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有什么拍婚纱照的好地方

广东有什么拍婚纱照的好地方,第1张

1流花湖公园

位于广州市流花路100号的流花湖公园——号称最神秘的拍摄地。青青芳草地,棕榈浮丘,尘烟朦,有着傣族风情的神秘流花湖公园纯净如世外桃源,让爱的回忆愈加丰满而值得回味。

2沙面

要说广东什么地方最有欧洲风范,也许就是沙面了。沙面是广州的一个小岛,因为鸦片战争,19世纪中叶以后变成了英法的殖民地,经历了100多年历史的冲刷以后,这个岛上就剩下了许多欧洲风格的建筑,包括领事馆、教堂、学校、银行、旅馆、小型住宅,最重要的是这些建筑都是真迹。而这些气派豪奢、别具一格的欧洲建筑,再加上恬静舒适的环境,自然就变成了婚纱摄影的天堂。

3台山浪琴湾

同样是海滩,但是浪琴湾最特别的地方是它的石头,海边随处可见各种奇形怪状的石头,这些石头在婚纱照里面形成了一道独特的风景,别有一番情趣,独特的黑沙、清澈的海水再配上迷人的落日,组成了一幅迷人的画卷。且当地吃住都很实惠,消费远没有阳江、深圳的海滩高。

4汕尾风车岛

看风车,不用到荷兰,在汕尾就有一个风车岛。风车岛是红海湾与碣石湾交接处突伸入海的一个半岛,号称“粤东麒麟角”,在这片海滩上,大海、风车、沙滩构成了梦幻般的摄影天堂,不仅是婚纱摄影,听说很多**都有在这里拍过外景,《岸边激浪》、《南海潮》、《年轻的朋友》、《天涯并不遥远》、《快乐岛奇遇》、《蜘蛛梦》、《马戏情未了》

5惠州奥地利小镇

奥地利小镇位于惠州博罗县,是一个以奥地利哈斯塔特为蓝本建造的小镇,小镇里面的店铺、街道、喷泉,都如童话世界一般,所以置身其中的人们也仿佛变成了童话中的主角,他们的童话梦都会被唤醒。

滇云文化·滇云风俗·家庭婚姻

(1) 汉族婚俗

移民促进了中原农耕文化与南方山地少数民族游耕文化的交融。云南自秦汉开始,伴随着中央王朝对西南夷的开发,就有大批汉族移民进入西南地区,南诏时更有大量远征军队留居洱海。但这一时期的文化交融是一个双向过程,一方面云南游耕民族的“汉化”程度日益加深,另一方面移居云南的汉族也出现“夷化”现象,最后完全融合进当地民族之中。直到明代,更多的汉族移居云南,才改变了这一现象。史书载:明太祖朱元璋派傅友德等率三十万大军征云南,部分留驻屯田。其后沐英又“携江南江西人民二百五十余万入滇”屯田,沐春又“再移南京人民三十余万”入云南(以上数字当有夸大),自此汉族成为云南的主体民族,少数民族成了真正的少数民族。随着大批汉族移居落籍云南,他们将中原的农业文化移植入西南地区,汉文化的一整套婚姻礼俗和家庭伦理道德也就成为滇云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直到民国年间,由于地理环境造成的滇云文化的蔽塞性和封闭性,云南汉族中还保留着让旅行者惊叹不已的婚姻礼俗中的所谓“汉俗古礼”。在陇川县户撒乡一部分称为“旧汉人”(自称“大包头”)的汉族中,至今婚嫁仍遵行六礼,形成滇云行为文化的一大特色。

