边的贴身女官,从被姐姐和阿哥们保护的环境到无人依靠的深宫,她凭借自己丰富的现代知识、细心的观察和揣摩,很快获得了皇上的赏识。
像十四一样,她也珍惜情谊,但当她确认八阿哥不会为了她而放弃皇位时,敢于断舍离,果断放弃他,投靠四阿哥,追求自己真正所爱。
她向往 自由恋爱 ,知道人人都有私心,渴望深宫中的坦诚和被爱,敢于主动去问四阿哥和八阿哥对于皇位和自己之间的取舍,在认定了四阿哥的心意后,甘愿违抗皇上指婚十四的旨意,被罚在浣衣局呆十年。
在《男人来自火星,女人来自金星》一书中写到:男人在感觉自己被需要时容易受到激发,女人则在感觉受珍爱时才会被激发。十四在若曦这里还没有感受到被需要,但若曦早已在别人那里感受到珍爱。
只差那么一步,遥远的一步,他们已经让我想不到在一起的理由,就好像水不懂火的热情,火也体会不到水的柔情,两者撞到一起就是毁灭。
2教育环境导致两个人在观念和待人处事方面有差别
俗话说, 近朱者赤,近墨者黑 。如果你身边的人都是努力认真、目标明确、刻苦向上的人,那你也会慢慢变成那样的人。相反,如果每天有人告诉你坚持做一件事是在浪费时间、人生苦短要及时行乐等消极想法,那么你就会渐渐堕落而不自知。
清朝皇子的教育不同于寻常人家,由主政者钦点翰林官员为授读师傅, 十四看到的就是教育上的不平等,自己及其身边的人都是被这样对待的,导致他骨子里有等级观念 。在众位兄弟中,他只发自内心地敬佩八阿哥,认为只有温文儒雅、光明磊落的八哥值得他追随,侧面反映出他的傲气。
撞见了与十三和绿芜在一起聊天喝酒的若曦,他的表情令人不解,眼神闪过不屑,生气了却笑得儒雅,又冷冷地瞪了她。他认为绿芜的出身不好,而若曦不应自降身价与这样的风尘女子在一起。
有几次十四都是在若曦给人下跪求饶后,他上来拉若曦起来。在 他心里认为尊卑有别,清高如他,绝不允许自己心里的人折了尊严。
若曦在现代和她的同龄人接受的教育是人人享有教育权,生来平等自由,要敢于做真正的自己。 当得知自己的姐姐被明玉侮辱,她不受礼教束缚、不被身份限制,与其大打出手。
同作为女性,她欣赏绿芜的才情,还能随口列举出历史上的梁红玉、李师师等和绿芜一样出身,却做出了贡献的女子。身份不能限制人的交往,合得来即可相处。
当她看到十阿哥被皇上指婚,被迫娶自己不喜欢的人,她为他不能做主自己的婚姻大事而感到难过。在她心里每个人都是独立个体,应该是自己做选择并为之负责任。
男女平等放到现在是促进我国社会发展的一项基本国策,早已深入人心。 而十四高高在上,就算是对若曦心生爱慕,但终究是不能认同且去理解她的做法。 不懂她,自然得不到她的青睐, 也为后来没有得到过她的心埋下了伏笔。
3社会阅历导致两个人的心理年龄有差距
马克思说过,社会环境对人的身心发展有着重要影响,有句话说得很好,“社会即学校,生活即教育”,德育是学校教育的方向性教育,对青少年的成长和发展起着主导作用,但社会的多样性、复杂性,在人的价值取向、人生观等方面有着重大影响。
其实众多阿哥里,十四是全程都在成长的,初期的他过着理想的生活,与八阿哥、十阿哥多有往来,更注重兄弟情谊,残酷的政治斗争还没有开始。
女人是男人的学校 ,这话一点也不假。当时只有十几岁心智的他,还没有对自己人生的清晰认知,若曦是他的初恋,而让他一直成长的人也是若曦。 波兰社会心理学家罗伯特扎荣茨认为,如果越经常看到某件东西,我们就会越喜欢这件东西。
从初次见面,十四对若曦的疑惑与喜爱,到十阿哥的十七岁生辰宴若曦朝他请了一安,开始好奇,再看到若曦为十阿哥唱生日歌、与明玉打架,他彻底动了心思。越是见面,他越是步步沦陷。
少年开始有了自己的心思,但还没得及说出口就被自己最敬佩的八哥堵在了死胡同,体会到了失去。后来的多次误会和放不下,他总是在小心翼翼地向若曦试探和确认心意,每一步主动都是成长。
最后懵懵懂懂的爱慕成为了真真实实的深爱,从误会不解到主动去懂,从闲云野鹤到奋力争皇位,从付出不悔到看开看淡,是他对若曦一步步的爱引导着他成长。
来自现代的若曦是一名在社会上打拼过三年的白领,理性现实,会权衡利弊,在心理上比十四成熟。八王府的生活算是她最轻松、自由、快乐的日子了,可那个时候的她就知道保护自己的姐姐,知道维护自己的利益。
若曦爱上的第一个人是八阿哥,在很多人眼里,她爱上了自己的姐夫,但她是在确认姐姐不爱八阿哥甚至是恨他的情况下,才接受了他。清楚八阿哥会因为争夺皇位而结局不好,主动问对方是否愿意为了她放弃皇位,得到否定答案后,忍痛割爱,及时止损。
这是一个现代女性应该具备的成熟恋爱观之一, 在爱情里享有自己的主动权和选择权,而不是摸索着,或者是被人牵着走。 她不服气十阿哥被安排的婚姻,也不支持十阿哥被动接受,但所有人里面只有她为了这件事情感到难过。
十四和若曦心理上的差距不是一时半会可以弥补,甚至是他没有意识到这一点,他只知道她做了什么、没做什么、是开心或者是生气,背后的原因没想到过。
二、相处方式不同:十四口是心非,喜欢借用他人名义去表达自己,若曦倔强淡然,对于示好半推半就,导致感情难以升温
《步步惊心》的主题曲:一念执着,里面有句歌词“一眼之念,一念执着”,我想用来送给十四。他从一开始就对若曦动心,然后一发不可收拾的沦陷,眼看着她和别人情深义重也愿意。
但就是这种“冷眼旁观”才让他一次又一次错过了向若曦表明心迹的机会。可两性相处,一开始真诚的态度和抓住时机去表达自己的想法很重要,一步错过,很可能会终身错过。
我想,他是后悔和挣扎过的,多次借着别人的名义去关心她,想知道她过得好不好,想让她过得好。终究是太年轻,满心的热情,他总是要以自己不情愿、不乐意的态度表现出来,误会对方,也被对方误解。
十四不诚实,若曦太倔强。她知道四阿哥的面冷心热、八阿哥的于心不忍、十阿哥的真诚莽撞、十三的惺惺相惜,就是不知道十四的口是心非。
她能和十四吵得吹胡子瞪眼,也能任由他误解自己,不予理睬,不作任何解释,除了不爱,我想不出更合适的理由,毕竟一开始就忽略了他的心意。
两个不能识别彼此心意和好好相处的人是不会擦出火花的,更多是让关系原地踏步或是渐行渐远。
1双方互相看低彼此的情意
想起一句话: 爱情是化学反应,这个过程是短暂而剧烈的,双方看到彼此焕然一新 ,类似于“众里寻他千百度,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两个人能够在一起,一开始肯定是有一方主动努力了,但若曦和十四在初期就很有默契地避开了彼此的信号。
当初若曦与明玉大打出手,她在院中巧遇十四和十阿哥,以为八阿哥派人来寻,自己要挨骂。十四却收敛了笑,柔声说:别害怕,我帮你说情。若曦一脸诧异,在她看来,他们之间远没有要好到他主动要求帮她说情。若曦一开始就低看了十四对自己的情。
若曦第二次与十三饮酒彻夜未归,八阿哥为若曦戴上了送给自己喜欢的人的镯子,不再隐藏自己的情感,所有人也都清楚了他的对若曦的心思,而十四没来得及出手,已经失去了接近若曦的机会。
此段时间的十四,应是在犹豫挣扎当中的,是握紧还是放手?
