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要结婚就应该能办证的,不办证有很多不便:办证前不能生育子女,上户口难;有关财产问题如果发生纠纷不受法律保护。
但是也可以做协议:
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相处决定同居,暂不办登记手续,为避免日后纠纷,经协商订立以下协议:
双方同居期间,房屋租赁费用由 方承担(或双方承担);
双方同居期间的支出由双方按 %分担(或由一方承担);
同居期间双方收入存入 方账户,双方对各自收入不得隐瞒,双方共同设立密码,由 方保管,使用经双方同意;
同居期间购置的财产归双方所有,一旦分手与存款一并分割
总之很麻烦,还影响双方感情,最好不这样做。
传统观念无法接受而已,其他的,我觉得有百利而无一害。
1在人权角度来看:是对弱势群体权益的认可,是社会进步的表现。
2在健康角度来看:由于需要承受高于常人的压力,同志人群是各种心理疾病的高发人群,男同性恋在目前还是艾滋病的高危人群,通过法律手段促进同性伴侣的稳定性改善社会地位,对改善这两方面的健康情况都有好处。
3促进社会稳定:在中国90%以上的同性恋最后都要走上结婚这一没有选择的结局,就导致了4%左右的家庭存在着危机,同时还会牵扯进无辜的非同志的异性恋伴侣;甚至要了孩子,一个不和谐的家庭环境下成长起来的孩子不可能健康的成长。
4或许还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性别比例失调带来的压力。
再有想到再来补充吧,希望有想法的同志朋友可以发信息和我探讨。
坏处:
1会让歧视同性恋的人丧失一样很关键的武器。
2会很小程度的影响到婴幼儿用品的相关行业收入。(这个不难理解,4%的人口比例,影响力只能小于4%,所以不解释了。)
3会在更小程度影响到婚姻登记部门的收入。(两个同性恋,如果分别和异性结婚后离婚,就会发生四次登记操作,如果他们两个可以合法登记结婚,即便最后会离婚,也会减少婚姻登记部门的两次登记收入。)
总觉得说了坏处,不提好处,心里会不平衡,所以,一并作答,也许不是楼主要的,但却是我们这个群体需要了解的。
暂列好处如下:(前三条是以前回答的复制)
1在人权方面,同性恋人群是与社会主流人群比较相对弱势的群体,同性结婚合法化提高了不同性取向人群之间的平等性。
2在控制爱滋病方面,尽管作用可能会很小,但能够起到一定的作用。同性婚姻合法化,至少可以给压力中的同志们带来希望,减少自暴自弃的性行为的危险,减少多性伴的概率。
3法律方面,能够正视同性恋的存在,就能够填补很多法律上的盲区,对重新定义“强奸”“性骚扰”等在两性间交叉存在的法律问题起到进一步完善的作用。
4稳定社会秩序:婚姻合法化,表面上看起来是给同志的权利,但更重要的是给同性伴侣之间以法律的约束;4%人口由混乱的配偶关系转变为比较稳固的配偶关系,无论对同性恋人群还是整个社会,都只有更好的作用。
5分担国家的压力:关于对孤儿、流浪儿、残障儿的收容,同性恋家庭可以起到一定的分流作用;其他公益类的行为,没有酝酿完善,暂不举例。
6有利于社会和谐:同性恋被迫和异性结婚,会导致种种家庭问题,家庭暴力、冷暴力甚至家庭破裂,不幸的婚姻除了会无辜伤害到配偶和无辜的子女外,还会影响到双方父母及亲戚朋友的关系;如果能够立法来保障同性恋人群的婚姻权,至少可以直接的避免至少两组家庭的不幸,减少至少两个无辜的受害者,对整个社会的和谐利益无穷。
(这个问题有待继续修缮,如有不同见解,请直接与我联系,万分感谢您的赐教。)
你要问的应该是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害处吧?还是问同性恋和异性结婚的坏处?我分开一一作答吧:
1同性婚姻合法化:没有坏处,只有好处。
