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国古代服饰发型演变
1商代的发式 辫发局部(河南安阳股墟妇好墓出土的玉人)。商代男子发式,以梳辫发为主。从形象资料来看,这个时期的男子辫发样式较多,有总发至顶,编成一个辫子,垂至脑后的;有左右两侧梳辫,辫梢卷曲,下垂至肩的;有将发编成辫子盘绕于顶的等等。本图为总发至顶,编成一个辫子,垂至脑后的。
2东周男子服饰 矩领窄袖长衣展示图。周代服饰大致沿袭商代的服制,只是略有变化。衣服的样式比商代略宽松。衣袖有大小两式,领子通用矩领,如图所示的样式。这个时期的服装还没有扭扣,一般在腰间系带,有的在带上还挂有玉制的饰物。当时的腰带主要有两种:一种以丝织物制成,叫“大带”或叫“绅带”。另一种腰带以皮革制成,叫“革带“。本图所系的为绅带。
3春秋战国贵族冠帽与服饰 战国白玉人像,头戴冠,两侧有组缨下垂系于颌下,脑后辫发上挽,包入冠内;身穿窄袖长袍,腰系带,足穿鞋。春秋除胡服之外,还有一种服式,叫“深衣”。深衣不同于上衣下裳,是一种上下连在一起的服装,这种服装在社会上影响很大,不论贵贱男女、文武职别,都可以穿着深衣。本图为戴冠、穿宽袖服装的官员(战国玉人,传世实物,原件现藏故宫博物院)
4汉代长冠 戴长冠、穿袍服的官员(湖南长沙马王堆汉墓出土着衣木俑)。长冠,汉高祖刘邦先前戴之,用竹皮编制,故称刘氏冠,后定为公乘以上官员的祭服,又称斋冠,湖南长沙马王堆汉墓出土的衣木俑所戴即为此冠。秦汉时期的男子服装,以袍为贵。袍服一直被当作礼服。它们基本样式,以大袖为多,袖口有明显的收敛,领、袖都饰有花边。袍服的领子以袒领为主,大多裁成鸡心式,穿时露出内衣。这种袍服是汉代官吏的普通装束,不论文武职别都可穿着。本图为戴长冠,配黑色绛缘领袖的袍服及绛色裤袜。
5 汉代皇帝冕服图、冕冠图、赤舄图(参考文字记载及山东济南汉墓出土陶俑、沂南汉墓出土画像石复原绘制)。本图根据文献记载及图案资料复原绘制,服装上的纹样大多采用同时期的砖画、漆画、帛画及画像砖等。冕冠,是古代帝王臣僚参加祭祀典礼时所戴礼冠。用作皇帝、公侯等所穿的祭服。冕冠的顶部,有一块前圆后方的长方形冕板,冕板前后垂有“冕旒”。
冕旒依数量及质料的不同,是区分贵贱尊卑的重要标志。汉代规定,皇帝冕冠为十二旒(即十二排),为玉制。冕冠的颜色,以黑为主。冕冠两侧,各有一孔,用以穿插玉笄,以与发髻拴结。并在笄的两侧系上丝带,在颌下系结。在丝带上的两耳处,还各垂一颗珠玉,名叫“允耳”。不塞入耳内,只是系挂在耳旁,以提醒戴冠者切忌听信谗言。后世的“允耳不闻”一语,即由此而来。按规定,凡戴冕冠者,都要穿冕服。冕服以玄上衣、朱色下裳,上下绘有章纹。此外还有蔽膝、佩绶、赤舄等。组成一套完整的服饰。这种服制始于周代,历经汉、唐、宋、元诸代,一直延续到清代,绵延两千多年。
6汉代妇女服饰实物 湖南长沙马王堆一号汉墓出土的实物中,服装的款式是典型的西域民族样式,但质料和纹样有汉族特点,还织着富有吉祥如意的汉字,是东汉时期各民族人民相互交融的产物。马王堆汉墓发掘出的实物资料异常丰富,尤其是服装,经历二千多年,质地仍然坚固,色泽依然鲜艳,反映出古代劳动人民的精湛技术和高超水平。本图为“信期绣”茶黄罗绮绵袍(湖南长沙马王堆一号汉墓出土实物),身长132公分,两袖通长228公分。
7汉代妇女的曲裾深衣 汉代曲裾深衣不仅男子可穿,同时也是女服中最为常见的一种服式,形象资料中有很多反映。这种服装通身紧窄,长可曳地,下摆一般呈喇叭状,行不露足。衣袖有宽窄两式,袖口大多镶边。衣领部分很有特色,通常用交领,领口很低,以便露出里衣。如穿几件衣服,每层领子必露于外,最多的达三层以上,时称“三重衣”。 本图为穿三重深衣的妇女(陕西西安红庆村出土加彩陶俑)。
8汉代妇女的曲裾深衣 汉代曲裾深衣不仅男子可穿,同时也是女服中最为常见的一种服式为曲裾深衣,形象资料中有很多反映。这种服装通身紧窄,长可曳地,下摆一般呈喇叭状,行不露足。衣袖有宽窄两式,袖口大多镶边。衣领部分很有特色,通常用交领,领口很低,以便露出里衣。另外,汉代宽袖紧身的绕襟深衣。衣服几经转折,绕至臀部,然后用绸带系束,衣上还绘有精美华丽的纹样。本图为汉代宽袖绕襟深衣图(参考湖南马王堆一号汉墓出土帛画复原绘制)。
9隋代女服 隋代时期妇女的日常服饰,大多以上身着襦还、袄、衫,下身束裙子。短襦长裙是最为基本形式。它的一个特点是裙腰系得较高,一般都在腰部以上,有的甚至系在腋下,给人一种俏丽修长的感觉。本图为隋朝时期的短襦、长裙及翻领窄袖女服穿戴展示图。
10唐代大袖衫 盛唐以后,胡服的影响逐渐减弱,女服的样式日趋宽大。到了中晚唐时期,这种特点更加明显,一般妇女服装,袖宽往往四尺以上。本图为中晚唐宽袖对襟衫、长裙、披帛穿戴展示图。这是中晚唐之际的贵族礼服,一般多在重要场合穿着,如朝参、礼见及出嫁等。穿着这种礼服,发上还簪有金翠花钿,所以又称“钿钗礼衣”。此图为大袖对襟纱罗衫、长裙、披帛穿戴展示图。
11宋代贵妇礼服——宋代大袖衫、长裙、披帛是晚唐五代遗留下来的服式,在北宋年间依然流行,多为贵族妇女所穿,是一种礼服。普通妇女不能穿着。穿着这种服装,必须配以华丽精致的首饰,其中包括发饰、面饰、耳饰、颈饰和胸饰等。本图为戴冠、穿大袖衫、长裙、披帛的贵妇。(敦煌莫高窟壁画)
