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失的童话散文

消失的童话散文,第1张

  人生,就是一场旅行。不同的阶段,会遇到不同人和事,而这些人,这些事,又都构成了我们人生路上色彩不一的风景。 即便走过,即便失之交臂,偶尔,回头看看,却也能发现一些可以记起的人,可以回味的事。纵然,都成为泛黄的胶片。然,往事悠悠,岁月沉香,幸好,还能记起,那遥远的年代,以及那遥远的童话般岁月……

 ——题记

 在我的抽屉里,有一个蓝色的塑料日记本,封皮上是一株凌寒而开的梅花。翻开它的封面,里边的扉页上,是用钢笔画着的一枝虬枝斜逸梅。那笔画,虽然有些粗糙,但是在我的心里,却是最好看的梅花。只是简单的几条枝杈,斜倚着,上边几点红色梅朵,让我浮想联翩。旁边写着“沁梅香可嚼”几个字。那字体,却是飘逸潇洒,漂亮极了。每当翻到这个日记本,就像翻开一部陈年旧书,那里边记录着我遥远的童年时代,一段氤氲着童稚情怀的恋情,或是那段恋情,应该就算是我的青梅竹马吧。

 我的出生地是一个叫侯小窝棚的偏僻小村。乍一看这个村子名字,大概就会想像着这里的村民大概都是侯姓。事实也确实如此,这里的人们姓侯的居多。据传说,当年,一个姓侯的人带着全家老小,闯关东来到这里,看到这里有大片的黑土地,有大片的草原湿地。而那黑土地无人耕种,是地上到处都是河汊沟塘,他看好了这里,于是在靠山的一边搭了一个窝棚,从此定居下来,几十年过去了,这里繁衍成了村落。这个小村,就像被遗忘的原始部落,一切都显露着原生态的美丽,我和他就是在这样的村子里长大的。

 村子很小,前后两道街,街道东西很短,用不上十分钟就可以走完。他的家在村子中间后道街,而我家在村子东头前道街,相隔说来较远,其实真丈量起来,也不远。而我俩常在一起玩耍的地点,却是在我家的前边,那是一处荒废的空地,我俩称之为“花园”。

 那里长满了狗尾巴草、黄花菜、野芍药、野菊花、烟火头花等花草。那是一片无主的废弃地,无人料理,这样倒成全了那里的花花草草们,让它们得以疯长起来。每到春夏之季,蓊蓊郁郁的,好不茂盛。除了花花草草之外,稀稀落落的,还有几株树木,杨树、榆树、柳树、山丁子树、海棠树。

 我和他能够在一起玩耍,皆因我们两家都是外来户,在这里同属于外姓人。另外,也因为我的父亲和他的父亲同是学校的老师,两家的关系自然处得很好。大人之间来往密切,自然也就影响到孩子们,于是我俩就成了这处乐园密不可分的玩伴。

 每当春天来临,那里的野花,便开始次第开放。这个时候,他都会采摘下各种各样的野花,再薅一把结实的野草,和花混合在一起,编织成一个美丽的花环,小心翼翼地捧到我的面前,略有些羞涩地送给我。我的头上戴着他编的花环,闻着那花香里带有青草的味道,心里觉得美滋滋的,顶着那花环在村子里疯跑。每当有人看到问我,我都欢喜地告诉别人:“是二小给我编的`,好看吧?”虽然是带着疑问的语气,但我话语里的含义却是肯定的,根本就不需要别人的答复。别人也就笑着说:“好看,像个公主呢。”有人这样说的时候,我的心里更美了。总之,和他在一起玩的日子,我觉得是无比快乐的。

 而我俩在一起,最快乐的时光,当然要数春夏秋三个季节。春天,万物复苏,草长莺飞。那里的几株榆树也抽出新芽,放出新绿。渐渐地,树上结满了串串的榆树钱,那颜色,碧绿碧绿,很是诱人;那串串的榆钱,对于那时的乡下孩子来说,是不可多得的美味,既可以让我们果腹,又可以解馋,常常惹得我们口水欲滴。每到串串榆钱缀满枝头,树下树上便成了孩子们的天地。男孩子们像猴子似地嗖嗖几下便爬到了树上,嬉皮笑脸地坐在树杈上,居高临下地炫耀着,得意洋洋地望着站在树下、满是羡慕眼神的我们。而这些调皮的男孩子,则一手拿着一串串榆钱,一手贪婪地往嘴里填着,大口大口地咀嚼着。那神情,就是故意在馋着我们,引得树下的女孩们唧唧喳喳地叫骂个不停。可是他却不像他们那样,他爬到树上之后,先拣一些鲜嫩的枝条,轻轻地摘下来,对着树下的我说:“给你,接住啦!”于是,我便早于其她的女孩子先尝到这极品美味,心里那个美,就甭提了。

 对于春夏之际的美味,还有草地上生长着的一种叫不上名来的植物,嫩嫩的叶片,多汁的根茎,吃在嘴里,酸酸的,让我们肚子里的馋虫蠢蠢欲动。而到秋天,天气虽然冷了许多,但是那几株果树,却是引得孩子们蹦跳着、雀跃着、欢叫着。那一粒粒酸酸甜甜的山丁子,一颗颗熟透的海棠果,不只是孩子们的美味,就连大人也忍不住它的诱惑。唯有冬天来临了,这里才显得冷落了,荒芜了,这里的一切,被白雪覆盖住了,然而,即使这样,偶尔也有几个不怕冷的孩子,把这里雪堆成一个个胖胖的雪人。仍然记得有一次和他堆完雪人回到家的时候,我的脸冻得通红,脚上的鞋子被冻成了冰疙瘩,手脚钻心的痒,很是难受,为此,还被妈妈狠狠地打了几笤帚……

 对于我们两小孩子来说,那段时光,无拘无束,没人理会这两个什么事都不懂的小孩。然而,却觉得缺一不可了。所以,那块无主的花园般的草地,真的成了我们的乐园。现在想起来,那时没有读书,如果早一点读过鲁迅的《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那么,一定也把那里命名为“百草园”。在我看来,那里比鲁迅的“百草园”有过之而无不及,我们要比鲁迅幸运得多了。

 就这样,两个天真的孩子,有着两颗无邪的童心,在同一片天地里,在共同的乐园中,常常一起陶醉在那明媚的阳光中。那些悄然开放的野花,婉转鸣叫的鸟儿,还有那仲夏夜的蛙鸣,秋天明亮的月亮,冬天的皑皑白雪,装饰了我俩童年的美丽,也装饰了我俩的童话世界。那时,也有和我们差不多大小的孩子,来这里一起玩耍,而我俩常常玩的游戏,便是“娶媳妇过家家”。我们两个总是被当做“新郎新娘”,被小伙伴们戏弄着。尽管他们总是以笑闹的形式起哄,但是我也愿意当他的“新媳妇”。时间久了,在这样的日子里,在无邪的童心里,竟然莫名其妙地萌生了最初的羞怯之感和爱恋之情

