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生小孩后结婚,小孩上户口时被强令罚款,否则不能上户口。请问这样做有什么法律依据吗?

先生小孩后结婚,小孩上户口时被强令罚款,否则不能上户口。请问这样做有什么法律依据吗?,第1张

  根据国务院《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的规定,对于未婚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对象,要征收社会抚养费

  社会抚养费是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公民对社会相应增加的社会事业公共投入不足给予补偿的行政性收费,目的是对违法生育的公民给予必要的经济限制,以调节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环境,具有补偿性和强制性的特点。

  对于未婚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对象,为何要征收社会抚养费?

  未婚生育,既对女性及其子女造成伤害,引发家庭和社会问题,又影响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开展。近几年来,本市未婚生育行为呈逐年上升趋势。为了更好地规范和调节公民的生育行为,维护社会公德,创造良好的社会风尚,保障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对于未婚生育对象应当给予一定的经济限制。

  附: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维护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以下简称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民享有依法生育的权利,同时应当依法履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其生育行为应当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规定。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采取综合措施,做好计划生育宣传教育、避孕节育服务等经常性工作,使本行政区域内公民的生育行为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规定。

  第三条 不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分别以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计征的参考基本标准,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情节,确定征收数额。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收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擅自增设与计划生育有关的收费项目,提高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

  第四条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由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作出书面征收决定;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可以委托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作出书面征收决定。

  第五条 不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流动人口的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在其现居住地的,由现居住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现居住地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

  (二)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在其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户籍所在地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

  (三)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时,其现居住地或者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均未发现的,此后由首先发现其生育行为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当地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

  当事人在一地已经被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在另一地不因同一事实再次被征收社会抚养费。

  第六条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决定,自送达当事人之日起生效。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征收决定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

  当事人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确有实际困难的,应当自收到征收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作出征收决定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提出分期缴纳的书面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当事人的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分期缴纳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征收社会抚养费,应当向当事人出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社会抚养费收据。

  第七条 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收、缴纳方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规定。

  第八条 当事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每月加收欠缴社会抚养费的千分之二的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九条 当事人对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期间,征收决定不停止执行;但是,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条 社会抚养费及滞纳金应当全部上缴国库,按照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纳入地方财政预算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贪污、私分。

  计划生育工作必要的经费,由各级人民政府财政予以保障。

  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财政、计划(物价)、审计、监察等部门,应当加强对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

  第十二条 当事人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城市居民委员会,应当依法配合做好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工作。

  第十三条 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擅自增设与计划生育有关的收费项目或者擅自提高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的,依照《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行政处分暂行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 截留、挪用、贪污、私分社会抚养费的,依照刑法关于贪污罪、挪用公款罪、私分国有资产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行政处分。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2002年9月1日起施行。

清朝后期涉及的皇帝有这么几位:咸丰帝、同治帝、光绪帝、宣统帝四位,其中没有子嗣的是后三位,这里主要指的同治帝和光绪帝,下面就着重介绍一下这两位皇帝简单的生活经历。

同治帝本名爱新觉罗·载淳,是咸丰帝和慈禧太后的独子,继位时只有6岁,因年纪太小,咸丰帝命载垣、端华、肃顺等八位顾命大臣辅政。但咸丰帝的苦心安排,并未奏效,结果搞得斗争不断,最后同治帝的生身母亲慈禧太后夺得了大清帝国的最高权力。不过这一切事情,同治帝并不能左右和参与。

实际上,在同治帝载淳17岁之前,他的主要任务就是读书学习,并没有参与任何军政大事,他的皇帝权力全部由两宫太后慈安和慈禧掌控。到了17岁时,两宫太后慈安和慈禧不得不归政给同治帝。但实际上,年轻的同治帝并不能完全亲政,在一些事情上他的执政经验和能力并不能完全独自应对,因此仍无法完全摆脱慈禧太后的干预。同治帝亲政后共娶了一后四妃,分别是孝哲毅皇后阿鲁特氏、淑慎皇贵妃富察氏、庄和皇贵妃阿鲁特氏、敬懿皇贵妃赫舍里氏、荣惠皇贵妃西林觉罗氏等。