12明代服饰 明代妇女下裳多穿裙,穿裤的少见。其中用绸缎裁剪成大小规则的条子,每条都绣以花鸟图案,另在两畔镶以金线,碎逗成裙,即为“凤尾裙”。更有用整缎折以细褶的,为“百折裙”。上图为 凤尾裙(传世实物);下图为布制女鞋(出土实物)。
13明代比甲 比甲展示图。明代妇女的服装,主要有衫、袄、霞帔、背子、比甲及裙子等。衣服的基本样式,大多仿自唐宋,一般都为右衽,恢复了汉族的习俗。比甲的名称,见于宋元以后,但这种服饰的基本样式,却早已存在。比甲为对襟、无袖,左右两侧开衩。隋唐时期的半臂,就是与比甲有着一定渊源关系。明代比甲大多为年轻妇女所穿,而且多流行在士庶妻女及奴婢之间。到了清代,这种服装更加流行,并不断有所变革,后来的马甲就是在此基础上经过加工改制而成的。
一、相亲 旧时男女婚配封建色彩极浓,中等以上人家都要请媒婆说合,叫做“穿婚”。男、女方问卜得吉“定帖”后,男家择日备礼邀女家,两亲相见,谓之“相亲”。如女方中意,即以金钗插于冠髻中,名曰“插钗”。若不如意,则送彩缎两匹,谓之“压惊”。 二、订 婚 正式结婚前的一种仪式,古称“缔姻”,又称“传红”。订婚这天,两家都挂灯结彩,厅上供和合二仙神马,燃点红烛,邀请亲友吃订婚酒。 三、行 聘 订婚后,男家要行聘,古称“纳征”,现在俗称“聘礼”、“财礼”,根据男家情况,以送金银、绸缎为主。女家受聘,亦必有答礼,称为“回盘”。 四、发 奁 结婚日期确定前一日要发奁,俗称“发嫁妆”。旧时,富裕大户嫁妆甚厚。嫁妆先在家中布置陈列,何桌在先、何物在后,都有一定的格式。到了男家必须照样陈列。最前面的嫁妆,必为子孙桶,桶内盛有红蛋、喜果各一包。女家嫁妆无论如何丰富齐全,唯眠床必须男家准备。女方家长必须在棉被内放一些“花生”,以讨“生儿育女”化生的吉利。 五、迎 娶 婚礼的正日,俗称“拜堂”。早一日下午,花轿抬至男家大厅,晚间,百烛齐燃,灯火辉煌,称为“亮轿”。女方早一日亦要备席请新娘,称为“辞家宴”,俗称“别亲酒”。古俗,婚礼系昏礼,须晚间举行。杭俗大都在日间,拜堂之日,以巳午未三时为多。花轿从男家出发,到女家后停在厅上。新娘由喜娘伴随着遍辞父母和家属亲戚,然后,由一人执红烛,一人执红灯笼,引上花轿。花轿由四人杠抬,官宦人家还可以鸣锣喝道。这也是浙江女子出嫁的特殊风俗,相传系南宋康王赵构为感谢宁波女子救命之恩而特地封赠的“半副銮驾”。 六、三朝回郎 即新亲上门,就是女方亲属上男方去,旧时都要在结婚第三天举行。现在男方习惯第二天就邀请女方父母及兄弟姐妹上门。旧时还有吃三道茶等礼节,现在吃一餐新亲上门酒。婚后三天,新郎偕新娘一同回娘家,拜见岳父岳母,俗称“双回郎”。旧时,新娘回娘家,多则住一月,少则七天,再由新郎接回家。
枣庄为孔孟之乡一脉之地,受封建传统礼教的影响较深。特别是旧时的婚嫁礼仪更为隆重,娶妻有“小登科”之称。要进入洞房花烛之夜,需行过“六礼”,即纳彩、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
纳彩俗称提亲、说媒、说亲,对男方而言叫“说媳妇”;对女方来说叫“说婆家”。旧时提亲讲究媒妁之言,父母之命,注重门当户对。多数男大于女,同岁的也好。也有女大于男的,但不能大太多。
纳征俗称“定亲”。婚事一旦说妥,男女两家先下“通书”,即男方求婚的红纸小贴,俗称“定亲喜书”。下“通书”一般不行重礼,男方以禽类、美酒、糖果、布帛、首饰为彩礼。女方回以文房四宝,鞋袜等物。下“通书”后,还要正式签订婚约,俗称“下大启”,亦叫“传启”。仪式较为隆重,双双都在同日宴请媒人,男家早宴,女家午宴。
下完“大启”,表明婚约正式生效,具有法律效力。如果一方毁约,要通过家长、族长、媒人重新议定,双双退回启贴、彩礼、信物,方可解约。“下启”后,双双议定佳期,准备迎娶新人。
婚期定下来就是娶亲了,俗称“办喜事”。对男方来说称“娶新媳子”;对女方来说则叫“出门子”。娶亲之前,男方要做好一切迎娶的准备。例如下喜帖、安客、请执事、厨师、乐队、伴娘、雇花轿、布置新房等。娶亲的一切事都由执事操办。娶亲前,要套被褥,即绿褥子、红被,意为越过越滋。
套被褥得找儿女双全的妇女帮忙,套被的时候在四个被角都放上染红的花生、栗子、硬币等,谐意“早生贵子”。男方还要套红棉袄、红棉裤,俗称“催嫁衣”。迎娶的前一天,把棉袄、棉裤送到女家,叫“送催嫁衣”。按照“查日子”指定的方位把新床铺在新房里,俗称“铺床”。铺床的人必须是夫妻二人,儿女双全。
铺床的时候,在大红苇席下放秫疙瘩、豆秸,意思为秫疙瘩,豆疙棒,一年一个小学生(一年生一个孩子)。铺好床,先由新郎的弟弟、表弟或侄子在新床上打几个滚或睡一夜,俗称“滚床”。
迎娶的前一天,新郎家张灯结彩,门两旁贴大红双喜字,门上贴对联。新郎还得上喜坟,新郎穿新婚礼服,黑礼帽或老蓝色帽子,上缠红线;蓝长衫、紫袜、青布鞋。满清时,辫子上还要系红布条。
女家也在前一天,贴上大红对联和大红单禧字。出嫁女在头一天或三天前“饿嫁”,不吃东西。出嫁前,娘家亲朋好友登门贺喜,送些衣料、被面、首饰、点心等。到晚上由姑嫂等亲属和随亲的嬷嬷“填箱”,在陪嫁的灯、脸盆、尿罐等用红纸剪成的双喜字或圆形的“绞古钱子”(剪成的圆形的花形)盖上,连同亲友送的点心装到柜子里或箱子里。陪嫁的嫁妆因女方家庭贫富而异。
