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高手指教!“周公之礼”由来及出处,“周公制定婚礼并与妻子演示新婚礼制”出处?

请高手指教!“周公之礼”由来及出处,“周公制定婚礼并与妻子演示新婚礼制”出处?,第1张

  相传西周初年男女滥情,但是周公发现这样不行,于是规定:男女在结婚前不能随便发生性关系,除非到了结婚当天才行。后来人们管这个叫“周公之礼”。 “周公之礼”现在通俗指夫妻同房,做爱,发生性关系。“周公之礼”是汉语中关于性关系的一种委婉说法,有点戏谑的意味。

  编辑本段历史记载

  行周公之礼,敦睦夫妇之伦 西周初年,世风日下,民间婚俗混乱不堪。 为明德新民,周公亲自制定礼仪。周公从婚礼入手,对当时男女交接混乱的状况进行了大幅度的改革。他把男女从说亲到嫁娶成婚,分为了七个环节,即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敦伦七个环节,并且对每个环节都进行了细化,作了具体细致的规定,这些合称“婚义七礼”。 这第七礼——敦伦,即敦睦夫妇之伦,含有指导新婚夫妇依礼行事的用意。其仪男俯女仰,以合天覆地载之理,於是阴阳和谐,乾坤有序,维纲常而多子孙。 敦伦:交配的文雅代称。原为儒家用语,後为佛家借用,再後转为男女交配。 儒家:《论语·八佾第三》:学儒必须敦伦尽分,始能希圣希贤。 佛家:求子三要◎◎第一保身节欲,以培先天、第二敦伦积德,以立福基。第三胎幼善教,以克随流。(印光大师) 虽然说敦伦是性交的意思,但是专用於夫妻之间,只有有夫妻名分的男女交合才能用敦伦二字,情人间是不能用这词的。

  编辑本段详细释义

  相传西周初年,世风浇薄,婚俗混乱。辅佐天子执政的周公为整饬民风,亲自制礼教民。周公格外重视婚礼,从男女说亲到嫁娶成婚,共分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敦伦七个环节,每个环节都有具体细致的规定,合称“婚义七礼”、“士婚义七礼”,为让“士”人理解如何执行“七礼”,周公遂与妻子一起演礼,现身说法。可演试到“敦伦”一节时,周公之妻拒绝了。敦伦,即敦睦夫妇之伦,含有指导新婚夫妇依礼行事的用意。但妻子不同意演试“敦伦”。踌躇间,周公见到儿子伯禽摆弄的几个葫芦瓢,试合两爿能重新合为一个葫芦,他灵感顿生。次日,周公把“士”人子弟召到辟雍(学校),讲解“婚义七礼”,说到“敦伦”时,他拿出一对原配的葫芦瓢来,以此为喻:未分之前如混沌一体,剖开之后如男女有别,敦夫妇之伦,就如同把葫芦瓢重新合为一体,其仪男俯女仰,以合天覆地载的万物推原之理,于是阴阳合谐,乾坤有序,维纲常而多子孙。从此新婚夫妇均据“七礼”行事,原本的教具葫芦瓢也在婚礼上被奉为礼器:用根绳子拴住两个瓢柄,表示夫妇二体合一;又得一仰一合地摆在新房内,象征男俯女仰及子孙繁衍。到了“礼崩乐坏”的春秋时代,周公制定的婚仪亦渐废弛,孔子遂重修礼典。修到“士婚义”中“敦伦”一节时,他认为时过境迁,可以省掉。“六礼”于是产生。不过民间照旧把世代相传的葫芦瓢置于婚仪中。孔子又顺遂民意收葫芦瓢入礼书,称为“合卺”,不算婚仪中的正规礼器,而是夫妇“共牢而食”(即共吃祭祀肉食)后以酒漱口的器具。时间一久,不少人认为这是喝“同心酒”的器具;也有人仍学前辈的做法将其一仰一合地放着,哪里还知晓它的本义呢