云南汉族婚俗遵循以下六项。第一,相人家。婚姻由父母或族中长辈主持,无论男女,一到十六七岁,父母便要为他(她)们择媳相婿。其选择标准虽然各地稍有差异,但大体上不外以下各条:门第相当;财产相当;宗教相同;家庭无坏名声;男女八字不相冲克。以上五条中,最后一条最为重要。第二,下定。下定礼亦叫拿八字。日期选定后,男方请两个作媒者将男孩的生年月日时写在红金帖上,准备一些衣料、果子、喜饼、茶盐、猪羊及金器四五件,请来吹鼓手,送往女家。女方将金器收下,食物约收大半,衣料随意略收,然后回送鞋帽笔墨书籍等物,并将女孩生年月日时同样写在红帖上,让男方保存。这一天,男女两家都要将直系亲友请来,摆席款待。此后婚姻就完全有效。如果男女双方无故向别家议婚,对方可起而干涉,甚至有因此而打官司的。第三,过礼。过礼又叫鞭猪,于结婚前一天举行。其情形大略与下定相同,差异仅在于是由女家送往男家,并且礼物中还须齐备全堂木器及日用大小零星细物。有的人家为节省起见,亦可将下定与过礼合并举行,双方先将八字写出(俗称“草八字”),到结婚前一天一并交换,称为“两场谷子一场打”。因为下定礼是由于双方说成后,或因男女年龄不足,或因结婚的物件一时准备不足,所以先下定礼,作为预约,预约之后,三五月内就可结婚。第四,亲迎。结婚前几天就将请帖分送到各亲友处。男方须由新郎亲送,女方则由新娘的哥弟邀请。接到请帖后,亲友须立即准备喜幛、喜联、金钱等礼物,女方则只能送衣饰,叫做添箱礼。到了喜期,妇女亲友多早起乘轿前往,轿钱照例由主家开发。宾客到齐后,新郎按照择定的时刻乘轿前往女家迎接。沿途鼓乐喧天,前面有人打着掌扇、日照等执事。到了女方家,有人照例拦门阻止,直到男方将门包递入,才开门放进。又有的地方是由新郎的母亲亲自去迎接,到女家后,一拥而入,婆婆坐在厅堂中的一把椅子上,新娘出来跪下,穿上凤冠霞帔,盖上红喜帕,由她的哥哥抱入轿内。新娘照例要哭泣,到男家后,于门外大放爆竹,牵亲的二女客将新娘送入新房。一对新人坐在床上,由一个福寿双全的老人撒帐,将松子、瓜子、莲子、白果子、枣子撒向四方,口里说着吉祥的语言。然后由一位福寿双全的老婆婆抬来面条,新郎先吃,新娘后吃,叫做长寿面,有的又是用酒,称为交杯盏。之后举行拜堂礼,先天地,后祖宗,再拜外客亲戚,称为认亲,受拜之亲友须给以红包。晚上,照例要举行闹房,亲友伙伴们欢声笑语,满意而归。另外,在新房内,还需点上子孙灯,放在新人床下;点上通宵烛,放在床的两边,一个代表新郎,一个代表新娘。如果两只喜烛同时熄灭,就为新郎新娘白头到老的喜兆。第五,回门。喜期过后第三天,新郎新娘早早乘轿回到女家,称为回门。早饭后,新人出去遍拜女方亲友,以使新郎与女家亲友会面,受拜者也要给以礼物或红包。晚饭后,新人必须在日落前返回男家,俗称所谓“带太阳”。第六,满月。新人回门后,新娘不得任意归家。到结婚满三十天后,女家必派人来接。新娘回家后,住十天八天不等,然后由新郎接回,自此婚礼完全结束。

以上为云南汉族婚礼的普遍情形,各地又略有差异。到近代,由于社会文化变迁的影响,城镇有不少汉族仿效西方,行文明结婚。到了今天,则全省城镇汉族多行新式婚礼,在广大农村,其仪式虽有简化,但婚嫁行六礼的习俗还完全保存。

(2) 永宁纳西族的阿注婚

永宁纳西族即文献上所称之摩梭人,由于历史原因及地理环境的关系,直到本世纪50年代前后仍处于封建领主制度下属于母权制的母系家庭,保留着浓厚的母系氏族遗俗。这种家庭摩梭人称为“衣社”,是一个独立的生产、消费和负担封建劳役及贡赋的单位,一般包括二至四代成员,平均人口为七八人,最多二十余人。主要包括祖母们及其兄弟们(舅祖父们)、母亲们及其兄弟们(舅父们)、姐妹们及其兄弟们。衣社的世袭按母系计算,财产按母系继承,妇女在社会上有较高的地位,家长通常由年长或有能力的妇女担任。当衣社没有女继承人时,为了使母系家庭能够延续下去,多采取过继养女的方式续嗣。

摩梭人的母系家庭能够长期延续下来,保留到近代,与他们实行的婚姻制度有密切的关系,即摩梭人的婚姻是与其母系家庭相辅相承的。其亲族成员的婚姻生活,采取女方居住的走访婚形式,属于母系遗俗的初期对偶婚。建立婚姻关系的男女双方,男不娶,女不嫁,各居母家,分属两个家庭,处于不同的经济单位,彼此间不称夫妻而叫阿注。阿注又译阿肖,原系普米族语,意思是“朋友”,建立阿注关系的男女通常是男子夜间到女子家里住宿,次日清晨返回母家劳动、生活。路途远的,男子可在女子家里偶居几天,然后返回母家。偶居期间,除互赠礼物外,经济上没有必然的联系,所生子女也属于女方,男子没有抚养教育的责任。当摩梭少年到了十三岁(也有在九岁的)时,就要举行成年仪式,时间一般在春节。仪式以衣社为单位举行,少女在母亲的帮助下脱掉原有服装,换上成年人穿的上衣和裙子,然后拜谢祖先、灶神和亲友,男孩子则在舅舅的主持下穿上成年人的上衣和裤子,向社会表明他们已经有了结交阿注的权力。此后,女子就从正房搬到客房独住,男女双方只要愿意,就可以结为阿注,时间可长可短,一旦一方不愿意就可以解除关系。摩梭人除属同一母系血统的成员原则上禁止通婚外,阿注间不受任何限制,一个人可以同时拥有几个阿注,平均每人一生结交阿注六七人,也有多达几十人到百余人的。但大部分人在一定时间内均有一个较稳定的长期阿注,又有一至两个短期或临时的阿注。到了元代,永宁纳西族地区建立了土司制度,摩梭人受到外来汉文化及藏族文化的影响。明中叶以后,部分母系家庭发生了一些变化,摩梭男子的地位有所提高,“婚娶始于司沛(土司)之家”,有些男子开始改变原来的婚姻习俗,娶妻到家,摩梭人的社会中开始出现了阿注同居的对偶婚,少数父系家庭及既有男子娶妻又有女子不嫁的母系父系并存的双系家庭。在某些与先进民族毗邻的村落中,还出现了一夫一妻制的现象。到1956年民主改革前,永宁纳西族中心地区实行阿注走访婚的约占总成年人数的734%,实行阿注自愿同居的约占105%,正式结婚的约占96%,摩梭人的婚俗处于一种缓慢的变迁之中。