多是橱、柜、桌、椅、梳妆用品等。一般平民小户也就是一个衣柜、一对方凳(坐床子)、一个盆架、一只铜盆,叫做“小五件”。也有“小八件”、“大八件”的。在出嫁的当天,随新娘一起抬走。
新娘开始辞别娘家上轿到婆家称作“发嫁”。上轿前,新娘梳妆打扮,“窝盘头”即把辫子挽成发髻。无论春夏秋冬,都要穿红棉袄、红棉裤、扎裤腿,穿软底大红花鞋。富户嫁女还要带凤冠、着霞帔、戴双玉镯、金戒指,发髻上别金钗、玉簪。
午时前,男方迎娶的花轿来到女家门口,吉时一到,出嫁女从床上下来,自己的鞋套在哥哥的鞋上,然后坐到椅子上,再把哥哥的鞋甩掉。自己的鞋不能沾地,认为出嫁的鞋沾了娘家的土就是沾了娘家的财气,以后娘家会穷的。坐到椅子上后,由叔父辈或兄弟辈的抬着,新娘坐在椅子上哭着被送入花轿,寓意给娘家“掉金豆子”,娘家以后的日月会过得更加富裕。
花轿进村,来到男方门前,落轿时,燃放鞭炮,称“迎轿鞭”。红毡由天地桌前一直铺到花轿跟前。贫民之家,没有红毡铺苇席。由婆婆婶子、大娘拆开轿门,由伴娘搀扶新娘下轿,踏红地毯或红苇席至天地桌前。其间婆家一对“喜娘”前边引领,另一对“喜娘”手端红筐,向新郎、新娘头上、身上撒麦麸、红枣、栗子、花生。
天地桌上放一粮斗,斗盛五谷,口封红纸。斗上插一杆秤,左右放托盘,左盘放一串制钱,右盘放麦麸、红枣。斗前放香炉、烛台,烛台上燃红烛,香炉前竖铜镜。拜天地时,司仪唱礼,婆母撒盐于松柏火盆中,以求婆媳缘分。拜完天地,新郎把斗、秤端进洞房,秤杆挑去蒙头红。要是一个村有两家以上办喜事的,每家都争取早拜天地。认为早进门、早拜天地的要比晚拜天地的过得称心。
进入洞房,先拜床公、床母,然后入账上床。迎亲喜娘把红枣、花生、栗子撒到床上,俗称“撒帐”。到了晚间,两个小姑(新郎的妹妹或远房妹妹)把红烛点亮,叫“点灯”。边点灯边唱:红盈盈,绿盈盈,一对大姐来点灯,有(生)个小孩叫姑娘(姑姑)。
小姑点上灯,摆上酒菜,小姑、大伯嫂子陪新郎、新娘吃晚饭,喝“交心酒”。喝完“交心酒”,由新郎的嫂子催促新婚夫妇早点休息,俗称“送房”。
送完房,新婚夫妇仍然得不到休息,新娘开柜拿出点心给婶子、大娘,闹喜的乘机抢点心、糖果,越抢越闹越吉利。特别是好友、同学闹着要喜糖、喜烟,不给不走。有的会到新娘身上找钥匙,自己开柜寻找喜烟,摸不着钥匙就扒下新娘的鞋子作为交换条件。新娘招架不住,只好拿出喜糖、喜烟、点心。这称为“闹婚”、“闹喜”。
俗话说,进门三天不分大小,甚至是远亲、长辈也可闹一闹,吵一吵。待“闹喜”的离去,新郎、新娘上床休息,但不能灭灯,如果自己吹灭灯,夫妻不能白头到老。新郎、新娘等“闹喜”的人走了,小两口说些悄悄话,亲朋好友和左邻右舍中的小青年在新房外贴窗偷听“悄悄话”,俗称“听房”。俗话说,新郎新娘不说悄悄话,生出孩子是哑巴。
第二天早上起来,新娘梳洗完毕,拜谒公婆、兄嫂等长辈,称为“请安”。早饭后拜谒族长、进祠堂烧香,上祖坟祭祖,俗称“磕喜头”。
婚后新娘第一次回娘家叫做“回门”。回门由娘家舅舅、叔辈、兄辈去婆家接回。婆家为表示对娘家人的尊重,要置办好酒好菜并找能说会道、而且酒量大的人来陪,确保新娘的娘家人吃好喝好。婚后有在婆家过一个月,然后回娘家再过一个月返回的,称为“对月”;
婚后在婆家过九天,然后再回娘家过九天,叫“对九”;也有“接三还四”的,叫做越过越滋;“接七还八”的,叫做“越过越发”。
扩展资料
现在虽然提倡移风易俗,但是一些习俗依然保存着,青年人结婚,穿婚纱,沿袭老仪式,颇有些中西合璧,土洋结合的意味。
台儿庄新闻网-枣庄地区的婚嫁习俗
古代女人结婚穿的衣服叫凤冠霞帔
古代新娘的传统嫁衣便是凤冠霞帔:头戴凤冠,脸遮红盖头,上身内穿红绢衫,外套绣花红袍,颈套项圈天官锁,胸戴照妖镜,肩披霞帔,肩上挎个子孙袋,手臂缠“定手银”;下身着红裙、红裤、红缎绣花鞋,千娇百媚,一身红色,艳红艳红,喜气洋洋。
1、周朝婚服—纯衣纁袡
纯衣纁袡:纁色衣缘的黑色深衣,为周礼昏礼礼制中新妇的礼服描述。纁,拼音:xūn,有浅红色等释义。袡:衣边。也有作蔽膝理解,但先秦女子礼服中没有明确记录关于的蔽膝的配件,作为衣缘理解更为普遍。
2、秦汉朝婚服—遵循周礼
3、唐朝婚服—钗钿礼衣
钿钗礼衣是一个汉语词汇,意指礼服及发髻上的金翠花钿,是唐代命妇礼服的一种。钿钗礼衣包括礼服及发髻上的金翠花钿,并以钿钗数目明确地位身份。
唐代礼典史书如《通典》、《会要》、《旧唐书·舆服制》等中都有记录。
4、宋朝婚服—承接唐制
5、元朝婚服—蒙古民族特色
元朝是蒙古王朝,因此其服饰自然也是典型的蒙古款式。他们的服饰主要是“质孙服”,是较短的长袍,比较紧且窄,腰间设有许多衣褶,这样的设计方便骑射。
质孙服,古代服装名,又称"只孙"、"济逊"。汉语译作"一色衣",明代称"I撒"(曳撒或作一撒)的一种衣式。元、明时都有服此者。质孙的形制是上衣连下裳,衣式较紧窄且下裳亦较短,在腰间作无数的襞积,并在其衣的肩背间贯以大珠。质孙本为戎服,即便于乘骑等活动,在元代的陶俑及画中都可以见到此种衣式。 "质孙" 是蒙古语"华丽"的音译。
6、明制婚服—凤冠霞帔
旧时富家女子出嫁时的装束,以示荣耀。
(1)凤冠
