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物业费缴费提示

2023年物业费缴费提示,第1张

尊敬的全体业主:

      北京瀛海尚志益民物业管理中心依据《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北京市物业费收费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按照入住时与业主签署的《物业服务合同》中的约定,开始收取2023年度物业费及停车管理费。具体安排公告如下:

      一、集中缴费时间

      物业费集中收费奖励期为2022年12月17日至2022年12月30日,共计14天。收费时间为每日8:00至18:00。

      二、缴费标准

      本次缴费的计费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物业费

      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物业费标准为23元/m2/月。

      在2023年度集中收费奖励期内缴纳物业费的业主,享受物业费优惠价格,按照13元/m2/月的标准缴纳。

      集中收费奖励期结束后缴纳物业费的业主,恢复为合同价格,按照23元/m2/月标准缴纳。

      (二)停车管理费

      集中收费奖励期内缴清《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下所有房产2023年度物业费的,继续享受赠送2023年度一辆车一年的停车管理费(赠送使用期截止至2023年12月31日)。奖励期内未完成缴费的,被拆迁人将不再享受赠送2023年度的停车管理费,原免费使用的相对固定停车位将不予保留。

      产权人有多辆车的、非产权人(租户)需要租用车位或对已租车位进行续租的,与缴纳物业费同时进行,时间为2022年12月17日至2022年12月30日,地上/地下停车管理费均收取100元/月,多辆车的业主必须一次性缴纳2023年12月31日前(收取12个月)的停车管理费,租户按照车位协议租用或续租。

      三、缴费形式

      本次缴费可采用现金、刷卡、微信、支付宝。(每日16:30后,尽量不采用现金形式缴费)。

      四、缴费地点

      各社区居委会、物业项目部设立的集中收费处。

      物业费是提高服务的基础和各项开支的来源,当小区业主按时足额交纳物业费后,小区的绿化、治安、公共设备等维护工作才能得以顺利开展,从而使我们的生活品质得到有力保障。您完成缴费义务的行为,就是对我们携手共建美好家园的最大支持!

      北京瀛海尚志益民物业管理中心

      2022年12月12日

END

不用再特意跑去物业办公司缴费了,用户可以直接通过物业小程序进行缴费,包括停车费、物业费、水电费、垃圾费、煤气费等,缴费账单清晰可见。为物业提供多种催收推送方式,为用户提供小程序线上支付方式。

法律客观:

《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五条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 《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八条 物业管理企业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显著位置,将服务内容、服务标准以及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进行公示。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住过商品房的朋友都知道,商品房每年是需要缴费物业费的。那么物业费是什么?物业管理包括哪些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物业费是什么:

物业费是指小区业主委托物业公司对小区房子建筑维护而收取的费用。业主会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来支付费用。物业费主要包括小区公共设施的维护、小区环境清洁、绿植养护等等费用。

缴费物业费是业主的义务,如果遇到业主拖欠物业费,物业公司可以催交,但不能停电、停水来催交,可起诉,通过法律手段解决。

物业管理包括哪些内容:

1、工程方面

物业管理包括工程方面,即公共部分的维修养护,确保公共设施的正常运行,而且还要定期对公共设施进行巡视、检查。此外还要协调和管理小区供水、供电及通讯信息等情况。

2、清洁方面

物业管理包括清洁方面,即公共场所的清洁,包括楼道垃圾收集、清运处理,雨天污水管的疏通等等,此外公共绿化、水景等的养护工作也是包含在里面。

3、安保方面

物业管理包括安保方面,如车辆的进出小区的停放,公共场所的安全防范,还有日常对公共区要进行巡查工作,此外管理区的装饰管理也包含其中。

4、日常管理

物业管理包括帐务的管理,小区业主的档案资料,还要配合开发商项目开发,定期向业主收取物业费用,此外还要与相关部分联系,取得对开发商和小区管理的支持。

总结:以上就是为大家介绍的物业费是什么和物业管理包括哪些内容的相关内容,希望能为有需要的朋友带来帮助。

法律分析:方法一,自查户缴费。方法二,物业充值缴费。方法三,营业厅充值缴费。方法四,第三方缴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法》第七条 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有定价权限的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等因素,制定相应的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并定期公布。具体收费标准由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根据规定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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