(3) 白族婚俗

白族是云南少数民族中受汉文化影响最深的民族。因此,作为其行为文化表现之一的婚俗既具汉文化的特点,又具有自身的特色。

恋爱 白族青年的恋爱活动比较自由,他们通常利用劳动、赶集、节日活动及赶庙会的机会谈情说爱,通过山歌试探对方,抒发感情,寻觅自己的意中人。

订婚 白族把订婚叫做“发红帖”、“送水礼”。过去白族青年虽然恋爱自由,但婚姻全由父母包办,行“父母之命,媒灼之言”,甚至指腹为婚,今天则有男女青年自由恋爱后再由父母主持订婚的。其订婚仪式较为简单,先由男方托媒人要来女方的生辰八字,同时送给女家两瓶酒、两包茶、四盒糖、两块布。若双方八字不相冲克,女家也同意,便将女方生辰八字写在红纸柬帖上,交男方收执,作为婚约的凭证。白族订婚后,可以解除婚约,但主动方要受到舆论的谴责。若男方提出退婚,女方可以不退还水礼,若女方提出退婚,则必须退还水礼。

提亲 白族一般实行一夫一妻制,其婚姻有三种形式:嫁女,招姑爷,“卷帐回门”。上门女婿结婚时要改名换姓,婚后有继承权和赡养女方父母的责任。如果女方是长女,下面兄弟较小,就在婚后七日偕丈夫携带被子、帐子回娘家居住,负担赡养老人、照顾幼弟的责任,直到小兄弟长大成婚,才回到男家居住。白族有早婚的习惯,双方订婚后,在结婚前一年,男方必须托媒人到女家求亲,给女方以准备妆奁的时间,除制备各色粗细领挂、全部铺陈帐盖外,单鞋子一件就要做数十双到上百双,以备结婚时送公婆、弟妹、哥嫂、子侄等为见面礼及婚后自穿。

婚礼 过去白族的婚礼一般是四天。第一天搭彩棚,迎喜神,晚上贺新人。届时新郎要拜“喜匾”,由家长取字、号为喜名,婚后通用。贺新娘则全村**妹与新娘坐在彩棚下,青松铺地,红烛高照,吃着糖果、蜜饯,恭贺新娘。第二天迎亲。新郎坐轿前往女家,迎亲的及伴郎十数人,加上骑马“押礼”的小孩十多人及到女方会亲的至亲至戚,沿途浩浩荡荡。到女家后,则大门紧闭,要等唢呐声三起三歇表明诚意,才开门迎入,设席款待,新郎则上坐,设独席招待。红日西下,经媒人再三催请,新娘才哭着由兄长抱上轿,盖上“开脸红”,新郎则由女方父辈敬上马杯,并在其左手膀上扎一朵锦红大花“蔫花红”。到男家后,门前早摆下牲醴一套,有斗、尺、秤、剪、香、腊、纸、烛之类,由端公仗剑执法,退去车马,将新人拥入洞房。是时村中常年多病的人便可乘闹伸手在新娘身上、手上、腿上乱掐,以粘喜气,解除病痛。新人入洞房后,避去别人,由媒人主持喝交杯酒,然后出房待客。晚上还要举行闹新房,俗话说:“新娘房中无大小”,尽可以随便。第三天回门。新娘清晨早起,在别人帮助下“收头”,将头发梳成高高的髻,作为成人的标志。然后由新郎陪同回娘家。届时新郎手拿锦花一朵,到新娘家去谢花红,男方至亲至戚也一起去做会亲客,女家设席款待。第四天酬客,拆彩棚,招待帮忙的客人。

另外,白族婚俗中还有一些规定:如丈夫死后,妇女一般不得改嫁,否则要受到社会的歧视和非议。少数能改嫁的,妇女要失去对前夫财产的享用权,同时再嫁的聘礼、聘金亦归前夫家庭所得。在云龙山区白族还保留着“转房”的习俗,兄死后,嫂转嫁弟弟,称为“叔就嫂”;丽江白族则基于“长兄为父,长嫂为母”的观念,只能是弟媳转房给哥哥,嫂嫂不能转房给弟弟。

(4) 傣族婚俗

由于地理位置的关系,傣族在文化上更多地受到南传小乘佛教的影响,其社会经济形态到本世纪50年代前倘处于封建领主制阶段,社会生活中还残留着浓厚的母权制遗风,妇女地位较高。因此,作为其民族行为文化表现的婚俗既普遍保有母权制下的“从妻居”习俗,而且其婚姻礼俗中又较多地渗入了南传佛教文化的影响。