11 同性恋不传染且比例固定,合法化不会增加同性恋的人数,而且不会影响到普通(非同)人群的生活。
12 合法化在我看来与其说是给了同志的权利,不如说是增加了对同志关系的约束,目前同志间的关系脆弱、一夜情和多性伴的行为也会因此而得到控制。
13 通过立法来推进社会对同性恋的认同,正视特殊人群的应有权利,是社会进步的体现。
14 有利于法律的完善,相关法律条款也能得到相应补充。(例如强奸、性骚扰等等,以前都是专门针对异性之间的)
15 可以减少同性恋与异性结婚造成的诸多不良影响(下面解释),有利于社会安定、家庭幸福、民族团家等等。
2同性恋与异性结婚:危害无穷。。。。。。
性取向不是可以主观控制的行为,即便与异性结婚,仍然无法改变同性之间的吸引,所以,这种形同虚设的婚姻,以及婚姻中的组成双方造成的伤害都是巨大的。
21 无辜的异性:辛辛苦苦千挑万选找了个同志结婚,得不到爱,还要面对背叛、伤害,幸福在哪里?性福又在哪里?更严重的甚至要无辜的承担心理甚至生理的痛苦,如果不幸的再被传染艾滋病,那真的比窦娥还要冤了。她们没义务为我们的性取向买单,所以,同志们啊,千万千万善待您的配偶吧。(我以前还听说过一个GAY把自己老婆培养成性冷淡,虽然是个极端的特例吧,但也够恐怖的了。)
22 无辜的孩子:同性恋结婚的很大部分是为了传宗接代,于是,在不幸的婚姻中,一个无辜的灵魂降临了这个世界。
23 无辜的同性恋者:很多东西是没办法选择的,就像自己无法决定和改变自己的性取向一样,我们同样无法逃避家庭、社会带来的“责任”;假设如果面对父母的跪求,甚至哪怕仅仅是哭诉,我都会义无反顾的违背自己的良知,去“可耻”的结婚,因为我同样别无选择。(也许对性取向无法改变说的有点绝对,但可能性小到几乎不可能的事情,我说成“无法”应该还算贴切吧)
24 无辜的社会:同志面临的压力越大,选择结婚来掩饰自己身份的同志就越多,不幸家庭的数量就越多,家庭是社会的组成分子,同志所“危害”的范围在压力下不断扩大着。
(关于影响范围的我的解释:如果同性恋之间结婚,只会影响到最多两个家庭,并且结果还不一定就是不幸的;但如果两个同性恋,分别和异性结婚,就会影响到最少6组家庭的和睦幸福,并且结果基本不会幸福的。6组家庭是双方父母以及新成立的两个家庭。如果一而再的结婚,后果就更加可怕。)
不是错也不是罪,谁是谁非,天意弄人。冥冥中的主宰也许在看热闹吧。
在我国同性结婚受法律保护吗
目前,我国对于同性结婚并没有明文规定。根据《婚姻法》第二章规定:
第五条 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第六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
(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第八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九条 登记结婚后,根据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哪些国家法律允许同性结婚
哪些国家法律允许同性结婚 1、德国:2000年11月10日德国联邦议会通过了有关同性恋者结为生活伴侣的《生活伴侣登记法》(Gesetz zur Eingetragenen Lebenspartnerschaft),按照此法律,同性伴侣可以在婚姻登记处登记结为“生活伴侣”。个法律从2001年8月1日开始生效。
2、法国 :2000年1月,法国政府颁布实施了《公民互助契约》,规定“同居伴侣”可以登记一种新型的家庭关系。
3、丹麦:第一个承认同性伴侣同居法律地位的欧洲国家。1989年,发起了一项关于建立同性伴侣注册的议案。并于1989年10月1日起生效。
