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古代对结婚和夫妻关系有许多雅致的别称。
(1)配偶。夫妻双方互为配偶,亦指男女相配为夫妇,《后汉书·邓训传》李贤注引《东观记》:“其无妻者,为适配偶。”亦作“配耦”。《汉书·孝昭上官皇后传》:“长主内(纳)周阳氏女,令配帝耦。”
(2)结发。源于苏武诗“结发为夫妇,恩爱两不疑”。“结发”本指年轻束发之时,后据此诗“为夫妻”语,作结婚解;也指妻子。俗称元配为结发。也有人说:“结发夫妻”一词源于古婚礼中的“合髻”。
(3)结缡。亦作“结褵”。原指古代女子出嫁时,母亲把悦(佩中)结在女儿身上,后来用为结婚的代称。《诗·豳风·东山》:“亲结其缡。”《后汉书·马援传》:“施衿结褵,申父母之戒。”
(4)结丝萝。《古诗十九首》:“与君为新婚,兔丝附女萝。”兔丝和女萝都是蔓生植物,纠结一起,不易分开。后因用“丝萝”比喻婚姻。《西厢记》:“便待要结丝萝。”
(5)结朱陈。“朱陈”原是一个古代村名。白居易《朱陈村》诗:“徐州古丰县,有村曰朱陈……一村唯两姓,世世为婚姻。”苏轼《陈季常所蓄朱陈村婚娶图》诗:“何年顾陆回丹后,画作朱陈嫁娶图。”后遂用为联姻的代称。《红楼梦》第九十九回:“仰蒙雅爱,许结朱陈。”
(6)秦晋之好。春秋战国时期,征战频繁,人民多死于非命。有些诸侯国为了缓和矛盾,也曾通过联姻来建立和发展邦交。当时秦国和晋国就世代互相婚嫁结为姻亲。因此,后人称两姓联姻为“秦晋之好”。《三国演义》第七十六回:“吴侯欲与君侯结秦晋之好。”
1、古时男家去女家迎亲时,均是在傍晚。
2、据史料记载,“婚者,谓黄昏时行礼,故曰婚”。
3、也就是说,晚上举行婚礼才是中华民族源远流长的婚礼习俗。因此,鞍山师范学院中文系刘刚教授介绍说,古代一直有“上午接亲,晚上拜堂”的说法,中国古代迎娶新娘都是在黄昏以后。“结婚与黄昏”中“婚、昏”同音,也是古代人在晚上结婚的例证,说明女人在黄昏结婚后改变了自己的姓氏。
扩展资料
中国传统婚礼是华夏文化的重要部分。古时于黄昏举行,取其阴阳交替有渐之义,故称。古代婚礼有六:纳采、问名、纳吉、纳徵、请期、亲迎。
在《礼记·昏义》篇对中国古代的昏礼的形式及意义有着较为详细的描述:“昏礼者,将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而下以继后世也,故君子重之。是以昏礼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皆主人筵几于庙,而拜迎于门外。入,揖让而升,听命于庙,所以敬慎重正昏礼也。婚礼是汉传统文化精粹之一,大红花轿、浩浩荡荡的迎亲仪仗队、拜天地、掀盖头,身穿"凤冠霞帔、状元服"的中式婚礼,"追寻文化根源、重视传统民俗"成了现代人的新“时尚”,这就是中式婚礼。
(一)婚礼起源
相传中国最早的婚姻关系和婚礼仪式从伏羲氏制嫁娶、女娲立媒约开始。《通鉴外纪》载:“上古男女无别,太昊始设嫁娶,以俪皮为礼。”
从此,俪皮(成双的鹿皮)就成了经典的婚礼聘礼之一。之后,除了“俪皮之礼”之外,还得“必告父母”;到了夏商,又出现了“亲迎于庭”“亲迎于堂”的仪节。
周代是礼仪的集大成时代,彼时逐渐形成一套完整的婚姻礼仪,《仪礼》中有详细规制,整套仪式合为“六礼”。六礼婚制作从此为华夏传统婚礼的模板,流传至今。
(二)三书六礼