  编辑本段传承历史

  结合初民婚配的发展史实来考察这类民间传说,似乎不无道理。考古发现,如半坡和马家窑类型的文化遗存中,都有模拟葫芦整体和纵剖面的陶制器物,有人就认为这是人类原始的交媾符号;而在漫长的风俗实践中,葫芦也经常扮演男女结合象征物的角色,如有些地区在男女新婚之夜,婆婆要向媳妇赠送葫芦形状的“礼馔”,上面既有莲花一朵暗示女性,又有突起物一个表示男性;有些地区姑娘出嫁时,要佩戴绣有葫芦的织物;还有些地区流行着在洞房梁上悬挂木勺的习俗,也可看作是葫芦瓢的演变。此外,后人常称夫妇同房为“周公之礼”,虽然带有戏谑意味,但也能说明古人对此事之伦理性质的看重。

  编辑本段历史考究和意义

  周公始创了中国式的法律思想和政治制度体系,完成了“礼”的第三次变革。他从禁酒到制礼,确立了“形而上之礼”的“礼制”理论,他假“祭礼”为“人礼”,用以规范人们的社会地位、等级、行为、人域间的社会关系,他变原始意识中法自然、法天观念为人法法则,由形式规定本质,用结果掩盖原因,寻找到并确定了西周社会阶级统治的理论原则,还因之创立了西周“形而上之礼”的礼制政治法律制度。这种制度我称之为“礼法”规范。 周公之礼,是物质力量的最高表现形式,是一部分人对另一部分人进行统治的工具。作为阶级的意志,它超越于平民百姓之上,服务于姬周宗法统治,具有强烈的强制力。他把姬周集团的意志和利益全部融合于礼之中,以尊尊、亲亲、贤贤、嫡长世袭、男女有别构成礼之本体。由之者,谓之“民彝”,非之者,谓之“非彝”。结果是“礼之所去,刑之所加也”。其本质特征是“保护”与“限制”。 周公之礼,就其组成部分言,主要包括假定、处理两个部分,而很少明确规定制裁(现代法理学用语)。这说明西周的“刑”与“礼”是分离的。“刑”、“礼”之辩,很早就成为法律史研究的重要课题。据我认为,二者不是同一概念,但二者也不是对立概念。如果说法应该由假定、处理和制裁三个部分组成的话,那么,春秋以前,中国历史上的礼、刑实是一致的,二者是逻辑关系、因果关系、先后关系,是同一范畴的两个组成部分(和刑相平列的还有“兵”)。刑、礼分离的法律特征,在西周史籍中表现特别明显。《周礼》、《仪礼》是有关假定、处理的专门规范,一般不涉及制裁。而另外,西周的《刑书》(即《九刑》)(已失传,可从《吕刑》中见端倪),则专门规定了刑罚制度。刑、礼分离,是周公“德治”、“礼制”政策的重要内涵。礼的目的在于“强化”和“保护”,为此,防止犯罪,应是周公“礼制”的创新。一方面,他以怀柔的强化性规范——“礼”掩盖着残酷的强制性规范——刑罚、兵伐;另一方面,他利用人们普遍存在的虚荣、自尊心理,根据宗法亲宗的宗法制度,强行划分了人的阶级等级,并引伸出了所谓“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的法律原则。即,礼是对贵族阶级的抬高,而刑则是施于平民阶级的耻辱。在法律的意义上讲,礼是对“民彝”的保护,而刑则是对“非彝”的耻辱。 周公之礼根据其所调整的社会关系,是有关人身行为、生活方式和政体、组织机构及其附属的实体规范,是治标而非治本的“法人则圣”的人身法法则。

