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族的家庭观念
(一)父系家庭
蒙古族祖先以狩猎,采集为生,后逐步过渡到游牧畜牧业生产。由于生产方式的改变,男子在生产劳动中起着主要的作用。男子的地位突出,以父系计算家世,家庭成员中男子为家长,是家庭的支配者;妇女在家庭中的地位低下。
蒙古族男女的地位不平等,妇女处于从属地位,她们除生育抚养子女外,还承担着繁重的家务劳动,如挤奶、接羔、剪毛、熟皮子、缝制衣服等等,在家庭中男子是生产资料的拥有者。
蒙古族的家庭,虽然也有三代、四代同堂的大家庭,但多数还是小家庭。如果一个家庭中有几个儿子,成年后分家,一般留幼子守家。上层汗和那颜贵族家庭人数较多,他们拥有众多的财产和奴隶以及属民,往往有三妻四妾,在妻室及子女中还有嫡庶之分。
(二)家庭财产的分配与继承
蒙古族的传统惯例是在其父在世时,长子成人结婚分出去居住,分得一部分财产和牲畜等,女儿出嫁也有相当数量的陪嫁。而其父亲死后,由正妻所生的最小的儿子(蒙古语叫“斡赤斤”,意为守灶者)继承财产,管理家务。
《史集》载:“蒙古自古的风俗,(首领)在期生时,遣其诸长子居于外,分予财产、牲畜属众;其作则尽属幼子。”
《蒙古法基本原则》一书说:“成吉思汗的大札萨克规定,兄弟分家时财产按下列原则分配:年长者多得,年少者少得,未子继承父业。”直到现在,蒙古人分家继承财产都是照长子与末子为主的习惯进行的。
(三)亲属关系
蒙古族的亲属可分宗亲、外亲、妻亲等。男系血统的为宗亲;女系血统的亲属为外亲;妻的本亲为妻亲。亲属称谓是由历史形成的,一般不随意变更。血亲只有当事人死亡而自然消除;姻亲只在离婚的情况下解除。在封建宗法制度下,外亲、妻亲,均为女系亲,如外祖父(哈屯额卜格)、外祖母(哈屯额克)、外孙子(折扣兀)、姨(纳哈出额格赤)、舅(纳哈出)、岳父(哈敦额赤客)、岳母(哈屯额克)等。蒙古亲属制度,在封建领主制度下,突出血统的地位,在婚姻、结亲、家庭也都注重血统,这是蒙古亲属制度的一个特点。
蒙古族的婚嫁习俗
自18世纪30年代巴尔虎、厄鲁特等和以后的布里亚特部迁入呼伦贝尔直到本世纪40年代末,各部的婚姻大同小异,即以一夫一妻制为主,同姓不婚,大都由父母包办成婚。
1厄鲁特蒙古婚俗
大致有这样几个过程:相亲,定亲,下哈达,拜天地成亲。首先,男方的父母带问安酒到女方家,以示问安,相认。第二步,男方选亲友中有声望的人,带着酒到女方家提亲,确定婚姻关系,并商定彩礼数目和送哈达日期。此后,姑娘直到结婚不能见男方和其家人。第三步,下哈达,也就是送彩礼。厄鲁特人送哈达,根据定亲酒席上商定的彩礼种数,按所定日期送到女方家。女方家办小规模的酒宴,确定嫁娶吉日和一些事宜。婚礼是最高仪式,女婿在大婚的头一天到女方家住,参加姑娘酒宴和娱乐。女婿去时骑马,身带弓箭,也有陪伴者和迎亲队。第二天早茶后,迎亲和送亲队出发,姑娘坐篷车,女婿按一定的目标,射三支箭之后打马先行,到家报信准备。迎亲队伍走到途中时,男方派人送酒肉茶之类,以便途中午餐。姑娘到了新家后,陪姑娘的嫂子给姑娘梳妆打扮,把做姑娘时梳的多条小辫子放开,从正中分梳成两条辫子,戴上银簪等饰品,身着艳服、外套长襟坎肩。然后,在院内设桌,男女新人拜天地成亲,婚宴即开始。第二天早上,新媳妇熬奶茶,喝了新媳妇熬的茶后送亲者回,只有嫂子留住,陪新媳妇至第三天省亲为止。