凤冠是一种以金属丝网为胎,上缀点翠凤凰,并挂有珠宝流苏的礼冠早在秦汉时期,就已成为太后、皇太后、皇后的规定服饰。明代凤冠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后妃所戴,冠上除缀有凤凰外,还有龙等装饰。另一种是普通命妇所戴的彩冠,上面不缀龙凤,仅缀珠翟、花钗,但习惯上也称为凤冠。明朝皇后至九品文官妻皆可穿着,按地位等级高低在颜色、花纹、装饰和用料上有所不同。
(2)霞帔
霞帔是中国古代妇女礼服的一部分,类似现代披肩。出现在南北朝时期,隋唐时期得此名。到宋代将它列入礼服行列之中。明代时发展成了霞帔——由于其形美如彩霞,故得名“霞帔”。
7、清朝婚服—旗袍样板
清朝的嫁衣也沿袭了明朝的凤冠霞帔,但是婚服的款式则是以旗袍为模板。
扩展资料
古代婚礼分六个阶段,俗称“六礼”。“六礼”在周代就已形成。秦汉以后,六礼逐步形成定制。这六礼的前五礼(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统称缔约之礼,男女双方家庭通过媒妁进行帖约和相关的
六礼,中国婚姻仪礼。指从议婚至完婚过程中的六种礼节。
即: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纳采即男方家请媒人去女方家提亲,女方家答应议婚后,男方家备礼前去求婚。
问名,即男方家请媒人问女方的名字和出生年月日。纳吉,即男方将女子的名字、八字取回后,在祖庙进行占卜。纳征,亦称纳币,即男方家以聘礼送给女方家。请期,男家择定婚期,备礼告知女方家,求其同意。亲迎,婚前一两天女方送嫁妆,铺床,隔日新郎亲至女家迎娶。
礼节沟通,经平等议婚,最终双方在礼尚往来中缔约成婚。
参考资料来源 纯衣纁袡
参考资料来源 钿钗礼衣
参考资料来源 凤冠霞帔
参考资料来源 六礼
“礼贵夫妇,易叙乾坤,配阳成化,比月居尊,河洲降淑,天曜垂轩。”《史记》向我们展示了古代中国人的婚礼是一种多么神圣的仪式,算是人生头等幸事,必须非常隆重和讲究礼仪。中国古代把婚礼过程分为六个阶段,古称“六礼”,即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
婚礼
古代嘉礼的一种。婚嫁之礼。即男女双方正式结为夫妇的礼仪形式。我国中原地区华夏民族,婚姻礼仪的出现,在原始社会晚期,对偶婚的末期与单偶婚(一夫一发制)的初期。其时,已逐步由母权制过渡到父权制,财产主要由男子掌握,实行男娶女嫁,妻子从夫居,子女从父姓,妻子与子女是丈夫的家庭成员。实行婚礼的程序和仪节,表明父权制为生育自己的嫡亲子女,以继承自己的财产,并世代相传的目的。史载,夏、商求婚以“俪皮”为礼,俪皮即兽皮,意味着女子的价值相当于男子拥有的俪皮,此即后世聘礼之始。除此之外,并须“告父母”得到同意,以及亲迎于家。至周代,婚礼日趋完善,由简而繁,逐渐形成“六礼”之制,除奴隶,天子至庶人皆实行之。后代繁简不一,往往有明文规定。一般,统治阶级的婚礼繁琐奢侈,平民较简;富者繁琐,贫者较简;中原地区较繁,边远地区较简。除“六礼”外,婚礼还包括正婚礼(拜堂、沃盥、对席、同牢合卺、馁馀设衽)、婚后礼(妇见舅姑、妇馈舅姑、舅姑飨妇、庙见)等。少数民族地区,社会发展阶段文明程度不一,亦各有礼、俗。《通典嘉礼三天子纳妃后》:“伏牺氏制嫁娶,以俪皮为礼。五帝驭时,娶妻必告父母。夏亲迎于庭,殷于堂。周制限男女之岁,定婚姻之时,六礼之仪始备婚礼者,将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下以继后世也。故君子重之,共牢而食,合卺而酯,所以合体,同尊卑而亲之,成男女之别,立夫妇之义,而后父子亲、君臣正,故曰:婚礼者,礼之本也。”
六礼
古代汉族婚礼的六种仪节。形成于周代,自天子纳妃后、皇太子纳妃、公侯大夫士婚礼,皆实行之。包括纳采、问名、纳吉、纳徵、请期、亲迎。它对男女婚姻之事起有规范的作用,《唐律》与《明律》中皆有类似的规定,然以男方付给女方的身价为其主要特征,是旧礼教下变相买卖婚姻的具体表现。其程序历代略有变迁,魏晋南北朝时,皇太子无亲迎一项,隋唐时恢复。宋初沿用六礼,后因程序主繁,平民无力应付者,往往逃奔他乡私自成婚,政和间,并问名于纳采,并请期于纳徵,减六礼为四。南宋,朱熹在《政和新礼》基础上,制定《家礼》,又将纳吉删去,仅存纳采、纳征、亲迎三礼,并将三月庙见改为三日庙见。元、明、清时,明令采用《朱子家礼》。清代虽有满、汉与士、庶之别,然大体不出《朱子家礼》范围。《通典嘉礼三天子纳妃后》:“六礼之仪始备。”杜佑注:“一曰纳采,用雁,谓始语言采择可否;二曰问名,用雁,谓问女名目,将卜之也;三曰纳吉,用雁,谓卜得吉,往告之也;四曰纳徵,用束帛,徵,成也,谓婚姻礼成也;五曰请期,用雁,娶妇日也;六曰亲迎,用雁。”
纳采