4、挪威:继丹麦之后于1993年4月30日通过自己的相应立法。
5、瑞典:1994年6月23日通过,1995年元旦实施。
6、冰岛:1996年6月12日通过,同年6月27日实施。
7、荷兰:1998年1月1日,荷兰的《家庭伴侣法》正式生效。《家庭伴侣法》中所指的“伴侣”,既包括“同性伴侣”,也包括“异性伴侣”。
8、比利时:2001年6月22日,比利时部长会议上通过了一项法律草案,规定今后在比利时境内的婚姻不一定必须是异性间的结合,婚姻也可能是由两名男性或是两名女性所组成的。这一法案的通过使比利时成为继荷兰之后第二个允许同性婚姻的欧洲国家。
9、西班牙的部分地区:加泰罗尼亚自治区议会于1998年6月30日通过《稳定同居法》,承认同性、异性间同居的法律地位。阿拉贡省于1999年3月12日通过类似的《非婚姻的伴侣法》。
10、加拿大:是继西班牙之后,世界上第四个承认同性婚姻的国家。南非也于06年正式承认同性婚姻的合法性。
11、芬兰:2001年10月,芬兰国会通过了一部法案,允许同性恋者以伴侣身份登记,该法于2002年3月1起正式生效。
国外办理的同性结婚登记在中国有法律效力吗领事结婚登记,通常是指一国驻外国的外交、领事机构在不违反接受国法律规章的前提下,应双方当事人的申请,依派遣国法律规章为其办理结婚登记并颁发相应证书的活动。由此,从理论上讲,外国驻华使领馆主管官员 (简称外国领事) 与中国驻外使领馆主管官员 (简称中国领事)一样,可应双方当事人的申请为其办理结婚登记并颁发相应证书。但根据《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和中外双边领事条约(协定),领事婚姻登记的基本原则是“以接受国法律规章无禁止之规定为限 ” 。
案例:2014年9月6日,一些媒体以《英国驻上海总领事与其同性爱人在北京登记结婚》为题报道:当天上午,33岁的美国公民张志鹄与50岁的英国驻上海总领事戴维绅,在英国驻华大使的见证下缔结了婚姻,他们是在英驻华使馆第二对登记注册结婚的同性伴侣。此做法的派遣国英国法律依据是, 同年3月英国新修订并生效的《婚姻法案》,其中规定“同性结婚合法,并与异性结婚享有同等权益”。自此,英国成为世界上第16个正式承认“同性婚姻”的国家。从同年6 月起,英国在24个国家的使领馆开始办理“同性结婚”登记,英驻华使馆是其中之一。
但是,根据领事婚姻登记的基本原则和中国法律规章,上述“同性婚姻 ” 在中国境内不具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由此产生的所谓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古代同志是不能够结婚的,这是因为封建礼教的约束
不过,在大多数年代,他们也是不需要结婚的,因为大多数时候,古人对同性恋的态度比现代人要宽容许多,所以,能在一起就ok了,结婚那个虚名不要也罢
荷兰
1998年1月1日,荷兰的《家庭伴侣法》正式生效。《家庭伴侣法》中所指的“伴侣”,既包括“同性伴侣”,也包括“异性伴侣”。对于同性伴侣来说,登记的同性伴侣将会和婚姻中的夫妻双方一样,在退休金、社会安全保障、继承和扶养方面享有同样的权利,承担相同的义务,但同性伴侣无权收养子女;对于异性伴侣来说,该法为那些既想暂时结为伴侣、但又不想缔结婚姻关系的男女提供了法律保障,它实际上是一部“同居法”。2000年12月,荷兰参议院通过一项法律,允许同性恋者结婚并领养孩子,该项法案于2001年4月1日正式生效,使荷兰成为世界上第一个实现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国家,该法不但允许同性婚姻,而且可以完全享有与异性婚姻相同的所有权益。因而,它是一部真正的同性婚姻法。
比利时