从妻居又称妻方居住婚,是母系氏族制繁荣时期流行的一种婚姻居住形式。它是随着妇女地位的提高由望门居住婚演变而来,男子从过去走访女子的偶居生活改为迁往妻方氏族公社居住,双方共同生活在一个共产制的经济单位中。从妻居只是男女双方暂时的结合,夫妻并未组成独立的经济单位,其结合和离异都是非常容易的。云南傣族社会中长期存在着从妻居的习惯,当男方请人到女方家说亲时,女家父母就和媒人议定从妻居的时间,一般是婚后先在女家住三年,再回男家住三年,如此往返,称为“三比拜,三比马”(三年去,三年来)。有的地方从妻居的时间长达十四年、十八年不等,直到他们建立了自己的小家庭才算定居。从妻居期间,男方父母根据家庭经济情况,适当分给儿子农具、牲畜、种子等带往女家,夫妻可以在家庭之外种植自己的少量田地、蔬菜,饲养家禽,甚至经商,以积累自己的财产,为他们建立小家庭打下经济基础。当条件成熟后,双方父母分给他们一部分耕畜、农具,村寨分给他们份地,协助他们盖好房屋,于是一个个体家庭建立了,夫妻双方组成了独立的经济单位。

傣族的婚俗还受到南传佛教文化的影响。恋爱 傣族青年的恋爱比较自由,但在时间上受到小乘佛教传统宗教节日的约束。每年的傣历九月十五日(约当夏历七月中旬)为“关门节”,以后的三个月为小乘佛教的安居斋戒期,这期间青年男女一般不得谈恋爱或结婚,直到傣历十二月十五日(约当夏历九月中旬“开门节”后,这种限制才予取消。他们谈恋爱的方式别有情趣,一是对歌。当夜幕降临,姑娘们三五成群在庭院燃起篝火,支起纺车纺线,小伙子们便吹着竹笛,拉着弦琴,来到纺车旁,唱歌试探。姑娘若有意,便将小凳递给他坐下,唱歌回答。双方情投意合后,便坐在一起,共披小伙子的毯子。二是丢花包。每年的泼水节期间,姑娘们带上精心制作的花包来到场地,与小伙子们排成两排,相距二三十米,互掷花包为戏。开始时似乎毫无目地,到了一定时候,就开始细心物色对象,将花包掷给中意的小伙子,若对方接不着,便要互赠礼物。这样你来我往,双方心意相通后,女方将花包高高抛起,男方假装接不着,两人趁机愉快地离开场地倾诉衷肠。三是买鸡。赶街天姑娘将炖好的鸡肉拿到市场出售,有意的小伙子便会去买,若姑娘不中意,她会加倍地要价,如果碰上她喜欢的人,便会慷慨赠送。双方经过交谈后,情投意合,便双双离开。

说亲 恋爱成熟后,男方请媒人到女家说亲。往返两次后,如果女方父母和家庭都同意,媒人就通知男方准备糖、成双的芭蕉、槟椰、烟草、酒等礼物订亲,双方商订成婚的日期和从妻居的时间。在求婚的过程中,如果女方父母或族中长老不同意,傣族社会中还存在着“抢婚”或“偷姑娘”的习俗。抢婚是母系氏族向父系氏族过渡或妻方居住向夫方居住过渡时期的婚俗残余。相爱的男女青年事先约好时间、地点和暗号,男方请来亲朋好友,手持武器,身带铜钱埋伏于路旁。女方借故走向约定的地点,一声暗号,姑娘立即被“抢”走。此时姑娘高声呼救,家人和邻里立即追赶,抢婚者边跑边撒铜钱,追赶者忙于捡钱,抢婚顺利结束。男家马上请人去说亲,女家迫于事实,不得不同意。偷姑娘也是事先约定的,姑娘暗自收拾好衣物,小伙子乘夜深人静,按时来到女家楼下,一声暗号,男女双双离去。天亮后,男方提上礼品前去赔情,女方父母愠怒之后,只好同意,择日完婚。

婚仪 由于“从妻居”,傣族婚礼大都先在女方家举行。婚礼开始前,新人先要到佛寺拜佛,祈求吉祥幸福,白头偕老。婚礼开始后,要请和尚念经,并由和尚将彩色丝线分别束在新人的手腕上,表示祝福。和尚退席后,新人坐在婚礼桌前,接受老人的祝福和来宾的祝贺。老人一念完祝词,新人争着去抢泡在酒盅中的槟榔叶,傣族习惯上认为谁先抢到谁就会在未来的家庭中居于主要地位。接着是拴线仪式,新郎新娘以男左女右的位置跪下,老人用白色长线从男的左肩围到女的右肩,然后来宾拴线,男方亲戚先新娘后新郎、女方亲戚先新郎后新娘,男女双方的心通过白色的长线拴在一起了。拴线结束后,就开始款待宾客,新郎新娘向客人殷勤敬酒,民间歌手“赞哈”在一边演唱,人们不时暴发出叫好声,并举杯祝福。赞哈演唱之后,主人和宾客来到庭院或广场,围成一圈跳起欢快的舞蹈,人们如痴如醉,通宵达旦。第二天天亮前,新郎回到自己家,晚上再到妻家。第三天,男方母亲挑着凉米粉到女家认亲。第五天新郎新娘挑着凉米粉来男家,由新郎的母亲陪着新娘认男家的亲友,亲友赠送礼物,整个婚仪到此结束。

(5) 景颇族的姑爷种和丈人种

景颇族在本世纪50年代以前还处在农村公社趋于解体并向阶级社会过渡的阶段,保留了较多的原始公社制残余,阶级分化已经产生,氏族酋长制演变为山官制。他们居住在海拔1500~2000米的亚热带山区,雨量充沛,土质肥沃,从事刀耕火种和水田农业。景颇族文化是与上述社会经济发展形态相适应的,其行为文化表现的婚姻习惯较有特色。作为原始社会氏族外婚制残余,他们的婚姻实行一夫一妻制,遵循传统的单向姑舅表优先婚原则,出现了所谓“姑爷种和丈人种”的称谓。