  编辑本段周公简介

  周公,姓姬名旦,是周文王第四子,武王的弟弟,我国西周著名的政治家,思想家,曾两次辅佐周武王东伐纣王,并制作礼乐,天下大治。因其采邑在周,爵为上公,故称周公。 在周文王时,他就很孝顺,仁爱,辅佐武王伐纣,封于鲁。周公没有到封国去而是留在王朝,辅佐武王,为周安定社会,建立制度。武王崩,又佐成王摄政。据《曲阜县志》记载:"武王十三年定天下,封公于少昊之墟曲阜,公不就封,留相武王,成王即位,命世子伯禽就封于鲁"。新建立的周王朝面临着严重的困难,商朝旧贵族们准备复辟,而周公辅政,又有违于王位世袭制中父死子继的原则,引起周室集团内部的矛盾。结果残余势力即与周室内部的反叛势力勾结起来,他们的代表是纣王子武庚与「三监」管叔、蔡叔等人。结果周公东征平定三叔之乱,灭五十国,奠定东南,归而制礼作乐。 周公自幼笃行仁孝,多才多艺。文王在时,他以孝仁而异于群子;武王即位,则以忠诚辅翼武王,一次,武王有疾,群臣忧惧,卜求先王救助。“周公于是乃自以为质,设三坛,周公北面立,戴璧秉圭,告于太王、王季、文王。”愿以自身替武王之身,且称曰:“旦巧能,多才多艺,能事鬼神。” 及武王死,成王在襁褓中,周公毅然挑起了“摄行政当国”的重担,并且教诲开导成王,以其终生辅国安邦。 周公“敬德保民”的政治思想,是儒家政治思想的直接来源。儒家思想学说中的一个重要概念“礼”,也源于周公。《周公解梦》一般相传为周公所作,人们也就不可避免将周公与梦直接联系起来。这也就是梦经常被成为“周公之梦”或“梦见周公”的原因。 周公惟恐失去天下贤人,洗一次头时,曾多回握着尚未梳理的头发;吃一顿饭时,亦数次吐出口中食物,迫不及待的去接待贤士。这就是成语「握发吐哺」典故。周公无微不至地关怀年幼的成王,有一次,成王病得厉害,周公很焦急,就剪了自己的指甲沉到大河里,对河神祈祷说:“今成王还不懂事,有什么错都是我的。如果要死,就让我死把!”成王果然病好了。周公摄政七年后,成王已经长大成人,于是周公归政于成王,自己回到大臣的位子。 后来,有人在成王面前进谗言,周公害怕了,就逃到楚地躲避。不久,成王翻阅库府中收藏的文书,发现在自己生病时周公的祷辞,为周公忠心为国的品质感动得流下眼泪,立即派人将周公迎回来。周公回周以后,仍忠心为王朝操劳。周公辅佐武王、成王,为周王朝的建立和巩固作出了重大贡献。特别是他在受成王冤屈以后,仍忠心耿耿,为周王朝的发展呕心沥血,直至逝世,终天下大治。周公临终时要求把他葬在成周,以明不离开成王的意思。成王心怀谦让,把他葬在毕邑,在文王墓的旁边,以示对周公的无比尊重。

牛郎织女传说的生成——

郭翠潇:请问贺老师,牛郎织女的传说是中国的四大传说之一,为人们熟知。现在流行在民众口头上的牛郎织女的传说在最初一定不是这个样子的吧?您能介绍一下这一传说的发展演变过程嘛?

贺学君:好的,那就让我们循着历史的脉络,具体地探讨一下《牛郎织女》的生成过程吧。

关于牵牛织女最早见于《诗经·小雅·大东》:

维天有汉,监亦有光。

岐彼织女,终日七襄。

虽则七襄,不成报章。

睕彼牵牛,不以报箱。

《大东》篇原是一首表现西周时代东方诸侯国臣民怨刺周王室的诗。这一节大意是说:银河两岸的织女星、牵牛星,尽管有其名,却不会织布,不能拉车;当今的统治者也是如此,虽身居高位,却无恤民之行,不过徒有其名而已。这里,对织女、牵牛二星仅是作为自然星辰形象引出一种隐喻式的联想,并无任何故事情节。这时人们对二星的认识,虽然很可能与当时农耕信仰中的谷物神(牵牛)和帝女之桑女神(织女)有关,但还仅只是有关日月星辰简单的神话形象;同对爱情的认识和想象尚处在两个完全不同的系统之中,自然它还不能成为传说的前身或胚胎。然而它又不是同传说绝无关系。因为无论如何,此时的牵牛、织女,已不再是纯粹自然现象的星座而并无其他涵义的称谓。此时,它们已作为一种文化因子,开始进入文学这个大系统之中。正是这种“因子”,为这个传说的生成准备了潜在的文化条件。