三书
三书即聘书、礼书和迎亲书:
聘书 聘书是订婚用的书,于“纳吉”(过文定) 时男家交给女家。
礼书 礼书是“纳征”(过大礼) 时使用的书,礼书内会详细列明礼物种类及数量。
迎亲书 顾名思义,迎亲书即迎娶新娘时的书,即在“亲迎”时使用。
六礼
纳采 又称“采择”,相当于后世所称之“提亲”、“说媒”。表示男方曾审慎考虑之后所做的决定。 《文公家礼》说:“纳其采择之礼,及今世所谓言定也。”而古代较为朴实简单,具《仪礼士昏礼》记载,士大夫阶层所执的见面礼,即称“贽”或“挚”,仅“用雁”。其原应执雉而已,但雉不易活捉,多为死雉,婚时不宜,且婚礼为人生大事,故特许新人得越其身分等级穿戴与使用衣着行头。
仪式流程
1、祭祖:男方在出门迎娶新娘之前,先祭拜祖先。
2、出发:迎亲车队以双数为佳。
3、燃炮:迎亲礼车行列在途中,应一路燃放鞭炮以示庆贺。
4、等待:新郎礼车至女方家时,会有一男童侍持茶盘等候新郎,新郎下车后,应赏男孩红包答礼,再进入女方家。
5、讨喜:新郎应持捧花给房中待嫁之新娘,此时,新娘之闺中密友要拦住新郎,不准其见到新娘,女方可提出条件要新郎答应,通过后才得进入。(中式婚礼中没有此环节,此环节为西为中用)
6、拜别:新人上香祭祖,新娘应叩拜父母道别,并由母亲盖上盖头,而新郎仅鞠躬行礼即可。
7、出门:新娘应由福高德劭女性长辈持竹筛或黑伞护其走至礼车,因为新娘子在结婚当天的地位比谁都大,因此不得与天争大。
8、礼车:在新娘上礼车后,车开动不久,女方家长应将一碗清水、白米撒在车后,代表女儿已是泼出去的水,以后的一切再也不予过问,并祝女儿事事有成,有吃有穿。
9、燃炮:由女方家至男方家的途中,同样要一路燃放礼炮。
10、摸橘:新娘子迎新车队到达新郎家时,由一位拿着橘子的小孩来迎接新人,新娘要轻摸一下橘子,并赠红包答礼。这两个橘子要放到晚上,让新娘亲自剥皮,意谓招来"长寿"。
11、牵新:新娘由礼车走出时,应由男方一位有福气之长辈持竹筛顶在新娘头上,并扶新娘进入大厅。进门时,新人绝不可踩门槛,而应横跨过去。
12、新娘进门前应从炭火盆上跨过去,表示洗去进门前的晦气和不祥
13、喜宴:时下颇流行中西合壁式的婚礼,大都在晚上宴请客人同时举行观礼仪式,在喜宴上,新娘可褪去新娘礼服,换上晚礼服向各桌一一敬酒。
14、送客:喜宴完毕后,新人立于家门口送客。
15、闹洞房:新人被整之灾情大小,端视新人是否曾在其他的婚礼上戏弄别人,或平素待人够不够忠厚等。
参考资料:
古往今来,男女的嫁娶一直是人生最大的喜事,这不但代表了两性的结合,也是两个家族的牵手和认同。所以在我国古代有很多结婚的礼节讲究,这些往往比现代人结婚的彩礼,婚宴还要复杂的多。那么古人结婚是不是像现代人结婚一样选择在白天结婚呢?其实不是的,古人的婚宴准备时间很长所以不太可能青天白日就把婚结了的。具体的讲究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结婚时间一般是黄昏无论是因为黄昏的昏和结婚的婚读音很接近的缘故,还是因为黄昏风景美丽的缘故,古人大多数都选择在黄昏结婚。关于这个时间点还有一个说法就是因为黄昏的时候光线不明不暗有利于一种特殊的习俗——抢婚的开展,这个类似于现在新郎接新娘的时候总要大费周章的寓意是差不多的。