八阿哥的情感,他已明了,也自觉对若曦爱的不深,可有可无。他没有看到若曦对自己的丝毫爱慕,也低估了自己的真心,于是毅然决定放弃,从此为了八哥守护她,借着八哥的名义演绎着自己的爱情。
轻视,是这两个人感情的写照。十四看低了自己对若曦感情,看低了若曦对自己的感情,而若曦也更是看低了十四的感情。
2双方未正面对待彼此的关系
董卿老师说过:最难过的瞬间,不是他不爱你。而是你清楚和他没有未来,却爱他到骨子里。最后攒够失望。找个日子起身拍拍灰,头也不回的走了。而他从头至尾,都在怨你无理取闹。
若曦生日,十四讨茶喝,告诉她自己的心寒,由此可见,此时的十四连着三次问若曦,你究竟在想什么,你心里究竟有没有八哥,你究竟想要什么!他希望八哥幸福,希望若曦幸福,希望自己的选择是对的。自己和她已无可能,依旧放不下。
但若曦和八哥幸福了,他自己会真的幸福吗?会真的接受自己的选择吗?我看,不见得,就凭他一直在向若曦要答案,在关注她的感情。
关于若曦的生日愿望,他努力认真地想为若曦完成一个心愿,却听到若曦只表三分意的回答,“最紧要的是你们都好好的,我们大家都好好的”。十四没有说话,只是面色沉静,默默注视着她。
随后,若曦赶他们走,说自己要摘花,不摘就要等到明年了。十四念起诗来:“劝君莫惜金缕衣,劝君惜取少年时。花开堪折直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这诗,念给若曦听,更是念给自己听。若曦由此想到了自己过了嫁人年龄的情景,却确确实实地忽略了十四的另一层意境。
落花有意,流水无情 。从头到尾,若曦都没有想到要和十四发展友情以外的关系,对于他每次急切又不解的疑问,她总是云淡风轻,不假思索,或者是她明白,只是不想去面对。
十四用着别人的名义去关心若曦,一直为别人考虑,在意若曦的想法,忽略自己的感受,明明表现很明显,自己又不承认。
《十八岁的天空中》写过: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生与死,而是我站在你面前,你却不知道我爱你。这不就是十四的真实写照么?有些话之所以经典,就是因为太写实、太符合某些人的经历。
3双方缺乏精神交流和心理支持
看到过一句话,“心比长相好, 懂比爱重要 ”,在清朝步步维艰的若曦需要依靠,需要理解和懂得,十四对若曦的感情,有爱慕,好奇,敬佩,珍惜,感动,也有气愤和不解,但他没有深入去了解过她。不懂她的坦荡、真诚、义气、深情和无私。
很多观众都羡慕若曦和十三的友情,无关风月、无关感情,两个不同时空的人却是最懂彼此的人。即使是十年未见,依旧能看懂“OK”这个手势,并领会其隐含意义,这是多么难得的情谊。
当十四和若曦一起去了十三处,看到了若曦和十三的坦荡,惊然,自己误会了她,水性杨花并非她。想必他从未羡慕过八阿哥或是四阿哥,即使八阿哥和若曦在一起,也是他甘心相让的,但他是羡慕十三的。
到目前为止,十三是唯一一个真正走进若曦心里的人,即使这种相知无关风月。十四诚心相待却比不上十三哥,第一次不甘,第一次嫉妒。 他想知道自己在她心里的分量,却没有立场去询问,非情人,非知己。
十四也想像十三一样走入若曦的精神世界,想知道若曦真实的喜怒哀乐,弄懂自己到底和她是什么样的关系。可是若曦从来没有主动向他坦诚过任何心思,甚至是隐瞒抗旨原因,导致十四三次请旨求婚。
莎士比亚曾说:爱情不是树荫下的甜言,不是桃花源中的蜜语,不是轻绵的眼泪,更不是死硬的强迫,而是建立在共同基础上的心灵沟通。没有真正地深入交流过,关系自然难以升温,十四自然走不到若曦的心里。
4双方未使用良好的方式来解决误会
“我们沟通得很好,并非决定于我们对事情述说得很好,而是决定于我们被了解得有多好”,这是安得鲁葛洛夫说过的一句话,两个人之间好好说话,是信任和理解的第一步,一场争论可能是两个心灵之间的捷径,但把握不好就成了死胡同。
初期,十四分不清若曦的同时,也理不清她和其他人的关系,一开始他困惑若曦对八阿哥的感情,困惑若曦和十三的要好,更困惑若曦和四阿哥的暧昧。在他心里,好像把所有罪都怪到了若曦身上,八哥得不到的痛苦,十哥的惦念,以及自己的那一份情。
十四对若曦,除了被八阿哥阻隔的爱恋之外,还有着一丝不屑。而若曦任由十四不解她、误会她,此时的若曦大概是觉得十四不必知道她与其他人的关系,即使是误会,那也是属于他一个人的误会。
适当的误会用适当的方式解开,是增进关系的一种方式 ,但在他们这里成为了剪不清、理还乱的关系。十四原本是想弄清楚自己在若曦心里的位置,最后成为了怪罪她。
沟通,可能是世界上最难的学问,但也可能是世界上最简单的方式 。此时的若曦和十四要是能换位思考,将彼此的不理解好好讲出来,那十四心里不会有那么多的芥蒂,而若曦能早日知道他心里的真实想法。
三、尊重历史是根本:真实历史是两个人没有感情交集,历史不会因为清朝多了一个穿越的若曦而改变原有轨迹
既然回到过去成为一种可能,那我们能不能去改变历史呢?有两种观点,一种认为可以, 霍金就持的这种观点,认为你即使能回到过去,但不能改变历史,只能遵循历史,这种观点指出过去和未来都是注定的,不由人的意志而改变。
另一种观点是:回到过去的你可以自由行动,从而改变历史,如果是这样的话,世界肯定会乱套的。 历史早就成了无法改变的过去,因为一个人在一个本不属于她的世界生活了一段时间,就导致这个世界的历史重新记载,那原本的世界也将变成新的样子。
在真正的清朝历史上,根本没有一名女子先后与四阿哥和八阿哥相恋,自然也不会平白无故记载一段十四的恋爱。
电视剧的结尾是若曦离世后,灵魂带着清朝的记忆回到了现代,她努力寻找自己在那个时代存在过的痕迹,却发现史书上没有关于她的任何记载,最后在博物馆里的一幅画上看到自己带着木兰簪子的画像。
她在历史的指引下,看着从小一起长大的玩伴争夺皇位、互相伤害,而自己除了选择最安全阵营,只剩下愧疚和不忍心。 在那里所有她爱的和爱她的的人会被历史留名,对于她来说,被遗忘才是还原历史真相,让历史顺着原本的轨迹走下去。
1“顺史而为”是人的本能
王尔德说,过自己想要的生活不是自私,要求别人按自己的意愿生活才是。熟知清朝历史的若曦,她清楚每个人的结局,却无法干预他们的人生,唯一能做的就是作出最安全的选择来保护自己未知的命运。在皇位争夺战中,四阿哥是最大的赢家,八阿哥、十阿哥、十四阿哥都惨败。