据记载,同治帝与皇后阿鲁特氏相亲相爱,但慈禧太后不喜欢阿鲁特氏。后来,慈禧甚至认为皇后狐媚惑主,限制同治帝宠爱她,强令其移爱慧妃,而同治帝却偏偏讨厌慈禧所喜欢的慧妃。就这样,同治帝在宝贵的两年时间里,并未使他后宫的女人怀孕,因此到他两年后死亡时,并未留下子嗣。至于他的死因有正史和野史两种说法:正史说他是患天花而死,野史说他是患了性病梅毒而死,不管怎么死的,总之他在两年的大好时光中确实未留下子嗣。但细究其中原因,应该不全是近亲结婚的原因,主要是他死的太早了,加上其结婚时基本还处在青春期,发育可能并未完全成熟,因此这可能是他没留下子嗣的主要原因。

光绪帝本名爱新觉罗·载湉,他的生身父母是咸丰帝的弟弟醇亲王奕譞和慈禧的妹妹叶赫那拉·婉贞。光绪帝继位时只有4岁,在位34年,主要分三个阶段:第一段光绪元年至十四年(1875-1888),是其读书阶段;第二段是十五年至二十四年(1889-1898),是其亲政、支持维新变革阶段;第三段是二十五年至三十四年(1899-1908),是其被囚禁阶段。

1889年,光绪帝亲政同时举行了大婚,记载在册的后妃有:孝定景皇后叶赫那拉·静芬,为慈禧太后侄女,光绪帝表姊;端康皇贵妃瑾妃,他他拉氏;恪顺皇贵妃珍妃,他他拉氏等。光绪帝的感情生活就是个悲剧,他喜欢的珍妃却不得慈禧喜欢,加之政治上受到慈禧的控制,精神难振。不过,身体比较正常的光绪帝直到38岁去世也没有留下任何子嗣,确实是一件很蹊跷的事。估计这其中应该是精神因素影响到了身体的某些功能,所以最后才导致不育。

至于宣统帝溥仪没有子嗣的原因,大家都知道,主要是因为他患了严重的性功能障碍。

综上可知,清末最后的三位皇帝之所以都没有留下子嗣,这其中既可能有身体原因,也可能有精神方面的原因,而精神层面原因主要是受到了慈禧太后的影响。总体上看,其实清末三帝都没有子嗣与大清国即将衰亡的国运也是相应相通的。(文/讲史论教)

他们应该是春季结婚的吧!陆游与唐婉皆擅诗词,常借此倾诉衷肠。两家父母和亲朋好友,都认为是天造之合,于是陆家就以一只精美无比的家传凤钗(宋朝礼制,结媒以钗为信,陆游《钗头凤》词与此有关)作信物,订下了唐家这门亲上加亲的姻事。陆游20岁(绍兴十四年)与唐婉结婚,两人琴瑟和谐、情爱弥深。不幸的是,二人婚后3年没有生育,加之陆游对于科举取仕没有上进心,引起母亲唐氏不满。古代士人,以功名为最重,仕途通达,不仅是学业成就之佐证,亦是光耀门庭之礼教要求。此时的陆游已荫补登仕郎,还须赴临安参加“锁厅试”以及礼部会试,方能成就功名。陆游沉湎于情爱,无心于应试功课。其母唐氏盼儿子金榜题名,眼见陆游之境况,大为不满,数次对唐婉大加训斥,责其以丈夫的科举前途为重。但此时陆、唐二人情意缠绵,难以解脱。陆母因此对唐婉大起反感,认为唐婉将把儿子 的前程耽误贻尽。便强令陆游速修一书

随礼

也称随份子、凑份子。婚姻礼俗。是在男女结婚前,亲友们按约定的数额出钱,集中之后做贺礼,交付将要结婚的男女。旧时随礼只限于男家的亲友,现代女家的亲友也从此俗。

在土耳其伊斯坦布尔的一家公证处外,一对做完新婚公证的男女身上挂着亲朋好友送予的钱币。按照风俗,亲戚朋友祝贺新婚男女时都要把钱用大头针别在男女身上挂着的绸带上

没有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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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8集:在北平,马处长和仇良为了报复秦团长不惜借报纸造谣:曲麻红贪恋权势,趋炎附势嫁于秦团长为妾,为此更与其师兄秦凤鸣一起设计将不同意此事的曲姑让其活活累死在台上。