二、黄昏结婚后续礼节好开展一般来说结婚包括合礼,拜天地,喝酒,洞房这几个步骤。如果选择在白天结婚的话那么只有中午请吃饭,这样离洞房花烛夜也有一段时间就显得有点儿浪费。而且,在结婚之前新郎新娘如果起来的太早也承受不住婚礼各种礼节的折腾,倒不如白天好好休息,把准备的东西慢慢准备好,这样才能举行一个完美的婚礼。
三、让新娘好好与家人道别俗话说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所以一旦结婚后女子回娘家探望的机会就不太多了。如果太早举行婚礼,难免会让新娘家里感到非常难过,也会给新娘留下遗憾。所以说选择在黄昏结婚可以让新娘有机会把该说的话在家里好好说完,这样也能少一些悲伤,多一点结婚的喜庆。最后,无论选择是在什么时候结婚,结婚都是一件值得高兴的大事,所以给新娘多一点时间准备也有利于两家人以后的和谐氛围。
中国古代迎娶新娘都是在黄昏以后。“结婚与黄昏”中“婚、昏”同音,也是古代人在晚上结婚的例证,说明女人在黄昏结婚后改变了自己的姓氏。
1、据史料记载,“婚者,谓黄昏时行礼,故曰婚”。也就是说,晚上举行婚礼才是中华民族源远流长的婚礼习俗。读古书时,常见古人对婚礼的描述,虽说自西周以降,古人婚礼基本形成定式,如《仪礼》中专有“士昏礼”,《礼记》也专辟“昏义”一章,但由于中国社会的变迁,加之不同民族的不断融合,民间婚俗的差异其实一直存在。
2、唐代段成式的《酉阳杂俎》就有这样的记载:“北朝婚礼,青布幔为屋,在门内外,谓之青卢,于此交拜。迎妇,夫家领百余人,或十数人,随其奢俭,挟车俱呼新妇子,催出来,至新妇登车乃止。婿拜阁日,妇家亲宾妇女毕集,各以杖打婿为戏乐,至有大委顿者。”“青布幔”云云固与汉人传统的婚屋不同,其仪式也与汉人传统大异其趣。
3、《礼记昏义》载亲迎之礼云:“父亲醮子而命之迎,男先于女也。子承命以迎,主人筵几于庙而拜迎于门外。婿执雁入,揖让升堂,再拜奠雁,盖亲受之于父母也。降出,御妇车而婿授绥,御轮三周,先俟于门外。妇至,婿揖妇以入。共牢而食,合卺而酳,所以合体,同尊卑,以亲之也。”从《酉阳杂俎》的记载看,似乎北朝的婚礼中,交拜的仪式在女方家门外即告完成,其后的迎妇仪式,更多的是原始社会抢亲的遗迹。这一点从其后“婿拜阁日,妇家亲宾妇女毕集,各以杖打婿为戏乐”中可以得到印证。“拜阁”大概就是婚后婿携妇回门(回岳父母家)之义,此日,妇家亲朋杖打婿,义在泄愤。
4、《礼记》所载,婚姻之事,前已经“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等诸环节,结婚日,子承父命往迎妇,妇之父(主人)筵几于庙(祖庙)以告祖并拜迎准婿于门外,婿执雁(如今日鸡)入,“执雁”,王船山先生说是“摄大夫之盛礼也”,可见隆重,至于“再拜奠雁”,表示婚约受之父母,当然不会如原始时代之抢婚。迎新妇出门上车后,准婿需先亲驾车并“御轮三周”,即让车轮转三圈。据王船山先生说,“轮三周”的距离约为五丈六尺四寸。然后男方先行回家在门外迎候,然后便是行合卺(剖瓠而各用其一)之礼。
5、由上引材料可知,至迟至北朝时,野蛮时代的婚俗,至少在仪式上仍存,以至于有时,“杖打婿至有大委顿者”,听之骇然。
到了唐代,“当迎妇,以粟三升填臼,席一枚以覆井,三斤以塞窗,箭三只置户上。妇上车,婿骑而环车三匝。女嫁之明日,其家作黍霍。女将上车,以蔽膝覆面。妇入门,舅姑以下悉从便门出,更从门入,言当躏新妇迹。又妇入门,先拜猪霍枳及灶。娶妇。夫妇并拜,或共结镜纽。又娶妇之家,弄新妇,腊月娶妇,不见姑。”(见《酉阳杂俎》)于北朝时又不同,与《礼记》所规也大有差异。