2001年6月22日,比利时部长会议上通过了一项法律草案,规定今后在比利时境内的婚姻不一定必须是异性间的结合,婚姻也可能是由两名男性或是两名女性所组成的。这一法案的通过使比利时成为继荷兰之后第二个允许同性婚姻的国家。2006年4月比利时国会通过一项法案,准许已婚的同性伴侣领养小孩。
西班牙
加泰罗尼亚自治区议会于1998年6月30日通过《稳定同居法》,承认同性、异性间同居的法律地位。阿拉贡省于1999年3月12日通过类似的《非婚姻的伴侣法》。2005年6月30日,西班牙议会以187对147 通过同性婚姻法案。2005年7月3日,该法案正式生效,西班牙成为世界上第三个承认同性婚姻的国家。
加拿大
2005年7月19日,加拿大的民事婚姻法案(Bill C-38)得到签署。此前众参两院分别以158对133和47对21通过这一法案。2005年7月20日,加拿大正式成为世界上第四个承认同性婚姻的国家。
南非
2006年11月14日,南非议会批准了“同性婚姻”合法化的提案。2006年12月1日,南非正式成为世界上第五个也是非洲第一个通过法律认可同性婚姻的国家。
挪威
继丹麦之后于1993年4月30日通过自己的相应立法,8月1日实施。 从2009年1月1日起,挪威承认同性婚姻的挪威婚姻法正式生效,也因此成为继荷兰、比利时、西班牙、加拿大和南非之后世界上第六个法律认可同性婚姻的国家。
瑞典
1994年6月23日同性伴侣同居法案通过,1995年元旦实施。 2009年4月1日,瑞典议会通过了一项性别中立的婚姻法案。2009年5月1日,该法案正式生效,瑞典成为世界上第七个承认同性婚姻的国家。
葡萄牙
2010年1月8日及2月10日,葡萄牙议会上下两院分别表决通过了同性婚姻法案。2010年3月13日,葡萄牙宪法法院认定同性婚姻符合宪法。2010年5月17日,葡萄牙总统席尔瓦正式签署并生效同性婚姻法案。世界上第八个承认同性婚姻的国家诞生。
冰岛
1996年6月12日同性同居伴侣法案通过,同年6月27日实施。 2010年6月11日,冰岛议会以49比0全票通过同性婚姻法案。2010年6月27日,该法案正式实施。冰岛成为世界上第九个承认同性婚姻的国家。同一天,冰岛女总理约翰娜-西于尔扎多蒂和她的长期女性伴侣正式走入婚姻殿堂。
阿根廷
2010年5月5日和7月15日,阿根廷众参两院分别以125对109和33对27通过了同性婚姻法案。2010年7月21日,总统克里斯蒂娜正式签署并实施该法案。世界上第十个承认同性婚姻的国家诞生。
丹麦
第一个承认同性伴侣同居法律地位的欧洲国家。1989年,发起了一项关于建立同性伴侣注册的议案。并于1989年10月1日起生效。注册同性伴侣可以享受某些异性夫妇独有的权利,如继承,保险计划,退休金,社会福利,所得税减免,失业救济。同样,如果离婚,他们也有承担赡养费的义务。1997年,丹麦国家教会(信义会)的主教投票承认同性伴侣关系。同性伴侣也可以在教堂里举行结婚典礼。从1999年开始,同性伴侣可以领养他们配偶的子女,但是还是不能领养伴侣关系以外的小孩。
2012年6月7日,丹麦议会以85对24通过了同性婚姻法案,法案使同性伴侣与异性伴侣享受完全相等权利,该法案于6月15日生效。丹麦成为世界上第十一个承认同性婚姻的国家。
乌拉圭
在2007年12月19日,乌拉圭两院均通过了民事结合法案,12月27日,乌拉圭总统签署该法案。2008年1月1日,乌拉圭民事结合法案正式生效。2013年4月10日乌拉圭众议院投票通过了《平等婚姻法》法案,使乌拉圭成为继阿根廷后第二个承认同性婚姻合法化的拉丁美洲国家。
2013年4月10日,乌拉圭下议院以71-21通过同性婚姻法案,该法案此前在上议院以23-8获得通过,该法案于2013年8月1日生效。法案的通过使乌拉圭成为世界上第十二个承认同性婚姻的国家。
新西兰