2布里亚特蒙古婚俗
先定亲后结婚,其过程是:
求亲:无论父母做主还是自由恋爱,都经求亲这一步。求亲先由男方氏族的长者选吉日,带着哈达早上到女方家,向佛桌磕头问安,接受女方家敬茶之后,讲明来意,并向佛桌讲清,要将谁家的女儿聘为谁家的儿媳妇等。交待清楚后,把哈达献在佛龛上。女方家同意并接受了哈达之后,双方商议婚礼的有关事项。
姑娘走亲戚:婚礼之前数日,姑娘到自己的亲戚家串门作客、住宿。姑娘串亲戚要邀请男友女友各两名,被邀请的男女同伴从姑娘串亲始至结婚,对姑娘进行照顾和服侍。结婚的头天,姑娘回自己家,办姑娘喜宴并联欢,以绵羊荐骨部肉招待,唱荐骨礼仪歌,教导姑娘到婆家后过好日子,预祝幸福美满。
婚宴:选择适当的季节和吉祥的日期举办婚宴,男方提出婚礼日期,并经双方商议确定。而后,女方邀请亲友邻居,讲明谁于某月某日娶媳妇敬请光临,或谁于某月某日嫁女儿请您作客送亲。邀请时,要摘下帽子,摊开双手弯腰,以示敬重。婚礼当日,女方送姑娘到婆家,围房转三圈,男方在西南方,女方在东北方分别下马。这时,男方的男女亲家分别迎接,接马相互问安,行见面礼敬请入席。双方从族亲中选长者为首席胡达(男亲家),并排坐主位,其左侧双方首席胡达贵(女亲家)并排入席,右侧由双方娘舅亲并排入席,其他客人分年长或辈份依次入席。先上奶茶、糕点,而后上熟羊头、马头,羊、马头面向客人敬献,客人用右手拿起刀交换到左手,从右侧动刀割肉,先敬天地,而后向右侧传,传到半圈之后交给献者,他再献余下的半圈,撤下后上羊荐骨部、肋等肉。婚礼一天即可结束,酒用的不多,有礼有序地进行。未被邀请者不允许参加。结束时,女方长辈向女婿赠送服装,男方给来宾赠礼物。
布里亚特人新婚,男方备新蒙古包,搭在父母毡包的东侧稍向后。包内东半部放碗柜,中间是铁炉等炊具,中心靠后供佛。女方备四季用的服装、床、被褥、枕头、毛胡来车(物品柜车)和备银鞍等马具的马,有条件的还可给一定的陪嫁牲畜。
姑娘省亲:布里亚特姑娘每年正月之后专门回娘家探亲,第一年可以住一个月,以后渐渐减少。当探亲的女儿回去时,娘家煮羊或牛的荐骨部、胫骨为主的熟肉以及奶制品、糕点、糖果等礼品带回去。如因姑娘年岁大等原因不省亲时,娘家将特制肉食、糕点专程送去。
3巴尔虎蒙古婚俗
在过去,巴尔虎青年男女结成夫妇多由父母做主,即使当事人情投意合,也必须经过父母同意。父母替儿女找对象,主要条件是看对方家庭经济情况,因此,“门当户对”是过去订婚最普遍的。其次是喇嘛看卦。青年男女成婚,一方面要听父母的意见,另一方面也要取得喇嘛的同意,如看双方八字是否合适。万一不合,一对相爱的青年男女便很可能不能成为夫妇了。
父母同意和经喇嘛看卦以后,就是订婚,亦有两个步骤:一是看八字,当某一家的男子看上另一家的女子后,他便请媒人(多半是他们的亲友)拿着男方八字去女方家求婚。如果女方家也愿意,便也拿出女子的八字,和男方八字统交喇嘛看,是否同意。如果喇嘛也同意了,便仍旧请他择日订婚;订婚这一天,男方的父兄带着酒和缎子来到女方家,请求订婚,并请女方亲友吃酒,共同商议婚事。得到女方应允后,男方把缎子放在佛前作证,并给女方倒酒,订婚即告完成。
以往男女结婚都较早,十五、六岁结婚是普遍的。在缔结婚姻上,多限于亲戚朋友的范围之中,最明显的是表亲婚姻,也就是说舅表兄弟姊妹与姨表兄弟姊妹是很好的配偶。但直系关系、有不治之症、同姓者不能结婚。