               东北这边,四处卖药的冯喜无意间从一北平人口中得知了被仇良刻意宣传的信息,并得到了那份被刻意制造的报纸舆论。

第19集:金凳去说书后,孙七爷寻来冯喜询问事情原由。冯喜被迫无奈,只得如实相告。孙七爷得知此事欲哭无泪。他强令赶回来的金凳代笔言书将秦凤鸣逐出师门,也把曲麻红一起逐出门墙不再认她这个女儿。

             当晚,孙七爷召集全家人聚在一起并找来吴掌柜做见证,他先交代了一些事情,然后他把福绒正式许配给了金凳,也打算正式举办金登的拜师礼,给金凳一个交代,同时也催促吴掌柜尽快把两件事同时一起办了越快越好,因为他时间不多了。吴掌柜办事很利落很快就张罗好了一切事宜。

   

   (从这里可以看出,在东北的金凳、孙七爷、福绒、冯喜等人都误以为报纸上登的谣言是真的,而曲麻红、秦凤鸣此时不在东北,无法说明这一切的真相。

      金凳是个义字当头的人,既然师傅孙七爷已经不认这个女儿,再加上报纸上“曲麻红已嫁于秦团长为妾”的谣言,金凳自然无法和曲麻红结婚。)

第20集:当秦凤鸣和曲麻红赶到金凳和福绒的婚礼现场时,众礼皆成。孙七爷看到秦凤鸣和曲麻红二人也是呵斥他们离去,但是情急的二人不顾阻拦的冲到了孙七爷面前企图解释缘由,这也导致气极的孙七爷气血攻心撒手人寰。

             第二天丧事,秦凤鸣和曲麻红一同前来吊丧,结果被福绒赶走,金凳也因孙七爷的死与曲麻红斩断情锁。

             给孙七爷出殡那天,秦凤鸣与曲麻红双双跪在路上拦在送殡的队伍前希望能一起送孙七爷一程。但是福绒余恨不消,拒绝他们两人送殡,还生生地撞了过去。秦凤鸣和曲麻红跪在地上,被经过的队伍撞得人仰马翻。

            回到家中,福绒为白天的莽撞内疚哭泣,金凳安慰她一切都过去了。福绒越发依赖金凳

            第二天,金凳。在孙七爷的墓前寻到了曲麻红并了结了他们彼此之前的承诺。

慕灼华和王爷最后结婚了。

《灼灼风流》中,刘琛继位,柔嘉公主和沈惊鸿一步步翦除他的羽翼,最后把刘俱和周仪的死都推到了刘衍头上。刘衍因谋逆下狱,慕灼华跪在刘琛面前哭得肝胆欲裂,刘琛知道,慕灼华不会爱上他了。谁知,刘衍事先把真相告诉了刘琛,两人合谋,摧毁了柔嘉公主和沈惊鸿的计划。

为了篡位,柔嘉公主勾结北凉耶沐憬。在刘琛和刘衍的前后夹攻下,耶沐憬被斩首示众,他的妹妹耶沐蓁则被沈惊鸿所杀。金銮殿上,柔嘉公主先杀了沈惊鸿,随后自尽。

刘琛不愿强令慕灼华入宫,毁了他最珍视的亲情和友情,也不愿意折断慕灼华的羽翼,于是成人之美,在北凉归顺后,同意刘衍带着慕灼华远走北凉,任大都护和副都护。

剧情简介:

江南首富的庶女慕灼华(景甜饰)立志要考取功名实现自我价值,为此她苦读诗书,远赴定京,意外与定王刘衍(冯绍峰饰)相遇。刘衍以骁勇善战闻名,同时也是奏请重开女子恩科的功臣。尽管他对慕灼华的身份抱有怀疑,但仍尊重其科举做官的远大志向。