新西兰议会在2004年12月以65对55通过了民事结合法案,该法案在2005年4月26日正式生效。它将婚姻法中的对夫妻的称呼改为公民结合的伙伴,该法案与异性婚姻相似。2013年4月17日新西兰一会就同性恋婚姻合法化法案进行表决,法案通过,新西兰成为首个承认同性婚姻的亚太国家。
2013年4月17日,新西兰议会以77-44三读通过同性婚姻法案,该法案于4月19日获得新西兰总督的签署,8月19日正式生效。新西兰成为世界上第十三个承认同性婚姻的国家。
法国
2000年1月,法国政府颁布实施了《公民互助契约》,规定“同居伴侣”可以登记一种新型的家庭关系。
2012年9月11日,法国司法部长克里斯蒂娜 托比拉11日在媒体上透露了在民法改革中有关同性婚姻的内容。左翼政府计划推动立法,承认同性恋者享有建立婚姻关系和领养儿童的权利。该法案将扩大同性伴侣现有的权益,包括婚姻、亲子及亲属关系。“我们将放开同性夫妇收养权益,并使其与现行框架保持一致……同性恋者可以像其他人一样,单独收养或共同收养(简单收养或完全收养)。”
2013年4月23日,法国下议院以331-225投票通过同性婚姻法案,此前该法案以171-165在上议院通过,法案法案允许同性伴侣婚后收养一个孩子或一方子女。法国成为世界上第十四个承认同性婚姻的国家。
2013年5月17日,法国宪法委员会驳回了保守派的动议,认为国会通过的同性婚姻法案不违反宪法,次日总统奥朗德正式签署该法案。2013年5月29日,两名男子在法国南部城市蒙彼利埃市政厅举行了法国首场由法律承认的婚礼。
巴西
巴西最高法院在2011年5月5日,以10比0通过裁决,承认同性伴侣的民事结合合法。基于该裁决,巴西的同性伴侣可以在民政部门登记为民事伴侣,享受与异性伴侣同等的权利,但同性婚姻没有被承认。
2013年5月15日,巴西联邦司法委员会以14-1裁决巴西负责颁发结婚证书的政府机构无权拒绝同性伴侣的结婚申请,次日立即生效。巴西成为全球第15个同性婚姻合法化国家。
英国
2005年12月5日,英国的民事伴侣(Civil Parternerships)法案正式生效。在2004年11月17日,英国上议院以251对136通过Civil Parternerships法案,此前,该法案在下议院以426对29获通过。上下两院通过该法案后,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二世随即宣布准许实施该法案并要求在2005年12月5日前完成实施法案前的所有必需的法律修改和准备工作。英国的Civil Parternerships法案与异性婚姻十分相似,仅仅将异性婚姻中的称呼Couple改为Civil Parterner,其余基本不变。
2014年3月29日,一项允许同性恋婚姻的法律于当地时间29日在英国英格兰和威尔士正式生效,有多对同性情侣在当天举行婚礼。
该法律生效当天,多对同性恋情侣在第一时间举行了婚礼。英国首相卡梅伦则表示,当天时英国的“重大时刻”。此外,伦敦政府机关也插上象征同性恋运动的彩虹旗以示庆祝。
同性情侣埃拉德(Neil Allard)和华里(Andrew Wale)当天选在位于英格兰南岸布来顿的皇家行馆(Royal Pavilion)举行婚礼,他们在100名宾客见证下交换誓词和戒指。
在婚礼上,交往7年的埃拉德和华里身着西装,被宣告为“丈夫和丈夫”后,微笑相拥亲吻。
英格兰1967年将同性恋行为“除罪化”,自2005年以来允许同性情侣缔结民事伴侣关系。2013年7月,同性伴侣婚姻法通过,英格兰和威尔士地区于2014年3月13日开始为同性婚姻办理登记手续。29日,这项法律正式生效。
尽管该法律受到保守党成员和英格兰教会强烈反对,但卡梅伦仍支持这项变革。
英国下院已经通过了婚姻平权法案,女王伊丽莎白二世次日签字生效。根据新法,英格兰和威尔士的同志伴侣将正式拥有结婚权,新法还允许变性后继续保持婚姻关系。英国成为世界上第16个承认同性婚姻的国家。
苏格兰
