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清代皇室婚俗入关前后的变迁及原因
(一)从众福晋制向并后制的变迁
清入关前,满族皇室实行众福晋制度。入主中原后,满族的传统婚俗受到汉族婚俗的冲击,开始对原有的婚姻制度进行改革,并把明朝的一些婚姻禁令纳入大清律中,实行并后制。据《清史稿》记载:"太祖初起,草创阔略,宫闱未有位号,但循国俗称福晋,福晋盖可敦之转音,史述后妃,后人饰名之,非当时本称也。"
当时努尔哈赤有14个妻子,如佟佳氏元妃、继妃、大妃等,并无中宫皇后。人们称这些后妃为福晋,但是有正室侧室之分,正室称为大福晋,位同后来的中宫皇后;嫡娶为嫡福晋,继娶为继福晋,侧室称为侧福晋。"粗俗无改,智尚淳朴,历绝差等,好敌体者,并曰福晋",正是努尔哈赤时期婚俗的写照。
皇太极时期,仿照汉室封建皇朝确立了后宫制度,"定宫殿名,中宫为清宁宫,东宫为关雎宫,西宫为麟趾宫,次东宫为延庆宫,次西宫为永福宫。"五宫后妃依次是清宁宫皇后,关雎宫宸妃,麟趾宫贵妃,衍庆宫淑妃,永福宫庄妃,每宫都有宫女为妃嫔服务。世祖定鼎,循前代旧典,这是皇太极对后宫制度的改革。
直到康熙年间,以皇后为中宫的后宫体制逐渐确立,仿照汉制设立皇后1名。清政府对后妃的数目有明确规定,皇后和皇贵妃各1人,贵妃2人,妃4人,嫔6人,贵人、常在、答应无人数限制,因皇帝个人需要设定。值得一提的是,满洲皇室及其贵族自崇德元年就开始并后,直至雍正年间和乾隆初期,这一制度才逐步确立下来。
(二)收继婚俗的变迁
收继婚一般是指父亲死后,儿子收其继母,或者兄死弟娶其嫂。《大金国志》中说女真人的父亲死后儿子要娶其母为妻,兄长死后弟弟要娶其嫂为妻,叔伯死后侄子要娶其婶母为妻,没有贵贱之分,每个人都有数名妻子。由此可见,收继婚俗是满族常见的一种婚姻习俗。
入关前,满族开始从奴隶制向封建社会转变,但收继婚俗仍存在于满族的社会生活。《满文老档》中记载:清朝初年,满洲国宗室的妻子、伯母、婶母、嫂子有乱娶习俗,收继婚在满洲盛行。努尔哈赤曾说:"等我死以后,要将我的幼子和大福晋交给大阿哥……"大阿哥是努尔哈赤的大儿子代善,努尔哈赤是想要代善收继自己的福晋。努尔哈赤的富察氏,就是其堂兄的福晋。
入关后,皇太极在满汉文化的冲击中选择了汉族礼教,严令禁止收继婚,规定:"自今以后,凡人不许娶庶母及族中伯母、婶母、嫂子、媳妇。凡女人若丧妇,欲守其家夫,子女者,由本人亦恩养;若欲改嫁者,本家无人看管,任族中兄弟聘与异姓之人。若不遵法,族中相娶者,与奸*一事一律问罪,汉人,高丽因晓汉人道理,不娶族中妇女为妻。凡人既生为人,若娶族中妇女,与禽兽何异。
我想及此,方立其法。我国若有*乱之人,欲娶族中妇女者,其夫死后不许哭,心内既欲娶其妻,外则虚哭者何为?此言欲令愚鲁之人晓之,令禁革不许乱娶。"天聪五年,皇太极又颁布禁令:凡娶继母、伯母、弟妇、侄妇、永行禁止。……同族嫁娶,男女以奸论。"这些都充分体现了皇太极对于收继婚俗的态度,但是传统的婚姻习俗不是靠临时颁行的法律就可以彻底消除的。清入关后,这些习俗仍有存在,但也不同于原来的收继婚。
清皇室婚姻制度的变化与其政治、经济、文化各方面的变化分不开。首先在政治方面,入关前,满族只是一个经济落后、社会水平低下的部落,入主中原后,清初统治者吸取元朝没有汉化最终被逐出中原的教训,重用汉人,改革汉制,入关后婚姻习俗的变迁也受到了中原文明的影响。
其次,在经济方面,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入关前,满族只是一个落后的古老的游牧民族,而中原则是先进的农耕文明,经济的落后决定了政治文化等各方面的落后。入关后,清统治者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不断完善自身,从而使生产力水平得到提高。经济的发展必然引起社会习俗等方面的变化,婚姻习俗作为社会习俗的一个重要方面,其变迁与经济的发展分不开。最后,在文化方面。