一开始若曦爱上了八阿哥,作为一名现代人,知道历史走向,权衡再三,想到他的结局,又得知他为了皇位甘愿放弃自己。出于保全自我的本能,她狠心与八阿哥决裂。
她原本是希望自己做主人生,选择相爱的人,但太子指婚事件让她明白,“既来之,则安之”。身处这个身不由己的时代,注定要服从它的规则。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简单几个字就道尽了古代女子的婚姻,更何况是天子之命。
危机感让她想尽快为自己找到合适的避难所,无疑是未来的君王四阿哥。虽说看得出来若曦的最爱是四阿哥,但从现实角度看,即使若曦抗旨指婚,被罚去浣衣局十年,那她也知道这等待是有意义的。江山易主那一天,就是等待的尽头。顺着历史去选择爱情,若曦是现实且理智的。
“ 一个人最大的缺点不是自私、多情、野蛮、任性,而是偏执地爱一个不爱自己的人”,张小娴这句经典语录说得不就是十四么?可他就是偏偏要执着下去。
2选择意味着失去
若是有机会表明心迹,没有人会心甘情愿在感情里当暗恋者 。当初八阿哥向若曦表明心迹,出于兄弟情义和不成熟的爱情观,十四主动退出,私下里不知后悔了多少次。
不甘心和好强,会让人将事实越想越糟糕。所以当十四看到若曦与八阿哥决裂,还没搞清楚怎么回事,转头看见若曦投怀四阿哥,双重打击导致他对她误会到了极点。
十四虽然和四阿哥一母同胞,却一直是八爷党。他不愿与四阿哥为伍,对于这个哥哥心里是不屑的,看似平和的他,总是和哥哥在暗暗较劲,争母爱,争父爱,争天下,争女人。
大部分人在得不到的情况下,最不愿看到的事就是自己讨厌的人拥有了自己一直梦寐以求的 。在十四心里,一尘不染的若曦,宁愿选择自己的敌人,也不愿多看自己。
西方有句谚语: 你有所选择,同时你就有失去 。 这在西方经济学上叫作机会成本,你因为选择而放弃的那些东西,就是你的机会成本。这是客观存在的,是一种交换 。若曦在面对选择时,早已知道自己面临着失去,所以更加不会去考虑十四,而十四放手才是最好的成全。
学会选择是审时度势,扬长避短,只有量力而行的睿智选择才会让人一帆风顺,到达理想的港湾,成就完美的人生。
3权利和爱情往往不可兼得
不成熟的人终究会有长大的那一天,不再需要他人庇佑,渴望独自撑起一片天。明白若曦心意后的十四,正处于动态的过程中,从前一直在八阿哥的阴影下,进行着皇位的争斗,保护着心仪的人,总有一种“呼之欲出”的感觉。
如今想要摆脱这种阴影了,十四终要脱颖而出。同时皇权政治斗争渐渐拉开了帷幕,原先的相处中,若曦对十四不够了解,接下来挑梅花一幕、毙鹰事件中,十四野心渐露,虽然他心向她,但从他开始争夺皇位开始,若曦结合历史,开始对他产生猜忌和不解。
离开京城三年,十四迎来了政治生涯中最辉煌的一幕,出战,被封大将军王。到处流传着他的奇闻异事,与当年向往赋闲在家的十四相比,如今他满载荣誉,威名远扬。此时十四是京城无数少女的梦,却不是若曦当初认识的十四。
命运是公平的,给了十四好的出身,如今他荣耀加身,但拥有权力的他不再纯粹,也无法去像当初那样渴望拥有纯粹的爱情。对于若曦来说,她历经现实的洗礼,浣衣局十年早就磨光了她的锐气,即使他再好,两个人早就回不去了。
自古以来,深宫中权力和爱情不可兼得!陈玉蜀这句话就说得很好: 权力和地位的手杖,敲不开幸福的大门,金钱铸成的爱神之剑,射不中有情人的心。
十四和若曦的遗憾,一开始不在正确的方向上,任凭中间怎么努力,观众如何意难平,终是逃不过错过。
正如《请回答1988》里的正焕和阿泽,两个从小一起长大的人,更应该是了解彼此。德善是永远得不到宠爱的二女儿,真诚,活泼,渴望被爱。而狗焕呢,假装冷酷,傲娇,永远嘴硬。
他明明很喜欢德善却装作不屑,故意把爱表达成讨厌。对喜欢的女孩子比任何人都心思细腻,却装出一副毫不在意的样子。
他在德善看不到的地方,默默倾注了那么多真心。可是在德善面前,还是一副倔强又高傲的死样子。明明喜欢德善到要死,却是揶揄她、吐槽她最多的男生。明明早上在德善家门口把鞋带系了又松,松了又系,等到德善出门却装作一副刚好经过的样子。
很多人哭着、喊着心疼正焕,是不是在心疼着和正焕一样不懂得变通、不懂得表达、用无数犹豫和爱情完美错过的自己。很多人支持着、喜欢着正焕,大概是因为在那个少年时代,我们都这么笨拙地、羞涩地把一个人放在心底。
结语: 最后十四费尽力气求来的圣旨起了作用,若曦成为了他的福晋,他知道一切都是名义上的。然而,他还是一如既往地付出和守护,她想要什么就给她什么。每日陪她说说话,心心相印,生活上事无巨细地照料,他做了一切他能做的,朋友,爱人,丈夫,一切的一切。
这里算是《步步惊心》最岁月静好的一段,前期的争名逐利、爱恨情仇,步步为营,让人压抑又惋惜,唯独这一段,有着极为难得的平和安乐。
十四既不是若曦的星星,也不是她的月亮,可是却给了她最自在的生活。曾经不是她不懂珍惜,只是十四的爱,来的最早,却又总是迟了那么一步。他一直都在给他想给的,而不是她想要的。
“在茫茫人海中,时间的荒野里,遇到该遇到的人,不早一步也不晚一步,那么也没有什么别的可说,唯有轻轻的问一声‘哦,原来你也在这’。”这是张爱玲小说里的一句话,希望下一世的十四和若曦能刚刚好相爱。
番外
我很幸福
琴声疏疏 注不盈 清冷的下午
雨中我是垂死的泳者
曳着长发向你游泳
只为采一朵莲,一朵白莲
泅一整个夏天
——《回旋曲》
章粤认识许许多多的人,这些人在她的“左岸”来了又去,去了又来,有意思的人不在少数。也许“左岸”本身就是一个感性至极的所在,再冷硬的人坐在它摇曳的灯光下,心里总有那么几分柔软。章粤总喜欢问他们一个问题:假如你等不到你所要的幸福,你会怎么办?当然,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答案,有时候他们紧闭着嘴不肯回答,可是章粤什么都知道。
有的人死心眼,看似走得最坚决,其实不过是在原地绕圈子,走了一圈又一圈,结果还是站在最初的地方。
有的人漫无目的地寻找,在寻找的过程中,走着走着,忘记了寻找的初衷,挽住了另一个人的臂膀。
有的人选择远走高飞,看似最勇敢,其实只不过是害怕得不到想要的东西,所以说服了自己,假装什么都不爱。
有的人明知不可为而为之,撞破了头,还笑着说至少血花绚烂。
有的人毁了得不到的人,有的人为了得不到的人毁了自己……
章粤常常想,自己属于哪一种,而沈居安又属于哪一种?