到西汉时期,织女、牵牛已被传为两位神人,而且有塑像,面面相对。班固《西都赋》有句:“临乎昆明之池,左牵牛而右织女,似云汉之无涯。”李善注引《汉宫阙疏》云:“昆明池有二石人,牵牛织女像。”都明确指出在昆明湖畔的左右两侧分别塑有牵牛、织女像。他们已从天上来到人间被远远地隔离在湖的两边。台湾学者王孝廉也认为,《西都赋》中牵牛已有人格化的迹象(他认为牵牛的人格化是这个传说形成的“重要关键”,也是在中国传统思想追求“合理化”情形下的“必然要求”)并据此推断其形成当在西汉武帝至东汉明帝之间。这一观点正与笔者所见略同。当然。此时牵牛织女他们之间是不是恩爱夫妻,或是眷恋的情人,因无充分的材料,尚不好说。但如果认为,在表现二人的关系上,比《大东》篇中又进了一步,并且已经打开了人们把他们想象为夫妻、恋人的大门,可能是并不大谬的。这时,如果爱情的灵感有缘踏入这座“大门”,那么一定可以孕育幻化出优美的诗篇、动人的故事。

随着时间的推移,爱情因素同牵牛、织女传说的结合日见明显。《古诗十九首》首先透露了这一信息。其中的《迢迢牵牛星》吟道:

迢迢牵牛星,皎皎河汉女。

纤纤灌素手,札札弄机杼;

终日不成章,泣涕零如雨。

河汉清且浅,相去复几许

盈盈一水问,脉脉不得语。

这里的牵牛、织女二星已具人物形象——弄机织布,思念流泪;并且开始被编织为一幕恩爱夫妻受着隔绝之苦的爱情悲剧。诗中虽然没有直言牵牛、织女是夫妻,但织女终日思念牵牛,渴望相见,而又“盈盈一水间,脉脉不得语”的情节则是十分清楚的。

进一步说明问题的,是东汉人应邵编撰的《风俗通义》,其中有一段记载:

织女七夕当渡河,使鹊为桥,相传七日鹊首无故髡,因为梁以渡织女故也。(见《岁华纪丽》)

这表明,在当时,不仅牵牛、织女为夫妻之说已被普遍认可,而且他们每年以喜鹊为桥,七夕相会的情节,也在民间广为流传,并融入风俗之中了。发展到这一步显然是要经过相当长期并且是十分积极活跃的演进过程的。

这一点,还可以从汉代的一些画像中见出。据吴曾德著《汉代画像石》一书载:山东省历城县孝里铺孝堂山郭氏墓石祠中有一幅石刻天象图。图中有牵牛星、织女星遥遥相对,在织女星下有一女子正坐在织机上操作,旁边还有一只飞鸟,很可能是传说中牛郎织女以鹊为桥,七夕相会的反映。此外,在河南省南阳汉画馆中也有一幅表现牛郎织女的画像。这幅画像右上角有一牵牛星,星下画一牛,牛前有一人作扬鞭牵牛状;左下角有一织女星,里面跪坐着一位头挽高髻的女子。这显然也是对牛郎织女传说的一种艺术反映。

稍后的三国时期,更有不少诗文反映了这一内容。如唐代李善为《文选》魏文帝《燕歌行》作注时引了曹植《九咏注》说:“牵牛为夫,织女为妇,织女、牵牛之星,各处一旁,七月七日得一会同矣。”可见牵牛、织女已经成为诗人们表现爱恋和思念之苦的一种突出和常用的意象。