刘衍既愿意为慕灼华提供施展才华的机会,又容忍她偶尔扮猪吃老虎的“小心机”。当慕灼华被迫要在功名和情感之间做出抉择时,刘衍挺身而出。

背负着众人嘲笑自认“外室”,坚决不让慕灼华为自己放弃理想。最终,二人并肩而行,还朝堂海晏河清,也开创了女子嫁人亦可为官的新局面。

这个就要看您请几天,而且您的公司是什么样性质的公司?有没有与您签订相关的劳动合同?嗯,您公司的资质又是什么?在公司的职位如何?如果有劳动合同的话,那么您自然受到法律的保护。当然您要是请个一两天的事假,应该还不至于。让您离职那么严重。如果说请个十天半个月就有点过了或者公司早就有这个想法决定才辞退您。刚好您往枪口上撞了。不过这些都是有劳动法保护的。这就要看您有没有签合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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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沙场的女将军、女扮男妆的出仕者。这里所要叙述的是后两种人。武都氐族人杨大眼妻潘氏是我们知道的早期协助丈夫领兵的将领。杨大眼仕拓跋魏,历官直阁将军、征虏将军、东荆州将军、武卫将军,屡次出征,与萧梁及荆州少数民族战斗。潘氏武艺高超,善于骑射,自行来到丈夫军中,身着戎装,当厮杀时和丈夫一起与敌军刀剑相交,当游猎时并骑出入丛林。战斗或打猎完毕,回到军营,夫妻同坐幕中,与部下将领、幕客随意交谈,笑声四起,杨大眼有时高兴地指着妻子对众人说:“此潘将军也。”可见夫妻情好之深,当众表现出来,不像后世人忌讳公开表达这种感情。他们生有三个儿子。后来杨大眼出征,潘氏留在洛阳,对丈夫不忠诚,被大眼杀死,与始初的情形迥异(《魏书·杨大眼传》、《北史·杨大眼传》)。

洗夫人(约512~602),南朝高凉郡(今广东南部)人,家族世代为越族首领,少年时代就才华出众,协助长辈安抚部众,行军打仗。年长与高凉太守冯宝结婚。冯氏来自北方,这时已四世为太守,但治理仍不合当地民情,号令不行,洗夫人婚后与冯宝共理政事,处理刑狱,告诫洗氏宗族守法,有犯罪的严惩不贷,做到令行禁止。当侯景攻打台城,反对梁武帝时,高州刺史李迁仕伪称援助梁朝,召冯宝会师,洗夫人看出诈情,伪言贡献物资,率

兵袭击李迁仕,与陈霸先(后来的陈武帝)合作取得胜利。冯宝死后,洗夫人理事。陈朝广州刺史欧阳纥谋反,召洗夫人儿子冯仆相助,洗夫人宁肯儿子被害,不从其乱。欧阳纥失败,陈朝因洗夫人功劳,封冯仆为信都侯、平

越中郎将、石龙太守,洗夫人受封为中郎将、石龙太夫人。陈朝灭亡,洗夫人统辖广东诸郡,被尊为“圣母”,寻归顺隋朝,封为宋康郡夫人。王仲宣起兵反隋,围攻广州,洗夫人发兵与战,亲自披甲,乘马,护卫隋朝使者裴矩,抚绥四方,隋文帝以她“甚有大功”,封为谯国夫人。洗夫人又上书揭发番州总管赵讷贪虐害民,隋朝查实,处理了赵讷,洗夫人奉诏书,奔走十几个州,安抚民众(《隋书·谯国夫人传》、《北史·谯国夫人传》)。

平阳公主是第一个领兵打仗获得成功的妇女。她是唐高祖李渊的三女儿,隋时与柴绍结婚。李渊太原起兵时,平阳公主正在长安,柴绍对公主说:你父亲起兵将要打京师,我应当去出力,但我们一起走走不了,怎么办呢主很有主意地说:你快点放心走吧,我一个女子好说,自有走的办法。柴绍遂出走太原,公主到了户县,变卖家产招募人马,聚众数百人,树起反隋的旗帜,以响应她父亲。又派人联络当地小股反隋武装,占有户县、周至、武功等地,在军中申明纪律,禁止抢掠,老百姓高兴,很快众达7万,威振关中。隋炀帝的京师留守发兵攻打公主,公主屡次击败他们。李渊领兵渡过黄河,柴绍来迎接公主,公主率领精兵万余人,与李世民在渭北会师。在进军长安时,公主与柴绍各置幕府,继续统兵征战,她的部队称为“娘子军”。她曾驻军于山西平定地方的娘子关,这个地区因此而得名,成为后世的军事重镇。平阳公主的业绩受到后人的敬重,文人墨客不乏颂咏之作。明人王世贞《娘子关偶成》:“夫人城北走降氐,娘子关前高义旗。今日关头成独笑,可无巾帼赠男儿。”(《弇州山人四部稿》卷五十一)希望当时对瓦剌的斗争中也有平阳公主式的女英雄为国