结婚仪礼必须花一笔钱,按经济情况不同在仪礼的铺张上也各有差别。较富有者的彩礼多半为牛羊,一般为40多头牛或十几只羊,富裕者有达百余只的。这些彩礼多在结婚以前送到女方家,但也有婚后才送的。女方父母当女儿要出嫁时,必须给她预备出嫁时的东西。一般有牲畜、箱子、柜、床,数目不等。最富裕的家庭甚至给出嫁的女儿预备新蒙古包,以及赠送女婿马匹、衣服等。
结婚前一日,女方亲友早给新娘预备了一件蓝色或黑色的衣服,肩上有旗并有银饰,另外还有一顶帽子。新娘在哭泣中穿上这件衣服。另外有十几个女子陪伴她去向附近亲友家辞行。每到一家便哭一次,表示很留恋。这时,亲友也为她杀羊摆酒,表示挽留,甚至还留姑娘住一夜。这一天在新娘的自己家里,由她的父亲作席,招待来到家里的男方的父兄和新郎。作席的材料多为男方带来,通常以牛羊为主,数目不一定,最多达二、三十只。男方在结婚前一日,由父兄亲友陪着新郎来女方家。除新郎的父兄带羊和酒以外,新郎多半还带上弓箭。新郎进包以后,给佛爷点灯,叩头。继之便向女方父兄亲友叩头,为他们装烟,及至吃酒,还为他们倒酒。
结婚日,即男方到女方家的第二天。新娘坐上马车,新郎在她马车顶上向前射一箭,意思是把鬼怪射走了。在回男方家还有10来里的地方,早有人在迎接。之后,又在男方家的包中作席。新娘在进包时,也向佛爷叩头,以及拜见男方父兄亲友。吃酒时也为他们斟酒。一直到筵席散后,新郎新娘还要送这些亲友至门口。把亲友们送走后,他们才回到包里来吃合欢酒,这时有小孩在陪着他们。
结婚以后,新娘到亲友家中去串门,介绍自己,让这些人认识她。同时在结婚后不久,有的是在3天以后,有的则在20天以后,去娘家一趟。完成了这些礼节,新娘便和其他的姑娘一样劳作起来。
巴尔虎、布里亚特妇女在未结婚之前,其发式都梳单瓣(布里亚特甚至有编8瓣之风),婚后梳双瓣,新巴尔虎妇女还有在婚后理去前额头发(戴头饰)再梳双瓣的习俗。1949年以后,特别是80年代以来,蒙古族的婚姻风俗虽还保留着若干旧的习惯(特别是在牧区),但已有了较大改变,趋向简单和比较讲究实际,如去饭店等,并逐步向现代方面转化。
婚俗习惯
1厄鲁特蒙古婚俗
大致有这样几个过程:相亲,定亲,下哈达,拜天地成亲。首先,男方的父母带问安酒到女方家,以示问安,相认。第二步,男方选亲友中有声望的人,带着酒到女方家提亲,确定婚姻关系,并商定彩礼数目和送哈达日期。此后,姑娘直到结婚不能见男方和其家人。第三步,下哈达,也就是送彩礼。厄鲁特人送哈达,根据定亲酒席上商定的彩礼种数,按所定日期送到女方家。女方家办小规模的酒宴,确定嫁娶吉日和一些事宜。婚礼是最高仪式,女婿在大婚的头一天到女方家住,参加姑娘酒宴和娱乐。女婿去时骑马,身带弓箭,也有陪伴者和迎亲队。第二天早茶后,迎亲和送亲队出发,姑娘坐篷车,女婿按一定的目标,射三支箭之后打马先行,到家报信准备。迎亲队伍走到途中时,男方派人送酒肉茶之类,以便途中午餐。姑娘到了新家后,陪姑娘的嫂子给姑娘梳妆打扮,把做姑娘时梳的多条小辫子放开,从正中分梳成两条辫子,戴上银簪等饰品,身着艳服、外套长襟坎肩。然后,在院内设桌,男女新人拜天地成亲,婚宴即开始。第二天早上,新媳妇熬奶茶,喝了新媳妇熬的茶后送亲者回,只有嫂子留住,陪新媳妇至第三天省亲为止。