她一直认为自己是聪明的,可是这个问题,她从来都没有想明白。
有一种花开得最早最绚烂,却凋谢得很晚,章粤和它很像。她成熟得很早,而且从绽放那一刻开始,就享受着最美的花期。作为永凯的千金,章晋萌唯一的女儿,章粤从来不缺少爱,何况她总是枝头上最夺目的那一朵。十一岁那年,她就有了第一个小男朋友。那男孩聪明而漂亮,他们手牵着手度过了天真烂漫的几年,然而时间到了,免不了各奔天涯。很多年后,章粤在墨尔本的街头意外地与那个男孩重逢,他已经是三个孩子的爸爸,身材微微发福了,留起了小胡子,可是他们还是一眼认出了对方,相视大笑,一起在路边的小酒馆喝到酣畅淋漓。
其实初恋之后,章粤身边的男朋友从来就没有间断过。她在国外长大,喜欢过的那些男人,或温柔,或热情,或聪明,或幽默,都是不约而同的可爱。每一段感情,她都全身心地投入,热情如火地爱着,然后平静友好的挥别。分手之后,大多数前男友都成了她的朋友,见了面,还可以小酌一杯。她与他们分享了最美好的季节,人人都爱最美丽的那朵玫瑰,但是没有谁可以摘下她。过后,他们或凋谢,或果实累累,她却常开不败——直到她遇到了那双流连却轻忽的手。
章粤初遇沈居安,那一年,她二十二岁,回国探望忙碌无比的父亲章晋萌。那时她的男朋友是尤利尔,一个褐色头发,长着漂亮灰眼睛的法国男孩。他们正是如胶似漆的时候,尤利尔黏得很紧,非要跟着章粤一起回国。两人都是年轻爱玩的个性,半个月里,几乎跑遍了这个城市每一个值得去的角落。原本快乐的日子还可以延长,可是尤利尔的家里打来了电话,他母亲出了一个不大不小的车祸,住进了医院。
尤利尔出生在里昂的一个律师世家,却离经叛道地浪迹在巴黎学绘画,因此才结识了章粤。他顿觉情投意合,相见恨晚,原本不相信天长地久的人却指天盟誓,要和他的东方玫瑰浪漫一生。母亲出了事故,他不得不赶回家去,可是章粤刚回国没有几天,还没有好好和自己的父亲说上几句话,所以这对小情人不得不依依惜别。
那天刚下过一场大雨,章粤从永凯大厦取车送尤利尔去机场。两人刚从地下停车场出来,想到要暂别近一个月,尤利尔禁不住在章粤耳边喃喃细述不舍之情,继而热情冲昏头脑,也不顾她手里正握着方向盘,就开始耳鬓厮磨。章粤虽一再嗔声警告,也不禁有些动情,车子越开越慢,一不小心,险些撞上一个莽撞过马路的小孩。幸而她反应及时,堪堪避过,车轮却猛地轧过地面的低洼处,积水高高溅起,正好打在人行道边缘的一个人身上。
章粤本可以一踩油门离开,连骂声都听不见,可她当时虽然年少不羁,但并不是个骄横的人,心中有愧,赶忙下车查看。那人穿一件白色衬衫,一条米色西裤的大半边裤腿已被污水溅得星星点点。他倒也没有如章粤所料的那般破口大骂,只是低了头,微微俯身,徒劳地用手掸着裤子上的污渍。
章粤极是过意不去,匆忙找出纸巾,一边忙不迭地往那人手里递,一边连声表达歉意,“对不起啊,真对不起。先生,要不我赔你裤子的钱,或者……”
她递过去的纸巾和手被轻而坚决的力道推开。
“算了,没有这个必要。”那个人说这句话的时候,已经放弃了无用的清理,直起腰来。
章粤自认为是个半吊子艺术家,可是她一直都没有找到恰当的词汇描述那一刹那的感觉。她只记得当时眼前的那双眼睛,没有愤怒,也没有过分的的激动,而是礼貌的,甚至依旧是温和的,但在这些克制的背后,疏离一览无遗,或许还有一丝带着鄙夷的抗拒。
章粤想,假如车轮底下那一汪积水没有被惊碎,或许可以映出自己当时的狼狈:双唇微启,鲜艳的唇膏在热吻过后有些糊了,手里不知所措地捏着那一张雪白的纸巾。
无论什么场合,章粤都很少怯场,好看的男人她见过很多,早就习以为常,然而,这样一个清淡的夏日午后,一场大雨过后将晴未晴的天空下,在一个陌生的,满裤腿污水的男孩子面前,她莫名的涨红了脸。
他推开了章粤的手,平静地站在那里。恍惚间,章粤竟然想起了许多年前在江南写生时看到的莲,淡淡地立在漾漾的清波上,倒影翩翩,不染纤尘,而她哪里是什么玫瑰,不过是水里轻薄的浮萍。她忽然为自己先前的荒唐羞愤不已。
尤利尔似乎察觉到了异样,也推开车门走了出来,关切地在章粤耳边问怎么了,章粤转身摇头,再看过去的时候,那个人已经走到了几步开外。
直到把尤利尔送上了飞机,返回的路上,章粤的手里仿佛还留着那个人拒绝时指尖的微凉。正值下午上班时间,她不管不顾地就往父亲章晋萌的办公室里里赶,她需要有个人陪陪她,听她说说话。
那时,叶家的时代广场还没有兴建,永凯大厦是这个城市繁华地带的标志性高层建筑之一。章粤赶到父亲的办公室,章晋萌的秘书认得她,抱歉地说章董有一个相当重要的会议,问她可否稍等片刻。章粤在父亲的转椅上坐了十五分钟,等待让她的冲动沉淀,她忽然觉得自己也不知道该向父亲诉什么苦,于是不顾秘书的挽留,独自步入了下楼的电梯。
章晋萌的办公室位于大厦的顶楼,电梯载着章粤一人缓缓降下,透过三面环绕的透明玻璃,大半个城市尽收眼底,芸芸众生不过是浮世浍上的小小黑点。章粤不是商人,理解不了那种俯视的快感,只觉得太高了,没来由地心里就觉得冷,比起这种处不胜寒的感觉,她更爱俗世的热闹和温暖。
电梯行至十六楼,有人走了进来。那人双手扶在钢制的栏杆上,背对章粤,看着玻璃外的世界,似乎已经认不出身边这个不久前刚闯了祸了女孩。章粤却看到了他已经干了大半的裤腿和上面若隐若现的污痕。她悄无声息地换了个角度,屏住呼吸打量他侧向她的容颜。
这些年情海漂浮,比起东方人的含蓄,章粤更偏爱异国男子的坦率天真和热情如火。然而遇上了他才知道,一个人喜恶的颠覆,不过是在呼吸的一瞬间。
他的白衬衣是廉价的,也并非崭新,裤腿更是惨不忍睹,但这些都无碍于他给人一种洁净到极致的感觉。他身长玉立,风仪静好,以至于不起眼的着装在他身上无比妥帖。这个男人,不,应该说是这个男孩子是出色的,但是他那种沉静而克制的气质却是章粤所不熟悉的。他专注地看着脚下的景致,握住栏杆的一双手上,指甲修剪得短而干净,指节修长,却并不细致,不知是否过于用力,青筋浅浅地浮现,脸上却是淡淡的,看不出什么表情。大概是章粤先前对他的印象过于深刻,此时又过于专注,以至于她可以微妙地感觉到电梯里不期而遇的他和马路上狭路相逢的他相比,有了一种难以言喻的改变,眉梢眼角依旧隐忍,但多了点不甘和失望,就连背影也显得落寞。章粤不知道自己的视线是否太过赤裸,只觉得身处的并非是平稳下降的电梯,而是在坐最惊心动魄的“过山车”,叮咚一声,电梯门打开,她的心还没有跟随身体的速度降落到地面。他转身走过她的身边,她竟然在电光石火间抓住了他的手。