立功。话说回来,平阳公主每战身着甲胄,或以军鼓指挥战斗,或执剑冲锋在前,大约是积劳的原因,起兵六年后公主亡故。对她的死,李渊极其悲伤,令丧礼加厚,送葬的仪仗队中要有羽葆(华盖)、鼓吹、大路(大辂,大车)、麾幢、虎贲、甲卒、班剑。羽葆是有大功勋的人才可能赐用的,李渊以此酬劳女儿助平天下的功劳,但是太常寺官员提出异议,说鼓吹是军乐,自古以来也没有用在妇人葬礼上的,不能用。李渊坚持原令,并开导说:像公主那样领兵征战,助建国家,古来也没有呀!用鼓吹军乐正合她的身份事绩。葬礼就按李渊的命令进行了(《新唐书·平阳公主传》、《旧唐书·柴绍传》)。韩世忠的妻子梁红玉与丈夫的结合有一段传说故事。据说她当妓女时,看中穷困的韩世忠,给予资助,使世忠后日得以发挥才能。当宋室南渡,苗傅、刘正彦废高宗立太子赵时,韩世忠领兵进讨,苗傅将在杭州的梁氏及其子韩亮关押起来,寻又封梁氏为安国夫人,派她去招抚世忠,梁氏到军中,帮助世忠继续进兵,促成高宗复辟。随后世忠任浙西制置使,驻守镇江,与金兀术战于黄天荡,梁氏随世忠在军营,当战斗激烈时,亲自击鼓,鼓舞军士斗志和勇气,终于在将士通力奋战下打击了金军。世忠任宁武安化军节度使、京东淮东路宣抚处置使,开辟楚州,与士兵一同劳作,梁氏亲自织草帘子,以便建造房屋(《宋史·韩世忠传》)。梁氏贵为国夫人,从军打仗、生产,不畏劳苦,实有一番作为。她的生活,自会是充实的。秦良玉,四川忠州人,与石砫宣抚使马千乘结婚。石砫是少数民族土司,长官世袭,秦良玉生活在这样的家庭中。万历年间,明朝出兵攻打贵州播州少数民族,马千乘统帅3000人参加战斗。秦良玉文武俱能,善于骑射,兼通文词,见识高明,很有胆量,而且风度娴雅,见丈夫出

征,另外带领精兵500自备粮草从征,战斗结束,在川南的战功,他们夫妇数第一。马千乘死后,良玉代行其职。天启(1621~1627)时,明朝对辽东后金作战,秦良玉奉调领兵3000进驻山海关参战,以功受二品服,得封诰,又奉命回四川征兵,恰逢奢崇明、樊龙等在重庆、四川反明,秦良玉被委为总兵官,统兵讨叛,取得胜利。在战斗中明朝的官兵怯懦不前,未见敌即先逃遁,却嫉妒秦良玉的战功,秦良玉为此上书,指责那些人“以六尺躯须眉男子,忌一巾帼妇人”。天启皇帝因而令文武大吏以礼对待秦良玉,不要因她是少数民族的土司而歧视她。

崇祯三年(1630),明朝因后金占据永平等城,又诏秦良玉率师勤王,良玉捐家产助明朝,进京,受崇祯帝召见。后金军退出永平,良玉返川,参加对农民军的战争。川抚邵捷春不懂军事,良玉知道在他指挥下要吃败仗,但无力改变

他的军事部署,结果在一次战斗中三万人被张献忠打得全军覆没。秦良玉提出招兵二万,一半由自家供给的建议,未被采纳,遂回石砫坚守,后以年老病死。良玉统兵,号令严明,军纪严肃,其部在乡间称为“白杆兵”,很有战

斗力(《明史·秦良玉传》)。女将军之外,现在来看女扮男装的出仕者。

南朝时,浙江东阳女子娄逞,穿上男性服装诈称男子,她会下围棋,识字,能讲解书籍,凭借这些本事与官员交游,当官,做到扬州议曹从事。在这里,女儿身的真情被人发现,宋明帝刘撤掉她的官职,强令她返回原籍。娄逞没有