入关后,当满族文化与先进的汉文化相冲突时,清统治者在保持自己民族特色的基础上,主动接受并大力弘扬以儒学为核心的汉族传统文化。因此,先进文化对落后文化的影响是皇室婚俗变迁的一个重要原因。
二、清朝皇室婚姻制度的主要类型及程序
(一)满蒙联姻
清政府统治全国的200多年间,为了维护北部边疆的统治,实施"满蒙联姻"的重要政策。早在努尔哈赤时期就开始了满蒙联姻,皇太极和其子福临在位期间,满蒙联姻得到了发展,康雍乾时期,满蒙联姻进一步完善。
满蒙联姻作为清政府长期执行的皇室婚姻制度,对清王朝在统一中原和巩固王朝统治的过程中起了很大作用。同时,满蒙联姻经历了近300年的发展,形成了一系列显着的特色。
第一,互相嫁娶。努尔哈赤娶蒙古部落女子为妻后,揭开了满蒙联姻的序幕;皇太极时期满蒙联姻得到了极大发展,除了蒙古科尔沁外,太祖太宗也十分重视蒙古其他部落的联姻,这使蒙古对清朝的归附更加牢固。"互相嫁娶"这种现象在康熙以后虽然有所减少,但一直到清末始终都没有停止过。康熙、雍正、乾隆、道光、咸丰、同治、光绪时期的王公贵族都曾娶过蒙古女为妻,当然,很多清朝公主出于政治需要也嫁入蒙古。互相嫁娶,是满蒙关系密切的表现,也是区别于其他王朝的重要特点之一。
第二,制度化。满蒙联姻从努尔哈赤时期一直延续到清末,为统治者长期奉行。由于清王朝的重视,满蒙联姻逐步制度化。乾隆时期,满蒙联姻范围逐步缩小到近支宗室。远支宗室子女,出于政治需要仍可以指婚。乾嘉时期,满蒙联姻甚至有很大的强制性。顺治时期,规定公主下嫁蒙古没有旨意,10年之内不得回京,主要是为了巩固与蒙古的政治关系。满蒙联姻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满蒙两族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融合,推动了历史的进步。
(二)秀女制度
选秀女始于顺治帝入关以后,凡是八旗女子,每3年选一次。挑选秀女对于全国各地的旗人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事情。清代后宫,上至皇后、下至宫女,都出身于秀女。因此,秀女制度是清代皇室婚姻的重要组成。
满清王朝选秀女并不是杂乱无章的,而是有严格程序的。
首先,户部应详细了解选阅女子的年岁、母家情况,然后上报皇帝。皇帝决定选阅时间,有残疾不能入选者,必须经皇帝决定才可以不参加选秀女而另行婚嫁。
各旗选阅的秀女,要提前送到京城,在选秀前一天,由该旗佐领排好所乘车辆的顺序,按旗别分类。假如待挑选的是正黄、镶黄两旗,则正黄旗满洲为一队,正黄旗蒙古为一队,正黄旗汉军为一队,依次排好顺序,镶黄旗跟在正黄旗的后边。车辆全部排好后,鱼贯而行,从皇城后门一直到神武门外。守门士兵打开门,虽至半夜,但每辆车旁都有两个灯笼,标着秀女所属的旗份,士兵按照旗别将秀女安排好。秀女在士兵的引导下由神武门出东华门,再由崇文门大街绕行到神武门外的出发地。这一段路程约需要大半天的时间,待入宫的秀女被阅看完毕,正好乘车回家。
凡是初选记名者,无论能否中选,在第二次复选期间不得随意嫁人。对于残疾不能入选者,需要经过族长、领催、骁骑校、佐领等逐级奏明理由,然后经过户部审查,如确定情况属实,方可不参加选秀。
一般来说,应选秀女在神武门内下车后,步行至顺贞门外等候,户部官员将他们按5人一班排好队,由太监领入宫中。秀女每班5人,立而不跪,以便于皇帝审阅。皇帝对中意者留牌子,牌子上写着秀女的母家情况、旗名。被留牌子的秀女还要再次复选,复选没有通过者,便被撂牌子。《养吉斋丛录》曾记载嘉庆道光年间选秀女的经过。
"挑选八旗秀女时,每日选两旗,以人数多寡匀配,不序旗分也。挑选之前一日,该旗参领、领催等先排车,如调正黄、镶黄两旗,则正黄之满、蒙、汉分三处,每一处按年份册分先后排定,然后车始行。首先是正黄之满洲,继而蒙古、汉军。接着是正黄之满、蒙、汉,鱼贯衔尾而进。车数双灯,各有标志。日夕发轫,夜分入后门至神武门外,侯门启,依次下车而入。