 很快,游戏玩耍的日子结束了。我俩都到了上学读书的年龄。同时背上了书包,又在同一个班级,一直到初中。上学了,知道害羞了,表面上反倒觉得生疏了,两个人就像守着一个共同的秘密,守着那些快乐的时光。偶尔眼光遇到一起,便一下子红了脸,又倏地挪开了眼神。就这样,在朦朦胧胧、若离若离中,我俩读完了小学,又一同上了初中。由于成绩同样优秀,所以,在学校,我们成了共同被瞩目的对象。每次考试,我俩的成绩,都是在第一和第二上下浮动,语文课上老师作文讲评,我俩的作文,往往会被当做范文朗读。那个时候,我总是偷偷地瞄他几眼,同时发现他也在用眼睛的余光看着我,眼神相遇的时候,便心虚地红了脸

 直至现在,我仍然很感谢语文老师,是他的教学方法,让我俩的思路没有局限在条条框框中。总是深深记得老师的一句话:“文似观山不喜平。”当时不知道这话的出处,但觉得很有道理。每次留作文,他都是不给题目,不设条件,只直接说一下作文的体裁,记叙文或是散文,其它的随你自己的想像。那次我写的抒情散文《沁梅香可嚼》,里边引用了大量的古代文人墨客的诗词,极尽借景抒情之能事。而他写的是叙事散文《三月的鲜花》,他借助赞美春天里大自然盛开的鲜花,颂扬了当时的好人好事。仍然记得当时老师的赞语:“在咱们班,有两篇作文写得很出色,已经超出了中学生的写作水平,大家都要向他们学习。”随后老师朗读了我俩的作文,我俩的自豪感和荣耀感,溢于言表

 相同的兴趣,让我俩有了惺惺相惜的感觉。从此,在我的心里,暗暗地藏了个心事,然而,在表面上,却是故意疏远着对方。

 然而,即使我们再小心翼翼,一些细微的举动,也逃不过别人的眼睛。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班级开始流传起关于我俩的闲言碎语。常常看到有几个女生在一边交头接耳,偷偷地说着我俩,话里话外无非是说我俩在谈恋爱,说我俩是一对“小情侣”。少年的心,是最容易受到伤害的,一丁点的波折都经受不起。于是,我俩更加小心翼翼了,相互之间甚至连话都不敢说了。但是,却阻止不了两颗相互倾慕、相互吸引的心

 我们两个有着同样的爱好,那就是都爱好读课外书,包括一些文学书籍、报刊杂志之类的。他订了《萌芽》杂志,而我家除了订了《人民文学》、《小说选刊》等杂志之外,还收藏了不少文学书籍,古典的有四大名著,现代的有巴金的激流三部曲:《家》《春》《秋》;爱情三部曲:《雾》、《雨》、《电》;此外还有一部分外国文学名著,如《呼啸山庄》、《简爱》、《飘》等等。我家的藏书,吸引着他,每次他爸爸到我家闲聊的时候,他也跟着过来。来了就闲不住,迫不及待地到我的书柜里翻找着自己喜欢看的书,当时看不完的就借回去读,有时他也给我带来他的《萌芽》杂志,我俩就这样相互交换着,如痴如狂地读着那些书刊里的故事

 转眼之间,初中毕业了。我考上了县城的重点中学,而他却读了小师范。可能是我们都知道,这一分别,就不晓得什么时候才能再见面了,相互赠了照片之外,又买了礼物。他给我买的礼物,是一个蓝色封皮的非常精致的日记本,他在扉页上画了一枝梅,梅的旁边写着“沁梅香可嚼”,而在日记本里边,又风雅地提了一诗——“折梅逢驿使,寄与陇头人;江南无所有,聊赠一枝春。”在诗的下方,签上了自己的名字。就是这样的诗句,让我泪水涟涟,心里满是酸楚的感觉。可他却说:“梅儿,你好好读高中,我是不会忘记你的!”

 听着他这话,我含泪地使劲点着头,以为我们一定会有将来的

 上高中时候,功课增多了,知识面加宽了,没有多余的时间想别的。刚开始的时候,相互通了几次信,后来,也不知道是谁先不写了,渐渐地,通信就中断了;再后来,放寒假回家的时候,听说他带着女朋友回来的,她是县上某位局长的千金,可以在毕业后给他安排到县政府工作。听到这些,不知道为什么,我哭了,之后,便渐渐淡漠了。本以为,和他没有见面的机会了,过春节的时候,他来看望我爸爸(曾经教过他),双眸交汇之间,再也没有了波澜。终于想到,我和他已是失之交臂了,似乎他的影子,已从我的心里走了出去。

 

 我大三那年,回到家里,正赶上他结婚,当时他已经是县政府办秘书。他为了能有个好前途,终于找了个领导做靠山。

 后来,毕业工作了,我偶尔也回到小村,但这时的小村,已经时过境迁,以匪夷所思的速度变化着,令我有点应接不暇。看着这变化万千的小村,我再也没有了小时候的快乐心情。而我们的“花园”,早就被人占去,疯长的野花野草被拔光,树木被砍去,而开成了一片耕地,种上了大豆高粱之类的经济作物。那里,再也没有了花园的美丽,没了花开四季,没了鸟儿鸣叫,没了孩子们疯跑的欢笑声。忽然想到,现在的孩子们,哪还用得着在外边疯跑,他们已经回到屋里,做作业,看电视,玩电脑,不再是我们那时的野孩子模样了。虽然知道,这是因为时代进步了,但是我的心里却怅然若失,仿佛丢失了极为珍贵的东西似的。

 一天黄昏,带着女儿在公园散步,远远地,我看到了他。他仍然还是那样俊朗,但是却稍显大腹便便了。他和一个长相一般、打扮时髦的女人走在一起,手里牵着一个男孩。我猜想,那女人一定是她找的高干女儿吧?而身边的男孩,就是他的儿子了。而那孩子的年龄,正是我们当年在花园中玩耍时的年龄,而这个孩子,绝不会有我们那样的童年了。或者,这是他的幸福,也是这一代孩子的幸福吧。

 我不知道他是否看见了我,但是我没有勇气走过去和他握手说话,只有默默地走过。于是,我们又一次失之交臂

 看着他走过的背影,我在想着,我们那遥远的童年,以及童年里那美丽的童话,是不是也随着红尘的喧嚣渐渐地远去了呢?而我们共同的“百草园”和那童话般的岁月,是否也遗失在了那遥远的童年时光……

1,元封六年(公元前105年),汉武帝封江都王的女儿细君为公主,下嫁乌孙国王昆莫。

汉武帝时,经卫青、霍去病的打击,匈奴远走漠北。后来,汉武帝采取迂回战术、积极打通西域,实施远交近攻的策略,联合西域各国夹击匈奴。势力强大的乌孙国,成了汉朝主要的争取对象。