按景颇族的习惯,姑母的儿子必须娶舅父的女儿,而姑家的女儿却不能嫁给舅家的儿子,姑家称为姑爷种,景颇语叫“达玛”,舅家称为丈人种,景颇语叫“梅龙”,世代相袭。这样,凡属姑爷种姓氏各家的男子,可以娶丈人种姓氏任何一家的女子为妻,反之则被禁止,景颇族称此为“血不倒流”,相互间形成两个固定的通婚集团。而舅家的儿子又去娶其舅家的女儿,三个姓氏建立了固定的通婚集团,形成甲姓氏与乙姓氏、乙姓氏与丙姓氏,而丙姓氏又与甲姓氏通婚的循环婚姻关系。与上述“姑爷种和丈人种”的通婚规例相适应,景颇族在亲属称谓上又有自己独特的习俗,保留了若干准普那路亚婚的残余。他们的母方诸姐妹同称“母”,父方诸兄弟同称“父”,舅父和岳父、舅母和岳母、公公和姑父、婆婆与姑母间的称呼相同,禁止姨表间的通婚。

景颇族男女青年恋爱自由,双方通过情歌对唱进行交往。但对唱前须小心翼翼地互问家谱,以确定对方的姓氏。他们在公房中谈情说爱,唱歌跳舞,恋爱成熟后,就举行婚礼,请歌手(斋瓦或董萨)来唱歌、祝福,婚后女子不落夫家。进入阶级社会后,实行山官制的景颇族推行等级内婚制,民间包办婚姻、买卖婚姻开始出现,社会上盛行转房婚和妻死续妻妹的习俗。近百年来,由于外来文化和周围民族的影响,景颇族社会文化发生了变化,少数人打破传统婚例,丈人种姓氏的男子娶姑爷种姓氏的女子为妻的现象已有出现。

(6) 连名制

连名制是原始氏族社会时期的一种命名制度,主要分为两类:一是母女连名制。母女连名制即母名与女儿名相连的命名制度,它产生于母系氏族制的繁荣时期,是由于生产力的发展,对偶家庭的出现,子女血统以母系的世系计算而出现的。作为原始母系家庭特征的残余,母女连名制到本世纪五十年代以前还流行于云南西双版纳的布朗山区,另外独龙族、高山族中也有这种制度的残余。布朗族没有姓,男女名字之前分别冠以“岩(艾)”、“玉(依)”以示性别区别,孩子出生后不久,就请家族中老人代为取名,然后将其母亲的名字连在后面,加上性别称谓,就是孩子的正式名字。如名玉南坝的母亲生了女儿,老人为其取名“甩”,则她女儿的名字就叫“玉甩南”。如果出现名字相同的现象,就在母名之后再加上外祖母名。独龙族则是在本人名之前、家族名和父名之后连上母亲名字。凡实行母女连名的民族,也实行母子连名,其连法与母女连名相同。二是父子连名制。父子连名制是父系制度下父名与子名世代相连的一种命名制度,它产生于母系氏族解体、父系氏族确立时期,由于世系按母系计算改为按父系计算,父子连名可以确保父系血统按直系血亲承递,并可区分直系血亲与非直系的远亲。加之私有财产出现后,父子连名可以使父系直系亲属特别是直系子孙享有财产继承权。因此,父子连名制既保存在早已进入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的民族中,也保存在某些私有制还未完全确立,阶级分化还不十分明显的民族里。到本世纪五十年代以前,云南的彝、哈尼、景颇、基诺、独龙、怒、佤等民族中都保留着这一习俗的残余。父子连名制有三种方式,①正推顺连法,即从父名连到子名,如四川凉山彝族古候家:古侯——古侯海子——海子黑得——黑得木瓦……;云南盏西景颇族格老家:毛磨陇——磨陇拱——拱麻薄——薄斯作……。②逆推反连法,即从子名反连到父名,如西盟佤族的永欧家:散比里——比里松——松萨——萨外特……,此处散为曾孙名,萨为本人名。③冠姓连名法,即在名字之前或名字之后冠上姓氏。如大理国时期的三个国王段智祥——段祥兴——段兴智。父子连名制的社会功能在于容易背诵记忆,便于口耳相传,以巩固父系血缘联系、内部团结以及财产继承。有的民族父子连名长达五六十代,有的仅有两三代。在实际生活中,由于名字相同的较多,有些民族又在父名、本名之前或本名、父名之后加上祖父名,有的加上家族名或部落名。互相称谓时,一般只叫本人名,如果连叫父名或祖父名,是极不尊重的。

  只要两人均为我国大陆地区的公民,对少数民族并没有另外的限制条件,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和《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办理结婚登记,结婚登记所需证件、登记条件和程序如下:

  一、结婚登记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二、需要提交的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三、结婚登记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申请补办结婚登记或复婚登记的,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四、时限与收费标准

  1、登记时限:证件材料齐全,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2、收费标准:国内结婚登记每对9元。