2布里亚特蒙古婚俗
先定亲后结婚,其过程是:
求亲:无论父母做主还是自由恋爱,都经求亲这一步。求亲先由男方氏族的长者选吉日,带着哈达早上到女方家,向佛桌磕头问安,接受女方家敬茶之后,讲明来意,并向佛桌讲清,要将谁家的女儿聘为谁家的儿媳妇等。交待清楚后,把哈达献在佛龛上。女方家同意并接受了哈达之后,双方商议婚礼的有关事项。
姑娘走亲戚:婚礼之前数日,姑娘到自己的亲戚家串门作客、住宿。姑娘串亲戚要邀请男友女友各两名,被邀请的男女同伴从姑娘串亲始至结婚,对姑娘进行照顾和服侍。结婚的头天,姑娘回自己家,办姑娘喜宴并联欢,以绵羊荐骨部肉招待,唱荐骨礼仪歌,教导姑娘到婆家后过好日子,预祝幸福美满。
婚宴:选择适当的季节和吉祥的日期举办婚宴,男方提出婚礼日期,并经双方商议确定。而后,女方邀请亲友邻居,讲明谁于某月某日娶媳妇敬请光临,或谁于某月某日嫁女儿请您作客送亲。邀请时,要摘下帽子,摊开双手弯腰,以示敬重。婚礼当日,女方送姑娘到婆家,围房转三圈,男方在西南方,女方在东北方分别下马。这时,男方的男女亲家分别迎接,接马相互问安,行见面礼敬请入席。双方从族亲中选长者为首席胡达(男亲家),并排坐主位,其左侧双方首席胡达贵(女亲家)并排入席,右侧由双方娘舅亲并排入席,其他客人分年长或辈份依次入席。先上奶茶、糕点,而后上熟羊头、马头,羊、马头面向客人敬献,客人用右手拿起刀交换到左手,从右侧动刀割肉,先敬天地,而后向右侧传,传到半圈之后交给献者,他再献余下的半圈,撤下后上羊荐骨部、肋等肉。婚礼一天即可结束,酒用的不多,有礼有序地进行。未被邀请者不允许参加。结束时,女方长辈向女婿赠送服装,男方给来宾赠礼物。
布里亚特人新婚,男方备新蒙古包,搭在父母毡包的东侧稍向后。包内东半部放碗柜,中间是铁炉等炊具,中心靠后供佛。女方备四季用的服装、床、被褥、枕头、毛胡来车(物品柜车)和备银鞍等马具的马,有条件的还可给一定的陪嫁牲畜。
姑娘省亲:布里亚特姑娘每年正月之后专门回娘家探亲,第一年可以住一个月,以后渐渐减少。当探亲的女儿回去时,娘家煮羊或牛的荐骨部、胫骨为主的熟肉以及奶制品、糕点、糖果等礼品带回去。如因姑娘年岁大等原因不省亲时,娘家将特制肉食、糕点专程送去。
3巴尔虎蒙古婚俗
在过去,巴尔虎青年男女结成夫妇多由父母做主,即使当事人情投意合,也必须经过父母同意。父母替儿女找对象,主要条件是看对方家庭经济情况,因此,“门当户对”是过去订婚最普遍的。其次是喇嘛看卦。青年男女成婚,一方面要听父母的意见,另一方面也要取得喇嘛的同意,如看双方八字是否合适。万一不合,一对相爱的青年男女便很可能不能成为夫妇了。
父母同意和经喇嘛看卦以后,就是订婚,亦有两个步骤:一是看八字,当某一家的男子看上另一家的女子后,他便请媒人(多半是他们的亲友)拿着男方八字去女方家求婚。如果女方家也愿意,便也拿出女子的八字,和男方八字统交喇嘛看,是否同意。如果喇嘛也同意了,便仍旧请他择日订婚;订婚这一天,男方的父兄带着酒和缎子来到女方家,请求订婚,并请女方亲友吃酒,共同商议婚事。得到女方应允后,男方把缎子放在佛前作证,并给女方倒酒,订婚即告完成。
以往男女结婚都较早,十五、六岁结婚是普遍的。在缔结婚姻上,多限于亲戚朋友的范围之中,最明显的是表亲婚姻,也就是说舅表兄弟姊妹与姨表兄弟姊妹是很好的配偶。但直系关系、有不治之症、同姓者不能结婚。