到这里,可以得出两点结论。

第一,决定《牛郎织女》传说生命特质的基本情节或者说传说的原型已经形成。这就是:①牛郎、织女爱情关系的确定;②天河相隔;③七夕相会。三者之中,①是关键,而促成这一关键情节产生的,是爱情主题(即群体主体的一种感情积蓄)的注入。有了爱情的注入,本来不相干的两颗星座,两位传说中的神,具有了人性,成为体现人间感情的夫妻,并由此生成一个独立的艺术生命系统。这个生命一经生成,便以其自身潜在的结构功能,规定和影响着未来的发展。受其制约,原来作为天体中一种自然现象的银河,一进入这一系统,便蜕去原质,形成新质,成为阻碍牵牛、织女团圆幸福的象征物。由爱情受阻,进而出现七夕相会,也便是自然合理的了。从《牛郎织女》传说发展的历史过程来看,前述三个基本情节,构成了它的生命系统的核心要素。如果把后来充分发展了的《牛郎织女》传说比做一棵枝叶茂盛的大树的话,那么这三个情节就是它的树身和主要文干。以后的发展,比如它同“两兄弟型”故事,同“毛衣女型”故事,以及同“难婿型”故事相结合,进而增生出许多丰富多姿的情节网络,就都是由此而生发开去的。

第二,《牛郎织女》作为传说生成的大体时间,当在东汉之初,也可能在西汉时期。因为,上述可资引证的资料,尽管出在东汉,甚至稍后的三国时期,但它们都是经过文人加工、改造过的一种书面记载,而这样的记载,必须以传说在民间比较广泛的流传为前提。我们知道,一种传说要达到比较广泛的流传,即使在信息传媒发达的今天,也非易事,在经济文化落后的古代,就更不可能短时间内实现。因此,我们完全可以推断,它的实际形成要比记载的时期更早一些。

传说背后的社会时代背景和民俗观念

郭翠潇:从牛郎织女传说的发展演变中我们可以发现,在传说的完形过程中有许多新的要素被加了进来,如老牛、一双儿女、织女下凡洗澡、王母娘娘设障碍、鹊桥相会等等,请问这些要素的增加有什么社会的、时代的背景吗?它们都反映了哪些民俗观念?

贺学君:正像前面已经谈到,牛郎织女传说发展有个漫长的历史过程,开始是两颗星辰间的故事,到老牛、儿女情节的出现显然是相对较后的事,在以后的传说中这条通人性、懂人语老牛在故事情节的发展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它平时是牛郎的好伙伴,关键时刻是他的有力助手,如嫂嫂要毒害牛郎,是老牛让他不要吃嫂嫂做的馅饼;当织女下湖洗澡时,是老牛指点他偷得衣衫,从而得到美丽的妻子;当织女被抓回天宫时,又是老牛献身,让牛郎杀了自己,披着它的牛皮飞上天去追赶。有的传说对老牛的作用,更是强调尤加,比如说牛郎的哥嫂常背着牛郎自己做扁食、蒸包子、炸油糕等好吃的食物,由于老牛的帮助,每次都能让牛郎回家赶上;老牛设计让牛郎与哥嫂分家,分家后牛郎在集市上想吃什么就吃什么,费用都记在它的账上;老牛还告诉牛郎在还织女衣服时要先吼三声“老牛”,由于牛郎忘了此事,织女得到衣服就飞回了天宫;但是后来牛郎还是乘牛皮追至天宫,并按老牛的教导,顺利闯过金狮、银狮和鬼把持的“三门关”,最后按照老牛所示的方法,找到了妻子。在传说中老牛即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牛(普通的牛),也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人(普通的人),它兼有牛性、人性和神性的特殊形象。故事中人和牛的亲密关系,既传递出人类早期与动物间的关系,也明显地反映了农业社会的生产方式和形态。在相当长的时间里,我国农业生产的重要工具是与土地有关的各种牲畜,它们中有的甚至是某社会集团或族群的图腾,被赋予神性是十分自然的事情。卡塔·于育克(Catal Huyuk)新石器时代(公元前6000年)岩画中硕大的公牛形象,暗示出牛不仅是人们狩猎的对象,也是一种圣物。牛郎织女传说中老牛被赋予超现实的本领和品格是有深刻的历史文化背景的,我国劳动人民对牛的崇拜,一方面来自现实生活,农业经济社会里,牛是人的忠实帮手,同人的命运有着直接的联系;同时也可能与佛教的影响有关。在南亚信佛的国家,牛被视为圣洁的动物。印度、尼泊尔等国家都有崇牛风俗,牛被称为神牛,受到法律和社会的保护,有禁止屠牛的教规。据佛教的记载,牛的脸、颈、背分别住着湿婆、比湿奴和大梵天,牛屎是圣河,牛奶是圣海,牛眼是日月神,牛尾是蛇王神。牛的全身都是圣物圣地。在我国的甘肃天水东南90华里的麦积山石窟中就有专门祭牛的“牛儿堂”,塑有牛的塑像,当地农民称它为“金蹄银角牛娃”祈求丰收时就来礼拜抚摩“神牛”。此外,我认为,老牛身上的人性,如忠诚、正直的品质是同牛郎的品质融为一体的,可以说是牛郎品质的一种延伸和升华。它生动地体现着世代劳动人民对牛郎这类勤劳善良而又受欺侮者的深深的同情和真诚的援助,是正义美好力量的化身。至于“一双儿女”,是农业社会中普通百姓理想家庭的模式。是中国传宗接代、养儿防老的传统家庭道德伦理的典型反映,至今还有“一儿一女一枝花”,“有儿有女老不怕 ”的谚语在民间流传。