乌孙国原居住在祁连山附近,后被匈奴赶到今新疆温宿、伊宁一带,与匈奴一向是世仇。汉武帝遣使乌孙国,表示愿送公主下嫁,结为兄弟之邦,共制匈奴。

元封六年(公元前105年),汉武帝封江都王的女儿细君为公主,下嫁乌孙国王昆莫。细君容貌美丽,气质高贵,乌孙国王喜出望外,封她为右夫人。

2,太初年间(约公元前104年后),汉武帝选派楚王刘戊的女儿解忧,以公主的身份嫁给岑陬。

汉宣帝甘露元年(公元前53年),已在西域生活了50多年。在远隔千里的异域经历了四朝三嫁后,她上书宣帝表示自己岁数大了,希望回归故乡,汉宣帝为之动容,便派人把她接了回来。甘露三年(公元前51年),年已七十的解忧终于回到长安。

扩展资料:

昭君出塞

《汉书·匈奴传》《后汉书·南匈奴传》对昭君出塞的记载是这样的:

汉宣帝时,匈奴发生内乱,五个单于分立,相互攻打不休。其中有一个呼韩邪单于,被别的单于打败,逃到汉朝来,向汉宣帝请求援助。因为呼韩邪单于是第一个到中原来朝见的单于,于是,汉宣帝亲自到长安郊外去迎接他,并为他举行了盛大的宴会。

呼韩邪单于在长安住了一个多月后,汉宣帝派了两个将军带领一万人护送他到漠南,同时送给他三万四千斛粮食。呼韩邪单于非常感激。西域各国看见汉朝对呼韩邪单于这么好,也都争先恐后地同汉朝打交道。

汉宣帝死后,他的儿子刘奭,即汉元帝即位。前33年,呼韩邪单于再一次到长安,“自言愿婿汉氏以自亲”,意思是自愿当汉朝的女婿,以便有所依靠。汉元帝同意了。

以前匈奴强大,汉朝和匈奴和亲,都是挑选公主或者宗室的女儿,现在呼韩邪的匈奴已成了汉朝的附庸,于是元帝决定挑五个宫女给他。他吩咐人到后宫去传话:“谁愿意到匈奴去的,皇上就把她当公主看待。”

民间选来的宫女,进宫后就像鸟儿进笼一样,都希望出宫,但听说要离开本国到匈奴去,却又不乐意。宫女王嫱,即王昭君,长得十分美丽,又很有见识,为了自己的终身,也为了汉朝和匈奴的和好,毅然报名,自愿到匈奴去和亲。

呼韩邪临辞之前,元帝召见五女,只见“昭君丰容靓饰,光明汉宫,顾影徘徊,竦动左右”。汉元帝虽然阅美女无数,也大为震惊,想改变主意,却不能开口,只好眼睁睁地看着她去了匈奴。

王昭君到了塞外后,并不像传说那样,日日思念中原、思念皇帝,郁郁而终,甚至自杀而亡,而是享尽顶级待遇。

王昭君抵达匈奴后,与呼韩邪单于非常恩爱,被封为“宁胡阏氏”。据《汉书·匈奴传》等史书记载,王昭君与呼韩邪单于所生的儿子伊屠智牙师被封为右日逐王。

婚后三年,呼韩邪去世,嫡子雕提模皋继位。依照匈奴汗国的风俗和律法,嫡子有跟庶母结婚的义务,于是王昭君再嫁给新皇帝。二人年龄相当,新单于更加爱慕王昭君。

两人共同生活了十一年,王昭君继续当皇后,跟新单于又生了两个女儿,分别嫁给了匈奴贵族。由于王昭君的原因,匈奴和汉族和睦相处,有六十多年没有发生战争。

人民网—远嫁匈奴和西域的汉朝公主

人民网—盘点那些被皇帝远嫁到匈奴和西域的汉朝公主们

人民网—王昭君远嫁匈奴并非悲剧

  瑶族人民丰富多采的生活习俗,是瑶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瑶族人民居住条件、生活环境、历史遭遇、卫生条件、生活方式、生产发展水平、宗教信仰和审美情趣的反映,是瑶族人民共同生活及其思想行为的准则和规范。

  居家习俗

  大山区瑶族住房多为“茅寮”,四壁用小木条扎成,俗称“千个柱头下地”。上盖杉皮或茅草。有少量木板房,多为一栋三间,名曰“三间堂”。正屋两侧多用杉条另辟两间,俗名“披杉”。东间堆放杂物或作畜圈、厕所;西间作伙房、洗澡间。瑶族习惯洗热水澡,不论寒暑,每日一次。另有一种“吊楼”式木板房,一半在平地上,另一半依山势坡度用树木支架起来,上面居人,下面放东西,俗称“瑶家吊脚楼”。现在,“茅寮”式房屋逐渐减少。

  丘陵地区的瑶族,住房多砖木结构,上盖青瓦、二层窗户形式的“三间堂”楼房。楼上虽有窗户,较矮,不住人,用作储存室。中堂开大门,两侧有侧门。

  生产习俗

  进入大山区的瑶族,当时因地广人稀,实行插标占地,刀耕火种,“种了这山种那山”。后随着人口增多,封建统治势力逐渐向大山区深入,瑶民的土地逐渐被侵占,为了生计,被迫借土耕种。借土的条件:“种树还山”。即瑶民在借种的土地上,播种作物时,要为“山主”种上林木;在护理作物时,要结合护理林木,待林木成长,土地不能再种作物时,才把土地和林木交还“山主”,再到别处借土耕种。造林,习惯“插条”和林粮间作。

  粮食作物以玉米、红薯、旱禾、小米、乔麦、山芋为主,间种油桐、棕片、茶叶、药材等,肥料就是利用新伐地土壤中的腐殖质和烧垦的草木灰。生产工具主要是锄头镰刀、斧头,辅以竹木工具。运输主要靠人力背、挑。背篓是瑶民最习惯用的运载工具。劳动形式,以户为单位,男女同劳动,需要请帮工时,被请的人不管自己的事多忙,都得去帮助。垦植大片山场,则采取按户或按劳动力入股,秋后按股分红的方式进行集体劳动。

  打猎是大山区瑶族人民的生产内容之一。主要是打野猪,只要发现野猪危害作物,就集体进行围猎,直至捕获或赶走为止。围猎时1~2人带猎犬觅踪,其余人守卡。捕获野兽的分配既使是背着的小孩,也可分得一份。个人捕猎,主要是放套绳和装弩。

  婚恋习俗

  婚前交友 历来,瑶家青年男女,交友恋爱,比较自由。在生产劳动,赶圩作客,节日聚会中,多以歌声为媒介,表达爱恋之情。一经双方同意,即可互相往来,父母不加干涉。这种行为,男方称为“交客姑”,女方称为“带后生”。到正式结婚时,如新郎不是初交之友,男友则必须备一篮子礼物(糖食及梳妆用品),送给女友,名曰“拿篮子”。女方备一包袱,内装云头鞋、带子等,作为回赠,叫做“丢包袱”。