“我叫章粤。”
我叫章粤……章粤!他是否在那一刻就记住了这个名字?没有任何多余的身份,没有任何符号,她就是她,她就是章粤。然而他只是愣了一愣,用最委婉的力道抽出了自己的手,点了点头,淡淡一笑,匆匆擦过她的肩膀便走了出去。
章粤却从这一天起记住了沈居安这个名字。十六楼是永凯人力资源部所在的楼层,那一天是公司年度对外招聘人员面试的日子。拿到他的资料不费吹灰之力,他不过是无数个抗挤破了头想要进入永凯的人之一。从人力资源部的备案材料来看,沈居安的条件无可挑剔,面试成绩也相当优秀,然而他并没有被录用,顶楼的一句话就足以把他拒之门外。
“爸爸,为什么不要他?给我一个理由。” 章粤当天就拿着沈居安的材料找到了父亲章晋萌。
章晋萌说:“他是很优秀,表现得非常完美,就连填写的人力资源部的心理测试试卷都无懈可击,但这种完美有些可怕,我不喜欢这样的人。”
章粤闻言,像只撒娇的猫咪一样上前勾住父亲的脖子,这是她对付看起来严肃父亲的必杀绝技。章晋萌拼命皱眉,一脸受不了的嫌恶表情,可隐约上扬的嘴角泄露了他无可奈何的笑意。他最宝贝的女儿说:“你不喜欢,但是我喜欢。”
一个月后,永凯的录用通知正式发送到临近毕业的沈居安手中。章粤回法国的日子也将至,离开的前两天,恰逢五一长假开始,她的表弟程铮大老远地从北京飞过来,到G大“看望同学”。章粤闲着也是闲着,于是充当免费的车夫负责接送。她按图索骥地找到了沈居安自荐材料上的宿舍地址。午餐时间的滚滚人潮里,不少男孩子忍不住朝她张望,她却看到白衣黑裤的那个人,牵着一个女孩的手,轻笑低语地走过她的身边。那个女孩并不算十分美丽,衣着打扮甚为简朴,但是身材窈窕,眉目清秀,举手投足之间的沉静与他极为相似。
章粤从自己联想到所有电视剧里身为富家千金的女二号,要怎么纠缠,才可以让剧情看起来更精彩一点?以往故事里的女配角就算使尽了浑身解数,到了结局,男主角还是会回到女主角的身边。
她一句话不说地任他走远,直到一百米开外,沈居安还是回头看了一眼。章粤远远地给了他一个笑容,不知道他是否看得见。
那天晚上,碰了钉子的程铮吵着要章粤陪他喝上一杯。那小子酒量不好,酒品更差,几杯下肚,话多得没完没了,章粤为了耳根清净,只得彻底把他灌醉。趴倒之前,程铮还絮絮叨叨地向她展示那张史上绝无仅有的人工合成照片。章粤对着照片上那个被迫和程铮紧挨着头的可怜女孩端详了很久很久。次日,到了黄河心也不死的程铮决定再战江湖,章粤则告别别了父亲,独自飞回了法国。
一年后,尤利尔求婚,章粤没有接受,正式回到国内定居。章晋萌为赋闲的女儿在自己眼皮底下安排了一个工作,虽说只是美术总监助理,但公司上下谁不知道她是章家的千金。璀璨夺目的一朵玫瑰,没有人不渴望拥有,但是都抬着头犹豫着,不敢贸然地伸出手,直到传来了策划部基层的一位小职员追求章家大**的传闻。
这是沈居安这个名字第一次在整个永凯如雷贯耳。
不少人都在笑这个甫出校门,全无背景的年轻男人自不量力。虽说他的魅力可以让不少前台的小美女暗自倾倒,可是在众星捧月的章粤面前是多么不值一提。人们纷纷猜测他屈膝在章粤面前将是怎样的卑微,没有人知道,他只是淡淡地微笑着伸出了手,章粤却回应了他一个大大的拥抱。
早在一年前的那个午后,章粤已经沉溺在莲叶下的深水里,他在风中轻轻舒展,她便不由自主地在藻间朝他的方向游动。
穷小子与有钱人家**的结合早已在传说中滥俗,沈居安和章粤的日渐亲密依然让人跌破了眼镜,可是他们含笑对望的时候,谁又能说他们不是郎才女貌,天生一对,如风景般动人?
这对情侣之间最大的阻碍来自一向宽厚开明的章晋萌,他并非轻视那个年轻人出身寒门,都说王候将相宁有种乎,章家并不需要出卖女儿的幸福来换取更大的利益。沈居安这个人,章晋萌不动声色地观察过许久,他年轻、聪明、沉稳、决断,难得的是无半分浮躁,假以时日和机遇,未必不是大将之才。可是那种温润如玉后面的冰凉刺骨,才是章晋萌拒绝将女儿托付给他的原因。
尽管持不赞同的态度,但是章晋萌的教养、气度和他对女儿的爱,使得他没有办法用粗暴的手段去干涉这一段感情,他唯一能做的就是将沈居安派往异地的分公司任职。女儿的脾性章晋萌清楚,她的热情总是来势汹涌,消散得也快,也许经过冷处理之后,以她的聪明,自然会发现一个野心勃勃的谦谦君子并非良偶。
然而,某个周日的清晨,特意抽出时间亲自上门约女儿喝早茶的章晋萌敲开章粤的大门,却看到了衣衫不整来应门的章粤和从卧室的方向走出来的沈居安。一向宠溺女儿的章晋萌前所未有地发了一场大火,侧身指着大门的方向对沈居安说:“走,马上给我走!”
沈居安没有辩解什么,回房简单收拾了一下便告辞了。离开的时候,他当着章晋萌的面轻轻吻了一下章粤的脸颊,经过章晋萌身边时,甚至还不卑不亢地欠身说了句:“董事长再见。”
章晋萌苦口婆心地劝章粤,“他喜欢的是章家的女儿,是章粤这个名字所代表的东西,而不是你的人。”
这样的话,程铮也说过,只不过表达的方式更为直接,他指着沈居安的鼻子说,说他看上的不过是钱,甚至还把整整十一万的现金砸了沈居安一头一脸。不过,那已经是章粤义无反顾地嫁给沈居安之后的事了。当年那个总是抿着唇,沉默寡言的女孩成了程铮命中注定的冤家。
他们都这么说,他们都这么劝。章粤不是傻子,有些事,她比谁都明白。这个世界,一个人和另一个人厮守自有其道理,有人爱上了容貌,有人爱上了才华,自然也有人爱上了钱。她也不敢说自己爱上了沈居安的什么,难道真的是灵魂?可是灵魂虚无缥缈,她也不知道究竟是什么东西。没错,沈居安爱的是章家的女儿,他爱的是永凯的钱,可她章粤就是章家唯一的女儿,她拥有永凯的钱,那么,他爱的不就是她?