结婚仪礼必须花一笔钱,按经济情况不同在仪礼的铺张上也各有差别。较富有者的彩礼多半为牛羊,一般为40多头牛或十几只羊,富裕者有达百余只的。这些彩礼多在结婚以前送到女方家,但也有婚后才送的。女方父母当女儿要出嫁时,必须给她预备出嫁时的东西。一般有牲畜、箱子、柜、床,数目不等。最富裕的家庭甚至给出嫁的女儿预备新蒙古包,以及赠送女婿马匹、衣服等。
结婚前一日,女方亲友早给新娘预备了一件蓝色或黑色的衣服,肩上有旗并有银饰,另外还有一顶帽子。新娘在哭泣中穿上这件衣服。另外有十几个女子陪伴她去向附近亲友家辞行。每到一家便哭一次,表示很留恋。这时,亲友也为她杀羊摆酒,表示挽留,甚至还留姑娘住一夜。这一天在新娘的自己家里,由她的父亲作席,招待来到家里的男方的父兄和新郎。作席的材料多为男方带来,通常以牛羊为主,数目不一定,最多达二、三十只。男方在结婚前一日,由父兄亲友陪着新郎来女方家。除新郎的父兄带羊和酒以外,新郎多半还带上弓箭。新郎进包以后,给佛爷点灯,叩头。继之便向女方父兄亲友叩头,为他们装烟,及至吃酒,还为他们倒酒。
结婚日,即男方到女方家的第二天。新娘坐上马车,新郎在她马车顶上向前射一箭,意思是把鬼怪射走了。在回男方家还有10来里的地方,早有人在迎接。之后,又在男方家的包中作席。新娘在进包时,也向佛爷叩头,以及拜见男方父兄亲友。吃酒时也为他们斟酒。一直到筵席散后,新郎新娘还要送这些亲友至门口。把亲友们送走后,他们才回到包里来吃合欢酒,这时有小孩在陪着他们。
结婚以后,新娘到亲友家中去串门,介绍自己,让这些人认识她。同时在结婚后不久,有的是在3天以后,有的则在20天以后,去娘家一趟。完成了这些礼节,新娘便和其他的姑娘一样劳作起来。
巴尔虎、布里亚特妇女在未结婚之前,其发式都梳单瓣(布里亚特甚至有编8瓣之风),婚后梳双瓣,新巴尔虎妇女还有在婚后理去前额头发(戴头饰)再梳双瓣的习俗。1949年以后,特别是80年代以来,蒙古族的婚姻风俗虽还保留着若干旧的习惯(特别是在牧区),但已有了较大改变,趋向简单和比较讲究实际,如去饭店等,并逐步向现代方面转化。
1、禁忌
科尔沁蒙古族选择配偶时,都有非常严格的婚姻约束。同辈人之间可以结婚,差辈人之间不能结婚。如双方都有达到婚龄的儿女,先互通想法,而后遣人作媒。虽父母愿意,但为人父母的不能当自己儿女的媒人。同姓之间不通婚,属相相同的男女一般不结婚。十二属相内,若逢有缘分的属相结婚,则认为婚姻美满和睦而子女均衡。以五行之说定姻缘。相生者可结缘,相克者不能成亲。
2、继婚
科尔沁蒙古族继婚习俗主要是指兄长过世后,其兄弟与寡妇嫂结婚生活的婚姻。兄长过世时,若有成年的未婚兄弟,即与寡妇嫂生活。但须征求女方家的意见,不能强迫。兄长与弟妹继婚的极少。在继婚习俗里,还有媳妇过世后与小姨子结婚的,这种现象较为普遍,特别是有孩子以后过世的,女方家为了不让外甥受后妈的虐待,把其妹妹嫁其姐夫。
3、换亲
世代相邻和睦相处的老邻居如辈分不差,双方儿女从小一起长大又无残疾,相谈互换姻亲之事。换亲聘礼根据双方的生活条件来定。与一般婚礼相比聘礼和费用较少。婚礼习俗与一般婚礼相同。
4、再婚