“仙女下凡洗澡”情节至少传递出两个文化信息,1,人神共界2,湖即“水”在习俗中的重要作用。仙女因脱了衣服或羽毛下湖洗澡,成为人间的人;因为没有了衣服和羽毛不能在回到天上,表层上看衣服和羽毛是她们转化的重要媒介,但是深层隐含作用的却应该是“水”。 “水”是人转化为神或神变为人,甚至人变鬼的重要媒介。这从许多民族的习俗和仪式中可以发现。举一个小例,但可以说是十分典型的。在我国南方,以前小孩受了惊吓,有叫魂仪式,一只盛些清水的碗上蒙一层薄纸,大人一边喊着孩子的名字,一边用手指蘸着大盆里的清水,往薄纸上甩,当薄纸上出现了一个个小水圈时,被认为孩子的魂已经回来了,这碗带有“魂“的水让孩子喝下,孩子的惊吓病就好了。这里的大盆、小碗里的水以及纸上的小水圈都被认为是魂可寄住之处。此外,沐浴使人的社会角色发生变化,如赞比亚女孩的成年礼有一项仪式就是“沐浴”,通过“净化仪式”她才转化为可以谈情说爱的“大人”了。

王母娘娘设障碍表层上是封建社会反对男女自由恋爱的反映,而深层次上则是成丁礼和服务婚的曲折反映。《牛郎织女》传说在少数民族地区流传的异文中,有不少作品具有这样的情节:牛郎追赶织女到达天宫以后,织女的父母(天公、天母)不予接纳和承认,他们出了许多难题来刁难牛郎,企图以此破坏他同织女的婚姻。例如苗族《牛郎织女的故事》讲:牛郎上天后,天公大为不满,屡出难题,欲加害于他。先是带他去赶场,趁他不注意,自己悄悄溜回,想让他迷失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回不了家;接着让他爬到树上去剥杉树皮,又乘机抽掉梯子,想把他摔死或饿死在树上;接着又让他去烧山栏,当他走到半坡,就从下面放起大火,想把他烧死;当牛郎在妻子帮助下一一战胜了上述困难和风险,最后天公便亲自用毒酒把他毒死。善良智慧的织女又请来动物,救活了丈夫。这时,天公只好同意他们结合。他们带着孩子重新回到了人间。上述“难题”主要有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完成生产劳动任务;二是经受生死磨难的考验。这些内容,从表层看来,是岳父母对女婿(牛郎)生产技能、智慧才干以及勇敢、意志的检验;但是再进一步分析,还可以看到人类早期“服务婚”和“成丁礼”的遗风。

郭翠潇:您能为我们解释一下什么是“服务婚”,什么又是“成丁礼”吗?