傣族家庭的基本形态,是一夫一妻制的父权制小家庭。由于各地在社会发展阶段上有所不同,因而在家庭婚姻形态上也有差异。在西双版纳,解放前还保留着较多的对偶婚的残余,表现为家庭和婚姻关系不很稳定,结婚、离婚比较自由。但由于家族和村社形式的存在,青年的婚姻直接关系他们对家族和村社所应享受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因此需要家族长和村社头人的同意。男女双方恋爱成熟,男方即请自己的舅父、姨母前去女方提亲。这时,女方父母一般照例不发言,由家族长和本村社头人答话,询问“上门”年限和如何宴请亲友等,经族长头人认可即可结婚。婚后男方必须如约到女家劳动数年才能把妻子接回。另立家庭时,由村社分给“份地”。假若双方意见不合,征得头人同意,互递一对蜡条就算办了离婚手续;如果男方离家数月没有音信,女方可以另找配偶;一方死去,不管年纪多大,也要办离婚手续,即以蜡条一对放在死者棺上,将馆材送至楼口,即表示与死者离异。

耿马、孟连傣族家庭婚姻形态与西双版纳大同小异,不过对偶婚的残余更为淡薄,主要表现为不能轻易离婚。

德宏和内地傣族地区的家庭婚姻具有更为鲜明的封建色彩,婚姻完全建立在买卖和包办的基础上。一般彩礼合三百元,还有其他名目繁多的费用,如要负担“开门钱”、“关门钱”、“拜堂钱”、“佛爷费”、“认亲费”、“媒人费”等,达十几种。这实质上成了妇女的身价。不少家庭贫困的青年男子,由于无法负担这一笔费用,便采取了偷亲、捡婚的形式,即男女双方感情成熟后,确定“抢婚”日期。男青年倍其伙伴,身带砍刀、铜钱,到预定地点埋伏,待姑娘走来,“抢”着就跑。姑娘假意呼喊通知家人,男方将铜钱撤下逃去。既成事实便托媒人到女方家提亲,双方邀请头人、亲友会商解决,聘礼定后,才正式过门成亲。此外,在这些地区,入赘的现象也较普遍,但在性质上和西双版纳已完全不同,它不是原始习俗的遗留,而是封建婚姻的产物。入赘的人社会地位极低,他们的子女没有财产继承权。

饶有情趣的傣族婚礼 傣族的婚礼,民间称为“金欠”,含结婚宴请之意。婚期只能定在每年的“开门节”至“关门节”(傣历十二月十五日以后,至次年九月十五日以前)这段时间,婚礼以为新郎、新娘祝福、拴线为主要内容。

成婚仪式在新娘家举行,届时要杀猪、杀鸡(有的人家还宰牛),备办丰盛的酒席宴请亲朋好友和本寨父老乡亲。举行婚礼之日,在新娘家堂屋内设置“茂欢”(直译为魂桌),摆上一至三张蔑桌,用芭蕉叶铺面,上摆煮熟的雌雄子鸡一对,和用芭蕉叶盛装的糯米饭以及米酒、舂盐棒、食盐、芭蕉、红布、白布、白线等物。雌雄子鸡需用傣语称为“索累东”的芭蕉叶做成的叶帽罩盖。作好举行婚礼的准备后,新娘的女友,要陪伴新娘梳洗打扮,等待新郎登门。新郎亦在家中梳洗更衣,在亲朋好友陪同下,到新娘的竹楼上举行结婚仪式。

仪式开始时,主婚人端坐在“茂欢”后的正中位置,长者围桌而坐,一对新人按男右女左的位置面对主婚人而跪,亲友围于两旁。坐在“茂欢”跟前的人伸出右手搭在桌上,静听主婚人念诵祝词。主婚人揭去盖在食物上的叶帽,先为新郎、新娘祝福:“今天是个美好、吉祥的日子,现在是一天中最好的时辰,你俩恩恩爱爱结成夫妻,金凤与铜凤结成一对,日子会幸福美好,愿生子会得子,盼生女会得女,祝福你们幸福美满,永不离分……”。

主婚人念完祝词以后,新郎、新娘各在桌上揪下一团糯米饭,蘸点米酒、食盐、舂盐捧、芭蕉后摆在桌前。主婚人拿起一条长长的白线,从左至右缠在新娘、新郎的肩背,将白线两端搭在“茂欢”之上,表示将一对新人的心拴在一起。然后再拿两缕白线,分别缠在新郎、新娘的手腕上,祝愿新婚夫妇百年好合,无灾无难。在座的长者也各拿两缕白线,分别拴在新郎、新娘手上,边拴线,边念些祝愿词……。拴完线后,婚仪基本结束,婚宴开始,新郎新娘向宾客敬酒致意。

结婚拴线,傣语称为“树欢”意为拴魂。这千古之俗至今未改。关于拴线的来历,传说颇多,其中一种与婚姻有关。那是在很早以前,一位年幼的傣族公主不知为何,找到宫中一个少年奴仆询问:“你知道我长大以后会嫁给谁吗”奴仆张口便答:“我就是你未来的丈夫”。公主怒起,将手中小刀甩向仆人,割破了仆人的额头,仆人也因此而被赶出王宫。不知经过多少周折,那仆人终于成为另一个王国的君王,并且和他曾经入宫为奴的那个王国联姻。在举行婚礼的那天,公主发现新郎额头上的伤疤,知道他就是当年被她用刀子划伤的仆人,悔恨万分。她当即表示:“愿与丈夫心相印、魂相依,永不分离。”并拿起一缕白线将两人之手挂在一起,表示永不分离。从此,傣家人便有了结婚拴线之俗。