办法,只有穿上女子服装离去,临行时叹惜地说:像我这样有能力,却不能跟男人一样在社会上活动,现在只好回家当老太婆去了,实在可惜呀(《南史·崔慧景传附传》)!据《太平广记》记载,唐代中兴名将郭子仪属下官员张

死了,其妻冒充是张詧的弟弟,接着做官,最后出任御史大夫。五代时蜀国女子黄崇嘏,改着男装,伪称为男人,也进入仕途,摄理司户参军,办事明快而有条理,又能作诗,受蜀相周庠的赏识,要把女儿嫁给她,她才暴露身份,被迫离开政府,回到临邛。

女子领兵和出仕的事实,向人们表明:第一,女子不甘心做家庭和丈夫的奴仆、生孩子的工具,要求走出家门,进入社会,打入仕途,管理国家大事,施展才能,实现抱负。但是封建时代别内外的原则,不许“牝鸡司晨”的教条,把女子禁锢在家庭中、闺阁内,不许她们步入社会,进入官场。这就迫使一些有强烈斗争心并有才华的女子想方设法走向社会,女扮男妆的怪现象就是这样出现的。而她们的这一行动,竟被视为“人妖”,是不祥的兆头(《南史》)。那些女将军的出现,是在战争的特殊年代,男子被迫不得不允许,是例外,战争一结束就没有这种现象了。从平阳公主的葬仪之争上看,男子歧视女子,不承认她们的功绩。

第二,女将军的战绩表明,女子聪明才智不让于男人,即使需要大智大勇的战争场合的要求,女子也完全能够胜任。洗夫人、平阳公主、秦良玉的才智,读者必会早有印象:绝不下于她们的丈夫。其实柴绍也是能人,《旧唐书》说他“矫捷有勇力,任侠闻于关中”。他去太原找李渊,路遇李建成,分析形势,急往太原,后在统一战争中立功,表现得很有智能,由此更可知平阳公主的能耐之大了。秦良玉敢于蔑视那些无能的明军将领,就在于她有勇有谋,智能在须眉之上。

第三,少数民族中出现的女将领多,说明那时这些少数民族对妇女的压抑相对汉族少一些,尚能部分地允许女子表现自己才能。封建时代歧视妇女的才能,认为她们愚昧,见识少,所谓“长头发,短见识”。上述事实,驳斥了这种观点。女子的智慧、才能和男子是一样的,其实,根本的问题倒是社会对待男女不一样。由于男尊女卑,不允许女子发挥才能,说她们智能低下,不过是为说明男尊女卑的合理性。另外,我们还要看到人的才能不是天生的,是通过受教育得来的,进行社会实践提高的。但是女子普遍被剥夺了受教育的权利,从事政治和其他社会活动的权利,以至处理家庭外部事务的权利,因而聪明才智得不到提高,在一些方面笨拙无力,这不能责怪女性自身,它应当由压抑女性的社会制度来负责。不明究竟,反而倒果为因,污蔑女子低能,更加说明那种社会制度要不得,应当彻底改造,使女子的创造力得以发挥,从而促进社会发

扮男装——盛唐妇女的性别意识

与北朝的花木兰女扮男装替父从军不同,盛唐时期从宫廷侍女到士流之妻,女扮男装成为一种社会风尚。本文在收集、整理、分析文献记载和考古图像的基础上,探讨这一社会风尚的原因、过程,并进而分析图像和文字背后所隐含的盛唐妇女的性别意识。

在中国古代的性别意识里,“女正位乎内,男正位乎外”(《周易·家人》),是天经地义的规范,妇女的主要活动被局限在家内、院内、宫内,象北朝时期的花木兰那样,女扮男装,替父从军的非常举动,是极其少见的情形,因此,一曲《木兰歌》,被千古传诵。

然而,我们从文献记载中得知,“武德、贞观之时(618-649),宫人骑马者,依齐、周旧制,多著羃离。永徽(650-655)之后,皆用帷帽,拖裙到颈,渐为浅露。则天之后(684-704),帷帽大行,羃离渐息。中宗即位(705),宫禁宽弛,公私妇人,无复羃离之制。开元初(713),从驾宫人骑马者,皆著胡帽,靓妆露面,无复障蔽。〔天宝中(742-756)〕,士庶之家,又相仿效,帷帽之制,绝不行用。俄又露髻驰骋,或有著丈夫衣服靴衫,而尊卑内外,斯一贯矣。”(《旧唐书·舆服志》)可见,这一社会风俗从宫廷中开始,宫廷侍女由戴胡帽,乘马露髻驰骋,到穿男子衣,着男子靴。影响所及,天宝时已是内外士女,都可以穿男子的服装了。