其车即由神武门夹道出东华门,有崇文门大街直至北街市,还绕入后门而至神武门,计时已在次日巳午之间。选毕者,复依次登车而出,各归其家。虽千百辆车,而井然有序,俗谓之排车……入选女子入神武门至贞顺门外恭候。有户部司官在彼管理。至时太监按班引入,每班五人,立而不跪,当意者留名牌,谓之留牌子,定期复看,复看而不中意者,谓之格牌子。
其牌子书某官人之女,某旗满洲人。入选秀女,凡获得皇帝封号者,至死不得出宫另嫁。被选定皇后的秀女,还必须通过大婚礼,则大清门、午门入宫,至清宁宫完婚。"由此可见,清代选秀女是十分严格的。秀女制度为普通旗人创造了与皇室联姻的机会,也是提升门第的机会。另外,帝后大婚和公主婚嫁也是清代皇室婚姻制度中比较有特色的婚嫁形式,不仅程序繁杂、要求严格,且大部分都是政治牺牲品。
三、清代皇室婚姻制度的特点
(一)政治性
清朝的皇室婚姻制度带有十分浓重的政治色彩,清入关后的满蒙联姻以及大清公主嫁蒙古、准格尔等部落,都是基于双方的政治互利。
满清贵族作为刚入关的少数民族,在击败明王朝时处于弱势,需要蒙古的支持,而蒙古为了自身利益也乐意与满清贵族联姻。恩格斯曾赤裸裸地揭露了皇室婚姻制度的政治性,"对于阶级社会中的贵族世家来说,结婚是一种政治的行为,是一种借新的联姻来扩大自己势力的机会,起决定作用的是家世的利益,而绝非是个人的意愿"满清王朝从建立到康雍乾盛世再到王朝的覆亡,很多贵族女子做了政治的牺牲品。
(二)近亲性
从满蒙联姻可以看出,蒙古与满清贵族互相联姻,而这种联姻难以避免近亲存在。
皇室婚姻制度的近亲性在选秀女中就表现得淋漓尽致,入选秀女多是八旗女子,部分秀女是当朝皇帝公主的女儿,一旦入选便成为皇帝、王爷或者皇子的妃嫔,双方都是爱新觉罗子孙。他们的子孙又和他们一样,反反复复,造成清朝皇室连续200多年的近亲婚姻。以康熙和乾隆为例。
康熙在位61年,乾隆在位60年,按每3年选一次,他们在位期间一共选了20次秀女。乾隆有名位称号的妃嫔就有40多个,他的后半生所选的秀女,多数是外孙女辈。最小的和孝固伦公主与乾隆帝相差47年,从血缘关系上讲,和孝公主的母亲是乾隆帝的外孙女辈。
近亲结婚有很大的负面影响,所生子女肯定会有一部分存在身体健全问题。嘉庆帝在位时期认识到了近亲结婚的危害性,明文规定了:"公主之女,毋庸入选,并永为例。"但是仅仅限制到公主之女,其他的秀女则可以入选。即使作了规定,但这种近亲婚姻始终存在。
近亲婚姻是一种原始的婚姻形态,一直持续到清朝末年,在皇帝的婚姻中表现得尤为明显,当然其他亲贵大臣乃至平民百姓中也有。这种婚姻形态随着中国的历史存在了上千年,它不会因禁止而消失,是清朝皇室婚姻制度的重要特色。
(三)强制性和融合性
清朝的皇室婚姻制度存在普遍的强制性,具体体现在帝后大婚、公主婚嫁、秀女制度、指婚制度等。清代皇室婚姻的强制性,不论对于满清女子还是皇子皇孙都是命运的悲剧。满清公主下嫁边疆和亲,皇子迎娶众部落公主,都是一种政治联盟,这些贵族子女注定是政治权利场上的牺牲品。
满族作为一个入主中原统治政权的少数民族,婚姻习俗保留了许多自己的特色,入关后受中原婚姻制度和儒家道德纲常的影响,做了一些改革。皇太极在位时期,坚决取缔收继婚,并积极吸收《明律》中的一些婚姻规范。因此,满族的皇室婚姻制度也融合了汉族和其他民族的婚姻元素。
清统治者一方面努力吸取其他民族的文化,另一方面极力保持自己的特色,如满蒙联姻、秀女制度等。但后来在统治中原的过程中也不得不做出一些改变,由"宫中不蓄汉女"和"满汉不得通婚"改为"满汉一家",不仅设置了汉军旗,使得汉族女子可以入宫选秀,而且还改了汉姓,将汉人抬入满军旗。如康熙的孝懿仁皇后,康熙表妹,原汉军旗佟氏,后入满洲镶黄旗,立为皇后,这都是清代皇室婚姻在历史发展过程中的变化。
入关后,由于受中原文化的影响,满清王朝制定了后宫制度,中宫皇后取代大福晋。清代的宫闱制度沿袭并完善了以前历朝历代的规制,比如帝后大婚前要祭告天地、太庙、社稷,大婚后还要接受文武大臣朝拜,大赦天下等,这都是满清贵族和中原民族相融合的结果。这种融合是历史的进步,对于提高民族素质和推动文化发展有着积极意义。