  在大山区,盘、赵两姓可同姓通婚,其它各姓一般为异姓通婚。但瑶汉一般不许通婚,民国时期,稍有松动。解放后,民族交往日多,团结融洽,通婚之禁,基本放开。

  婚姻形式 主要是“赘婿”(即招郎),瑶语叫“纠千”。男到女家落户,通常要写“赘书”,内容为赘后男子的义务和权利、子女承祀、财产继承等条款。入赘者一般要改名换姓,按女家排辈,也有少数夫妻换姓的。赘婿还有另外两种形式,一种叫“两边走”,男方仍用原来姓名,夫妻共同照顾双方父母,所生子女,第一个随母姓,第二个承父姓,以此类推;另一种叫“明招暗讨”,这种婚姻多因女方父母年老,弟妹年小,家里无劳力,一旦上述条件改变,男则携妇归家,所生子女随父姓。女嫁男家的,主要在平地瑶中,妻保持原姓,子女随父姓。

  结婚仪式 男到女家入赘的,婚事由女家操办,新郎由一群未婚青年陪送步行,女家鼓乐半路相迎,晚间举行拜堂仪式,并遍接亲友(有的不请自来),“坐歌堂”通宵达旦。女到男家的,出嫁前,女家“坐歌堂”,出嫁日,新娘由父兄或娘舅背负出门,然后,本村姑娘陪送打伞步行到男家,举行拜堂仪式,接受亲友祝贺。

  离婚与再嫁(赘) 岭东高山瑶,妇女地位较高,婚后双方共同劳动,如感情不合,任何一方都可提出离婚。一般请村寨老人“喝茶”,提出离婚原因,经调解无效,就“判”离婚。夫妻拿一节竹筒到山上,一刀劈为两半,各执一半,相背而行,就此分手。入赘男子,如违反“赘书”条约,女即可“休夫”,财产全部归女方。寡妇再嫁不受限制,但严禁兄终弟继、姐去妹继的婚姻结合。解放后,瑶族人民按“婚姻法”规定办理手续。

  哭嫁 姑娘出嫁前,遍接至亲好友及村中姐妹,来家聚会,连续两晚,头晚茶点相待,夜晚设酒宴。宴后齐集堂屋,唱“女歌”、道私情或笑语逗乐,“坐歌堂”。新娘则按辈份依次向亲友“哭嫁”,亲友赠送“红包”。

  打新郎 婚后三日,新郎回门到岳家,女方村中妇女,相约而至,争打新郎,以示今后不可虐待新妇。有的村寨,则是婚后第一个春节,新郎到岳家拜年,村中青年男女,敲锣打鼓(有时还要耍龙舞狮),向新郎祝贺,新郎则回赠“红包”,这也叫打新郎。后来逐渐演变成全村妇女小孩索取“喜彩”钱,否则,便不罢休,有时弄得新郎大为尴尬。

  丧葬习俗

  瑶族都实行土葬,老人垂危时,便为之梳头、淋浴、穿寿衣,亲属守侯“送终”。死后移置厅堂(男左女右),全家举哀,子女前往亲友报哀,择吉安葬。停柩一般三天,请师公做“道场”。家贫者则一碗水为之“开路”。死者若是师公,则要请同等水平的师公念咒,将尸体用红布捆在坐凳楼梯上,法事完后才入棺。

  出殡时,师公只引送到门口,由孝男或孝女,手持火把或菜刀引路上山。高山瑶不讲究什么“风水”宝地,只要在离住房不远的山脚,选上一地,即行安葬。

  现在,瑶族已经实行殡葬改革,丧葬办法开始试行火葬。

  盘王节 赶鸟节

  尝新节 吊脚楼

  对 歌 长鼓舞

  女 书 坐歌堂

  赶歌圩 桶 浴

  酒 浴

  瑶族人民丰富多采的生活习俗,是瑶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瑶族人民居住条件、生活环境、历史遭遇、卫生条件、生活方式、生产发展水平、宗教信仰和审美情趣的反映,是瑶族人民共同生活及其思想行为的准则和规范。

  居家习俗

  大山区瑶族住房多为“茅寮”,四壁用小木条扎成,俗称“千个柱头下地”。上盖杉皮或茅草。有少量木板房,多为一栋三间,名曰“三间堂”。正屋两侧多用杉条另辟两间,俗名“披杉”。东间堆放杂物或作畜圈、厕所;西间作伙房、洗澡间。瑶族习惯洗热水澡,不论寒暑,每日一次。另有一种“吊楼”式木板房,一半在平地上,另一半依山势坡度用树木支架起来,上面居人,下面放东西,俗称“瑶家吊脚楼”。现在,“茅寮”式房屋逐渐减少。

  丘陵地区的瑶族,住房多砖木结构,上盖青瓦、二层窗户形式的“三间堂”楼房。楼上虽有窗户,较矮,不住人,用作储存室。中堂开大门,两侧有侧门。

  生产习俗

  进入大山区的瑶族,当时因地广人稀,实行插标占地,刀耕火种,“种了这山种那山”。后随着人口增多,封建统治势力逐渐向大山区深入,瑶民的土地逐渐被侵占,为了生计,被迫借土耕种。借土的条件:“种树还山”。即瑶民在借种的土地上,播种作物时,要为“山主”种上林木;在护理作物时,要结合护理林木,待林木成长,土地不能再种作物时,才把土地和林木交还“山主”,再到别处借土耕种。造林,习惯“插条”和林粮间作。

  粮食作物以玉米、红薯、旱禾、小米、乔麦、山芋为主,间种油桐、棕片、茶叶、药材等,肥料就是利用新伐地土壤中的腐殖质和烧垦的草木灰。生产工具主要是锄头镰刀、斧头,辅以竹木工具。运输主要靠人力背、挑。背篓是瑶民最习惯用的运载工具。劳动形式,以户为单位,男女同劳动,需要请帮工时,被请的人不管自己的事多忙,都得去帮助。垦植大片山场,则采取按户或按劳动力入股,秋后按股分红的方式进行集体劳动。

  打猎是大山区瑶族人民的生产内容之一。主要是打野猪,只要发现野猪危害作物,就集体进行围猎,直至捕获或赶走为止。围猎时1~2人带猎犬觅踪,其余人守卡。捕获野兽的分配既使是背着的小孩,也可分得一份。个人捕猎,主要是放套绳和装弩。

  婚恋习俗

  婚前交友 历来,瑶家青年男女,交友恋爱,比较自由。在生产劳动,赶圩作客,节日聚会中,多以歌声为媒介,表达爱恋之情。一经双方同意,即可互相往来,父母不加干涉。这种行为,男方称为“交客姑”,女方称为“带后生”。到正式结婚时,如新郎不是初交之友,男友则必须备一篮子礼物(糖食及梳妆用品),送给女友,名曰“拿篮子”。女方备一包袱,内装云头鞋、带子等,作为回赠,叫做“丢包袱”。

  在大山区,盘、赵两姓可同姓通婚,其它各姓一般为异姓通婚。但瑶汉一般不许通婚,民国时期,稍有松动。解放后,民族交往日多,团结融洽,通婚之禁,基本放开。

  婚姻形式 主要是“赘婿”(即招郎),瑶语叫“纠千”。男到女家落户,通常要写“赘书”,内容为赘后男子的义务和权利、子女承祀、财产继承等条款。入赘者一般要改名换姓,按女家排辈,也有少数夫妻换姓的。赘婿还有另外两种形式,一种叫“两边走”,男方仍用原来姓名,夫妻共同照顾双方父母,所生子女,第一个随母姓,第二个承父姓,以此类推;另一种叫“明招暗讨”,这种婚姻多因女方父母年老,弟妹年小,家里无劳力,一旦上述条件改变,男则携妇归家,所生子女随父姓。女嫁男家的,主要在平地瑶中,妻保持原姓,子女随父姓。

