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家修行的喇嘛是可以结婚的,出家修行的喇嘛是不可以结婚的,除非还俗后,活佛也是这样,也分在家修行和出家修行,出家修行的活佛不能结婚,在家修行的活佛可以结婚。
还有呀,看电视,日本的和尚不是可以结婚吧?为什么呢?日本和尚不止可以结婚哦,还可以陪女友吃螃蟹,包场陪女友买衣服,开着法拉利接女友下班,以及世袭寺院的万贯家财,其实在现代日本和尚是一个特别吃香的职业,举个栗子,比如为和尚举行的非诚勿扰相亲会和尚美男子写真集。
这个疑问由来已久,很多中国人都以为,日本和尚可以结婚,更言中国和尚早有娶妻生子的情况,可惜,不论是中国还是日本,出家僧人不能婚嫁,也就是说,保持着婚嫁行为与夫妻关系的,并不是出家人。
那迷倒万千少女的山下智久,演的不是一个帅和尚吗?和尚确实有高学历、高颜值、高收入比如说佛教创始人释迦牟尼,可是佛教的僧尼并不允许保持婚姻关系。那这个电视剧就是纯粹对佛教僧侣的污蔑吗?也不尽然,只不过大众对佛教僧人太过陌生,出现了许多误解。
在释迦牟尼佛的时代开始,佛教的信众就有两大类,一类是辞亲割爱出的出家人,受比丘戒律、比丘尼戒律以后,成为了正式的比丘、比丘尼,另一类则是在家的优婆塞、优婆夷,也就是通常说的男居士与女居士。在佛教传入中国、日本以后,虽然说文化形式有所改变,但戒律的精神一直传承了下来。
但在日本,皇室与僧侣的关系密切而复杂,在1203年,日本净土真宗的祖师亲鸾上人娶摄政王九条兼实之女玉日为妻,据说是因为这位贵族女子爱上了亲鸾,其父便召见亲鸾请教他一个略为含糊的问题:“我今在家,上人出家,我们同是念佛,是否功德同等——同生西方,同了生死?”亲鸾上人给出了肯定的回答,于是摄政王便以此为由强令亲鸾成亲。后世净土真宗便有了“肉食妻带”的传统,但是此宗门下有家眷的徒众并不自视为出家众,而是身份为居士的传教师。
到了明治维新时期,日本政府为了削弱佛教力量,颁布《肉食妻带的解禁》政令:“僧侣食肉,娶妻,蓄发等悉听尊便。”
那么,日本的僧人是不是就婚嫁随意了呢?并不是!佛教的信众不仅要遵守国法,也要奉持教规。前面说到,出家为僧要经过受戒,这其中就包括了不*,既然要娶妻生子,也必然要舍比丘戒,也由此舍弃了出家人的身份。所以加入相亲大军的,都是还俗了的在家居士,或者从未出家的居士。那他们又和寺院有什么关系呢?
简单来说,他们是寺院的管理者,一般称为“寺族”,也就是说他们家族相续,掌理寺院,满足了社会民众的宗教需求。这样寺院的住持,一般称为“坊主”,而不是承担着传法收徒使命的“和尚”,他们的妻子,则被称为“坊守”,这样的寺院管理者类似于宗教服务人员,在社会的法事、丧葬等活动中担任着重要角色,收入自然不菲。更因为日本的“寺檀制度”使得这类寺院与民众生活密不可分。
日本是不是全盘的“居士佛教”呢?“寺二代”是不是就可以直接成为“坊主”呢?也并非如此,日本的寺院也分为十方丛林和子孙庙,但是在日本,一个人要出家受戒,必须到十方丛林(譬如各宗派大本山)里,十方丛林严持戒律,丛林方丈由选贤制度产生,这些大本山丛林无疑成为了佛教的领袖力量。子孙庙则一般由在家人住持,并不具备剃度授戒的资格。而坊主的儿子或者女婿继承世袭的寺产,并不是简单的财产交接,即使是民间末寺的坊主,也要经过大丛林的磨练。他们一般会在大丛林出家,经过三五年的学习,并受一日一夜三坛大戒,取得住持资格证书,隔日再正式舍戒,返回子孙庙里,继承寺产,这被称作“本山交众生”。他们以做法事为业,有的也会蓄发,在世俗社会依然受到尊重。
值得一提的是,《爱上我的帅和尚》提到星川高岭毕业于东京大学文学部思想文化学科印度哲学佛教学专业,可是这样的学问“僧”并不一定具备主持法事的资格,只有在大丛林参学过的还俗居士,才能够主法,不然会被告上法庭哦!
