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结婚自愿,离婚也是自愿。只要你愿意离婚就是可以离婚的。
2:如果夫妻双方达成离婚协议,那么双方可以到民政局的婚姻登记处去办理离婚登记。
3:如果双方达不成离婚协议,那么请求离婚一方可以去法院起诉离婚。
4: 法律依据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第三十三条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第三十四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第三十五条 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
小怡29岁,按照老一辈的标准,已经是“大龄剩女”了,可是小怡到现在还没解决个人问题,其中很大一个原因是她的“心病”。
小怡发现手指有些疼痛、僵硬,膝关节也疼,但过段时间就自己好了。因为她是新媒体行业的,平时打字比较多,以为是关节受损引起的,就没在意。一直到今年,症状越来越严重:手指关节晨僵能持续一小时以上,还伴有肿胀、疼痛,全身许多关节都疼,有时吃止痛药都缓解不了。小怡怀疑自己得了风湿,去医院一检查结果更糟糕:类风湿关节炎!
小怡后来了解到,类风湿关节炎病程很长,需要持续治疗,且终生无法治愈。自己年纪轻轻就得了传说中的“不死的癌症”,这令她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都陷入了抑郁,觉得人生无望。
尤其是婚恋问题,小怡更不想面对,因为她听说类风湿关节炎可能会遗传,那么自己不是害了别人,也害了自己的下一代?于是,即便是父母安排的相亲,小怡都草草应付,冷淡面对,如何还能寻觅到真命天子呢?
其实,不只是小怡,许多年轻的类风湿关节炎患者(尤其是女性),都曾为婚恋、生育等问题忧愁过。类风湿关节炎会遗传吗?得了这个病还能结婚吗?婚后到底可不可以生育?都是他们关心的热门问题。今天,就让我们一起来听一下专家的解答。
专家表示,人们对类风湿关节炎恐惧过度,其中一个原因是它的病因尚未明了,目前认为发病可能与遗传、感染等因素有关。其中,遗传因素造成了它的易感性,而感染可能触发该病。
但是,类风湿关节炎不属于遗传性疾病,它只具有轻微的家族聚集倾向和孪生子共同患病的现象,只能说明遗传在发病中起了一定的作用(两者的关系并不大),不能说明它一定会遗传。总之,类风湿关节炎是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沾亲带故”者毕竟占少数,遗传不应该“背锅”。
因此,类风湿关节炎患者是可以正常恋爱、结婚、生儿育女的,是可以像健康人一样生活的。但要注意的是,在孕前孕期要定期到医院就诊,知道自己的身体状态如何,应该怎么做,为宝宝营造更好的生长环境。
肯定会有影响的,男性总想与健全的女性产生性关系(更别提终生大事结婚了),而且看见畸形的脚性欲会减去一大半!但是若是真心相爱的话,这点也是可以容忍的。望采纳,也祝愿你的婚姻美满幸福,谢谢!
类风湿性关节炎患者可以结婚生孩子吗? 类风湿性关节炎迁延不愈,所以许多患者,尤其是女性患者能否结婚,可否生孩子,成了人们关切的问题。 据研究表明,类风湿性关节炎患者一般发育正常,性激素的分泌水平并无特殊变化。因此,类风湿性关节炎患者同其他人一样,有情爱的自由,也有生育的权利。但由于类风湿性关节炎病是一种慢性病,且有遗传倾向,故类风湿性关节炎患者在恋爱结婚时应注意如下几点: (1)要敢于爱:一些年轻人患了类风湿性关节炎后,由于终日关节肿痛不已,在惧怕将来残废的心理影响下,不敢谈情说爱。其实不然,他们不仅有爱的自由,而且应该比常人需要更多的爱。要知道,美满的婚姻,将给患者带来精神上的支持和生活上的希望。而心灵上的抚爱常能减轻患者身上的痛苦。 (2)要坦诚相待:恋爱时,患有类风湿性关节炎患者一定要坦诚地将真情和盘托出,尽可能取得对方的理解,而不应该隐瞒。只有坦诚相待,相互理解,相互支持,才谈得上有共同生活的基础,才能彼此照顾,白头偕老。 (3)要合理用药:早期合理用药,可以有效地抑制炎症反应,是治疗类风湿性关节炎的关键。在服用非甾体类抗炎药物(刚跌美辛、双氯灭痛、布洛芬等)的同时,及时应用青霉胺、金制剂、氯隆等改善病情的药物,并结合理疗、体疗和中药等,才能使病情及时得到控制。当病情控制后,再考虑妊娠,但需请有经验的医生指导。 (4)不要过分劳累,要避免疾病发作:类风湿性关节炎患者是可以生育的,但是,必须在病情得到适当控制后才行。不然,自己由于关节肿痛,活动受限,尚不能自顾,哪有精力来照看孩子?况且病情严重的话,会累及心、肺等,一旦妊娠,还有可能危及生命。在妊娠期间,类风湿性关节炎患者的症状常有所缓解,可以不服药,但产后关节肿痛又会加重。因此产后必须密切注意病情变化,产后不要受凉、受潮,不要过分劳累,要避免疾病发作。必要时可选用一些药物,但必须跟医生讲明要否哺乳,以便于医生选用不影响婴儿的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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