  结婚仪式 男到女家入赘的,婚事由女家操办,新郎由一群未婚青年陪送步行,女家鼓乐半路相迎,晚间举行拜堂仪式,并遍接亲友(有的不请自来),“坐歌堂”通宵达旦。女到男家的,出嫁前,女家“坐歌堂”,出嫁日,新娘由父兄或娘舅背负出门,然后,本村姑娘陪送打伞步行到男家,举行拜堂仪式,接受亲友祝贺。

  离婚与再嫁(赘) 岭东高山瑶,妇女地位较高,婚后双方共同劳动,如感情不合,任何一方都可提出离婚。一般请村寨老人“喝茶”,提出离婚原因,经调解无效,就“判”离婚。夫妻拿一节竹筒到山上,一刀劈为两半,各执一半,相背而行,就此分手。入赘男子,如违反“赘书”条约,女即可“休夫”,财产全部归女方。寡妇再嫁不受限制,但严禁兄终弟继、姐去妹继的婚姻结合。解放后,瑶族人民按“婚姻法”规定办理手续。

  哭嫁 姑娘出嫁前,遍接至亲好友及村中姐妹,来家聚会,连续两晚,头晚茶点相待,夜晚设酒宴。宴后齐集堂屋,唱“女歌”、道私情或笑语逗乐,“坐歌堂”。新娘则按辈份依次向亲友“哭嫁”,亲友赠送“红包”。

  打新郎 婚后三日,新郎回门到岳家,女方村中妇女,相约而至,争打新郎,以示今后不可虐待新妇。有的村寨,则是婚后第一个春节,新郎到岳家拜年,村中青年男女,敲锣打鼓(有时还要耍龙舞狮),向新郎祝贺,新郎则回赠“红包”,这也叫打新郎。后来逐渐演变成全村妇女小孩索取“喜彩”钱,否则,便不罢休,有时弄得新郎大为尴尬。

  丧葬习俗

  瑶族都实行土葬,老人垂危时,便为之梳头、淋浴、穿寿衣,亲属守侯“送终”。死后移置厅堂(男左女右),全家举哀,子女前往亲友报哀,择吉安葬。停柩一般三天,请师公做“道场”。家贫者则一碗水为之“开路”。死者若是师公,则要请同等水平的师公念咒,将尸体用红布捆在坐凳楼梯上,法事完后才入棺。

  出殡时,师公只引送到门口,由孝男或孝女,手持火把或菜刀引路上山。高山瑶不讲究什么“风水”宝地,只要在离住房不远的山脚,选上一地,即行安葬。

  现在,瑶族已经实行殡葬改革,丧葬办法开始试行火葬。

  盘王节 赶鸟节

  尝新节 吊脚楼

  对 歌 长鼓舞

  女 书 坐歌堂

  赶歌圩 桶 浴

  酒 浴

  200628 23:42 作者:ybaoc 收藏 | 评论:0

  瑶族的历史分类:我们瑶家

  瑶族历史悠久,文化灿烂。关于瑶族来源问题,学术界多数人认为瑶族源于“长沙、武陵蛮”或“五溪蛮”,原居住地在长沙、武陵两郡,即今之湖南湘江、资江、沅江流域和洞庭湖沿岸地区。瑶族先民古称“尤人”,“尤”是其自称,也是今瑶族的自称。

  “尤”为九黎、三苗之后。九黎、三苗最初活动在中国江南地区,由于人口不断繁衍,向北寻找生活基地,进入黄河中下游地区,与东进的黄帝、炎帝部落接触并发生战争,九黎、三苗战败,被迫向南迁徙,到秦汉时期,瑶族先民逐步形成了以长沙、武陵或五溪为中心的活动地区。魏晋南北朝时期,部分瑶族先民一度北迁,进入河南、安徽一带活动,但主要居住地仍在湖北、湖南、江西部分地区。隋唐时期,中央王朝对少数民族实行“以夷治夷”的羁縻政策,促使了瑶族先民原始社会的分化和瓦解,开始了血缘关系向地缘关系的转化,当时居住在湖南西南部和两广北部山区的瑶族先民被称为“莫徭”。到了宋代,宋王朝在瑶族地区不断完善羁縻统治,使瑶族先民进一步分化、发展,逐渐形成为单一的民族。元明时期,瑶族被迫继续大量南迁,不断深入广西腹地。特别是明代,两广已成为瑶族主要分布地区。进入明末清初,部分瑶族又由广东、广西分别迁入贵州和云南的南部山区,少数瑶族向越南、老挝、缅甸、泰国等东南亚国家转移,从而形成了“岭南无山不有瑶”的分布格局。

  瑶族自唐末宋初形成为单一的人们共同体后,由于迁徙频繁,居住分散,经济发展特殊,故名称也复杂多变。瑶族名称可分为自称和他称两种,自称有90余种,其中自称为“绵”、“门”、“敏”为最多,约占瑶总人口的65%以上。他称则更多,有400余种,多与瑶族崇拜、政治、经济、居地、服饰、姓氏等密切相关。例如崇拜盘瓠的称盘瑶,崇拜盘古的称盘古瑶,崇拜盘王的称盘王瑶,崇拜密洛陀的称布努瑶;反映了政治内容的有安宁瑶、太平瑶、本地瑶、外瑶等等;反映其经济生活的有山子瑶、过山瑶、蓝靛瑶、木皮瑶、石灰瑶等;以居地称呼的有东山瑶、西山瑶、八排瑶、平川瑶、高山瑶等;以服饰称呼的有红瑶、白瑶、黑瑶、花瑶、白裤瑶、青衣瑶等;以姓氏称呼的有十二姓瑶、胡家瑶、盘家瑶、赵家瑶、侯姓瑶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前,由于历代封建统治者推行民族歧视和民族压迫政策,瑶族的“瑶”字加上带污辱性的“犭”旁,称作“猺族”。新中国成立以后,中国***执行民族平等政策,废除了过去对少数民族带有歧视、侮辱性的名称和字眼,把“猺”改为“瑶”,把自称、他称的各地瑶人统称为瑶族。

  在历史发展的长河中,瑶族人民创造了光辉灿烂的历史和文化,为我国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缔造和发展,做出了重要的贡献。早在秦汉时期,荆蛮中的一支瑶族先民,就活动在洞庭湖和鄱阳湖的平原地区。但因历代封建统治阶级不断推行阶级压迫和民族压迫政策,瑶族人民为了生存,被迫不断向南迁移,由平原,越丘陵,入溪谷,进山区,辗转流离,最后只得在荒山野岭中寻找落足之地,过着艰苦的游耕生活。勤劳勇敢的瑶族人民,在长期辗转迁徙的过程中,凭着自己的双手和智慧,披荆斩棘,垦地造田,栽种树木和土特产品,为开发祖国南部山区做出重要贡献。瑶族人民在长期的生产活动中,积累了丰富的知识和经验,创造了绚丽多彩的文化艺术,如五彩斑斓的刺绣和蜡染,《评皇券蝶》等一批民间文献,著名的长鼓、铜鼓舞和民间流传的歌谣等等。这些绚丽多彩的文化艺术,在我国的文化宝库中,独放异彩。

诸事不宜是一个汉语,拼音是zhūshìbùyí。“宜:诸事不宜”:是指这一天没有特别合适做的事。不吉不凶,平。“忌:诸事不宜”:是指这一天做事犯忌,凶。

黄历中的诸事不宜是什么意思

黄道曰:“宜:诸事不宜;忌:诸事不宜。”黄历中所说的的“宜:诸事不宜”:是指这一天没有特别合适做的事。不吉不凶。平。“忌:诸事不宜”:是指这一天做事犯忌。凶。

而所谓“诸事不宜”是指不宜办结婚、开张、出远门、起工、入宅等大事,并不是指日常生活上什么事都不行!