被抛弃的女人或配偶过世的男女有再婚之习俗。如丈夫嫌弃老婆,留下孩子后,不给其生活用品,并撵回娘家(有的拿走结婚时带来的嫁妆)。娘家重新为其找婆家,但很难找到称心的女婿。多数人不愿娶被抛弃的女人,因此,有的女人就一辈子过独身生活。丈夫过世的妇女在其婆家亲戚中无继婚兄弟的,过满带孝期(1年或3年)后,娘家或婆家为其重新找对象。结婚时有子女的原婆家留下孩子,若是儿子更不能随娘走。若是女孩子有的让其跟娘走。婆家不但不给其生活用品,反而从娶亲的男方接受那里一定的彩礼。老婆过世的男子再婚时与初婚时一样送彩礼。与老公过世的寡妇结婚则不需太多的费用。未过中年的人结婚时基本遵循一般婚礼的习俗,已过中年的人结婚时只需请近亲举行简单的仪式。
5、招赘婿
家中无儿子或老大是姑娘的人家,在其儿子年龄小,父辈年老体弱或主人是寡妇的,招赘婿于家门,以依靠女婿过日子。家中老大是姑娘,其儿子年龄小而招进的女婿须等内弟长大娶亲后才与媳妇回老家或当地分出单过。无儿子的人家所招进的女婿为岳父母养老送终。被招进的女婿因亲自到女方家效力,因而所交的彩礼甚少,与其它婚礼有所不同。
6、订婚
订婚,首先是求婚。求婚中包括“订岁”这一习俗。订岁是指父母为没出生的幼儿订立的婚姻契约。“订岁”包括指腹为婚和娃娃亲;求婚后,女方家经过听取男方的详细情况后如果赞同,则举行订婚仪式,喝“小酒礼”。“小酒礼”的日期由男方家择吉日后报女方家。男方承担“小酒礼”的一切费用。女方的祖父母、父母为首,还有舅父、叔父等参加。男方有伴郎、求婚人(有的求婚人不去)和两位首席官长及生辰相符的一长者为祭祀人前往女方家,还有送礼者(祝辞人)一名。酒席上商定“大酒礼”的日期。大酒礼的日期由男方请喇嘛择吉日而定。一切费用均男方承担。宴席结束后,双方主要人物重新摆专席议定向男方索取彩礼的数量和种类。并初步商定娶亲日,具体日期请喇嘛或择日先生选定。在“大酒礼”上,男方一人领新郎不分辈份依次敬酒。敬酒结束后,姑娘的嫂子把姑娘亲手做的靴子(夏天为夹鞋,多数为靴子)和荷包袋给新郎穿带。宴席结束,女方家起码准备毛巾、哈达等礼品回敬男方。并依据“大酒礼”上商定彩礼的数量、种类准备。彩礼准备完毕,男方以媒人为首与祝辞人等前往女方家送彩礼。女方家盛情款待。在宴席上双方祝辞人以风趣赞美的对歌对辞进行娱乐,以示欢庆 。
一、 求亲
蒙古的青年男女在定亲之前,男方就要向女方进行求亲。在新中国没有成立的时候一般。放下都是男方的父母或者是媒人去女方家代替求亲。不过女方家同意的话,就可以直接定亲。我按照蒙古族的婚俗来说的话,男方必须多次向女方求情,这样的话才可以得到女方人的答应,这样的话就显得对女方是特别的重视,不是说草率的答应的。
二、 婚姻制度
蒙古族有抢婚还有聘婚,这两种婚姻制度,那么抢婚就是奴隶制社会的一种婚姻。提示也就是在那个时候有能力的人就可以进行抢婚,如果没有能力的被抢婚之后,他也是没有任何的办法的。订婚也就是说封建社会的一种婚姻形式。一般情况下是在公元13世纪以后,蒙古族进入了封建社会,那么就普遍实行了聘婚。是抢婚的制度一直也没有废除。
一、 水忌
古人认为水是特别纯洁的,他就是一个纯洁的神灵,那么就特别在河流中洗手或者洗衣服沐浴更是不可以的,就比如说女人的吞声衣物也是不可以在水中清洗的还有不干净的东西,也是禁止投入河中的,那么草原本身就干旱缺水。所以说他们习惯了节约用水,并且水也是特别保持清洁的。
通过以上的总结就知道了蒙古族人传统的红薯习惯中有哪些习俗,实际上他们的习俗和我们的真的是有一定的相似的,就比如说究竟我们这边也是要男方去女方女方家求情。
