聪慧少年的故事(古文)

聪慧少年的故事(古文),第1张

司马光砸缸◆
◆原文
光/七岁,凛然/如/成人。闻讲《左氏春秋》,爱之,退/为家人讲,即/了其大旨,自是/手不释书,至/不知/饥渴寒暑。群儿/戏于庭,一儿/登瓮,足跌没水中,众皆弃(去),光/持石击瓮,(破)之,水迸,儿/得活

曹冲称象◆
◆原文
曹冲生五六岁,智意所及,有若成人之智。时孙权曾致巨象,太祖欲知其斤重,访之群下,咸莫能出其理。冲曰:“置象大船之上,而刻其水痕所至,称物以载之,则校可知矣。”太祖悦,即施行焉。
◆译文
曹冲五六岁的时候,聪明才智所达到的程度,像成人一样。有一次,孙权送来了一头巨象,太祖想知道这象的重量,问过属下,都没有提出有效的办法。曹冲说:“把象赶到大船上,在水面所达到的地方做上记号,再用其他东西代替大象,然后称一下这些东西就知道大象的重量了。”太祖听了很高兴,马上照这个办法作了。

路边苦李◆
◆原文
(王戎)尝与群儿戏于道侧,见李树多实,等辈皆趣之,戎独不往。或问其故,戎曰:“树在道边而多子,必苦李也。”取之信然。
◆译文
王戎小时和一群儿童到村外去玩,看见一棵李树结了许多果实,小孩们高兴地爬上树摘果子,只有王戎没去摘。有人问他怎么回事,王戎说:“这树长在大路边,果子竟然还有那么多,一定是苦的。”孩子尝了几口,果然是苦的。

伤仲永◆
◆原文: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译文
金溪平民方仲永,世代以种田为业仲永长到五岁时,不曾见过书写工具,忽然哭着要这些东西父亲对此感到惊异从邻近人家借来给他,他当即写了四句诗,并且自己题上自己的名字这首诗以赡养父母,团结同宗族的人作为内容,传送给全乡的秀才观赏从此有人指定事物叫他写诗,他能立刻完成,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欣赏的地方同县的人对他感到惊奇,渐渐地请他的父亲去作客,有人用钱财和礼物求仲永写诗他的父亲认为那样有利可图,每天牵着方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
我听说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间,跟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见到方仲永,他已经十二三岁了叫他写诗,已经不能与从前听说的相称了再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又到舅舅家,问起方仲永的情况,舅舅说:"他才能完全消失,普通人一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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