而这一切的历史演变,从深层次上讲,有着佛教四分律为代表的“别解脱戒”与天台圆顿戒为代表的“菩萨戒”之间的思想碰撞,从戒律的本怀来看,只重视戒律的精神,容易落入空谈,而死守戒相条文,则是教条主义。但究其根本,个人的人生道路选择自由,不论奉行怎样的信念,唯有如实知自心,方能直下承担自己的生命。(文/大公佛教王冠)
和尚是出家的,在我们中国,是不可以结婚的。佛教的“香火”,不是结婚延续佛的香火,而是出家众,在家众许下宏誓延续“佛法”。
佛教和道教的创始人开创各自教法的本意不在于“延续香火”。比如佛教的教主释迦牟尼在戒律中制定了*戒。并且在佛教经典中也预言了佛教在这个世界上的消失。但是佛教允许佛教徒还俗。
佛教从中国传到日本就有变化了,寺庙主持可以娶妻生子,但必须有一个儿子接班继续当和尚,真是世界之大千奇百怪,当然佛教虽分大乘小乘,日本的所有佛教寺庙,所念佛经还是和全世界所有寺庙是一样的。
扩展资料:
佛教最根本的五个戒条是:不杀、不盗、不*、不妄语、不饮酒。只要是信佛的人都要遵守,不论出家或不出家的人,不论有没有受戒。
出家人当然更要率先垂范,严格遵守戒条规矩。所以就逐渐衍生了“出家人不打诳语”这句俗语,这句话也算是对出家人讲究诚信的赞誉。
参考资料:
中国佛学院--如何上佛学院
一、怎样出家:
1、要求年满十八岁,父母同意,信仰真诚,相貌端正。
2、出家地点在自己所在省市即可,或外省市寺庙也行。
3、到寺庙找丈方或当家、知客出家,或找其他师父咨询。
二、中国佛学院招生条件:
1、招收具有高中毕业以上学历或同等文化程度,有一至二年的出家生活经历。
2、信仰虔诚,品学兼优,志愿从事佛教事业的青年僧人。
3、无婚姻或恋爱关系。年龄在十九至二十五周岁之间。
4、相貌端正,身体健康,无神经病(含奥抗阳性)史及其它传染病或残疾。
5、由本人所在地的寺院组织或佛协组织,向所在省的宗教部门推荐报名。
中国佛学院招生简章
一、招生条件:
招收具有高中毕业以上学历或同等文化程度,有一定时间的出家生活经历,信仰虔诚,品学兼优,志愿从事佛教事业的青年僧人。
无婚姻或恋爱关系。年龄在十九至二十五周岁之间。
相貌端正,身体健康,无神经病(含奥抗阳性)史及其它传染病或残疾。
二、招考办法:
由本人所在地的寺院组织或佛协组织,向所在省的宗教部门推荐报名。
报考者需把学历证明及体检表(一定要有奥抗检查),脱帽僧装一寸近照四张,随同报名单函寄本院。经审核符合报考条件后,发给准考证。寄来:(1)报考登记表、(2)体检表、(3)推荐介绍信、(4)相片四张。
三、招生名额:
大学本科四年制。每两年招生一次,招生名额四十名左右。
四、考试与录取:
考试科目:佛学、语文、政治、史地、英语、课诵。
录取考生:按照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五、生活待遇:
学生在校期间生活待遇:学院规定每月发给每人生活费;发给一定数量的僧服;享受公费医疗待遇;寒暑假回原地,凭学生证可享受半价优待票。
六、培养目标:
佛学院以培养较高造诣的佛教学术研究人才、佛学教学人才、寺庙管理人才和国际佛学交流人才为目标。
七、毕业去向:
毕业后学院不包分配,故原则上仍回原推荐单位安排工作。
根据全国佛教事业的需要,本人自愿,可由中国佛学院与原推荐单位协商,同意后调配安排工作。
毕业后的待遇,按照大学本科毕业生的待遇,由用人的寺庙或单位负责解决。
毕业生可报考本院研究生班。
中国佛学院招生办公室
而根据《婚姻法》
第二章结婚
第五条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第六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第八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第九条登记结婚后,根据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也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第 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到法定婚龄的。对无效婚姻,当事人以及利害关系人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提出该婚姻无效;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应当宣告该婚姻无效。对未到法定婚龄结婚的,应当在法定婚龄届至前提出或宣告该婚姻无效。第十一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第十二条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但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除重婚的以外,按照共同财产分割;对有过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
可知,法律也没有规定和尚不能结婚,不过,应该要在还俗后才能结了,这应该是当和尚最基本的职业道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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