这种社会风尚,在五十年代以来西安等地的唐墓考古发掘品中形象地展现出来。据笔者根据已经发表的资料统计,从唐太宗贞观十七年(643)的长乐公主墓,到天宝四载(745)的苏思勗墓,不论墓主人是女性还是男性,几乎所有保存清晰壁画、石椁线刻图、彩绘陶俑的墓葬,都有女扮男装的形象发现。诚如前人研究所指出的那样,墓葬中的艺术形象,实际上是唐代现实生活的反映。墓室中的女扮男装形象,是唐朝前半期妇女社会风貌的真实体现。而且,考古发现更加丰富了我们根据文献记载所得的认识:1)从太宗贞观末期开始,女着男装的骑马俑,说明那时女子已着男子装,并乘马驰骋;2)在一个墓葬的侍女形象中,女扮男装的形象越到盛唐时期所占的比例越大,反映了现实社会的流尚所趋,但天宝以后,这一现象立刻消失;3)女扮男装的形象,不仅见于唐朝京师长安所在的西安出土的唐墓中,也见于山西万荣、宁夏固原和新疆吐鲁番唐墓中,说明这种风尚广泛流行于唐朝社会当中。从墓主人的身份看,太子、公主、王公贵戚到胡人首领、隐士等各阶层都有,说明这种形象受到广泛的喜好;4)墓葬壁画和石椁线刻图表现的是男装侍女的宫中形象,从她们所处的位置和手中所捧的团扇、诗卷、包裹来看,应即《唐六典》所记的女性官员——宫官(六尚、六司、六典)的形象。5)与壁画和线刻画有所不同,陶俑中的骑马俑,则更能说明盛唐妇女的外部形象,如金乡县主墓出土的彩绘骑马带猞猁狩猎女俑,和同类形象的男俑没有多少区别。

这种社会风尚的形成,和前人已经指出的唐朝前期社会开放、受胡化影响、皇族有胡人血统、尚武风气等都有关系。从这种风气开始的贞观时期所发生的中外关系史上的重要事件来看,贞观初身着胡服的粟特男女大量进入中国,可能是男装,特别是男式胡服被唐朝妇女当作时髦装束的原因之一。从高宗到睿宗统治时期,武则天、韦后、安乐公主、太平公主、金仙公主、玉真公主等女性给社会造成一个所谓“女人国”的形象,传说武则天在襁褓中时,就衣男子服,有天子相;太平公主也曾作武官装束,参加内宴。在传统的男性权威的思想意识支配下,出头露面的女性,往往要以男装的形象站在人们面前,这恐怕是唐朝前期女性盛穿男服的另一个原因。

从总体上看,唐朝前期的社会选择,并不象其他时代那样排斥女性,我们只要把唐朝前期这些女扮男装的图像,拿来和汉魏时期的最为流行的“贞妃烈妇”图或唐代以后闺门之内的妇女形象相比,就可以凸显出盛唐女子的社会风貌。从社会性别视角来看,盛唐男女生理上的性别区分当然是无法泯灭的。因此,当时的女性在展现外部形象时,有时是用男性服装来改变自己的女性特征,这就是我们看到的,不论墓主人是女性还是男性,墓葬中都绘制有女扮男装形象。从另一个角度来看,盛唐时代某些社会选择的性别区分并不严格,不论是长安宫廷的妇女,还是边州吐鲁番地区的大女,她们本身恐怕没有那么严重的女性意识。

唐朝中晚期,传世的图像和考古资料都再也见不到女扮男装的妇女形象了。像才女李季兰、鱼玄机,无法充分舒展自己的才华,只能出家入道,或当情人,前者因为被迫写诗赞颂反叛唐朝的朱泚而被皇帝杖杀;后者则只能看着新进士的题名,“自恨罗衣掩诗句,举头空羡榜中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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