6、古礼婚姻成礼要复杂些,《礼记·曾子问》说:“女未庙见而死,归葬于女氏之党,示未成妇。”诸侯嫁女,亦有致女之礼,于三月之后,遣大夫操礼而往,见《公羊》成公九年。何《注》说:“必三月者,取一时,足以别贞信。”然则古代的婚礼,是要在结婚三个月之后,才算真正成立的。若在三月之内分离,照礼意,还只算婚姻未完全成立,算不得离婚。由此可见,婚礼一直在变化。
其实,传说成书于西周的《仪礼》所载之“士昏礼”也还算不得太古老,在远古时,婚嫁简直就算不得喜事,这也是为什么直到后代一直将昏仪列阴礼的缘故。古时迎亲只能在夜里,车马服饰都必须是黑色。所以结婚的婚写作“昏”,必须在日头落下才可行礼。
7、昏时行礼,故谓之“婚”;妇人因夫而成,故曰“姻”。古人有“昏事不贺,人之序也”的说法,可见其来有自。到了周时,这种情况已有改变,“士昏礼”被列入“五礼”中的嘉礼,到了汉朝,皇帝竟要下诏书,禁止民间嫁娶备酒食相贺了。
8、到了唐代,“婚礼,纳采有合欢嘉禾、阿胶、九子蒲、朱苇、双石、绵絮、长命缕、干漆。九事皆有词:胶漆取其固;绵絮取其调柔;蒲苇为心,可屈可伸也;嘉禾,分福也;双石,义在两固也。”予婚礼以许多美好的象征,皆表现与远古时代的意趣已完全不一样了。
扩展内容:古代婚礼的礼仪顺序:
1、议婚:男家请媒人向女家说明缔婚的请求,以雁作为礼物,叫做纳采。所派遣的执雁,向女家父母请问女子之名,叫做问名,这时女家要设酒进行款待。
2、纳吉:男家得知女子之名,即进行占卜,看婚姻是否吉利。获得吉兆,要告知女家,仍用雁作礼物,叫做纳吉。
3、订婚约:男家要送给女家束帛,鹿皮(两张)等礼物,叫做纳薇。最后,,男家再用雁向女家请问合婚日期,叫做请期。
4、迎亲:到了婚期,新郎亲往迎接新娘,乘黑漆的车,前面有人执烛前导,后面有两辆从车。到女家,新娘已打扮好,立在房中。新娘之父迎于门外,把新郎接进家中。这时男方仍有雁给女方,新郎行礼而出,新娘随行,她的父母不送出。新郎亲自驾车,请新娘上车,然后由专门的驾车人代替新郎赶车上路。新郎便乘上自己的车,先到自己家门外等候。
5、礼成:新娘到达,由新郎接进家门,设宴共食。宴后,新郎,新娘脱去礼服。新郎入室,亲手摘下新娘的缨饰,这时撤出室内的烛,婚礼遂告完成。
参考资料:
婚礼(人生仪礼之一)_
六礼_
古代女子成婚的年龄一般都在12岁到14岁,但是也存在个例。因为古代的女子身份地位是非常低下的,并且有一句话叫做女大当婚,所以说古代的女子一般都是听从父母的命令,在适当的时间就会嫁人,而且纵观历史,各个朝代都有礼法规定女子的成婚年龄。
按照我们现在科学的说法,人的发育成熟期一般在18岁左右,但是在古代的时候,基本上12岁到14岁之间女子初潮来临时就已经代表可以嫁为人妇了。在很多的历史资料记载中,我们可以看到,从唐朝一直到清朝,女子的实际成婚的年龄往往比他们所规定的要早一些。比如说唐朝规定女子13岁以上即可成婚,但实际上因为要听取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而且特别是达官贵族家的女子,因为其中夹杂着很多利益关系,所以说他们一般很早就已经定下婚事。