贺学君:服务婚在人类婚姻史上曾经是一种普遍盛行的婚俗,它是以男子赴女方家无偿劳役为条件的一种婚姻形式。其具体表现是:男子到女家,和女家一起生活,无偿地从事女家的一切生产劳动,待到一定年限(劳动所得相当于妻子的身价)后方可将妻子(子女)接回父亲家或自己另立门户。男方必须到女方“服务”的目的有两个,一是以劳动抵偿妻子的身价;一是接受女家父母对自己是否有主持门户、养活妻儿的能力的考验。这种婚俗,是由对偶婚向一夫一妻制的个体婚过渡时期的产物,它同远古母系氏族社会向父系氏族社会过渡的历史阶段相适应。在对偶婚时期,由男子嫁到女家,参加女家的劳动,所生的子女属于女方。到了一夫一妻制时期,女子嫁到男家,并在男家劳动,所生子女属于男方。这样女方便由原来多一个劳动力变为少了一个劳动力,经济上受到双重的损失。为了弥补这个损失,有钱的人家就用财礼作为对女家的赎金;“家贫无有聘财”者,便只好“以身为质”,用辛勤的劳动来证实自己的能力并作为对女家的经济补偿,不然就得不到妻子。于是服务婚就出现了。

成丁礼,是未开化部落通过一系列艰难严酷的考验,接纳一个适龄青年男子入社,所举行的仪式。经历过这一仪式的青年男子,表示他已由“童子”进入了“成年”,从此他对社会(部落)负有一定的责任,并且也获得了一定的权利,包括结婚成家的权利(有的部落对女孩也举行这项仪式)。这是一种十分古老的习俗,世界各民族中都曾普遍存在,并有着各自独特的表现形式。其“仪式”的举行十分神秘,妇女和部落外的人严禁涉问。主要内容包括两部分:一是知识教育,一是肉体精神的磨难。据民族学者调查发现,成丁礼仪式中所进行的教育内容十分丰富广泛,比如要掌握部落所信奉的诸神的名字,熟谙有关的神话以及祭祀的方法,熟悉本部落的各种禁忌、秘密,还要掌握农耕、狩猎、渔业等生产技术,包容了一个成年男子必须具备的一切社会生活知识。关于肉体、精神上的磨难更是千奇百怪,严酷残忍,有的孩子竟在这种仪式中丧生。具体做法,有的是让少男们脱离家庭和部落,放逐到森林或荒野中经历艰苦生活的磨难;有的是进行割礼、文身、拔牙、烧炙瘢痕;有的是将他们关在神秘的房子里,不许说话,不许笑,不许睡觉,只能吃一点点食物;有的是让他们隐居,全身涂白(表示童年的死亡),接受仪式后再洗去白色(表示在成年社会中的再生),或者让他们血流满身;有的则是要他们穿越火堆,或在狂风大雨中奔跑,或在冰水里游泳,或让虫子叮咬;还有的是给以各种突如其来的恐吓。

郭翠潇:牛郎织女的传说由两神之间的相恋,后来演化成人神之恋,由神变成人的不是织女而是牛郎,故事不是人间的女子嫁给天上的神仙,而是天上的仙女嫁给了人间的放牛郎。有学者称这种类型的故事为“仙女下嫁穷汉”型,这种现象的出现应该不是偶然的吧?请您谈谈原因好吗?

贺学君:我粗翻了《故事类型索引》好像具体类型中没有“仙女下嫁穷汉”型,有的是“天鹅处女型”、“七夕型”、“难题型”等等,但是像这样内容的故事是相当多的,比如“七仙女”、“画中人”、“龙女”甚至“田螺姑娘”等等。这类故事的出现、数量之丰富以及流布的长久和广泛,我想主要不外乎三点:一是在现实中存在着数量不少无力讨得妻子的穷汉;二是男女婚姻受着“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封建礼教的束缚,而不能自主,;三是无论男女都有着对于美好婚姻的强烈希求。最后一条是最为重要的。对于现实中不能获得的东西,人们便在日常的“唠嗑”、“摆龙门阵”讲故事、说唱等民间艺术的精神世界中去寻找,获得满足。所以不难理解女性故事家、听众也喜爱这类作品。当然它们所反映的不是乱婚、群婚社会阶段,而应该是对偶婚社会中的状况。

神秘的日子——七·七

郭翠潇:牛郎织女传说最初没有“七夕相会”这一情节,为什么后来选择了七月七日这一天呢?这种选择有什么必然性吗?

