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本就对变性人保持非常开放的态度,从近些年的流行剧集、文艺作品,乃至广告,都可以看出泰国民众对于性少数群体和同性恋、双性恋等恋爱取向的态度。在文化相对保守的亚洲地区都能称得上是包容”与开放”。其实早在2001年,在《亚洲时代》杂志就东南亚国家同性恋问题的调查中已经显示,泰国是对同性恋认可度最高的国家,47%的泰国男性表示不反对同性恋,16%的泰国女性表示曾与同性有过接触。而据近年泰国的尼达民意调查中心的抽样调查表明,支持同性婚姻的泰国民众已占到5920%。
在法律上,2002年,泰国卫生部教育部就公开宣称,同性恋不再被视为一种心理疾病或障碍。2007年,泰国政府扩大了性侵或强奸受害者的定义,受害者包括女性和男性,政府还禁止婚内强奸,女性或男性在法律上都可成为受害者。
因为泰国长期给人的形象是包容且多元的。
据路透社报道,泰国虽是一个保守的佛教社会,超过九成的人口信奉佛教,但长期以来,该国对LGBT的态度相当开放宽容,政府认为宗教不会干预政治,并常常以“友善同志”的口号吸引LGBT游客。据悉,泰国佛教徒主要信奉小乘佛教。
与流传甚广的“讲究大慈大悲、普度众生”的大乘佛教不同,小乘佛教注重“自我修为、精神独立”。因此,泰国是东南亚对性少数人群最包容的国家,47%的泰国男性不反对同性恋;泰国女性中,有16%有过同性性接触。
扩展资料
泰国成为第一个将同性婚姻合法化的东南亚国家,提交的相关法案7月8日已经获得内阁批准,现将在泰国议会进行投票,结果已几无悬念。
泰国政府发言人拉达·达纳迪雷克(Rachada Dhnadirek)表示:“这是泰国为所有人建立平等,并保障同性伴侣建立家庭的权利的重要一步。”
据彭博社报道,尽管该法案不支持同性婚姻,但允许同性伴侣收养子女,以及合并个人与共同财产(包括继承在内的财务)。
该法案没有将同性婚姻称为“婚姻”,该法案将只允许顺性夫妇中的同性婚姻,不允许举办订婚仪式。该法案将民事配偶定义为出生性别相同的伴侣。年龄在17岁以上的同性伴侣可以进行婚姻登记。必须有一人或二人均是泰国人。
联合国支持的人权组织Rainbow Sky Association主席基蒂南·达拉玛达(Kittinan Daramadhaj)表示:“名字叫什么?这才是重要的内容。”
另外,如果未成年人申请结婚证明,必须经父母、法定监护人或者法院同意。新法案还禁止已经有民事配偶的男人或女人在与异性结婚,否则会面临离婚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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