清朝官员口含块人参就上朝他们为什么不吃早餐
在相关文字资料与民间野史中有这么一个说法,清代官员在临上早朝之前不吃早饭,不喝水,只是在嘴里含上一块人参片,老话说得好:人是铁饭是钢。这些大臣们每天四更不到就得早起参加朝会,如果不吃早饭还不喝水,难免体力不支,那嘴里含块人参又是因为什么呢
清代没有固定专设的早朝,只是在清代前中期有一种叫作“御门听政”的制度,它多少有点电视剧里早朝的意思,“御门听政”,顾名思义就是皇帝在紫禁城里与文武百官商议大事。清承明制,第一位入关的皇帝顺治就有“御门之举”。
康熙年间,“御门听政”作为一项礼仪制度,其中细节逐渐完备,按照《清宫述闻·卷四》记载,清早期各部院的奏章送呈皇帝进行批阅后,因为事情分轻重缓急,一些圣旨甚至能立即下达到各部门,有一些甚至则迟迟未下达内阁。
等到圣旨越存越多,到达一定数量后,皇帝就会传旨于某日举行“御门听政”,举办“御门听政”的地点不在太和殿,一般多在武英殿和乾清门。细节与电视剧里演的差不太多,天不亮的时候,文武百官来到紫禁城与皇帝会合。
先由各部尚书跪奏,说完后由东边台阶沿左边退下,其余各部院官员依次上前。事情处理完之后,文武百官分别从东西台阶退下,皇帝再回到后宫休息,清早期,由于国家局势尚未太平,顺治、康熙、雍正三位皇帝举行多次举行“御门听政”尤其是康熙朝,几乎每日都会有“御门听政”。
那时很多重大决策,如讨伐吴三桂、反击沙俄侵略等重大事件都是在“御门听政”中决策的,乾隆之后的帝王逐渐疏懒,到了咸丰年间,“御门听政”制度完全被废止,总之,不管“御门听政”到底是不是早朝,清代的确有官员要去紫禁城开早朝的先例。
既然要起早和皇帝禀报国家大事,官员为何离家之前不愿吃早饭喝水,只口含一片人参呢我想应该有以下三个方面原因。
第一,上朝时间长,官员口含人参,避免自己体力不支。
查阅资料不难发现,清代的“御门听政”制度较为严格,除了天气因素外,通常皇帝决定在哪一天举行“御门听政”,被点到的官员必须准时准点参加,参加“御门听政”的官员,必须要在凌晨的4:00~5:00之前赶到紫禁城。
因为紫禁城内不允许车轿通行,官员们还得下轿,通过步行的方式抵达乾清门,朝会上除了皇帝和少数几位王公贵胄能坐着,大部分官员都得长时间站着,互相讨论国家大事。
第二种说法是,参加早朝时,官员们无论自己身体多么不舒服都得忍着,即使想如厕也得等到会议结束,人参有利尿之效,提前含上一片人参,让官员在参加朝会之前把“三急”全部解决掉,就会避免在朝会上出糗。
第三,官员上朝会口含人参片,除了避免如厕尴尬之外,应当与满人的风气有关,清朝的创始者是女真人,女真人则起源于我国东北区域,白山黑水之间,正是盛产人参的沃土,女真人问鼎中原之后,更是首次创立了人参管理制度,对人参的刨采及流通进行垄断管理。
清初实行八旗分山采参制,康熙时期随着皇权的加强,增加了盛京上三旗包衣采参制度,康熙末年确立参票制度,自此百姓可以认领参票进山刨采。
嘉庆时期,东北地区的人参资源逐渐枯竭,人参采集数量不断降低,清政府在满足自己消费需求的前提下,或由在京官员、宗室旗人出售,或由其他地区的海关、盐政、织造等地方机构出售,依靠行政命令强迫地方机构完成商业销售任务。
可见,人参在明代本为普通民间交易商品,清政府对人参商业流通强行实行垄断,严厉打击私参贸易,控制人参的流通数量。
在上行下效的影响下,民间产生对人参的迷信,特别是富庶的江南地区民风奢靡,对人参等奢侈品具有旺盛的消费需求,社会上出现了一批指导人参消费的书籍,消费人参成为一种时尚,既然人参被女真人奉为“神药”,那官员们口含人参,或许也算得上是一种“政治正确”。
婚姻,自古以来就绝非男女双方的简单组合,而是两个家庭乃至两个家族以及所有社会关系的有机融合、复杂配置。作为对一对新人的美好祝福,彩礼和嫁妆几乎伴随着婚姻的发展历史而存在。在中国传统社会中,嫁妆对于婚姻而言,意义重大。