日历上的“诸事不宜”有几种情况

1、当日的地支与当年的地支相冲时叫“岁破”;

2、当日的地支与当月的地支相冲时叫“月破”;

3、24节气中的立春、立夏、立秋、立冬前一日叫“四绝日”;

4、24节气中的春分、秋分、夏至、冬至的前一日叫“四离”日。

所谓“诸事不宜”是指不宜办大事。如结婚、开张、出行(出远门)、奠基、入新居等等,并不是指日常生活上的正常事情!

扩展

截止2019年,现存最早的一本使用北宋年号的历日,乃敦煌所出的太宗太平兴国三年(978)残历钞本(编号为S612),此历除一般历日中常见的年神方位图外,前更列有《国忌》、《今年新添校太岁并十二年神真形各注吉凶图》、《推杂种莳法》、《周公八天水行图》、《九曜歌咏法》、《推小运知男女灾厄吉凶法》、《六十相属宫宿法》等较不常见的图表或歌诀。

北宋司天监在采用雕版印制历日之初,均是交由侯姓之民发售,但或因价钱较贵,以致中国民间私印有所谓的小历者,每本只索价一、二钱。神宗熙宁四年(1071),施行新法的王安石为扩增财源,严禁私自印售小历,并由官府印制大历,以每本数百钱的高价发卖。

家乡的前面是山,后面是山,左右还是山。我居住的那个小村叫可见屯,以前我还未出门打工前,不足二十户人家的村庄,近年有人结婚分立门户,增添了几户人,也就是二十户左右。

村子里原先是清一色的侯姓,后来两家的女孩子招上门女婿,因此就多了韦姓和兰姓。

祖父的曾祖父,原先两兄弟,从遥远的地方来到这个偏僻的山区里,花了大量的银子,从本地的一户大地主手里购了一大片荒山荒地。两兄弟把山和地分为两半,一人管一边,在一座山下建筑房屋,过着世代育儿育女的农耕生活。直到解放后建立人民公社,那些土地和山林一起归生产队所有,后来包产到户,才按人口分田地。

这个小小的村庄到底多少代人居住了下来?清明节,我们上山去扫墓的时候才清楚的。哪座坟墓里住的是祖父,哪座冢穴里躺的是祖母,还有曾祖父、曾祖母,和他们的父亲、母亲、祖父和祖母。他们各自居在风吹草木萧萧的山头,坟墓上荒草菁菁,山岚中观日出日落,夜里倾听鸟声和虫鸣。只有每年的清明节,我们作为他们的子孙,难得地上山为先人们扫一次墓。一群人把墓上和周围的杂草去掉,祖先们的坟墓,才在清明亮晶晶的季节里变得光鲜了起来。

村子后背的山,我们习惯称它为村后山。从村前看,只认为村后山是一面独立的小山壁,其实不然,跨过村后面的小坳,沿小路一直走,才发现这是一座有几里路长的山岭,岭后的山顶上,有一眼大大的山洞,山洞穿过山的两侧,似明亮的一只眼睛,方圆里的人把这座山岭称为穿洞山。

穿洞山通向外界的那条小路,弓在半山弯上,像一条弯来弯去的蛇。站在半山腰的小路上,望见四周的群山,一座挨着一座,密不透风,每座山脚都有村庄或者小路。我们的祖先,分别埋葬在那些浩浩茫茫的群山之中。每当雨雾之中的清明节,山村里的人们提着煮熟了的鸡鸭鹅以及猪肉和米饭,朝那些山间小路进发,去做一场大自然中的祭奠。

清明里最有口福的是我的祖父和祖母,他们两夫妻葬在村后山下,村中的房屋集中在山下,被几座小山包围,我祖父留下的那间老瓦屋,就紧挨着村后山,老瓦屋间隔着一块地就是他们的冢穴。伯伯家、我家、叔叔家,每当准备好清明节祭祀物品后,先给祖父和祖母的坟祀拜,我们清明节扫墓,是由近及远的方式。

祖父和祖母的坟,卧在一块干地方,两座坟墓并肩而立。坟上面山崖遮挡,一年四季几乎淋不到雨,那个干地方几乎不长草,每年去扫墓都不用除草,也不用在墓顶上加土。两座用石头磊起的坟墓,墓顶上堆着土,圆尖的顶端。祖父和祖母在村后山脚的坟,是二葬的坟。我们家乡的习俗,人死后都葬两次,第一次葬是人刚去世时,装在棺材里下葬,再过几年,三年也好,五年也好,十多年也好,但必须要三年以上,重新为去世的人找一块好地方,重新下葬。二葬时要买来金坛(装死人骨头的陶瓷坛),把一葬的坟墓掘起,看看棺材有没有腐烂,如果遇上好地方棺材不腐蚀,直接打开棺材盖,把人的骨头捡到金坛里,先从脚骨头捡起,最后捡的是头骨。骨头在金坛里安置好后,盖上金坛盖,把金坛放到背娄里,儿孙们背起装金坛的背娄,一群人往事先给先人选好二葬的地方进发。如果是泥地,就在土里挖一口洞,把金坛放下去,在上面用石头磊起圆圆的墓,墓顶上堆着土。如果是石头地,无法掘洞,直接用石块围着金坛磊,然后直接加土。二葬后的先人的坟墓,要比一葬豪华一些,从开始磊墓到整个过程,都是非常讲究的。墓碑要找来石匠,在碑上刻字,碑文的记载,无非是墓里的人是谁,死于何年,还有他们的子孙是谁?当然有些状况不好的家庭,请不起石匠找好石碑雕刻,墓碑上也可能没有文字记载。

我对祖母的印象,有一丝模糊,但又清晰。我小时候爬在地上,那时还没学会走路,记忆里好像是祖母要去世的那些时日,或许是节日里吧,我记不太清楚了,我爬在祖母的沙发边,祖母躺在一张竹制的沙发里,叔叔用手撕着鸡肉,给祖母喂食,祖母的嘴巴蠕动着,慢慢地嚼着鸡肉。对祖母的印象,只是那一次了,记不起祖母去世的日子的情景,也记不起她何时去世的?