沈居安是一个好丈夫,待章粤无微不至,甚至比章粤对他更关怀备至,他的唇吻着她时,就是最极致的缠绵。他总是把每一件事情都做得尽善尽美,一如扮演好一个爱人的角色,一如他在日益高升的岗位上游刃有余。虽然,他的心里藏着那个“长寿”字样的金戒指,可章粤对自己说,我不在乎。谁又真的触得到另一个人的灵魂?那个戒指的主人就可以吗?沈居安给那个女人的,除了怀念,还能有什么?怀念是虚空的,但肉体的厮守多么温暖。
从那时起,章粤从公司里乏味的朝九晚五中脱身,开了一座娱乐城,名字叫做“左岸”。或许每个人心中都有一条塞纳河,它把我们的一颗心分作两边,左岸柔软,右岸冷硬;左岸感性,右岸理性。左岸住着我们的欲望、祈盼、挣扎和所有的爱恨嗔怒,右岸住着这个世界的规则在我们心里打下的烙印——左岸是梦境,右岸是生活。这些话,章粤对很多人说过。她如此爱她的左岸,所以她总是在那里。
这一切都是她的选择,有多少个女人一生一世和自己所爱的人厮守?是的,一生一世,沈居安都不会离开他,即使他找到了那戒指的主人,即使他的心也在荡漾,但是他不会离开。
“为什么?”戒指的主人找到了章粤,那个苍白而娟秀的女人这样问。
章粤一边玩着手指上的结婚戒指,一边回答她,“因为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离开。”
章粤在这场没有悬念的战役中不战而屈人之兵,甚至不需要在这个可怜的女人面前用语言来陈述她的胜利和优势。她远比那个女人美丽,远比她有钱,远比她聪明,她的爱又比谁少呢?而且凭着那一句为什么,章粤还知道,那个女人甚至没有她了解沈居安。好的女人有千千万万,但是章粤只有一个。或许会有人说,真爱不需要任何理由,有的人可以不计代价不问因由,带着心里的那个人浪迹天涯。章粤想说,这样的人也许是真的存在的,但是沈居安不是他们。
后来,那个女人将剩下的戒指赠给了另一个男人,章粤还来不及头疼,就有人先下手为强地毁掉了那个不该出生的孩子。章粤记得有一个凌晨,沈居安的电话在枕畔震动了一夜,她喝得微醺,但是犹可以察觉到身边那个人的辗转难眠。最后,她坐起身来,轻轻地把电话塞到沈居安的手里,“接吧,也许真的有事。”可是沈居安迟疑了几秒,取下了手机电池,无声地拥紧了章粤。两天以后,本地媒体铺天盖地的都是同一则新闻——江源少东家叶骞泽与女伴疑是前日遭人绑架,双双失踪。
章粤时常凝望着那张睡着后如寒玉一般的面容,人人都知道莲花高逸出尘,清而不妖,可是谁记得它的根还扎在最浊的淤泥里,它赖以生存的,是最冰凉的水。她在左岸,而他开在离岸的水中央,她不顾一切地朝他游去,然后溺毙。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她的酒越喝越多,戒了又喝,喝了又戒。向远说,如果《东邪西毒》里那壶叫做醉生梦死的酒真的存在,就应该呈上来给章粤。可是张国荣扮演的欧阳锋不是也说吗,醉生梦死,原本就是一个玩笑。
酒是个好东西,也是个要命的东西,喝多了,想醉也不容易。大多数时候她可以自己开车回家,有时不得不需要沈居安亲自把她接回去。他皱着眉,小心为她擦拭着面颊的时候,章粤总是笑着闭上眼睛,她只要记得他这一刻微微的心疼,却不要他眼里一闪而过的歉疚。
为什么要歉疚?沈居安以为自己娶的是一个美丽多金的皮囊,甚至希望章粤去找自己的欢乐,一如初见时留在他印象里那个放浪形骸的轻浮形象,那样的话,他就可以冷冷地,微笑地看着她,然后若无其事地去履行他的人生,问心无愧地如愿以偿。于是她给了他措手不及的美好和芬芳。
后来,一场大火把叶家的老宅烧成了灰烬,沈居安的回忆也成了枯骨。章粤托人出面,悄无声息地安葬了那个女人。那天夜里,她没有喝酒,醉的反倒是一向清醒的沈居安,他倚在章粤的肩上,章粤轻轻抚着他的脸,他安心地沉醉。
入睡之前,沈居安深深地叹了口气,说:“章粤,你为什么要那么好……”
章粤用一根手指抵住他的唇,“别往下说了。我很幸福。”
章粤忽然想起了向远。大火过后,向远连公司都很少去了,几乎把所有的时间都用来陪伴叶昀复健。章粤有一次去医院探望,私底下问向远,“你究竟把他当作什么?弟弟?小叔子?情人?还是一个寄托?”
向远沉吟片刻,回答道:“不,我把他当作我的所有。”
向远从来没有说过她爱着叶昀,可是爱是什么东西?当叶昀站起来的时候,谁敢说那不是向远有生以来最大的幸福?
其实,她们都一样。
幸福就是求仁得仁,那是最私密的东西,只属于自己,不需要谁的打扰。
完
<第 57 章> 正文完结
那天从谭家出来秦祖平都没好好看看孙子,秦小羽就带着人不见了。秦祖平的心里是百味杂陈,这凭空就多出个孙子来,真是喜忧参半。
喜的是秦家有后了,老爷子终于抱上重孙子了,肯定高兴。忧的是似乎情况不太妙啊,这未来儿媳妇好像没打算带着孩子进他们老秦家的门啊。虽然已近年关,军务缠身,但这关口怎么着也得让他先抱抱孙子再说。
秦祖平以视察军区和慰问连队官兵为由留在南京,秦小羽自然也不会回北京。只是让父子俩都没想到的是季家人愣是没给面子,将他们拒之门外。
也是,让人家好好的姑娘未婚生子,换成他们家闺女的话,那也是极不待见那个肇事者的。秦祖平把秦小羽好好训了一通,又将这事儿给北京的老爷子透了个气儿。
这下可好,老爷子一听不依了,带着一大家子坐专机直飞南京。秦小飒也要跟着来,刚开始老爷子不让,让他少凑热闹。结果秦小飒一句话就搞定了——我未来二嫂可喜欢我了,或许我去帮忙说说好话还有用。这贼孩子,精得很!
杨思云和季建国这几天也是心神不宁,自家姑娘带着外孙好好回南京过个年,怎么就出了这么多的事儿。苏北在谭家的事情他们也知道了,他们也想过或许不会那么轻易接受,但没想到会发生那种事,说实话,挺心寒的。
让他们更是意外的是,这宝贝蛋儿的亲生父亲居然找上了门,而且来头不小。苏北整天就窝在家里也不出门,谁来也不见,也不让他们俩开门。杨思云在这事儿上也挺气的,早干嘛去了,她家姑娘挺着大肚子躲美国的时候他哪儿去了?现在孩子生了,就知道找上门了。所以也就没给秦家父子好脸色,管他是什么背景,谁欺负她家孩子就是不行。
秦小羽几乎天天守在苏北家楼下,但苏北就是不见他。秦祖平直骂他没本事,连老婆孩子都搞不定。秦小羽平时再牛再挺的一人儿,这会儿也没辙,总不能当着未来岳父和岳母的面儿直接去抢人吧,那他这辈子都别指望把季苏北娶回去了。
最后还是秦祖平搞了个迂回战术,找季家大伯二伯出面帮忙。以他们的名义在金陵摆了两桌,说是替孩子补办满月酒,没别人,都是自家人。一开始季家两个伯伯也没一口拒绝,但也没答应,只说要问问苏北的意思。后来秦老爷子从北京赶来,老爷子一拍板,就这么定了。季家两个长辈看在老爷子的面上这才松了口。
大伯二伯提议说要替乐乐补办满月酒的时候苏北很是意外,她也想过是不是秦小羽说动了他们这才搞的名堂。其实她并不是不愿意见秦小羽,也不是怕他把孩子抢走。只是她还没有调整好心态,该如何去面对他。
谭磊给她发了两条短信。第一条只有三个字——对不起。第二条说别为难自己。
苏北知道谭磊这是在替她母亲道歉,其实她根本没有怪谭妈妈。她现在也当妈妈了,从母亲的立场上来看她完全能够理解谭妈妈的行为。那天的场面确实让她有些难堪,秦小羽的出现更是让她一下乱了阵脚,所以她才有些失控地跑掉。
回到家后她想了很久,她也想过坚持和谭磊在一起,然后努力让谭家人慢慢接受自己。但秦小羽父子的到来显然不会让她的这个想法很好地落实,至少谭家人现在知道这孩子是秦家的,应该是铁了心不会让她进谭家的门了。这样的话,谭家既合了自己的意,又做了顺水人情,何乐而不为?