清代女性出嫁时的嫁妆,虽然根据娘家经济状况、社会地位乃至风俗习惯的不同而略有不同,但基本和现今的嫁妆种类类似,一般分为生活用品和不动产两大类。不动产,指的是土地、 店铺 、 宅院等,但此等嫁妆也只有“穷极奢侈, 无有止境”的权贵人家才行。“无他长物”的普通人家,也就只能配给“止银簪耳环戒指衣裙,寥寥数件而已”的普通生活用品和女性首饰。
但不管是勋贵人家乃至皇室公主,还是中产家庭乃至贫困人家,在必备之生活用品嫁妆中,都会专门准备一个容积不小的箱子,放置各种被出嫁女性视为“压箱底”的神秘嫁妆。特殊背景下出现的特殊嫁妆清代乃至之前的历朝历代,男女之间的婚姻讲究的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对于结婚对象的选择权和决定权,完全掌握在父母手中。除了“童养媳”或者娃娃亲”等能让男女双方有机会在成婚之前见面的婚配方式以外,清代男女双方在成婚之前基本都是陌生人的状态。洞房花烛夜,大红盖头一揭,才算大多数人见到婚配对象的第一面。另外,在思想封闭、传统伦理观念严重的清代社会,传统伦理道德对于女性的约束程度,远非现代人所能想象。清代女性乃至皇室女性能够见到除父亲、兄弟之外男性的概率少之又少,成婚之前“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绝非相关文献乃至影视作品中的夸张描绘。在《清史稿·列女传》中,因为被男性看到自己的脚,或者被无意碰到身体就“自杀殉节”的女性不在少数。
在严苛的传统伦理道德约束下,这种带有严重赌博性质的婚配方式势必会带来两方面的严重负面后果:
1、清代女性的社会地位低下,其作为男性附属品的所在,最主要的作用就是传宗接代。可一个思想极为僵化的女性,该如何完全放开,把自己交给一个从未蒙面的陌生男性?
2、清代女性出嫁之前,一般会有家族中的已婚女性给予婚前教育,就洞房花烛夜中会遇到的种种“难题”予以简要解析和指导。可一个未经人事的新娘子,初尝人事,势必会紧张、羞怯,能不能记住婚前的指导?会不会遇到突发情况?
这个势必会留下一生记忆的关键时刻该如何顺利完成,就成为出嫁女性乃至女性娘家最为关心的所在。所以,就有了专门用以应对这种尴尬局面之特殊嫁妆的存在。
特殊嫁妆,五花八门
在清代女性的嫁妆中,除了类似“被褥及箱柜、 梳匣 ”等日常用品、“金珠头花、银卷手镯”等女性首饰外,还有一个神秘的大箱子,专门用以盛装这类特殊嫁妆。根据《清稗类钞》、《谈美人》等相关历史文献的记载来看,这些特殊嫁妆包括小脚瓷鞋、形象瓷器、画册画本乃至开裆裤和一些银质特殊器具等。这些特殊嫁妆,如果按照具体功效分类,可以大致分为以下几种:
1、检验物品
在这个神秘的大箱子中,一般会有一个小脚陶瓷存在,鞋子里面会放置一个洁白的白手帕,专门用以验证女性之“落红”。对于封建女性而言,贞节的保证绝非仅仅关乎女性自身,而是关乎整个家族荣誉、名声、影响之关键所在。这块白手帕就是用以检验女性贞节,是否完璧的关键物品。
将白手帕作为嫁妆,表明了出嫁人家对自家闺女恪守妇道的绝对自信。
2、指导材料
清代皇室女性出嫁,一般会准备“欢喜佛”用以教育指导;而普通人家因为没有“试婚格格”或者“指导嬷嬷”的存在,就必须在相关指导材料方面,给予更为精心、全面的准备。
比如详细描绘肢体动作、方式方法的“画本画册”;比如带有逼真形象动作的“形象陶器”等等。甚至,在清代个别地区还会专门准备相关药物,从根本上解决“洞房花烛夜”可能遇到的尴尬局面。
3、协作物品在“协作物品”中,开裆裤绝对是一个登峰造极的所在。在深入骨髓之传统思想的制约下,女性在初次人事中一般会以被动一方存在,但在羞怯、紧张的情况影响下,面对初次相见的陌生丈夫,护住自己的衣衫或许会成为女性下意识的动作。简单粗暴的强制,绝非明智之举,但如果有了开裆裤,就能彻底解决这个问题。
开裆裤的存在,既让女性保证了该有的矜持,又能让男性顺利完成人事,简单而有效,大抵就是这个意思。
如果,你认为这就是特殊嫁妆的全部所在,那就特错特错了。在新婚之夜,因为紧张或者突出状况的出现,导致男性功能不成而严重影响初次人事的情况,也不无可能。或者,在女性身体不便而男性又箭在弦上,又该如何解决?