古代婚姻“六礼”之一。后代或称之为“合婚”、“说媒”等。即男家请使者(即媒人)去女家表示求亲之意,试探女家意向,女家答应议婚后,男家就用雁等为礼品再去正式求婚。纳,接纳;采,采择。后世帝王或富贵之家,纳采之礼每有增加。如北齐皇太子及王纳妃,皇帝遣使纳采,有司所备礼物为:羔羊一口,雁一只,酒、黍、稷、米、面各一斛。问名、纳吉、请期、亲迎同。民间贫穷之家,则以雉、鹅等代之。《仪礼士昏礼》:“昏礼下达,纳采用雁。”郑玄注:“达,通达也。将欲也彼合昏姻,必先使媒氏下通其言,女氏许之,乃使人纳其采择之礼。”贾公彦疏:“纳采方纳者,以其始相采择,恐女家不许,故言纳。”胡培翬正义:“自纳采至请期五礼,皆遣使者行之。”《通典嘉礼三天子纳妃后》:“后汉桓帝立,明年悉依孝惠皇帝纳后故事:聘黄金二万斤。纳采,雁、璧、乘马、束帛,一如旧典。”
问名
古代婚姻“六礼”之二。即男家正式求婚,女家同意后,男家再请媒人执雁问议婚之女生母的姓名,本人的名字及出生年月日等,以回去占卜吉凶。后代问名扩大到门第、财产、职位、容貌、健康等诸方面。宋代以后,简化六礼,纳采与问名常合为一次完成。江南民间旧俗,男家至女家问名。女家将女子年庚八字,裹以红纸,副以红米、千年红、由媒人交付男家。媒人默然不语,持至男家厨房,供于灶神座下。如三日内家中平安,即请算命者合婚,或求签贞卜。若三日内有碎碗破钵等事,或八字相克,则借故将八字退还女家。仪《礼士昏礼》:“宾执雁,请问名。”郑玄注:“问名者,将归卜其吉凶。”《宋史礼志六八》:“古者问女之名,归卜夫庙,吉,以告女家,谓之问名、纳吉。”《明史礼志三一》:“朕惟夫妇之道,大伦之本。正位乎内,必资名家。特遣使持节以礼问名,尚伫来闻。”
纳言
亦称“文定”、“通书”。俗称“送定”、“过定”、“定聘”、“小聘”、“小定”等。古代婚姻“六礼”之三。是男家问名后将占卜得吉的消息通知女家的礼仪。也是定婚阶段的主要礼仪。男家如卜得吉兆,决定缔结婚姻,便以雁等为礼物,使媒人告知女家,然后双方交换婚书,分别开明男女正式所庚、生辰八字、两家三代及主婚人姓名、荣衔、里居等。其“门当户对”的意义十分明显。《唐律》等所称“报婚书”,即纳吉而女家男家答应定婚的书契。宋代民间称“过细帖”,“定亲”等,都是订定婚约之意,均属“纳吉”的内容。宋朱熹《家礼》将纳吉并入纳徵,此后两礼常一并进行。纳吉早期以雁为礼,后世随婚姻的买卖性质的发展,逐渐以首饰、彩绸、食品等为礼物。通常,男家长辈亲属与媒人一起至女家,相看家庭与人品,长辈并须给女子一定的钱,作为见面礼,称为“相亲”。《仪礼士昏礼》:“纳吉用雁,如纳采礼。”郑玄注:“归卜于庙,得吉兆,复使使者往告,昏姻之事,于是定。”贾公彦疏:“未卜时,恐有不吉,婚姻不定,故纳吉乃定也。”庙,祖庙;纳吉,指女家得到男家占卜得吉的喜讯。宋吴自牧《梦梁录嫁娶》:“男家以草帖问卜,或祷忏,得吉无克,方回草帖,亦卜吉媒氏通音。然后过细帖,又谓‘定帖’。帖中叙男家三代官品职位名讳,议亲第几位男,及官职年甲月日吉时生,父母或在堂,或不在堂,或书主婚何位尊长,女家回定帖,亦如前开写,及议亲第几位娘子,年甲月日吉时生,具列房奁、首饰、金银、珠翠、宝器、动用帐幔等物,及随嫁田土、财产、宅舍、房廊、山园等。其伐柯人两家通报,择日过帖,各以色彩衬盘、安定帖送过,方为定论。然后男家择日备酒礼诣女家,或借园圃,或湖舫内,两亲相见,谓之相亲。男以酒四杯,女则添备双杯,此礼取男强女弱之意。如新人中意,则以金钗插于冠髻中,名曰插钗。若不如意,则磅彩缎两匹,谓之压惊,则婚事不谐矣。既已插钗,则伐柯人通好,议定礼,往女家报定。若丰富之家,以珠翠、首饰、金器、销金裙褶及段匹茶饼,加以双羊牵送,以金瓶酒四樽或八樽,装以大花银方胜,红绿销金酒衣簇盖酒上送往。女家接定礼合,于宅堂中备香烛酒果,告盟三界,然后请女亲家夫妇双全者开合,其女氏即于当日备回定礼物,以紫罗及颜色段匹,珠翠须掠,皂罗巾段,金玉帕环,七宝巾环,箧帕鞋袜女工答之。更以元(原)送茶饼果物,以四方回送,羊酒亦以一半回之一自送定之后,全凭媒氏往来,朔望传语
纳徵
亦称“纳币”、“纳成”、“文定”。后世俗称“纳财”、“送盘”、“大聘”、“过大礼”、“下财礼”等。古代婚姻“六礼”之四。此为纳吉之后,男家送聘礼给女家的仪式。女家受物复书,标志婚姻完全成立,从此男女双方作为亲家往来。纳徵礼品,周代,庶人用缁帛;士大夫用玄纁、束帛、俪皮;诸侯加谷圭;天子加大璋。后代皇室、高官,聘礼丰奢,唐代高宗时曾下诏,限定官宦之家聘财之数。然历代虽民间也多以金银器为聘礼故贫寒之士每有成年而无财以聘婚者。《春秋庄公二十二年》:“冬,公如齐纳币。”杜预注:“纳币即纳徵。”《仪礼士昏礼》:“纳徵”郑玄注:“徵,成,使者纳币以成昏礼用。”贾公彦疏:“纳此,则昏礼成,故云徵也。”《通典嘉礼三天子纳妃后》:“汉惠帝纳后聘黄金二万斤,马十二匹。”又:“大唐显庆四年十月诏:天下嫁女受财,三品以上之家,不得过绢三百匹;四品五品不得过二百匹;六品七品不得过一百匹;八品以下不得过五十匹,皆充所嫁女资装等用,其夫家不得受陪门之财。”宋吴自牧《梦梁录嫁娶》:“信纸聘礼,富贵之家当备三金送之,则金钏、金鋜、金帔坠者是也。若铺席宅舍,或无金器,以银镀代之。否则贫富不同,亦从其便,此无定法耳。更言士宦,亦送销金大袖,黄罗销金裙,段红长裙,或红素罗大袖段亦得;珠翠特髻,珠翠团冠,四时冠花,珠翠排环等首饰,及上细杂色彩段匹帛;加以花果物、团圆饼、羊酒等物,又送官会银铤,谓之‘下财礼’。”金鋜,金锁片也。宋司马光《温公书仪》:“世俗贪鄙将嫁女,先问聘财之多少,是乃驵侩鬻奴卖婢之法,岂得谓之士大夫婚姻哉!”