但她心疼谭磊,怀孕的这一年来他对她的照顾可以说是无微不至。这么多年来他的心意一直都没有变过,她想起以前看到的一句话——要有多勇敢,才能念念不忘。所以她现在没法当着谭磊的面再次投入秦小羽的怀抱,所以一切都僵持着。她再次当起了鸵鸟,撅着屁股把头埋进沙子里,不进也不退。
知道这满月酒是场鸿门宴,但最后苏北还是答应了。她本来就对大伯二伯他们有点内疚,所以也不好拂了长辈的好意。反正有杨思云在,她就什么都不惧了。
只是当苏北抱着乐乐进了包厢后,那一屋子的人着实让她吃惊不小。秦小羽的父亲她已经见过,秦小飒她也自然是认识的,那他们旁边坐着的八成就是秦小羽的爷爷和妈妈了。还有几个她不认识,但也都是一身军装。
苏北一进门,就成为了包厢内所有人的焦点所在。秦家长辈们明显有些抑制不住的激动,但隐忍着没冲上来,只是站起身盯着她和她怀里的孩子看。
秦小羽走过来看了看她,伸手想要将孩子抱过去。苏北下意识将身子一偏,将孩子护住。秦小羽哑着嗓子说:“我就抱抱,想儿子了。”
苏北听他声音不对,迟疑了一下还是忍不住问道:“你怎么了?”
“没事儿,让我抱抱孩子,好几天没见着了。”这几天他都没好好睡上一觉,心里堵得慌,窝了一肚子的无名火又没处发泄,年底里公司的事情又一堆,昨晚熬夜有些着凉了。这女人还知道关心他,他都快被她气死了。
苏北还是将孩子给了秦小羽,见他抱着孩子转身,她欲言又止。秦小羽的母亲这时也走了过来,她倒没急着要抱孙子,而是站到苏北面前,拉住苏北的手:“北北是吗?我是小羽的妈妈。”
苏北无措地点了点头,乖乖地叫了声阿姨。
秦夫人笑笑,轻抚了两下苏北的手,叹了口气:“孩子,受委屈了。”
听这样的话苏北最过不得,好像千百种艰难都被这简短的一句话给融化了,心里说不出的暖。感觉眼睛有些酸酸的,但还是忍住没哭出来,只是一个劲地摇头:“阿姨,我挺好的。”
“小羽要是什么地方对不住你的,你能不能看在阿姨的面上原谅他这一回?阿姨跟你保证,以后他要是敢欺负你,阿姨绝不绕他。”秦夫人亲自出马,苏北的确有点招架不住。
苏北头摇得更凶了:“不是的,是我不好。”她想说点儿什么,但却不知从何说起。最后只能低着头,什么也不说了。
秦夫人没再步步紧逼,环住苏北的肩膀轻轻拍了几下:“好了,先不说这个,来,先坐下。跟阿姨坐这里好不好?”
苏北下意识朝杨思云那儿看了眼,也不知道是请示还是求救。杨思云沉默不语,并不阻止。苏北只好跟着秦小羽母亲坐了下来,左手边是秦小羽,再左边就是秦家老爷子。
老爷子正抱着乐乐笑得合不拢嘴,看见苏北坐了过来,敛了笑,皱着眉说:“季家的丫头,知道我是谁不?你和二小子的事儿我也知道一点,之前想叫他把你带回来给我们瞧瞧,这小子宝贝得很,愣是不同意,生怕我们会吃了你一样。可是后来就没了你们的消息。这转眼就过去一年,你一个人跑去美国生了孩子,我这老头子听了心里真难受。我该你说这丫头什么好呢,不知道以后去地下见了你爷爷,他会不会跟我吹胡子瞪眼睛,怪我们老秦家亏待了他的宝贝孙女儿。”
老爷子说着又逗逗乐乐:“瞧,这孩子跟二小子小时候一模一样。不过看起来乖多了,不哭不闹的。哎哟,我的乖乖哎!”
苏北闷不出声,脑袋都快垂到桌沿下了。秦小羽伸手捉住她的手,紧握在手里。苏北挣扎了两下没成功,索性就由他了。
秦小飒坐在老爷子另一边,吃饭的时候苏北要把孩子抱过来,但秦小飒一把抢了先,扬起他的无敌笑容:“小嫂子,我还没抱过小侄子呢。你看你生了孩子还这么瘦,多吃点儿,孩子我先帮你抱着。”
苏北没说什么,倒是秦小羽很不放心,生怕秦小飒那个笨手笨脚的把他的宝贝儿子给摔着磕着了,而且他自己都还没抱够呢。不过这会儿把孩子他妈哄住了更重要。
两边的长辈边吃边聊着,看起来一切似乎都很和谐。杨思云一反常态,几乎不曾主动开口过。秦小羽也很少说话,只是在一边给苏北夹菜,剥虾壳。苏北这顿饭吃得真真是食不知味,她心里那块固若金汤的自留地几乎就要分崩离析了,秦家人的低姿态更让她心软到极致。
快要散席的时候苏北去了趟洗手间,出来时便看见秦小羽站在走廊上抽烟。苏北径直走过去,将他视若透明。她明明想的是抽走他手里的烟扔到垃圾桶里,可这么简单却显亲昵的动作她却怯懦了。
其实她对秦小羽还是心存愧疚的,当初她觉得他们认识算不得久,感情也没深到非卿不可,所以最后她毅然决然的选择离开他,投入谭磊对她敞开许久的怀抱。只是没想到,乐乐的到来似乎让一切都开始偏离她预期的轨迹,渐行渐远。
秦小羽拽住她的手腕,淡淡地看着她不出声。苏北也回视着,样子看起来有些凶狠。静默了好一会儿,苏北忍不住破功,瞪圆了双眼盯着他:“卑鄙。”
闻言,秦小羽皱紧了眉头,看起来很不悦,他没说话,在等苏北的下文。
“秦小羽,你居然打亲情牌,你不嫌丢人,我都觉得不好意思。”苏北想到这个就郁闷,现在这一票长辈压过来,似乎有点赶鸭子上架的意味,她不喜欢。
秦小羽掐掉烟,轻咳了两声:“爷爷他们就是想看看你和孩子,没别的意思。他们明天就回北京。”顿了顿,又说:“我也要回去了。”
苏北听了心里有些不舒服,这么快就要弃权了吗?但苏北也仅仅是“哦”了一声,又补充说:“一路顺风。”
手腕上的劲越来越大,苏北感觉自己的手腕都要被他捏断掉,但就是咬着牙撇过头不吭声。忽然腰间一紧,被他拥入怀里,闻着熟悉的淡淡烟草味,一瞬间她几乎想哭。
“再装就不像了。”秦小羽无奈地说道:“跟我回北京过年,或者我留下跟你们在南京过年,你必须选一个。反正,无论如何,这一次你都不能把我再丢了。我会恨你的,季苏北,我真的会恨你的。”
秦小羽难得这么孩子气地说话,这实在和他往常的形象不符。但就这么几句话,却字字戳在苏北心尖上,隐隐生疼。唉!怎么就怎么难呐!她只是一个普通人,如何才能做到不负如来不负卿呢?可事实好像是她既伤了如来又负了卿,她实在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了。
秦家人回去了,临走前秦小飒告诉了苏北一个秘密。这个算不得秘密的秘密让苏北哭笑不得,那一刻连她自己都分不清究竟是什么情绪。
秦小羽留在南京过的年,杨思云已经没有那么生气了,毕竟秦小羽是乐乐的亲生父亲,从孩子成长需要的角度来看,任何一个人都无法代替这个至关重要的角色。谁让她这个外婆舍不得外孙呢,所以秦小羽在杨思云的默许之下登堂入室了。
丈母娘看女婿是越看越欢喜,而季建国则仍然那副不冷不热的样子。大年初二的时候,听二伯说谭磊回美国了。苏北一整天都没说话,秦小羽也气,怎么这人走了还有这么大的影响力?他就这么没存在感吗?