在历史上其实也有很多的事迹表明古代女子成婚的年龄是非常的低的,比如说,我们每一个人都可能听说过的,陈后主的妃子张丽华。在她十岁的时候就已经进宫了,并且深得陈后主的喜爱,有史料记载, 她17岁的时候就已经生了四个孩子,这就可以证明她成婚的年纪大概就在十岁左右,放到现在来说还是一个小孩子。
除此之外,历史上有的朝代的法律还对女子成婚的最大年纪做了限制,有些超过年龄而没有婚配的女子就会由朝廷的专门的部门进行强行婚配,这个年龄一般是20岁为上。其实从这里也不难能够看出古代女子的身份地位是多么的低,而且也没有自由选择的权利。所以说我们应该感谢现在的生活,虽然有父母催婚,但是已经幸福很多了。
在我们现在这个年代,十八岁就被认为是成年人,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了,二十岁就到了国家承认的结婚年龄了。虽说男二十二女二十就到了法定婚龄,但我们却经常可以看到在有些地区的农村里,许多女生十八十九就被父母安排着结婚嫁人了,更甚至还有更小就嫁出去的。
或许我们现在的人认为这是早嫁了,但在古代,女子十八还未嫁人就会被他人耻笑,认为是嫁不出去的老姑娘且还会受到官府的惩罚。那问题来了,到底是什么原因导致古代出现这样早婚的情况呢?
其一,古代的平均寿命短,目前流传的中国古代人民平均寿命30岁左右,主要是根据民国时期许仕廉《人口论纲要》以及1936年实业部公布的的分年龄死亡率统计。在这样的看来,女子十五嫁人就也算是过了半生结婚了。 再加上可能因为整体人群年龄普遍偏低的因素,所以作为适应力强大的人类,早熟期也是提前到来,很多人在十四五岁就达到成熟期,可以生儿育女了。顺治帝十五岁得其长女,康熙十四岁做了父亲,这种早婚早育的现象在古代比比皆是。
其二,社会生产发展的需要。古代社会生产力低下,又加上平均寿命又短,所以古代无法做到像我们现代这样做到六十五岁退休,所以为了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急需大量劳动力,这也是古代的“人口红利”。没有质量就只能指望数量了,有了足够的人力农业种植才能正常运转,手工业也才能生产。所以就希望人们能早娶早嫁,这样才能早生。
其三,满足统治者的需要。统治者无论是发动战争还是满足自己修建宫殿或其他的大型工程,都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在古代战争是时时有发生,而再冷兵器时代,一国人口总量中可动用的兵源便很大程度上注定了一个国家的强盛与否。
而这些人力又不是凭空变出来的,只能靠生育下来并通过十几年的成长才能得到,所以官方也大量参与管理人民的婚姻状态之中。最早规定女子早嫁的君王便是战国时的齐桓公,其对男子婚嫁年龄尚且比较宽松,三十岁,而女子则是十五岁必须出嫁,否则其父母会受到惩罚。
再后来的汉朝在《汉书·惠帝传》中就有明文记载:“女子十五年及以上至三十不嫁,五算。” “五算”就是罚她缴纳五倍的赋税,这对于古代平民百姓来说已经一笔巨款了。所以许多平民家庭为了整个家庭的需要,也会早早的为自己的儿女置办婚姻大事。
这种来自统治者和社会潜规则的要求,在我国延续了数千年之久,女子早婚早育的问题一直延续到封建王朝的始终,直到近代才被移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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