请期
古代婚姻“六礼”之五。为男家向女家请定婚期的礼仪。纳徵之后,男家卜取吉日,派使者(媒人)持雁和礼物,至女家求请结婚的日期,女家谦让,使者则将男家卜取的吉日告诉女家。如女家因故不能同意,则须改期。请即商请,由女方决定之意。民间,多由男女双方共同商定日期,由算卜者卜定为吉日后,送一期帖至女家,或由媒人口头通知。俗称为“提日子”、“送日子”等。宋代以后,多并请期与纳徵。《仪礼士昏礼》:“请期用雁。主人辞,宾许,告期。如纳徵礼。”郑玄注:“主人辞者,阳倡阴和,期日宜由夫家来也。夫家必先卜之,得吉日,乃使者往,辞,即告之。”胡培翬正义:“婿家得吉,乃不敢直以告女家,而必请之者,示听命于女家,尊之也。”《宋史礼志》:“士庶人婚礼,并向名于纳采,并请期于纳成(徵)。”徵,避仁宗讳“祯”,改称纳成。
亲迎
亦称“迎亲”。古代婚姻“六礼”之六。即举行成婚典礼之日,新郎奉主婚人之命亲自至女家迎娶新娘的礼仪。《仪礼士昏礼》规定:亲迎那一天,新郎穿黑色礼服,乘黑漆车子,前有人执烛前导,后有从车,前往女家。新娘之父亲自出门迎女婿与男家宾客入门。新郎将雁与礼品交给女家,行礼而出。梳妆整齐的新娘,头蒙盖巾,随至车前,新郎亲自把车上的索子授给她,引她上车。先由新郎亲自驾车,随后由驭者代替,女家派人随行。车至男家,新郎先乘车进门,待新娘及送行者到达后,由新郎接新娘进家门。然后入宅行拜堂、合卺等仪式。《公羊传》谓自天子至于庶人都有亲迎礼。西汉叔孙通制礼,从《左传》,认出天子无亲后,迎新娘多用轿,新郎骑马或乘轿,轿用红绿彩绸装饰,故称花轿,并以鼓乐前导。各地礼仪民俗繁简不一。《诗大雅文明》:“大邦有子,见天之妹。文定厥样,亲迎于谓。”《礼记哀公问》:“大昏既至,冕而亲迎,亲之也。”宋吴自牧《梦梁录嫁娶》:“至迎亲日,男家刻定时辰,预令行郎,各以执色如花瓶、花烛、香球、沙罗洗漱、妆合、照台、裙箱、衣匣授事街司等人,及顾(雇)借官私妓女乘马,及和倩乐官鼓吹,引迎药檐子或粽檐子藤轿,前往女家,迎取新人。”
拜堂
也称“拜天地”。古代婚礼仪式之一。始自唐代,自皇室至士庶,普遍行之。宋以后,风行全国,所拜为天地、祖宗、舅姑(公婆),并夫妻交拜,表示从此女子成为男家家族的一员,因而成为婚礼过程中最要的大礼。近化“拜堂”范围扩大,除天地祖先尊亲及交拜外,更须拜毕家族尊亲、友好宾朋。乡村于新婚次日拜宗祠(即古代“庙见”之礼)后,尚须拜揖乡党邻里,婚礼始告成立。唐封演《封氏闻见记花烛》:“近代婚嫁有障车、下婿、却扇及观花烛之事,及有卜地安帐并拜堂之礼,上自皇室,下至士庶,莫不皆然。”宋孟元老《东京梦华录娶妇》:“婿于床前请新妇出至家庙前参拜毕。女复倒行,扶入房讲拜,男子各争先后,对拜毕就床次日五更用一卓(桌)盛镜台镜子于其上,望上展拜,谓之新妇拜堂。次拜尊长亲戚,各有采段巧作鞋枕等为献。”
交拜
古代婚礼仪式之一。指举行婚礼时,新婚夫妇互相对拜。始自唐代,后世因之。唐段成式《酉阳杂俎礼异》:“北朝婚礼,青布幔为屋,在门内外,谓之青庐,于此交拜。”宋司马光《温公书仪》:“古无婿妇交拜之仪,今世始相见交拜,拜致恭,亦事理之宜,不可废也。”《水浒会传》第一0四回:“王庆与段三娘交拜合卺等项,也是草草完事。”《儒林外史》第二六回:“鲍廷玺插着花,披着红,身穿紬段衣服,脚下粉底皂靴,先拜了父亲,吹打着,迎过那边去,拜了丈人、丈母吃过三遍茶,请进洞房里和新娘交拜合卺,不必细说。”
合卺
古代婚礼仪式之一。即新夫妇在新房内共饮合欢酒。起于上古。本用匏(葫芦)一剖为二,以七将两器(瓢)之柄相连,以之盛酒,夫妇共饮,表示从此成为一体,名为“合卺”。后世改用杯盏,乃称“交杯酒”。宋代并有行“合卺”礼毕,掷盏于床下,使之一仰一覆,表示男俯女仰、阴阳和谐的习俗,带有明显的性象征的意味。后亦以“合卺”借指成婚。《礼记昏义》:“妇至,婿揖妇以入,共牢而食,所以合体,同尊卑,以亲之也。”孔颖达疏:“共牢而食者,同食一牲,不异牲也合卺,则不异爵,合卺有合体之义。共牢有同尊卑之义。体合则尊卑同,同尊卑,则相亲而不相离矣。”宋孟元老《东京梦华录娶妇》:“互饮一盏,谓之交杯酒。饮讫,掷盏并花冠子于床下,盏一仰一合,俗云大吉,则众喜贺,然后掩帐讫。”宋吴自牧《梦梁录嫁娶》:“礼官命妓女执双杯,以红绿同心结绾盏底,行交卺礼毕,以盏一仰一覆,安于床下,取大吉利意。”
妇见舅姑