祖父的印象在我脑中是非常清晰的了,以前去赶集回来,和一位大爷同路,大爷问我是哪个村子的人,是谁的儿子?我一一照答。那位大爷对我祖父赞赏有加,从此才知道我祖父喜欢打猎。那时的祖父和附近村庄的猎人,背着猎枪,穿山越岭打猎,打黄猄、野山羊等等。那位大爷说我祖父会法咒,猎人们在山中追赶动物,从这山追到那岭,几只猎狗汪汪地叫着追在猎人的前面,后来猎狗和猎人都困了,动物不知了去向,我祖父就会摘来一把树叶,跪在地上,口里默默地念着,被追的动物就会显现,跑得不动了,成为猎人们的枪下物。猎人们高高兴兴地抬着胜利品回村,把猎物的肉分成数份,每人拿着一份回家。那时能吃一餐肉是多么高兴的事儿,况且还是不容易品尝到的黄猄和野山羊肉。我们家乡的俗语“上山打猎,见者有份”,不管你有没有猎枪,只要你见猎人们打猎了,你也上山跟着追猎物,猎物被追慌了,一见人扭头就跑,有猎枪的人会躲在山石后,见猎物出现在枪口前,一枪射去,“砰”的一声,猎物就倒下了。

那位大爷跟我讲得口水沫横飞,说最厉害的是那些野山羊,有的一枪打不死,只打伤了跑不动,这时得注意了,要补枪把野山羊打死,不能上去擒,万一受伤的野山羊把人顶下山崖就惨了。大爷说,这主要是归功于我的祖父,是祖父念了法咒,那些动物才跑不动的。

我不知真假,但对去世了的祖父膜拜得要命。心想祖父为什么不把这一法咒传下来给儿孙们?我没有吃过野山羊肉,但吃过黄猄肉,记忆中黄猄肉非常好吃,软软的,比牛肉马肉还要好吃。我吃的黄猄肉,并不是祖父或者村里的猎人们去打来的,在我的记忆里,虽然村里有几杆猎枪(后来猎枪被上交),但并没有见父辈们打来野山羊、黄猄,他们无非是打来一些鸟或者野兔和野猫之类。

我一生也没见过野山羊长的什么样子,但我母亲保留有一只野山羊角,那只野山羊角,到底是我母亲的陪嫁物?还是父亲留下给母亲的?不得而知。我没有问起野山羊角的来历,父亲英年早逝,记忆中不知父亲长的什么样子,我才几个月大,躺在母亲的怀中吸乳,父亲就离开一家人而去了。那只野山羊角是宝贝,每当村里有人患头痛症,就来我家借野山羊角去用,用法是在野山羊角里撒点水,然后把水倒出,再往野山羊角里放一两粒火种,然后猛地把野山羊角紧紧地置于额头间(两只眉毛间的上方),角里的气就紧紧地把野山羊角紧在人的额头上,人就像一只有角的动物,待过了一会儿,感觉头不疼痛,就把野山羊角摘下来,额头上就会留下一个圆圆的红印,红印儿几天后才慢慢地消散。我见母亲用过,村里的人也用过,我头疼时也用过。但用得最多的是我叔叔,叔叔经常害头疼,他头疼时就坐在我家的火灶前,往野山羊角里放火种,然后把野山羊角紧在额头上,头部舒服了一些才回他的家里。

黄猄肉,是我小时候,母亲带我去舅舅家做清明时吃到的。我没见我外公外婆长的什么样儿,他们在我出生时早就去世了,我母亲四十多岁时才生下我,听说我父亲比我母亲年轻几岁。但我的两位舅舅,一位是大舅,一位是小舅,还有大舅妈和小舅妈,再就是几位表哥、表姐、表妹和表弟。吃黄猄肉不是在我两位舅舅家吃的,我的两位舅舅不会打猎,他们的儿子也不会打,在他们家里我没有见过猎枪。我有一位堂表哥,他祖父的父亲是我曾外祖父的兄弟,他在村里的表哥字辈中年纪是最大的,我母亲叫我喊他大表哥。大表哥喜欢用铁猫(套野兽的铁夹子)套野兽,清明节前他套来一只黄猄。我和母亲刚到舅舅家,他就到我小舅家唤我母亲和我到他家吃黄猄肉,他们全家人已经吃过,还剩下一大锅黄猄肉,记忆中那一次是我吃到最美味的肉了。

我见过黄猄,那是我小时候去放牛的时候,坐在峁上望见一个高高的山顶,那座山是被火烧过的,山顶上刚生出嫩嫩的草,我看见一只小黄牛正在山顶上吃草,我用手指着说:“谁家的黄牛能爬上那山顶上吃草。”几位大人笑着说:“那是黄猄。”因此我才知道,黄猄吃草的地方,是牛不可能攀得上的地方。我没见过村里的人们去打黄猄,因为他们知道黄猄是不易捕获到的。我见过别的村庄的猎人追打黄猄时经过我们村庄几次,都是空手而去。因此我又想起小时候那次去赶集,那位大爷和我谈起我祖父和他猎队的故事,感觉祖父非常的了不起。

但我的记忆中,没见过祖父打过猎,但套鸟的手戏是祖父的传家宝,他的手戏就传到了叔叔的手上,叔叔家里的几只鸟笼都装有媒鸟,一种我认识是鹧鸪,鹧鸪也叫杜鹃鸟,每当鹧鸪 的季节,就会在坡上此起彼伏地啼叫,互相叫唤吸引着异性,“杜鹃啼血”就是说鹧鸪的故事。每当鹧鸪旺盛的时期,叔叔就云游四方去套鹧鸪,他背着两只媒鸟去过海南岛,他是小村里第一个坐轮船看大海的人。

祖父喜欢吟唱童谣,他有几本手抄本,里面有梁山伯与祝英台的故事,还有梁红玉的故事,祖父用壮语童瑶,顺口地把它们背诵下来,他不光背诵古故事童瑶,还吟唱放牛的童谣。那时两三岁的我,坐在叔叔的家里,祖父怀中抱着堂妹,一面吟唱着童瑶,我就坐在一边静静的听。

记得祖父很严厉,经常责骂我,也许是我小时候太捣蛋的缘故。我经常和比我大一岁的堂姐打架,也经常打堂弟。每当看到村子里哪家门口站着和我一样大的童年伙伴,我就跑过去把他们打哭。直到我四岁时,大堂哥当小学教师,把我带在身边,和他一起上学校,我才没和村里的那些伙伴打架,我比他们早几年读书,他们七、八岁时才读。

祖父和祖母静静的躺在村后山的山脚下,去给他们做清明的,有堂哥堂姐堂弟堂妹,还有哥哥和姐姐,堂姐夫和姐夫,大姑妈、小姑妈,还有姑父,如果姑妈姑父们没时间,表姐和表哥们就会来,一群人高高兴兴、热热闹闹地去做清明。