2014年2月4日苏格兰议会举行了最后一次讨论和投票,投票结果,105票赞成18票反对,法案通过。 2014年12月16日,法案生效,第一对合法的同性伴侣的婚礼于2014年12月31日举行。苏格兰成为世界上第17个允许同性婚姻的地区。
卢森堡
2004年7月,卢森堡通过民事结合法案,它准许同性和异性伴侣均能登记为伙伴关系,因此其权利要少于婚姻权利,该法案在2004年11月1日生效。
2014年6月18日,卢森堡议会以56比4的压倒性优势通过同性婚姻法案。除了保障婚姻平等之外,法案还允许同性伴侣收养孩子。该法案于2015年1月1日生效,卢森堡成为继荷兰、比利时、西班牙、瑞典、葡萄牙、丹麦、法国、英国之后第9个承认同性婚姻的欧盟国家,也是第17个承认同性婚姻的国家。
斯洛文尼亚
在2005年7月,斯洛文尼亚议会以44对3通过了民事结合法案,在2006年7月23日,该法案正式生效。
2015年3月3日晚,斯洛文尼亚国会以51比28的投票结果通过婚姻和收养权平等法案。如果总统帕霍尔(Borut Pahor)将法案签署为法律,该国将成为中欧地区第一个同性婚姻合法化国家。
芬兰
2001年10月,芬兰国会通过了一部法案,允许同性恋者以伴侣身份登记,该法于2002年3月1起正式生效
2014年11月28日,芬兰国会以105票赞成、92票反对的结果,通过了婚姻平等法案,芬兰将成为北欧地区最后一个以及欧洲第12个同性婚姻合法化国家。众多芬兰民众和政界人士纷纷在Twitter上留言庆祝,形容这一天是“芬兰实现平等的伟大日子”。
2015年5月23日,爱尔兰都柏林,爱尔兰就同性恋婚姻是否合法举行全民公决,结果显示62%的投票者赞成。爱尔兰成为世界上第18个通过同性婚姻法案的国家
美国
美国公民的婚姻事务交由各州政府自行管理。2015年6月26日,美国最高法院以5:4裁决同性伴侣在美国具有婚姻权,使得同性婚姻在美国全境合法化。在此之前,美国已有36个州及首都华盛顿特区将同性婚姻合法化,但是有仍有14个州份禁止同性婚姻。
2013年6月26日,美国最高法院以5比4的法官意见表决后裁定,禁止联邦政府承认同性婚姻合法化的《联邦婚姻保护法(DOMA)》违宪,同性婚姻与异性婚姻享受同等联邦福利。同时裁决加州的8号提案的辩护方无权辩护并驳回,为加州同性婚姻合法化打开大门。美国最高法院的此项裁决被认为是美国同志平权运动的里程碑式的事件。
2014年10月6日,美国最高法院决定不听取有关同性婚姻禁令的上诉,为更多州允许同性婚姻扫清障碍。
美国最高法院的做法给在印第安纳州、俄克拉荷马州、犹他州、维吉尼亚州和威斯康星州的男女同性恋者结婚铺平道路,使得美国允许同性婚姻的州增加到30个。剩下的20个州仍禁止同性婚姻。法官没有解释为什么作出不处理这一问题的决定。
2014年11月13日,美国最高法允许堪萨斯州成为美国第33个同性婚姻合法州,同时1位联邦法官宣布南卡罗来纳州的同性婚禁令无效,同性婚倡议人士赢得两大胜利。11月4日,联邦地方法院法官克莱布崔判决宣布堪萨斯州的同性婚禁令违反美国宪法“平等的法律保护”原则,堪萨斯州官员要求法院推翻这项判决遭到驳回。
2015年6月26日,最高法院裁定同性结婚是一项人人皆有的权力。
2015年6月26日,美国华盛顿,美国最高法院宣布,同性伴侣有权在全美50个州结婚,总统奥巴马在Twitter发文,指今次裁决是迈向平等一大步。全美有36个州以及首都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准许同性婚姻,但最高法院周五的裁决,意味其余14个州,不能再禁止同性伴侣结婚。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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