贺学君:“七夕相会”是传说的精美之笔,这一神奇诡谲的想象,看来近乎荒诞,实质正是在这种想象和荒诞之中,人们的勇气和力量得到尽情的表现,人们的愿望在心理感情上得到最大的满足。相会之日安排在被认为是极不寻常“七·七”佳期决非偶然,除了寄寓着人们美好的憧憬和期望,显然有着深厚的文化内涵。首先人们对“七”有一种神秘感情,这是与数字崇拜有关。它不仅中国有,世界上许多国家也有;不仅在民间文学作品中常见,宗教仪式、经书中也多有出现。佛教有释迦牟尼面壁七天顿成正果的传说。基督教中说,上帝创造万物是在七天之内完成的,因而有一周七天之分。伊斯兰教把天堂依次分为纯银、纯金、珍珠、白金、红宝石和不可企及、无法言喻的圣光等七层。古代的巴比伦人、埃及人和中国人都认为天上存在着七颗神圣的星:太阳、月亮、木星、金星、水星、火星、土星。现在西方世界仍尊重所谓“七德”,回避所谓“七种会遭天罚的罪过”;阿拉伯人至今喜以“七”起誓;日本人常祈祷所谓“七福神”降福;我国谓人有“七情”:喜、怒、忧、思、悲、恐、惊;光有七谱:赤、橙、黄、绿、青、蓝、紫;音谱有“七声”:宫、商、角、徵、羽、变宫、变商;瑰宝有“七珍”在;金、银、琉璃、砗磲、玛瑙、琥珀、珊瑚。此外,立体化学理论中有“七味”,人的记忆量常数为七;如此等等。可见对“七”的崇拜是一个非常普遍的文化现象。一个“七”尚不寻常,那么由两个“七”组成的“七·七”当然更具神秘色彩。据我国古书记载,“七月黍熟,七日为阳数,故以麋为珍”(《太平御览》卷31)“七月七日为良日”故把它作为庆贺秋收的吉庆日子,汉魏时把这一天作为集会游乐之日。那天还是天宫神仙们聚会的日子,《续齐谐记》载“七月七,织女渡河,诸仙悉还宫”。当然更多的是把这一天视为相爱之人会面的美好日子。《汉武故事》记叙汉武帝与西王母相会五次,每次都在七月七日。以后牛女的会期被“开创与情人相会的王母”亲自指定为“七夕”,实是人们对“七”,更是对“七·七”所包含一切美好意蕴的希祈。不能不说是有着深刻的文化含义的。我国民俗学专家汪玢玲先生认为,“七夕”就是中国的“情人节”。 是因为先有了“七夕”——情人相会的诸多传说,最后才把牛女相会放在这样的日子,至于和“七夕”相关的乞子、乞巧、乞一切幸福的习俗均是由此生发而来的。我很赞同她的见解。

“洞房”一词出现很早,不过最初并不是指结婚的新房。据说,汉代大才子司马相如曾赋了一首《长门赋》,描述了失宠的陈皇后得知武帝许诺朝往而暮来,于是苦苦等待。可是天色将晚,还不见君王幸临,于是她独自徘徊,只好“悬明月以自照兮,徂清夜于洞房”。这里的洞房就不是指新人完婚的新房,而是指幽深而又豪华的居室。北周时庾信《三和咏舞》诗中有“洞房花烛明,燕馀双舞轻”句,这里的洞房首次与花烛“携手”,但也不是描写新房的。到了唐代,洞房一词频频用来指代男欢女爱的场所,借以描写“闺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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