做清明时不光给死人烧纸钱,还在他们的坟墓上插上纸幡,纸幡是由几张白纱纸叠加起来剪好的,打开来就形成一串呼啦啦的纸幡。去砍来一根小树树,插在墓顶上,然后把纸幡悬挂在树枝上。那些纸幡,每家一串,我家、伯伯家、叔叔家、还有姐夫和堂姐夫们的,两位姑妈家的,几大串白白的纸幡挂满祖父和祖母的坟墓上。清明时可以从坟墓上的纸幡看出,谁的子孙多,坟墓上的纸幡就多。

我们在祖父的墓碑前摆上祀品,然后在祖母的墓前插上一排点燃的香,算是请祖母过来和祖父同食了,要不然就在祖母的墓碑前摆放祀品,在祖父墓前插上一排香,请祖父过来跟祖母同食。祀品是我家和伯伯、叔叔家各自带来的熟鸡、熟鸭,还有熟猪肉、酒、米饭和艾糍粑。清明节里艾糍粑是每家必须要做的,外嫁的女儿们回家做清明,必须把一些艾糍粑当回赠的礼品送给她们。

清明时节的路上,外嫁的儿女们,她们挑着鸡啊鸭啊酒啊,那些鸡和鸭,不光给父母家一只,还给伯伯和叔叔们每家一只,如果哥哥和堂哥分居了,还给他们每家一只。做女儿真不容易,逢年过节回外家还要很多开支。

清明节里大多下雨,每当雨一停的时候或者细雨蒙蒙中,村子里的人各自祭奠完各家的坟墓后,兄弟姐妹们就集中在一起,各人戴着一顶雨帽,手拿一把镰刀,挑着祀品,朝着我们共同的祖宗所居住的山上进发了,一群兄弟姐妹中,不光是我们侯姓的人,还有韦姓和兰姓的人。

踏上几里路的山外,小道两边的草丛和树叶上水珠晶晶闪亮。走在前面的人折来一把树枝,拍掉草丛上的雨水,那时我们都争先当先锋,一直用树枝扫小径两旁的雨水,一直扫到祖先们的坟边。

一群人用镰刀给祖先的坟墓周围除草,有的用双手在墓顶上直接拔。把坟墓周边的草除干净,在墓前点上香,摆上祀品,然后烧纸钱,给墓顶插纸幡,然后放炮竹。

墓前的香火烟,袅袅地升起,溶入山间的雾色中。清明节里,炮竹声零零落落地不断地在山间里回荡。站在远处望,几乎每座山头都有无数的坟墓,满山纸幡飘飘。

路上,不断地看到挑着祀品的人,或是坐在马车上的人,人来人往,有人从几十里外的地方走来,又从几十里外的地方走去。那是我小时候眼里的情景,当然现在不一样了,现在人们把小车或者摩托车开到山下,才爬上山去拜访祖先。

在我的记忆里,雨濛濛的清明里,有一对姐弟站在山下,雨越下越厚,路滑,姐姐和弟弟上不了山,只好在山下路边的一块岩石下点上香火,摆上祀品,姐和弟用双掌围着嘴巴向山上高呼:“爷爷啊,我们上不了山,您就下山来吃饭吧!”这当然不是关于我的故事,是别人的故事,我们是在路上遇到她们姐弟俩的。那时我问哥哥姐姐们:“她们雨天路滑上不了山,不知道等天晴朗时才上山吗?”姐姐哥哥们说:“等天晴朗了清明节就过了。”

算起来还是我们厉害,我曾祖父就葬在我们村左边的一座独立的山上的岩石下。那座山的路非常陡,连羊都难上,路几乎不叫做路,是顺着那些石崖上一级级往上攀。但曾祖父也是最有口福,我们清明祭奠都是由近及远,他居在村边的山上,自然也先祭奠到他了。

我虽然没有认识父亲的模样,但父亲葬在小学校后面凤凰山的山脚下路边的一块高地上,每当上学放学,我都能看到父亲坟墓静静的卧在高地上。放牛时,我也经常坐在父亲的墓顶上。直到有一天,我和哥哥发现父亲的墓顶有些陷了下去,母亲和伯伯说,得给父亲找一个新家了。选了一个好日子,买来了金坛,就去给父亲掘墓,那时是大姐夫给父亲捡骨头的,大姐夫说棺材还没有烂,父亲一葬的地方是个好地方。听村里的大人们说父亲长得高大,说话有些口吃,但父亲又是个喜欢爱开玩笑的人。韦姓的庭芳哥说我父亲是他师傅,这时我才知道父亲是一位编制竹具的高手,他不光留给我们母子一间高大的瓦房(老瓦屋后来被哥哥倒掉,在老瓦屋的地方重起了楼房),父亲在屋前种植许多水果树,我们在水果成熟的季节里都能饱尝父亲给我们贡献的果实,父亲还给家里留下一大堆编织的竹具,箩筐、背娄、竹篮等等。母亲最喜欢那两只大竹篮,一直把它悬挂在灶上有烟火的地方,需要时取下来用,不需要时又挂上,那两只竹篮母亲用了一世都没有烂。

父亲二葬的地方是村后山下,离祖父母也就是父亲的父母亲坟墓不远,就在我叔叔家后面的一块地边。我叔叔经常害头疼,有一次他来我家和哥哥聊天,说叔娘去问巫婆,巫婆说叔叔头疼的原因是父亲埋葬在叔叔的屋后,父亲有时经常烦他,因此头疼。那时我已经读了一年半的初中辍学在家,我和哥哥知道叔叔迷信,再加上兰姓的一户人家开了一条马车路,路修过父亲的坟前,牛群和羊群经常经过那条路,调皮的羊经常爬到父亲的墓顶上,把石块踩落。家里就说,顺着叔叔的意思吧,重新把父亲葬到别的地方。

地理先生给父亲找了一个地方,那个地方是在舅舅村前不远的马鞍山上的一个小岩洞里。那时我已经长大,把父亲的金坛装在背娄里,背起父亲,撑开一把遮阳伞,温暖的父亲在我背后沉沉地朝着马鞍山上进发。

我小舅以前当过乡长,后来因两脚萎缩不能走路,只好把一张板凳垫在 下,屈蹲的双脚往前跳,一手抓着 下的板凳,像青蛙一样跳着走路。听见父亲葬上他们村前的马鞍山上,非常高兴,他说十多年没有看到他姐夫了,就双脚蹲着跳,一手拿着 下的板凳,一路艰难地跳往马鞍山上去看父亲。我们听到表哥和表姐说到他的事,都深受感动。再以后,小舅要去马鞍山上见我的父亲,表哥都会背着他去。

再后来,舅舅也去世了,每当清明节,山上又多了一个祭奠的坟墓。

我打工在外,哥哥和姐姐、姐夫们又给父亲重新找了一个离家近的地方安置,父亲就住到了我儿时经常放牛的村后面的峁上,日日夜夜地守望着小村。

每当清明节里无假回家祭奠父亲和祖先们,只能在清明节里想着清明里的物事,清明时节的雨水经常在我的眼眶里打湿。

侯志锋

壮族,作品曾在《广西文学》《芳草潮》《佛山文艺》《黄金时代》《打工文学》《椰城》《金山》等报刊发表小说、诗歌、散文多篇,广西作家协会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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