在南京过完年秦小羽也先赶回了北京,公司一大堆事情等着他处理。让苏北和他一起回北京,苏北死活不肯,还一副打算随时再见是路人的样子,秦小羽是真拿她没辙,谁让她现在手里握着一张王牌,他现在一天见不着他们家那宝贝蛋儿心里就痒痒的。
在家赖了几日后苏北也要启程了,目的地——北京。苏北整天唉声叹气,说当初为什么清华在北京呢?在南京多好啊……抱怨归抱怨,休学了一年还是要回校的。
因为乐乐没有断奶,所以必须跟着苏北。杨思云不放心,想提前申请提前退休跟着去北京带孩子。但苏北没答应,她觉得自己有能力照顾好孩子,杨思云这半辈子已经为她操够了心了,该歇歇了。再者杨思云去了北京,她们家季建国同志谁来照顾啊?
最后还是秦小羽给杨思云打了保票,说会照顾好她们母子俩,杨思云这才没跟来。
苏北到北京那天是秦夫人和秦小羽亲自来接的。回学校办好手续,苏北感慨万千,她要重修大四下学期的课程,那些曾经的学弟学妹们如今变成了同学,感觉怪怪的。
再见到齐姗姗她们几个的时候苏北笑了,一年没见,还真挺想念的。孙梅保研了,吴笑云准备毕业后和郭子南下去深圳发展,齐姗姗在一家外籍建筑事务所实习,工作很辛苦,但收获颇丰。
四人聚在一起像有说不完的话,大多时候都是她们在怪苏北不经常和她们联系。北大哥哥想自己搞一间工作室,最近一直在找房子,齐姗姗也为这事愁着。要么就是租金太贵,要么就是地界儿不行。
苏北把她在建外SOHO的那套房子租给了北大哥哥,房租没要。一开始北大哥哥和齐姗姗坚决不肯,最后苏北说房租就当她入股的钱,这才罢休。
齐姗姗总感觉苏北哪里变了,身材虽然依然削瘦,但似乎更有女人味了,曲线也变得清晰起来。她开玩笑说怎么总闻见苏北身上有股奶味儿,是不是在国外都喝得是高档牛奶。
苏北笑笑,老实承认,她已经生孩子了,去美国其实是为了休学待产。
这惊天消息可算是把齐姗姗她们几个炸晕了头,嚷嚷着要看宝宝。吴笑云还说她以为也许她是当中最先结婚的一个,哪想到苏北这家伙一声不吭地居然把孩子都生了,这超前意识实在太强悍了。
苏北回了北京后就一直住在秦小羽的公寓,本来秦家的家长们都让他们搬回去住,但秦小羽怕苏北觉得别扭,便一口回绝了。秦小羽母亲从秦家派了个保姆过来照顾起居,秦小羽不喜欢外人出入,但现在多了个小祖宗,自己也不能□照顾,只好同意了。但只要苏北或者他自己在家,照顾孩子这事儿都是他们自己亲力亲为。
秦小羽对照顾孩子的事上手得十分快,甚至做得比苏北还好。乐乐现在一看到秦小羽两手就直舞,笑得跟弥勒佛似的。苏北看着这样的画面有时就在想,自己的自以为是差点让这对父子失之交臂。她总以为瞒着秦小羽就万事大吉了,她却忘记了,孩子需要父爱,血浓于水,这一点上,谭磊终究不能代替。
乘秦小羽不在家,苏北带齐姗姗她们来家里看孩子。结果一进门就看见秦小羽正在给乐乐换尿片。动作娴熟老练,看得一干人目瞪口呆的。这翩翩贵公子如今沦为超级奶爸也还是掩不住他那气质,这换尿片的动作都能换得如此优雅帅气。
苏北先发制人,问他怎么会在家。秦小羽见她那眼神直闪就又气又好笑,他就那么见不得人吗?帮孩子换好尿片,秦小羽朝齐姗姗她们打了个招呼就进了书房处理公事。
孙梅抱着乐乐忽然眼泪就掉了下来,她笑说孩子太可爱了,她这是替苏北开心才哭的。其实只有苏北知道孙梅在哭什么,如今做了母亲,才真正能够体会一个女人如果失去做母亲的资格那是一种多残酷的惩罚。
吴笑云和齐姗姗一致鉴定,秦小羽是个好老公,是个好爸爸,是郭子和北大哥哥以后学习的对象。苏北笑笑,好爸爸,呵呵,好像是吧。好老公?她还没答应嫁给他呢。确切的说,他好像还没和自己求婚过。
晚上将乐乐哄睡着后,苏北也躺下准备睡觉。关了灯,苏北在床上翻来覆去。秦小羽怕她吵醒孩子,手臂横过来揽住她的腰,不让她乱动。过了许久,苏北故作平静地将秦小飒告诉她的“秘密”说了出来。
秦小飒说秦小羽在她不在一年里守身如玉,不近女色。很多人都在猜秦二少究竟是不举了还是转战同志界了,他也很想知道。
秦小羽听了沉默不语,苏北以为他生气了,撇撇嘴转过身去不理他,没劲。就在苏北都以为自己睡着了的时候听见秦小羽幽幽地说了句:“明天把孩子送回去让我妈带几天吧,老太太想孙子了。至于你的疑问,我明天给你答案……”
苏北脸红到不行,拉过被子捂过头,睡觉!
直到旁边传来平稳的呼吸声,苏北才轻呼了一口气。计划似乎永远赶不上变化,兜兜转转后她还是和秦小羽在一起了。这一次她不想再折腾了,为了孩子,为了秦小羽,为了她自己,她想,就这样了吧。
花开半夏,人成两伤。郁言绽放了她的半个夏,而她是石头的半个夏,他们都受伤了。如果可以,她希望,秦小羽会给她一个完整的夏。
作者有话要说:历经整整一年,本文终于完结了。大家等得花开花谢又花开花谢,实在有点羞愧。这是实体版的结局,事实上,在网络上连载的字数比实体版要多上许多。河蟹横行的年代,很多“精彩”情节都被删得七零八落,所剩无几。番外我还木有写,这个礼拜《早婚》回复更新,我也会抽空把北北的番外重新开个地方免费奉送给大家。谢谢所有支持此文的姑凉们。另,在卓越或当当购书并打五星好评的姑凉将会获增《北北的夏》纪念书签一套,微博@墨未Mo,并留下你们发评的ID……
颜如玉的含义是容貌如玉。代指美女。形容容颜如玉的美貌女子。
颜如玉的典故
出自《古诗十九首》之十二《东城高且长》,常用来指代年轻貌美的女子,尤以宋代赵恒诗句“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最有出名。
在《聊斋志异》之《书痴》中,作者蒲松龄却由那句“书中自有颜如玉”引发了想象,以名字的形式用在了女主人公的身上(是位书中仙子)。影视作品中,用“颜如玉”作为女人的名字现象则更为普遍,正好“颜”字也确有其姓,于是顺理成章成为了起名的习惯。聊斋志异书痴
彭城郎玉柱,其先世官至太守,居官廉,得俸不治生产,积书盈屋。至玉柱尤痴。家苦贫,无物不鬻,惟父藏书,一卷不忍置。父在时,曾书《劝学篇》粘其座右,郎日讽诵;又幛以素纱,惟恐磨灭。非为干禄,实信书中真有金粟。昼夜研读,无问寒暑。年二十余,不求婚朽,冀卷中丽人自至。见宾亲不知温凉,三数语后,则诵声大作,客逡巡自去。每文宗临试,辄首拔之,而苦不得售。
一日方读,忽大风飘卷去。急逐之,踏地陷足;探之,穴有腐草;掘之,乃古人窖粟,配败已成粪土。虽不可食,而益信“千锺”之说不妄,读益力。一日梯登高架,于乱卷中得金辇径尺,大喜,以为“金屋”之验。出以示人,则镀金而非真金。心窃怨古人之诳己也。居无何,有父同年,观察是道,性好佛。或劝郎献辇为佛龛。观察大悦,赠金三百、马二匹。郎喜,以为金屋、车马皆有验,因益刻苦。然行年已三十矣。或劝其娶,曰:“‘书中自有颜如玉’,我何忧无美妻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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