傣族结婚时,不仅要筹办婚宴,还要请歌手唱歌祝贺。参加婚宴的人,一般也要送点礼物或礼钱,表示祝贺。

傣族的串姑娘与纺场谈情西双版纳傣族青年男女谈情说爱,形式多样,不拘一格。

串姑娘,傣语叫做“邀少”,是伙子主动追求姑娘的主要方式。傣族女青年,一般不主动到男青年家中串访,她们寻求伴侣的方式,主要是借助夜间到寨场上纺线的机会,与中意的伙子幽会谈情。

按照傣族传统的风俗习惯,青年人公开谈情说爱的时间,是在开门节(傣历十二月十五日)以后,至关门节(傣历九月十五日)以前。特别是开门节之后的几个月里,秋收已过,谷物归仓,春耕时间不到,农活较少,是伙子串姑娘,姑娘借用纺场谈情说爱的最好时机。每当夜幕降临以后,未婚伙子换上干净衣服,披着毯子,怀揣手电筒,握着竹筇或琴,三五相约,去寻找姑娘谈心。对本寨姑娘无意的伙子,往往会穿越田野,到外寨去寻访意中的人。串姑娘的伙子一般不贸然登楼,只在姑娘的竹楼下吹竹或拉琴,用委婉的琴声倾诉爱慕之情,召唤姑娘下楼幽会。姑娘如果有意与伙子相会,便收拾打扮一番走下竹楼与伙子相见,对伙子有意者,会在父母进入卧室之后,邀请伙子登楼,在火塘边倾心交谈。

无意与伙子相见的姑娘,则走进卧室装睡。执意要见姑娘的伙子,遭到冷遇也不灰心。他会不停地在楼下转游,吹竹、弹舌头,想方设法逗引姑娘。有的还会用竹竿木棍去顶撞姑娘床下的楼板,表达不得相见决不离去的决心。本来不愿下楼的姑娘,会被伙子顽强坚韧的精神所感动,终于梳妆打扮,走下楼来。有的姑娘被逗弄得无可奈何,只好下楼照个面,打个招呼,委婉拒绝伙子幽会的请求。有情有意的男女在楼下相见以后,越谈越亲近,渐渐坠入情网。两人感到情投意合,便同披一条毯子坐在楼下,不知不觉地度过一夜,真有点“无情之人嫌夜长,有情之人怕夜短”的感受。

欲寻找伴侣的姑娘,虽然没有主动上门到伙子家串访的习惯,但她们常在秋末冬初的夜晚,以傣语称为“儒控”的形式与伙子相会。“儒控”,就是在寨子的空地上设置一个纺线的场所,点燃篝火,集群纺线。“儒控”的姑娘在天黑时梳洗打扮,端上一张纺车,带上两只竹凳到自己参予布置的那块场地上纺线。她们的长筒裙下各藏着一只凳子,以纺线为名招引伙子。欲串姑娘的小伙子,见到寨场上的火光,也会梳洗打扮,披上毯子,带上手电,或吹竹或拉琴走进纺场。与纺线的姑娘初次照面的伙子,一进入纺场便打开手电筒,照射姑娘的脸。姑娘们半遮半掩,忸忸怩怩地让伙子照来照去。伙子看中某个姑娘以后,便主动靠拢用竹声或琴声倾诉爱慕,或对着姑娘耳语,进行挑逗。姑娘若对伙子有意,便会抽出筒裙遮掩的竹凳,让伙子坐在自己身边;如对来者无意,任其挑逗也决不让坐,只是一个劲摇车纺线,对面前的伙子熟视无睹。遭到冷遇的伙子,便知趣地离开,重新找寻中意的姑娘。纺线的姑娘,一旦让某个伙子坐在跟前,便与之热情交谈,时而停住纺车,逗乐嬉戏。夜深人静之后,一对有情的男女便合披一条毯子窃窃私语,直到黎明。村寨中间的那些纺线空地,不知成全了多少男女,使多少有情人终成眷属。

丢包传情。 丢包,傣语称为“端麻管”,是集娱乐与传情求爱于一体的活动。汉文史籍上有记载说:“丢包为沿边游戏之一,亦为促成婚姻之媒介,来场者均为未字之女郎,自制花团,其大如桔,外皮用颜色之布,内装棉花绷子。”这段记载,说明沿边(西双版纳一带)傣族的丢包活动,早已成为传情求爱的一种形式。

西双版纳傣族青年的丢包活动,早在明代便已盛行。如今曼听公园所在地,就是当年最活跃的丢包场所。那时候,西双版纳已设立了宣慰使司,每当傣历新年来临之时,宣慰使都要带上文武官员到曼听娱乐,附近村寨的傣族青年姑娘便赶制花包,集中到曼听开展丢包活动,取悦于宣慰使召片领及文武官员。召片领对前来丢包的姑娘们要给予一定的赏钱。由于参加丢包活动的女子都是待字闺中佳女和英俊青年伙子,丢包便自然而然地产生了感情色彩。一些土司头人的公子哥儿,也趁丢包之机选美,使丢包从单纯的娱乐活动,变为集娱乐和传情求爱于一体的活动而流传至今。昔日丢包活动的精彩场景,清代流官柯树勋写下了一首《抛球》诗:

时样衣衫趁体艳,绣球抛物早春天,

邻家姊妹齐声贺,恰有多情美少年。

这首载于《普思沿边治略》中的《抛球》诗,产生于沿边西双版纳。诗中的“抛球”,就是傣族青年男女借以传情求爱的丢包。

丢包活动,现在仍然盛行,并且已成为傣族庆祝新年来临的庆典活动之一。每当傣历新年(泼水节)来临之际,各村各寨的未婚女子,便买来花布、丝线、花边,缝制花包。时下的花包,呈四角棱形,仍是大小如桔,外皮用多色花布拼缝,内填棉子,角上缀有约五寸长短的丝线束或花边,安有一条一尺多长的提绳,供丢包时握绳甩掷。丢包之日,未婚男女青年在寨旁的草坪上或椿树下集中,分别列阵各站一边,含情脉脉地相互对视片刻,女青年便手握花包提绳轻甩几圈,再“嗖”地向男青年甩去。见花包飞来,男青年争相抢接,接住的自然欢呼雀跃,接不住的便得给丢包的姑娘送些礼物或礼钱。男青年得到花包以后,也仿效女青年的模样,轻甩几圈花包,再“唆”地掷出,让女青年抢接。未接住包的姑娘,得将一朵鲜花献给掷包的伙子。

经过几番试探性的抛掷之后,心有灵犀的男女便结对对丢。这时的花包已成为传递感情的使者,带着情与爱飞向对方。两人对丢一段时间以后,便悄然离开丢包场所,隐于林木之中,或溪泉岸畔倾心交谈,最终坠入爱河,变为情侣。那小小的花包,不知为多少妙龄女子牵线,为多少多情伙子搭桥,使一对又一对有情之人结为终生伴侣,共度恩爱人生。

别致的凤凰情书

凤凰情书,傣语称为“叁轰”或“叁诺列”,是一种古老而高雅的求爱书信。凤凰情书一名,得名于情书上需绘制栩栩如生的凤凰。

凤凰情书,传说系一对长期分居异地的傣族青年夫妇首先使用。有位傣族青年,婚后不久便要离开爱妻奔向远方。惜别之时,妻子将一只有灵性的鹦鹉送给丈夫,让丈夫用这只鹦鹉传递信息。丈夫离家之后,时时怀念妻子。他采来树叶,绘上一对交首金凤,把思念妻子的心情以诗歌的形式写在树叶上,让那只鹦鹉带给爱妻。收到来信的妻子也仿效丈夫的方法,用画上交首金凤的树叶写上对丈夫的思念作复。夫妻分别10年,来往情书不断,痴情不改。从此以后,傣族民间便有了凤凰情书这种传情求爱的形式。

凤凰情书因出自一对对爱情忠贞不移的青年夫妇之手,青年男女都把它视为感情专一,爱情坚贞的象征,在民间盛行一时,并留下了不少动人的情诗。凤凰情书有固定的书写格式,情书文体是格律诗韵文,信笺上要绘制一对凤首相交的金凤,或是用凤凰图案装饰情书的首尾。因此,采用这种方式求爱的人,要有一定学识,熟悉这种情书的写法,具有一定的绘画水平和写抒情诗的技巧。不谙凤凰情书规律的人,大多请人代笔。在情书中,求婚的男青年应将自己称为铜凤,尊称女方为金风。情书之首要用傣文字母隐写“金凤凰啊,金凤凰,请你在树桩上站稳,别让狂风吹动”的句子,然后以“凤凰”开头写诗,诸如:金凤凰展开翅膀飞翔/落在顶天的金枝银枝上/如果金凤赏脸/铜凤会不顾一切地飞落身旁……。情书的执笔人要用最优美、最生动的语言称赞金风,用充满激情的诗文去打动姑娘的心。情书中间,往往会出现一些用傣文字母隐写的诗句,让对方猜测。这些隐语,往往是些关键话语,不动脑筋难以拼译成文。写得好的凤凰情书,词句优美,能当歌曲吟唱。

姑娘被求爱者的情书打动以后,仍然以信笺上绘有交首凤凰的特制信纸,写上心声作复。但心中的话儿多向“鹦鹉”倾吐,极少对“铜凤”直述。有封女青年作复的凤凰情书这样写道:漂亮的鹦鹉哟美丽的鹦鹉/敦当花刚刚在河边开放/没有受过风吹雨打/没有蜂蝶飞到身旁/雌凤虽然已经出窝/翅膀不硬凤尾不长/孤孤单单地在林里飞/单等雄凤飞落身旁……。昔日的傣族女子,因不识傣文,情书多请那些有学识的“康朗”(还俗的佛爷)或“章哈”(歌手)代写。昔日的情书,多数都成为民间流传的情歌。

凤凰情书,曾经在民间流行过相当长的时间,在傣族青年中产生过深远影响,昔日的男女青年都以能写、能唱凤凰情书(诗)为荣。但这种求婚形式现在已很少有人采用,历史上曾流传过的一些优美的凤凰情书,已被当作优美的情歌,收入傣族民间文学史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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