亦称“谒舅姑”。古代婚礼仪式之一。起自周代,据《仪礼士昏记》,妇见舅姑,妇馈舅在、舅姑餮妇与庙见,为成妇之礼的四个步骤。即在婚后第二天,天未明时,新娘就起床,沐浴,梳洗洁净,戴上笄簪,穿上平时的服装,至舅姑(公婆)的寝门外,等待拜见。到天明时,舅姑分别各就席次,舅在东席,姑在房外南席。新娘手捧竹器,由铺饰巾,盛以枣、栗,行进到舅前下拜,放置席上。起拜,退到原来处所,再拜。然后退到阶下,拿着盛有干肉、铺有饰巾的竹器,登阶而上,北面拜奠于席。姑坐席上,接受礼品,然后起身回答妇拜。新娘见舅姑之礼至此毕。枣、栗等食品象征女子要敬谨端正之义。妇馈舅姑,是新娘洗手后进肉食于尊长,表示对舅姑的孝养。舅姑饮酒用菜后,共同“飨妇以一献之礼”,向新娘敬酒两杯。回敬两杯后,舅姑飨妇之礼完毕。待庙见后,新娘即取得“妇”的身分。后世,妇见舅姑多行于成婚之夕,并依次拜见舅姑、亲长、宾朋,献上香茗。而新娘过门第三天,下厨烧菜,即古代妇馈舅姑礼之遗。唐王建《新嫁娘词》:“三日入厨下,洗手作羮汤。未谙姑食怀,先遣小姑尝。”唐朱庆馀《闺意献张水部》诗:“洞房昨夜停红烛,待晓堂前拜舅姑。”钟毓龙《说杭州婚姻拜堂》:“[公婆]四拜坐而受之,四拜立而回揖公婆见礼,毕,其余大伯、小叔、妯娌、小姑之尖,男左女右,以长幼为一序,一起同拜。”
庙见
古代婚礼仪式之一。即婚后至迟三个月,须择日率新娘至夫家宗庙祭告祖先,以表示婚姻已取得夫家祖先的同意。从此,才算加入夫宗,具有参加祭祀和被祭祀的资格。在封建宗法时代,“谒舅姑”与“庙见”为成妇之礼。如新妇未经庙见即死亡,则由男家盛殓,归葬女方祖茔,作“未成妇”看待。下葬时,其夫不能执杖及送葬,木主也不能进入男家宗祠。其仪起于周代,反映了父权制男性家长统治的特点。后世以三月时间太长,宋代《朱子家礼》改为三日庙见。明代,皇族婚嫁仍依古礼,民间婚礼,按洪武三年(公元1370年)诏令,拜公婆与拜祖抚一并于亲迎之次日举行。庶子之妇及娶亲,则不须行庙见礼。《仪礼士昏礼》:“若舅姑既没,则妇入三月,乃奠菜。”《仪礼曾子问》:“三月而庙见,称来妇也。择日而祭于弥,成妇之义也。”郑玄注:“成妇义者,妇有供养之礼。”孔颖达疏:“若贾(贾逵)、服(服虔)之义,大夫以上,无问舅姑在否,皆三月见祖庙之后,乃始成昏。”按,庙见与新妇奠菜祭舅姑(公婆)为二事,奠菜相当于“谒舅姑”之礼。舅姑已亡,则可并为一事举行。钟毓龙《说杭州婚姻拜堂》:“最后见公婆矣。公婆俱存者,必双双先至家庙前,向祖宗八拜,然后再受儿媳之记。”
古代女子结婚喜服叫什么
古代女子结婚喜服叫什么,古代新娘的传统嫁衣叫做凤冠霞帔,上身内穿红绢衫,下身着红裙,外套绣花红袍,看起来既美丽大方又喜庆,以下分享古代女子结婚喜服叫什么。
古代女子结婚喜服叫什么1古代女人结婚穿的衣服叫凤冠霞帔
古代新娘的传统嫁衣便是凤冠霞帔:头戴凤冠,脸遮红盖头,上身内穿红绢衫,外套绣花红袍,颈套项圈天官锁,胸戴照妖镜,肩披霞帔,肩上挎个子孙袋,手臂缠“定手银”;下身着红裙、红裤、红缎绣花鞋,千娇百媚,一身红色,艳红艳红,喜气洋洋。
1、周朝婚服—纯衣纁袡
纯衣纁袡:纁色衣缘的黑色深衣,为周礼昏礼礼制中新妇的礼服描述。纁,拼音:xūn,有浅红色等释义。袡:衣边。也有作蔽膝理解,但先秦女子礼服中没有明确记录关于的蔽膝的配件,作为衣缘理解更为普遍。
2、秦汉朝婚服—遵循周礼
3、唐朝婚服—钗钿礼衣
钿钗礼衣是一个汉语词汇,意指礼服及发髻上的金翠花钿,是唐代命妇礼服的一种。钿钗礼衣包括礼服及发髻上的金翠花钿,并以钿钗数目明确地位身份。
唐代礼典史书如《通典》、《会要》、《旧唐书·舆服制》等中都有记录。
4、宋朝婚服—承接唐制
5、元朝婚服—蒙古民族特色
元朝是蒙古王朝,因此其服饰自然也是典型的蒙古款式。他们的服饰主要是“质孙服”,是较短的长袍,比较紧且窄,腰间设有许多衣褶,这样的设计方便骑射。
质孙服,古代服装名,又称"只孙"、"济逊"。汉语译作"一色衣",明代称"I撒"(曳撒或作一撒)的一种衣式。元、明时都有服此者。质孙的形制是上衣连下裳,衣式较紧窄且下裳亦较短,在腰间作无数的襞积,并在其衣的肩背间贯以大珠。质孙本为戎服,即便于乘骑等活动,在元代的陶俑及画中都可以见到此种衣式。 "质孙" 是蒙古语"华丽"的音译。
6、明制婚服—凤冠霞帔
旧时富家女子出嫁时的装束,以示荣耀。
(1)凤冠
凤冠是一种以金属丝网为胎,上缀点翠凤凰,并挂有珠宝流苏的礼冠早在秦汉时期,就已成为太后、皇太后、皇后的规定服饰。明代凤冠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后妃所戴,冠上除缀有凤凰外,还有龙等装饰。另一种是普通命妇所戴的彩冠,上面不缀龙凤,仅缀珠翟、花钗,但习惯上也称为凤冠。明朝皇后至九品文官妻皆可穿着,按地位等级高低在颜色、花纹、装饰和用料上有所不同。
(2)霞帔
霞帔是中国古代妇女礼服的一部分,类似现代披肩。出现在南北朝时期,隋唐时期得此名。到宋代将它列入礼服行列之中。明代时发展成了霞帔——由于其形美如彩霞,故得名“霞帔”。
7、清朝婚服—旗袍样板
清朝的嫁衣也沿袭了明朝的凤冠霞帔,但是婚服的款式则是以旗袍为模板。