从记载来看,北方蒙古族的“许婚筵”,蒙语叫做“不兀勒扎儿”,意为“羊颈喉”,因为羊颈喉的肉坚韧耐嚼,含义是牢不可分,象征夫妻百年好合。结婚时,两个新人从结婚之日连吃此肉三天,以示庆贺。除此而外,羊还是重要的聘礼。今土默特一带蒙古族的婚礼上,新郎到女方家迎亲,女方必先闭门不开,男方必以羊碰门,叫“碰门羊”。在女方举行的婚宴上,还有放“特洛西”的习俗。所谓“特洛西”就是把煮熟的羊腿放在桌子中央,新郎新娘争夺,如果谁能得到这块带肉的骨头,谁就平安健康。按照蒙古族的习俗,特洛西是婚礼上的一种吉祥物。在男方迎娶新娘的婚礼上,羊头也是一种吉祥物。敬献羊头是最大的敬意。《绥远通志稿》云:男家款待男女送亲者,宴席仍用旧礼……蒙人必以全羊为宴席盛品者,取吉祥之意也。其整羊席上煮出来的整羊都放在银制云头图案的大盘中,按照躺卧的姿势,把两条羊腿顺着前肢左右扣紧,前臂骨往里折放,形如卧着的活羊一般。摆上桌时,羊头必须朝着主宾。可见,羊在蒙古族的婚礼中具有特殊的文化内涵。它不仅是蒙古族婚宴上的佳肴,而且是婚礼上的吉祥物,是蒙古族人婚礼的凭证。
而在兴蒙蒙古族乡的婚礼过程中,新郎迎亲时给女方送猪腿一只、酒一坛,女方父母则以两小块煮熟了的猪乳头的母猪肚皮肉(俗称离娘肉)、两瓶酒、两条鱼作为回礼。新人在入门以前要举行一系列的仪式,在门的左边摆有一放有三牲酒的香案,上面摆有一只公猪头,嘴里含一条猪尾,寓意有头有尾。
中国五十六个民族相处得都很和谐,所以相互通婚的情况越来越多。其中蒙古人性格豪爽深受各民族的人的喜爱,那么蒙古族和汉族结婚条件是怎样的呢?
中国泱泱大国具有五十六个民族,这五十六个民族团结一心使得中国快速的发展,越来越富强。其中蒙古人在全国各地都是有分布的,而蒙古人早已经融入和汉族人的生活,汉族人也非常的喜爱内蒙古的生活习惯和风土人情。
蒙古族和汉族结婚条件其实很简单,就是两个人是相爱的,只要是两个人是情投意合的,那么就可以到民政局登记结婚。另外,还应该知道蒙古族的婚俗,只有这样才能够真正的融入到蒙古族的大家庭。
蒙古族的婚俗,蒙古族的青年男女结婚也是要选择良辰吉日的,像汉族一样男方要给女方送彩礼,具体包括现金、衣服、布匹、首饰、稻谷等等。女方的话也是有陪嫁的东西的,包括柜子、被褥、衣服、首饰、电器、稻谷、花生瓜子等等。女方的嫁妆是要交给女方送亲人保管的,而到了男方家后,由新郎的母亲拿钱来赎钥匙,再交给新娘。在结婚的前一天还要有男方将贴上红纸的猪肉和酒送到女方家,作为礼物让女方家招待宾客。
总结的来讲蒙古族的婚俗特点是订婚送礼比较多;新郎要接受掰羊脖子的考验;娶亲的路上很热闹,争抢先到家;不拜天地而拜炉火。
蒙古族和汉族结婚条件大家都了解了吧?结婚的注意事项就是要将婚俗牢记于心,这样在婚礼中遇到突然的状况才知道如何的应对,否则的话就会很狼狈,这样虽然给带给大家欢声笑语,但是毕竟还是会让自己的形象产生折扣。如果说准备和蒙古族通婚的朋友们,赶紧的咨询一下身边的蒙古族的朋友或者长辈吧,让自己可以每个环节都做得完美,获得更好的结婚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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