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结婚证能在异地离婚吗
外地结婚证能在异地离婚吗,如果婚姻真的走到尽头,离婚也不失为一个好的办法,个人的婚姻状况在户口本上是会体现出来的,夫妻离婚后户口本上也会发生一定的变化,下面是外地结婚证能在异地离婚吗。
外地结婚证能在异地离婚吗1一、外地结婚证可以在异地办离婚吗
1、两个人已经领取结婚证就是合法夫妻,那现在要离婚必须建立在感情完全破裂的基础上,如果现在两人想离婚,那要看一下选择哪种方式更加合适。
2、如果两人在异地,那就无法通过协议离婚,如果通过协议离婚,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在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才可以受理。所以说如果两人在异地的情况下只能通过诉讼离婚。
综上所述,以上这些就是我为大家介绍的外地结婚证可以在异地办离婚吗的相关内容介绍,要看一下选择哪种离婚方式,如果是协议离婚肯定无法办理,如果选择诉讼离婚,那可以提前准备材料和证明通过法院离婚。
二、跨省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1、如果两人跨省离婚,就只能通过诉讼离婚,以上我已经给大家讲解过了,如果通过诉讼离婚那么办理手续相对来说复杂一些,而且不一定最终会宣判,两人离婚。
2、如果通过法院诉讼离婚那就有原告和被告,作为原告来说需要先写好诉讼状,然后准备好材料和证据,要证明两人之间感情确实已经破裂,当然起诉书可以自己写也可以找律师代 写。
3、将所准备好的材料提交给法院工作人员,工作人员会进行核实,看是否符合标准,如果符合的话,接下来就会安排开庭时间,会通知大家到庭受理此案件,我建议大家最好还是请律师来帮忙代理诉讼,这样能够为自己争取更多权利。
外地结婚证能在异地离婚吗2可以在当地法院办理诉讼离婚。但如果是双方协议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离婚登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之规定,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对方在当地有常住地的,应该到对方常住地法院提起诉讼,一方有的也可以在自己常住地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诉讼离婚的诉讼与管辖
离婚诉讼由一方当事人提起。案件管辖的一般原则是“原告就被告”,即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双方都是军人的,一般应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部队团以上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一般由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满1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被劳动教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地域管辖是离婚案件管辖的一般原则,特殊情况下,按照《民事诉讼法》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可由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以及被劳动教养或者被监禁的人提起的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辖。
协议离婚是要回一方的户口所在地办理,而诉讼离婚可以选择在经常居住的地方。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异地协议离婚手续:
严格来讲夫妻在异地是不能办理协议离婚的。因为《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第五条规定 婚姻登记管辖按照行政区域划分。
(一)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办理双方或者一方常住户口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内地居民之间的婚姻登记。
省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规定乡(镇)人民政府办理双方或者一方常住户口在本乡(镇)的内地居民之间的婚姻登记。
(二)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其确定的民政部门,办理一方常住户口在辖区内的涉外和涉香港、澳门居民以及华侨、出国人员的婚姻登记。
办理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等特别区域内居民婚姻登记的机关由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意见报同级人民政府确定。
婚姻登记机关不得违反上述规定办理婚姻登记。
因此如果夫妻双方的户口不在同一地区的话,那么此时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办理离婚手续的,则可以视为异地协议离婚,但如果是到夫妻双方户口所在地以外的地区办理协议离婚的话,则相关的婚姻登记机构是不会受理办理协议离婚的。
外地结婚证能在异地离婚吗3能异地办理离婚吗
可以通过法院诉讼方式在异地办理离婚。
如果双方同意协议离婚,并非必须到颁发结婚证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可以到到任何一方的户籍所在地办理。如果双方不同协议离婚,则需要到被告住所地(住所地是指户籍所在地,但是经常居住地与住所地不一样的,以经常居住地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居住满1年以上的地方)的基层法院诉讼离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二条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法律主观:
外地人如果是 协议离婚 的话,不能在 北京 办理 离婚 。双方协议离婚,则需要双方本人亲自持户口本, 结婚证 , 身份证 、 离婚协议 到一方户籍地民政部门办理。如果是 诉讼离婚 的话,一般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 一审 一般3—6个月, 二审 一般3个月。也就是说被告一方经常居住地在北京的话,是可以选择在北京诉讼离婚的。
外地人如果是协议离婚的话,不能在北京办理离婚。双方协议离婚,则需要双方本人亲自持户口本,结婚证,身份证、离婚协议到一方户籍地民政部门办理。如果是诉讼离婚的话,一般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一审一般3—6个月,二审一般3个月。也就是说被告一方经常居住地在北京的话,是可以选择在北京诉讼离婚的。
离婚程序
一、当事人自愿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
二、当事人申请离婚登记时,应当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供下列证件和证明:
1、双方户口证明;
2、双方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4、结婚证或者夫妻关系证明书;
5、当事人一寸免冠近照各二张;
6、离婚协议书。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意思,表示子女抚养教育、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等作出妥善安排的,协议内容应有利于保护妇女和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
三、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离婚申请进行审查,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在一个月内发给离婚证,并注销结婚证,当事人取得离婚证,即解除夫妻关系。
四、离婚的当事人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履行应尽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五、收费标准:工本费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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