古代婚礼分六个阶段,俗称“六礼”。“六礼”在周代就已形成。秦汉以后,六礼逐步形成定制。这六礼的前五礼(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统称缔约之礼,男女双方家庭通过媒妁进行帖约和相关的
六礼,中国婚姻仪礼。指从议婚至完婚过程中的六种礼节。
即: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纳采即男方家请媒人去女方家提亲,女方家答应议婚后,男方家备礼前去求婚。
问名,即男方家请媒人问女方的名字和出生年月日。纳吉,即男方将女子的名字、八字取回后,在祖庙进行占卜。纳征,亦称纳币,即男方家以聘礼送给女方家。请期,男家择定婚期,备礼告知女方家,求其同意。亲迎,婚前一两天女方送嫁妆,铺床,隔日新郎亲至女家迎娶。
礼节沟通,经平等议婚,最终双方在礼尚往来中缔约成婚。
古代女子结婚喜服叫什么2古代结婚年龄
东汉三国时期,女子结婚年龄平均为十七岁,这似乎和最近的00后准妈妈的年龄比较接近了。
曹丕的甄夫人,就是十七岁之前嫁给了第一任丈夫袁熙;司马昭的王皇后则是十五岁便已嫁给了司马昭;孙皓时期规定两千石臣子之女,必须十五六以后才能出嫁——民间也差不多,从《孔雀东南飞》中十七为君妇可知民间十七岁结婚也是属于正常年龄。
早婚的话,比如张飞抢了夏侯渊的从女夏侯氏,当时这萝莉才十三四岁。陆绩的女儿陆郁生也是十三岁的时候嫁给了张白。
两晋时期,女子的结婚年龄平均为十六岁。
晋武帝皇后杨芷,十九岁之前嫁给了晋武帝;晋惠帝的皇后也就是政治家贾南风,十六岁时嫁给了可怜的晋惠帝;晋康帝皇后褚蒜子,十三岁便已嫁给了晋康帝;段丰的妻子慕容氏,十四岁便已出嫁——至于民间,从《朝时篇》中十五入家门,《河东之水歌》中十五嫁作卢家妇可以看出民间女子的普遍年龄也就十五六。
南朝时期,女子的普遍结婚年龄为十三岁。
刘宋孝武帝的王皇后,十六岁出嫁,这属于比较晚的了;刘宋前废帝何皇后,十二岁出嫁;刘宋明帝王皇后,十二三岁出嫁;梁武帝丁贵嫔,十四岁出嫁。
比较小的,陈宣帝柳皇后,十一岁出嫁;陈后主贵妃,就是那有名的美人张丽华,十岁,对十岁便已经被陈后主临幸了,不过陈后主当时也就十六岁,张丽华七年后才生子;梁简文帝王皇后,八岁,便已经出嫁,不过简文帝当时也才十岁。
中国历代结婚年龄
婚龄:古代成婚的年龄,各朝代并不相同。春秋时期,男子20加冠,女子16及笄,即可结婚;又谓“男30而娶,女20而嫁”,是为不失时。《汉书·惠帝纪》中就明文记载:“女子年十五以上至三十不嫁,五算。”“五算”就是罚她缴纳五倍的赋税。
其实,中国古代早婚的现象也很严重,宋代曾有“凡男年15,女年13,并听婚嫁”的规定。《后汉书·班昭传》中就记载:班昭“年十有四,执箕帚于曹氏”。《汉书·上官皇后传》中甚至有“月余遂立为皇后,年甫六岁”的记载。但一般都是在20岁前后。
古代女子结婚喜服叫什么3一、周朝——纯衣纁袡
周朝的婚礼端正庄重,不像后世那样吹唢呐打鼓一片喜庆,整个过程都是在严肃的氛围中进行,因此,周朝的喜服也采用了代表庄重的黑色,让人觉得肃穆起敬,不可儿戏。
新郎服饰 爵弁,玄端礼服,缁衪纁裳,白绢单衣,纁色的韠,赤色舄(或履)。
新娘服饰 正婚礼的时候,穿玄色纯衣纁袡礼服,拜见公婆时则宵衣。
二、唐朝——花钗礼衣
从唐朝开始,不再以黑色为尊,这时的婚服融合了周制婚礼的庄重神圣和后世的热闹喜庆,颜色为红男绿女,样式是钗钿礼衣,即新娘身穿大袖衫长裙,披帛,层数繁多,穿时层层压叠着,然后再在外面套上宽大的广袖上衣。
三、明朝——凤冠霞帔
凤冠霞帔将我们中国婚服推上了一个顶峰。以至于现在受到中国古代婚服较好想到的就是凤冠霞帔。
凤冠霞帔是由两部分组成的,一是凤冠,从名字就可以知道是非常华贵的,而是霞帔,霞帔上面会绣上漂亮的花纹,而朝廷命妇的霞帔上面的花纹是有严格的等级的,平民百姓也只有在结婚这一天可以身穿凤冠霞帔。
四、清朝——袍服
清朝相对长时间的统治,使满族旗人服饰对传统汉制服装形成了一种颠覆性的影响,除了凤冠得到保存外,其余明以前形成的传统服制几乎废除殆尽。
顺治九年,用以统一清王朝服制的《服色肩舆条例》正式颁布,浓厚的汉民族色彩的衣服被禁止,具有满族旗人特征、长期骑射生活形成的袍服、马褂、坎肩等服饰渐渐取代了传统汉服。
随着时间的推移,满汉融合的深入,传统汉服在清中叶后的民间得到了局部的恢复。作为满汉融合产物的褂裙受到各民族女性的喜爱。到清后期,女性婚服出现了旗袍,并对民国及民国之后的女性婚服产生深远影响。
古代的服饰流传至今已经发生了许多改变,如今婚礼上穿的秀禾服、汉服都是改良过的,并不是完全传统的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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