所以,在女性嫁妆中一般还会预备一个名为“银托子”的特殊工具,这个被誉为“第一协作工具”的特殊器具在诸多传统小说乃至历史文献中,都曾经高频率出现。
《金瓶梅》第二十七回:西门庆坐在一只枕头上,向纱褶子顺袋内取出包来,使上银托子,次用硫磺圈束着根子,初时不肯深入,只在牝口子来回擂晃。
在中国性文化博物馆中,就陈列着这一神秘器具。据相关专家介绍,这个“银托子”的作用就是在男性不起,又执意要行人事的时候,将其放置于器官之下,再用绳子固定,借助其硬度来达到实际效果。甚至在女性身体不便的时候,这个特殊器具依然能助之成事。
后记
纵然清代父母对于女性嫁妆几无死角的细致考虑,能够最大程度降低因为“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婚配制度带给女性的尴尬程度,但这依然是完全站在男性角度考虑的不公平待遇。如此荒唐的婚姻制度,被迫衍生出如此荒唐的嫁妆,用以消除由此带来的负面影响,让人不禁庆幸现今婚姻制度的人性、合理、公平。
“清代第一词人”纳兰性德笔下的意难平
我是人间惆怅客,知君何事泪纵横,断肠声里忆平生。清纳兰性德《浣溪沙·残雪凝辉冷画屏》
译文我是那人间惆怅的匆匆过客,了解自己为何会涕泪横流,情到深处,断肠声里,我回忆自己坎坷的生平。
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清纳兰性德《木兰词·拟古决绝词来友》
译文人生如果都像初次相遇那般相处该多美好,那样就不会有现在的离别相思凄凉之苦了。
一生一代一双人,争教两处销魂。清纳兰性德《画堂春·一生一代一双人》
译文明明是一生一世,天作之合,却偏偏不能在一起,两地分隔。
非关癖爱轻模样,冷处偏佳。别有根芽,不是人间富贵花。清纳兰性德《采桑子·塞上咏雪花》
译文喜欢雪花与她的随风轻舞模样无关,是因为她的清冷高贵的姿态打动了我。不同于别的花,雪花的根芽不在尘世之间,更不是如牡丹一样是人世间富贵繁花。
一往情深深几许深山夕照深秋雨。清纳兰性德《蝶恋花·出塞》
译文曾经的一往情深有多深呢犹如夕阳余辉照射下,深山之中的绵绵秋雨。
被酒莫惊春睡重,赌书消得泼茶香。当时只道是寻常。清纳兰性德《浣溪沙·谁念西风独自凉》
译文酒后小睡,春日好景正长,闺中赌赛,衣襟满带茶香。昔日平常往事,已不能如愿以偿。
风一更,雪一更聒碎乡心梦不成,故园无此声。清纳兰性德《长相思·山一程》
译文帐篷外风声不断,雪花不住,嘈杂的声音打碎了思乡的梦,想到远隔千里的家乡没有这样的声音啊。
谁翻乐府凄凉曲风也萧萧雨也萧萧,瘦尽灯花又一宵。清纳兰性德《采桑子·谁翻乐府凄凉曲》
译文是谁在翻唱着那凄凉幽怨的乐曲,伴着这萧萧雨夜,听着这风声、雨声,望着灯花一点点地燃尽,让人寂寞难耐、彻夜难眠
1、三书:按照中国传统的礼法,指的是礼聘过程中来往的文书,分别是“聘书”——订亲之书,在订婚时交换;“礼书”——礼物清单,当中详列礼物种类及数量,过大礼时交换;“迎书”——迎娶新娘之书,结婚当日接新娘过门时用。
2、六礼:是指由求亲、说媒到迎娶、完婚的手续。分别为“纳采”——俗称说媒,即男方家请媒人去女方家提亲,女方家答应议婚后,男方家备礼前去求婚;
“问名”——俗称合八字,托媒人请问女方出生年月日和姓名,准备合婚的仪式;“纳吉”——即男方家卜得吉兆后,备礼通知女方家,婚事初步议定;
“纳征”——又称过大礼,男方选定吉日到女方家举行订婚大礼;“请期”——择吉日完婚,旧时选择吉日一般多为双月双日,不喜选三、六、十一月,三有散音;
不选六是因为不想新人只有半世姻缘;十一月则隐含不尽之意。“亲迎”——婚礼当天,男方带迎书亲自到女方家迎娶新娘。
3、安床:在婚礼前数天,选一良辰吉日,在新床上将被褥,床单铺好,再铺上龙凤被,被上撒各式喜果,如花生、红枣、桂圆、莲子等,意喻新人早生贵子。
抬床的人、铺床的人以及撒喜果的人都是精挑细选出来的“好命人”——父母健在、兄弟姐妹齐全、婚姻和睦、儿女成双,自然是希望这样的人能给新人带来好运。
4、闹洞房:旧时规定,新郎的同辈兄弟可以闹新房,老人们认为“新人不闹不发,越闹越发”,并能为新人驱邪避凶,婚后如意吉祥。
5、嫁妆:女方家里的陪送,是女方家庭地位和财富的象征。嫁妆最迟在婚礼前一天送至夫家。嫁妆除了衣服饰品之外,主要是一些象征好兆头的东西;
如:剪刀,寓意胡蝶双飞;痰盂,又称子孙桶;花瓶,寓意花开富贵;鞋,寓意白头偕老;尺,寓意良田万顷等等。当然各地的风俗和讲究都不一样。
6、上头:男女双方都要进行的婚前仪式。也是择定良辰吉日,男女在各自的家中由梳头婆梳头,一面梳,一面要大声说:一梳梳到尾,二梳梳到白发齐眉,三梳梳到儿孙满地,四梳梳到四条银笋尽标齐。“上头”是一个非常讲究的仪式。
梳头要用新梳子,助“上头”的人必须是“全福之人”,即这人是六亲皆全,儿女满堂之人。
7、撑红伞:迎亲的当天,由新娘的姊妹或伴娘搀扶中娘家门,站在露天的地方,姊妹或伴娘在新娘头顶撑开一把红伞,意为“开枝散叶”,并向天空及伞顶撒米。
8、换庚谱:男方和女方的家庭互相交换家谱,作为定亲的凭据。媒人提亲后,如男女的时晨八字没有相冲,双方就会换庚谱。
9、过文定,过大礼:男家会选择一个吉日,带著一些礼品到女家,礼品一般都是三牲,酒礼等,并正式奉上聘书。“过文定”举行後,就会举行“过大礼”的仪式,这是订婚的最隆重,也是最重要的仪式;因为这仪式过後就等如正式定立了婚约。
跟“过文定”一样,男家会选择一个吉日,带同聘金和各种礼品到女家;而女家亦会准备回礼礼品。礼品皆是均双数以取其“好事成双”之意。
10、哭嫁:据《礼记》记载“孔子曰:嫁女之家,三夜不息烛,思相离也。”在古时,因为交通没有现代的方便,女儿出嫁後,就很难有机会可以见到家人。
而事实上,出嫁後的女子也不是可以像今天一样,随时可以返回娘家探望家人的,回娘家需要得到夫家的批准。 此外也有以下的说法:说哭嫁是源自古时妇女不能拥有自由的婚姻,所以她们会用哭嫁的歌声,来控诉古时不公平的婚姻制度。
11、盖头:新娘子通常会以一边长三尺的正方形红围巾蒙在头上,这红色的围巾称为叫“盖巾”,俗称红盖头。通常是男掀女的红盖头。
对於盖头这种婚俗,一般有两种说法:其中一种说法是说盖头是为了遮羞;而另一种说法是说源自於古代的掠夺婚,表示新娘子蒙上盖头後就永远找不到回去的路了。
12、迎亲:古代婚配时,男方必须去迎亲。“亲迎”是六礼中最隆重的礼节。没有迎亲的新郎,就没有出嫁的新娘。古代亲迎,有徒步的,也有用车的,比较普遍的是用八人大轿去迎亲。 抬轿的人必须身体强壮,遇上别人家的花轿,绝对不可以与他们碰头,必须绕著走。
迎亲回来时,还要找一条路回去,以取不会走回头路之意。如果途中经过庙,祠,坟,井、河等处,必须由男方娶亲的人手张红毡子将花轿遮著,作为“避邪”的意思。
如果在途中遇见出殡的队伍,迎亲的人会说“今天吉祥,遇上宝财!”因为棺材的谐音为“观财”,亦即看到财宝的意思,这样说主要是为了图个吉利。
13、拜堂:又称为“拜天地”,是婚礼中一个很重要的仪式。“拜堂”并不属於古“三书六礼”,这一婚俗於宋代以後非常流行,经过“拜堂”後,女方就正式成为男家的一员。“拜堂”时,主持婚礼的司仪会大声的说﹕“一拜天地,二拜高堂,夫妻交拜,齐入洞房。
”其实,拜天地代表着对天地神明的敬奉;而拜高堂就是对孝道的体现;至於夫妻拜就代表夫妻相敬如宾。
14、出门:出门是指新娘离开娘家的意思。当到达吉时的时候,女须由大妗姐背著上花轿;据说新娘双脚著地的话就会带来恶运。在出门的时候,新娘的嫂嫂是不可以相送的,这是因为嫂字有著扫帚星的扫字的谐音,是故人们相信嫂嫂於出门时相送会带来不吉利。
新娘出门时,由伴娘撑起红伞护著新娘,取其开枝散叶的意思。大妗姐及众姊妹一边行,一边向上空、伞顶及花车顶撒米,用来“喂金鸡”,意思指鸡啄米後便不会啄新娘。最後上花车前,新娘子会向送行的亲友鞠躬,以示谢意。
15、过门:过门的意思是新娘由女家出门後正式踏入男家家门,拜见翁姑及男家其他长辈。传说翁姑不可以在大厅直接看见新人进门,因为这样会相冲。所以当女方步入男家後,翁姑会由房间出来大厅会见新人。然後新郎新娘会先拜天地,後拜祖先。
新人会向翁姑奉茶跪拜。翁姑会说一些祝福语,并送首饰及礼物给新娘。新娘收到饰物後需即时戴上,以示谢意。然後,新人会向其他长辈及亲戚奉茶。
16、三朝回门:即归宁,三朝是指婚後的第三天,新娘由丈夫的陪同下,带备烧猪及礼品回娘家祭祖,然後再随丈夫回到夫家;相传在先秦时已有这样的习俗。归宁,就是回娘高向父母报平安的意思。
17、催妆:是男家派人携礼催请女家及早为新娘置妆的仪节。宋代,亲迎前三日,男家送催妆花髻、销金盖头、花扇等物至女家,女家则答以金银双胜御、罗花璞头、绿袍、靴等物。
18、送妆:是亲迎前数日,女家派人将嫁妆送至男家的仪节。嫁妆往往用箱笼装着,也有人家为炫耀陪嫁,将嫁妆用方桌一一铺开,排成一个纵队浩浩荡荡地送至男家。
19、铺房:是女家派人至男家铺设新房的仪节,有时和送妆同时进行。宋代,亲迎前一日,女家派人至新房铺设帐幔、被褥及其它房内器皿,并且备礼前来暖房。
20、酒筵:酒筵几乎是每对新婚夫妇行婚礼时必不可少的仪式,流传到今天,“吃喜酒”已成为民间行婚礼的简称。酒筵有蘩有简,规模不等,其最主要的意义是新郎新娘的婚姻得到了亲朋好友的承认。因此,酒筵也是婚礼中最具有社会意义的环节。
21、合酒:以线相连,新郎新娘各执其一,相对饮酒的仪式。酒杯一分为二,象征夫妇原为二体;以线连柄,则象征两人通过婚姻而相连。
扩展资料:
发展历史:
最初的婚礼形式大约始于原始社会末期,从相传始于伏羲时代的定婚“以俪皮(成对的鹿皮)为礼”逐渐演进,到夏商时的“亲迎于堂”,再到周代所具备的完整的“六礼”,已初步奠定了我国传统婚礼的基础。又经历代的发展,使各种各样的婚礼仪节更趋繁缛、热烈。
先秦时,包括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五种(加上正婚礼时的亲迎,即所谓的“六礼”),又逐渐演变出催妆、送妆、铺房等仪节。
汉平帝元始三年,刘歆等杂定婚礼,四辅公卿大夫传千朗史家属可行亲迎,次年立皇后亦纳采、卜吉。 魏晋南北朝时,皇太子的婚礼都没有请迎,自东汉到东晋时很多时都不依六礼成婚。
—中国传统婚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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